钟小魁掏出那张皱巴巴的单子放到他手里。
他看毕,笑问:“知道为什么当年我的哈尼马戏团最受欢迎么?”
钟小魁不打算回答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一言不发地抢回快递单。
“你看他们。”少年也不恼,反而热情地抓住他的手,指着空中那些欢乐的动物,“它们就是当年马戏团里的演员。比别的马戏团里的动物聪明多了,它们甚至会笑,会思考,表演出来的节目自然也比别家的好看。与众不同,非常有趣。”
“用妖术驱策而成的,自然比普通货色精彩。”钟小魁断定这少年不是神,而他又不是死物,只能是妖。
“呵呵,我是妖,但它们不是。”少年突然朝空中纵去,抓着钟小魁一道。
凉凉的风从耳畔擦过,还没看清过程,钟小魁已然身在一头大象的背上了,少年坐在他背后,骄傲又愉快地看着脚下的动物与人类,是不是还朝他们挥挥手,说大家好。
“那它们是什么?”一种言语无法形容的,鲜活又快乐的气味扑面而来,钟小魁愣愣地看着身边的一切,在下头仰望的时候,还不觉得这“天空”有多大,上来之后才发现这片它的面积实在很辽阔,数不清的动物植物,数不清的男男女女,数不清的各色场面,密密麻麻铺陈开去,看似杂乱,又互不影响,大家各得其乐,悠哉游哉。
“青春。”少年笑道,“我是个喜欢收藏并且保管人类青春的妖怪。别误会,这不是你们看的那些玄幻小说,说妖怪们吸食人类的青春来修炼。我只是个收藏家,以及保管员。所有的这些,也并非我用妖术强夺而来。事实上,这些东西随处可见,找到它们就像从河边拣一块石头一样容易。”
“青春?”钟小魁不能把这个名词跟眼前这些活生生的东西对等起来。
“你以为青春是什么?无聊时喊的口号?词典里的名词?”少年反问。
钟小魁一时竟答不上来,青春这么一个俗词,他还真是从来没去细想过,人年轻的时候,不就是所谓的青春么。
“把早餐钱攒起来去买的漫画书;夏天午后,那只陪你度过半天无聊时光的蚂蚁;第一次在动物园里看到的狮子老虎,带回家养的第一只小猫;从同桌男生手里抢来的游戏机;夜夜都写,写完又撕掉的情书;隔壁班那个女生头上的发夹;或者还有那个冒雨给你买来热腾腾饭菜的傻小子。太多了,我说不完了。”少年摇头直笑,“在你们人类那里,青春是用来遗忘的。长大的人,当他们在尸横遍野的名利场里笑傲江湖时,绝少能想起年少时与初恋情人共享的那包方便面。”
这家伙说的话,听起来似乎不知所云,可稍许一想,却又有点意思。
“这些,是人类生命中里最心无旁骛,简单干净的美好。所以我的动物演员们比别的有趣,我的男女演员们,比别的漂亮。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出去,从垃圾桶里,荒废的院落里,床底下的杂物箱里,总之任何有人类出现过的地方,轻易找到这样的青春。”少年站在大象背上,放眼望去,问,“你知道你所在的地方是哪里么?”
钟小魁想了想,道:“尼斯湖底下。我能想到的只能是这个。”
“对了一半。”少年拉着他回到地面,“这里还是三界之中,最冷的地方。就像个优秀的冷藏库,将我收集的一切,完好地保存着。有时候我也会带它们出去玩一玩,比如组个马戏团。不过么,从哈尼马戏团消失之后,我们就再没有离开过了。”
“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窝在这里,不会无聊?”钟小魁听他这么讲,疑问更浓,说这里是最冷的地方,为何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反而还觉得温度适宜。
少年耸耸肩:“因为我出不去。有人将我锁在了这里。所以,你的闯入让我有些吃惊,不知道你这么办到的。”
钟小魁看了满面愁云的青蚨一眼,说:“这小子偷了我的血滴进湖水,我们就来了这里。”
“你没发觉他是什么?”少年笑问。
“反正是活物,不是人类就是妖怪。”钟小魁如是道,“他身上有真切的生气。”
“他也是‘青春’哪。”少年一语道破天机,“不管是僵尸还是人类,到了生命渐老的阶段,总有那么一时半刻,迫切地想要拿回点东西。比如,一去不回的青春年少。”
“你的意思是…”钟小魁看向青蚨。
“我是青爷仅剩的青春。”青蚨挤出个调皮的笑容,“我没有骗你。他虽然是一只僵尸,但仍然有年轻的时候。僵尸的确不死,可也会老,只是老得缓慢。我说过,他是我的仇人,杀死了我的亲人。你现在明白我为何这样讲了么?”
“他的生命越往前,青春就越少,直至消失。你的亲人,就是这样被他‘杀死’的。”钟小魁叹了口气,“可是你的存在…”
“我是他唯一的,最后的希望了。他本来没有你看到的那么老,那么虚弱,顶多五十来岁的摸样,是他将仅剩的我从生命中剥离出来,才变得风烛残年。”青蚨低头看了看自己,摊开手,“他年轻的时候,就是我现在这般模样。一只努力的僵尸,攻城略地,建立了他自己的王国。”
“黑社会…”钟小魁不屑于“王国”二字。
“呵呵,虽然不能说是多么光彩的事业,但毕竟是他打来的天下。”青蚨有些尴尬,“最近,社团下面有些动荡,他曾经一手提携的部下说他太老了,应该让贤。对方是一只年轻又有实力的僵尸,社团里拥护他的人越来越多,青爷的地位岌岌可危,他只恨自己青春不再,诺还是年少力强时,对方哪里是他的对手。那天,一个看似青爷旧识的男人来找他,说能救他,给了他一枚叫青蚨的戒指,让他把仅剩的我剥离出来,寄托在这枚指环上,又叫他绑了你,说你是最优秀的快递员,一定能找打尼斯湖17号,另外,他还嘱咐说,离开了生命的青春只能靠着戒指才能凝聚成型,我与青蚨戒算是栓在一起的,只要你戴着这枚戒指,无论你走到哪里,我就能跟到哪里,不用怕你跑路,找到尼斯湖17号后,将你血滴进湖里,就能敲开门,见到那个保管青春的‘神’。他说,这个人能将青爷失去的青春交还给我,等我拿到之后,再回到青爷的生命里,他便又是当年那个身轻力壮、意志风发的首领了。”
青爷的背后,果然还有别人。有人知晓这湖底的秘密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钟小魁的血为什么能打开千里之外的世界?这个尼斯湖,包括它下面的世界,跟他十七年多的生命扯不上任何关系。
“这枚戒指…”少年托起钟小魁的手,轻抚着戒指的表面,“咦,被人下了勒骨咒?你是不是摘不下来啊?”
“能摘下来,你就不可能看到我了。”钟小魁瞟了那戒指一眼,“打发我来的人说,只要完成任务,这戒指就能取下来。我…”
他话没说完,少年已顺着他的手指一捊,那戒指听话地滑了出去。
钟小魁只觉手指上日益加重的挤压感瞬间松开,舒坦无比,他揉着指上的红印说:“这个老家伙倒没有骗我。”
“这是好东西啊!它有凝聚青春的力量,你若夜里带了它出去,仔细看看,你屁股后头少不得跟来许多无主的青春。哈哈,不是无主孤魂哦。它们很可爱的,就是长得有点像五颜六色的幽灵。不过可惜啊,这么好的东西,却注定是要从生命里失去的。在意的人,失去得晚一点,少一点,不在意的人吧,稀里糊涂就全没有了,直到快入土时才垂泪怀念。”少年举着这枚指环,“我曾经送过几只出去,说,谁带着戒指来找我,我就把谁失去的青春还给他,如果他想要的话。”
“这是我的!”青蚨抢先一步站到了钟小魁前头,“还请您履行诺言。”
“我非食言之辈。”少年笑道,“只不过还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青蚨问道。
“我说过我被人锁了在这里。条件是,你们替我解脱束缚。可同意?”少年正色道。
“你们之间的交易与我无关,既然你就是蒂姆?米尔斯,那签收吧。”
钟小魁将笔与纸递给少年。少年接过来,爽快地签下大名,笑道:“以后如果我要快递什么,一定也找你。”说完,他顿了顿,“不过,你要怎么离开这里呢?”
嗯?!钟小魁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只有我能离开这里。如果我走不了,你们都得在这儿陪我。”少年很抱歉地说。
变相的威胁最有杀伤力。
青蚨连声答应帮忙,钟小魁想揍人又忍住了,反而是老胡克最平静,只问了一句:“这里,也有我失去的时光么?”少年盯看他骤渐苍老的脸,笑而不语。
“如此,就说定了。”见没有人提出异议,少年松了口气,“跟我来。”
【六】
“这是什么玩意儿?”青蚨皱起了眉头。胡克更是一阵干呕。
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卧着一只足有两三头大象那么大的黑蜘蛛,毛茸茸的八条腿霸道的伸着,最前面的两只,抱着一块清莹莹的、半人高的石头,似乎睡得正沉。
“有人折去了我的翅膀,将它给这怪物看守。没有翅膀,我就不能离开。”少年眼带渴望的盯着蜘蛛怀里的绿色石头,“我试过抢回,但完全不是这家伙的对手。”
倾城厌弃地吐着口水,显然它也不喜欢这个恶心的家伙。
“拿回那块石头就可以了?”
“是。翅膀就在里头,拿回它,我就能带你们离开。”少年点头。
“你到底是什么?”钟小魁还是问了。
“我才是真正的青蚨。”少年笑笑,“传说中,将子母青蚨的血涂在铜钱上,把母钱留下,子钱用出,不消三日,子钱会自动飞回,由此钱财用之不竭。虽然这传说不算太准确,但我族最初的用处,的确是在钱财上。”
“这传说我听过。到没想到你会不务正业,跑来当收藏家。”钟小魁揶揄道。
“青蚨一族的异能并非只在钱上,也不是要子母血才能见效。青蚨的真正能力,在于‘寻回’,它可以为人们找回失去的任何东西,但凡被青蚨血沾染了生命的人,那真是幸福,这辈子什么都不会丢。”少年看着那绿石,“偏偏我自己倒霉,丢了自己的翅膀。”
“你只要遵守诺言,带我们离开就是。”钟小魁吸了口气,朝黑蜘蛛走去。
“等等。”少年突然叫住他,把那枚青蚨戒重新交给他,“这个送你吧。青蚨戒是我族信物,本身也是个吉祥之物,你戴着它,将来必然财源滚滚。另外,这戒指也是我送你的一个承诺,将来你若有求于我,我必帮你,不过只有一次。算是我对你的一点私人感谢吧。如果你能救我出去。”钟小魁略一犹豫,将戒指装到衣兜。
从一只蜘蛛手里抢石头,应该不会太难。他从包里摸出一张符纸来,对付这种看起来笨笨又在睡觉的大家伙,定身咒是最好用的。
他示意身边的人都不要作声,以他现在的能力,对付这蜘蛛不成问题,只要它不被吵醒。所有人屏息静气。
就在钟小魁的符纸离蜘蛛的脑袋不到半尺的时候,一颗尖锐的小石子从他身后飞了出来,端端砸到蜘蛛头上。
这怪物的背上,顿时张开了八只血红的眼睛,更有八股银白的蛛丝从这眼睛里射出,将钟小魁缠了个严严实实,两只镰刀般锋利的肢脚更是凶悍的朝他砍了下来,至于它抱在怀里的绿石头,早没了踪迹。
与此同时,轰隆一声巨响,这房间的大石门闪电般落了下来,将钟小魁与青蚨及胡克关在里头,当然,还有蜘蛛。
少年自然全身而退,门后隐隐有浅浅笑声。
顾不得他,动弹不得的钟小魁眼下要应付的是那两只蜘蛛腿,被砍中的话,半个脑袋肯定没了。这赝品青蚨只是一抹跟幽灵无二的虚无物体帮不上忙,胡克一介凡人,除了拿鞋子砸蜘蛛以及大喊大叫之外,毫无攻击力。
两只蜘蛛脚眼看就要落下,却又没落下——变回原身的倾城跳上蜘蛛背去,一口咬住这怪物的一只脚,有一爪抓住另外一只,暂时保住了钟小魁的脑袋。
可是,这大家伙的力气竟比倾城还大,就地翻了个身,将倾城甩了下来。困在蛛丝里的钟小魁用力挣扎,却不奏效,蛛丝比钢丝还要坚韧,被对方一拉,整个人眼见着朝那腥臭不堪,流着涎水的蜘蛛嘴里而去。
倾城大怒,一跃而起,狠狠踩到蜘蛛身上,又撕又抓,那怪物的三只眼睛被它扯得血肉模糊,痛得嘶嘶怪叫,旋即竟从伤口处喷出几道蓝黑汁液。倾城躲闪不及,右腿上被汁液染到,烧出了一个洞来,它身子一斜,从蜘蛛背上滑了下去,被麻醉了般站不起来。见状,又一股蛛丝飞出去,勒住了倾城的脖子,猛地拉紧。
真是,太讨厌被人骗了。无法控制的愤怒在钟小魁体内奔腾,引出一股从未有过的,如蛟龙烈马般不受控制的力量,瞬间涨满了他的每块肌肉和每条血脉,它不断加重,不断暴烈,以至于这个身体似乎都要承受不住。
一种让钟小魁自己都害怕的戾气,从心里最深处爆发。不允许冒犯,,不允许背叛。谁犯,谁死。
只听他大吼一声:“剑出!”
一道绚烂红光从他掌心奔涌而出,在空中化作一把长剑,灵气四溢,威仪如虹,虽非实体,那一道罡正之气横贯
其中,让人不敢直视,生怕被割伤了眼睛。
“斩!”他一声令下,着长剑凌空挥下,这怪物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变一分为二,成了一堆破烂肉壳,那蛛丝自然
也松开了。顶上,利剑化回一道红光,咻一声钻回钟小魁手里。片刻之后,他煞白着脸色,喘着粗气从蛛丝堆里爬
出来。青蚨跟胡克跌跌撞撞跑来,扶起钟小魁,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
钟小魁看向倾城那边,见这家伙正试着站起来,才放了心。
“王八蛋,把我们都骗了!”青蚨怒得直跺脚。
“你们看,那蜘蛛肚子里是不是有什么?”胡克忍住恶心,指着蜘蛛被划开的肚子,在地上四溢的体液中,似乎有
一个人,平平地躺在那里。
钟小魁强撑住身子,走上去细看。
果真是个人,从头到脚都被黑布缠绕,布上还有金粉写成的符文,搁置在胸前的双手,紧紧握着一块椭圆形的玉
石,石中隐隐有光影游动。
这包得像木乃伊的家伙,看不见呼吸,完全没有动静,钟小魁试着戳了戳对方,没反应。见其面上覆了一层黑纱,
他犹豫片刻,小心地伸出手去,慢慢揭开。
一张完整的人脸暴露出来。
钟小魁张着嘴,凝在了原地。
轻微的碎裂声,从这个人的脚下响起,一条裂纹顺着包裹他的黑布往上爬去,黑布上的金粉符文纷纷落下。
那紧闭的眼睛,突然睁开,与钟小魁的视线交于一点。
钟小魁像是被毒蛇咬了手,猛地往后一退,狼狈地倒在地上。一道闪电般的白光从那布上裂纹中爆出,那黑布连
带着里头的人,瞬间化成一阵狂风,旋绕着朝钟小魁身上扑来,穿过他的身体,无迹可循。
钟小魁只觉心中一空,继而便是入骨之痛,直冲脑门。他一下捂住脑袋,痛苦地卷起身子。
恍惚之中,他坠入了无尽黑暗,在一片枯骨遍野的地里,钻出无数的人来,朝他呼喊着,哀求着,黑云压顶般涌
来。喘不过气,好难受。
有人拉住了他的手,在耳边喃喃——属于你的东西,永远都不会丢失。我一直在等你。
地震了吧,四周怎么摇晃得那么厉害。谁在喊我名字?青蚨是谁?胡克是谁?我只是PKD的快递员,我还要高考,我有很多事要做…我讨厌蜘蛛,讨厌噩梦。
爸,妈…那么死到哪里去了?
钟小魁的思绪陷入了无边的混乱。
【七】
老胡克的船,是被别的游船拖回港口的。当他们发现这条船时,里头的老胡克跟他的两个中国游客,还有一条小
狗,在船舱里睡得人事不省。
他们被抬到了老水手俱乐部的休息室,还找了隔壁的隔壁的医生来看,折腾到天黑,三个人才悠悠醒转。
三个人面面相觑,谁都不敢确定之前发生的那件事,是真实还是梦境。
钟小魁检查着自己,又检查倾城,没有任何伤口留下,连头痛都消失了。
老胡克喝了一大口真正的白兰地,傻傻地问:“刚刚我是不是做了一个跟大蜘蛛有关的梦?”
青蚨咬紧嘴唇,一脸失望。
钟小魁突然想起什么,忙在衣兜里乱摸,掏出他的快递单一看,签收处明明白白写着“蒂姆?米尔斯”,后面还莫
名其妙画了一枚铜钱跟一个笑脸。他再一找,那枚青蚨戒稳稳当当躺在他的裤袋里。足以证明,这不是梦。
一室沉默。直至深夜,青蚨一捶桌子,咬牙道:“拿不回来了。被骗了。”
“青春从来就不可能拿回来。”屋子里突然多了一个人,笑眯眯地坐在桌子上。
三个人同时站了起来。那个谎话连篇,将他们关起来喂蜘蛛的妖怪,竟还敢出现。
“别生气。好歹是我把你们送回湖面的。这次的事件,只是给你们的小小教训,或者磨练。”少年一掀衣袍,跳下来,“我是收藏家是真的,你们看到的那些可爱的东西,也的确是美妙的青春。可是,它是回不去的。青春是活的,这世上凡是活的东西,都是可一不可再。等到没有了,才想着去追回来,不可能。青春如朝露,唯有淋漓尽致,不负光阴地走过去,它自然会刻在你的身体里,到老也丢不掉。”他看着青蚨,“你用了我的名字,我不介意,不过你回去跟你的身体讲,他的青春已经被他挥霍尽了,他只记得打败了多少对手,杀了多少叛徒,如果他能想起那一年的桃花树下,他红着脸跟那个善良的,等了他一辈子的姑娘说过什么话,也许他会老得慢一点。”
钟小魁警觉而冷静地听他说着,心中矛盾重重。
“你心里的问号真多。”少年看穿了他的心事,“最想问的,是我到底是正是邪。”
“我会自己判断。”钟小魁冷冷道,“上一次,我判断失误。”
“哈哈,钟小魁。”他叫着他的名字,“夕阳纵是千般好,难换年少一声笑。这话随你记不记。不过,我在湖底对你承诺的东西,依然有效。”说罢,他转身朝门口走去。
“喂!”胡克突然一声大叫。少年停下,侧过脸。
“真的不能找回来么?我丢掉的时光。”他不甘心地问,“我发誓不会再酗酒,我只想我的儿女们回来,我已经永远失去了我的太太,不想再失去他们。以前是我不对,她心灰意冷才带着孩子离开。这么多年了,我很想念他们。”他的情绪失去了控制,蹲在地上,老泪纵横。
“这样的话,你去跟你的儿女们讲,比跟我讲有效。不能追回,也许尚可弥补。”少年转回头,拉开了房门。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对吧?”钟小魁对着他的背影说,“你叫什么?”
他的嘴角微微扬起:“流离。”房门关上了。
夕阳纵是千般好,难换年少一声笑。这话真是费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