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弯曲曲的人生,不由自己主宰的人生。他喜欢这个简单的名字。
就像她,弯弯折折的来到他的生命里。和他遇见。
那时候的她是那样真切的想要帮助他,陪他一起吃饭,陪他看夕阳,给他讲外面的世界,学校的故事。
每次这个时候,弯弯总是托着腮,笑起来弯成小小的月牙。
她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走进了他的心里,走进了他无边黑暗的世界里。
曾经展凌歌的世界里因为有了她而变得盛大和富足。
离开她的这七年,他拼命的提高自己,做最强度的体能训练,努力学习管理和珠宝知识,学校里有很多女生和他表白,他从来都不放在眼里,他一心想要做最出色的那个人,出色到再也没有人可以舍得抛弃他,放下他。
他以为这样忙碌的生活会让他忘了她。
忘记这个曾经陪伴过他三年的女孩儿,忘记这个给过他温暖又无情的离开的女孩儿,忘记这个他曾经付出了所有的爱她却不屑一顾的女孩儿。
她让他觉得卑微,渺小,像一只蝼蚁那般微不足道。
可是他不得不承认,每次只要静下来,他的眼前总是浮现她的样子。
展凌杨推门而入:“若若,把东西放下,可以出去了。”
“展主任,你弟弟好像受了很严重的伤。”
“我知道了。我会处理的。”展凌杨礼貌的对小护士点点头。
关上门,展凌杨脱下口罩,走到展凌歌的身边,看他两眼无神的望着天花板发呆,一身乌青,他掀开他的衣服瞧了瞧:“下手还真狠。我记得你跆拳道七段,谁还能对你下这重手?”
展凌歌瞪他一眼:“都是你让我送的花。”
展凌杨这才明白,感情这是收花的主人给打的。送花这事儿是展凌杨怂恿的,花也是他打电话让花店的人给买的,谁让他看到他弟弟自从见了人家罗警官就和丢了魂一样,整天目光空灵,通宵不眠。他这个局外人都看得着急,就帮他想了这么个方法。
“难怪打成这样都不还手,原来是心甘情愿被揍呢。”展凌杨吐槽他。
展凌歌转身,自己一个人生着闷气。
“人家姑娘愿意揍你一顿总比把你当陌生人好吧?”
展凌歌一听这个,背脊一直,像是被人戳中真相。
“别气馁老五,女孩子都这样,死皮赖脸就对了。揍几顿怕什么?没打死都不算大伤。”
展凌歌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我很怀疑,你是不是我大哥!”
“如假包换,童叟无欺。”展凌杨拍拍胸口,拿过药膏,开始给展凌歌做一些细微的处理。
展凌歌看看自己身体上的伤痕,全是罗菲下手的痕迹,她已经变得这样厉害,如果他不是本身有练跆拳道身体底子还不错,说不定现在都说不出话了。
“这打的,招招致命,看得出这姑娘恨你入骨髓。”展凌杨边看边说。
“大哥…”展凌歌埋下头,不再说话。
“忘不掉她是吧?”见展凌歌这样,展凌杨也不揶揄他了。
他这个弟弟,七年前从清榕回到景州,像是变了一个人。人是站起来了,神态也一下子成熟了许多。父亲安排他出国读书,四年读完金融和设计两个硕士学位,回国之后替父亲打理几个珠宝品牌的子公司,不仅设计的产品得到大众的喜好和认可,连公司的营业额也增长了百分之五十。本不对他抱有期望的父亲对他刮目相看,渐渐的将家族其他生意也交由他去打理,让老三气得咬牙切齿。
可是这么多年,他看得出老五从未开心过。
他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设计管理公司和谈生意上,是众人口中无懈可击的完美男人。却从未交过一个女朋友。
如果不是他有一次在他房中看到那幅油画,他真的会以为他这个弟弟是个GAY。
他们兄弟三人从小都学画画,五弟不算画得最好,只是当做兴趣,可是他却能将那幅画上的女孩子画得形象生动,看得出他落下的每一笔都是相当用心。
他起初一直以为那个女孩儿不是真实存在的,她像是在城堡里住着的公主,缥缈而不真实。
可是他那天却在医院看到了那个画中的女孩儿,没有了灿烂的笑容,没有了飘逸的长发,恬淡而冷漠的样子,他突然就明白了,这么多年,老五记挂的人,就是她。
他这个弟弟,从小就冷漠骄傲,父亲对他严厉,他的母亲对他又太过宠溺,所以当他爬山摔伤了腿并且一直没有站起来的时候,他几乎觉得人生从此完了。他将自己封闭起来,拒绝见任何人,时常歇斯底里,像个疯子一样发泄自己的不满。
在他离开展家去清榕的那两年,他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让那个绝望又拒绝治疗的他重新站了起来。
可是他却拥有了比原来更加冷漠的性格。像一只不受情感驱使的木偶,机械的做着他能做的一切,他看得出,他的人生越辉煌灿烂,他的内心越孤独寂寞。
那个叫罗菲的女孩儿,对他来说,一定有着特殊的意义。
展凌杨弯起嘴角,故意逗他说:“我们向来以冷漠无情著称的展家小少爷,没想到也会对一个女人束手无策。”
展凌歌撇撇嘴,轮廓分明的俊脸有些不那么乐意了。
“这个姑娘那么难搞定,不如换一个吧,我看爸爸一直要介绍给你的景家二千金就不错,并且那姑娘,对你可喜欢的紧。”
“没兴趣。”
“看看你三哥,今天这个小模,明天那个名媛的,日子过得多潇洒。”
“别跟我提他。”展凌歌最反感有人提到三哥,在整个家中他只是对大哥一人亲昵。
展凌杨处理完最后一道伤疤,把他的袖子拉下来,“看来,你以后要经常来我这里了,这罗警官绝对是在用歹徒的方式对待你…”
展凌歌苦笑,冰冷的双眸染上了一丝忧愁,像是许多年前的心事又一点点地爬山了他的心里。
他慢慢的开口:“我宁可她仇恨的打我,也不要她对我客气。”
展凌杨摇摇头,老五总是冷冷的筑起自己的心墙,用骄傲而倔强的方式对待他在乎的人,如果没有处理好,总是容易伤人伤己。
“对了,爸决定把那幅画捐给博物馆。”展凌杨话锋一转。
“爸还真舍得。”
“不高兴的是你三哥,他一直以为这幅画爸会留给他呢。”
“我没意见。”
“不过我那天和爸提议了,可以在捐画之前搞个展览活动,来提高下我们集团的知名度。”
“你向来对公司的事情没有意见,怎么突然八卦起来。”
“大哥如此用心良苦你都没看出来?不搞画展,你那罗警官,能再和你碰面吗?这价值连城的画市里面会不派大批的警察来做安保吗?”
展凌歌不说话,如果说在展家有那么一个他能信任的人,那一定就是眼前的大哥。
大哥向来对家族生意没有兴趣,一心只沉浸在医学的领域,终日里忙着动手术,治疗病患,出了名的菩萨心肠。
展凌歌的心在听到大哥的一番话,突然有了一丝波动。
他很清楚,哪怕每次看到罗菲都是冷漠而仇恨的目光,可是他依然那样渴望见到她。
最近轰动鹭宁的一件重大事件,不是某个明星要降临开演唱会,也不是某个领导要来检查指导,而是一副享誉全球价值连城的油画《红玫瑰》即将被人捐献给市博物馆。
这个无偿捐献的单位,就是展氏集团。
这幅画象征了浪漫主义和奔放的光明色彩,在二十世纪初红级一时并影响了当时的野兽主义和表现主义,它的作者在死后才红了起来。
经历了半个世纪,几度辗转,人们只是谈及过它的风姿卓茂,却从来没有人有缘得见它的真实面目,而在此刻,展氏不仅对外公布这幅画现在的归属,还如此慷慨的将这幅画捐献了出去。
并且在捐献前期,它们还设立了一个为期一周的画展,邀请全国的乡绅名流前来参观。
市里对这次的画展尤其重视,这个画展结束之后,这幅画将会被安全送达博物馆,可是就是这为期一周的展览,对旅游业为主业的鹭宁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好事,但对于警方来说,这幅画的保护工作,就成了一件相当有困难的事情。
这样的名画,想来盗窃的小偷肯定也许多,特别是警方抓了多年都一直连男女都没分清的小偷“飘”。他一般都选贵重的物品下手,无论多精良缜密的防盗系统都困不住他,一般他想偷的东西,没有不到手的。
为了防止这幅《红玫瑰》被盗,市里派了大量的警务人员去做安保工作,包括罗菲所在的罗阳区刑警队。
“最近是怎么搞的?我们和展氏集团是不是杠上了,哪儿哪儿都是他们的地盘。它们是不是要把我们鹭宁给占领了呀。”顾明阳在旁边开玩笑。
“有钱人的动态谁能知道,听说是这两年才来我们鹭宁发展业务的,全部的业务都搬过来了。”
“我们鹭宁到底有什么地方吸引富商的?”
“风景好呀,有海,有山,有岛,多的是地方的市场可以开拓。”
“本地人的优越感来了吧你。”
队里面好几个人开始讨论起来。
罗菲静静呆在一旁,一言不发。
自从展凌歌出现之后,她似乎就摆脱不了和他有关的事情,像磁带唱片里卡带了一般,重复重复的播放。
她跑到办公室外面透透气,虽然她很热爱这座赋予她新生命的城市,可是如果她摆脱不了展凌歌,她觉得也没法好好生活了。
如果可以,过阵子她就申请调离,或者通过考试,考去别的城市。
她真的不想和展凌歌,再有一丝一毫的纠缠。
罗菲和顾明阳穿着便装,来到位于市中心的展氏画廊。
这是一间本不起眼的普通画廊,因为有了这则轰动的新闻,如今变成了全市众所周知的一个艺术画廊。
画廊的负责人是展氏集团的三公子展凌萧。
展氏在鹭宁的业务,从珠宝到商场到古董画廊,与艺术相关的产业暂时由三公子负责,剩下赚钱的业务的全由小公子展凌歌负责。
画廊原址是一间美术馆,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就将美术馆卖给了展氏集团变成了画廊。画廊主要卖一些当代小有名气或是新兴画家的画,定期也会举行画家见面签售展之类的活动,比一般的画廊要热闹一些。
由于要展示这幅著名画作,整个画廊重新修葺和布置过了一翻,本来白墙打底的画廊现在以红色玫瑰为主题,整个墙壁上让专业画师画着大片大片的玫瑰花,娇艳欲滴,一路蔓延到三楼的展厅。
同时在画廊展出的画都与玫瑰花相关,看中的也可以花钱购买。
罗菲和顾明阳负责的就是三楼的展厅,这是《红玫瑰》展示的所在位置,这幅画是不允许近距离观看的,警戒仪器都安装完毕,红外线像蜘蛛网一样排布,想看的人只能在红外线以外的位置,若有人靠近,警报器就会响起,整个画廊都能听得见。
罗菲在画廊里巡视了一圈,没有看到展凌歌的身影,心里稍微放了一点下来。
“你好像在盯小偷似地看着每一个人啊?看出哪个是飘了吗?”顾明阳笑她。
顾明阳哪里知道,展凌歌在她心里,比这个神偷“飘”还要来得让她警戒。
到了正式开始参观的那一天,整个鹭宁才真正热闹起来,来往名车络绎不绝的停在画廊的地下室,完全不够停,很多都听到了地面上来,密密麻麻的人群,也不知道这展氏到底发了多少张邀请卡,让这么多人都聚集到了此处。
罗菲一刻也不能松懈,她看到一个威严模样的男人被众人搀扶着从三楼的电梯走出来。
记者几乎把走廊挤得水泄不通。
这个男人就是展氏企业的负责人展宏。
展宏这一生可算是个传奇人物,祖辈打下来的基业,到了他这代,不仅没有败光,还发展得更加巨大,他一方面重视经济,一方面又颇爱艺术,赚钱和赔钱的买卖同时做,所以身上没有商人的低俗,多的是一份艺术家的浪漫情怀。
而他年轻的时候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的三任太太,展宏此人风流但不下流,多情但不滥情,第一任是之女,当时也是出了名的名媛闺秀。可惜红颜薄命,在生二女儿的时候难产过世。
第二任太太是某个商贾的独女,当初对展宏是一见钟情,妙龄年华却不介意做两个孩子的后母,执意要加入展家,最终如愿以偿,生下一子一女。可却因为展宏多年以前工作太忙,而勾搭上了一个唱歌的歌星,和别人远渡台湾,如同当初要嫁给展宏一样强制性的要为了新爱情离婚。
展宏倒也大方,第二任太太不要孩子只要钱,展宏也给了她一笔钱让她离开。这段姻缘算是被人辜负了罢。
第三任太太,就是展凌歌的母亲,落魄千金小姐,家道中落,却因为长得明艳动人被导演看中拍了几部电影,但在圈中为人低调不争,恬淡而温和,展宏就是喜欢她这样安静的性子。娶回家去放在身边,安静也安心。
此刻展宏身侧带了两个人,一个是表情冰冷若霜的展凌歌,另一个是那天罗菲在工地上看到的穿着香槟色西装的男人。他的真正身份,是展家的三少爷,展凌萧。他此刻正笑语晏晏的帮父亲挡着记者。
“展老先生,为什么只带了两位公子来?是不是代表这两位公子未来要一起接管您的企业呢?”
“外界传闻你三儿子和小儿子因为争夺继承权而不和,这是真的吗?”
…
记者就是记者,明明是展览《红玫瑰》搞得像问八卦一样。
只见展凌萧很随意地说:“这位记者,如果我们兄弟感情不好,我们怎么会一同出席这个场合,你说是吧?”说完还笑着看展凌歌一眼,“老五,你说呢?”
展凌歌只是扯了扯嘴角,并没有回答,算是不反驳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展凌歌还是那样冷淡不善与人周旋。
这两个儿子,一个冷漠谨慎,一个周到圆滑,各有各的优缺点。
展父在两个儿子的搀扶下,走到了《红玫瑰》的面前,大声说道:“会捐献这幅画,出发点其实很简单,只是我近来发现身体渐渐不好,人活这一生,拥有再多的财富,都不如内心拥有快乐。这幅画,是我对鹭宁市的一点小小的贡献,我喜欢这个群岛环绕的城市,以后也想把我所有的事业都在这里重新发展,我的两个儿子,他们会一同帮我打理,希望各位朋友,能多给年轻人机会…”
罗菲淹没在人群中,警惕的注意周围的一举一动,生怕一个不留神出了差错。
这幅《红玫瑰》受到了市领导的重视,一点马虎都不能有。
宾客陆续的上来,一整天,罗菲都过得警惕而小心。
顾明阳在下午的时候被张队临时叫回去,去负责另一个案子的侦查。
没有顾明阳这个贴心大管家,罗菲连吃饭的时间都忘了,直到她的胃剧烈的抗议起来,罗菲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没有进食了。
她捂着胃,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药盒,这是她常备的东西,多年的刑警生活让她的胃有了毛病,容易胃疼,如果顾明阳不在身边,她是一个照顾自己很差劲的人。多数疼的时候,她都靠止痛片来维持,她想着等熬过这两个小时,换班的人来了,她再去补一顿饭好了。
她正把止痛药倒出来准备往嘴巴里塞,一个人迅速过来把她的药拿起来,咻的一声,那两片止痛药已经掉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去了。
“到点了就应该吃饭不是吗?”悦耳而含着笑意的声音在罗菲的耳边响起。
她抬头一看,是展凌萧,那双笑起来眼含桃花的调笑样子,此刻正笑容灿烂地看着她。
“多管闲事。”罗菲正准备从药盒里再倒两颗。
展凌萧把整个药盒都拿过去,再度丢到了垃圾桶。
“呐,先吃个蛋糕。”他递过去一个面包和一瓶水,“这么敬业的女警官我还是第一次见。”
罗菲看到蛋糕眉头就皱起来了,她有鸡蛋过敏症,任何与鸡蛋有关的东西她都拒绝。
“我不…”
“我家菲菲可不吃蛋糕。”来的人是让罗菲很惊讶的陆佳期。
这个向来昼伏夜出的猫科类动物陆佳期出现在白天还真让罗菲有些吃惊,可见名画的魅力之大。
她今天一袭艳粉色的丝质长裙,头发恰到好处的挽起来,耳上是两枚微微闪耀的钻石耳钉,妆容也是极其的淡雅,衬得她气质高贵典雅,和她常常晚上浓妆艳抹的样子不太相同。
“这位小姐有些眼熟。”展凌萧在看到陆佳期的时候眼中的似乎泛着光。
“这种搭讪的台词太老套了吧。”陆佳期把展凌萧要递给罗菲的蛋糕拿过来,“本小姐已经拿过你的蛋糕了,展先生可以走了吧。”
展凌萧这才迟迟离去。
陆佳期把手里的一碗粥放到罗菲的手里:“给你呐。”
“还是你贴心。”罗菲面对熟识的人总是不吝啬赞美。
罗菲打开粥的盖子,就闻到了一股清甜的鱼香味,最可人的上面还撒了她很喜欢的虾米。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鱼片粥放虾米的?”
陆佳期一愣:“我随便买的,你爱吃就行。”
罗菲一口一口的吃着,有喜欢的食物进到胃里,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她满足的笑着,眼睛弯成两个月牙。
“你怎么有邀请卡?”罗菲突然想到这个。
“干我们这行的,弄张邀请卡还难啊?”陆佳期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你那行,你到底是那行啊?罗菲心里吼了一句。
罗菲很少问陆佳期的职业,只知道她有一套在市区却不太大的房子,买东西非常奢侈,几乎挥霍无度,并且总是晚上出门,打扮妖艳。
做罗菲这一行的,不用问都大概能知道陆佳期是干哪一个行当的,除了声色场所,似乎没有任何一个职业适合陆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