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洵连忙走上前问:“你这是干什么?”紫官笑而不答,出了院子,很快又回来,她回来的时候将阿洵和姜临绍都吓傻了。
她抱了一坛子酒,啪地一扔,将酒坛子砸在了柴火堆上。
她的另一只手,高举着一个熊熊燃烧的火把。
"大少爷,我要证明给你看,我对你的爱,是不惧怕任何危险甚至死亡的。既然你总是躲着我,不肯接受我,那我便一把火烧了自己,省得终日看见你,想着你,却得不到你,徒增煎熬。"说罢,刚才还笑盈盈的双眸,已经哭得通红。
姜临绍顿时紧张得手足无措,想上前夺了火把,可是脚步还没迈出去,紫官就嘶喊起来:“你再靠前一步,我就立刻将火把扔下去。”凭姜临绍和阿洵的功夫,要制止紫官并不难,难就难在紫官的情绪失控,他们必须小心谨慎。他们两个人彼此使了一个眼色,都在思忖着如何劝说紫官,突然,一道青影飞过。
是暗器。
一枚小小的石子儿。
打在紫官举着火把的手腕上,紫官的手一松,那火把便倏地朝着柴火堆飞去。
哗——
火光冲天。
紫官的的裙角因为沾了酒,瞬间便燃烧起来,她却不躲,反而哧哧地笑,目不转睛地望着姜临绍。姜临绍仿佛看见那团火焰烧着的是自己的身体,他忘了周遭的一切,飞身扑过去,抱着紫官滚向一旁。身子压在冰凉的青石板上,却压不熄那愤怒的火焰。
火已经烧破了衣裳,微微地烧到了皮肉,火辣辣地感觉扩大为疼痛。
哧——
一盆凉水浇下来。阿洵气喘吁吁地搁了装水的木桶,看着紧紧抱成一团的两个人,拿脏兮兮的手摸了一把鼻子:“没事了。”
但姜临绍显然并不那样认为,他看清了刚才那颗石子儿的来向,凌厉的眼神一瞟,便看见一抹明黄的身影迅速地消失在屋顶处。
他纵身追去。
阿洵牵了惊魂未定却仍然有些痴傻的紫官,也追着姜临绍的脚步,踩着屋顶,离开了客栈。
他们一直跑到树林里才停下来。姜临绍追上了那道逃跑的身影。明黄的裙衫,环着玲珑的曲线,竟是灵素。
或者说,那并不是真的灵素。
她是拂晓。
是易了容,假扮成灵素的拂晓。
当拂晓撕掉自己脸上的人皮面具的时候,露出的那张脸,比世间九成的女子都更丑陋难看,她的五官原本就生得粗糙,右脸还有一块褐色的胎记。她邪恶地笑着,坦然说出了自己的意图,她是冲着紫官来的。
“火烧窃香门的人是我,盗取了饕餮指的人也是我。我假扮门主,接近你们,是想卸去你们的防备,好让我有机会对紫官使用饕餮指。”究竟饕餮指是什么样子的,如何使用,这是一件玄妙的事情,阿洵他们谁也不知道。
只知饕餮指的魔性还缠绕在紫官的体内。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这样做?”阿洵厉声责问。发现柔媚地一笑,道:“我何必向你解释的那么清楚?你随是生得一副好皮相,也有些风流的秉性,可惜啊,骨子里却还竟是个保守的人,我对你那般投怀送抱,你竟不为所动,真是无趣。”
姜临绍截断拂晓的话,再问她:“真正的门主灵素是否已被你杀害了?”
拂晓啧啧摇头:“那倒没有。我只不过要她偿了一下饕餮指的滋味,她此刻想必是在寻找她一生中最渴望的光明吧。唉,有了饕餮指,何须我亲自动手。她自己也会奔赴黄泉的,届时啊,我只要找到她,还可以美餐一顿呢。”
阿洵听罢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心想,莫非这名女子是哪里来的山精妖怪,以人肉为食?
但拂晓早有准备,突然自袖中抛出一枚暗器,那暗器触地便化成浓烟,浓烟散尽,拂晓也不知所中。“若不是胸有成竹,她断然不会如此得意。向我们说这么多,只为炫耀。”姜临绍叹息一声,望着浑浑噩噩的紫官,幽幽地道:“辰峰,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
倩影
姜临绍留在客栈照看紫官,他拜托阿洵的事情,便是希望他尽快找到失踪的窃香门门主灵素。可以说她是他们唯一的希望。
阿洵问姜临绍:“为什么去找人的是我不是你?你不怕紫官再缠着你,你无措尴尬吗?”
姜临绍牵了牵紫官的手:“她要什么,我都会给她,我若不在她身边,哪里放心的下?”如此这番折腾,姜临绍像是开窍了不少。阿洵便吹着口哨走了。他一路走一路想,灵素要寻找的光明,究竟是什么呢?
也许顺着这条线索,就可以找到她也说不定。
他找了六天。
第六天他在客栈里听人谈论起藏弥火山的岩浆,说是有人看到火山附近有一名失魂落魄的女子试图一点一点地攀到火山口。阿洵丢了银子拔腿便像火山方向跑去。那个失魂落魄的女子,果然是灵素。那个时候她已经站在火山口,仿佛可以感觉到自己被一片火红的亮光包围着,就像她幼年记忆中的朝霞伴着艳阳。
灵素纵身一跳。
一只强健的手臂揽住了她。
她的身体像一叶孤舟,轻轻荡回,额头撞进对方结实的胸口。
“你是谁?”
“在下——”阿洵望着怀里目不能视的女子,此刻她的高傲荡然无存,有的只是心悸、娇羞,还有欲遮还露的瑟缩,他突然觉得,这还是第一次,到了书里这么久,在对别人说起自己的名字的时候,产生了一丝犹豫:“在下,姜晨峰。”
如果可以坦白地告诉他她,我叫阿洵,是不是也是一件美妙的事儿?
灵素听了阿洵讲了事情的经过,激动的情绪稍稍抑制住了。毕竟饕餮指只是一个共性,染在不同的人身上,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反应,虽然他们都不免奔赴同一个结局——疯狂而死——但时间有长有短,表现也各有不同。
灵素是窃香门的门主,自由就熟知饕餮指的危害,此刻她经过阿洵的一番提醒,冷静下来,有些如梦初醒的感觉。她强行规整了自己的理智,对阿洵说道:“我有办法可以暂时缓解饕餮指对我和那位紫官姑娘造成的迷惑,但是,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得找到拂晓,夺回饕餮指,我们身上的魔咒才有可能彻底解除。”
阿洵便带着灵素马不停蹄地赶回客栈。
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阿洵对灵素的照顾极为体贴周到。他怕她再度受饕餮指的影响,离开他去寻找光明,便时不时地抓紧了她的手,她的手柔软而光滑,用世间任何的词都难以形容,每一个碰触的瞬间,他心中那沸腾的、沉醉的感觉就无比强烈。
灵素问阿洵:“究竟光明是什么样的。”
阿洵不知该如何形容,只好反问:“你的眼睛,是天生就这样的吗?”灵素摇头,道:“是一场意外,导致我双目失明的。六岁以前,我看见过碧空、艳阳、彩虹,还有许多腐骨山的自然风光。”阿洵看见灵素那副既憧憬又惆怅的模样,不禁替他心疼,灵素却又突然问:“姜晨峰,我能看看你的样子吗?”
阿洵愣住了:“如何看?”
“用手——”灵素伸出她的双手,“对于我们失明的人来讲,有时候,双手就是眼睛,甚至有可能看得比眼睛更清楚。”
阿洵略作犹疑,牵过灵素的手,放在自己英俊的面颊上。灵素欣喜地用手指腹轻轻地摩挲起来。可是,那天神般的轮郭,哪里是属于阿洵的啊,那是属于姜晨峰的,灵素记住的,也只会是姜晨峰。她心满意足,笑道:“我可以断定,你必定是一个俊朗非凡、英气逼人的男子。”
阿洵苦涩地笑了。
回到腐骨山飞鹤客栈,灵素很快替紫官镇住了饕餮指,紫官如梦初醒,怯生生地望着姜临绍,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都记得。
记得自己是如何说尽肉麻的话,疯狂地追逐,以及就连深夜都不愿独自睡去,缠着姜临绍,姜临绍只好给她讲故事,几天几夜,他讲遍了他所知道的故事,然后她终于支撑不住,在他的怀里睡着,他也便搂着她,静默呆坐。
想起那一幕一幕,紫官就感到面颊像火烧似的。
姜临绍却故作镇定,只问灵素,可知道该如何找回饕餮指?灵素道:“饕餮指在窃香门,一直是以九曲玄冰镇压的,我可以利用九曲玄冰与饕餮指之间相生相克的联系,将饕餮指召回。”
“可是,窃香门已毁于那场大火了。”
灵素摇头说:“九曲玄冰是坚不可摧的,拂晓可以火烧窃香门,但却烧不掉九曲玄冰,九曲玄冰拔地而起,更加带不走,它依然会在那间石室里。”这样一说,众人的眼睛才又多了些光亮。事不宜迟,他们便急急地前往窃香门。
灵素虽然看不见火灾之后的废墟,但那些焦土的气味熏得她阵阵难受。哀伤之中阿洵的手再度覆盖过来,指腹轻轻地在灵素的手背上点了点,仿佛是一种无声的安慰。
九曲玄冰果然完好无损。
九曲玄冰可以感应到饕餮指的大体方向。并且,配合灵素的法坛及咒语,也可以向饕餮指发出指令,命其归位。
灵素便就地起了坛。
寂静的石室里静谧阴森,只有烛火燃烧的声音和灵素喃喃念出咒语的声音。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
再一炷香。
第三炷香烧尽的时候,突然灵素的额头红光一闪,她猛然睁开她如枯井般的眼睛,喷出一大口鲜血,身子一软,便昏倒在地。
§拂晓
灵素醒来的时候,面色苍白,四肢也疲软无力。
“饕餮指,如今还在叶荒城里。”灵素虚弱地说,“这是九曲玄冰感应出来的。可是,拂晓也定是怕我会用九曲玄冰号令饕餮指,所以,她在饕餮指上做了手脚,我一旦施法找到饕餮指并强行将其召回,便会立刻受到反噬之气的侵袭,我是中了她的圈套了,没想到她竟这样深思熟虑,狡猾歹毒。我想,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多作一次法了。”
灵素倚在阿洵的怀里,楚楚动人的眸子里,虽然无光,却因为那闪烁晶莹的眼泪而变得妩媚动人,阿洵看着她,安慰道:“你不必急,我们再想别的办法就是。拂晓拿了饕餮指无非是想害人,我们边看看哪里有怪事发生,一路追寻,定然能找到她,然后,就算与她硬拼一场,也应定要夺回饕餮指。她一介女流,哪里是我们的对手,大哥,你说是吧?”
姜临绍面色沉重地看了看灵素,附和着点头:“灵素姑娘不必太忧心了。”
灵素虚弱地一笑,闭上了眼睛,又昏昏地睡了过去。第二天清早,他们便买了马车,离开腐骨山,急急地赶回叶荒城。
阿洵一路上都小心翼翼地照顾灵素。
刚进城,便又听见老百姓议论城里疯狂的怪事。
拂晓果然在这里。
他们谁也不知道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她为什么要用饕餮指肆意害人。可是,他们却渐渐地发现,这段时间以来,所有因饕餮指而疯狂死去的,全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子。个中巧合,莫非别有蹊跷?阿洵苦苦思索着,夜深人静,他独自走在清冷的长街上。
天空渐渐飘起淅沥沥的小雨。
一柄油纸伞撑到面前。
灵素依然很虚弱,面色苍白,只是,这几天的调理倒让她可以落地行走了。她微微笑道:“我觉着似要下雨了,出来找你,这雨竟真的来了。”阿洵苦笑:“我纵然能看见满天乌云,却不及你的敏感心思。”
“老天爷夺走了你的某些东西,便会用另外的东西作为补偿,我看不见,但心却是澄亮的。”灵素莞尔一笑,与阿洵并肩走在长街上。
细雨无声。
风吹着客栈门口的红灯笼。
客栈门内突然传出一阵哀哭,呼天抢地的,将阿洵和灵素都吓了一跳。只听客栈里的人大声喊着:“女儿呀,你从不贪财的一个人,怎会吞金自杀呢?”阿洵心中隐隐觉得不妥,便敲开了客栈的门,见客栈老板的女儿横躺在地上,已没了气息。
他学着姜临绍的手法,运功在死者的额头轻轻一抹,红色蛇形的印痕一闪而逝。
又是饕餮指。
这女子不是吞金自杀,而是,长久的压抑,使她对金钱充满了想爱而不能的隐忍,饕餮指激发了她内心真实的欲望,为了将黄金据为己有,她疯狂到不顾一切吞食掉它。阿洵和灵素都明白这其中的缘由,但谁也不便说破,只悲哀地看着客栈老板,白发人送黑发人,对拂晓的怨恨又深了一层。
阿洵突然想起拂晓在树林里说的那句话,她说,如果灵素死了,她找到她,便可以美餐一顿。那么,眼前这客栈老板的女儿,是否能够引来拂晓现身?
她会来吃她吗?
阿洵悄悄地拉过灵素,在她的身边耳语一阵,他们没有离开,而是在客栈里租了一间客房。客栈老板一家就住在后院,他们将女儿单薄的尸体停放在屋内,用白布盖着,然后踉踉跄跄奔忙后事去了。阿洵站在窗口,居高临下,密切地注视着后院的动静。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夜越来越深。
淅沥沥的雨也越下越大。
黑暗中突然有一道人影闪出。没错,拂晓,她真的来了。阿洵的嘴角露出得意的笑,推开窗,飞身落下,稳稳地站在拂晓面前。
“我等你很久了。”
§余香
拂晓知道姜家的兄弟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她亦担心他们不会善罢甘休,所以,这段时间她行事极为小心翼翼,却还是冷不防地被阿洵逮了个正着,她总归是有些怨愤和惊慌的。她怒道:“姜辰峰,你真当自己是仗义执法的豪侠了吗?为什么偏就要过问我的事情?”
阿洵摸了摸鼻梁,潇洒地一笑,道:“我看你不顺眼,讨厌你长得丑还四处作恶,不行吗?”
一句话直戳拂晓的死穴。她生平最憎恨的便是别人讥笑她的容貌。她拔出暗器嗖嗖嗖地向着阿洵掷去,阿洵都巧妙地避开了。
拂晓最擅长的就是暗箭伤人。
若论明枪实棍,她的功夫与阿洵大抵也在伯仲之间。
她恶狠狠瞪着阿洵道:“小畜生,莫仗着自己生得一副好皮囊就嘲笑她人,我告诉你,本姑娘只要再杀掉九个美貌的女子,食光她们的灵魂,便可以拥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成为这世上最美的女子,到时候,你们这些贱男人,无一不臣服在我的脚下。”
“喏喏喏,你这妖女,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这么邪恶的办法,瞧你这蛇蝎心肠,就算你真的变美了,男人见了你也只会怕,想要我臣服在你的石榴裙下,做梦吧…”阿洵很高兴自己气得拂晓说出了她的意图,说话也更加刻薄,他看拂晓气得脸都绿了,又狡黠地一笑,再问她道,“这办法究竟是谁告诉你的?又为什么要用饕餮指呢?”
拂晓媚笑道:“我如何知道,自是有我的办法。而我要的,也不仅仅是美人的灵魂,还要她们扭曲发狂的灵魂,她们必须在达到某个癫狂的时刻死去,她们的灵魂才能供我做法修炼,饕餮指是令她们欲望膨胀,内心癫狂的最好的选择。”
再道:“我还可以告诉你,被我食掉的这二十八个女子的魂魄,其中必须包括当世第一美人,也就是你身边的紫官姑娘。我原以为还得敲锣打鼓四处找她,却不想你们竟自己送上窃香门来,啧啧啧,我瞧她那水灵灵的模样,真是勾魂摄魄,难怪你大哥要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了。”
“情深似海,你这样恶毒自私的女人又怎会懂。”阿洵嘲笑道,“这么说,你当初投靠窃香门,也是冲着饕餮指而去的?”
“没错——”拂晓故作娇媚,“要怪就怪灵素蠢笨天真,对门下弟子太过宽大纵容,我才能时不时有机会偷了饕餮指,下山寻找目标,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再将饕餮指还回来。她一直被我蒙在鼓里。若不是你们来了,她这辈子大概也不会知道自己犯下多么愚蠢的错误。既然我担心事情被她查出来,便索性先下手为强,毁了窃香门,也毁了她,将饕餮指据为己有。”
这时,阿洵想起灵素如今的可怜,不禁愤慨,怒道:“你故意扮成灵素的样子,接近我们,其实是为了方便对紫官下手?”
拂晓掩嘴轻笑:“呵呵,难不成你以为我真是垂涎你这一脸俊俏吗?我不过是逗着你玩玩呢。我自然是冲着紫官那美人去的。就在她想要为姜临绍引火自焚的时候,她的灵魂,便已经是熟透的果子,可以摘了,所以我才会一时冲动,按捺不住悄悄出手,打落了她的火把,可偏偏姜临绍连自己的命都不要,飞身救她,白费了我一番心机。”
…
二楼上,灵素从窗口听见两人的对话,只后悔自己大意,引狼入室,一面气愤着,一面便听到激烈的打斗声传来。她想要帮忙,可是她的伤却不争气,又想起阿洵对她的千叮万嘱,拂晓出现的时候,她必须留在房间里,她担心自己反而拖累了阿洵,一时间进退维谷,只好焦急万分地站在窗口,凝神细听。
一不小心,撞翻了窗台上的云竹。
云竹一骨碌滚下去,根茎叶和花盆泥土都烂成一团,那声音惊动了拂晓,她寻声一看,看见窗口灵素惊恐的脸。
她连发六枚暗器。
枚枚都向着灵素恶毒地咬去。
灵素听见暗器飞舞,刺破空气的声音,她将水袖一挥,拼力抵挡,挡开了四枚,却剩下最后两枚,一枚刺进她的左肩,一枚扎在离心口只有半寸远的地方,她踉跄一步,摔倒在地。阿洵顿时大惊失色,情急之下,顾不得拂晓,只飞身欲从窗口跃进房间里。
那一瞬间,阿洵离窗口还剩半寸的距离,他已经可以看见躺在地上痛苦憔悴的灵素了,突然,他觉得后背凉意袭来,带着腾腾的杀气,他猜想定是拂晓不肯罢休,再度追袭他,他反手一档,果然有好几枚飞镖都在背后,被他那样一挥,哗哗地散开了。
而拂晓也在飞镖发出的同时逃之夭夭了。
阿洵跳进房间里。
双脚触地的一刹那,他听见咣当一声响,低头一看,方才他用来挡飞镖的那只左手上,银质的护腕裂开成两瓣。他没有细想,惊慌地扶起灵素,直问:“你怎么样了?”灵素吃力地笑了笑:“没事,暗器无毒,都是伤及皮外。”
“可是,辰峰,你的声音,怎么突然变得不一样了?”
这时,阿洵从女子乌黑明亮的瞳孔里,看见烛光照耀下的自己,细小的眼睛,扁塌的鼻梁,干枯的嘴唇——他变回了那个阿洵,他从前的本真的模样,再不是那个玉树临风挺拔潇洒的玉面飞骑,他的武功,也随着一并消失。
他向后一瘫,跌坐在地上。
姜辰峰消失了。姜府上下,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们的小少爷突然去了何处。他们说,灵素是被一名蓬头垢面的乞丐送回家的,乞丐说,他在客栈门口受人所托,将这位姑娘送去城北姜府,他还得到了沉甸甸的银子做为报仇。
乞丐欢喜得泪流满面。
谁也不知道,那乞丐便是曾经的姜辰峰,是阿洵,是他故意将自己打扮得很落魄,装得很市井,他的身上,再没有那种潇洒俊杰的气质了。
他看着姜府的大门合上,转身走远。
拳头攥得很紧,好像眼泪也快忍不住了,但他虽不是昂藏七尺的男儿,却也有泪不轻弹,他仰头望天,天空晴朗,万里无云。
迎面还有姜临绍和紫官并肩走过来。
他们谁也不认得他。
只听姜临绍颇为气愤地嘀咕道:“不知他的心又野到哪里去了,如此火烧眉毛的关头,竟然躲起来不现身。”
紫官便安慰:“兴许过两天就回来了呢?”
阿洵低头走过。
他如今这副模样,还能有何作为?做回客栈的店小二吗?再也不能是那个万人追捧的姜辰峰?不能换回被灵素轻抚过的那张脸了?
灵素,灵素,不知她的伤怎么样了?
心里狠狠泛疼。
灵素只知,自己在客栈昏迷了,被乞丐送回姜府,她也不晓得到底姜辰峰去了哪里,她只担心他的安危,怕他遭到拂晓的暗害。
食不知味。
咳嗽愈加重了,脸色也愈加苍白。
有时候,在梦里看见燃烧的烈火,那烈火中包裹着姜辰峰的脸,她想要扑进去,抱着他,可是却怎么也无法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