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管闲事!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信不信老子连你一起干了?”

叶莺记不太清后面还说了什么,只知道事态失控,喧哗之中,双方都出了刀剑。

这让他突然有些酒醒:对面的人很壮实,拿了一把军中常用的朴刀,而最可怕的是那种对伤人乃至杀人习以为常的神情。

他的心突突跳起来,自己虽然练习过剑术,但宫中的打斗只是点到为止,而今天的事情,看来非要有一方死伤。他又看向围观的人群,人们议论纷纷,有些人脸上带着气愤,但是没有人,没有一个,敢于出头站在自己这边,包括那位酒女和这里的掌柜。

这些懦夫!他在心里咒骂,手上握紧了剑,但自己都能感到手心有些汗湿。

正在这时,突然发生让人极为惊愕的一幕。

士兵的身后,正是自顶楼盘曲而下的楼梯,从上面下来一个人,想必就是掌柜所说的那位。见到这人的形貌,叶莺突然才明白掌柜那句“开始以为是个男子”的意思:这个女子宽肩窄胯,长腿细腰,五官之间野气、英气与灵气恰到好处地融合,但一抹绰约风神,又把她拉回来,成为一个好看的女人而不是男人。

女人大摇大摆地走过来,中途还舔了舔手指,然后一个桃核从手里飞了出去,抬起脚,对那士兵后腰就是一踹。踹得后者应声飞了出去,趴在地上。

所有人几乎都要喊出声来了,然后是屏气凝神的静止,以为当那士兵爬起来,会有多大的一场暴风雨。

结果那军士扭头,狂暴地冲向踢他的人,而当他看到来人时,脸上却突然浮现一种有些好笑的神情,似乎是狂怒,又参杂不甘,然而最终竟似泄了气的皮球,低下头去。

“怎样,是不是连我也办了?”女人叉腰,问。

士兵不说话,片刻之后,灰溜溜捡起自己的兵器跑掉了,这瞬间变化的戏剧性让人感到震惊又可笑。

“奶奶的,也不看看什么时候,就知道惹事,”女人低骂一声,完全不顾一堆目瞪口呆的看客,往楼下便走,叶莺同样惊呆了,直到有人扯他一把,才想起去追她。

他三步并作一步地追赶,终于在地面见到她,顾不上还有些喘息:“在下叶莺,刚才真是谢谢姑娘侠义心肠,拔刀相助。”

没想到,女人白了他一眼,粗鲁地打断了他礼貌的问候:“侠义个头。坦白告诉你,你运气很好——因为大多数时候,我是跟他站在一边的。长乐城外,这样的事情到处都是,你们有机会可以去那里管管闲事。”

叶莺蒙了,她说话时在冷笑,盯着自己的额头,他不知她在看什么,难道是自己的梅花妆碰脏了吗?

正想着,一只手上来拉住他的苏绣领子,“至于为什么世道如此,就要问你们这些人了”

说完,女人丢下还在惊愕中的他,转身走掉了,她走路很急,直踏踏的像男人的步履,黑色的披风在身后跳跃翻卷。

一只黑色的母老虎 说起来,昨天好像看见她了,项毅进城的时候叶莺眼看着前方,突然想到。

他愣神的当口,又有一队杂色衣甲的士兵从路的另一侧跑过去,军靴踏在地面发出整齐的噪声。叶莺下意识地安静,看着他们扬起的尘土。

而当那尘土散去,突然又变戏法一样冒出一个小太监来。

“郡主!”尖细的嗓音叫着,吓了叶莺一跳, “可找到你了,刘公公有急事!”

第十四章 大祸临头

叶莺一路匆匆赶到刘府,路上他以为把最糟糕的“急事”都已经想过一遍,但当刘福喜扑上来紧紧攫着他胳膊,尖叫出的话还是令他战栗。

“漠北!漠北三万人打来了!”老太监眼中闪着疯狂恐惧的光,喊着,“都是你!都是你的主意,他们来救公主了!!”

“漠北!漠北!!”高处有一只金链子拴住的鹦哥,仿佛对这个词突然感兴趣,学着大叫起来。

叶莺一凛,漠北的公主是一回事,漠北的军人是另一回事,在大烨人心目中,他们是可怕的恶魔,他们的铁蹄会踏平一切秧苗,弯刀会削下婴儿的头颅。虽然在近世的和亲之中,听说漠北的贵族风气也大受中原影响,但下层蛮族所留的传统印象,仍然足以止住小儿啼哭。

“公公,你冷静点,”他吸了口气,费力地掰开太监的手指,微微喘道,“我们有天赐关呢。”

大家都知道,天宁,天赐,是长乐的两道屏障,天宁关挡住各路诸侯觊觎的目光,天赐关阻止漠北蛮民铁骑的进犯。就像河蚌的两片贝壳,保护着柔软多汁的嫩肉。

然而,太监圆睁着眼,没有回话,却有一个雄厚的声音从后传来:“他们已经过了天赐,恐怕今晚就会到。”

叶莺抬起头,目光越过肥胖的躯体,才发现这房间里原来有许多人。穿着蓝赭色的太监之外,昨天集结的各路将领们都在,葛洪、胡赞、李易、元强,还有方才说话的驱狼侯项毅,他们昨天照过面,他的身材看起来不如在马上那样雄壮,不过依然称得上高大,而面目离开了厚重的面甲头盔,终于显露出来,黝黑英武,不怒而威。说话时,他直盯着人的眼睛,往往让被盯的人目光闪避。

叶莺就下意识地闪避了一下,同时不敢置信地叫出来:“怎么会?!”

“怎么不会?探子已经看见他们的白狼旗了,”李易用一种尖细的声调喊出来。

“已经看见白狼旗了?”叶莺脑子嗡地一响,不自觉地重复了一句,眼前的人站在这里似乎可以回答他的问题:怎么会——怎么不会?当太监发出求援信号时,竟然有驱狼侯第一批抵达京城。那么,也许漠北在嫁出公主的同时,也早有所图,磨刀霍霍,只等着细作报知他们一个借口,他们买通或者骗过天赐关的守军,又有什么绝对不可能的呢?

但是三万漠北大军,已经通过了天赐关,直面富饶而柔嫩的长乐,这意味着什么?

叶莺感觉心脏跳出巨响,脑中几乎空白,耳边仿佛已经响起黑马巨大的蹄声,眼前晃过弯刀雪亮的光芒,鼻中闻到血海的气味。平民尚且难以幸免,更不要说他和阿九这样站在公主对立面的贵族。这简直像看着一块巨大的黑铁向头上压来,却无法闪避,只能眼睁睁等着自己被砸成一团肉泥。这种压力让他一瞬间感到呼吸困难。

难道这几个时辰内,命运的□□又要再度倒转,赐给他最残酷的一面吗?

“我们现在有多少人马?”他强打精神,问。

“在下五千,关内伯二千,两位太守各约一千,项将军三千,”葛洪答道。

一万二千人叶莺在心里飞速计算,加上皇宫有三千禁军可问题是,只怕这点人手中还人心不齐,矛盾重重。

果不其然,那位胖子太守李易先开了口:“刘,刘总管,下官奉旨前来勤王,是为了后党作乱,如今皇后与太子都已被擒住,下官是不是,是不是可以回河阴了?”

这是一个脚底抹油的叶莺想。

还好有人替他说了这话,胡赞是武官出身,一脸大胡子,瞪了李易一眼:“李太守,来是咱们一起来,现在有祸事,你想第一个开溜,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李易不敢还言,忙转向葛洪:“葛大人,您说个话,您是四世三公的出身,我们一路尊您为勤王军的首领,现在漠北来势汹汹,您看怎么办?”

葛洪皱紧眉头,捻着他那在贵族中受人羡慕的长须,半晌,才说:“漠北所来,非为皇后,乃为公主,不如我们送还公主,与他们讲和?”

“别这么蠢行么,”一个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利落得震得叶莺一跳,看时,居然是个女人,穿着文士的冠服,气质苍白清冷,从项毅身后转出。

“你以为把公主给他们,三万人就会不用你付路费地回去?那根本是个幌子,他们想要的是长乐城!”她的语言直白而尖刻,“只要漠北进了城,你,你,你,还有你的脑袋,都会变成他们最爱玩的马球!”

现场的气氛突然凝住了,大家看着这女人,有的人脸颊抽动,有的人眼中闪出恐惧,但一时竟没有人说话。

“马球!马球!!”这时顶棚上那只该死的鹦哥突然大叫起来,扑着翅膀尖厉地学舌。

“扁毛的畜生!”关内伯元强抄起一只镀银水壶,砸了过去,打个正中,又是一阵鸡飞狗跳。半晌,才安静回来。

“什么时候,女人也议论起军国之事了,”葛洪转回头,看着女人,语调低沉地说。

女人的脸色沉了一下,但旋即又冷笑起来,“在长乐人分三种,男人和女人——还有不男不女的人,”说着她看了太监们一眼。

“但石门只有两种。”她很平稳地吐出这几个字,“活人和死人。”

“你!”这边有人几乎要冲上去打她,却被葛洪喝止了,然后恢复他那种贵族式抑扬顿挫的语调:“大话谁都会说,可你别忘了,对方是三万漠北的骑兵!以我们现在的兵力,强要一战,你想要我们都死在这里吗?”

“将军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昔日多少战役是以少胜多,以一敌十的,漠北蛮兵不过匹夫之勇,人数再多又有何惧?”

“看样子,你们驱狼侯是有办法退敌了?”葛洪道,却说不清这一声中是庆幸还是妒意。

“我自然是有办法!”

众人正与驱狼侯一族搭话,却冷不丁门口有这一声传来,声音沉着而不失明朗,引得所有人刷的回头。叶莺看时,吃了一惊,五官峻刻,长腿细腰,直踏踏迈进门来,这不是先前在摘星楼所见的女人吗?

“苏哈!”他听见项毅喊出来,声音里带着欣喜,想必是这个女人的称呼。

女人进了大堂,在项毅身边大马金刀地坐下,环视一圈,道:“末将苏龙胆,去过北疆的大人,相信多少都听过末将名字。”

叶莺凛了一下,其实他没有听过,但是女人的气势压倒了他。果然,房内最有分量的几个诸侯都安静了下来。

“方才我已登上本城最高处,查看了地势,”龙胆道,“所谓上兵伐谋,末将自有办法,可用五千人马退去漠北数万大军,葛大人还有诸位大人,如果信得过我用兵,就请听从驱狼侯调遣,如果不能放心,自可以打道回府,恭送不留。”

她说的非常清淡,诸侯们的脸上闪过许多种复杂的神色,叶莺的大脑同样高速运转起来。她的话是真的吗?是当真用兵如神,还是个障眼法?诸侯又在想些什么?他们会撤军吗?不,他们舍不得!他们来到长乐,谁人没抱有私心?如果长乐真能保住,就这样一杯羹也分不到地退出,是不会甘心的

果然,在安静了许久之后,葛洪悻悻开了口,“既然奉旨勤王,怎能放任长乐交由蛮族之手呢!末将愿与将军一同抗敌。”

第十五章 欲擒故纵

“龙胆,你真有办法?”苏龙胆呼呼地走着,项杰追在身后,连声发问,“那可是三万漠北骑兵,你别拿大家的脑袋开玩笑!”

“项杰,别问了!”项毅从后面喝止他,“人多嘴杂,难道在这里告诉你作战计划不成?”

苏龙胆停住脚步,瞥了瞥项毅,嘴角挂上一丝诡异的笑。

“好,你们都下去,我单独跟苏哈商量商量,”项毅于是挥了挥手,众人有的眼中还有疑惑,有的悻悻,连隐珠也是一脸不甘,但终于都退下了。

“还是你老小子明白事理,”苏龙胆盘腿坐下来,环境有些幽暗,但暗影中更突显她五官的线条。

项毅笑起来,“我知道,你是故意那么说的,不然那些诸侯都会逃走,我们就更加无人可用。”

“如果那白衣服女人来的时候我在,我会劝你别到长乐来的,”苏龙胆叹口气,笑道。

“为什么?”

“你这人太喜欢当英雄了,但英雄不适合当皇帝。还不如在北疆,当个一方霸主,安乐一生。”

“这可不像是个‘无衣’说的话哟,”项毅皱起眉头。

“所以我不再是个无衣了。”

“等我当上皇帝,把都城,这长乐,改名叫你的名字!”

“你又来了,”苏龙胆微笑揶揄,“你跟那白衣服女人也这么说吧?”

“这个真没有,骗你是孙子,”项毅绕到她身后,给她捏着肩,“说到底啊,你是不是真有办法?夏无殇带大军至少还有两天才能到,目前我们就这么点人,你要是不给力,咱们就都得变成马球。”

“我有办法啊,”苏龙胆白他一眼。

“什么?”

“我长得又不丑,等漠北大君一到,大不了我衣服一脱,陪他睡觉。”

“哈哈哈,”项毅大笑起来,窒息的气氛仿佛也在笑声中退后了几秒钟,“你脱衣服就不行了”

说着,他的手突然从她的领口伸入,向下探索。

在那么一秒钟的时间,苏龙胆怔住了。他偶尔开一些荤腥的玩笑,但这样的动作,太夸张了。

他真以为活不过今晚了?

他会向左,还是向右?

她不知道。但这短短一瞬已经感到左侧□□微微挺起,期待被他握住,她的胸部小巧但异常紧实,握起来会很舒服。纵然不矜持如她,也为这想法感到有些害臊。

别太当回事,她还来得及对自己说,项毅这种家伙,摸人奶|子有时连欲望都不出于,纯粹只是一种乐子。

芜杂的思绪在刹那棉絮一样塞满头脑,但又在下一刻像云被强风吹散,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停顿了一下,然后向右,伸了下去

她嘴里充满苦味,自己能清楚地感到,那里平坦,却又充满丑陋的凹凸。

刀剑是冷酷而公平的,有人失去胳膊,有人失去大腿,有人失去头颅,那么失去一侧乳|房,已经实在应该感谢上天眷顾。

“我还不知道你的底细?”他在身后,重复了一遍刚才的玩笑。

果然是个乐子苏龙胆跳起来,迅速挂回她那满不在乎的笑容,用手中卷着的羊皮对他后背狠狠抽了两下。

“这是什么?”项毅顺势将她手中的羊皮索去一看,自问自答,“哦,地图。”

“没错,是地图,我新画的,”苏龙胆敛容道,“我知道你既然来了,死也要死在长乐,法子现在我有了半个,你且留我一人,让我再想想。”

苏龙胆出了门,直奔方才那高楼而去,听旁人说,叫什么摘星楼的?

她照例上了顶楼,扶着围栏,看闪闪发光的玉带河流向远方。高处的风很大,把她的未梳的头发连同宽大的黑色披肩一起吹起来。

这一仗怎么打?首先,想守住长乐肯定是行不通的,这建造在平原上的安逸城池,有三百年不打仗了,武库里根本没有铠甲,男人的勇气还不如绵羊。而且,指望得上的也就是本部的三千人马,最多加上三千养尊处优的禁军,其他诸侯在顺风时有可能帮上点忙,一旦逆境,只怕崩溃奔逃都来不及。

守城行不通,那就只能用计,兵法上的计谋,不过那些:火攻,周围没有林地,风向也不合适;水攻,附近河流倒是有两条,玉带河和白水河,但都不湍急,也不宽阔,像软弱的母亲,只能哺育儿女,却不能抵御野兽;埋伏,长乐四周都是丰饶的平原,唯有一段可称险要的叫做羊肠谷,可它根本不位于行军的大道上,而是夹在两条河流之间,漠北的首领脑子进水了才会放着康庄大道不走去造访这偏僻的峡谷。

所以说,那些诸侯想逃跑,还是很有道理的,苏龙胆自嘲地笑起来。她能看见不远处一户人家正在往驴车上装大包小包的东西,不知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家正在撤离,还是她单纯地神经过敏,人家只是搬家而已。

但是项毅那个脾气啊,死也不会逃的。所以他其实根本不该来长乐。

不过,她又叹口气,她从来都明白,他来长乐,不是为着那白衣女人的几句话,而是为着自己的雄心。

罢了,既然如此,这主意,还是得从羊肠谷上打——如果,如果,玉带河水不能喝了,漠北大军是不是就要去白水河?就会经过羊肠谷?

想到这里,她脑中微微亮了一下,可是,旋即又咬紧牙齿。如何让河水不可饮用?下毒?急切之间,哪里找能让整条河流受到污染那么多的□□?而且长乐城也都在饮用河水,难道要玉石俱焚,让长乐变成一座死城吗?

她又进一步往下想,兵法之道,虚虚实实,如果并不真正下毒,却让漠北人以为河水有毒呢?

这件事倒是有办法实现,弄一些毒死的牛羊,从上流扔下来,再放出一些谣言,多少能达到目的。

但是,这条计策到这里,还是只能说是半成品,因为它有个莫大的缺陷,就是太过弄险:毒死的牛羊到底会不会引起漠北大君的注意?放出的谣言又会被采信多少?一旦漠北人尝试喝一口河中的水,不就完全败露了吗?城中千万人的性命,项毅的雄心壮志,怎么能交给一条可行性不到三成的计谋。

苏龙胆卡在了这里,抱着两臂,在楼顶来回踱步起来。

正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怪异的招呼:“苏,苏将军。”

谁会这么叫她?龙胆转过脸,表情变得有些意外,那是个有些眼熟的贵族女子,却想不来哪里见过。

“怎么?不是交代不让别人上来的吗?”龙胆大怒,呵斥店家。

“是,是她自己非要见您,小的,小的拦不住,”小二追上来,气喘吁吁道。

“我叫叶莺,”对面的美女向她行了礼,仪态柔婉, “我是宁亲王叶希的女儿,清平郡主。”

苏龙胆终于想起来哪里见过这女子了,就是在这座楼上,当时若不是她担心士兵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这女人也许会变成一个下贱的军妓,而此时她还穿着那身苏绣,上面每一根叶脉都通透逼真,额上的梅花妆精致得令人讨厌。

这种贵族的美丽女子,就像太监房梁上那只蠢鸟罢了,龙胆想着,傲慢地一拱手:“郡主有何见教?”

“如果诸侯撤军,长乐必为血海。我来求将军共同进退,保住长乐。”

苏龙胆怔了一下,然后问:“为什么来找我?”

“因为你是女人。”

苏龙胆冷哼一声:“你觉得我很喜欢这称呼?在太监那里,你不是听过石门的人只有两种了么?”

叶莺却没有回应她,沿着自己的路说下去:“项毅一定会带上最要紧的人的时刻,他带了你——女人若想获得同样的承认,必须拥有十倍的坚忍,十倍的聪明,十倍的勤奋,十倍的战功——所以我想,我没有更强的人可求了。”

龙胆的眼睛眯了起来,注视着对面的美人。她的妆容仍然精致得令人讨厌,但她想,先前或许错看她了。

“你下去,”龙胆转向那位还愣在一旁的店小二,“敢偷听一个字,便将你的脑袋挂在城门上!”

小二吓得屁滚尿流,唯唯而退,摘星楼顶,剩她们两个面对,风吹过来,将两人的长发一同舞动。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苏龙胆拢了拢头发,问。

“王皇后和太子,现在可是在项将军手中?”

“没错,怎么?”

“活着?”

“项毅应该没杀他们,”因为本还打算跟太监们还价。

“那么,放了他们。”

“你疯了?!”苏龙胆的眼睛瞪得老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