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的一颗心,狠狠地掉下去。可紧接着,她的心又提得高高的,像是在过山车上旋转空翻一般。
她张大嘴,久久才恍过神,急切地问道:“啊,那她现在怎么样了?”
关于他的母亲,她其实了解得并不多,还是从外公阮荣升那里听到的只言片语,这个女人宁肯背负着骂名,也要生下这个不被傅家承认的孩子。在傅西洲十四岁那年,她精神失常住进了精神病院,后来又转入了疗养院。阮阮只见过她一次,在他们婚礼确定下来的第二天,他带她去疗养院探望。见到她的第一眼,阮阮非常惊讶,怎么形容呢?她从未见过那么美丽的女人,应该有五十岁了吧,可她的五官真的很美,但脸色苍白得吓人,眼神空洞,了无生气,宛如一个没有灵魂的漂亮木偶。在他们婚礼前夕,她曾问过他:“你的母亲会来吗?”见他脸色微变,她才意识到自己大概问错了。在这样一个公共场合,傅家大大小小亲朋好友全部出席,但唯独,不会有他母亲的位置。
见他不语,阮阮心下一凛,慌乱抓住他的手:“你妈妈的情况到底怎么样了啊?”
明明隔着厚厚的衣服,他却觉得手臂上她手心的温度简直灼人,他不着痕迹地拨开她的手,轻轻说:“已经脱离危险了。”
她狠狠舒了口气,又蹙眉:“这个时候,你怎么能不陪在她身边呢?她才是最需要你的。”
所有的难过、委屈与忐忑,这一刻统统烟消云散,而后化成了对他母亲的担忧。
傅西洲望着她神色里真真切切的担忧,心里五味杂陈,他心烦意乱地站起来,收拾桌子上的冰毛巾,抛下一句“她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我”,然后走进了浴室。
阮阮望着他的背影,想说什么,终究作罢。她知道,他母亲,一直是他心里的禁忌。
傅西洲站在镜子前,拧开水龙头,哗啦啦的水流声好像能掩盖所有的慌张,是的,他慌张了。他望着镜中的自己,这一刻,里面那个慌张与心有不忍的男人,是那么陌生。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这么多年来,以为一颗心早就在宛如战场的傅家练就得百毒不侵,坚硬如铁。可看到那张那么相信他的脸,他竟然觉得自己很残忍,心里升起了从未有过的负罪感。大概是,她实在太单纯太傻了吧。她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冷漠、残忍、嗜血的世界里的人。
可是,这一切,都是她期盼的,不是吗?是她执意要闯进他的世界来,他拒绝过,推开过,警告过,是她不听。
他捧起冷水,狠狠地拍了拍脸。
再睁开眼时,镜中的那个人,又恢复了他熟悉的面孔。
阮阮听到浴室里传来的水流声,她望了眼紧闭的浴室门,朦胧的灯光里,可以看见他正在脱衣服的动作,她的心漏跳了一拍,赶紧转过头,抓起桌子上的座机给风菱拨电话。
已经十二点多了,但她知道,夜猫子风菱一定没有睡。
“见到他了吧?”风菱的声音有点疲惫地传来。
阮阮说:“叮当,我就知道是你告诉他我在这里的。”
“不用感谢我,如你所愿而已。”
阮阮想起在机场时,风菱忽然叫住她问的那句话。原来如此!她咬住唇,心里又软又酸:“我以为你会阻止我继续这桩婚姻。”
风菱说:“如果换作是我自己,我肯定不会再继续。可是,软软,你第一次这么疯狂地想要得到一样东西。我虽然会为你担心,但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会支持你。”
在风菱心里,好朋友就是这样,哪怕她做的事情你觉得很傻很傻,但如果那是她想要的,就算担忧,也会支持她。那么至少,在全世界都嘲弄她、反对她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是站在她身边的,随时可以给她一个拥抱,对她说,你去做吧,只要你觉得值得。
“叮当,我爱你。”
风菱笑起来:“切,肉麻!留着对你老公说吧!”
老公…
阮阮在心里默念了下这个词,脸颊忍不住微微发烫。
“好啦,别浪费时间给我打电话啦。”风菱逗她,“春宵一刻呢,祝你们洞房花烛愉快啊!”
“喂——”她的脸颊更烫了,压低声音嘀咕道,“叮当,我有点儿害怕…”
这是他们的新婚夜,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她心里很清楚。在此之前,她不是没有幻想过这一刻,可真的到来,除了期待,她还有点忐忑。这也许是每一个女孩子,在变成女人之前,都会有的小忐忑。
风菱静了静,说:“阮阮,别怕啊,他不是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吗,女孩子的第一次,给自己喜欢的人,你应该感到高兴呀…”风菱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阮阮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也没有太留意。“好啦,我还要赶设计图,先挂了呀,晚安。”
“你在发什么呆?”他的声音忽然响在头顶,阮阮回过神来,有点慌乱地起身:“噢,没什么…啊!”她痛呼出声,慌乱中竟然忘记脚伤,差点儿站不稳摔倒,幸好傅西洲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捞住。
他皱了皱眉。
她抓着他的手臂,低着头有点不好意思,真是笨蛋啊,这样也能摔倒。
下一秒,他手臂一抬,将她打横抱起来,朝卧室走去。
“轰——”阮阮的脸立即烧成一片,心扑通扑通狂跳。他穿的是酒店的睡袍,柔软的触感贴在她的脸颊上,鼻端传来他身上沐浴过后的清香,与她身上的味道一样,淡淡的花香,很好闻。她忍不住深深呼吸,闭上眼,双手缓慢地环绕上他的腰,她忽然有点儿想哭,仿佛时光倒流回多年前的那个月夜,他抱着她,走在深夜的树林里。
他的第二个拥抱,她等了这么久。这是令她想念的温度,再次温暖地将她包裹。
忽然间,所有的忐忑与害怕都消失了,她的心在这一刻变得安静而柔软,一丝期待,一丝甜蜜。
当他的吻落下来时,她还是没有忍住,眼泪轰然滑落,他感觉到嘴角的凉意,顿了顿,微微退开,看着她,她也正睁开眼,泪眼蒙眬地望着他,见他皱着眉,知道他误会了她的意思,她哭,并不是不愿意,这一刻的眼泪,仅仅是因为觉得开心。
她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微微仰头,主动吻上他的唇,既生涩又热烈。
十二,你知道吗,你是我一场美梦。
我祈求,这梦,永远不醒。
凌晨三点,傅西洲从梦中惊醒,他又做了那个许多年来一直缠绕他的噩梦,梦中,一条幽暗阴森的长长的走廊,各种凄厉的声音从走廊上无数间紧闭的房间内穿透出来,交织成一种魔音,灌进他的耳鼓里。他看到自己在走廊上气喘吁吁地奔跑,捶打着一间间紧闭的房门,他在大声喊着什么,在焦急地寻找着什么,可他听不清自己喊的是什么,找的又是什么。那条阴森的走廊,仿佛没有尽头,他怎么努力地奔跑,也找不到光亮的出口…
他想从床上坐起来,身上的重量令他一怔,低头,发现阮阮整个人都缠绕在他身上,手臂紧紧地抱着他的腰身,脸颊贴在他胸口,头发散乱地覆在脸上。
他静静地看着她,良久,他伸手,将她散乱在脸颊上的头发轻轻拂开,微弱的光线下,他看到她的嘴角微微翘起,仿佛正做着一个甜美的梦。
忽然间,他竟然对她生出了一丝嫉妒。
能在睡梦中微笑,于他,这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他移开目光,试图起身,他一动,她手臂不自觉地抱他更紧,脸还往他身上蹭了蹭。
他顿了顿,然后将她的手臂挪开。
起床的时候,他不小心将床头什么东西扫到了地上,他弯腰捡起来,不禁一怔。
是一块男士手表。
他转头朝床上的人望了一眼,握着那块手表走出了卧室。
暖黄的灯光下,那块很旧了的手表静静地躺在茶几上,时针转动的“嘀嗒”声在寂静的夜色里,仿若时光的回声。
这块手表,他认识,不,是非常非常熟悉,这是他的手表,当年他从暮云古镇不告而别时,留给她的谢礼。
那年,他是在从树林归来后的第五天的早晨离开的,他走的时候,阮阮并不在古镇。寻找野兔的第二天清晨,她被一通电话叫走,她外公突发高血压,住进了医院。
她离开得很匆忙,那天早上他已经起来了,如往常一样沉默地坐在葡萄架下,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院门口,过了一会她忽然又跑了回来,气喘吁吁地站在他面前,对他说:“十二,你等我回来噢,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他依旧没有开口说什么,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她离开后的第四天,恰逢中元节,暮云古镇很重视这个古老的传统节日,在这一天的傍晚,家家户户都会扎很多纸船到渡口去放,以祭亡人。天黑的时候,小孩们还会放飞很多只孔明灯许愿。
那天傍晚,他陪着风母与风声一起去渡口放漂纸船,一直待到天彻底黑下来,又陪风声放飞了两只孔明灯才回去。河的岸堤狭窄,也没有路灯,他打着手电,与风声一前一后地走着。那时候归家的人很多,有小孩嬉闹着从他们身后追过来,推攘间,眼见着要将前面的风声撞倒,他迅疾地伸出手,将他拉住然后往里面一推,电光火石间,他自己却跌下了岸堤。
在风声的惊叫声里,他只觉得头昏目眩,最后身体稳固在一块软绵绵又湿润的河沙滩上,额上传来尖锐的刺痛,有液体缓缓流进眼睛里…闭眼的瞬间,在强大的疼痛与昏眩中,记忆如浮光掠影,一帧帧地挤进了他的脑海里…
他没有摔死,却记起了所有。
那天晚上,他躺在朱医生的诊所里,怔怔地望着天花板发呆,犹如当初他从昏睡中醒过来一样。
而这一个多月,就像一场梦。
如今梦醒了,他知道,是离开的时候了。
离开的前一晚,他一夜无眠,坐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怔怔发呆。他抬头望着天上圆而皎洁的月亮,月色的清辉映照着这院子里的一草一木,那样静谧而温柔的模样,是与他的世界完全迥异的一片天地。
第二天清晨,他将手上戴了多年的旧手表摘下来,压在那张写了“谢谢”两字的字条上,没有与风家母子打招呼,乘坐第一班轮渡离去。
这一个多月的记忆,虽然美好,但他却打算忘却,他必须忘却,在他的那个冰冷的世界里,这些柔软的记忆,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而这些相处的人,与他也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不想,也不愿意,将他们拖进他的世界里来,尤其是那个有着清澈笑容、清亮双眸的女孩儿。
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三年后,他会再遇见她。
是在机场的停车场外,大雨中,她拼命地追着他的车跑。
那天他从外地出差回来,因为供货商出了很严重的问题,他亲自飞过去处理,三天的谈判,像是打了一场生死攸关的大仗,他整个人疲惫不堪。上了车,他闭眼休息。
秘书迟疑的声音将他吵醒:“傅总,有个女孩子似乎在追我们的车。”
他睁开眼,从后视镜中望去,外面正下着雨,又是灰蒙蒙的初冬,后视镜中的影像模模糊糊的,看得并不太清楚,只隐约看见一个橙色的身影在雨中奔跑,一边跑一边挥着手,嘴里还大喊着什么。
他收回视线,淡淡地说:“也许追的不是我们。”
前方100米就是收费站出口,前面停了好几辆车等待缴费放行,秘书将车停下来,忍不住朝后视镜中望去,然后发现他猜得没错,那个女孩子,径直朝他的车跑了过来。
她站在车窗外,弯腰敲着车窗玻璃。
秘书降下车窗,惊讶地望着她,凄清的雨中,雨水自她头顶倾泻而下,狼狈地淋了一脸,湿漉漉的头发黏在脸上,可她神色里却满是终于追上了的欣喜。她气喘吁吁地指着后座的傅西洲,语无伦次地开口:“他…他…”
“小姐,你有事吗?”秘书问。
“十二,十二,是我啊!”她将身体趴在车窗上,将脑袋探进车内,声音又急又欣喜。
秘书微微侧身,提高声音:“喂,小姐,你到底在干什么?”前面的车辆已经开始缓慢通行,后面的车不耐烦地在按喇叭。秘书转身望着被打搅神色不耐烦的傅西洲:“傅总,你认识她吗?”
他想也没想便回答道:“不认识。开车吧。”
“可是…”秘书为难地看着趴在车窗上的顾阮阮。
傅西洲皱眉,终于凝神打量起那张被雨水淋得狼狈的脸来。
“十二,是我呀,阮阮,顾阮阮!”她喊道。
——十二,你记住啦,我叫阮阮,顾、阮、阮!
记忆中的声音忽如其来,是她!他终于想起来了。世界这么大,人与人之间偶遇的几率那么小,可他们竟然再次相逢了。在他几乎已经忘记那段记忆、忘记生命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人的时候。
见他怔神,她起身,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个东西来,在他面前晃了晃:“这块表你认识吧?是你留给我的。”
“上车。”他敛了敛神,静静地开口。车后的喇叭声已经此起彼伏,而窗外的雨,越来越大,她整个人都淋成了落汤鸡。
上了车,她才终于感觉到冷,忍不住哆嗦了下,抱着手臂打了个喷嚏。秘书体贴地将空调开高,又翻出纸巾给她:“快把外套脱了吧,擦擦头发。”
“谢谢。”她脸色有点苍白,可依旧挂着笑容。处理完一头一脸的雨水,她才终于面向着傅西洲,语调里满是欣喜:“我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你呢!十二,很高兴再见到你。”说着,她轻轻舒了口气,是庆幸,是高兴。
听到这个名字,傅西洲皱了皱眉:“你难道不知道,在车道上这样乱跑,很危险吗?”
“呃…”她抱歉地低了低头,说,“我一时心急,没想那么多。”
他不知道,当她看到他坐在车内一闪而过的身影时,心里多么震惊,多么激动,什么也没想,便冲进了雨中。她拼命地奔跑,仿佛知道,错过了这一次,可能再也没有相遇的可能。
他没有再说话。
一路无言,车厢内安静得令人无所适从。
她忍不住抬眸偷偷看他,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心里那么多的话呀,想问他,当初为什么不告而别?想问他,这几年你在哪里,过得还好吗?你的记忆都恢复了吗?想问他,有没有哪怕一次,想起过我呢?可是看到他沉默冷峻的脸,浑身散发出的“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一腔话语,通通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久别重逢的惊喜,大概只是她一个人的感觉吧,她想。可是,就算他令她觉得有一丝陌生,但这个人啊,是她想念了三年多的人,哪怕在梦里,也希望能再次相逢。既然上天眷顾,给了她这样的机会,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次错过他。
所以下车的时候,她问他要电话号码,在他沉默的片刻,她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故意说:“喂,你不会是怕我以救命恩人的身份敲诈你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秘书也在听着呢,他无法再拒绝,便将电话号码输入她手机里,迟疑了下,他在姓名那里写下了“傅西洲”三个字。她看着手机屏幕,轻轻念他的名字:“傅西洲,十二,原来你叫傅西洲呀。”她回拨过去,微笑着扬了扬手机:“这是我的号码,你存好啦,我会再联系你的!”
他并没有存她的号码,原本以为那句“再联系”也不过是说说而已,毕竟他们之间隔了三年多的时光,曾经的相处,只是人生里一段小小的插曲,他以为她跟他一样,早已将那段记忆稀释、忘怀。
然而几天后,他真的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要请他吃饭,那晚他正好有个应酬,就算没有应酬,他也会找理由拒绝的。后来她又打过几个电话,每一次都被他用各种借口婉拒了,再傻的人都能感觉到他是故意的,偏偏她一点也不介意的样子,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装傻,电话依旧,到最后他都烦了,索性对她的来电视而不见,清静了几天,在他以为她终于死心了后,某个中午,他走出公司,她站在大门口隔着老远就冲他招手,大声喊:“十二!”
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打听到的消息,竟然神通广大地找到他的公司。他实在是低估了她的耐心与执著。
有一次他心情很不好,她带着自己做的便当又来公司找他,他没来由就对她发了脾气,那是他第一次对她发脾气,厌恶之情那么明显,她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但她竭力克制着不让它们掉下来,她背过身深深呼吸,过了一会儿才转过身,对他说:“十二,我以前没有喜欢过别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喜欢一个人,甚至像这样拼尽全力去做一件事,也是头一次。但是我会努力学习的,所以,请你别责怪我的笨拙与鲁莽,好吗?”
她将便当盒推到他面前,说:“心情再不好,也要吃晚饭的,否则胃会变坏。”
说完,她就匆匆地离开了。
看着她仓皇离去的背影,他一腔怒火,忽然就泄气了,随之便是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自那后,她用她的方式,再一次走进了他的世界,令他困扰却避无可避。那时候她大四,学的是园艺专业,没有考研的打算,对工作也没有很大的野心,只求顺利毕业,因此多的是时间。而当一个人把所有的时间与精力都用在一件事一个人身上时,那种执念带来的杀伤力是非常强大的。更何况,那个人在她心底三年多,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想念,原本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再见,在茫茫人海中却奇迹般地重逢,她不舍得,也绝对不愿意再次错过。
二十一岁的顾阮阮,比之十八岁时,变了很多,身体长高了一点,头发长长了一点,面孔漂亮了一点,世界变得辽阔了一点,唯独她的感情世界,仍旧停留在十八岁的那个月夜,那个温暖的拥抱,以及那人胸膛的温度与她自己的狂乱心跳声里。
所以,她明知道傅西洲已经不是她记忆中、她心里的十二,却仍然无法阻止自己坚定地、不顾一切地朝他走过去。
她天真如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女孩儿,以为只要努力,付出便会有所得。
“十二,十二!”
傅西洲被惊慌的叫喊声吵醒,他睁开眼,便看到阮阮赤裸着身体站在过道里,见到沙发上躺着的他,狠狠舒了口气,脸上慌乱的表情瞬间换成欣喜,而后,意识到什么,双手掩胸,像只惊慌的兔子般,逃回了卧室。
他愣了愣,忍不住笑了。
然后,一丝苦涩涌上心头。是他,让她如此忐忑、惊慌、患得患失,而这才是他们新婚的第二天。
阮阮蒙在被子里,羞愧欲死。
但那一刻,睁开眼发觉他不在她身边的那一刻,她的睡意全无,慌乱跳起来就喊着他的名字往外跑。
她以为他又消失了。
他不知道,那一刻她是多么害怕。而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又是多么欣喜。
阮阮的脚伤虽然消肿了,疼痛感也消失了,但走路还是有点不便,傅西洲打电话让服务生将早餐送到房间来,电话接通还没开口,就被阮阮将话筒抢了过去,快速订了早餐,挂掉电话对一脸诧异的傅西洲眨眨眼:“这酒店上上下下全是我外公的眼线呢!”
傅西洲不禁失笑:“你想将我藏起来?”
“呃,不是啦,你也知道呀,我外公现在在气头上呢,你昨天来这里,他应该还不知道。”
她这是典型的掩耳盗铃呢,除非他一直待在房间里不出去,否则怎么可能瞒得住她外公那只老狐狸!更何况,他也没想隐瞒,发生的事情也不是隐藏或者敷衍就能一笔带过的。
他转移了话题:“你护照带了吗?”
阮阮摇头:“没有。”走得那么匆忙,心不在焉的,哪儿还记得带上护照签证,她对意大利的蜜月之行本也没抱期望。
“让你朋友帮你快递过来吧。”
阮阮想了想,说:“蜜月地点我们换其他地方好不好?”
他点点头,也没问是去哪里,说:“你安排吧,不过我只有七天假期。”
阮阮说:“够了。等我的脚伤彻底好了,我们再出发。”
吃完早餐,她让他陪她去了学校,宁城农大在近郊,离酒店很远,傅西洲叫了酒店的租车服务。
阮阮的毕业论文写得差不多了,来学校其实并没有什么事情,她只是想带他来看看,这是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
她带他去花圃基地,看她亲手培育种植的花,有的刚刚发芽,有的已经开了花,她蹲在那些花花草草前面,专注地为它们浇灌、用毛巾仔细地擦拭叶子,又温柔又虔诚,仿佛对待自己心爱的孩子。
在傅西洲的世界里,植物是办公室里净化空气的装饰品。他在花圃里转了一圈,蹲在她身边,问她:“你为什么会选择念园艺专业?”在他看来,这个专业,没什么大用处。
阮阮侍弄着花草,头也没抬地随口道:“因为喜欢啊。”
这是个情理之中的答案,但她从小在阮家这样一个商业世家长大,阮荣升竟然允许她念这个专业,她可真受宠,也真幸运。他想起很多年前,自己的大学与专业,都别无选择。
阮阮转头望着他,又认真地补充道:“相比复杂的人,我更喜欢与植物打交道,虽然它们不能说话,你开心的时候不能同你一起笑,你难过的时候也不能开口安慰你,但它们是有灵性的,真的,你对它好,付出一百分的用心,它也一定回报你百分百的诚意,给你它最美的一面。而人呢,却并不一定能这样。”
在此刻,傅西洲听着她这番关于花草的话,只觉得是一个热爱植物的女孩子的一腔傻话,这些脆弱的花花草草,哪来的什么灵性啊?花有期,一岁一枯荣,甚至更短。要到很久后,他才蓦然醒悟,这番话,仿佛谶言,她和他之间的谶言。而说出这番话的女孩,她不是傻,她的心性,又通透又纯粹。是他终其一生,再也遇不到的简单纯粹。
午饭他们就在学校食堂吃的,她带他去的是口味最好的三食堂,这里的大师傅烧的红烧鱼,是阮阮的最爱。她有一阵子没吃过了,说起来竟然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傅西洲看着她的模样,忍不住笑了。他打量着食堂里三五成群、嘻哈喧闹的学生们,这个世界,青春张扬,既热闹又相对简单,阮阮属于这里,而他,置身其间,只觉得浑身不自在。但他还是让阮阮坐下来等,他端着盘子去排队打饭。
阮阮撑着手臂,视线追随着他的身影。他不同于平时的西装革履,休闲的开衫毛衣与裤子,很简单的装扮,在一群学生里,身姿依旧出众耀眼。他跟着人群慢慢挪动,他在为她排队打饭,就好像无数普通的校园情侣,下了课,一起来食堂,她点好自己爱吃的菜,然后坐在餐桌边等,他耐心地去排队买回来,无限温柔地将餐盘放在她面前,眼中带笑宠溺地说一句:“快趁热吃吧。”
她傻傻地笑起来。这一幕啊,她曾幻想过无数无数次。
饭后,阮阮本来想带他在学校里逛一逛的,他看了眼她的脚,说:“下次再逛吧。”
下午回到酒店,阮阮接到了阮荣升的电话,她叫了声外公,就将话筒放得远远的,结果预想中的教训并没有传来,那边沉默了片刻,一声浓重的叹息:“你啊你!”
阮阮眼眶一酸,知道外公是原谅了她。
“你把电话给傅西洲,然后去卧室待着。”阮荣升正声说。
那通电话并没有讲很久,五分钟后傅西洲就推开了卧室的门,她急问:“外公怎么说?有没有骂你?”
“没有。”他淡淡地说。
她狐疑,试图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些什么,可什么也看不出来。
她还想再说什么,他已经转移了话题:“晚饭就在酒店餐厅里吃,好吗?”
阮阮点点头,忽然就涌上一股无力感。
她以为经过昨晚,他们应该会变得亲近一点,可她却沮丧地发觉,身体上再亲密,她似乎还是走不进他的世界,因为他拒绝她的靠近。人果然是贪心的,对吗?以前,她只要能与他在一起,能每天看到他,就满足了。可现在呢,她想要走进他的世界,想要了解他所有的过往,想要分享他的喜怒哀乐。
“我有点累,想睡一会儿。”她躺下来,拉过被子蒙住头,悄悄地叹了口气。也许,还需要一点时间吧。只有这样安慰自己,心里才能好受一点。
通话后,阮荣升找人把阮阮的手机还给了她,禁足算是解除了。
过了两天,阮阮的脚伤终于彻底痊愈。
她选的新蜜月地点,就在宁城郊外的一片竹林里,竹林深处有一座千年古刹,还有一个瀑布。
山上没有住宿的地方,傅西洲听到他们要搭帐篷露营时,有些震惊,她的蜜月方式,也太独特了吧!但既然他说过了,一切由她做主,便也没有反对。
车子开了快两个小时,终于抵达山脚,他们需要步行一段路上山。攀过一段弯弯曲曲的石阶,便进入了竹林,这是一片辽阔而稠密的竹林,清晨的阳光从树叶间丝丝缕缕地洒下来,光影斑驳,空气里弥漫着竹叶淡淡的清香,微风一吹,阮阮忍不住闭眼,深深呼吸。
她转头,对身后的傅西洲说:“我第一次陪教授来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这里。”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跟教授一起来过,她也不知道在繁华喧闹的宁城还有这样一个宁静美妙的地方。她上一次来是去年盛夏,教授与竹林寺庙里的住持是老朋友了,因此得以在寺庙里留宿了一晚。那个夜晚,她在竹林间,看到了有生以来最美的夜色。
他们找了个地方扎营,傅西洲与阮阮都是第一次户外露营,帐篷是临时租的,虽然在户外店看着店员演示了一遍,但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手忙脚乱的,折腾了许久才终于弄好。
阮阮疲惫地往软垫上一躺,打了个滚儿,开心道:“哇哦!终于实现了野外露营的心愿!我求了风菱好多次,她就是不肯陪我一起。”她坐起来,望着看她打滚而神色怪异的傅西洲,嘻嘻笑说:“十二,还是你好,走,我请你去喝最好喝的茶。”
竹林深处的那座古刹里,除了大殿壁上刻着的年代久远的珍贵华美的壁画,最令阮阮念念不忘的,就是住持师父煮的茶了。上一次离开的时候,住持师父对她说过,小姑娘,你任何时候来,我都煮茶给你喝。事后教授说她有福,要知道住持师父的这杯茶,不是谁都能喝到的。
第一次见面时,她还是跟在教授身边的小女孩儿。时隔数月,再次见面,她已嫁为人妇。
廊檐下,阮阮静静坐在石凳上,看着住持师父手起手落,缓慢地从陶罐里拿出茶叶,缓慢地将水注入陶杯中,水是山涧的泉水,清澈冰凉。她看了一眼站在回廊尽头的傅西洲,轻轻问住持:“师父,您可以帮我抽一支签吗?”
住持师父手中动作不停,也没有抬头看她,嘴角依旧挂着淡淡的微笑,语调波澜不惊:“既然一开始就信你自己,那么,就继续信自己的心吧。”
第一次来的时候,教授问她,要不要抽一支签,这里的签,很灵的。她想也没想,就婉拒了,她还记得自己当时的回答,她说,不用了,相由心生。
阮阮微微一笑:“是,您说得对。”
住持师父泡好了茶,站起来,对她说:“小姑娘,这壶茶,就当贺你结婚了。”
“谢谢师父。”
古刹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力量,令人不由沉静、安宁,时光变得缓慢悠长,傅西洲站在回廊下,静静地望着远处的密林。
“十二。”她软软糯糯的声音从身后轻柔地传来。
他回过头,看到廊檐下,石桌旁,袅袅升起的茶雾中,那个女孩儿正朝自己望过来,亮若星辰的眸中盛着盈盈笑意,温柔地看着他。空中有清风拂过,吹动廊檐上的铜铃,叮当!叮当!一下一下,清脆而曼妙。
他的心,在那一刻,忽然被一种陌生的情绪击中,变得轻盈、柔软。那些缠绕在他心里纷纷扰扰的事情,仿佛都变得不重要了。
他微微笑着,朝她走过去。
来之前,阮阮就说过,竹林里有大惊喜。他追问,她神秘兮兮地不肯告诉他。
晚餐他们是在古刹里吃的素食,一份豆腐、一份蔬菜、两碗米饭,简简单单。阮阮吃得很香,傅西洲却没什么胃口,他是肉食动物,口味也重,不太习惯这样的清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