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目光笃笃地凝视着盛业琛,清澈而单纯的眼神:“我应该是最后一次说这些话。盛业琛,你爱上陆则灵了吗?你分清什么是爱什么是习惯了吗?”

盛业琛眉头微微凝蹙,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很清楚,我对她不是习惯。如果这样的感情是习惯,我只想一辈子保持。”

“那她呢?知道了吗?”叶清没有激动,也没有反对。

“她走了,”盛业琛轻吸了一口气:“但我会去找她,我答应过她,这辈子不会再让她一个人。”

叶清微微偏了头,眼底积蓄了薄薄一层水光,她仰起头,让那些水汽逆流,最后扯着嘴角对盛业琛笑得豁然:“谢谢你,我终于可以死心了。”

盛业琛沉默地抿了抿唇,良久才说:“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叶清说:“陆则灵,你,我。我们都是一样的。”她低头,长长的睫毛在眼窝里形成一道阴影,像停息的蝴蝶,微微翕动翅膀。

她用平静的语气向他坦白:“我曾去找过她,给过她钱,希望她能离开你。业琛,不要怪我,爱会让人变坏,从我回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变了。我就是六年前的陆则灵,而她,成了过去的我。也许,离开的才注定是最好的。”她淡淡一笑:“28岁了,我也该回头了,业琛,这次做了决定,就别再回头,别再后悔,也别再反复了,好吗?我们一起向前走,再也不回头。”

“……”

在盛业琛的帮助下,叶清逃婚了,去寻找属于她的幸福。

曾经的一切都仿佛变得不再重要。他心底平静,留下的回忆,都是美好的,这样,已经足够了。

订婚典礼只剩他一个人,满堂哗然,宾客错愕,他这个被议论的男主角,却觉得无比解脱。

他坐在休息室里,喝着茶,看着书,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过了一个平凡的下午。

盛父愤怒地进来,那么严厉的表情,盛母拦了几次都没有拦住,良好的修养在这一刻飘渺得虚无,他上来就抓起了盛业琛的衣襟,嘴角直哆嗦,想说什么,可是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他坐在盛业琛不远的沙发上,侧着头,看都不想看盛业琛一眼。最后是盛母从中转圜:“算了,叶家的丫头不想嫁,强扭着又有什么意思?”

“你问问你的好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不想娶,意义不是一样吗?”盛母眉头也皱了起来:“我一开始就不同意,我说不过你,听你安排,最后呢?”

盛父突然将手边的茶水扫到了地上,冷却的茶溅了几滴在盛业琛身上。

他缓缓站了起来,将身上的公寓钥匙,车钥匙,钱包全数拿了出来,除了身份证,他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东西。

他将这一切都摆在盛父手边的桌子上,平静对应对着父亲的盛怒。

“这些都是你给予的,现在都还给你。”他的声调很是平常:“爸爸,妈妈,感谢你们给我生命,如果没有生命,我没办法体会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他轻轻地笑了:“不对,其实我现在也没有搞清楚人生最重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但我可以肯定,一定不是钱,不是地位,也不是名利。”他毫不畏惧地看着有些陌生的父母:“我至今仍然不能理解你们的选择,至今还在想着素素,所以请容许我的叛逆,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

他忽然跪了下去,扑通一生膝盖着地,无比郑重的向父母各磕了一个头:“我要走了,我要去找我觉得重要的东西,爸妈,请你们千万要保重。”

拂去了裤子上的点点灰尘,盛业琛孑然一身地向外走去。留下一脸沉思的父母。

盛父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她已经走了,你心里清楚。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你一无所有,有什么资格爱?”

盛业琛无比轻松的双手插进口袋,明明一无所有了,却感到无比解脱和快乐,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前行了。

“爱如果有条件,就不是爱了。”盛业琛拉开了房间的门,在离开的最后一刻,无比笃定地说:“哪怕是找到天涯海角,我也一定会找到她的。”

……

带着陆则灵无比珍惜的手镯和很多年前她买的那对银戒,盛业琛走进了来来往往嘈杂无比,仿佛没有尽头的长路,最终融入人海。

脚踏着实地,再不是从前那么虚浮的感觉。他终于懂得了陆则灵最初的那一份的偏执,破釜沉舟,不顾一切,只因为爱他。

如今这个人换成了他,她会接受他吗?他没有把握,但他相信,他不会再有遗憾。

你相信吗?偏执也是一种传染病。

有一种爱,无法言说,只是非她不可。

**非纸书番外,应群众要求而写,非常破坏全文风格,请看官自助观看**

“喂,盛赞!”一个拽拽的小男孩突然拽住了前面小女孩的羊角小辫。

“放手!臭严磊!你是不是想死啊!”

“啧啧啧,真是母老虎啊!”

盛赞突然无比友爱地转头,笑里藏刀地对那个叫严磊的小男孩说:“是不是想被我打到墙上抠都抠不下来啊?你要是实在贱骨头,我可以让你死的像素很高!”

盛赞正要继续那小男孩干仗,一个美丽温柔的女子叫住了她:“盛赞,还和同学玩呢?回家了。”

盛赞眯着眼睛笑了笑,笑得严磊毛骨悚然:“今天算你走运,饶你一命。明天等我来收拾你。”

说完,收起了凶狠的表情,一派天真地冲进那女人的怀里,撒娇地喊着:“妈妈——”

是夜。

盛赞熟睡,陆则灵叠着女儿的衣服,浴室里的水声停止,盛业琛用毛巾擦着头发,看着妻子还在忙碌,不由皱眉:“明天再弄吧,不早了,睡吧。”

陆则灵撇了撇嘴,抱着盛赞的衣服,有些发愁地说:“盛赞在学校好像有点不受欢迎。今天我去接她,看到她正和男孩子打架。”

盛业琛笑:“那男孩子是不是叫严磊?”

“你怎么知道?”

盛业琛得意洋洋:“那小子看上我姑娘了。”

“啊?才小学三年级呢!”

盛业琛搂着妻子的肩膀安慰:“你要知道现在孩子都早熟,幼儿园没早恋就不错了。”

“……”陆则灵无语。

“睡吧。”盛业琛把妻子推进被子里,脸面上虽然笑着,心里却已经磨刀霍霍:臭小子,看来上次的警告还不够,还敢打我女儿的主意,找死吧。

盛业琛公司事情忙碌,却每天都抽空去接女儿,盛赞属于没什么心眼的孩子,对感情也很迟钝,不对,小学三年级能知道什么?她压根就不懂。盛业琛每天黑猫警长一样目光炯炯地守在校门口,严磊哪还敢靠近啊。盛赞倒是乐得清净,对盛业琛越发亲近。

盛赞喜恶很分明,反应灵光,鬼点子多。盛业琛停好车,正准备把她牵回家,她却突然神神秘秘的扯住了盛业琛的衣服。

她鬼鬼祟祟的从书包里拿出一朵压得有些变形的玫瑰花给盛业琛:“爸爸,你把这个送给妈妈吧。”

盛业琛没想到女儿这么贴心,自然笑纳,宠溺地摸了摸盛赞的脑袋。“真乖。”

“20块。”

盛业琛以为自己听错了,问:“你说什么?”

盛赞笑得狡猾:“我说!一朵20块!”

盛业琛皱眉,还不等他拒绝,盛赞已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把紧紧地抱住了盛业琛的腿,怎么叫都不起来,不给钱就不让走。

盛业琛哭笑不得:“你这上哪学的烂招?”

“步行街上都这么干。我看你是我爸一朵只卖你20,快给钱吧!”

盛业琛像拎小鸡仔一样拎着盛赞的衣领,整个将她拎了起来,严厉地说:“20块是吧,抵成20下打屁股,今天你爸我心情好,打个折,18下!”

盛赞知道自己摸到老虎屁股了,后悔不迭,不住哀嚎:“严磊!你又骗我!我和你没完了!”她痛哭地嚷嚷:“爸我错了!爸!别打我啊!!啊!!我就知道我不是你亲手捡的!!”

……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有屁要放】

我有习惯,每次网络搞定一个文都会写很长的后记,这次也不例外。

这个文因为合同签了20W字,所以后面可能还会写,我不确定,要看编辑的意思。可以肯定的是,有两个番外是放在纸书里的。

一个是盛业琛视角的,一个是白杨视角的。

现在我发上来的最后一章,其实我最初设定的结局,也是我觉得最符合我文风的结局,不是仓促瞎写的。不过后期可能会改动,如果改动了,上市以后我会放上来的,所以大家尽可放心,不会是坑。

这本书的编辑和我说6、7月上市,所以应该是很快的。

我个人是觉得,靠停更逼迫读者买书就像靠怀孕留住男人的小三一样,所以我一直不喜欢停更,但是书商为了避免盗文,所以希望不放结局的心思我也可以理解。

我的文如果不V我一般会停更,因为我自己每次都卡结局。如果V了一般都会发结局。除了【今天】那本书,在此向追【今天】的读者致歉。

偏执狂我发到这里,已经是我想到最能两全的办法了。希望大家理解。

这个文是我留言最好的一个文,承受的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追这个文的读者对我也是前所未有的苛刻。这个文女主会让人诟病,是我一早就想好的。我并不是要表达什么样的爱情观,只是突然想到了这么个故事,然后写了出来。写了这样一个其实很软弱却在爱情里强大到非人的女孩,最后成全了她的偏执。

前面虐女主,我写的很顺手,后面虐男主,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想法,所以大家褒贬不一。我全部接受。

我有一对一控,也可以写得大家解气,但是那样要么要换男主,要么要抹黑主角,我不想在文章的最后写那样的情节。所以写的很平和。

我可以理解读者看文有一千种想法,但是也希望大家尊重我创作的初衷。

我设定的性格情节角色才能写好,哪怕我设定的并不好。

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

这个文和我生活最没有关系,全文YY,写得不算顺利,但是这个文是我写过最幸福的文,因为你们的热情,让我一直一直的写。

这本书上市以后会有送书之类的活动如果有兴趣的可以晚些删收藏或者关注我微博。

上市后我会把修改的稿子和番外都放上来。

感谢大家。

——出书版结局——

第十章你惊醒我的昏迷,偿还我的天真

一转眼半年过去,和这座陌生的城市已然渐渐培养起了几分默契。

古旧的城市,残留着几千年的历史遗迹,底蕴深厚。陆则灵喜欢这座城市,所以为未出世的孩子选择了这里。

爸爸拿他和陆则灵的积蓄凑上部分卖房的钱在这座城市买了一套二手房,也算是在这里安了家。

生活渐渐平静,陆则灵重新开始弹琴,收了几个学生教钢琴,不算太累,收入也还算可观,一直做到她月份大了有些吃力才停止。

预产期临近,近来她也加大了些运动量积极待产,不知是月份大还是运动量大的原因,她总是容易饿。爸爸去买菜了,陆则灵一个人散了会儿步就上楼了,她又饿了。

电梯叮一声开了,刚跨出门去,没走两步就踢到了不知谁摆在走道中间的一盆芦荟。长势喜人,只是放得位置不对,实在让人体会不到什么美好。

陆则灵看了一会儿,上下左右研究了半天,想搬开,无奈肚子太大有些有心无力。

她正发愁,对面的邻居就慌忙跑了出来。

“则灵你别动啊!都怪我,东西多,搬了一趟就忘了还有盆芦荟!”

陆则灵对面住着一个程序员,热心肠,人也很实在,年纪和陆则灵差不多,大家都喊他王一。陆则灵显怀显得很晚,四个半月才微微有了一点肚子,所以刚来的一两个月王一一直明示暗示地要追她。直到她显怀了,他才知难而退。那会儿他俩见面还有点尴尬,直到他谈了女朋友才恢复正常邻里交往。

陆则灵一手撑着后腰,一手擦了把额头,微微笑着对他说:“没事,我也没搬成,太吃力了我蹲不下去。

对面的小伙干吭哧吭哧把芦荟抱了进去。陆则灵拿了钥匙正准备开门,他又急匆匆地跑了出来,倚靠在门边问她:“则灵,你晚上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吧。”

陆则灵有些诧异地回头,看着那张年轻而朝气蓬勃的脸,温和地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你吗?直说就行。”

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她误会我和你了。唉,真不知道她脑子里装着什么,我哪儿有那么大本事能让你怀孕啊!”

陆则灵仔细回忆了一番,这才想起有次从超市回来,王一见她提着东西就帮她全拎了去,结果刚走到楼下,就遇上了一个年轻的女孩来找王一。那会儿他好像介绍过是他女朋友。

她现在回想当时那女孩的表情,确实是不怎么高兴的。

“你要我跟你女朋友解释吗?”

王一摇头:“不是,四个月都没到就要和我分手,大概对我没什么感情。在一起也老是吵,没什么意思。”

“那你希望我怎么做?”陆则灵站得有些累,扶了扶墙。

王一的表情有些尴尬:“我和她不是我姨妈介绍的吗?和我分了就和我姨妈告状,我姨妈和我妈说了。唉,我妈大概是想孙子想疯了,非要见你,你晚上和我去解释解释就行。她为这事和我闹,都折腾得高血压发作去医院了。”

陆则灵见他也为难,抿了抿唇,想了一会儿,说道:“行,那你一会儿喊我吧。”

王一立刻高兴起来:“则灵你真是太善良了,简直是我的圣母玛利亚。”

陆则灵笑了笑,开门进了家。

半年前和爸爸搬来这栋公寓,没有丈夫,肚子却一天大过一天,对于孩子的父亲陆则灵和爸爸都闭口不谈。她知道会有一些流言,但也伤不到她什么。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在意的人,说什么她都不会在意。只是她没想到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天气渐渐热起来,密闭的屋子里有些闷。开了窗,陆则灵在客厅静静地伫立着,望着客厅里妈妈的照片发呆,良久才轻轻动了动身子,抬手抚摸着像吹大了的气球一样的肚子。手一贴上去,肚子里的孩子就像有感应一样,在她拊手的位置大闹天宫。

她心里一阵温暖,生命的力量太伟大了,伟大到她毫无怨言,不觉辛苦,也不在乎世人的眼光。

有那么一刻,她心底突然升起了荒谬的想法,突然想起了不该想的人。

说好忘记的那张脸,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个人,现在在做什么呢?

他一定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陆则灵的傻瓜,离乡背井,偷偷孕育着他的孩子。

他不知道,大约也不想知道。他若是知道了,一定会生气吧。

他和叶清……应该已经结婚了吧。

陆则灵忍不住有些难受,眼眸低垂下去,良久才轻呼了一口气,将脑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赶走了。她钻进厨房,找出了爸爸临走前怕她饿给她留的吃的。

他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和她已经没有关系了,陆则灵努力这样催眠自己。

虽然有些辛酸,有些艰难。

离开了盛家,离开了“盛”这个姓氏,盛业琛失去了所有这个姓氏给他带来的便利和特权。

一无所有,找寻陆则灵变得更加艰难。除了全国各地找她,最重要的,是他还必须想办法找工作养活自己。

循着一点痕迹,他来到这座古城,她火车票的最后一站。这仅有的信息,还是以前的秘书给他找出来的。没有钱和人脉,做什么都举步维艰。

这座城市很大,有近千万的人口,他来了近半年,始终没有陆则灵的消息。他也曾想过也许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可不到最后一刻,他不敢放弃希望。

他在一家投行找到了工作,凭借多年的经验,工作做得还算上手,但赚的钱基本上都用在了找人的交通费和食宿上。

年近三十,反倒一切都从头开始了,明明该沮丧的,可盛业琛却丝毫都不觉得。全新的体验,他甘之如饴。

他在租房子的时候,在为存款以千为单位增加而高兴的时候,在熬夜加了班回家后还得自己做饭、自己洗衬衫的时候,他无比地思念陆则灵。这思念不仅来自于她过去无微不至的照顾,更因为经历过了才更加深刻地懂得,那个为了他放弃了一切的陆则灵,是多么难能可贵。他疯狂地想念她,比从前的任何一天都更甚,一天比一天更甚。那种想念夹杂着绝望的狂欢,让他欲罢不能。

他们现在才叫真正的公平了吧?他也变成了一个人,为了找寻她而存在的一个人。

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也许她的离开是对的。从前的他那么执迷不悟,那样伤她……盛业琛没有把握找到陆则灵后能获得她的原谅,也做了最坏的打算——也许她已经嫁人,或者根本不愿意再回到他身边。

可他还是这么坚持着,他想见她一面,他不想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了。

离开的半年,母亲给他打过好几次电话。作为商场女强人的母亲,遇到再大的事都不会慌了阵脚的人,却因为他的离开,几次声音哽咽,责怪却更心疼他。这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感受到,忙碌的母亲也是爱着他的。

他没有辩驳什么,也没有固执地推拒母亲,只是沉默着听她说话。

不过才半年而已,他已经平静,不管对待以前的—切,还是以后的一切。

加班一个星期,周五下午,终于把手头最急的工作做完。五点半,他准时下班了,正在收拾东西。新进的小妹突然跑到他桌前,那么年轻明媚的一张脸,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活力。

“盛大哥,你下班了?”

盛业琛锁好了文件,头也没抬地点了点:“嗯。”

那女孩笑眯眯地说:“我们今天晚上聚餐呢,盛大哥一起……”她话还没说完,突然发现了盛业琛无名指上的戒指,眼睛一瞪,突然拔高了声音道:“盛大哥你结婚了?”

盛业琛被她吓了一下,微微蹙了蹙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他的右手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银质戒指,想起买这戒指的人,和有关这戒指的一切,心里有些五味杂陈,但嘴上只是淡淡地回答:“嗯。”

那女孩眼里满是遗憾,连正事也说不下去了:“怎么一点儿征兆都没有?怎么这样?”

盛业琛没有回答,微微颔首:“我下班了,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