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鲟叔!”他扑过来,抓住男人的胳膊,压抑了许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为什么要帮海魉害我们?”

男人停止挣扎,歪着头,呆看着蓝,嘿嘿一笑:“老师?我们所有人一起去海面上的世界吧!海底这么黑,又乏味,连蔬菜都没得吃。啊,还有那些永远都杀不完的海魉,为什么我们要把它们的存在当成我们存在的理由呢?那些被它们抓走的人类,他们的死活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老师,你老了,蓝不想当船王,你的孙子只想去种土豆,哈哈。你知道吧,他其实是在害怕。他太弱了,不管身体跟心灵,都太弱了。他不能继承你的位置。你明白吗?幽灵海盗很快就会灭绝了!与其毁在一个没用的小孩手里,不如我们跟海魉交易吧,只要我肯将它们的怪物放到大船,它们就给我们特别的药,我们不再当幽灵海盗,我们去陆地上生活,别去管人类了!我们去看星星,真正的星星啊!反正你也不准我上大船,我晒不到太阳,很快就会死去。那我们一起去死吧!”

“不要说了…”蓝抱着头,颤抖得厉害。

疯了的白鲟,开始怪腔怪调地唱歌,听得人毛骨悚然。这时,一阵咕噜咕噜的物体滚动的声音,清脆脆地从暗处移了出来,声音并不大,却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一个透明的细颈玻璃瓶,旁若无人地滚了出来,没有人推动,却前进自如,一直到了蓝的脚下,才停住。

一层浅浅的白光从瓶子里飘了了出来,在空中散成两个人的轮廓,身体,面容,渐渐清晰——慈眉善目但永远不苟言笑的老人,还是拄着拐杖,扶着他的,是那个美丽如昔,扎着两条辫子的金发姑娘。

“爷爷…”“阿莎鲤?!”

蓝的眼泪凝在了眼睛里,慢慢站起来,像个做错事的孩子,难过又不安地抹着眼泪。

钟小魁没有忘记那个像电影明星一样漂亮的姑娘。

林七七跟姜南海保持同一阵营,挤在一起怯怯嘀咕。

“钟小魁,你临走时留下的东西,果然有用。”阿莎鲤走过来,捶了他一拳,可是拳头却像风一样,穿过了钟小魁的身体,“我们一直不能离开大船,但我们知道蓝去了忘川,也知道我们不能将他带回来,所以才想到你。知道你现在在PKD当快递员,我们更是惊喜。所以…”

“我可能根本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那时候我什么都记不起来,而你们又不肯留下任何别的线索,太乱来了!”钟小魁连打了三个喷嚏,对阿莎鲤抱怨。

“你跟别人不一样啊。”阿莎鲤笑眯眯,她看着蓝,“只有你能把他带回来。”她狡黠地一笑,“因为。你跟他是相似的人吧。”——对,这一点,他三年前已经察觉。

“蓝,你有什么要跟我讲吗?”老人看着自己的孙儿。眼里没有责难,没有怨恨,风平浪静。

“爷爷…”蓝很想看着他久别的亲人的眼睛,可是他不敢。

“你这孩子,看起来开朗调皮,可是最深的话,从来不肯讲出来。”老人抚摸着蓝的头顶,“你一直在害怕吧?”

“我…”蓝沉默了许久,点点头。

“看着我的眼睛说话!”

蓝慢慢抬起头,看着自己爷爷的眼睛,攥了攥拳,说“是,我怕我根本不能胜任船王的位置头!我怕我根本不能像爷爷你那样带领着大船跟海魉作战!我怕我没有爸爸妈妈那样的勇气,为了救人类的孩子可以连自己的命都不要!我怕大船上每个人期待的目光!”

“于是你让自己相信,你不是懦弱,只是因为你有别的理想,你是个勇于反抗他人干涉你未来的有志少年。你不但要把这种观点强加给自己,还要让所有人都相信,你真的只是向往陆地上的普通生活,而不是个还没开战就逃跑的胆小鬼!”老人慢慢地讲,一点都不急似是要把每个字都送到对方心里去。

“对不起…”蓝忍住眼泪。

“王这种称谓,并不是权利跟高高在上,更多的时候,是一种付出跟责任。三界之中,各种物类数之不尽,大家都在各尽其职,哪怕一只蜜蜂一条蚯蚓,也有自己的天职。”他的拐杖,指向那个玻璃瓶,“宇宙里,永远都不可能有背离责任的自由。唯有心安,才是自在。蓝,我说的这些,你现在未必能明白,我们找你回来,并不是要逼你怎样,你仍有选择的权利。”

阿莎鲤走到蓝面前,像从前那样,亲昵地把手搭在他的肩头,说:“我们所有人对你没有任何怨恨,如果你选择让大船永远沉寂,我们没有异议,如果你愿意回来,愿意面对你眼前的一切,那,你仍是我们的船王。”她停了停,慎重地看他,“但,请你必须诚实地遵从你真正的意愿。”蓝咬着嘴唇,怔怔看着那瓶子。

“我们并不是伟大得救世主,甚至外界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这群特殊海盗的存在,我们跟海魉的战斗,我们付出的一切,可能永远都不会被外人知道,包括那些被我们救过的无数人类。”阿莎鲤看了看被林七七根姜南海捆得结结实实的白鲟,说:“我以前也问过我的父母,我们这样的付出,有什么意义?我妈答不上来,她只说,看到那些驾船来寻找失踪亲人的人类,在船上哭喊着家人的名字时,她就觉得下次在与海魉交手时,要多杀几只。正因为有了我们的存在,来海上寻找亲人的人才越来越少,想到这一点她就觉得高兴。大船上的生活虽然略显乏味,但跟那份安心的感觉相比,又实在是微不足道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一团讲不出的情绪纠在一起,在心中上上下下。阿莎鲤转头对钟小魁道:“我们在大船里等了两年,希望蓝有朝一日能回来。现在他回来了,不管他有什么选择,我都算你完成了我的请求。谢谢你。”她走回到老人身边,“明天就是月全食,我们要走了,在留下去,我们就真的要从里到外都变成泡沫了。”

“你们去哪儿?”蓝大梦初醒般跑上去,想抓住他们的手,“留下来不行吗?”

“我们已经不是从前的人鱼了,只是一缕幽灵,三界之中这里不再是我们能留下的地方,能等到你回来,我们什么遗憾都没有了。”阿莎鲤的眼睛没有说谎。

“走吧。”老人转过身去,慢慢地朝前走。

“爷爷…”

“不许跟过来!”

蓝不得不站住。老人转过头,以从未见过的顽皮之态,朝蓝眨了眨眼:“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其实也在秘密的小房间里,种过土豆。”说罢,他跟阿莎鲤的身影,慢慢消失在六芒星光照不到的黑暗里。蓝看着他们消失的方向,看了许久,然后折回来,拾起那个玻璃瓶。

“瓶子里,装的是我们的先辈从太阳光里搜集到的种子。”他把瓶子举到面前,“只有历任的船王才能点亮光种,人鱼们的生命力,要靠光种来维持,所以我们每年都要晒两次‘太阳’,而整艘大船,它里头的每一束光,每一种能源,包括它前进的‘燃料’。则是从这里获得。”他拉开衣领,指着自己心口上的青印,“船王的印章,我的所有力量都在这里,我爷爷的力量,可以让整艘大船里的光亮像白昼一样,可以让大船在海中来去自由,在跟海魉的战斗中,让它成为我们最坚固的阵地。简单说,船王的生命与力量,跟大船是一体的。”

“这就是你一直不愿意承担的东西吧。”钟小魁看着那个平淡无奇的玻璃瓶,还有四周显而易见的衰败之象,“一座钢铁堡垒,维持人鱼生命的光种,还有一场场永无止境的战斗。”对于一个少年来讲,这一切的确太庞大。所以,不管蓝做出什么行为,什么选择,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吧。如如果蓝选择离开,钟小魁决定,会再帮他回到巫小芽的躯体里,这件事,以他的能力,应该能做到。

“钟小魁,”蓝看着他,“你以后会再来百慕大么?”

钟小魁一愣,点点头。蓝的脸上,露出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灿烂的笑脸。蓝把瓶子靠近心口,闭上眼,嘴里默默念着什么。他心口上的船王印章,每一道笔画都被某种力量点亮起来,光华四射,在空中绘成一个一摸一样的图案------一把剑,横在一只人类的眼睛与鱼尾之间。

这个光之图案,满满渗进瓶里。一点点光,火柴般大小,在瓶子里亮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成长。瓶子里的轮廓在他手中渐渐消失,只看到一个小小的“太阳”。大厅里的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那些画在墙壁上的世界各地的风景,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着重生的光彩。蓝睁开眼,把手朝上一举,他点燃的“太阳”,缓缓升到了空中。

“真的像是晒到太阳了呢!好暖!”林七七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人造太阳”,惊讶地感受着这种真实的温度。

连那个疯子白鲟,此时也变得异常安静,只管望着空中发呆。轰!一声久违的、沉闷的巨响,从脚底传来。一如从长久深睡中醒来的人,动了动僵硬的手脚。

林七七跟姜南海吓了一大跳。

“不要怕,我只是试着让大船‘活’过来。”蓝睁开眼,然后自嘲地笑笑,“不过现在看来,还不行,我的力气还不够。顶多只能让这里灯亮起来。”

“你…”钟小魁觉得自己大概想错了一件事。

“我留下来。”蓝朝他吐了吐舌头,“能不能做得好,我还是没把握,不过,我想,试试也没坏处。跟海魉的这笔账,我觉得还是要跟他们算清楚的好。如果大船如它们所愿,消失了,它们会寂寞的。”

“你只有一个人了。”钟小魁并不太想提醒他。

“不一定啊,还有森林,也许以后我还会遇到别的人鱼。海底的世界太大了,会遇到什么,说不准的。”蓝拍了拍胸口,“放心吧,只要大船活过来,海魉就没有好日子过。”众人面面相觑。

“决定了?”钟小魁问。

“快递单给我。”蓝伸出手。钟小魁略一迟疑,从衣兜里摸出已经被海水浸湿的快递单。

“货呢?”蓝看着钟小魁,眼里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正在生长中的自信。

“你这家伙。”钟小魁摇头一笑,看定他,清清楚楚的喊了一声,“船王。”

“嗯!收到!我是这里的船王,蓝。”他爽快地点了头,接过单子,大拇指摁在了收件人签名处——一个闪着光的船王印章。

“这家伙怎么办?”林七七指着白鲟。

“交给我吧。”蓝走到白鲟面前。

“不杀?”钟小魁问。

“他也只是个想去陆地上看看星星的糊涂虫而已。”蓝叹气,看向前方,清清楚楚地说,“我知道我只有两个最大的敌人。一个是海魉。”蓝回过头,“一个是我自己。”

“你的土豆,还要继续种下去吗?”

“要的,在哪里当农夫,其实都是一样的。”

尾.

钟小魁三人,裹着毯子坐在科考船的船舱里取暖。大胡子船长以为他们三个被鲨鱼吃掉了,没想到失踪几个钟头之后,又安然无恙地浮出海面。多悬那,就在他们被捞起来的地方,一只巨大的鲨鱼鳍就在附近晃来晃去。

“人鱼究竟是什么物种?他们不是人类也不是妖魔。生活方式有跟人类没什么区别。”林七七纠结不止。

“这位少女,三界之中,你我没见过的物种太多了,存在就是合理。人鱼,你就当他们是生活在海里的外星人好了!”姜南海把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绿宝石使劲往身上擦,兴高采烈地说,“是什么物种不重要,慷慨大方才是王道!这么大一颗宝石,他说送就送了!”

“明明是你看到了,自己厚着脸皮要来的!”

“我见证了一个少年从逃避到面对,这样一个重要的成长过程,拿点谢礼不过分吧!唉,这叛逆的青春期哟,想当年,我也曾是这样一个迷茫的少年啊!”

“十三叔,您的青春期,已经是三分之一个世纪之前的事儿了吧?还有,你那个六芒星是怎么回事?看不出来您还有这招啊!”

钟小魁懒得听他们吐槽,翻过身去睡觉。

一路上的点点滴滴,蓝的脸孔,阿莎鲤的笑声,爷爷的拐杖,过电影似的在脑中晃动。

蓝的爷爷说——你一直在害怕。这话是说给蓝的,可也像是说给他的。他也在害怕吗?他对于自己“家族使命”的排斥,最深最深的原因,是否跟蓝是一样的?蓝最终还是选择了留下,而他钟小魁呢?有些事情,是不是应该尝试着停下逆反的脚步,重新去看一看?

钟小魁在睡着之前,决定回家后,他要把储物室里那个箱子里的所有手札笔记全部看一遍。嗯,就这样。

数月后,环球新闻里报道,一艘途经百慕大某海域的渔船,上头的几十名船员一夜之间从船上失踪,几天后在另一个小岛上被发现,全体无恙,但部分记忆丧失,无人能回忆为什么会从船上跑到小岛上。

这件事,又成了百慕大奇闻里的一则,但并没有在民众里引起太大反响。世界从来都是无奇不有的嘛。

此时,在深海里某艘大船的某个房间里,一块松软的泥土中,一颗绿绿的嫩芽露了出来。

三界宅急送?【CASE 5】火精

爱与火的本质是相同的,总要在炉子里燃烧才能绵长不止,予人温暖。燎原野火固然淋漓尽致,但烧尽之后只有焦土残骨,能否春风吹又生,那要看造化。

楔子

汉高祖三年,冬。

“第一,你亲手写出唐门十色笺上的情书;第二,你亲自带上这情书,攀上寒鸩山。我会在山顶的青焰阁等你。”那柄青光飞寒的长刀慢慢回到生锈的刀鞘里,他静静看着站在门前的女子,“办得到这两件事,我就娶你。在这之前,如果再让我看到你,那个就是你的下场。”

竹屋外头,躺着一只被刀剑之气劈成两半的大石磨。

“那,说定里。”纤细白嫩的小指伸到他的面前,红彤彤的指甲像是从盛夏落日里取出的颜色,“拉钩,不食言。”他也伸出手指,点头。

于是,诺言就定在了一大一小两只手指之间。

她转身离开,娇小的身躯欢快地蹦跳着,在积雪未化的地上,踏出一串斑驳的脚印,被踩的冰雪瞬间化成了水,慢慢渗入土下。

轰!立在小路一侧的土地公石像突然燃起了熊熊大火,烧得喀嚓作响——走过那座石像,她停住,背对着他挥手,大声说:“如果你食言,这就是你的下场!”

洒下一串娇俏的笑声,她消失在路上。

哗啦一声,坚硬的石像在火焰中轰然倒塌,以黑色粉末的样子。小小的脑袋从他背后伸出来,七八岁的小男孩,吸着鼻涕,呆呆看着前方冒烟的石像残渣,说:“阿爹,娶她当娘也是可以的!”

“为何?”他看着自己的小指,上头一道微微发烫的红印。

“她好帅耶!”小男孩兴奋地蹦起来,拔腿就要往前跑,“那是石像耶!被她烧成灰了!我要留把灰当纪念品!”

他拎住儿子的衣领,看着那一堆灰烬,说:“难道你不怕自己变成纪念品?如果她成了你娘的话。”

“可是,她对阿爹很好啊。”小家伙悬在半空,托着下巴思考,“她常来看我们,还帮过我们的忙哦!被爱情蒙蔽了眼睛的女人,是不会把爱人变成纪念品的。”

“屁大的小东西,谁教你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他把儿子放下,揪住他的耳朵,“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许插嘴!”

小东西撅起嘴,小脚踢着地上的雪,嘀咕:“可是,少了个娘,我的人生会很残缺呀。”

他蹲下来,揽着儿子的肩膀,说:“她不能留下来。”

“是你不要她留下来。”男孩撇着嘴,数落父亲,“纸是她永远都拿不了的东西,寒鸩山,是连最健硕的雄鹰都飞不上去的地方。阿爹,你故意的。”

“我回去青焰阁等她,这是一定的。”他笑笑,摸摸儿子的头,抬眼看向暮色下的远山,“既受他人托付,就必要办到。明日一早就要出发,你快去睡觉。”

“好嘛。”小男孩很忧郁地叹了口气,“放着活生生的不要,却要为死翘翘的费心。大人的世界太复杂了。”

当天边最后一缕光线消失后,飘落的雪花将这座竹林里的简陋小屋围在中间。屋里,小男孩缩在厚被子里睡得正酣。他坐在桌前,仔细缝补着儿子那件破了的衣裳。他的刀,懒洋洋靠在桌脚上,睡在生锈的鞘里。

从来都这样的,不论在哪里,在做什么,儿子与刀,总在离他最近的地方。但,以后呢?

“好热…阿爹,房子…”睡梦中的孩子发出几声难受的呻吟,双手无意识地朝前伸出。

他放下不好的衣裳,坐到儿子身边,轻抚着他的额头。

孩子的眉头舒展开来,呼吸渐渐平稳。

他替儿子盖好被子,轻轻走回桌边,提笔写了一封信。

炉火烧得噼噼啪啪,一室暖意。

隔壁的房间,没有热气,没有光线,黑暗里,静静躺着一个木匣,一人大小,仿若夜色凝成的冰。

此刻,远处的阴陵山中,一对士兵踩着焦黑的土地,在飘动着雾气的大泽边焦躁搜寻,一把把冷兵器狠狠地斩掉挡路的荒草与乱石。

“找到了么?”

“没有!没有!”

“再找!”

兵士们的交谈声时大时小,夜风呼啸而过,将这些无奈与愤怒吹响四面八方。

山下的农舍里,胆小的农夫蜷缩在丈夫怀里,捂着耳朵,惊惶道:“又来了!又来了!你听那动静!”

“冬天过去就好了。”丈夫一边安慰妻子,一边拼命往后挪着身子。他们应该习惯才是,每年的冬月间,阴陵山的泽边,都会发生相同的事。

明天就要走了,那个丫头,该是永别了吧。他给她的两件事,是一只火精永远都无法办到的。他的确是故意。

永不再见,才是好的。

他吹熄灯盏,睡到儿子身边。

猫尾巴还是有用的,比如叫人起床。

钟小魁连打了六个喷嚏,吐掉粘在嘴上的猫毛,抓起枕头就朝床前砸去。

“Hi!”停在半空的枕头后,露出姜南海的招牌狐狸脸,他扔掉捏在手里的,林七七的猫尾巴,凑到钟小魁面前,“乖孩子,起床了,春天就在不远处!”

“每一个长了猫尾巴的姑娘你都伤不起!”林七七委屈地把尾巴藏起来,一脸泪痕地把闹钟砸到姜南海头上,零件飞起。

“还在挺尸吗!要我把饭喂到嘴里吗?还不滚出来吃!怠慢他人劳动成果是一种罪!”标准厨娘打扮的玛莉欧举着菜刀,在房门口咆哮,电光火石间,雪亮的菜刀铛一声劈到了距离钟小魁零点零一公分的床头,冷冷颤动。

噩梦,一定是。钟小魁一把扯过被子把自己整个埋起来。睡,再睡一会儿,醒来就好。

“Hi!”三个脑袋同时钻进被子,三排雪白的牙齿露出来,“孩子,这不是梦。”

“妈啊!!!”钟小魁从床上摔下来。

餐桌上,熊猫眼的钟小魁默默嚼着烤糊的面包,默默喝着把糖放成了盐的豆浆,默默看着身边那三个正火热争抢一只烤鸡的家伙。他什么都想起来了,从百慕大回来之后没几天,姜南海就以奉行低碳、节约资源为由,强行搬进他家,还说要征用他家作为PKD的临时办公地点。第二天玛莉欧带着大堆行李也搬来了,理由是紧跟领导脚步,以公司为家。当他们发现林七七也住在这里时,还罚她写了份检讨,反省自己对领导隐瞒事实,妄图独享免房租水电费居所的自私心态。

“你不能撵我走。第一,我知道你太多秘密;第二,我负责发工资。”姜南海住进来的第一天是这样跟他讲的。

“你不能娘我走。有我在这里,连蟑螂都不敢靠近你!安全问题绝无漏洞。”马莉欧用一根牙签凌空击中墙角一只倒霉蟑螂的心脏,笑着拍了拍他的肩。

“他们俩你都容纳,更加没道理撵我走了。我会认真打理家务的!”林七七卖力地挥舞着抹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