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同时,我听到一个声音在不远处低缓地:“桑筱。”

我立刻回头,淡淡的月光下,一个颀长的身影,白色的上衣,深色的长裤,短短的头发在额前飞舞,仿佛十年前的那个夏天。

是他。

他走到我面前,一如十年前,缓缓的,略带矜持地:“桑筱。”

我茫茫然地看着他,忘了应该怎么反应。我们之间好像一下子模糊了那些尴尬的岁月。

他晒黑了很多,但他的神情依然那么清朗,他的眼睛依然那么清澈:“是我让友铂给你打电话,我想你不一定愿意见我。”他递给我,“我在国外见到了他,他托我带给你。”我机械地接过来:“谢谢。”他朝我微笑:“看起来,你过得很好。”我低头:“谢谢。”

他注视着我:“桑筱,不要这么客气地对我说谢谢,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好不好?”

我低头。十年前,我在他面前笨拙,羞涩,懵懂。十年后,物是人非,而有些东西仿佛惯性,我依然改变不了。

“桑筱,你总是看着我发呆,要我怎么专心跟你说话?”

“桑筱,蛮有创意啊这个理发师,简直就是火柴杆儿上顶了一棵大蘑菇嘛,带我去见识下?”

“桑筱……”

“桑筱……”

……

操场看台上的一角,他遥遥看向那棵石榴,若有所思地,“我们总以为它要么早就枯死了,要么移到不知去向的角落,却没想到居然就在眼前。”

我淡淡地:“是啊,年轻的时候糊涂。”

他不语,过了很久:“桑筱,我这次回来不会待很久,”他看着我,缓缓地,“我要走了。”

我抬头看他,他的皮肤远没有以前光洁白皙,他的眼角生出了淡淡的纹路,他的眼睛添了几许疲惫,看来他在西藏过得很辛苦。

他是那种一旦认准了一件事,就固执得完全不管不顾的人。

我默然,半晌之后:“那……”

他也默然,片刻之后:“十年前,爸爸就答应过我,从今以后,我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又是片刻迟疑。

他想了想,有些明白地:“你是想问谢恬嘉吗?我们准备一起走,去国外发展。”他看着我,“还有桑筱,我知道你现在一切顺利,很高兴你过得好,毕竟,”他低声然而清晰地,“我们身上有着1/4相同的血液。”

我喉头一哽,半晌之后,我低低地:“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唇角刻出一道淡淡的痕,嘲笑,悲哀,抑或兼而有之:“何必再问呢?没有任何意义。”

他漫不经心地看向遥远浩淼的夜空:“我在西藏的时候,看到过一句偈语,‘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人不可能总是生活在回忆中,总要往前看的对不对?”他淡淡地,“桑筱,我们注定无缘。”

我眼睛微微一湿,我也轻轻地:“对,我们无缘。”

无缘却相见。

淡淡的月光下,我俩静静对望,心照不宣。

何言青,连同那些青春岁月,在我记忆中,摇曳成模模糊糊的影子,离我很近,仿佛又很遥远。

第23章

龙斐陌的伤复原得很快,医生说右手基本无碍,丝毫不会影响以后的生活。

我们的生活很快重归正轨。他正常去公司,我照常上班。

他跟以前一样话语寥寥,有事也会直接跟我说:“桑筱,我今晚不回来吃饭,跟柏嫂说一声。”

或者,“你要的资料,我让秘书整了出来,在我书桌上,你自己去取。”

又或者,“斐阁想要搬出去住,他看中了几处地方,我太忙,有空的话,你陪他去挑一挑。”

他的神色还是跟往常一样,但我知道,他的声音,他的人,他的心,都在一步一步地远离我。他所刻意维持的正常,远远比不正常更令我不安。

他开始疏远我,他开始习惯给我他的背影。

无数次看着他,望着他的背影,我想开口。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我想了又想,还是把乔楦约了出来。我朝她身旁那个紧张兮兮的男人很是抱歉地笑:“对不起。我保证,一个半小时之后,一定把她安全送回去。”

他看看我,不作声,转头对乔楦温柔地:“等我,来接你。”又看了我一眼,走了。看来,他不放心我的驾驶技术。

我忙把她服侍好,让进座,她满不在乎挥手:“算啦,好容易出来透透气,要是你也给我整那套小心翼翼的龟孙子样,那我还不憋屈坏了?”她回身,一个潇洒的响指,“冰咖啡。”我连忙朝侍应生摆手,看看她肚大如萝的模样:“你一孕妇,还充什么能?”再白了她一眼,“注意胎教。”

到底是即将有孩子的人了,修养见长,她并不计较我给她叫了杯白开水,眯眼,很睿智的模样:“小样,这么长时间不找我,偏偏今天约我出来,准是有什么事吧?”

我低头,不吭气。

片刻之后,她不可思议地瞪我,大叫一声,引来无数猜疑的目光:“俞桑筱你脑子坏啦?!这是表现你宽宏大量高风亮节的时候吗?谢恬嘉那个臭女人,你还跟她客气什么?换了我不告得她身败名裂不算完!不用我提醒你吧,当初何言青害你伤心了多久?就连小酒姐姐我也陪你喝过好几次啦。再说,龙斐陌可是你老公,你在他面前向着外人,而且是旧情人,置他于何地?你叫他怎么想?怎么看你?”她摇头,“依我看,这事大条了。”

我有些黯然,也摇头:“不是的。”完全不是。我将事情源源本本告诉了她,包括我的身世,以前发生过的一切,我看向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惘然地,“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我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妈妈在日记里的一段话,‘我至死,都想要维持在他面前早已支离破碎的尊严’。她一辈子忍辱负重,却一生牵挂他。你我都是做媒体这行的,知道那些记者,包括我们自己为了生存无孔不入的窥视本领,如果挖来挖去,到最后,所有丑陋的一切都大白于天下,我虽然不用负什么责任,可是对于逝去的,或是还活着的,尤其是那个人,我妈妈倾尽全力维护的那个人,都是一场深深的灾难。”我低头,“抱歉,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状况,第一时间想到的,就只有这些。”我眨眨眼,试图隐去眼角的雾气,“我以为,他会懂。”

很久很久之后,乔楦仍然没有反应,她的表情,不可置信的,难过的,困惑的,无法形容。

又沉默了片刻,她放缓了声调:“桑筱,你知道你问题出在哪里?在两个人的世界里,你以自我为中心惯了,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不太懂得去考虑别人的感受。你不能把自己意志强加于人,要知道受伤的可是龙斐陌,凭什么他就得事事都明白?凭什么你连句解释都不给他?就算他清楚一些什么,也不代表你就可以装糊涂。他没有义务来帮你承受你的痛苦。不错,他算是你身边最亲近的人,可是,再怎么说,你跟他都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凡事得沟通哪,连马克思老先生都说过爱需要时时更新哪。你得跟他说明白。”她叹口气,“作孽哦,白替你挨一刀。不过俞桑筱,”她仔细端详我,“从何言青到龙斐陌,我发现你逐渐逐渐有了当祸水的本钱。”

明知道她是在宽慰我,可我仍然连强颜欢笑都勉强,她又叹了口气:“俞桑筱啊俞桑筱,自从你跟何言青分手,我是第一次见你这样。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她坦白地,“当初,天上掉馅儿饼似的,龙斐陌竟然答应接受采访,他给出的唯一条件就是你,你的资料,你的过去,你的一切,一开始我犹豫,我只知道,他的每一句话,都有着自己的用意。对不起桑筱,最后我还是妥协了,所有的有关于你的一切,都是我告诉他的,”她顿了顿,喝了一口水,“后来,你们结婚了,我一直觉得很难受,直到现在,我这颗心才算踏实一点。”她那张因为怀孕而略显浮肿的脸上,浮出意味深长的表情,“相信我,一直以来,他为你做得够多的了,桑筱,你真该好好检讨。”

深更半夜。

我躺在床上,听着门外的动静。他还没回来。

当时钟敲过十二点之后,我听到一阵熟悉的沉缓的脚步声,我从床上跳了起来,几乎是立刻冲到门口,打开房门,果然是他,他看着我,淡淡地:“还没睡?”

我看着他。他瘦了,脸颊浅浅凹了下去。我轻轻地:“饿不饿?我给你准备了夜宵。”他摇头:“不用。”径自越过我。轻轻的一声,隔壁房间的门关上了。

我冷汗涔涔,我几乎是在呓语着:“不要,不要,不要……”

我睁开眼。一个人影站在我床前。

我看着他,很久很久,他一动不动静静地站着。我扑上前去,紧紧捧着他的右手,一遍又一遍地摸着:“太好了,还在……”他不说话,任我胡乱摸着,很长时间之后,他淡淡地:“又做噩梦了么?”我低低地:“我梦到你的手,竟然保不住了。”他还是维持着一直的那个姿势,直到我醒悟过来,慢慢松开他。

他转身,还是那种平静得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既然你没事,我先出去了。”

我怔怔看着他的背影,我怔怔看着他走到门边,旋开把手。

突然间,我扑上去,我从背后抱住他,死死不放。我知道,如果这次放手,我就真的,要失去他了。

尾声

不久后的一天,宛如孩儿脸一般,早上刚下过一场瓢泼大雨,中午又开始阳光明媚。

午后阳光中,某人惬意地躺在花园里的摇椅上看书,我蹲在一旁,百无聊赖地看蚂蚁搬家。自从年事已高的某人受伤以来,我们决定不落后于全国人民,从现在做起,认真补钙。

突然,我想起来一件年代久远的无头公案,伸手去推某人:“喂。”某人充耳不闻,又翻了一页书,自顾自往下读。

我想了想:“龙斐陌,可否解释一下,什么是权宜?”“唔?”他淡淡地,似听非听般又翻过一页。我阖上他的书,不厌其烦地又重复了一遍。

他抬头瞄了我一眼,微蹙眉,不胜其烦地:“俞桑筱,可否解释一下,什么是离婚?”我愣了一下,恍然:“你故意引我上钩!”他唇角微勾:“彼此彼此。”

我摸摸鼻子不吭声。好吧,谁叫我自己理亏在先。

他又补上一句:“关牧说得真对,字字珠玑。”他点点头,状若赞叹,“今年我要给他多加律师费。”

得意个什么劲?!我哼了一声,斜睨他,冷冷地:“要是我的真实想法呢?”他将书抛掉:“俞桑筱,你想考验我的耐性么?”我头皮吃痛,大力敲他:“神经病啊你!”

好痛啊!我泪水都痛得快飙出来了。我突然想起自己很久没修指甲了,我用力反掐他。他索性扑过来,我们齐齐倒在地上。

正当我们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呼小叫地:“哥,你说这幅画挂在哪儿比较好?桑筱画了很久呢,我怎么觉得跟我还是有点不像……啊――――”那个声音惊天动地地延续了至少十秒之后,这才亡羊补牢地,连滚带爬地,“我什么都没看见,没看见,你们继续,继续……”隔了很远,我还听到他絮絮叨叨地,带点纳闷地,“不过,你们三三两两来这么一下,难道是因为今年春天夏天都到得特别早么?”

我一愣,随即笑喷。三三两两?亏他想得出!

我这个老师真应该引咎自尽。

我推开龙斐陌,瞪着他。他依然一脸轻松,没事人般继续坐到摇椅上去看书。

不要脸!

我突然又想到一件事:“喂。”

他舒服地半躺着,闲闲地又翻了一页书:“嗯?”

我别有用心地挤到他身边:“喂,赏脸猜个谜语好吧?”他感兴趣地扬起眉,阖上书看着我。我想了想,一字一句地,“飞蛾扑火虫已逝,学友无子留撇须,偶尔留得一人在。打三个字。”雕虫小技,还能派上用场。看来,我的诗词课没有白学。

“啊?”十几秒钟后,他神色自若地开始装傻。又过了半天,才极其敷衍地“嗯嗯嗯”了三声,权作回答。

他的头又低下去了,摆明了不愿意再被打扰。

我郁闷。结婚快三年了,连这么一句偶像剧每集必备用语都要拐弯抹角地求上半天,还求不到。宝贝啊,你亲爱的老妈我做人也太失败了!我一脸沮丧无精打采地起身要走。

刚走了两步,听到后面一个声音,不高不低地:“笨蛋。”他的声音轻不可闻,“你手上戒指的背面。”

我有些疑惑地褪下,早看过了啊,还不是一堆弯弯曲曲的豆芽符号,有什么好看。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难不成――

我重又挤坐回去,小心翼翼半带讨好地:“刻的什么?”

他闭上眼,半天才一个字一个字地:“波、斯、语。”就再也金口不开。

我恨恨,跺脚离开。龙斐陌,风水轮流转,你等着,总有你吃瘪的时候!

一起身,我的手就被一只大掌覆住。

“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纪念。曾经以为,它会留在我身边一辈子。”他牵着我的手,他的声音听起来和他的掌心一样温暖:“桑筱,你是我这辈子捕获到的唯一的,最美的猎物。”

番外之秦衫

我是秦衫。

十二岁以前,我是孤儿。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不知道母亲是谁,从我有记忆那刻开始,一直在孤儿院里长大,直到后来,我终于忍受不了院长的歧视虐待,稍大孩子们的欺凌侮辱,我选择了逃离。

我一直流浪在唐人街上。原本跟我同时逃出来的,还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后来,他们被抓回去了,只有我,继续深一脚浅一脚过着非人的逃亡生活。

这样的环境里,我不可能不狡猾,不察言观色,不欺善怕恶。

一开始,我免不了继续被唐人街上的其他地痞流氓欺负。直到后来,我学会了扮猪吃老虎,学会了狐假虎威。

为了生存,我依靠上了唐人街上的一个流氓小头头叫做焦哥,我跟在他们身后,他们偷东西抢东西我帮他们望风,声东击西,或者低声恫吓受害者,时间不长,这些事我已经做得纯熟,很受焦哥和他手下的赏识。

他们吃肉,我喝汤,已经足够维持我的基本生活。

一开始,我很满足。可是时间不长,我心底的焦虑如同杂草般一天天蔓延开来,那个焦哥,已经有了一个大陆带来的大老婆和一个在美国认识勾搭上的菲律宾小老婆,但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来摸摸我,招惹我,说些让我心惊肉跳的暧昧话。

我才十二岁,可我知道,我长得很美,而且,我发育得远比同龄的女孩子要成熟。

我心急如焚,我想找机会摆脱他,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害怕,不敢得罪他。

机会还是眷顾我了。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龙斐陌。那天,大雪纷飞,街上行人稀少,他独自一个人徒步走来,穿着名贵的黑色狐裘大衣,面如冠玉,神情举止看上去就是那种受到极佳教养的世家子弟。他后来跟我说,家里司机不在,他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为他弟弟抓药,药方在他身上,无论如何不可以丢。所以,他明明知道这条街的治安是有名的乱,也不惜冒险一试。

他是焦哥他们心中理想的肥羊。

也是我的。我决心赌一次。

上天眷顾我。我赢了。

他竟然带走了我。我过上了从来不敢梦想的生活。他的义父,是纽约赫赫有名的华人大亨,是他生父的生前至交,视他如珍宝,从来不拂逆他的意思,所以,没过多久,在经历过必不可少的考验和观察之后,他的义父,也成了我的。

仿佛仅仅一夕时间,我就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数不尽的华服,美食,奉承,宴会……生活如一道完美的华卷,还仅仅只是在我眼前展开一小角,就足以令我眼花缭乱。

但我知道,所有这些,都不是我最想要的。

从他带走我的那一刻起,我最想要的,只是轻轻的,那样一个眼神。

斐陌是不折不扣一工作狂人。他刚开始学习商业的时候,背着义父跑到纽约一家大公司去推介产品,对方态度极其冷淡怠慢,几乎几分钟便将他打发了出来。我站在外面等他,看到他一脸平静地走出来。那神色,宛如阿修罗般。倘不蒙他喜悦,必然遭殃。

果然,两年后,事件重演,但角色倒换。

当年义父在世的时候,很信任一个叫做苏珊娜的美貌无匹的秘书,夸她能干又有头脑,对公司兢兢业业,斐陌接过义父公司的时候,在他的特意关照下,顺理成章把她留了下来。后来呢?

过程一定精彩,可惜我没眼福。

我只知道,那天刚好我进办公室找斐陌,看到他微笑着:“谢谢你对公司曾经做出的贡献,然后,”他继续保持笑容,只是我觉得寒意扑面,“你被辞退了,并且,我觉得你去××地方更加合适,需要的话,我可以为你写封推荐信。”

义父从来放任他,但那次忍不住打电话骂他:“你辞掉她也就罢了,干嘛侮辱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说什么到娱乐场所工作这些话?!”

他非常镇定地反驳:“那也总比她将我这儿当成娱乐场所好。我需要的是一个秘书,不是一个搔首弄姿的花瓶。”

以后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但都没这个来得精彩。他偶尔也跟不同的女伴出出入入,惹得众人猜疑不定。

我一直不动声色,冷眼旁观。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我们生活在一起,感情甚笃,外人甚至已经猜疑我是他的地下情人。

所有的真相,只有我才知道。

义父的生意做得很大,横跨房地产、酒店业、建筑、投资等多个行业,他精明,多疑,狡诈,没有亲生子女,所以精心栽培斐陌和我。在他的安排下,我们念最好的学校,得到最好的锻炼实践,出入最高级的社交场所。他手上的生意分成两种。台面上的由斐陌负责处理,台面下的,则是我的事。我自小在孤儿院和唐人街锻炼出来的历尽世俗的智慧和不动声色的残忍,在这里得到尽情的发挥。我软语温言,我厉声恫吓,我软硬兼施,所有这些,在我做来挥洒自如。没过多久,我就得到一个暗地里流传的绰号――紫罂粟。因为,我外表美艳、妩媚、温柔可人,而内里坚硬,残忍,不留情面。还因为,我偏爱紫色系的衣服。

而我之所以偏爱,只因为那个人,他曾经随口说过:“紫色,神秘而安静的颜色。”他可能说过也就忘了,他不知道,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

只可惜,紫色的罂粟,远远没有紫色的桑椹纯粹清澈,干干净净。

义父缠绵于病榻两年之后,终于逝世。他下葬没多久,突然有一天,斐陌跟我说:“秦衫,我要回中国。”

“中国?”我愕然,那块神秘而遥远的土地,我太陌生了,以致于我脱口而出,“回去干什么?”

他站在那面落地窗前,手中端着一杯马丁尼,俯瞰着万家灯火,半晌之后,他非常平静地:“秦衫,你知道吗?”他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收获的季节到了。”

我有些反应不过来,隔了很久之后:“那……我呢?”

他回身看我,他的眼中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情绪,他耸耸肩:“随便你。”

义父临死前立下遗嘱,除了给斐阁和其他一应相关人等终生衣食无忧的保障之外,其他剩余部分,如果斐陌娶我,100%由我们继承,如果不,则60%我俩平分,40%交由基金会运作以及捐给慈善机构。

无论怎样,对我而言,已经足够,所以我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地:“我跟你回去。”我是个贪心的人,尽管没有把握,仍奢望更多。

他浅浅一笑:“好。不过,”他淡淡地,“要委屈你,暂时我只能给你总裁助理的位置。”

我明白,听说中国社会讲究关系,错综复杂,斐陌刚空降回去,不可免俗要出面摆平,我也浅浅一笑:“好。”

我自信,在他的心目中,我还是有着特殊的一席之地。

所以,后来出现了俞桑瞳,尽管她美貌智慧不亚于我,我也从来没有把她放在心上。我只是没有想到,半路上杀出来个俞桑筱。

其实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斐阁生日,我看到斐陌上楼,很久之后,我看到一个女子下楼,脸上苍白没有血色,她的一双眼,如宝石般莹莹然,略带羞恼和惊惶。我注意到她唇角微肿。我心中微微一动,但没多想。

我认识的斐陌,决不可能如此下作。

我还真是低估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