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疯了,他一定疯了,刚流了血就强吻她,而且众目睽睽。
两人短暂的唇齿辗转,独孤无涧抬起头,漆黑的眼睛里,有那种百草熟悉的,邪恶而残忍的笑意,“我若割断喉咙,还怎么吻你?又如何与你欢爱?”
说完,放开呆呆傻傻的百草,转身冷冷而去。
初一叹口气,他和独孤无涧相识十年了,至今仍然猜不透他有些出人意料的举动,将会在何时发生,又何况这样一个纯善单纯的女子。
百草看着那高大笔直的背影从容不迫地离开,忽然心里堵得要命,他耍她,他耍她,他非要活生生气疯她不可。
偏偏此时,有人要死不活地问:“百草姑娘,药引子齐了,下一步做什么?”
“倒进去!倒进去!”百草咬牙切齿道,恨恨想,这样邪恶的败类,如何会生在世上,于是干脆发泄一般尖声吼了,“连碗一起扔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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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中郎将褚羽]
第三柱香还剩余四分之一时,被强灌了解药的马匹,陆陆续续地,开始摇摇摆摆地站起来。
马眼中的赤色在慢慢消退,身上的铜钱红癣也在慢慢变浅,马的精神分明好了许多,开始垂头吃草,偶尔低低嘶鸣,互相磨蹭着颈脖,仿佛在为逃出一劫而感到庆幸。
百草此时已疲累不堪,转身看着站在她身后的两个男人,一个白衣胜雪,一个黑袍如漆。
她只看了白衣的男子,轻轻一福:“王爷吩咐的事,百草已经做好了。”
呵呵,懂得分寸的女子。明明是谈好条件,她却只说是受命而为,恬静而内秀,才不像他府中的女子,稍给一分颜色,就恃宠而骄。当然,他也听明白她的暗示,吩咐她的事做完了,答应她的事呢?
金玄豫这么想着,俊脸上就忍不住就有了笑意。
独孤无涧一声不响,却也看着眼前的女子。眼前的女子眉目低顺,如云般的黑发上只别了一支月牙形的红玛瑙簪子,衬得洁白的额头更是珠玉般柔润。说话很平静,聪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忽然他有些明白,小时候就那样孤傲而敏感的夏侯寒,这些年来为何会一直明珠一般护着她,宁愿放弃唾手可得的功名利禄,而带着她,四处逃亡,隐姓埋名,平平淡淡。
情有多重,痛有多深。独孤无涧忽然在心里冷笑了,既然如此,他更不会放手了。
金玄豫笑道:“姑娘去过京城没有?”
百草不知他为何这样问,抬起眼来,摇摇头。
金玄豫道:“那姑娘好好休息一宿,不出意外,我们明日即可启程。”
“…在…这里休息?”百草一直忍住不去看旁边那道冰冷的目光,有些迟疑地道。虽然此时已是黄昏了,但如果可以,让她连夜离开天鹰马场都可以,反正离那独孤无涧越远越好。不知为何,她一看见他就心慌,或许是恨他怕他吧,总之和爱笑又睿智的肃王相处,倒让她觉得自如一些。
此话一出,金玄豫哑然失笑。不用看,他也知道独孤无涧脸色很难看。
独孤无涧的脸色的确很难看。好看的眉头都纠结到了一起,眼睛灼灼地亮。
这个蠢女人,看样子是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了。他心中莫名地恼火,尤其是看见她和金玄豫旁若无人地交谈,完全当他空气一般,心里的怒气更是蔓延。昨晚还在他身下辗转娇喘,此时装作形同陌人?
好极了。
百草此时也意识到,她说的话可能会激怒某个脾性很坏的男人。可惜已经迟了。
一只手臂已强硬地抓了她入怀,她尖叫一声跌进那个有着熟悉气息的怀抱,一抬头就看见独孤无涧冷冰冰的俊脸。
“…你…”她忍不住捶打着他坚实的胸膛,这个神经病又要干什么,王爷还活生生站在旁边呢。她羞红了脸,又气又怒,“你放开我…”
“在这里休息亏待你了?”独孤无涧低沉的声音明显很不愉快,随即,他冷声道,“来人,送姑娘到我房里休息!”
“我为什么要在你房里休息?”百草马上红了脸,喘着气抗议。
“笑话,”独孤无涧竟然第一次牵动嘴角,讥诮而冰冷地一笑,“我的女人为什么不在我房里睡觉?”他忽然低头,嘴唇擦过百草柔软的耳边,“忘了告诉你,肃王府也有我专门的房间。”
说完,他一把放开百草,又恢复了冷漠的神色,“不得我允许,百草姑娘不得离开房间半步。”
“是,属下遵命!”
百草退后一步,气得要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什么每次她都是道,而他是魔?
金玄豫眯眯眼,以很好的耐性观赏着这一幕,看着那小女人气呼呼地被天鹰堡侍卫押送走了,这才转头看了独孤无涧,“你不会吃醋吧?”
独孤无涧一怔,笑话,何醋可吃?于是冷冷横了金玄豫一眼,“你是不是想和褚羽一起喝茶?”
金玄豫马上知趣地一笑,此时还是不要惹得这家伙不愉快,可对于独孤无涧与他的心灵相通,他感到十分惬意。
有些人就是相见恨晚。
比如说他和独孤无涧。
独孤无涧是不言喜怒的人,沉默下却聪智至极,常常洞悉他心之所想。
褚羽是长孙青云手下的武将之一,当朝归德中郎将,官拜从四品下,虽并非朝中首屈一指的武将,却因为忠心赤胆,性静多智,深得长孙青云重用。
原本,每年为朝廷将士供应五万匹军马的肥差,为长孙青云亲外甥路子封所得。谁知,不几年,边陲将士就发现军马质量年年下滑,冲锋陷阵差强人意。
于是,在皇帝的暗令下,他着手调查此事,发现路子封竟倚仗长孙太师之势,买通上下,胆大包天,在军马中以次充好,暗中将一等好马高价转卖给南方商贾豪绅,甚至还克扣马倌应得年金,中饱私囊,惹得众人敢怒不敢言,只好把怨气发泄到马匹上,军马也就得不到尽心照料。
如此一来,军马质量自然一年不如一年。
经过半年隐秘的暗查后,他收集到路子封骄奢狂妄的种种罪证,交由太中大夫展元出面,殿上参奏,一举将路子封打入天牢,并借展元之口,朝上举荐当时名满关东的天鹰马场,巧妙地将供应军马一差,转到独孤无涧名下。
此事气得长孙青云大病一月。
这些年来,长孙青云虽知肃王金玄豫绝非世人眼中的骄奢淫逸、游手好闲,却一直苦于不得其证,只好倍加提防,却始终不能得心应手。
也正因为如此,金玄豫从不和长孙青云起正面冲突,他心中有数,还不是时候。
想到这里,金玄豫就笑了:“你们比较像,都不喜欢笑。褚羽一定更喜欢和你喝茶。我去找小初一。”
说完,转身施施然走了。
独孤无涧心里一阵好气,当年他都还没回过神来,已身不由己被金玄豫拉上朝廷这条贼船。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心知,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给他添点乱子来调节生活。
果然,不出一年时间。
心够黑!天鹰马场,五百号无辜之人,竟忍心全部牵连?
这么一想,独孤无涧唇边就有了一股嗜血的冷笑,这样惹他,他很不高兴。
此时,有侍卫飞奔而至,“禀堡主,中郎将褚羽已到。”
夕阳西下,独孤无涧高大的身影站在暮色中,被镀上了一圈奇特的金光,散发出料峭寒意,风吹得他黑发凌乱,薄唇里迸出冷冷一个字:“迎!”
天鹰马场共有一个总场,四个分场。
总场修建了一处气魄雄浑的行馆,八院七进,全部是北方干净利落的大殿大院建设,没有南方百肠回转的廊台设置,显得大气而格局清晰,便于进出。
此时,独孤无涧就稳稳坐在天鹰行馆的大堂里,从容喝茶,等着褚羽内心兴奋的兴师问罪。
片刻,殿外传来整齐响亮的脚步声。
一身银灰劲装,外面套了黑色锁金盔甲背心的褚羽大步流星走进来,面色沉沉,风尘仆仆。身后两队灰衣侍卫走进院子后,自动分列两边,相向而站,个个笔直而戒备地等着褚羽一声令下。
“独孤无涧见过褚将军。”独孤无涧慢慢站起身来,双拳一揖。无论如何,褚羽是朝廷之将,这表面功夫,他不得不做。
那褚羽三十出头,出生北方,长得是人高马大,腰圆膀粗,脸却瘦削,一双细眼斜斜飞起,似乎要和两把浓眉一起斜飞入鬓发一般,这让他的面容,兀突地多出了几分狡猾。
褚羽不说话,踱步过去,望了望独孤无涧身边的清茶,忽然深深吸了一口气,“一等红顶龙井。独孤堡主真好雅兴。”
独孤无涧的黑眸很亮,挺拔的鼻子下是紧抿的薄唇,这让他不说话的时候,面部就仿佛雕刻一般,“不知褚将军喜欢喝什么,龙井?碧螺春?铁观音?…或者在下命人全部呈上来,任褚将军挑选。”
褚羽大手一挥,脸色缓和下来,虽仍无笑意,看起来却不带任何情感。
“独孤无涧,朝廷半月后收验秋季的五千军马。”他说着,身体一转,与独孤无涧并肩而站,“长孙太师心忧国家大事,前日听闻这天气渐冷,军马害了风寒,特命下官带了兽医倌,前来诊治。”
“哦,”独孤无涧转过身来,看着褚羽的侧脸,很平静地道,“承蒙太师爱护。只是马害了风寒,在下如何不知?”
褚羽缓缓转头看了他,心中微微有些惊讶独孤无涧的平静,探子回报,连日来马匹大批毒发,已亡三百匹,难道有误?
于是冷冷咬了牙,“或许不是害风寒呢?”
随即,高声唤道,“来人!去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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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三个可疑之人]
正当褚羽一行浩浩荡荡往马场杀去之时,天鹰行馆的第七院中,账房里,安静异常,一人坐着,一人站着。
站着的人是初一,坐着的是一个老者,看起来不过六旬,须发却已尽白,面色蜡黄,他身穿青色的棉袍,足蹬黑色宽口布鞋,整个人十分干瘦,因此显得那青袍松垮垮地挂在身上。
那老者看上去相貌普通,似乎精神也不好,时而掏出一只浅青色的帕子,掩嘴咳嗽几声。
然而,站在一旁的初一,神色却是恭敬的,轻轻道:“七叔,要不要休息片刻…”
没等他说完,那唤作七叔的老者却摇摇头,叹口气:“投毒之事不查清,我如何能放心下无涧。”
他顿了顿,又缓缓道,“我听城义说,马中的毒已经解了,是无涧带来的一个女子所为。初一,那女子是什么人?”
初一有些为难地皱皱眉,不知该如何回答。
在天鹰马场,大家都知道七叔这个人,他是总场一个普通的账房文书。在一般人眼中,七叔是马场总管事白城义的远房叔叔,因年老体弱无亲无靠来投奔了白城义,做了账房文书一职,平日里有白管事的照顾,事务也甚是轻松。
这七叔为人十分低调,不爱与人打交道,更不喜道人长短,至于薪金俸禄,似乎因为自己本就是投靠亲戚而来,更是看得淡泊,从不争长争短,偶尔有空,还教教不识字的小马倌们写字,因此在马场上下也十分得人敬重。
然而,外人所不知的是,这七叔实际上还有另一个神秘身份。他是当年独孤家遭受灭门之灾时,救了独孤无涧一命之人。
此事全天鹰堡也只有三个人知道,独孤无涧,初一,和独孤无涧的另一个心腹,马场总管事白城义。
七叔因为身体十分畏寒,不喜住在连城岭上的天鹰堡,于是独孤无涧安排了他长年住在山下天鹰马场。
由于担心江湖中人或仇家滋事,独孤无涧专门为七叔安排了一个很平常很不起眼的身份,白城义的远房叔叔。如此一来,无人知道他与七叔的关系,他也就放心将老人家安置在山下居住了,三五不时地,来马场看望一次。
因此,初一很明白独孤无涧对七叔的敬重,在七叔面前,他也十分恭敬。
只是,此时七叔所问之话,他却不敢回答。因为独孤无涧叮嘱过,百草之事,千万不能告诉七叔。
七叔看了初一为难的表情,叹口气,道:“是百青子的女儿吧?”
初一心中微惊,他竟然猜到了?
七叔掏出青帕,捂着嘴咳嗽两声,又叹口气,道:“七叔虽然老,但还没有老糊涂。依无涧的性子,就是掘地三尺,也是要将夏侯寒和小小姐找出来的。终究是让他找到了。”
老人眼中闪过一丝痛苦的神色,这些年来,每当他午夜梦回之时,仍然会为十五年之前的事,感到痛苦、矛盾和彷徨。
他转眼看了初一,“无涧将他二人怎样了?”
此时,初一见隐瞒不过,只好开口说话了:“七叔,堡主…没有伤…”他斟酌着词语,“没有伤害百草姑娘一根头发。”
他说完,也觉得自欺欺人,独孤无涧的确不曾伤害百草一丝体肤,但他的报复方式,却难以揣测以后对百草的伤害。夏侯寒一旦出现,百草这颗棋子,还有何用?
“百草?”七叔却没有注意到初一复杂的神色,喃喃道,脸上浮起了一抹温暖的神色,仿佛沉湎到以前的回忆中去了,“小小姐是叫百草吗?那时小小姐才两岁不到,夫人中毒后长年昏迷,老爷也固执得要命,非要等夫人清醒了亲自给小小姐取名字,只肯叫小小姐‘小妹’…咳咳…唉,可惜,夫人始终是没有醒来…”他说着,便咳嗽着不说了,不忍回忆当年百青子那丧心病狂之为。
初一默然。他知道七叔口中的老爷是谁,正是独孤无涧的仇人百青子。
当年,七叔本是百青子的侍从,因是百青子救了流浪生病的他,于是七叔对百青子是忠心耿耿。
直到,直到十五年前的那个夜晚,他也看不下去独孤家的无端惨祸,才忍不住背叛了百青子一次,偷偷救了独孤家唯一的血脉。
这正是他这些年来痛苦和矛盾的根源,他一面因为自己对恩人的背叛而自责,一面又为恩人当年的残忍感到痛惜;一面因为独孤无涧的报恩和善待感到欣慰,一面又因为独孤无涧的不息仇恨而感到不安。
可当年错在百青子,独孤无涧的仇恨,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如今百青子之女终是落到他手中,不知那无辜的孩子要承载几多仇怨。
想到这里,七叔又道:“无涧杀了夏侯寒?”
初一道:“没有。夏侯寒下落不明。”
“哦?”七叔有些意外,想了想,道,“你们还是先说说投毒一事要紧。”于是高声唤道,“城义,可以进来了!”
片刻,四十多岁的总管事白城义急步走进来,也是穿了一袭青布棉袍,是个有几分儒雅的中年人。
“七叔,初一总管。”
初一先开口了:“白管事,可有蛛丝马迹?”
独孤无涧是心思细密之人,一年前,当金玄豫告知他军马之差的来龙去脉时,他心中就有了长远之计。马场太大,人员混杂,他于是安插了五个心腹暗使在马场不同的岗位上,他们的任务就是,在暗处密切关注马场的一举一动,随时将异样情况上报给他。
也正是一年前这步棋,让今天筛查投毒内奸,不至于像无头苍蝇一般忙乱。
白城义恭敬地一揖,道:“回总管,我们五人已细细想过了。”他指独孤无涧安插在马场里的五个暗使,那五个人表面上都有自己不同的身份,或是管事或是马倌或是仆役等等,私下却以“鹰”为暗号,互相指代,分别为青蓝赤白黑,白城义即是“白鹰”。
他继续道:“经过我们留意,近半年来,马场最值得怀疑的,是三个人。”
初一眉毛一扬,“哪三个?”
“马倌陈二,清理马粪的哑伯,还有洗茅厕的石小柱。”
初一道:“何以见得他们最可疑?”
“陈二半年前来到马场,今年二十四,是天鹰堡花婶的侄儿,据说是因为在河南乡下闹了瘟疫,父母双亡,独自逃到北方来,然后进了天鹰马场。那陈二原本也老实,最近两个月,赤鹰却发现,陈二行为十分反常,常常鬼鬼祟祟离开马场,多次在城东郊乱坟岗和不同的人秘密交谈。”
“石小柱今年十六岁,流浪孤儿,五个月前进马场。这点黑鹰很清楚,因为当初石小柱在街上被通州贵族的马车轧伤右腿,被黑鹰好心捡了回来,留在马场洗茅厕。石小柱生性胆小,常常被人欺负,偶尔黑鹰会帮帮他。但奇怪的是,那个因为被马车轧伤而一直惧怕马匹的少年,一个月前,却是趁夜在马厩里晃来晃去。有一次,马倌们逗他玩耍时,还从他身上发现一只小巧的匕首。黑鹰怀疑,那匕首是割伤马后腿,进而下毒的作案工具。”
“至于清理马粪的哑伯,在马场干活的时间不长,只有三个月。”白城义略微思索了一下,道,“但哑伯是邻近村的老乡亲,大半个村的人都认得哑伯,相信确有此人,他今年五十出头,孤身一人,于是来了马场当差。”
“我也说不清楚他如何可疑。不过清理马厩的仆役中,他算得是最卖力了,常常洗了一遍又一遍,一定要将马厩洗得青石板发亮,别人欺负他不会说话,让他多洗,他也从不介意,帮别人清洗时,也十分卖力。”
说到这里,白城义停了下来,以探询的眼光,看着初一。
初一还没说话,一直沉默的七叔却忽然开口道:“你确信那哑伯是普通村民?”
白城义道:“是。我到邻村采购牛羊肉时,曾经打听过,哑伯已在那村里居住有十年之久了,以前靠种菜为生,简单识得一些字。”
七叔咳了两声,慢慢放下手中的青帕,嘴角忽然冷冷抽笑了一下,“能识字不奇怪。”
他忽然拿过旁边书桌上的毛笔,在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小不过一寸的“叁”字。然后抬头看了初一,“初一,你认为一个普通人,十步之外,可有眼力看清这样大小的一个字?”
初一目中精光一闪,“十步之外?”他摇摇头,“就是一般习武之人,也许都无法看清,更别提普通人了。”
七叔点点头:“可是哑伯看得清。咳…咳咳咳咳…我记得一月前有日上午,天气很好,我闲来无事,在后院里教几个小马倌识记账的数字,谁认出一个字,我就给谁一个铜板,当时,哑伯正坐十步之外的台阶上,看热闹。有一个小马倌记性差,一个字也不认得,看见别人得铜板,眼红得坐立不安。”
“后来,我却发现那小马倌接连回答对了两个字。当我写出最后一个叁字时,就是这样大小的。那小马倌忽然偷偷转头看了一眼哑伯,咳…咳咳…我清楚记得哑伯的手垂在腿边,向小马倌飞快地竖起了三个指头,然后又放下了。”
七叔说到这里,定定看了初一和白城义,“他在告诉小马倌,那是叁字。即使是好天气,但我相信若非是习武精练之人,眼力也无法达到那样程度,何况是一个年过五旬的普通人。”
初一这么一听,果然纠起了眉头,沉声道,“白管事,没有打草惊蛇吧?”
白城义赶紧道,“堡主没有下令,属下不敢轻举妄动。”
“很好。”初一点点头,“你先去做事,吩咐了青蓝赤黑,密切关注这三人。待堡主打发了那褚羽,再作定夺。”
白城义点点头,领命而去。
初一这时看了七叔,缓和了脸色,“七叔,你去内堂歇歇吧。”他叹口气,“堡主都说了,你身体不好,平日里你就别那样费心,马场的事情,他自有安排。”
七叔也随之叹口气,“当年我救了他,这些年来,他对我好,我都记得,再说当年独孤庄主夫妇,也对我不薄,我又怎忍心他出事?”
初一知道,七叔当年虽是百青子的忠心侍从,而从救了独孤无涧那一刻起,却是真正对独孤无涧好。这十五年来,无论独孤无涧受了多少磨难和屈辱,却始终惦记着七叔,二人已是叔侄一般深厚的感情。
七叔此时忽然又抬起了头,眼睛竟是别样的亮:“咳咳…初一,你可以不可以帮七叔一个忙?”
初一一怔,随即缓缓摇头,“不行,七叔。”他知道七叔想做什么。
老人眼里竟出现一抹哀求的神色,“初一,你知道,他们于我来说,是手心手背啊。当年,小小姐爱哭闹,老爷怎么哄都哄不住,可一听我吹口琴,小小姐就绝对会乖乖睡觉。”
“咳咳咳…咳咳…”他咳了好大一阵,咳得面红耳赤,才接着道,“我想我也活不了几年了,他们的恩怨,我也无能为力,当年错已错了,咳咳…你让我看一眼…看一眼小小姐…好不好?”
初一忧愁地看了老人一眼,不知如何是好。十五年前的恩怨,造成今日错综复杂的局面,百草自然是无辜的,可独孤无涧复仇也是理所当然,七叔左右为难,谁对谁错?难怪独孤无涧经常说,有时候活着才是煎熬。
他最终叹口气,脸却转向了门外,冷冷道,“王爷,一直在树上纡尊降贵,初一可担当不起。”
话音刚落,果然,白衣的金玄豫就神定气闲从门外一棵大槐树上飞身而下,潇洒地踱步进来。“老爷子好。”
然后他笑了看着初一,“要不是鸟在我手背上拉了屎,我动了动,你才不会知道。”本书由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