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什么要毁陈茉的容貌?”
燕儿刚升了郡主身边的银侍女,正想好好表现,可又恐杜鹃、黄鹂不快,巴巴地看着二人。
她们没有答话,许是不知道,燕儿心下暗暗得意了一把,“听说大娘子在宁王府遇到六皇子,六皇子护了她周全。二娘子、五娘子、六娘子求她相护之时,她竟说无能为力,就跟着六皇子离去。”
“陈茉还真了晓六皇子。”
她优雅地捧起一本书。
第二百九十章 犯病(四更)
她优雅地捧起一本书。
白鹭不解地问:“郡主,你这话…”
她们听不懂,莫春娘不懂,就连杜鹃等人也没听明白。
陈蘅道:“六皇子是二十几位参宴的郎君之一,而谋划者是德馨、宁王世子、大郡主三人,你们觉得,事先他不知道内情?”
就算真不知,她也会让世人以为,六皇子是一早就知道的。
杜鹃惊道:“郡主的意思是,六皇子也知道内情?”
今儿的话说不得用不了多久就会传到西府,当然是她故意传过去的,西府的矛盾越大,她就越痛快。
“六皇子知晓实情,以他对陈茉的疼惜,他会不告诉陈茉。”陈蘅笑了一下,“以前陈茉参加宴会,几时带过府中的庶女,她定是因为未婚有孕落胎之事恨上西府的女郎,故意要借此机会毁掉她们。她污浊,她就让别人比她还要污浊…”
莫春娘与四个侍女听到此,一个个又是讶异,又觉得许真是如此。
陈蘅继续道:“陈茉费尽心思算计西府女郎入局,陈莲跪求于她,这不是可笑吗?”
好不容易谋划得逞,怎会让自己的猎物从笼中逃脱?
陈莲的跪求确实显得幼稚又可笑。
莫春娘低声道:“若真是如此,大娘子的心思也太歹毒了。”
“她不毁掉西府女郎,如何能显出她在西府才是最特别的?”
陈蘅勾唇,“你们不信私下打听,那日陈茉肯定也想带陈莉去,定是二夫人以陈莉已订亲为由拘在家里的。”
这件事不用打听,陈蘅亦能猜到。
田氏处处想与莫氏相比,时不时就爱用规矩来约束后辈与西府下人。
白鹭道:“照郡主这么说,陈茉是想连四娘子也一并毁掉?”
“陈茉那般喜欢六殿下,她会乐意让自己的妹妹嫁过去?”
几个人没觉得什么不妥,甚至认为陈蘅所言就是实话。
陈茉是自私的,她在西府处处想与陈蘅比。
吃的,要比陈蘅还要精细;穿的,也要用最好的衣料;用的,也是最昂贵的首饰、脂粉,自来以嫡长孙女自居,以前还时不时要说教陈蘅几句。
休憩前,陈蘅吩咐燕儿:“你把陈茉故意害西府女郎的传出去,莫让人知道是从东府传的,就说是陈茉的朋友说的。”
郡主吩咐她办差,我才是郡主最信任、得力的侍女?
燕儿喜出望外,应答一声“是”。
陈蘅再道:“你将一个故事传出去,说前朝青州一户乡绅家有一对孪生姐妹,姐姐脸上生长有一块鸡蛋大的胎记,妹妹冰肌玉肤甚是美貌。乡绅与另一户望族家主是同窗,曾约定,两人有了儿女要结为姻亲。姐姐自卑勤劳,妹妹飞扬懒散,后来妹妹从山下摔下,跌断了腿,姐妹及笄时,家里甚是为难,嫁姐姐去望族家,可姐姐太丑;若嫁妹妹去,妹妹腿残。
乡绅家的后山有一个道观,观主精通歧黄之术,知晓两家之事,道‘贫道可解此难题,只需给姐姐换皮即可,只是姐姐脸上的胎记就移到妹妹脸上了。’”
燕儿听得很认真,惊道:“后来成功了?”
陈蘅点了点头,“千年前便有换皮改颜之术,此术非至亲之人不可,越是亲近之人,越能成功。”
姐妹二人真可以换皮,丑陋的姐姐有了一张漂亮无瑕的脸,而美丽的妹妹从此顶着姐姐的脸生活。
她凝了片刻,“你寻个可靠的人,令她将这故事讲给说书人听,记住了,他日不能让陈茉查出,这件事与我们东府有干。”
郡主这是在布局?
她要让西府陈茉、陈莉姐妹反目。
陈茉虽是知道有这么一件事,肯定不会放过陈莉。
若要陈莉把自己的脸皮换给陈茉,还不如杀了她。
燕儿福身,“婢子一定办好差。”
陈蘅道:“从我盒子里拿十两银子,剩下的就当是赏你了。”
“谢郡主!”
第一次办差,她就得办好了,不能图省钱,一定要办得极圆满。
夜近三更,陈蘅睡得深沉。
迷糊之中似有人立在榻前。
慕容慬看着沉睡着的陈蘅,伸手欲抚,手却停在空中,这一抚下去,定会惊醒她。
以她现在的武艺,他来了,她不可能没有察觉。
“你想算计西府?”
他虽不知所有,但看到燕儿乐颠颠地出门,不是找旁人,燕儿第一个找的是她母亲,外院的一个管事婆子,又千叮万嘱不能省钱,一定要把人办妥,更不能让人知道这是东府传出去的。
看着她就好,即便不说话,他的心也是安宁的。
突地,四肢百骇一阵刺痛,她看着她的手,想握,却又怕惊醒她。
他不可以!
不可以吸她的血。
他若再吸,她必会察觉。
慕容慬不由自己的颤栗起来。
陈蘅原未睡熟,她想知道他会干什么。
“你…犯病了?”她猛地坐起,用手扶住慕容慬。
上次犯病是他来后不久,之后的日子他再未犯。
陈蘅跳下床榻,四下寻觅,一眼看到自己的绣花鞋,快奔几步,将鞋塞入他嘴里。
他颤栗得越来越快,就似秋风中无助的落叶,如一阵风来,他就会消失不见。
呜呜…
鞋子,她居然将绣花鞋嘴里,这鞋是新的还是旧的。
她是故意的吧?
时间在流逝。
“你怎么还抖?”
上回,他虽犯病,可很快就停止了进入昏睡状态。
陈蘅觉得不大对劲,怎么让他停下来?
踱度,琢磨,回忆…
灌茶水,可他嘴里含着鞋,不能灌。
屋顶上,御狗第一时间发现慕容慬犯病,见陈蘅在旁边,立时告诉了御龙。
御龙纵身闪入闺阁。
陈蘅正要出口训斥,他拉过陈蘅的手,用指甲一划,鲜血顿涌,他点住慕容慬的穴道,防止他咬到自己的舌头,而身子还在颤栗。
御龙取出绣鞋时,慕容慬的嘴依旧微张,似在吐气,又似在承受莫大的痛楚,御龙拉过陈蘅的手指,将血滴对着他的嘴。
“你…为什么不喂你自己的血?”
慕容慬犯病就得吸人血。
他的属下见他发病,不割自己的手,反而伤她手指,用她的血喂慕容慬?微弱的烛光下她的血珠漂亮得像是晶莹的红宝珠,诡异而神秘,隐约之间,她似看到自己的血液里有火光跳动。
第二百九十一章 奇异的体质
(续上章)微弱的烛光下她的血珠漂亮得像是晶莹的红宝珠,诡异而神秘,隐约之间,她似看到自己的血液里有火光跳动。
陈蘅揉了揉眼,看着自己的伤口,一定是眼花了,待她再看时,手指的血已自行止住,明明是刚刚止血的伤口,竟已结疤,看上去就似两三日前的伤口,一条如玄色线般的伤口,她讷讷地审视着。
御狗比陈蘅还要惊奇,“夫人的体质真真奇特,这么快伤口就痊合了?”
御龙用指甲再割破陈蘅右手的无名指。
陈蘅厉声道:“你敢将这事说出去,我就灭了你。”
御狗立马住嘴。
殿下已够冰冷,这一位比殿下还狠,居然要灭他。
“夫人,属下什么都没看见。”
无名指上的血滑落慕容慬的嘴里,他舔了舔嘴,刚才彻骨的寒夜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春日般的温暖,就像泡在暖泉宫,又似沐浴在春光里。
慕容慬停止了颤栗,早前苍白无血的面容又恢复了两分血色。
陈蘅收回自己的手,吹着上头的伤口,“你们两个真是太可恶,下次他若再发病,用你们的血喂他。”
她微扬着下颌,“上回他咬我胳膊,也是因为想喝血?不知道鸡血、狗血或者鹿血对他的病有没有用?”
若不是亲见,真是难让人相信。
陈蘅的血是殿下的良药。
御龙冷声道:“这些血若对殿下有用,会等到现在?”
前世时,她没听说慕容慬有这种怪病,不是她没听到,而是这件事就没流出来。如果他亦有这种病,慕容慬后来的病是如何治好的?
“只有人血才管用?”陈蘅问出口,又觉这话不对,如果慕容慬需要的是人血,对北燕来说也非难事,身边的侍卫、宫人,别说取一盏,就是取一浴桶都成,一人一盏,集少成多不是。
御狗想说,被御龙一个眼神给吓得哑然。
御龙道:“你想知道什么,问盟主罢。”
盟主与夫人的事,他们做属下的还是莫要多嘴。
二人眨而消失,不是玄门法术,而是翻身上了屋顶,许是离去,又许还留在周围。
慕容慬启开双眸时,看到陈蘅坐在榻前。
“你…知道了?”
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陈蘅问:“知道什么?”
她该知道,还是不当知道?
他不说,她不问。
她相信,他若愿意说的,早晚也会告诉她。可若是他不愿说,问了也是白问。
“你的血与常人的不同,我吃下之后就觉温暖…”
陈蘅看着指头蛋,左手的中指,右手的无名指,御龙就似挑了指头在试。
慕容慬问:“我最先吃的哪根指头的?”
陈蘅抬着左手,露出上头的疤痕。
他一早就知道她的体质特殊,在知道她中过腐骨散后,对腐骨散聚于表皮却不曾伤害她的骨肉感到好感,在他病发之时,她的血让他抗过又一次病发之痛。
他记得发病时,第一次吃下的血温暖舒服,可第二次吃下的血却更加让他觉得舒坦轻松与暖和,就似浑身的骨头都是暖和,就连第一个毛孔都是热的。这是过去二十年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的母亲是北燕仙逝的元皇后,亦是北方医族的公主、圣女,不知是不是身为医族圣女违背只能嫁给本族最有才干的英雄为妻的承诺,我尚在母体之中就身带寒毒。父皇与外祖都曾要我母亲服药落胎,可是她却拿定主意,用自己的内力真气护着我,将我的寒毒转移到她的身上。
随着我一点点长大,寒毒越来越强,在我出世之时,母亲终因寒毒侵袭仙逝而去。我从小就有寒毒,国师、外祖、父皇为了治我的病想过很多的法子,即便是国师这样的世外神医,他亦只能减轻我的病痛而无法根除。
我三岁时,第一次寒毒发作,我疼得险些丧命,父皇不愿让人知道我有病的事,将服侍我的内侍、宫人尽数杀掉。从三岁到九岁几乎每年都会犯上一次;在我九岁后,寒毒更甚了,变成每半年发作一次;我十二岁改成每季都会发作一次;十五岁时则是每两个月发作一次;到了十八岁时,每个月都会发作一次…
北燕的名医曾说我活不过二十五岁,若寒毒发作变成三日一次时,我的命就快走到尽头了。
国师查遍了古籍,终于瞧到书上说有一种火蟾蜍,若寻到此物,我的病许能得治,可这只是古骨典籍上的记载,从来没有人见过它。
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绝望的时候,我遇到上了你…”
陈蘅一直觉得他不愿离开是为了报恩,看来她还真是天真。
“你是因为我的血才留下的?”
“最初是,后来,我喜欢你,如果不能与你订下婚盟,不能娶你为妻,我…不想离开。”
他想娶她,但她却不能现在就嫁他。
陈氏不能背负上私通敌国的罪名。一旦陈安知晓他是北燕皇子慕容慬,第一个就会反对这门亲事。陈安当自己是陈留的后人,是皇家的半个皇族,他的骨子里是忠君爱国,他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敌国皇子。
“你早前说要我的血制药丸,其实是给你自己制的?”
“是。”慕容慬不想骗她,“在我离开北燕前,我突然犯病又被人袭击,我身边的侍卫为了护我,死伤大半。后来我从病痛中醒来,只得怆惶出逃,可对方一路追杀,我只得逃入南晋境内,后来的事,你都知道的…”
他是被人袭击、追杀,万般无奈才来的南晋。
“阿蘅,你不必再用自己的血救我,我不想伤你,更不想你因我失去健康。我只想在人前也品尝一番世人都有的酸甜苦辣,也想品尝爱与被爱的滋味。若有一日我死了,至少在那个女人的回忆里,曾经有个我…”
陈蘅轻呼一声“阿慬”不知是怜惜,亦或是同情,想到他才三岁就开始品尝这种痛苦,她觉很心疼,“阿慬”她拥住了他。
“你别说了,我不会让你死,如果我的血能救你,你可以取。”陈蘅道:“你的药丸是不是吃完了?你可以取我的血做血丸。”
慕容慬开不了口,虽然他猜到一旦她知晓实情,她定然会这么做,无关乎情,只因为她心里有他,她给陈氏留一条退路,而他就是那条退路。
第二百九十二章 血能治病
(续上章)她给陈氏留一条退路,而他就是那条退路。
用她的血做血丸,虽然能控制病情,却不能治愈他的病,唯有用她的新鲜血液,才是最好的良药,每日取她的血,他不忍。
慕容慬道:“阿蘅,夜深了,早些歇下。”
他没取血,也没有说多的话。
如果她的血制成药丸有效,为什么他还是犯病了?
屋顶似有轻微的声响,陈蘅问:“你知道原因,对么?”
御龙落在屋内,“你的血制成药丸的效用不大,唯有新鲜血液的药效最好。你十根指头,唯无名指药效最强。如果我没猜出,你的心头血对盟主的病是最佳的良药。”
无名指离心脏最近,故而这药效最强。
陈蘅看着手指,“你是说,如果我取无名指的鲜血为药,阿慬的病许能痊愈?”
御龙未答。
他不懂医术,但大祭司懂,若是大祭司来了,一定知道如何治好盟主的病。
陈蘅以为他的沉默就是承认。
“他服药的时辰呢?”
“早晚为宜。”
“我知道了。”
既是早晚为宜,晨起服一次,夜里再服一次。
她不会让他死的,救命恩人,足够让她为自己也为全家赌一次。
*
冬月二十六,天刚蒙蒙亮,荣国府后宅就忙碌开了。
陈宜夫妇、陈笙等同样起大早聚在瑞华堂,等着给莫三舅、莫三郎饯行。
莫氏叮嘱道:“三兄抵达广陵,与我来一封信。让阿葳送你们去津口…”她又对披着昭君帽斗篷的陈蘅道:“一路上要听三舅的话,到了广陵要与外祖、外祖母问好,你在广陵代我向他们敬孝…”
“阿娘,记住了。”
昨日莫氏就絮叨了几回,今晨再说。
莫春娘眼泪汪汪,她当年离开江南还小,现在想回去,可自己的家人都在都城。“郡主一路要保重。杜鹃、黄鹂、白鹭、燕儿,你们四人一路要用心服侍郡主。”
“诺。”
说了一阵话,莫氏将莫三舅一行送到大门外,看着他们上了马车,直至马车消失在清晨的路口,再亦看不到,她方才调身。
女儿大了,晓得去江南探望外祖父、外祖母。
车辇上,慕容慬、杜鹃两人陪陈蘅共乘一车。
陈蘅拿起杜鹃的针线盒,一针刺下,血珠涌出,她将手一伸。
慕容慬凝了一下。
杜鹃道:“郡主,你受伤了?小婢给你包…”
他快速含住了她的左手无名指,即便是几滴血珠,入嘴之后,只片刻就遍体温暖,他从未清醒时有这样醉人的感觉:是阳光,是温暖,就像在母亲的怀抱,这血不再是血,是**,是世间最诱人的美味。
陈蘅收回手时,杜鹃捧着她的手细瞧,“郡主扎哪儿了?怎么看不到伤痕。”
“针眼大小的伤,被朱雀一吸就瞧不起了。”
她与杜鹃说话,眼睛却看着朱雀。
杜鹃的眼珠子转了又转,处儿在王园,大家说郡主好“女风”,她不会真喜欢女子吧?杜鹃突地身子一歪,依在车壁上睡熟了。
陈蘅低斥道:“你点她睡穴作甚?”
“她在马车里怪碍眼。”慕容慬捧着陈蘅的手,细细地寻找着上头的伤痕,不过是一个针眼大小的红点,并不大明显,“你都知道了?”
“入药无效,唯有新鲜良药效果才最好。”
“一定很疼吧?”
“似蚂蚁叮一下。”
慕容慬揽着陈蘅,她就是他的药,他过往二十年的岁月太过无聊,她的出现,给他的人生增添了几分色彩。
陈蘅道:“昨日,冯娥要我给张萍安排一官半职,又要我救杨雨一命。”
“杨雨?就是那个在宁王府宴会大殿阉了宁王世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