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正倒也不再起疑,释然地说:“我听瑞秋说过,钟教授学识渊博,尤其精通周易。”隔了一会儿,他又问:“你说那男人会忘记那个为他卧轨的女孩子吗?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到底是爱对方太深,还是爱自己太少?”

一个人,为了爱另一个人而死,究竟是爱对方太深,还是爱自己太少?无颜一愣,十分自愧。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她仍然愿意遇到令正、爱上令正,但是,她决不会再撞向那辆车。轻生,是她上辈子做过的最愚蠢的事。如果有一天,令正知道此刻陪在自己身边的这个明眸皓齿的少女其实只是一具红粉骷髅,他会怎么想?

无颜只有顾左右而言他,谈起刚看完的电影来:“杰克和罗丝只认识了三天就死了,可是罗丝会一辈子记着他,仿佛永远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杰克即便是死了,他的生命也不能说是短暂;而罗丝的生命虽然在延续,其实早已心如枯槁,在杰克沉入海底的那一刻,她生命中最辉煌的阶段就过完了,后来的日子都只是虚度,失去真正的意义。”

令正笑道:“我知道你的意思,无非还是那句‘生命的质量不能以时间长短来界定’,但是人们在山盟海誓时,总是会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明知做不到,也还是要想、要说、要期望,比如海枯石烂,比如地老天荒,你能说这样的理想不美好吗?你能说这样的誓言是自欺欺人吗?”他牵起无颜的手,真诚地说:“但是我们不说那样肉麻的话,我的野心没有那么大,并不期待地老天荒,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走过今生今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足够了。”

“你还真不贪心呢。”无颜轻笑,可是她的心里在刺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也是她的理想,她的愿望,她的美梦与期待呀。可是,她只有二十五天。二十五天,或者更短。

他们在星巴克喝咖啡,在哈根达斯吃冰淇淋,在许留山品尝招牌芒果神冰,不放过任何一种享受。前生二十五年,她几乎只喝咖啡不喝水;今世二十五天,她希望可以尝试更多。

令正说:“我发现你很能喝水,好像总是很渴的样子。”

无颜微笑,打趣说:“大概是在替我的眼睛滴眼药水吧,它瞎了二十几年,忽然能看得见了,很辛苦的,当然要好好慰劳一下。”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光,江上渔火,岸上人烟,音乐依稀悦耳,冰淇淋如此可口,无颜告诉自己不要伤感,人间一天等于地狱一年,而快乐的一天,可以抵过无爱的一生。她望向天边闪烁的星群,轻轻哼起一支歌:“一再爱上你的背影,一再相逢在梦中,即便转身也不能忘记,你是天边最远的那颗星……”

令正听出了神,好奇地问:“那是什么?”

“一首歌。”

“我从没听过。”

无颜微笑。他当然没有听过,那是她自己作的一首歌,为他而作:“谁的爱情不曾流泪,谁的痴心不会伤心,如果大声喊出你的名字,会不会惊飞了天边的流云……”

她终于喊出了他的名字,她终于得到了他的玫瑰,即使生命只有二十五天,她也已经心甘情愿。

她想,再度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她终于可以无怨无悔了。

第十章 倒数第二十二天:重返大学校园

夜里,令正在火车的卧铺车厢里睡得很熟。窗外绿杨垂柳青山碧水像岁月那样匆匆掠过,他不曾察觉;夜色渐深渐浓、月亮越升越高、星星越稀越明,他也不曾察觉;无颜的身影在午夜十二点后变得轻如燕淡如烟,终于化为一缕芳魂逸出窗外,他同样,不曾察觉。

他和无颜是今早乘飞机从上海飞来北京的,第一时间赶去无颜曾经实习过的地方,下午还抽时间玩了八大处,而后连夜乘火车回上海。他曾经提议既然难得来一趟,不如在北京多玩两天,何必赶得这样急。可是无颜坚持要回去,他也便只有答应了,白天玩得很累,所以一上火车就睡熟了。

他不知道,无颜的一天等于一年,当然得分秒必争,不能恋栈;他更不知道的是,每到午夜十二点,无颜就回复了鬼的身份,要陪二郎去做一些幽灵的游历。

二郎说:“听说包拯刚生下来的时候是死胎,都已经弃尸荒野了,却又活转过来,从此朝断阳、夜断阴。说不定道理就和你是一样的。”

无颜笑:“我怎能和包青天相比。”

她喜欢听二郎讲故事,对于二郎常把戏曲与历史混为一谈的说话只觉有趣,不觉荒唐。这一老一少两只鬼夜行八百里,看尽人间事,相处得颇为融洽。有时候无颜会觉得,二郎比钟自明更像她的亲外公,她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小翠当年会抛弃钟家少奶奶的身份爱上一个无财无势的戏子。

“今天我去了香山。”她告诉二郎,“山脚下有算卦的,我替你卜了一卦,问外婆的去向。”

“卦上怎么说?”二郎急切地问。香山,那正是当年他与小翠的旧游之地,他们在梅花下盟誓私奔,在雪地里抵死缠绵——那销魂的往事哦!

“卦上只有八个字,是《诗经》里的一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是什么意思?”

“卦师也说不清,他只是说:此中自有玄机。若是寻人,只管往有水的地方去找就对了。”

“有水的地方,那就是苏州河了。我当年约小翠在苏州河边等,难道这诗的意思是她已经去了?”二郎右手握拳砸在左手掌心里,叹道:“我就知道小翠不会失约!”

他们两个坐在北京广和剧场的房梁上,听二郎叙说当年——

那还是剧院被称为“梨园”的时候,听戏,几乎是北京老百姓娱乐生活里的头等大事。有钱人在戏园子里听,没钱的在茶馆里听,遗老遗少们在家里唱堂会,贵妇名媛们则在绣楼里听戏匣子,即使是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之流、连茶馆也去不起的,都会买把胡琴,自个儿坐在大杂院里拉唱给自个儿听。

二郎自得地说:“自从乾隆五十五年四大徽班进京,京剧就成了国戏,后来的八旗子弟几乎个个是票友,太后老佛爷都是出名的戏迷呢。听我师父说,颐和园里有座戏台,三层楼,雍容华贵,就跟天上仙宫一样,开戏时,老佛爷带着满宫嫔妃坐在戏台对面的大殿里,手里拿个舶来品的望远镜——当时顶时髦高级的。不过我没去过,死前死后都没去过——几次都想去来着,可是现在什么都大变样儿了,就算那宫里的戏楼还在,也一定没我师父说的那么好了,我不想看了。”

什么都大变样儿了,天桥变了,故宫变了,城南的戏园子都变成了电影院和卡拉OK厅。在这曲高和寡的年代里,人们的想像力越来越贫乏,美国大片和三维动画把所有的想像空间都填得满满的,几乎人们想得到的都可以用眼睛看到,甚至想不到的也都见过了,再不需要想像。而京剧中那一根藤条便可以代替千军万马的象征艺术,又怎么能满足现代青年的审美需求呢?

但是幸亏广和楼还在——虽然已经被改成广和剧场,骨子里也变了,但是二郎不想看到太多,他只相信他所愿意相信的,看见他所希望看见的——只要那“广和”二字招牌还在,那旧时的记忆也就都在,会踏着依稀的锣鼓点卷土重来。

二郎充满激情地回忆着:“这广和楼当年是老北京最富盛名的戏园子,据说它的前身是明朝一个姓查的大官的家,叫做‘查家楼’。乾隆年间遇了一次大火,后来被重建了,改名叫‘金陵楼’,后来,又改成‘广和楼’。清初的时候,轰动京城的两部大戏——《长生殿》和《桃花扇》,都是在这儿唱的,京剧名角谭鑫培、王瑶卿、杨小楼也都在这儿唱过,梅兰芳第一次登台也是在这里。那时候,戏台有三面,伸出去,台顶直接顶着屋架,台板上的角柱也一直通到屋架,舞台四面都有栏杆,正面半空还悬着铁杆,我可以在上面单手拿大顶、扯顺风旗。不信,我做给你看——”

二郎说着,果真跳上台去,先做一个挑帘子的手势,侧身而出,微微地颤动几下缨子,然后猛地发一声喊,声如裂帛,气壮山河,随着那一声喝,出身、抬头、双目圆睁、好一个亮相。那一睁眼,真似两道电光似的,照亮了全场。

无颜忍不住叫出一声“好”来,舞台上的二郎,焕发出那样一种惊人的魅力,是个真正的英雄。她不禁想,当年外婆韩翠羽大概就是坐在这台下的横椅上,看着二郎这样的英姿而深深爱上他的吧?!

他在锦帷绣幕前拳脚生风,她在雕廊画栋下笑靥如花,那一幕,是发生在“处处听风雨,夜夜总关情”之前,抑或“蜡炬心不死,滴泪待天明”之后呢?

二郎踢腿,出拳,时而一个“抓帔”,忽而又一个“卧鱼”,左一个“铁板桥”,右一个“扫堂腿”,快时如蛱蝶穿花,秋风扫落叶,慢处则泰山压顶,怒涛隐隐而来,将十八般武艺淋漓挥洒,绝活迭出。

无颜凝神屏息,心中荡气回肠,她不懂得京戏,但是却深深地被吸引了,这样一种鼎盛的艺术,又怎可以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这世上,比纯洁无功利的爱情更加式微、亟需挽救的,原来还有很多更严肃的事情。

二郎苍凉的唱腔在空堂响起:“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霸王不知道该置虞姬于何地,广和楼不知道置京戏于何地,垓下的碧血染红了茜草,无颜的爱情,又将在这世上留下怎样的痕迹呢?

令正醒来时,太阳已经重新升起。他看到的是一个晴朗明净的早晨,看到熙攘忙碌的同车乘客,看到无颜正在对镜梳妆——也许不是梳妆,而只是对着镜子——她此前并没有照镜子的习惯,这是明眼人的特权。而她现在可以有这种乐趣了,她正对着镜子挤眉弄眼,做出种种鬼脸。

令正不禁笑出声来。

无颜回头,轻轻地惊叫一声,忍不住也笑了,她说:“你醒了?”眼中充满喜悦。

如果可能,她多么希望以后的日日月月,每一个清晨,她都可以守在他身边,轻轻地对他说:“你醒了?”然后,她要弄早餐给他吃,或者稀饭油条,或者牛奶煎蛋,或者咖啡三明治,虽然他嘲笑她连一碗泡面也不懂得煮,但是只要他喜欢,她会为他学的。只要他喜欢。

可惜,她没有时间了。她贪婪地看着这英俊的青年——她心目中的神,不能不想到,此刻的快乐有多么完整,将来的分离就有多么伤心。

她好想多一点儿时间,多点儿时间来爱,多点儿时间来体味。她爱面前这英俊青年,爱这蓝天白云和飞驰的列车,爱窗外掠过的每一棵树还有树上翠绿的叶子,然而……

她还有二十二天,最后的二十二天。

无颜低下头咬住嘴唇,用力地咬住,把心痛咬紧在齿缝间。

舞台的感情,要多么夸张便可演得多么夸张,而舞台下的真相,却只得“隐忍”二字。

再抬头的时候她已在微笑,无论心里有多么悲伤,脸上却只能笑着,若无其事。她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很多的事要做。越是时间不多,越得分秒必争。

今天要去的,是大学校园。

下了火车,他们连家也没有回,只在站前吃过早点,便奔了母校去。

学校在放暑假,但自有用功的学生在留校补习功课,或是勤工俭学。故而校园里既不像平时那般吵闹,也不至过分冷清,颇适合毕业生故地重游。

无颜指着操场上的篮球架,笑着说:“我曾经站在那里‘听’你打篮球。”

“听篮球?”令正一时不解。

“是啊。”无颜微笑,“你投篮时总会先喊一声‘中’,然后我便会听到‘砰’一声篮球扣到了篮板,有时进网,有时漏网。我就站在那里替你数着,投中了几个,又失误了几个,很有趣。”

“可你怎么知道我是进了还是没进呢?你又……”令正说到一半,又打住了。

无颜不在意地一笑道:“你是说我看不见是吗?不用看的,投中和投不中的声音是不一样的,而且,你们男生都好吵,中了或者不中都有那么多俏皮话要说。有时只是你一个人在玩,中了或不中,也会嘀嘀咕咕自言自语,真的很有趣。”无颜说着,闭上了眼睛,仿佛在回忆当年令正扣篮板的英姿——无论中与不中,他都是她心中的英雄。

真的很有趣吧?因为无颜的笑容这样灿烂甜美。令正忍不住技痒起来,欣欣然道:“真的很有趣吗?来,我现在就表演给你看,你睁大眼睛替我数,看看到底投中多少?”

“好啊,我们这就去买篮球。我老是用听的,还从没看见过你打篮球呢。”无颜雀跃道。一切的遗憾都将重新填补,所有的往事都会梦境成真。虽然她一共只有二十五天,但是她不会介意大限来临时的烟消云散的,因为,她这二十五天,过得如此充实美妙。

令正为无颜的兴致所感染,兴致勃勃地说:“我自己去买篮球就好,你不是想回宿舍看看吗?反正我又进不去,不如我们兵分两路,我去买篮球,你自己上楼去,等下我们在篮球架下会面。”

无颜说:“那就这样。”走进楼去,却又在梯口站住,回过身来朝他摆摆手,才再次转身上楼。

大学校园里女生宿舍的管理向来是出了名的严格,用学生们的话来形容,那就是“一只蚊子飞过也要验明正身,是母的才可以放进去,是公的则格杀勿论”——至于公蚊子不咬人、母蚊子才是吸血高手,则不在校工的管理范畴内了。

令正目送无颜走进楼去,忽觉此情此景极是熟悉,以前他和瑞秋约会,便常常在这里等她下楼,又或是约会完了送她回宿舍,也总是在这里分手。如今旧地重游,物是人非,不禁十分感慨。

这便是昔日的校园,这便是他与无颜、瑞秋共同生活过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曾经留下过他们的足迹,都有着无数相关的回忆。四年——十九岁到二十三岁——几乎是人生岁月中最青春、最美好的时光,就在这象牙塔中虚度了。

是虚度,对吗?无颜一场暗恋,走过了和她的视野一样灰暗无颜色的青春年华;而他和瑞秋,也在岁月的长河里证明了那曾经以为圆满的爱恋原来只是误会。那么,记忆的价值又何在呢?

他在这一刻这一地感到茫然。如果当初他爱上瑞秋是错,那么谁又能预知今天对无颜的爱是正确的?如果人们可以直接看到结果才懂得取舍,那么追求或选择又有什么意义?

他爱错了瑞秋,但是,这是在他知道无颜对自己深沉强烈的爱情、是发现自己也爱上了无颜之后才得出的结论。倘若一开始就没有瑞秋,一开始他爱的就是无颜,那么中间的种种曲折震撼、牺牲与得到也就都不存在了,那样,又怎么知道他选择无颜才是对?

爱与不爱,是在得到与付出之后得到的结论,是在放弃与选择之间做出的决定,然而,不到最后,谁都不能知道这结论是否就是真理,这选择是否正确。而爱与不爱,终究,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是真的爱过瑞秋的。站在这校园里、这操场上、这林荫下,他知道,他是爱过瑞秋的,他和瑞秋的故事,曾经真实地发生,那些记忆与情节,历历在目,恍然如新,不容他否认。怎能尽忘那些甜蜜的往事呢?他的初吻、他的初恋、他的初夜,统统属于瑞秋——人生每一个新的开始,都属于瑞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是为了瑞秋而活的,以瑞秋的快乐为快乐,以瑞秋的目标为目标。他怎能忘记瑞秋?

最初,他是因为无颜的盲目而选择瑞秋的善良;如今,他也同样是因为无颜的痴情而放弃了瑞秋的精明。也许,瑞秋才是最无辜的牺牲品,不是无颜成全了他与瑞秋,相反,倒是瑞秋成全了他与无颜。

而在瑞秋与无颜之间,他是惟一的罪人。

因为不论他选择哪一个,都注定会辜负另一个;而他选择了又放弃,后悔了再重选择,出尔反尔,拿得起、放不下,他,误了他们三个人。

令正深深忏悔,无限迷茫。也许他并不是第一个同时爱过两个女人的男人,但是,他却真的为自己飘忽不定的心意而痛苦了。他第一次想,也许爱情,从来都没有对与错,只要不是从一而终,便注定要伤及无辜,后悔莫及。

他忽然很想,很想问无颜一个问题:“你,后悔爱过我吗?”

无颜一路上楼,来到自己旧时的宿舍,门是上锁的,她取出旧时的钥匙试了试,居然应手而开。原来两年过去,宿舍仍未换锁。

这使她觉得格外亲切,真实地意识到这的确是她的宿舍,她曾经是这里的主人,不仅以前是,现在也还是。有什么比拥有一间屋子的钥匙更能证明对这屋子的拥属感的呢?

屋子不大,七平米的空间里,两套架子床依墙而立,对面相望,便已占据了二分之一的位置,床分上下铺,最初她和瑞秋来报名的时候,因为来得早,本来都要了下铺。可是后来的两位同学,一个是北京来的,性格很爽快,什么都不计较;但是另一个来自辽宁,是高度近视,不戴眼镜的时候一双眼睛也就和无颜差不多水平,坚持要下铺。瑞秋只得把自己的床让了出去,搬到无颜的上铺。

记得当时瑞秋还自嘲地打趣:“我在家里的时候和弟弟上下铺,都是我睡下铺,现在住在宿舍里,还是有上下铺,不过也该轮到我睡上铺了,这也是步步高升嘛。”她睡在无颜的上铺,午夜梦回或是辗转难眠时,会溜到下铺挤进无颜的被窝里聊天,有时会一直聊到天亮上晨课。

无颜在自己旧时的床上坐下,如今这里住的大概是个追星族,床边墙壁上贴满了明星照。无颜没“看”过电视,通通不认识,但想来必是当红小生,头发不是红就是黄,十分时髦。她抚摸着床栏杆,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不禁呆呆地出神。

从小到大,她的朋友甚少,只得瑞秋一个闺中至交。住到宿舍里来以后,突然多出几个亲密室友,谈资丰富,十分开心。周末在家里她巴巴地求着吴奶奶做了各式糕点糖果,星期一拿到学校,放在寝室窗台上,不用通知,半天内就被室友报销掉。

四女生朝夕相处,渐渐磨合出一份像朋友又像姐妹的感情。每晚熄灯后到入睡前的半小时,是姐妹们每夜一话的“神侃时间”,而大学女生最主要的话题,当然是爱情。

北京女生旗帜鲜明,观点激进:“爱情观首先是一种价值观,从来都不盲目,都是有前提,有条件,是比较的结果。没有代价的爱情是不存在的。”

“眼镜”不同意,很书生腔地辩解:“王宝钏抛绣球抛出个薛平贵,当时薛平贵可是一穷二白,王宝钏还不是寒窑苦守十八年?哪里计较过什么条件,什么代价?”

“那是薛玉贵长得帅。要是他不单穷而且丑,又老又瞎,王宝钏也会对他一见钟情吗?”

说到个“瞎”字,大家忽然意识到忌讳,不禁冷场片刻。无颜不愿意让别人因为自己而处处顾忌,便装做不在意的样子笑着说:“别停啊,我还等着你们的辩论赛有个胜负分晓呢。现在是一比一平,瑞秋你支持谁?”

瑞秋笑:“我要向首都人民靠拢——爱情,当然是选择的结果。有选择,就有对比;有思考、有理智,也就会有些计算得失、优胜劣汰。”

北京女生大笑道:“二比一!”

“慢着,无颜还没投票呢!”眼镜催促,“你赞成谁?”

无颜苦笑道:“我喜欢的人,我看不见他的样子,比较什么?当然撞到谁便是谁。没有选择,没有思考,只是那一天那一处,我遇上的人是他,就是他了。”

“他?他是谁呀?”北京女生怪叫起来,四女生嘻嘻哈哈闹成一团。那些谈笑声如今想起还十分清晰,恍如昨日,萦绕耳边。记得当时瑞秋忽然沉默下来,半晌没有做声。也许,那时候瑞秋已经猜到自己所说的“他”就是令正。

倘若瑞秋现在从瑞士回来,看到自己睁开了双眼,并且和令正相爱,她会怎么样呢?瑞秋是陪外公钟自明一道出国的,不知外公会不会告诉她自己已死的真相?如果是那样,她见到令正,一问之下,自己必会穿帮,倒是一件难事。

想到令正,无颜不由得站起来,走到窗边去推窗遥望,却见裴令已经买了篮球回来,正对着球网一次次地抛掷,但是他的兴致却好像并不高。令正低头拍球的时候,无颜敏感地觉得,他仿佛有着很重的心事,大太阳底下,他腾起跳跃的身影中竟有种说不出来的孤单萧索,近乎苍凉。

她爱他,真地爱他,可是,她还能爱他多久呢?总有一天,她会烟消云散,到那时,她对他的爱,又有何意义?

喝一盏孟婆汤,忘记他去重生;或是不喝孟婆汤以记住他,相聚十数日后化为云烟,终究有何不同呢?徒然多余一份伤心。

等到大限来临那天,令正,可也会像今天的自己一样,不住地踏着旧脚印徘徊追思?到那时,丢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失魂落魄,可是自己所愿?

一段恋爱,有两个主角,自己纵然无怨无悔、情愿用魂飞魄散来交换一段真情,可是令正呢?自己难道可以对他的伤心断肠置之度外吗?他和瑞秋恋爱的时候,可曾像现在这样不安过?

无颜倚在窗棂上,第一次质疑起自己的借阳还魂之举来。

第十一章 倒数第十九天:识破真相

阳光和煦,绿树成荫,湖水涟漪微荡,有天鹅在湖上起舞,而孩子们在湖畔嬉笑鼓掌。

无颜和令正坐在公园的湖水边,和孩子们一起欣赏天鹅的舞蹈。令正十分惊讶,道:“竟然有真的天鹅在公园里飞,而且你看,这只天鹅仿佛在表演,它好像听得懂孩子们的欢呼呢。”

无颜注目那天鹅良久,肯定地说:“她不只是一只天鹅,她是一个少女的灵魂替身。”

“灵魂替身?”令正诧异,“你是在说笑还是讲童话?”

“是真的。你不相信人有灵魂吗?这只天鹅的身体里寄居着一个少女的灵魂,她因为爱而生生不息,她是为了自己的爱人在跳舞。”她指给他看坐在湖对岸的男子,“那男人是她的爱人,她生前至爱着他,甚至愿意为他而死,并在死后化为天鹅。我敢说,她以前一定是个舞蹈演员。”

令正笑道:“无颜,也许你将来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小说家。”

“你不信?”

“我信。而且我还知道,不仅那只天鹅是少女的灵魂所化,那边那对蝴蝶还是梁祝的化身呢。”

“你还是不信。”无颜轻叹,“但这是真的。那痴情的舞者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一次次重生,将生命和灵魂尽可能重复,只为了更尽情地爱他。令正,你永不会明白,以生命为代价的爱情是怎样的。”

令正有些不安,说:“最近,你很喜欢讨论生命与灵魂。”

“那是不能回避的。”

“什么?”

“有件事每个人一生中都至少会做一次。好在大多数也只需做一次。那就是……”无颜顿了一顿,轻轻吐出那两个字,“死亡。”

令正的心里觉得悚然,可是表面上强笑着,说:“废话。”

无颜辩道:“可也是真理。”

令正投降道:“真理都是废话。”但隔了一会儿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废话却不一定都是真理。”很悻悻然的样子。

无颜便笑了。

他们的日子过得很平和,相处融洽,每一分钟都比前一分钟更加亲密,就像要同时间赛跑似的,好像再不相爱就来不及了——然而事实也的确正是这样。

明眼人的日子真是好,她通宵达旦地看电视,很多影片是她以前“听”过的,故事并不陌生,现在终于可以把影像与声音合拍,紫霞飞下万丈红尘时的表情多么凄美绝艳,伤心的练霓裳一转头就变成了白发魔女,张曼玉穿着二十几套旗袍走过花样年华,周润发三进三出于和平饭店,如花凭着一枚胭脂扣在人间寻寻觅觅,十二少竟沦落成戏院里的临时演员……

这是无颜回到人间的第六天,也就是她可以留在人间的倒数第十九天。这一天她十九岁,大学刚入校。

她的长发比先前略短,但仍是直的,因此不大容易看得出来——她真该庆幸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改变发型——她的皮肤更加细腻光洁,脸上还带着一点儿没有褪尽的婴儿肥,笑的时候一边脸上有个浅浅的酒窝。

酒窝长大后慢慢平复了,对此,瑞秋曾经很遗憾,一直说很怀念有酒窝的无颜,因为看起来更加天真可爱。现在想真切点,那酒窝好像就是从认识令正后慢慢消失的,大概是因为开始恋爱的无颜真的长大了,或者就是因为饱受暗恋之苦的她渐渐很少笑。

令正用双手枕着脑袋,让自己倒在草地上,眯起眼睛看着无颜微笑,说:“你今天气色很好。”

无颜也在笑,然而这笑容里有阴影。粗心的令正哦,他觉得她气色很好,可是他没有发觉这“好”并不真的因为“气色”,而是因为年龄——无颜又年轻了一岁,她现在是个十九岁的少女,青春气息逼人。

无颜有些担心自己的身份即将揭穿,令正再粗心,分不清十九岁与二十五岁的区别,但是再过三天,等她回到十六岁,那就怎样也瞒不住的了。那时候他会怎么样?会大喊大叫?惊惶失措?斥责她的欺骗与阴谋?抛弃她?找人作法灭了她?叫她魂飞魄散?

这是一场赌,而且是赌盘一开便不得离场。无颜到这时候已经有点儿后悔进场,可是来不及了,她只有出尽手中的砝码,孤注一掷。

她看着那天鹅,眼中充满了理解——她们都是重来的灵魂,为了爱。她又看看湖对岸的男子,那无疑是个英俊的男人,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最美,在天鹅的眼里那男人无疑是天下无双,而在无颜心中,却只有惟一的令正。惟一的,令正!

回到钟氏花园时,陈嫂告诉无颜:“今天瑞秋小姐来过电话,说老爷这两天就回国了。”

“什么?”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无颜一惊之下,几乎气急败坏,“不是说他们要在瑞士至少待足两个月吗?”

“可是瑞秋小姐说,老爷身体不适,进了一次医院,好在施救及时,已经脱离危险了。可是老爷不想再在瑞士待下去,打算这两天就回家了。”陈嫂迟疑一下,终于说,“小姐,你的样子……”

“我今天去了美容院。”无颜打断她。真是,有眼睛的人都比令正细心,看来陈嫂已经察觉她的不寻常。她看看陈嫂还在楼梯口磨蹭着不肯离开,顿起疑窦,催问:“还有什么事吗?”

“今天,我家里人也打了电话来,要我回去一趟,可是小姐你看,老爷就要回来了,我这个时候请假……”

原来是这样,无颜松一口气,连原因都不问,很痛快甚至很热心地回答:“没事,我在这儿呢,外公回来看见我会很惊喜的。你回家去吧,不着急。”

陈嫂喜出望外,连着说了三个“谢谢小姐”,乐颠颠儿地倒了茶来,接着拎出一只大编织袋子,便要向无颜告辞。无颜皱眉道:“这袋子怎么这么难看?家里没有行李箱吗?找一个眼前用不着的先用就是了。”

陈嫂眉开眼笑,忙说:“谢谢小姐,不过我这是保姆回乡,又不是老爷出国,行李箱子太扎眼反倒不太平。”无颜便点了头。

令正随无颜上了楼,两人对坐着慢慢地喝茶,一时都是无话。陈嫂走了,偌大的钟氏花园里便只留下他与无颜两个人,孤男寡女,瓜田李下,难免没有一丝绮念。然而瑞秋回国在即,又叫他不禁分神。虽然他与无颜开始在与瑞秋分手之后,可是不知为什么,在他心中,总觉得对瑞秋有点儿抱歉,觉得要对瑞秋表白过才好与无颜正式开始。这也就是他一直口口声声对无颜说“不要离开我”,却自始至终不曾说过“我爱你”的缘故,也算是这男孩子心底的一点儿痴愚和执著吧。

无颜的心思就更加复杂,脑子里几乎有一万个念头在转。半晌,慢慢理出头绪来,眼下有两件大事急需担心:一是外公的身体,健康堪虞;二是自己还魂的真相即将被拆穿——瑞秋会陪外公一起回来,那时她将面对自己的好友兼情敌,情何以堪?而且外公知道自己已死,也许瑞秋也会知道,他们看到还魂的自己,将会如何大乱?不敢想像。

还有,要不要告诉令正真相?如何启齿?直接对他说:其实,我不是人,是一只还魂的鬼。真的就这样说吗?

“无颜,你听到外公回来好像并不高兴,是担心外公的身体吗?”令正打破沉默,“瑞秋会陪你外公一起回来,我想,我还是搬回自己的地方比较好,免得尴尬。”

无颜愣愣地看着令正,心如乱麻,不能回应。他说他要和她分开,他说他要离去,是吗?也许……也许真应该和令正稍微分开一小会儿,只是一小会儿,让她好好想想,想清楚,重新计划。可是,她的时间不多了,不能想太久;但是也不能不想,因为如果有意外,本已有限的时间会因此变得更短促。瑞秋,难道连这点儿时间也不肯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