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惊奇物语上一章:第 39 章
- 惊奇物语下一章:
孔老头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出门遛弯,而且每次遛弯都会提着一个竹片编成的笼子,拳头大小。孔老头去哪儿?没人知道。回来时,竹笼里总会传出阵阵清脆的蝉鸣。他从哪儿带来的蝉呢?也没人知道。人们只知道,因为遛弯,诊所营业时间不定,如果诊所只开张半天,说明孔老头又遛弯去了。
孔老头家总有蝉鸣声。他遛弯把蝉带回来的第一天,蝉鸣最厉害,那声音又密集又有力,不疲倦,不休息。之后,声音开始越来越弱,三天左右,蝉鸣就消失了。这便是孔老头再次遛弯的时候。蝉鸣偶尔听,挺悦耳,又清脆;时间一久,就是聒噪和烦乱了。邻居们终于忍不住向居委会告状,说孔老头扰民。居委会的人来到孔老头家,左顾右盼地巡视了一番,没看见蝉,更没有蝉鸣。孔老头上了杯茶,客气地问:“不知道闻不闻得惯中药味?”——屋子里备着些中药,也种着些不知名的盆栽。居委会的人坐了半天也没说清来意,颇为尴尬,寒暄几句就匆匆告辞,边走边嘟囔:“我就说嘛,早春哪来的知了!”不过这样一来,事情更传开了,整个城南都知道有位四季都能养蝉的老中医孔先生,也就不乏慕名而来的人。
这天,有个自称小刘的年轻人拜访孔老头。
小刘开门见山:“孔老先生,晚辈姓刘,能否借蝉翳叶一用?”
孔老头皱皱眉:“什么蝉翳叶?”
小刘便陈述了一番,表明来意。原来古时有传说,蝉躲藏的地方,上面往往有一片叶子遮蔽着,螳螂之类的天敌看不见它,就不能伤害它了。这片叶子就叫“蝉翳叶”。孔老头家的蝉忽然消失,也听不见蝉鸣,让居委会的人扑了个空,就是因为蝉翳叶的作用。如果有人取得蝉翳叶,就能隐身。
原来小刘是一家私企的员工,他们公司产值一年比一年低,工资一个月比一个月少,他怀疑是会计在其中搞鬼。他借蝉翳叶就是想用这种能力来查查这事。
孔老头听完,眉头舒展了,说:“说得不错。你既然知道这蝉翳叶,也算是与我有缘,况且你要做的是正义之事。我可以给你一片。”
小刘连忙道谢:“多谢孔老先生出手相助,晚辈用完一定原物奉还。”
孔老头走到客厅角落一个盆栽旁,手里拿着一块黑布。他用黑布包住一片叶子,轻轻一折,叶子被折了下来。他递给年轻人,说:“倒不用还。你用的时候把黑布打开,拿叶子遮住双眼。这叶子的叶肉饱满,够用两个小时,超过时限便自己消失了,你也会现出身形。”
小刘双手接过叶子,道谢后便离开了。
当天下午,电视新闻播报说午后三点左右,城南一家银行失窃,损失惨重。奇怪的是,监控录像里看不出丝毫异样。
孔老头看着电视叹了口气:“又一个。”
第二天,诊所关张一天。孔老头一早又出门遛弯了,直到晚上才回家。笼子里依旧传出响亮的蝉鸣。孔老头回来时正赶上晚间新闻,说银行丢失的现金又一分不少地“回来”了。
孔老头遛弯后这几天,家里又是阵阵蝉鸣。三天后,声音渐渐减弱。孔老头提着笼子走到客厅角落的盆栽旁,不知对叶子还是对笼子,说:“叶蔽蝉,蝉养叶。心不正,人化蝉。谁让你心术不正呢!”
说完将笼子打开,一只蝉被倒在了盆栽里。扑腾了几下,怎么也飞不起来,又鸣了几声,声音渐渐由响亮变为低沉,最后竟是呻吟。
蝉慢慢陷入泥土,蝉鸣随之消失。
食客物语、欢喜霸王脸、作者/周浩晖
“初打春雷第一声,雨后春笋玉淋淋。买来配烧花猪头,不问厨娘问老僧。”
我不是一个喜爱诗词歌赋的人,我能记住扬州八怪之一罗聘写的这首七绝,完全是因为美味的烧猪头。
淮扬传统“三头宴”的第一款大菜就是“扒烧整猪头”。这道菜相传是清代法海寺的僧人所创。最初做的并不是整猪头,用的烹饪器具也很特别。当时的僧人将猪头肉切成像“东坡肉”那样一寸见方的肉块,塞进未曾用过的尿壶里,加进各种佐料和适量的水,用木塞将壶口塞紧,然后用铁丝将尿壶吊在点燃的蜡烛上慢慢焖制。这样一来,即使有人看见,也会以为他们是在烤去尿壶中的骚味,决不会想到竟然是在烹制美味的猪头肉。
后来乾隆皇帝南巡经过法海寺,闻见肉香,暗暗查访,发现了和尚们偷制猪头肉的秘密。乾隆爷大为震怒,指斥僧人们不守清规戒律。大家都很惶恐,只有一个和尚从容答道,他们烹制的猪头肉,自己并不食用,而是卖给附近居民,从而筹集为佛像裱金的钱款。乾隆爷息怒后,也忍不住尝了尝那些猪头肉,果然味道香郁,令人赞不绝口。于是乾隆爷就特许法海寺的和尚公开制卖猪头肉,后来这猪头肉就成了法海寺的一道名菜,脱离了尿壶之后,不断改进,才有了今天的“扒烧整猪头”。
知道这个典故,我们才能明白罗聘七绝中“不问厨娘问老僧”的含义。
三月新春,乍暖尤寒,正是品尝烧猪头的最佳时节。南派三叔主编。
我,作为扬州城最资深的食客之一,自然不会辜负这天赐的美味。
我居住在城东的阳午巷中。年头上,巷口新开了一家馆子,门脸虽小,但做出的“扒烧整猪头”味道确实不坏。最近这一阵,我常在下班后踱步过去,约上两个朋友,点上一只烧猪头,再来一瓶老酒,享用一个暖烘烘、香喷喷的早春夜晚。
这天工作上有些拖延,折腾到八九点钟还没吃晚饭。好容易消停下来,早已是饥肠辘辘,当下二话不说,我直奔那小店而去。
头拨客人已散去,像这样的小店,差不多该关门打烊了。因为是熟客,老板还是热情地招呼了我。不劳我多说,他已扯起嗓子向着后厨方向大喝了一声:“烧猪头一只,抓紧…”
不多时,一只枣红油亮的烧猪头已摆放在我的面前。未及下箸,香味已迫不及待地四下飘散。
我悠哉地自斟了一杯老酒,正待举杯轻酌,忽听得门口处脚步声响,抬眼看去,只见一个男子负着双手走进店来。
这男子大约五十岁,身形虽瘦小,但腰杆却挺得笔直,行走间也透着一股精干的气质。他微微仰起脸,双眼半闭半合,鼻子反倒挺得老高。
这是一只令人过目难忘的鼻子,它不仅大,而且鼻翼两翕正在不停地微微颤动。看那情形,似乎此人竟是靠这鼻子一路闻到了此处。
老板早已笑吟吟地上前:“您是新客吧?来点什么?”
“烧猪头。”男子说的虽然是扬州话,但口音却不很纯正。
“哟,真是不巧,今天的猪头都卖完了。”老板面露难色,往我桌上指了指,“那就是最后一只。”
“闻起来倒是不坏。卖完了?可惜可惜…”男子摇头叹息。
我是个喜欢结交朋友的人,见他如此,忍不住开口相邀:“这位先生,如果不嫌弃,不如来我这边同坐。这只大猪头,我一个人吃也费劲。”
男子说了句:“好!”上前两步在我对面坐下,微睁的双眼顾不上看我,便已直勾勾地盯上了那只猪头。
我摆好杯子,想给他也斟上老酒,他却一摆手拒绝了:“酒坏味蕾。您自用。”
我呵呵笑了两声:“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勉强。不过美食无酒,未免少了很多乐趣。对了,还没请教先生高姓?”
“孙。”男子心不在焉地答了一句,他的注意力显然全在那只猪头上。
既然同为饕餮之徒,我也不再多说别的:“来,孙兄请用吧。”
男子拿起筷子,轻轻伸向猪头的腮部,夹下一小块肉来。
我心中一动,此人倒也是个行家!
要知道凡世间可食之活物,最鲜嫩、口感最好的部位便是其周身活动最多的部位。如鸡之翅膀、鱼之腹肚、牛狗之尾根等。而猪一生贪吃,头部肉质便以两腮处最为活嫩。男子直奔此处而去,自然是深谙此道。
只见他把那块腮肉送入口中,然后闭上眼睛,慢慢咀嚼起来。他的神情是如此专注,全身上下除了唇齿之外,竟都纹丝不动,似乎所有的感官都已集中在了那一片小小的味蕾上。
良久之后,他微微睁开眼睛,说道:“过甜微腥,多了半分糖,缺了两块瓦片。”
“哦?”我听了这番评价,也夹起一块猪头肉细细品尝。果然如他所言,存在着一些缺憾,不过这缺憾实在太过细微,若不是修炼成精的食客,决计无法品出其中的差别。
“孙兄味觉犀利,佩服!”我由衷地赞叹了一句,又问道,“不过糖多了可以理解,这‘缺了两块瓦片’是什么意思呢?”
“你也能尝出这道菜略过甜腥?”男子抬起头,终于看了我一眼,目光中颇有些惊讶,然后他放下筷子,反问我,“这猪头最初是法海寺的和尚用尿壶烧出来的,你应该知道吧?”
我点点头:“当然。”
却听男子又道:“法海寺的和尚使用尿壶,原本是为了掩人耳目,没想到却误打误撞,做出了绝世的美味,这其中的道理,只怕你未必明白。”
“难道这尿壶里有什么讲究?”我被勾起了兴趣,好奇地追问。
“这猪头肉烹制过程中很关键的一点,就要除去猪头中的圈腥气。”男子解释说,“而古时尿壶是用陶土制成,烹制过程中就像一个细密的砂滤斗,可将猪头中的圈腥气吸附其中。”
“哦。”我有些明白了,“这瓦片也是陶土制成…”
男子点头:“焖烧猪头时如果用两片大陶瓦垫底,就可以起到当初尿壶的去腥作用。”
我拍手称妙,一仰脖自饮了一杯:“妙!妙!孙兄不要光顾说了,这猪头虽然略有微瑕,但仍不失为人间妙味,来,继续吃,继续吃!”
男子却摇摇头:“一块已经足够。吃多了,反而坏了味感。”然后他挥手招呼老板,“给我上一碗米饭,再弄点清淡的素菜,一并打包带走。”
我不解地看着他:“你刚才专要点烧猪头,现在却只吃一块?”
男子没有回答我的话,却转头看向忙着准备饭菜的老板,一本正经地问道:“老板,现在扬州城里,哪一家的猪头烧得最好?”
“我怎敢评价同行?”老板嘿嘿一笑,把皮球踢给了我,“这位段先生是扬州城远近闻名的美食家,你该问他才对。”
男子冲我抬手一揖:“请先生指教!”
我连忙还了个礼:“不敢不敢。扬州城里烧猪头做得最好的,其实众所周知,当然是城北的百年老字号‘同乐居’。那里的凌二老板,说起来还是我的好朋友呢。”
“同乐居,凌二…好!好!”男子眼中突然精光闪现,不过瞬间又收了回去,略顿片刻后,他又问,“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去吃‘同乐居’的猪头呢?”
“凌二的猪头虽然做得好,但他有个规矩,一天只做十个。所以要吃他做的猪头,必须赶早排队才行。”店老板在一旁插话说,“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这些小店哪还有生意呀。”
“好,好。”男子口中说好,脸上却没有任何愉悦的表情,他冷冷地哼了一声,“连那老头的臭脾气他都学去了。”
我一愣,不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正想问问时,那男子却从口袋里摸出一封信来,对我说道:“我正要找凌二有事。既然你们是朋友,这封信就麻烦你转交一下吧。”
说完,他把信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也不管我答应与否,起身与老板结清了饭菜钱,竟自顾自地走了。
“真是个怪人。”老板看着男子的背影,喃喃说道,“为什么我看着他的时候,总觉得很不舒服呢?”
是的,我也和店老板有同样的感觉,而且我知道其中的原因。
从进店到最后离开,这男子从来就没有笑过。他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质,似乎天生注定就是一个不开心的人。
我到达“同乐居”的时候,凌二正惬意地蹲在板凳上,围着一方象棋盘和街坊杀得正酣。
每天只做十个烧猪头,其他的时间要用来享受生活。这就是凌二的人生态度。
和以往一样,一来到凌二身边,我就被他那欢快的情绪感染了,情不自禁地凑到他身边当起了“草头军师”。
和他烧猪头的技术相比,凌二的棋力可差了太远,再加上有我在一旁瞎掺和,很快就败下阵来。
凌二一边笑哈哈地自我解嘲,一边从我手中接过那封信,打开读了起来。片刻后,他用手挠了挠头,脸上出现尴尬的神色:“怎么…是孙大…他回来了?”
“孙大?是什么人?”
“是我的师兄。十年前,师父把‘同乐居’主厨的位置传给了我,师兄一生气,就离开了扬州。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一向嘻哈无束的凌二此时也凝起了神色,应该是陷入了回忆中。
“那他又回来干什么?”我得知了这段典故,顿时心痒难搔,情不自禁地去窥看信上的内容。
“哎,拿去拿去。”凌二注意到我的异常,大大咧咧地把信甩给了我,“脖子快伸成长颈鹿了!”
信上只有简短的一句话:
“三天后携猪头前来拜会凌二老板及尊师。孙大。”
“他这是要…和你比试厨艺?”我猜测道。
“那当然。师父选我为传人,他非常不服气,临走时说过,总有一天他会回来,让大家知道到底谁能够做出最好的烧猪头。我等了十年,这一天终于来了。”
“那你有把握赢他吗?”我想起孙大那高深莫测的样子,心中不免有些惴惴不安。
“我师兄要想做成的事情,没有谁能够拦得住他。”凌二草草回了一句,“嘿,三天之后的事情,你想那么多干什么?来,下棋,接着下棋!”
说罢,凌二一扭头,似乎这些事也被抛在了脑后。
我苦笑了一下,这个年近不惑的人,很多时候却仍然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成为好朋友吧?
凌二、孙大,师出同门,技艺绝顶。这两人间的比试,究竟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
我心中充满了期待,好在三天的等待并不算长。我征得凌二的同意后,有幸在“同乐居”的后厨见证了那一场巅峰对决。
在场的还有一些淮扬厨界的资深人士,“同乐居”的老掌柜张惠勇当然也在。已年近古稀的他看着自己两个徒弟窝里斗,只怕会别有一番复杂的心情吧?
孙大没有多说什么,十年的是非恩怨原本也是语言说不清楚的,一切只需在厨艺上见个分晓。
选料精细是淮扬菜系的特点之一。要想成为一名好的淮扬厨子,首先要练的就是选料功夫。
所以两人比试所用的主料——猪头,都是各自准备好的。
当孙大把他带来的猪头从菜篮中取出的时候,在场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
因为谁也没有见过这么肥硕,同时又粉白粉白,看起来细嫩无比的猪头。
吃过猪头的人都知道,这猪头越细嫩,口感便越好;猪头越肥大,菜相便越好。而细嫩和肥大却又互相矛盾,这一点很好理解,猪长得越大,肉质自然越老。因此做猪头的厨师在选料时,如何把握好肥大与细嫩之间的平衡点便成了最关键的因素。
如果能有一只集“肥大”和“细嫩”于一体的猪头,这样的原料无疑是所有厨师梦寐以求的。
孙大拿出的就是这样一只猪头。
与其相比,凌二的原料就逊色了很多,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师兄带来的猪头真是罕见,看来这选料上的工夫你可没有少下啊。”
“为了这只猪头,我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孙大面无表情地说道。
一年?众人面面相觑,不解其中的含义。
“这只猪是我亲手喂养的。”孙大解释说,“从猪崽时开始,我每天都会用柳条制成的鞭子抽打它的脸部。猪脸被打伤后,出于生理的保护机制,体内的养分会集中供应到伤口处,以促进其愈合生长,久而久之,那猪头自然便长得又肥又嫩了。”
这样的养猪方法真是闻所未闻,但又确实是匠心巧妙。众人一片赞叹议论之声。
凌二摇着头苦笑了一下:“师兄一出手就抢了先机,我只能寄望在后面的烹饪步骤中翻盘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孙大的脸上写满了自信。
是的,他有足够的理由自信。高手过招,处处都是滴水不漏,对方要想挽回颓势,谈何容易!
两人不再多说,各自举刀操作,我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孙大,希望他能够犯下一点错误,只要一点就够了!
然而孙大自始至终一点错误都没犯。刮毛、剔骨、浸泡、焖煮、下料、控火,每个步骤都是有条不紊,丝丝入扣。他就像是一台运转良好的精密仪器,没有任何漏洞可循。
凌二也在努力着。可是,在已然棋输一着的情况下,他的努力还会有什么意义吗?
终于,两只做好的“扒烧整猪头”端在了众人面前,小小的后厨内异香萦绕,令人馋涎欲滴。
“师父,十年前,您说我不如二弟。今天,就请您重新评判一次吧。”孙大自信满满地对张惠勇说道。
张惠勇不说话,只是专注地看着那两只做好的猪头。
他是在看菜相吗?两只猪头一大一小,个头上的差别如此明显,本不需要看这么长的时间。
难道,他还在观察另外的一些东西?
我心中突然也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也紧盯着那两只猪头,一丝疑惑在心头萦绕着。
良久之后,张惠勇终于说话了:“我们做厨子的,做来做去,最终的目的无非是让食客们满意。这位段先生是扬州城有名的食客,不如先让他来说句公道话吧。”
孙大没什么异议,冲我做了个手势:“请!”
我拿起筷子,先后夹了两人做的猪头肉细细品尝。随后实事求是地评道:“肉质都是又酥又烂,细嫩直如豆腐,同时味绝浓厚,在舌口间悠转不绝。如单从口味上来说,这两款猪头真是难分高下。”
“口味难分高下。好!”张惠勇沉吟片刻,“那就要比比菜相了,段先生,请坦然直言,这两只猪头,给你的第一感觉哪个更好?”
我毫不犹豫地指向了凌二的作品:“这一只。”
“什么?”孙大立刻质疑,“这怎么可能?他的猪头那么小,怎么能在菜相上比过我?”
“不是大小的问题,是另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皱起眉头说道,“到底是什么感觉,我也描述不出来,总之我第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凌二师傅做出的猪头很舒服,而孙大师傅的,多少有些别扭。”
其他人此时也微微点头,看来都赞同我的观点。只有孙大茫然四顾:“舒服?什么叫舒服?”
“唉。”张惠勇此时长叹一声,看着孙大说道,“这‘扒烧整猪头’,民间还有一个俗称,你还记得吧?”
孙大一怔:“这我怎么会不知道,不就是‘欢喜霸王脸’吗?”
“是啊,欢喜霸王脸。”张惠勇指着凌二的那份烧猪头,“你看它眯眼咧嘴,一副开怀大笑的表情。这样的菜,一端上桌,便会满屋喜气,食客们不用动筷子,心情自然已跟着好了起来。”
“开怀大笑?这只是简单的刀功和手法做出来的。”孙大不服气地争辩,“我的这只猪头,不也在开怀大笑吗?”
“表情可以做出来,但神态却是无法调节的。”张惠勇淡淡说道,“你做的猪头虽然嘴在笑,但眉眼却舒展不开,带着明显的愁容,这样的猪头端上桌,在气氛上差了何止一筹。”
张惠勇如此一点,我顿时心中恍然:不错,那种令我别扭的感觉,正是从猪头的眉眼间透露出来的。
却听张惠勇又继续说道:“猪头经过宰杀和烹制的过程,皮肤和肌肉都已松弛,为什么会显出不同的神态呢?这便和活着的猪遭受的境遇有关。如果这只猪吃得饱,睡得足,整天悠然自得,久而久之,面部的皮肤和肌肉自然就呈现出欢喜的神态;反之,孙大养的那头肥猪,时常遭受凌虐折磨,终日愁眉不展,这股怨气也会一直带在眉眼之中的。这其中的道理,不知你们明白了没有?”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唯有孙大两眼紧盯着自己做的那只猪头,喃喃自语:“怨气?真的有怨气吗?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发现呢?”
张惠勇看着孙大,目光既怜又恨:“你自己想想,你已经多久没有开心地笑过了?以你的这种心境,又怎能分辨出猪头眉眼间的愉悦或悲怨呢?”
孙大惨然一笑:“这么说,我终于还是输了…”
“做菜本来是一件让大家高兴的事情,你却把它搞得太沉重。舍本逐末,背离了厨道的初衷。这就是你输的原因,十年前你是这样,十年后,不知你是否能领悟。”
在张惠勇意味深长的话语中,众人全都低头不语,陷入了沉思。只有凌二始终笑嘻嘻的,一副事不关己的怡然表情。
也许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这场比试的输赢。
所以他赢了。
今天,我讲的是个做菜的故事。其实好多事情也犹如做菜一般,有着同样的道理。
醉虾、作者/周浩晖
1942年。
日寇占领扬州多年,战火早已洗去古城昔日的风流繁华,只留一片凋零。时值初夏的梅雨季节,接连数日的阴雨更浇得城里城外灰蒙蒙的,没有丝毫生气。
夜色深沉之后,全城宵禁,只有百年老店聚福阁酒楼里还亮着些许灯火。灯烛摇曳,虽然是在室内,似乎也经不住那漫天的凄风冷雨。
烛光下摆了一张方桌,桌上备着几样时鲜小菜。两名男子相对而坐。坐在东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身形消瘦,面色清朗,眉宇间却堆满了化不去的愁意。坐在他对面的则明显是个外乡人,那人穿着短衣,扎着头巾,黝黑的面庞上皱纹密布,看起来似个老者。不过他开口说话时声音却雄浑有力,又显出壮年风姿——也许那条条沟壑并非岁月的见证,而是风雨沧桑的镌刻。
“少东家,这就是您要的东西。”外乡人一边说,一边将一只小小的竹筒推到小伙子面前。小伙子目光如锥,死死地盯着那竹筒发呆,不知在想些什么。
外乡人看小伙子神色惘然,放心不下,便叮嘱道:“这蛊虫已养了三年,入水则活,遇酒而化。少东家,您可切记。”
小伙子点点头,然后看着那外乡人问道:“这东西效果到底怎么样?”
“少东家,您还信不过我?这可是极品!”外乡人嘿嘿一笑,把声音压到最低,“只要入了喉就无解。当时没有任何反应,第二天蛊虫在肠道内滋生,中蛊者开始拉稀,但只当是普通着了凉;三天后蛊虫侵入血液,中蛊者发热昏迷,这时便是找最好的大夫也没用;不足一周,必七窍流血而亡!”
小伙子赞了句:“很好。”脸上却淡淡的毫无笑意。他把竹筒收到桌面之下,又道:“这一趟辛苦你了,请多喝几杯吧。”
“这点小事算得了什么?老东家的大恩,我永世难忘!”外乡人一边说,一边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年轻人没有陪饮。他低着头,目光只盯着自己的右手。那手掌慢慢摊开,露出掌心握着的一只翠玉手镯。那玉色泽鲜浓,质地清澈,一看便知是上好的货色。只可惜手镯上断缺了寸把长的一块,只是一件残品。
良久之后,一滴清泪从空中落下,正打在那块翠玉上。眼泪牵引着年轻人的思绪,让他再次沉沦于无尽的痛苦和仇恨之中。他咬着牙,复把手掌握紧,连手腕也在微微地抖动着,像是要用尽全身的力量。
三个月前。
正是早春最烂漫之时,月色温柔如雪。
东关街西口的一幢小木楼上,不时传出一阵阵放浪的怪声笑语。偶有扬城居民路过,都远远地绕过此楼,脸上则露出既厌恶又害怕的神色。
这小楼本是明清时的书院,如今却被一个叫作小野的日本浪人占据。这小野自命风雅,平日里爱赏花弄竹,尤好美食。他自己也做得一手好料理,时常还召集一帮日本人来住所做客,把一个好好的清闲之地弄得乌烟瘴气。
这天小野的兴致特别高,他准备了上好的清酒,和三四个日本男子喝得不亦乐乎。酒过三巡之后,便有人主动提道:“小野君这次把我们叫来,肯定又有好东西要招待大家吧?”
小野哈哈大笑,举起双手用力拍了几下。立刻有几个仆人端着大盘子鱼贯而入。盘子放到榻榻米上,却见里面装着各式鱼虾海鲜。
小野拿起一柄锋利的餐刀说道:“这些都是最新鲜的原料,用冰块冰镇,所以能保持美妙的口感。”
“小野先生的料理总是令人期待——”有人催促,“请赶快开始吧!”
“不急,器具还没上来呢。”在小野的话语声中,又有几个仆人走了进来,这几个人合力抬着一块大木板,木板上竟绑着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子。
“我们大和民族的美食不仅注重食物本身,对盛载食物的餐具也从不马虎,既然要吃料理,那么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女体盛。”小野一边说话,一边指挥仆人们把木板放在了榻榻米上。木板上的女子长发披肩,容貌秀丽,她显然并不情愿充当餐具,不过她的手足都被白色的布条牢牢地捆缚在木板上,嘴也被塞上了,只能隐隐发出“呜呜”的声音。
客人们发出淫邪的笑声,同时纷纷拍手大赞:“啊,太妙了!这么精彩的女体盛,小野君应该早点请我们来品尝啊!”
小野嘿嘿笑了两声,说:“合适的器具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要做出最上等的女体盛,必须选用美丽的处女作为容器。而这个支那女人正是最好的选择!她是在迎亲的路上被我抓来的。你们想想,一个正要出嫁的新娘子,难道不是世界上最美丽、最纯洁的女人吗?”
客人们又是一阵喝彩。在一阵阵的浪笑声中,小野举起刀,用刀锋在女子雪白的躯体上游走,像是在欣赏着属于自己的艺术品。那女子瞪大了眼睛,浑身颤抖,她无力反抗,只能痛苦地承受这难以想象的恐惧和羞辱。
片刻之后,小野把刀锋从女人身上移开,开始对那一盆盆的料理进行切片。他的动作娴熟无比,一边把切片放到女子的身上,口中一边念念有词:“在‘女体盛’身上摆放料理是有讲究的,蛙鱼会给人以力量,应放在心脏部;旗鱼有助消化,应放在腹部;扇贝增强性能力,当然要放在这里…”
小野坏笑着,将片好的扇贝放到了女子的阴部位置,其他人也跟着淫邪地笑了起来。
女人闭上眼睛,泪水却在不断地涌出。小野则饶有兴趣地看着女人哭泣的样子,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色。然后他把餐刀放在一旁,拿起了筷子招呼说:“诸位,请品尝吧。”
有客人提醒小野:“小野君,你忘记了芥末和酱油呢。”
小野把嘴一咧说:“蘸芥末?这只是普通的吃法,我可是日本最着名的料理大师。”
客人有些诧异,“难道要直接吃吗?”他夹起一片生鱼送入口中嚼了嚼,皱眉道,“因为没有咸味,显得有点腥呢。”
“咸味在这里。”小野用筷子夹着鱼片,一边诡谲地笑着,一边用鱼片蘸着女子脸颊上流淌的泪水,“处女的眼泪,咸咸的,苦苦的,带着一种特殊的滋味。”
说完之后,他把那鱼片送入口中,闭上眼睛,一脸的陶醉。咀嚼良久他才又睁开眼,赞叹道:“一定要尝过才会知道啊。”
众人纷纷仿效,夹着料理去蘸女子的眼泪。谁也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右手偷偷摸到了小野放下的餐刀,她开始用餐刀去割捆着自己手腕的白布。
在品尝了料理的滋味之后,众人纷纷夸赞料理的美味。就在他们得意忘形的时刻,女子忽然从木板上挣扎而起,举刀直刺身旁的小野。
小野反应极快,连忙翻身躲避:“怎么回事?”
女子又举着尖刀逼退周围的食客,直往门外冲去。但门外的仆人早听见了小野的呼喊声,他们气势汹汹地拦在门口,阻断了女子的退路。女子只好反身跑向阳台,准备从阳台上跳下去。她刚刚爬到围栏之上,身后忽然有枪声响起,一颗子弹正击中了她的后心窝。
女子缓缓转过头来,冰凉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恨。她看到小野举着一支手枪,正蔑然说道:“愚蠢的支那女人!”
女人已无力再控诉什么,她的身体缓缓翻过阳台,向着楼下的地面坠去。在落地的一瞬间,她的右手腕随着惯性摔打在坚硬的地面上,一只碧绿的手镯应声而碎。
那是心上人送给她的定情信物,他们本该在这一天永结白头。然而他们在尘世间的缘分也像这只玉镯一样,从此破碎难圆。
梅雨季节终于过去了,天色放晴之后,人的心情也跟着好转起来。
小野已经好久没和朋友们相聚,每每想到此事,他总会按捺不住地咒骂两句——都是那个可恶的支那女人扫了大家的兴致,要不然自己也不至于如此的寂寞无聊!
今天趁着天气好,倒可以把那帮家伙约过来,好好喝个痛快!正思忖间,忽然有一个仆人匆匆进来,双手呈上了一张名帖。
那帖子上写着几行汉字。小野在中国混迹多年,对汉语也算精通。他认得那些汉字写的是:久闻小野先生风流儒雅,擅烹各式料理,现聚福阁酒楼精心打造中式料理一份,愿请小野君共赏。落款为:聚福阁少东家——郑荣。
小野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聚福阁?那可是扬州城知名的百年老店,打理出的淮扬美食堪称人间极品。不过自己以前也曾去那店里光顾过几次,从老板到伙计,没一个给好脸色的。这次怎么会主动贴上来讨好?这事还得多加小心。
心中虽有顾虑,但美味的诱惑却又无法抵挡。淮扬菜名满天下,这所谓的“中式料理”到底是个什么名堂呢?不管怎么说,既然是出自聚福阁少东家的手笔,那味道肯定差不了啊。今天晚上聚会,如果能有聚福阁特意奉上的料理,倒也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想到这里,小野便吩咐仆人说:“你去告诉这个郑荣,让他今天晚上就过来给我的朋友们打点料理。需要什么原料开个单子,你亲自去准备。另外,他来了以后好好地搜查一遍,别让他带进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你明白吗?”
仆人心领神会,按照小野的吩咐操办去了。
到了晚上,小野邀请的客人陆续聚集到小木楼。小野很得意地告诉大家,今天扬州聚福阁的少东家会赶来捧场,献上一道中国料理给诸位助兴。众人纷纷叫好,几个月前发生在小楼的惨烈一幕似乎都已被他们抛在了脑后。
待众人都坐定之后,仆人也把郑荣带到了楼上。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神态举止凝重肃穆,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仆人用日语向小野汇报:“全身上下都仔细搜过了,什么东西都没有。”小野暗暗点头,此刻正值盛夏,衣衫单薄,料这家伙也藏不住什么。于是他便首先开口,用略显僵硬的中文问道:“郑先生,你准备做的是道什么样的料理?”
郑荣没有正面回答,只问道:“我需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小野拍拍手,立时便有仆人将郑荣开单所列的原料送了上来。为主的是只大瓷盆,盆里数十尾鲜活的河虾正来回游动。除此之外,还有黄酒一瓶,香葱两根,酱醋精盐等。
郑荣看着盆中的虾儿,似乎颇为满意,点头道:“好虾。现在正是河虾肥美的时候。等过些日子泄了籽,那味道可就要逊色三分。”
“那就请郑先生赶快动手吧。”小野皮笑肉不笑地催促着,“我们都等不及了呢。”
郑荣把右手探入瓷盆中,张开五指撩了撩水。虾儿们受到惊吓,游得愈发快速。
郑荣又解释说:“今天做的这道菜是要将活虾生食,所以烹制之前要把虾赶一赶,让它们把肠子里还没有消化的食物吐出来,这虾吃着才叫人放心。”
“生食活虾?”小野被勾起了兴趣,“这倒是符合我们大和民族的口味呢!”
郑荣没有说话,继续伸手在水中赶虾。约莫十分钟之后,他把右手撤出水盆,找毛巾擦了擦说:“行了。”
小野正和几个客人闲聊,听到此话精神一振,忙把目光又转回到郑荣身上,且看他接下来如何操作。
却见郑荣拿起一只大漏勺,轻轻探到瓷盆底部,然后手腕发力,那漏勺倏地在水面下转了一圈,随即便又提起。这一转一提迅捷无比,直到漏勺稳稳地停在空中,才见数十道细细的水柱从勺眼垂下来,淅淅沥沥响声不绝。再看那瓷盆,里面只剩下一汪清水,活虾竟连半只也无。原来就在这一转一提之间,盆中所有的虾儿已被郑荣一勺打尽,全部捞起!
小野在打理海鲜方面也算是个行家,见此场景,心中不免惊讶。要知道虾儿乃是活物,在水中尤其灵敏,稍有惊扰便会四散窜逃。郑荣这倏忽一转之间,就能用一只漏勺将所有的虾儿捞起,这等眼力、腕力远非常人能及。
随着漏勺里的水渐渐流去,暴露出来的虾儿开始焦躁地翻跳起来。那些鲜虾活力十足,弓腰一蹦便轻轻松松地弹出了漏勺,划空足有半尺高。郑荣不慌不忙,只平端着漏勺四处游走,便堵死了虾儿们下坠的弧线。于是不管有多少虾儿蹦出来,最后总是会落回到漏勺中,无一例外。末了,数十只虾儿齐齐跳跃,已让旁观者眼花缭乱,郑荣手中的漏勺也舞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平面,动作之快,直令人匪夷所思。
这下就算是外行也看出了郑荣的手上功夫,一帮日本人叽里呱啦地大呼小叫,赞声不止。而郑荣依然专心致志,情绪并不受半分影响。眼看那漏勺中的残水已然流尽,郑荣探出左手,抓起旁边备着的一只玻璃钵。然后他右手一翻,那漏勺猛然间上下掉转,兜着一群活虾直向这玻璃钵的口部扣了下去。只听“啪”的一声轻响,也就是眨眼之间的事儿,一群虾儿已经全部落进了玻璃钵中。
那玻璃钵通体透明,透过钵壁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虾儿仍在蹦跳不停。只是这回钵口倒扣着一只大漏勺,虾儿们的活动空间便被限制在了钵体之内。
郑荣腾出双手,抓过一瓶绍兴黄酒,揭了瓶盖之后,将瓶口悬倾在漏勺上方,任酒水汩汩而下。酒水渗过漏勺上的孔眼,淋漓浇进玻璃钵中,很快便在钵底越积越多,渐渐漫过了群虾。
虾儿为酒水所呛,开始时蹦得愈发激烈。但酒精渗入虾壳之后,麻痹了肌肉神经,虾儿也就慢慢地醉倒了。郑荣时刻关注着虾儿的活性,眼见着那些虾越蹦越低,已无法触及漏勺的高度,这时他便撤了漏勺,从手边抓些葱白撒下,随后又往钵里调了些酱油、精盐。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将玻璃钵往榻榻米中间一推,淡淡说道:“大功告成,请诸位抓紧品尝。这酒劲若再渗入几分,虾肉发紧,可就不好吃了。”
眼见那玻璃钵中,只只虾儿晶莹剔透,虽已醉态可掬,但仍张牙舞爪地不甘示弱。那些日本人本就有生食水产的习惯,面对这样一钵新鲜活虾早已馋涎欲滴。当下便有人抓起筷子,急吼吼地探入玻璃钵中意图夹食。
小野忽然伸手一拦,阻止了同伴的行动。他斜眼看着郑荣说道:“郑先生辛苦了,这虾得让你先吃啊。”
郑荣当然明白小野的用心,他坦然一笑,取筷子夹起一只虾儿,大大方方地送入口中,然后他闭上眼睛,唇齿轻动了片刻,脸色欣悦陶醉。
众人看着郑荣,口舌间竟忍不住有津液流出。他们虽然还没品尝到虾儿的滋味,但那种美妙的感觉已经弥漫在空中,无可阻挡。
片刻后,郑荣睁开双眼,他把筷子复探到唇边,齿舌轻翻,却把那只虾儿又完完整整地吐了出来。只见那虾足须俱在,竟似未损分毫,只是先前的鲜活劲儿已消失殆尽,此刻只静静地躺着,似已彻底醉倒。
小野紧皱起眉头,目光直逼向郑荣问道:“郑先生,这虾你怎么不吃了?”
郑荣把那只虾放进自己面前的餐碟,不慌不忙地说道:“虾肉已经被我吃完,我只是把虾壳吐了出来。”
小野一愣,凝目看向那虾。新鲜的虾壳清净透明,仔细一端详,壳内果然空荡荡一片,虾肉早已消失无踪。
郑荣这时伸手冲那玻璃钵一指,款款说道:“这道菜叫作醉虾,精选鲜活肥美的河虾,用上好的绍兴黄酒腌至半醉,滋味的鲜美就不必多说了。更有意思的是,从品尝这道菜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格。”
“哦?”小野饶有兴趣地转了转他的小眼睛,“怎么看?请郑先生指点。”
郑荣进一步解释说:“扬州城里的文人雅士吃醉虾的时候,会留意每个人吐出来的虾壳。如果虾壳完整,看不出牙齿的痕迹,那代表这个人细致高雅,可称为君子;如果虾壳狼藉一堆,那就是粗鲁的小人了。”
“原来如此。”小野恍然大悟,随即他转过头去,将这番说法用日语向自己的朋友们解释了一遍。
一帮日本人听到这种说法,更是兴致大起,当下便叽里呱啦地一边议论,一边各自夹起虾儿尝试。小野亲眼看见郑荣已吃下一只醉虾,于是对同伴也不再阻拦。
一众人将醉虾送入口中,唇齿齐上,牙舌交加,折腾一番之后,再把虾壳吐出来时,却是一片凌乱。虾壳破碎残缺不说,壳里还夹杂着未尽的虾肉,稀烂一团,不堪入目。
众人又是一通聒噪,有的沮丧自怨,有的则相互取笑。片刻后,大家渐渐把目光都集中在小野身上,有人道:“小野君,就看你的啦。”
小野平日里自命风雅,当然不愿背上粗鄙小人的名声。在众人的关注下,他最后夹起一只醉虾,非常认真地送入了唇齿之间。闭目一品,首先有一股清冽的酒香沁满双颊,而虾儿被压在舌尖时,兀自能感受到其肌肉的轻微跳动。
小野用牙齿找到虾儿的腹部,轻轻一咬,虾壳向两边分开,细嫩的虾肉随之溢出。顿时有种别样的鲜甜感觉浸入舌间,口感则是柔滑一片,妙不可言。
在如此美味的刺激下,小野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唇齿,那挤压的力道越来越大,恨不能将所有的虾肉全都铺陈在舌间味蕾。那柔脆的虾壳自然经受不住这般蹂躏,终于破碎开来。
小野面色一滞,知道自己也将归入“粗鲁小人”之徒,不过他应变倒快,眼珠骨碌碌一转,已计上心来。拿定这主意之后,他干脆无所顾忌地一通大嚼,把整只醉虾连壳带肉全都吞进了肚里,然后用日语大咧咧说道:“虾肉既然都被吃了,吐出完整的虾壳难道就算是君子吗?我看只不过是伪君子!倒不如连虾壳一块吃了,坦坦荡荡,也不辜负上天赐给我们的美味。”
客人们一阵嬉笑,有人说:“小野君真是会取巧。”也有人说:“我倒觉得小野君的话很有道理呢。”更有人道:“管他什么君子不君子,这么好吃的料理,大家还是尽情享受吧!”
最后那人的话倒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于是众人纷纷举筷,左一只,右一只,不多时便把一钵子的醉虾分食得干干净净。郑荣也在旁边陪着吃了几只,不管日本人把虾儿嚼成啥样,他吐出的虾壳总是完好如初,码在餐碟里整整齐齐的,几乎可以以壳乱真。
虾儿吃完了,日本人尚且意犹未尽,就连小野也忍不住说道:“郑先生,以后我们再聚会,还要请你来料理这道醉虾!”
郑荣点头应允,但他心中却清楚得很:对在座的这些日本浪人来说,已经不会再有下一次聚会了。
父亲生前的故交从云南带来了致命的蛊虫,这些蛊虫保存不用时,干若细小的粉末。郑荣今天出发之前,将这些蛊虫藏于右手的指甲缝中,借着伸手“赶虾”的机会,蛊虫从指甲缝中溶出,进入了养虾的大瓷盆。
蛊虫遇水而活,但形态仍非常细小,肉眼几不可辨。而河虾恰以水中的微生物为食,于是便开始追逐捕食这些蛊虫。其间郑荣佯作“赶虾”,令小野丝毫看不出虾群的异动。
蛊虫被河虾捕食之后,首先进入虾的胃囊。这胃囊的位置在虾的头部,胃囊后连着的虾肠则深埋在虾肉里。所以控制虾儿捕食的时间尤为重要,既要保证蛊虫进入胃囊,又要限制其尚未侵入虾肠。根据郑荣对河虾习性的了解,这段时间控制在十分钟最为适宜。
此后便可将虾群捞起,制作醉虾。蛊虫遇酒则化。所以当绍兴黄酒淹没虾群之后,虾体表面附着的蛊虫就消亡殆尽,只剩下一部分蛊虫仍存活在虾儿的胃囊当中。
郑荣自己吃虾的时候,只是分离出了细嫩的虾肉,而虾壳、虾头全都保持完整,虾头里的胃囊自然也不会损坏,蛊虫也就不会侵入他的口腔。而这般吃虾的功夫又岂是一两次就能练成的?那帮日本人既舍不得口中美味,又不谙食虾的技巧,东施效颦的结果必然会将虾壳嚼得乱七八糟,胃囊既破,蛊虫便出。而那蛊虫只要入了人口,从此滋生繁育,再也不受控制。受蛊者最多七日便会一命呜呼。
此刻大事已成,郑荣看着这帮日本人的丑态,脸上却不露任何悲喜。他只是淡淡地向小野告辞,然后便起身下楼而去。
郑荣独自走到小木楼下,忽然在某处停下了脚步。他似乎看到了什么,转过方向走到了街边。
排水明沟里积了许多枯枝腐叶,但一团灰暗之中却有什么东西隐隐发亮。郑荣俯下身去用手轻轻一扒,从中取出一截翠绿的断玉。他分明认得,这正是亡妻手镯上残缺失落的那部分。
郑荣鼻子一酸。他忙深深地吸了口气,不让泪水滴落下来。
楼上笑声浪语,犹在继续。
郑荣却不再停留,他把断玉紧握在手中,大踏步昂首而去。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