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人体,屠答却绝望地看到,那刺入敌人心脏的长刀并不能丝毫延缓他的脚步。仿佛没有一点痛觉,僵尸刺客直直前扑,任长刀将自己洞穿。
草原的男儿素来不信鬼神之说,即使看到如此诡异的情形,屠答仍没有失去方寸。眼见敌人的胸膛已然抵住刀锷,屠答左手一绞,让长刀在那刺客身上硬生生剜出一个大洞,同时右拳重重击出,轰的一声,那刺客被震得倒飞十几步,终于倒地不动。
屠答方长长出了一口气,骤见寒光闪烁。好快的刀!
上一刻,那东方小路目力所及处还丝毫没有人迹,但仅仅一眨眼工夫,一道匹练般的刀光席卷而来,刀光强盛,耀得人睁不开眼睛。屠答甚至来不及躲闪,便被裹入那沛然莫御的刀光之内,鲜血飞溅,左臂齐肘而断。
这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直到此刻,霍惊雷方才看清——仿佛凭空出现一般,屠答的身边已站着一名高大的老人,须发花白,满脸的皱纹似乎每一根都在彰显着他曾经经历的沧桑。他手中提着一把普通、老旧的军刀,刀锋兀自滴着鲜血,刃口甚至已有些打卷。实在很难相信,方才那宛若来自天界的一刀,竟然出自这样的一个老人,出自这样平凡的一口刀。
目光一转,霍惊雷看到剩下的三名卫士只慢慢收缩了队形,将俺答拱卫在其中,而兀都握刀的手指变得更紧,隐隐有些发白。他紧紧盯着这突然出现的老人,目光中满是警惕和杀气,似乎下一刻便会一刀攻上,但终究没有动手。而俺答的目光中却隐隐有一些兴奋。此刻,他的眼中丝毫没有方才老人样的混浊与颓唐,却是满目的霸气,那种掌控天下,生杀一心,视人命如草芥的霸气。
只这一瞬间的开合,霍惊雷便觉得一阵心悸。这才是俺答,草原的霸者,来自地狱的魔王。也只有面对着同等级的对手,才能让他如此警惕吧?
而这神秘的老人究竟是谁?一时间,小小山谷中剑拔弩张。
忽然,一个清脆的声音打破了寂静:“马老板,好久不见,怎么也不带礼物过来?”却是三娘子。那老人哈哈一笑,用蒙语道:“这便是我送给大汗的重礼!”说着话,他手中刀一挑,屠答被砍落的半支胳膊旋转着飞到了俺答诸人面前。
兀都一怒,手中长刀已然出鞘,方要大喝,却骤地而惊。只见那只胳膊离开身体不过短短片刻,却已通体乌黑,一寸寸腐烂下去,尚未落地,十指间已见森森白骨。
年轻的喇嘛索南贡倒吸一口冷气,用生涩的汉语道:“尸变,来自楚地赶尸人的邪法,可让人凭一口怨气,死后以身为引,布毒伤人。这白莲说起来也算佛门一脉,竟然用如此邪法?”老人笑道:“这位高僧好见识。中尸变之毒者若不及时断开中毒部位,必浑身腐烂而死,无药可解。大汗,你手下这样一个勇士的性命,可算得上一份重礼啊?”
俺答大笑道:“当然算,我的勇士贵重过一切珍宝。马老板,久违了!”兀都恨恨看了那老人一眼,自有人将屠答扶到营帐内休息。
那老人慢慢走到霍惊雷面前,上下打量他一番,用汉语笑道:“霍将军?英雄出少年啊。”霍惊雷方才虽然听不懂几人之间的对话,却已隐隐猜出老人的身份,当即恭声道:“不敢!请问前辈是?”老人大笑:“老夫马镌麟,一个老马贩子而已。”
霍惊雷只觉得心头一震!果然不错。这老人就是曾经一月内荡平关外二十二处马贼、三次迫退鞑靼大军,凭一己之力创下偌大基业的传奇人物、关外各民族传说中的英雄、江湖七大势力之一——龙马牧场的主人马镌麟!
传说中,龙马牧场当年在关外扎下基业,俺答曾三次派大军围剿。最后一次更是亲自上阵,倾尽全力,誓要拔下这颗插在他卧榻之上的钉子。而叱咤风云的枭雄终于尝到了败绩,在第三次黯然退兵后,俺答汗不得不承认了这个事实:龙马牧场,不是一个自己可以随手抹去的蚂蚁,而是一头虎视眈眈的雄狮,是自己不得不正视的对手。
多年来,龙马牧场作为关外异族和边关的缓冲,抵住了俺答巨大的攻势,保护了不知多少无辜的边民,更让俺答不能专心扩张,实有大功于大明。而龙马牧场也因此跻身江湖七大势力之一,成为江湖正义人士心中不朽的传奇。
此次会盟,马镌麟身为边关第一大江湖势力,虽然不在官方名单之内,但自然是不可不出现在会盟之上的。
这些年来,土默特部落和龙马牧场虽然军事冲突不断,却也往来贸易不断。俺答和马镌麟,这两个老人静静对视彼此,面上都挂着一份相似的笑容,像极了两只成了精的老狐狸。
那刺客的尸体犹自倒在地上,另一名卫士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全神戒备,却不敢动手。
索南贡道:“尸变只会发作一次,这些尸体已经无害,烧了吧!”那卫士闻言心下稍定,想起这刺客已经死了还要作怪,心下一阵怒火,反手拔出长刀,一刀斩下,便要把那尸体砍成碎块泄愤。
他这一刀堪堪斩下一半,忽觉一阵微风吹过,一道人影骤然出现在他面前,那刀便如被定住一般,难以寸进。卫士定睛看去,却见是一条大汉,比自己竟还要高出一个头去,浑身重甲,背后背着一柄长刀,此刻并未出鞘,而挡住自己长刀的,竟是这人的一只左手。
就听那人开口道:“人已死,何必作践。”蒙话说得甚是生疏。卫士不理他说辞,长刀一抖,便欲将来人的左手绞断。这长刀乃是部落祖传的几把宝刀之一,切金断玉,相信即使来人武功再高,也不可能以血肉之躯对抗这锐利的刀锋。来人眉头一皱,左手握住刀锋,并不松开。
没有想象中的鲜血飞溅,却如两把兵刃交击,瞬间竟起了金铁交鸣之声,紧接着,便看那大汉的手掌边缘居然闪烁着锋刃般的寒光。
卫士一见事情不好,尚不及反应,却听“锵锵”连声响动。来人左掌握住长刀,进击处刀身瞬间碎裂成无数碎片,进而一指点向卫士的前胸。
卫士已然无力躲闪,却觉身后一阵劲风闪过,紧接着便听“轰”的一声,却是兀都及时赶到,替卫士挡了这一击。来人变指为掌,和兀都交击之下,双方身体都是微微一晃,均不再进击。
兀都指着那人怒道:“陈……陈陈元……”却憋得脸红脖子粗,话都说不清楚。虽然情势剑拔弩张,霍惊雷却不禁莞尔,怪不得这几日鲜少听到兀都讲话,原来这蒙古第一勇士竟有口吃的毛病。但即使听不懂兀都的话,他也已猜出来人的身份了。
锋刃掌!
当今天下,掌法高手甚多,但另辟蹊径,将血肉之躯锻炼到如同金铁一般的高手,霍惊雷知道的只有两人,其中一人是七君子中的老二凌霄,瑕玉掌名满天下,霍惊雷与他熟识。而眼前这另一人,自然便是大明边关的统帅、俺答的死对头、一代名将魔神陈元度。
陈元度战功煊赫,用兵如神,但一向对战场之外的事不感兴趣,每次上阵必戴青铜魔神面具,是以虽然俺答众人多曾与之对阵沙场,却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比起俺答那来去如风的铁卫,这边关主帅孤身而来,却更显英雄本色。
俺答、马镌麟、陈元度!边关几方最大的实力首领此刻齐聚于这小小山谷,除了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白衣侯,这次会盟的主角已然基本到齐。
霍惊雷只觉得心底有一些不安蠢蠢欲动,似乎在这看似巧合的天意拨弄下,一些他所期待,或者所疑虑的事情即将发生。远眺天边,他似乎听到了那无声的惊雷,如战鼓一般隆隆响起!
眼见天色已晚,俺答笑道:“看来侯爷今日是不会来了。”马镌麟笑着点头:“朱煌这人向来神秘。不过他既然答应前来会盟,明日便一定会到。今日我们便在这里等一夜吧。若不嫌弃,便由马某先来招呼各位!”言毕,他忽地高声喊道:“立!”
马镌麟的话音未落,却见另一端的山路尽头忽地出现一辆巨大马车。那马车车厢足有普通车厢的三倍大,方方正正,车厢左前方插着一根五尺多长的旗杆。车敞甚深,显然很是沉重。而拉车的四匹白马拉着一辆如此沉重的大车,在崎岖的山路上奔行却如履平地,丝毫不见吃力,转眼间便来到众人面前。
霍惊雷暗叹,看那四匹白马遍体雪白,仅背脊上有一道黑线,实在是天下难得一见的临风宝马,任一匹拉到中土武林,怕不都价值千金,却被这龙马牧场主人用来拉车,不得不叹这天下七大势力之一果然豪奢。那边的俺答诸卫看到四匹宝马也是一阵骚动。
却见那车夫飞身跳下驾辕,手中长鞭一卷,走到马镌麟身边深施一礼,也不理其他人,自顾走到大车边,只握住那巨大车厢的一角,单手一提,便把车厢整个儿举起,轻松地走到那两座金帐前一个背山靠水的好位置,手一松,把车厢轻轻放在了地上。
霍惊雷查案出身,眼光甚是毒辣。一看那车辙便知这车厢只怕不是一般的沉重,他自忖怕也没有能力把它单手提起。这样一个武功不在自己之下的高手竟然只是龙马牧场麾下的一个车夫?
看来,这龙马牧场能凭一己之力对抗俺答多年,果然深不可测。只这一个车夫,已隐隐把俺答护卫的威势压了下去。
就见那车夫却并没有打开车厢,而是不知按动了哪里的机关,接着抓住“车厢”顶用力一拉——那本就一人来高的车厢竟然又凭空长出一层来。接近二人高的高度,加上无比巨大的面积,这哪里还是一座车厢,分明已成了一座小木屋。紧接着,在车厢顶的吱嘎声中,旗杆同样向上伸出一截,风过处杆顶战旗飘扬,猎猎作响,血红的旗面上绣着一只巨大的五爪金龙,嚣张地俯瞰众生。
那车夫做完事,也不再管那几匹宝马,转过身来,深施一礼,身形一展,瞬间消失在小路末端。
马镌麟哈哈笑道:“各位,请!”
四、惊雷
香暖垂帘,地上随意铺设着温暖的豹皮,壁上镶嵌的巨大书架上满是图书,桌上甚至还有来自江南的鲜果。恍惚间此处俨然是京城贵介的豪宅,谁能想到这里只是塞外荒野内临时改装的一间小小车厢而已?
除了俺答汗剩下的三名护卫警惕地把守在山谷四周,剩余的诸人都在马镌麟的盛情邀请下来到这间小小木屋之中。虽然兀都满脸的不愿意,思忖之下却也只好跟随大汗进来。
小屋虽然不小,但一下子进来这么多人,仍显得有些局促。好在屋内的布局甚是合理,大部分器具都是贴挂在墙上,地上满满地铺着豹皮,众人只须随便坐下即可。
这里七个人中,只有霍惊雷完全不懂蒙语。陈元度虽不擅说,但镇守边关多年,已能听懂大概意思。只是他一脸淡漠,似乎即使对面坐着的是他与大明多年来的死敌,只要不开战,他便完全没了兴致。
霍惊雷无聊地看着聊得正欢的马镌麟和俺答,虽然不懂,却也大致能够猜出他们在说什么,他取出纸笔,一个个看过去。
世事的确奇妙,如果在数月前,谁能想到大明的将军竟会和敌酋同处一室?谁能想到龙马主人和蒙古大汗可以这样敷衍?谁能想到一向好战的自己竟会被派来保护这个大明子民恨之入骨的敌人?
霍惊雷眯起眼睛,衡量着这一众人的实力。
俺答方面除了三名护卫和在帐中养伤的屠答,共有三人:俺答的武功深浅不知;三娘子的功夫虽然诡异,比之自己犹差了一筹;兀都和陈元度对过一招,两人武功相若,和自己也相差无几;马镌麟的武功高于诸人不少;索南贡似乎不下于兀都,但他毕竟不是蒙古人,双方真要开战也未必会出死力。俺答的四名侍卫明显练过某种合击之术,好在已经废了一个,实力应该大打折扣。这样算起来,若真开战,自己这边虽然人少,但隐隐仍能压住对方一头。
难道真的会发生什么不祥?霍惊雷自嘲地笑笑,自己在江湖上厮混太久,若真开战,俺答的大批侍卫和马陈二人的手下瞬息即到,千军万马之中,自己计算的平衡还有什么意义?战场不是江湖,个人的实力怕是难以扭转乾坤。
此时,场面有些尴尬,静静的小屋内只能听到霍惊雷下笔的沙沙声。除了那英气逼人的三娘子,这群汉子莫不是刀头舔血的豪杰,但此刻仇敌聚首,讨论战争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好在世界上不管哪里的男人聚在一起,除了战争,终究还是有一些事情可以引起共鸣,比如说——美酒!
伸手摸摸地上柔软的豹皮,俺答笑道:“人言龙马牧场富可敌国,今日方知果然不错。如此美景,怎可没有美酒相伴,兀都,把酒拿来。”
兀都恨恨看了霍惊雷这边一眼,方解下背上的一个巨大革囊,仿佛里面装的是什么稀世珍宝一般,犹豫了片刻,方才依依不舍地递给了俺答。
霍惊雷看着兀都,禁不住想笑。本来兀都是草原上的强硬派,对霍惊雷一行颇不友好,但一想到他说话结结巴巴的样子,霍惊雷只觉得这敌人也变得稍有些可爱了。
俺答接过酒囊,左手拔开塞子,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布满了小屋。
好香的酒!在座的不论是中原豪杰还是塞外勇士,都曾见识过无数美酒,却从不曾遇到这样的一种酒,单是闻到它的香气就要醉了。
俺答笑道:“这是青海圣识大喇嘛送给我们土默特的礼物——用天下最纯净的雪山冰顶之水酿出的雪魄美酒,世间只此一袋。美酒自然要与贵客同享,今日大家有缘相聚,便一同尝尝这美酒。那白衣侯不到,只能怪他没有口福了,哈哈哈哈。”什么天下最纯净一说众人都只是将信将疑,但这美酒的香味确实过人,一时诸人无不跃跃欲试。
俺答再令兀都去金帐内取来数个大碗,举起酒囊方要倒酒。忽听有人道:“且慢!”诸人看去,却是龙马牧场的主人马镌麟。
就听马镌麟悠悠道:“如此好酒,怎可用一般的酒碗盛之?”说着话,他站起身来,在小屋角落里取出一只木匣。
看那木匣紫檀为体,不见缝隙,浑如一体,盒上雕刻着细密的花纹,繁复无序,看上去甚是诡异。马镌麟左手托住木匣,右手轻抚匣盖,五指按照某种奇特的韵律逐一弹动,只听叮的一声,木匣一跳,盖子已然弹开。马镌麟轻轻放下木匣,沉吟不语。
众人非富即贵,自都有一等一的眼光,看这木匣怕已是难得的奇珍,一时都有些好奇,却不知被如此小心收藏在匣内的究竟是何宝物?那俺答拿出的美酒的确是难得的佳酿,若马镌麟不能拿出些价值连城的酒具来,终究算是让俺答扳回了一局。
马镌麟微笑道:“所谓天公作美,不过如此。我有一位忘年交,为七君子中的凌霄凌少侠,也算是一等一有趣的人物。他虽行侠江湖,风餐露宿,却对饮食起居极为考究,且慷慨任侠。他常说,一切用具,不用豪奢贵重,所重者,一为洁净,二为适用,三为有趣。当日他路过我龙马牧场,和我交善,便把祖传的八只一套碎玉杯自留一只,其余都送给了老夫。”
“这碎玉杯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奇珍,老夫一向舍不得用,今日我们既有美酒,又有贵客,老夫便不藏私了。更可喜是咱们一共七人,这杯子却恰好七只,可见万物自有其归属。老夫便把这七只杯子送与各位,以庆我盟约大成,万民安康。”一边说话,马镌麟一边从匣中缓缓取出七只形状古朴的酒杯,逐一摆在诸人之前。
就见那杯子遍体白色,布满细密的花纹。乍一看,似乎不过是普通的细瓷杯而已,无甚稀奇,可再看去便会发现,每只杯子其薄胜纸,轻若无物,杯口处更是薄若刀锋,却不知是怎么烧制出来的。那蒙古诸人也就罢了,索南贡素仰中原文化,对瓷器索有研究,一见之下不由啧啧称奇。
马镌麟微笑道:“这杯子的绝妙之处却要入酒方能见到。”说着,接过酒囊,将七只杯子一一斟满。
那酒果有过人之处,看酒囊倾倒之处,酒并不汩汩流出,却见粘稠如蜜状的淡绿液体沿着囊口依依不舍般慢慢坠下。
马镌麟举起自己的一只酒杯,笑道:“众位请看!”众人定睛看去,却见那白玉一般的酒杯中如琥珀透明的液体微微荡漾,香气四溢,众人竟错觉已有了几分醉意。再细一看,方惊觉不对——那酒杯上的花纹竟然也随酒变成了淡绿色。原来酒杯上面细密的纹路竟然是透明的。
马镌麟微笑道:“昔日一代制瓷大家昊十九呕心沥血制作了八只纸玉杯,虽已是瓷中极品,却自觉终不脱前人窠臼,苦思数日后,竟将八只杯子统统摔碎,然后花费三年时间,以南蛮出产的剧毒箭木树脱毒后熬成树胶,将其逐一粘起。方成就了八只碎玉杯。这杯子不仅花纹独特,独一无二,而且黏合的树胶完全透明,裂纹处可见杯中酒。更兼剧毒箭木之胶虽然剧毒无比,无色无味,却有一桩独特的好处,可以将世间任何美味的内蕴加倍,实在是我们这些酒客难得的酒具。”说着举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