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我是困扰吗?我不赞同地扬起了眉毛。
“你知道,我并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为什么我们不趁这些时间做一些比较有实效的事情呢?”
标准的商人作风,不懂浪漫。
“如果我现在向你求婚,你会觉得我唐突吗?”他问我。
求婚?“为什么要求婚?”
“我喜欢你,想和你生活在一起,想和你共组家庭,想和你分享生命。”奕祯直白地说。
“我并没有想过要结婚。”我将红酒放回餐桌。“但是你可以给我一个结婚的理由和好处,也许我会试着考虑一下。”
“我有的一切似乎你并不缺,我想,我唯一的理由就是分享生命。”
“Soulmate?”
“是的,灵魂伴侣。”他点头。
“我想……我已经有灵魂伴侣了。所以,这个理由不成立。”
“东方集团与西塞尔的联姻?”
“有一点点吸引力。”我皱皱鼻子。
“墨,你真让我伤心。”他举起红酒。
我浅笑,与他干杯。
“那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他放下酒杯,问。
“什么?”我诧异。
“你说了,我的理由对你有吸引力。”奕祯笑了,因为我的表情。
我想我当时的模样一定很蠢!
“墨,我会是个好丈夫的。我可以让你的工作稍微轻松一些,而且跟我结婚,你不必担心第三者或者其他问题,我可以只有你。”奕祯收敛了笑容,诚恳地看着我。
我可以只有你……
“……”我缓缓扬起笑容。“我想……你的最后一个理由让我非常着迷。”
于是,我的婚事就那么定了。
东方家族继承人与西塞尔家族的继承人,我想这样的豪门联姻对于媒体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于是我和奕祯之间的故事被媒体夸张地编了很多很多版本。关于现代王子与公主的,爱情与童话……
“我回来了。”婚后,我们在两家公司折中的地方买了一间公寓。
“吃了吗?”奕祯从书房出来,手里捧着一个文件夹。
“吃了,你呢?”
“吃过了。”他浅笑,又重新钻回了自己的书房。
我回房间换了一套家居服,也钻进了属于我的书房。在公事上的隐私,我们之间是很有默契的,所以我们拥有自己独立的书房,一般我们是绝对不会踏进彼此的地盘的。
奕祯是个很注重生活品质的人,所以晚上九点之后,就算再忙我们都会先将公事放下,一起过属于我们的家庭生活。
九点一到,我的手铃声自动响了起来。
关上电脑,合上文件夹,当我关上书房的门的时候,他正好也从书房里出来。我们相视一笑。
“累吗?”奕祯揽住我的肩膀往客厅走去。
“有一点点。”本该是刚进家门就该有的的对话,我们进了家门两个来小时候才开始。“你呢?”
“不累。”
我们在沙发上坐下。奕祯打开电视,嗯……我们开始看《哆啦A梦》。
“纳斯达克股市今天很精彩。”看着动画,奕祯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开始讨论起这些正经的话题。
“你赚了?”
“呵呵。”他笑而不语。
看来,他赚了不少。
“奕祯。”
“嗯?”
“我怀孕了。”我们婚后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拒绝小家伙来报道。
“我知道。”他面不改色。
“你知道?”
“墨,你身体的讯息我比你自己还了解。”他解释。
他摆得一副好像全世界的事情都瞒不过他一样。“你不会连男女都知道了吧?”我挖苦他。
“都一样。”他耸肩。“东方姓的名字爷爷会起,西塞尔姓的爸妈会起,至于小名,生男孩叫弘历,生女孩的话,名字不是早就起好了。”
他云淡风清,但是我却整个人僵住。
奕祯安抚性地捏了捏我的手臂。
“奕祯。”我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嗯?”
“相信前世今生吗?”
“不然你以为我是被鬼附身了还是神经病?”他反问我。
“……”我沉默着。我想我需要时间消化这个……天大的……惊喜……或者是惊吓……
……
透着晨曦,我着迷地看着这张熟睡的脸。天哪……真像做梦……
“早安。”他睁开眼,微笑。
“早安……小兔崽子……”我笑着,主动吻他……
他告诉我,他相信前世今生,却只想努力把握今生今世。
属于我们的今生今世……今生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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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整个文都是若惜第一人称写的,我居然还写一个若惜的番外……很白痴是不是?
额……………………
PS:孩子们,别让我掉出月度排行榜哦!报告一下!明天阿墨回学校!第一周没有网线,所以……停止更新一周吧,不过我会带本本在学校努力码字的!所以也许我回来的时候,大家就可以看到比较大篇幅的文字了。哦也!
前传
第五十六章
月色朦胧,微醺的风过,稍乱了的分寸的心动。如若只吟一曲——若相惜,许那只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情事。今生今世,今生今世……
——题记
……
如果从来没有那一面“望远”墙,如果没有那一壶桃花酿,那今日她该是过着何种平静的生活?
如果……最近她一直在思量“如果”这两个字。太多的如果,以至于……她忘了自己希望“如果”什么。
只是,如果……她不曾遇见他……
沈宛倚靠在窗后,失神地看着窗外熙攘的人群。繁华的北京城,究竟埋葬了多少人的心?也包括她的吗?
“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没有转头,沈宛口中低低吟出一词。那个漫天桃色的春……如果不是遇见他,她现在该在那个桃花源,也许未必幸福,但却平凡一生。
是他把她扯进红尘,扯进皇家的爱恨之间……
是否结果只是一个错字,还是一声叹息?只是知道,她被累了一世,被埋葬了一生……
一抹苍白温婉的浅笑,沈宛无力地转头,望向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
……
她生养在山清水秀、风景宜人的地方,哪里有一尘不染的清新空气和青山、森林、湖泊组合成的这里神妙、奇幻、幽美的自然风光。
乌程的春,每家每户种植的桃花齐齐怒放,给青砖白瓦的江南古镇增添了如少女一般的羞涩。
康熙元年,乌程沈家长女降世,那一季,桃花开满了整整一个春。
她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父亲是个一生与书本打交道的读书人,母亲自小与父亲青梅竹马,两人婚后倒也是鹣蝶情深。
唯一让父亲觉得亏欠母亲的是那两房为了延续香火所纳的妾室。见惯了父母的恩爱,她便也渴望起了将来会有属于自己的情有独钟。
不求福贵,只是“愿得一人心,终老不相负”,如父母这般。
三藩很早之前就乱了,康熙十二年十一月,吴三桂杀巡抚朱国治,正式举兵反叛。到康熙十八年正月,平定三藩之乱已取得阶段性胜利,康熙帝更是在御午门宣捷。与此,南方除了少数的流寇之外,并再无大的战事。
原本因为战争而风声鹤唳的小镇乌程,此时也安静了下来。
“姑姑。”小小的身子爬上了沈宛的大腿。
“屈儿。”沈宛放下手中的账本,专心面对欧阳屈。这是她自三藩乱战中救下的孤童,找到他时他的父母为保护他早已惨死,因他的身世,故取名为“屈”。
她手中正处理的账本是祖父留下来“一痕沙”的账目,这祖父留给父亲的小酒楼,有个很雅致的名字,可惜父亲不懂经营,小酒楼到他手上几乎支撑不下来
八岁时,她无意中看见了父亲的账本,便偷偷处理了下来,几次往返后被父亲发觉。父亲惊讶于她的经商头脑,便不顾母亲反对偷偷把小酒楼交给了她。于是,她便开始在小小的世界里处理外面大大的世界。
“屈儿快快长大吧,等你长大了,姑姑就能把‘一痕沙’交给你了。”沈宛对欧阳屈说。
“宛儿终是不愿沾了这些俗事啊。”父亲在门外缓缓摇头,走了进来。
她温婉地笑着。
“本是品若兰花香在骨的一代才女,却让这些铜臭的俗事负累了。你生活的世界太窄太小,见不到青天高阳……”他在为女儿不是男儿身低叹。若她为男儿身,比能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来。
“女儿心小。”沈宛指指桌上的诗词,清淡一笑。
“楼里出了一些岔子,女儿去瞧瞧。”她站起身,欧阳屈也跟了过来。
几年下来,“一痕沙”在战火中竟也跌跌撞撞成了江南数一数二的大酒楼,真是世事无常不是?
身着粉嫩色的披风,沈宛安静地从酒楼的侧门进入。坐在二楼雅房与徐邵弦稍稍商讨了一下琐事,她百般无聊地打量着楼下。战争过去了,在战火没有真正绵延到的乌程,人们轻易便抹平了战争带来的创伤。酒楼的生意又开始红火起来了。
门口款款进来的三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吸引了沈宛的注意。倒不是他们的穿着,富庶如江南,衣着比他们再光鲜的也有,只是让人生异的是跟在为首青年身后的那两人,恭恭敬敬又小心警惕着身边经过的人。想是什么王公贵胄吧,战火一结束,就跑到江南来逍遥了。
“白玉帐寒夜静,帘幕月明微冷。两地看冰盘,路漫漫。 恼杀天边归雁,不寄慰愁书柬。谁料是归程,怅三星。”
站在右边的青年一进门就缓缓念起了大堂墙上醒目的《一痕沙?望远》,听在沈宛耳中竟不由地一颤,想他应该也是个懂心之人。
“小哥,”念诗的青年拉住了从他们身边经过的小二,“墙上这词出于哪位名家之手?”
“这是我们家大小姐作的词,客官不是南方人吧?那就难怪了,我们家大小姐可是江南有名的才女啊!”小二哥与有荣焉地说。
什么才女,只是文人墨客附庸风雅时的玩笑话,传了几句竟成了真。她并不喜这些,若哪天让人觉着名不副实,那就不好。
“那可否让我们见你家小姐一面?”看了为首的男子一眼,左边的男子问小二哥。
“客官真是说笑了,我家小姐怎么会随便抛头露面!”小二像是自己受了污辱一般嘀咕着走开。
“二哥,汉人不比我们满人,对女子的约束是很严苛的。”为首的男子轻笑着,带头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
要论俊朗,左边的男子是最出色的,但是右边那个男子身上浓浓的书卷味却是让人着迷的。为首的男子……却是个更让姑娘家面红心跳的调调,只是身上那股尊贵的气息让人望而却步罢了。
她是怎么了,居然偷偷打量起陌生男子,若是让父亲知道了,恐怕要被念上许久了。
“徐伯。”她轻唤坐在一旁张罗着票据的徐邵弦。“给楼下那三位公子送些桃花酿,就说是小店请的。”
“小姐,这桃花酿是用来招待贵客的,咱们一年才能酿出三坛成酒啊。”徐邵弦犹豫。
“难遇知音。”沈宛淡淡地看了一眼楼下。“照我的话去张罗吧。”
“客官,这是小店特地招待的桃花酿,请慢用。”徐邵弦亲自把桃花酿送到了那桌。原本饮谈地正开心的三个人皆停了下来。
“我们并没有点这个。”左手边的男子微微皱眉。
“我们小姐招待的。”徐邵弦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不是说不见吗?现在倒送了一壶酒。”右手边的男子笑了起来。
为首男子锐利的目光环视了酒楼一圈,最终定格在二楼的小宣窗。虽隔着窗子看不见里面,但那眼神却让沈宛稍稍心悸,这么犀利的眼神……
“三位爷是外来的吧?”隔壁桌的一个年轻男子主动解释了他们的疑惑。“这桃花酿,是‘一痕沙’的镇店之宝,一年才能酿三坛,想喝这个还要看缘分。”
“可否见见你家小姐?”
徐邵弦离去,半晌后又回来,朝三人微微点头。
“一痕沙”的清雅后院,观厅中轻纱飞扬,满院香尘。
“在下天耀,沈小姐有礼了。”为首的男子轻轻抱拳。
轻纱中的女子,安静地拂着琴,半晌之后,站起轻轻福身。“民女拜见圣上。”
作者有话要说:墨犯了个超级超级低级的错误……
上星期回学校的时候,睡到中午,然后爸爸送我去学校,然后……
我发现,除了衣服之外,其他东西全部被我落在了家里的车库。T_T
这星期补~~额………………………………
第五十七章
“你是如何知道……我的身份的?”看了四周一眼,少年康熙微微笑了起来。
沈宛依旧是避而不见,只是她的目光缓缓移到了右手边的男子脸上。“民女曾远远见过纳兰大人。”
“光凭容若就能判断了我的身份?”
“纳兰大人是皇上的贴身侍卫,定是形影不离。而且……”沈宛沉吟。“《释言》道:玄,天也。《诗?小雅?十日之交》又说,烨烨震电。烨烁光耀……”
沈宛未说完,康熙便大笑了起来。“果是才女!我出来是琢磨了很久的名,竟被你三言两语道破了。”他看看自己身边的两人。“既然你知道容若,那就猜猜他是谁吧。”
沈宛透过薄纱看向那张让女孩儿看了都会面红耳赤的俊脸。“这位爷虚长皇上几岁,又如纳兰大人般追随皇上,想是裕亲王。”两人的眉宇间还是有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