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乐岑灵机一动:“我们去弄一件周志的遗物好不好?上次就是咱们拿的那些照片才把于悦引出来的,但是照片总归只是照片,要洗多少张都行,怎么也让人觉得不太希罕。咱们去弄一件周志生前常用的东西送给孩子好不好?”

“好倒是好,可是周志的父母肯给吗?咱们怎么跟他们说?说他们有个孙女,但是是个鲛人?”

“我们可以不要跟他们讲啊。”

“那你——”沈固突然明白,“你让我去偷啊?”

“就偷一次呗,溜门撬锁的事你又不是不会做。”

“喂——”沈固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了,“有你这样的么?叫老公去偷东西?”

钟乐岑没注意他的用词:“那有什么?又不是偷什么贵重物品!再说了,这个孩子永远不可能看见爸爸,拿一件遗物又怎么样?当然了,咱们不拿那种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毕竟周志的爸妈也需要。可是拿件小的应该没问题吧?比如说,比如说周志的衣服扣子什么的。”

“衣服扣子?”沈固以为钟乐岑说的遗物至少也是生前常用的手表啊手机啊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衣服扣子,“这东西行吗?于悦会要吗?”

“怎么不行?你不要小看衣服什么的,这东西生前穿在人身上,最贴身的东西,吸收的人气也最多,虽然只是一颗扣子,孩子也能感觉到爸爸的气息。”

沈固摸摸下巴:“衣服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

“你不知道衣服这东西很容易闹邪么?有不少书里都有记载,说死去的人又回来,一切举动与生前无异,后来又突然消失,只留下一身衣服像蝉蜕一样。其实这就是因为生前的衣物沾染了人气,死后鬼才能凭借着回到人世。所以不要小看衣服,这东西是很玄妙的。”

“哦,那古话说妻子如衣服,是不是因为女人也是很玄妙的?”

“你——”钟乐岑彻底无语了。

偷周志的衣服扣子这种事,在沈固那真是小菜一碟,简直可以说比吃小菜还容易。他花了一天时间大致观察了一下周志父母的生活习惯,就在第二天,周志父母离开家出去买菜的那半个小时,他就带着钟乐岑大摇大摆进了周家。

“就这个好了。”钟乐岑拿着小剪子,从周志房间的衣柜里捡出一件来。一件旧T恤,已经穿得发白了,看身量应该还是周志十来岁的时候穿的,样式很街头风,领口有颗装饰性的银色金属扣子,刻着星光纹,钟乐岑直接剪下来,又把衣服按原样折好放回去,“搞定!”

“为什么选这件?”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这扣子还算好看,至少有个花纹,宝宝挂在身上也有点装饰性,否则弄一颗破塑料的,也不好往身上挂不是?”

“挂在身上?”

“对啊,爸爸的遗物,当然要挂在身上了。其实如果有戒指是最好的,可惜周志大概还没跟于悦买过结婚戒指。”

“嗯,估计对于悦,这也是个遗憾吧。”

“要是咱们能把孩子的照片给周家爸妈看看就好了。”

“你可别!”沈固差点被他吓着,“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周志的爸妈要是知道自己的孙女是人鱼,恐怕只会害怕。不管怎么说,这都是非我族类。”更别说还是一个要吞食魂魄才能活下来的怪胎。

钟乐岑叹了口气:“你说得对。而且于悦大概也不愿意吧。”

两个人把周家的门照样锁好,并肩出了小区。七月中,滨海已经开始热起来,不过早上的小风倒还凉爽,四周没什么人,沈固和钟乐岑难得地有机会挽着手慢慢地走。不过没走几步,钟乐岑的手机就响了,他拿起来看一眼:“小溪?”

“乐岑哥!”小溪带着哭腔,“你快过来一下,郎一鸣出事了!”

沈固听得清楚,马上问:“你们在哪里?”

“在我哥的医院里!”

方宁远在门口接他们,脸色极其古怪:“在二楼特护病房。”

沈固和钟乐岑马上就知道他为什么脸色这么古怪了,因为他们一进病房,看见躺在病床上的——是一条狼。

小溪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眼圈通红。钟乐岑小心地叫她:“小溪?”

“乐岑哥!”小溪一看见他,眼泪就往下流,“怎么办?郎一鸣怎么了?你快想想办法呀!”

“你——”钟乐岑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你们这是——”小姐呀,你到底有没有看出来这是条狼?

方宁远解释:“小溪送过来的时候这个——病,病患,这个病患有遭到电击的现象。”这“病患”两个字他说得十分艰难,估计从来也没想过会遇到这种病患。

“乐岑哥,你快给一鸣看看啊!”

“啊?”钟乐岑茫然,“我,我看?”

“是啊,你不是宠物医生吗?”

沈固猛地闭住气,强忍住要冲口而出的大笑。钟乐岑表情扭曲着说:“小溪,你当他是什么啊?”

“我知道他不是人!”小溪的眼泪又开始往下掉,“他就是狗也没什么,我喜欢他,真的!”

噗!沈固终于忍不住喷笑。狗?好一条狗!钟乐岑满脸黑线:“狗?”

小溪抹着眼泪:“我知道我对宠物的毛过敏,可是哈士奇是短毛狗,不太要紧的。”

“你才是哈士奇——”病床上传来低微的声音,沈固等人转头看去,床上的灰狼已经恢复了人形,脸色惨白,表情却极其纠结,“你眼睛也哮喘啊!”

小溪泪眼朦胧地看着他:“你醒了?觉得怎么样?宁远哥,你再给他检查一下啊!乐岑哥!”

方宁远做为医生,检查病患这种事责无旁贷,不过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就被背后冒出来的人拉住了。白萝卜紧紧贴在他身后,只露出半边脸,哆哆嗦嗦地说:“宁远,别过去,那是狼。”

小溪听见一个狼字,一下子呆住了:“狼?”

郎一鸣勉强坐起来,眉眼间立刻就显出一股傲气来:“怎么,你连狼和狗都分不清楚?”

小溪眨眨眼睛,有些茫然地看看他:“狼啊——”

郎一鸣眼神黯了一下,随即恶意地转头对白萝卜呲了呲牙,看着白萝卜嗖地缩进方宁远身后,冷冷一笑:“看见了?我是狼,可不是你说的什么哈士奇!”

沈固咳了一声,往前走了一步:“郎先生,你的身份我们等一会才讨论吧,能不能告诉我们,你和小溪遇上了什么事?”

郎一鸣微微沉吟了一下,指了指小溪:“有人要这个傻丫头的魂。”

“怎么?”钟乐岑惊呼起来,“谁?是什么人?”

“不认识。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用的是五雷天心咒。”

沈固转身就问小溪:“小溪,你是什么时候的生日?”

小溪一怔,郎一鸣已经回答:“不用问了,这傻丫头是四柱全阴。”

第136章 心脏病

“四柱全阴!”钟乐岑猛地用拳头打了自己手掌一下,“我怎么忘记了,小溪你的生日也是阴年阴月阴日啊!”

郎一鸣咳嗽了一声,问:“那人是谁?我看他用的是拘魂符,当时我以为这丫头逃不掉了,谁知道拘魂符贴上去没起作用,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事,反正这丫头算是死里逃生了。”

小溪还在茫然:“什么拘魂符?是这个吗?”她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张皱巴巴的黄纸片,怯生生地说,“这是学姐贴到我手腕上的,不过,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啊?”

钟乐岑一把抢过那张纸,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是拘魂符,这上头是你的生日吧?奇怪了,怎么会没成功呢?”

沈固皱皱眉:“这么看来,那个人是左穆无疑了。看来他好像很急,拿不到冰冰的魂魄,就对小溪下手。不过,他是怎么知道小溪也是四柱全阴的?”

小溪小声说:“那个人是我那个学姐的朋友,有一次我跟学姐们去K歌,这个人也在。我学姐知道我的生日,可能是她告诉那个人的。那人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还没在意,是一鸣喊着叫我赶紧跑,谁知道那个人扔了个纸片出来,就像炸雷一样——乐岑哥,一鸣到底怎么样?你有没有办法啊?”

钟乐岑看看脸色苍白的郎一鸣,叹口气:“倒是没什么性命危险,不过,一道雷劈下来,损个百十年的修行是肯定的了。这我没什么办法治,至于身上的伤,多晒晒月亮吧。我现在奇怪的是,为什么拘魂符对你不起作用?按说年月日时全部正确的话,不可能不起作用的。”

小溪从他手里把符拿过来看了一会,问:“这个写的是什么啊?”

“就是你的生日!”

“哦,那肯定不对的。”

“什么?”钟乐岑诧异,“什么叫肯定不对?空华说的你的生日也是这个日子。”

小溪摸摸头发:“我哥他不知道的。我妈生我的时候是难产,她旁边床的也是难产,同时生的,我是半夜,那一个是凌晨,相差就几个小时。医生忙糊涂了,把我们两个人的出生时间记反了,所以我身份证上的生日不对,应该比那再早一天。”

钟乐岑啊了一声,无语了,半天才说:“你,你这丫头——这也,也太幸运了。”

沈固想的却是另一回事:“郎先生怎么知道他是要小溪的魂魄?”

郎一鸣挪动一下身体,尽量让自己坐得不那么勉强,嗤笑了一声:“我怎么会知道。只是当时这丫头身边站了个女鬼,披了张破烂的人皮,露出来的皮肉烧得焦炭一样,这丫头还浑然不觉地跟人家说话。我只是叫她离那女鬼远一点,谁知道旁边那男的抬手就是一记五雷天心咒…幸亏这傻丫头不是真的四柱全阴,否则,我根本挡不住。”

小溪打了个冷战,惊恐地瞪大眼睛:“你胡说什么,那女的就是我学姐啊!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们住一层宿舍楼,还一块去K过歌,我认识她好几年了,她怎么会是鬼!”

郎一鸣耸耸肩:“我虽然不是什么火眼金睛,但那女鬼披的人皮都破烂了,而且身上好一股腐肉味,我就算眼睛会看错,鼻子也闻不错的。”

小溪听他说得十分郑重,想想今天还跟那位“学姐”说了好几句话,还跟她拉过手,只觉得手腕上被她握过的地方一阵阵的汗毛倒竖,忍不住掏出纸巾就用力擦。钟乐岑叹口气,摸出一张符纸在她手腕上仔细擦了一遍,看看上面只是淡淡一层血气,摇摇头说:“没事,确实是鬼披了一张人皮,这上头还沾着血呢,不过,你没沾上什么。你那个学姐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

小溪结巴着说:“我不知道啊…我和她也不是特别熟,她比我大两届呢。因为我们刚进校的时候新生宿舍楼地方不够,就把我们六个人插到高年级的宿舍楼里。学姐跟我们住对面,大家才认识的。我知道她叫莫菲菲,但她是外地人,听说毕业之后在滨海找的工作,但在哪儿工作我都不知道,住哪里我就更不知道了。”

钟乐岑用力捶了一下床头,对沈固说:“看来是左穆觉得那个女鬼白天出来不方便,给她弄了张人皮来穿。”

小溪被他说得一阵恶心想吐。方宁远虽然是医生,外科手术做得多了,但想起那张人皮是完完整整从人身上剥下来的,也忍不住的胃里直往上涌。白萝卜听见剥皮,大约想起了街上那些皮草,更是抖成了一团。只有沈固神经强悍,镇定地问:“小溪你有你那个学姐的照片没有?如果是这样,估计你那个师姐可能已经死了。”

钟乐岑叹息一声:“肯定的。而且人皮上血气未干,应该剥下来还没有多久。左穆他,他真是疯了!”

小溪越听越是害怕:“照片,照片我好像有的,可,可我,可我放在家里了。”

“我们跟你回家去拿。”

“可是一鸣有伤——而且家里今天没人,爸爸出差了,妈妈前天就去上海看外婆了,家里就我和保姆…”小溪越说越是哆嗦。本来她懵懂无知的还没觉得害怕,只是左穆扔出五雷符击伤郎一鸣的时候把她惊住了。但因为不知道身边站着的学姐是个鬼,倒也没怎么样。可是现在被郎一鸣这么一说,想到身边的人只是披着张人皮,那股冷气从心里直冒出来,无论如何也不敢自己呆在家里了,至于把郎一鸣一个人扔在医院里,那是更加的不行。

郎一鸣叹口气,伸手想摸她头发,半空中又把手收了回去:“算了,要不然,你今天跟我去我家住吧。任是个什么样的鬼,在我家你总是安全的。”

沈固低声问钟乐岑:“行吗?”当然,可能左穆也会发现拘魂咒没起作用,就不再对小溪下手。但也有可能此人已经变态了,非要执迷不悟,那怎么办?

钟乐岑也低声说:“应该没问题。那地方妖怪很多,有些妖怪不显山不露水,但实力很强,滨海并不是只有一个小溪是四柱全阴,左穆没必要为了她去闯妖怪公寓。”

郎一鸣听见了他们说话,淡淡地说:“你说得没错,妖怪公寓是我们的地盘,不管什么人想去,都得掂量掂量。”

小溪愣了一会儿,才想到妖怪这个词的含意,犹豫又犹豫,终于还是小声问:“那都有些什么妖怪?”

郎一鸣没好气地说:“全是猛兽,什么狮子老虎到处都是,害怕没?”

白萝卜从方宁远身后探出头来,小小声地反驳:“他撒谎,没有狮子,只有一只白老虎。”郎一鸣对他一瞪眼,他飕一声又缩回方宁远后头去了。

小溪左右看看,不知该怎么办。钟乐岑叹了口气:“小溪,郎先生是对的,你跟他去妖怪公寓住一段时间吧,等左穆的事情解决了,你再回家。这一阵子我们忙着对付左穆,确实也顾不上你。”

小溪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空华不在,她当然就听钟乐岑的。钟乐岑补充一句:“这段时间你也别出门,有事打我手机。我们先去查查你那个学姐的事。”

他话还没说完呢,沈固的手机就响了,小黑子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沈哥,有件事恐怕不太对劲。”

沈固眉头一皱:“什么事?”这几天的工夫,不对劲的事情已经太多了。

“就是上次我刚回来的时候,你记得吗?我妈打来电话,说我爸爸的朋友的儿子死了。”

“哦,你说他姓吴的,是吗?”

“对对,就是吴伯伯,当时他的大儿子突然心脏病,死了,我妈还让我过去帮着办后事的。今天我刚刚知道,他二儿子和外孙都心脏病,住院了!”

沈固一听就觉得不对劲:“怎么会这么巧?”

“就是说啊!现在他二儿子在济南住院呢,外孙就在滨海医院。我怎么想,怎么觉得这事不是一般的巧合,沈哥,钟哥在哪儿呢?你们能过来看看吗?”

“行,你过来接我们吧,我们在医院。”

小黑子一会儿就开着车过来了,沈固和钟乐岑刚上车,他就开始介绍情况:“吴伯伯其实是和我那个已经去世的大伯是好朋友。他是地主家庭出身,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吃了不少苦。他家里为了让儿子能有个好前程,就叫他跟家里划清界限。他家里当时有很多藏书啊瓷器啊什么的,都是四旧嘛,他爸爸就弄了一些埋起来,然后叫儿子去揭发自己。当时我大伯和他是同一个学校的。我家里是根正苗红的工人无产阶级,我大伯在学校里很有威信,觉得吴伯伯这人其实挺正派的,就替他说话,说‘出身不能选择,道路是可以选择的’,既然跟资产阶级家庭划清了界限,就应该给改过自新的机会什么什么的,这样才准他当了红卫兵。后来上山下乡,他们又分到同一个生产队。冬天的时候生产队的草囤起火,我大伯和吴伯伯半夜起来解手看见了,就一块救火。生产队要给他们表扬,我大伯就说是吴伯伯怎么怎么有革命警惕性,怎么怎么为保护集体财产奋不顾身,然后那年有个招兵名额分到他们那里,我大伯就让给吴伯伯了。你想那个时候,地主家庭出身能去当兵,吴伯伯感激我大伯感激得要命。他入了伍之后,虽然有家庭出身的问题,但生产队里给他出证明说他立过功,又有文化——他是真的有文化,不是那时候光知道搞串联的红卫兵们能比的——连长就挺看重他的,一来二去,升得挺快。我大伯因为给他让了名额,过了两年才能入伍,去的地方也不好,在边境上,后来牺牲了…因为这个,吴伯伯一辈子记得我大伯的好,每年给我爷爷奶奶寄钱,后来我爷爷奶奶去世之后,他又给我爸寄钱。后来他从军队上转回地方,也在公安厅工作,再后来退休回到滨海,跟我们家还是来往很密切。他两个儿子都没当兵,一个喜欢从商,一个喜欢教书,他总觉得有点遗憾,所以我考上警校的时候他可高兴了,还送我一海军版的ASP。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我都叫哥叫姐的,二哥在外地,大哥和姐在滨海。前些天去世的是大哥,才三十三,说是心脏病。当时我就觉得挺奇怪的,大哥身体一直还不错的,他也每年都去体检,都没检查出心脏病,怎么突然就死了?这还没几天呢,二嫂打电话来说二哥也心脏病住院了,都下病危通知书了,好在二哥做生意的,有钱,拿进口药在吊着呢。昨天姐又说,她的儿子检查出来有先天性心脏病了,二尖瓣缺损,必须马上手术。孩子才两岁呢,出生的时候什么都正常,怎么突然就心脏畸形了?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而且三个人都是心脏的问题,哪有那么巧的?所以我想钟哥你去看看,究竟是真这么巧,还是有别的问题。”

钟乐岑皱皱眉:“确实,太巧了。一连三个人都是心脏的问题,如果没有家族病史,实在是有点让人没法相信。”

“对啊对啊,所以钟哥你给好好看看,会不会是家里有什么了?说实在的,就前几天你们总说瓷器瓷器的,我一想吴伯伯家里也有收藏瓷器,就觉得不踏实——到了,就在前面拐弯的地方。”

吴家住的是部队的家属小区,这时候颇为安静。小黑子在大门那里打了个招呼,带着钟乐岑和沈固从大门口开始看。

“从小区位置上看,没什么问题。而且吴家在这里住了不是一天两天了吧?怎么以前没出过问题?”

沈固补充:“还有,你那个姐结婚之后就不在这里住了吧?怎么连她的孩子也出事?”

小黑子摸摸耳朵:“也是。那我们直接上楼吧。我跟姐说了,吴伯伯不信这些东西,而且这么多事发生,他这些天精神也不好,我就没跟他说。这个时候他一般在睡午觉,姐来开门,咱们悄悄在屋子里看看。”

开门的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穿着淡色套装,很是端庄能干的模样,只是脸色很憔悴,看见小黑子,露出了点笑容:“小伍,来了?这两位就是——”

“姐,这是钟医生,这是我们沈组长,就是我跟你说的,让他们来看看。沈哥,钟哥,这是我姐,吴瑛。姐,吴伯伯休息了?”

“睡了,这些天总睡不好,刚才总算睡着了。钟医生,沈组长,请进,麻烦你们了。”

沈固摆摆手:“没什么,这也算是我们的份内事。吴女士,麻烦带我们各间房间看看吧。”

“好。不过,我爸爸他,不太相信这些事,如果——”

“这我们明白,如果吴老先生醒了,我们不会说什么的。”

吴家的房子宽敞明亮,是滨海市难得的坐北朝南的房子。门厅和客厅用一扇屏风隔开,屏风是桃花心木的,上面画着六幅精致的折枝花卉。客厅里用红木长椅代替了沙发,旁边放着养了红鲤鱼的大瓷缸,墙上挂着字画,完全是走中国古典风的路子。钟乐岑在厅里绕了一圈,对沈固摇摇头:“这里也没问题。虽然鱼缸放的方位不太好,但也不影响什么。主要是,这房子朝向太好,客厅窗户又大,就是有一丝半点的阴气,也被阳光照掉了。”

“那两位这边请。”吴瑛立刻推开旁边的门,“这里是我爸的书房,也是他的收藏室。”

钟乐岑一进去就哦了一声,声音中颇有些艳羡之意:“这书房真好!”

这书房是吴家最大的房间,是打通了一明一暗两间卧室联起来的。书桌摆在明间的窗户底下,左右两边从天花板到地板是两排满墙的书架,上面累累然全是书籍,有些还是有年头的线装本。书架前面挂了帘子,既通风又干净,还防止日光直射到书本上。钟乐岑的眼睛立刻粘到书上去了,简直拔不下来:“这是孤本啊!”

“钟医生也好这个?”吴瑛微笑着拉开书架的帘子,“这里头大多数旧书都是爷爷留下来的,我们家就我爸喜欢这个,我们都不太懂。不过,我听人说有些古书年头太久可能就——会不会有这种情况?”

钟乐岑推推眼镜:“其实我不是太相信这个。所谓物古成精,首先得有成精的基础。像书籍这种东西,本是无生命的,又拿什么来成精?倒是有古画成精的,但画有形象,有形象才能有凭籍;但文字与形象又不同,尤其是篆文之后,文字原本的形象已经改变了许多,就更无从凭籍了。”

吴瑛听得似懂非懂,只知道这个年轻人的意思是这些书没什么问题,便推开屋子中间的一扇六曲竹屏风:“这后面是我爸的收藏室。不过,也没什么古物了。以前爷爷那时候倒真有些古董,破四旧的时候都被砸了,现在找也找不到那样的东西了,就算有相似的,也是天价,我们是买不起的。不过爸爸收藏东西也不在贵重,只要是新奇的,他觉得有可取之处的,都收藏起来,自娱自乐吧。”

钟乐岑眯眼笑笑:“吴老先生这才是深得收藏之三昧。自己喜欢,看着高兴,心情愉悦,这就是收藏的最高境界。如果只是因为这东西值多少多少钱才收藏,等着它涨价,那只叫铜商!”他一边说,一边在一排排的多宝格中间走动,“嗯,这个紫砂壶是真紫砂,虽然不是什么古物,但做工古朴,这风格是仿时大彬的,有几分神似。估计用了也有些年头了,所谓外如紫云,内如碧玉,确实不假…这个鼻烟壶做得别致,用的材料倒不是什么太好的玛瑙,但难得刀工生动,而且这俏色用得真不错,大约也得是明朝的东西了吧…”

吴瑛听得脸上微微露出惊讶之色。她结婚前是经常在这屋子里陪爸爸的,常听爸爸说起他这些心爱的藏品,听得多了,虽然不懂,也记得一些。现在这个年轻人随便这么一走一看,说出来的就跟爸爸平常说的差不多,真是让她惊讶。本来她看见这两个人这么年轻,心里还有些怀疑,只是看在小黑子的面子上没有表现出来,现在可是要刮目相看了。

沈固早看见她脸上的表情变化,耸了耸肩——钟乐岑看这些东西,那还不是一看一个准?当然了,他是看不出什么来的,跟着糊弄糊弄也就是了。

“沈固!”钟乐岑的声音忽然稍稍提高了一点,“你来。”

这是有情况了。沈固赶紧进去,小黑子和吴瑛都跟在后面。钟乐岑正站在靠墙的一个架子前面,指着上面摆的一个盘子:“脱胎瓷!”

第137章 蓝花九桃盘

脱胎瓷!沈固现在对脱胎瓷这三个字过敏,一听,本能地就提起劲来。

“哦,这个倒是脱胎瓷,不过爸爸一直拿不准它究竟是不是真的。”

沈固看吴瑛一眼:“什么意思?”

“这个是小弟送给爸爸的,卖东西给他的人说是明青花,但爸爸觉得这个价格根本不可能买到明青花,可是上面的青花又是什么,什么苏什么的--”

“苏麻离青?”

“哦,对对,就是这个什么苏麻离青,爸爸说确实是明朝时候用的,但也可能是现代仿的,一直拿不准。但这个盘子做得很漂亮,又是小弟送的,爸爸特别喜欢。”

“小弟?”沈固看小黑子一眼,“吴女士还有弟弟?”小黑子说过,吴瑛是最小的女儿了,怎么还有弟弟。

“哦,是我爸爸的养子,郑立。他的生父是我爸爸的同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生母改嫁了,我爸爸就认他当了养子。不过外人知道的不多,而且大学毕业之后他就搬出去住了,现在不在家里,只是每个礼拜回来看看爸爸。”

“那您知道这东西郑先生是在哪里买到的吗?”

吴瑛犹豫了一下:“小弟说是一个朋友割爱的。不过,我想事实可能不是这样,估计是通过朋友买来的…爸爸最讨厌倒卖文物的事,所以小弟也不会全说。”如果换了别的人,她是绝不会说这些事的,但现在看着这些有年头的东西都有些忐忑不安,也只好和盘托出了,“钟医生,你看这盘子有什么问题?”

“哦,我并没有说这盘子就是有问题,还得先看看。”

吴瑛差点儿给噎着,小黑子看她脸色有变化,赶紧拉着她往外走:“姐,我听吴伯伯屋里有动静,咱们过去看看,让他们在这里慢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