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固刚刚说完,就看见了于悦。海市里的于悦,脱去了人类的衣服,穿着鱼尾式的长裙,裙摆上缝着大粒的珍珠和粉红的贝母,衣料如同水一般柔软地覆盖在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曲线,只有腹部高高凸起,显示出她孕妇的身份。在海市上,她和所有的海族一样光着脚,裙摆随着走动轻轻飘起,露出雪白小腿上隐隐的淡银色鳞片和脚趾间的薄膜。因为地面上笼罩着一层雾气,她就像踏波而来的仙子一样,美丽得很不真实。她站在那里,眼睛望着绒布上缀满的照片,慢慢地,一颗泪珠从她眼睛里流出来,滑过脸颊的时候已经凝结成一粒银色的珍珠,在她裙摆上一跳,落入了雾气里。

第118章 故人重逢

“你们是小志的什么人?”于悦很平静地问。

这是鲛人的船,其大小相当于一小艘小型客船。让人惊讶的是整艘船都是贝壳拼成的,像一件巨大的贝雕艺术品,包括船舱的内部。粉色和蓝绿色的贝母大片地镶嵌着,即使没有阳光照射,也泛着美丽的光泽。船舱里有一个小小的水池,于悦坐在池边一片巨大的白玉一般的车渠壳上面,旁边是于玲,金色的鱼尾浸在水池里,一直用警惕锋利的目光盯着沈固和钟乐岑。

钟乐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的腹部:“这孩子是周志的吧?鲛人的孕期是六个月,为什么到现在孩子还没生出来呢?”

于悦低下头,用手轻轻抚摸着腹部,慢慢地说:“这个孩子,现在还不能生出来。”

“为什么?”钟乐岑真的有点诧异了,“为什么不能生?”

于悦脸上露出悲伤的神情,于玲尖锐地说:“关你们什么事?倒是你们,为什么拿着周志的照片跑到海市来?”

钟乐岑很坦白地说:“我们就是来找你和于悦的,我们想换回小康的魂魄。”

于玲冷笑了一声:“这关你们什么事?康是自愿把灵魂给我的,我没有乱拿。”

“恐怕,这是个误会。给你的短信并不是小康本人发的,是他的同事恶作剧,给所有的人都发了那么一个短信。小康他爱的是韩近月,并没有别的意思。”

于玲愣了一下,显然不太能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她很快就强硬地说:“魂魄已经在我这里了,不能还给你们。”

沈固眉头一跳,钟乐岑已经轻轻压了压他,直视着于悦:“我想问问,你们要他的魂魄干什么?”

于玲两道像画出来一样干净漂亮的眉毛直直地立了起来:“你们问得太多了!”

钟乐岑诚恳地说:“我只有知道了原因,才可能想办法帮你。”

于玲用不信任的目光看着他,于悦却轻轻地笑了:“帮助我吗?谢谢你。可是,恐怕你是没有办法的。如果你要听,那就听我说吧…”

王子为什么最终娶了邻国的公主而不是小人鱼?不是因为什么误会,而是因为,小人鱼不能给他带来一个继承人。人鱼有三百岁的寿命,人类有不灭的灵魂,可惜的是,人鱼与人类的孩子,既没有三百岁的生命,也没有不灭的灵魂。而小人鱼为什么需要杀死王子才能回到大海?不是因为需要一条鱼尾,而是因为那样才能消融掉她肚子里已经将要成形的胎儿…

“…发现怀了孩子的时候,我很高兴,我以为我能保留下一点关于小志的东西。虽然族里的长辈劝告过我,我没有听…可是,到了三个月之后,我就发现不对,这个孩子,果然是既没有鲛人的寿命,也没有人类的魂魄…”

“所以你需要吞食魂魄来支持它?”

“是的。”于悦轻轻抚摸着腹部,“这个孩子,如果没有足够的魂魄,生下来就只会是个死胎。鲛人的孕期是六个月,而我已经远远超过了,我有感觉,这都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魂魄,所以孩子始终不能出生。”

“…原来是这样…”钟乐岑也有点茫然,“怎么会是这样呢?”

“所以于玲为我收集魂魄。当然,那些人,都是自愿把魂魄给她的。”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了一眼。于悦说的这个“自愿”,当然跟邱峰他们所说的不同,但是真要说起来,也确实是“自愿”。

“但小康不是。这是个恶作剧,是有人在假冒他,是想害他。”

于玲冷着脸:“不管你们说什么,于悦现在需要魂魄,我还不能上岸,又没有别的魂魄给她,所以不能还给你们。”

“那么我们用这个来交换怎么样?”钟乐岑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小瓶,瓶子里有一团团淡黑色的气体在流动:“而且我以后都可以替你们收集魂魄,每周送来,直到孩子出生。”

于玲怀疑地看着那瓶子:“这些…”

“不是生魂,但确实是魂魄。质量可能不如你的好,但数量可以保证。至于小康,请你们把他的魂魄给我们,他的妻子,正在家里等着他。如果拿不回这些魂魄,他们两个,就会像你和周志一样…”

鲛人的贝壳船慢慢地沉下去,碧绿的海水慢慢地淹没珍珠色的船舷、水晶般的桅杆、月光般的白帆,直到把最尖端的珊瑚装饰也淹没。这艘船像来时那么无声无息地又消失了,只把钟乐岑和沈固留在海市的台阶上。唯一能证明它出现过的,是钟乐岑手里的一个圆圆的绿色瓶子,里面有一团淡白色的气体。

“这就是小康?”

“应该就是的。”钟乐岑小心地把瓶子装进背包,“我们可以回去了。”

“你答应每周都给她们送魂魄,怎么送?海市不会每周都有吧?”

“当然不会。这个瓶子是鲛人的漂流瓶,只要把它放进水里,它会自动漂回到于悦手里,然后会再漂回来。”

沈固想了想,做出结论:“挺好用的,如果不会丢的话。”

钟乐岑白他一眼:“当然不会丢。而且也不会碎。其他海族认识这是鲛人的东西,如果没有恶意要与鲛人为敌,也不会动这东西。”

不管怎么说,事情总算暂时得到了解决。沈固看看表:“回去?”任务完成得还算顺利,只花了三个小时不到。

钟乐岑有点恋恋不舍:“我们从海市里绕一圈吧,一辈子不知道能不能看见下一次,也见识见识有什么好东西。”

好东西当然是有,光是那成堆的宝石和金币就足够把人的眼耀花,更别说还有别的连钟乐岑都根本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只可惜他们只能看。带来的周志的照片全给了于悦,其实,就算于悦不拿,也没人让他们拿这东西换啊。沈固坏心地捅捅钟乐岑:“你刚才拿出来的那种内裤呢?能不能拿来换点东西?”

钟乐岑的脸登时红到了耳朵根儿,狠狠给了他一肘子:“那是非非早上让快递送过来的,我就拿起来一条看了一眼你不是就进来了嘛,我怕你看见,随手就塞兜里了…”

“拿起来一条…”沈固摸着下巴,“就是说,不只有一条了?”

钟乐岑本能地觉得这话不是好话,谨慎地闭上了嘴。但是沈固笑得更邪:“好啊,还有就好,还有就好——”

钟乐岑脸红得更厉害了,正琢磨着应该照他什么地方再来那么一下子,就听不远处一阵骚动,接着一声洪钟般的兽吼,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钟乐岑和沈固一起抬头,一眼就看见前面一排摊子都被掀了个四翻八倒,雾气之中猛然冲出一个人影,正是邵靖。在他身后跟着个小卡车头般巨大的兽头,头顶是两根树枝般的角,一对眼珠足有拳头大,血盆大口一张,快跟一扇门一样了。钟乐岑吃了一惊:“龙!”他话音未落,一只爪子又闪电般探了出来,只不过一伸,匕首般的指甲已经到了邵靖胸前。邵靖猛地往侧面一闪,指甲尖端紧擦着他胸前直划了下来。已经是四月,衣服穿得已经少了,这一下划过,邵靖胸前的内外衣服全部像刀裁般分了开来。不过邵靖也一翻手,一个金光闪烁的手印对着龙头推过去,逼得巨大的头颅也不得不偏了一下。邵靖趁机一旋身闪出了龙爪的笼罩范围。

沈固噌地拔出枪来。虽然不知道邵靖究竟怎么会把龙惹出来,但本着大家都是人的共同立场,当然得支持一下。不过毕竟还不知究竟是什么回事,他到底是没有瞄准龙眼,而是对准了两眼正中开了一枪。子弹击中那青色的鳞片,直接被反弹了出来,但到底是带来了疼痛感,龙头突然向后一仰,随即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龙头没动,雾气中却突然甩出一条宽足有一米的龙尾,对着沈固扫了过来。沈固一拉钟乐岑,却发现后者竟然呆住了,居然根本没发现有条龙尾挟着千钧之力扫了过来。沈固吓了一跳,百忙之中把他一抱,和身滚了开去,龙尾扫了个空,把旁边的摊子扫倒,一堆金币雨点似地落下来,打在脸上身上生疼。沈固顾不上别的,拉着钟乐岑滚到一边才跳起身来:“你怎么了?”

钟乐岑如梦初醒,嘴张了两下,硬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眼睛却仍然直直地瞪着邵靖。沈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正看见邵靖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把金钱剑,一剑劈在龙角上,把逼到眼前的龙头又逼了回去。他的衣服全部裂开,举动之间,结实的胸膛完全袒露出来,在心口上,有一颗黄豆大小的朱砂痣,鲜艳如血,周围还有一圈痕迹,好像曾经有人用什么利器在他胸膛上划了一圈,正好围住那颗痣。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名字直跳到嘴边:“罗靖!”

钟乐岑像被这两个字烫着了似的猛然打了个哆嗦。这时候海市上已经完全乱了套。海族中当然不乏强健的斗士,但能比得上龙的却也不多,大部分已经事不关己地收拾摊子撤退,只有离得最近倒霉被掀了摊子的那些大呼小叫,有几个甚至现出本相加入了战圈。这一下子更是一片混乱,沈固把钟乐岑一推:“跑远点!”逆着涌过来的“人”潮就冲进了战圈。钟乐岑自然不会听话,跟着也想挤进去。只是四处乱跑的“人”太多,他挤了半天,还是在原地没动。大型海兽的厮杀已经令海市的“地面”起伏震动,旁边摊子支起的架子被震动,轰然倒塌下来。眼角一瞥,钟乐岑突然看见一个小兔子尾巴——穿着他送的小内裤的海妖宝宝,大概是和族人被挤散了,正站在那里哭。钟乐岑一个箭步蹿过去,几乎是提着他的小背心把人拎了起来。刚刚闪出几步,那珊瑚做成的沉重架子就砸在他们刚才站的地方。

“乖乖不哭,没事了,没事了。”钟乐岑拍拍海妖宝宝肉乎乎的小屁股,冲着战圈大喊:“海市要散了,快走啊!”脚下的“地面”已经在下陷,海水已经淹到小腿,等到地面完全消失,这里就又会恢复成一片汪洋。

沈固一张手,金铁之英猛然伸长,直戳龙眼,逼得龙头向左闪避,自己伏身闪过挥来的前爪,对着邵靖大喝一声:“走!”

其实这个时候要跳出战团并不很难。跟青龙对打的那个海族已经露出了原形,其形态让众人都吃了一惊——长鼻、利齿、鱼身,身长比之青龙毫不逊色,只是动作稍微慢一点。但在它的巨大身躯阻挡之下,沈固和邵靖有足够的活动余地,至少逃跑是可以的。但邵靖只退了一步就四处张望:“小麦!麦乔!”

“我在这儿!”一片嘈杂声中,这声音简直可以被忽略,但邵靖还是听见了,一个箭步冲过去拉住他就跑。只是在他一转身时,旁边的浓雾中突然无声无息地探出一只爪子,鹰爪似的指甲对着他心口直插过去。这只爪子比刚才的青龙要小得多,但也足有小蒲扇大,不知道又是什么东西,潜伏在雾气里就等着这一击。邵靖这时候刚刚转身,又在向前奔跑,等于是自己对着撞了上去。

钟乐岑这时候倒是离得最近的。因为他抱着个海妖宝宝,也跟小麦一样被人群冲得东倒西歪,所以两个人倒是被冲到了同一方向。本来他一看见邵靖就会双眼疼痛,只是海市里的雾气似乎有某种作用,居然眼睛并没有平时那么疼得厉害。而从看见邵靖胸前的朱砂痣之后,他却是移不开眼了。虽然眼睛一阵阵地酸疼,他仍然硬撑着紧眼邵靖。雾气太浓,邵靖又只顾着为小麦抵挡迎面而来的“人”流,一时间并没发现这只趁虚而入的利爪。可是钟乐岑却看得清楚,他一面扑过去,一面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将军小心!”

这一声“将军”,却让邵靖的身体突然一震,猛然停住了前冲的动作,整个身体困难地向钟乐岑的方向硬转过来。这个动作有利有弊。利处是他停住了前冲的动作,而那只利爪又本来是准备等他再冲近些再动作的,所以发现他突然停止之后再前伸,动作就慢了那么几寸。弊处则是邵靖这会儿完全没有反应,直到那爪尖已经插进了他的胸口,他才猛然回过神来,向旁边一闪。

在越来越响亮的海涛声中,利爪划开皮肉的声音根本听不见,但鲜血却飞溅出来。钟乐岑只觉得脸上一热,几滴飞出来的血珠洒在他脸上,猛然间,眼眶周围像被火灼到一般,突然发起烫来。

沈固一眼看过来只看见钟乐岑捂着脸弯下了腰,心里就是一紧,一个箭步过去把他拉起来:“怎么了?”

“眼睛…”钟乐岑双手紧捂着眼睛,觉得那火像在往眼睛里钻,不是疼痛,就是滚烫,整个眼球都在发涨,虽然不疼,却也很难受。

沈固一手把哇哇大哭的海妖宝宝抓过来夹在胳膊下面,一手拉着钟乐岑:“能走吗?”

“能。”滚烫的感觉在渐渐退去,钟乐岑试着放开手,发现眼前的视野已经清晰了许多。雾气正在淡去,耳边的波浪声却越发清晰,其中混杂着小麦的惊呼。他再向邵靖那边看去,只见邵靖已经和一条小龙斗在了一起。不,那不是小龙,那龙头上没有角,是一条蛟!

“让他不要恋战,海市快要——”钟乐岑的话还没说完,地面猛然震动,脚下突然化为波浪,他们迅速向下沉去。四周的雾气已经全部散尽,放眼望去一片碧色,被青龙和那个海族激斗引发的巨浪正向着他们铺天盖地压下来。

钟乐岑腾出一只手从背包里捞出了避水灯,毫不犹豫地把手腕在碗边上一划,鲜血立刻流进了碗里,刹那间,微红的光从灯碗里射出来,身周的海水迅速向后退去,灯光所及之处,出现了一个球形的空间。钟乐岑用流着血的手摘下阳燧镜,避水灯的灯光透过阳燧镜,立刻变成一束红光,向着与邵靖缠斗的蛟射了过去。

邵靖和小麦这时候已经陷进了水里。两个人看来都会游泳,但再会游泳,在水里也比不上蛟龙来得灵活,幸好邵靖抖出了几张符,才一时不至于陷入危机。阳燧镜射出的红光所到之处,海水被迅速蒸发,那条蛟躲得慢些,身上已经被灼出一溜儿焦痕,似乎是太过疼痛,蛟头猛地向上一仰,发出一声牛吼般的嘶叫,偌大的蛟头突然变出了一张女人的扭曲的脸,若只看眉目甚至还十分秀美,但长在一个怪物的头上,却令人不寒而栗。

借着这一会工夫,钟乐岑沈固和邵靖小麦四人已经会合,全部聚集在避水灯的笼罩范围之内。钟乐岑指挥着沈固从包里掏出十几道符咒,在四周一通猛贴。邵靖却像有些魂不守舍,一直看着他,终于试探着叫了一声:“墨白?”

小麦愣了一下,钟乐岑的脸却突然白了,他一手端着避水灯,一手拿着阳燧镜,目光紧盯着在海水中翻腾的蛟,还要兼顾着在更远一点狠斗的两只怪物,口气冷静地说:“将军别来无恙。”

第119章 往事已矣

将军别来无恙?这句话令邵靖一震,声音都微微变了:“墨白,真的是你?”

沈固直接打断了他:“我们现在应该想想怎么逃出去!”避水灯燃烧的是人的鲜血,且不说不能永远这么无休止地燃烧下去,就算灯还在燃着,他们在海水里的行动也不方便。现在是因为有头海兽在跟青龙搏斗,如果那海兽万一败了,或者干脆是打烦了走了怎么办?一头蛟还可以用阳燧镜的红光来抵挡,那时候一龙一蛟联手来斗他们,就算再有一盏避水灯也不行吧?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他不想听见钟乐岑和这个人叙旧。

“咱们的船呢?”

“找不到了。”现在海市一散,那些古古怪怪的船只一下子就都不见了,至于他们的小船…这茫茫海上,哪里去找?至于让小黑子来接,现在他想也不敢想。估计除非小黑子能带一架火箭筒什么的来,否则来了也是白来。

一直被沈固挟在腋下的海妖宝宝忽然挣扎了起来。沈固赶紧把它放下。开玩笑,刚才是急了,万一夹死了,再来几个海妖,他们还活不活了?

海妖宝宝扒住了钟乐岑的腿大哭,钟乐岑两只手里都有东西,只好把阳燧镜交给沈固,这才腾出一只手来摸它的头:“好了好了,乖乖不哭,一会儿我们去找妈妈。”

似乎是“妈妈”两个字提醒了海妖宝宝,它发出一种尖细的声音,也说不上多么难听,就是像有什么东西在刮着耳膜似的让人牙酸,接近于用铁勺子刮瓷盘子底的那种声音。沈固听得满脸不是滋味,钟乐岑却松了口气:“我们大概有帮手了!”

果然,海妖宝宝的叫声之后,远远传来了回应。这声音完全不是同一个层次了,优美、悦耳、动听…总之把所有的形容词都用上也不为过。但是,这和沈固钟乐岑曾经听过的于悦的哭泣、于玲的歌唱都不同,这歌声里带着血腥之气,虽然动听,却让人心里生起恐惧。缠斗在一起的两只海兽同时停顿了一下,那陌生的海族首先一个翻身,巨大的尾巴拍起一片水墙,把青龙隔了一下,随即向着海底深处钻去,消失在暗色的海水里。

沈固在心里骂了一声。这海兽跑了,那龙蛟联手怎么办?果然青龙失去了对手,立刻向着他们冲了过来。只是此时,海妖宝宝突然跳到避水灯光照的边缘上,龇开一嘴小牙,对着青龙嘶叫了起来。这声音比刚才又尖细了些,小麦第一个忍不住捂住了耳朵,连沈固也觉得一阵牙酸。在这种高频的尖叫中,海妖的歌声迅速靠近,那声音也更加的高亢,却又不失优美。现在所说的什么海豚音比起这个来,实在是差太远了。

很明显的,这种歌声不是对着沈固他们来的,因而他们还觉得能欣赏,对面的一蛟一龙却迟疑了。蛟显然抵抗力更弱些,翻腾了两下,也潜水了。青龙对着避水灯咆哮了几声,但在越来越近的歌声威压下,终于也遁水而去。

几乎是青龙刚刚消失,海水里就突然冒出十几条身影来,一个个拖着长长的蛇尾,黑中带绿的长发像海藻一般浓密光亮,皮肤却有如被水冲刷过的贝壳般白。海妖宝宝直接跳进了其中一个的怀里,叽叽咕咕地蹭。避水灯的光圈内外,几十只眼睛相互看着。圈子外面不知是什么心思,圈子里面却都有点紧张。当然,按说他们是救了这个宝宝,但毕竟是非我族类,万一这些海妖误会了…最后,一个海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个小盒子,海妖宝宝拿着它递给了钟乐岑。

“这…”钟乐岑有点犹豫,想也知道,这是为了感谢他,那肯定是好东西,但…

“其实不用…”如果不是这大队海妖赶到,恐怕他们今天也难脱身。

海妖宝宝把盒子又往他手里递了递,几乎是硬塞了过来,然后领头的海妖发出一声宛转的呼哨,大队人马掉头就走,眨眼间就消失在海水中。也许是四周的海水终于平静下来了,避水灯的灯焰闪动了一下,四个人眼前一亮已经浮出了水面,远处,就是小青岛的灯塔,比他们想像的还要近些。

小黑子驾着小汽船把他们载上了岸,有些诧异地看看邵靖和小麦:“这两位是——”去的时候是两人,回来怎么变四个了?

没人回答他。沈固和钟乐岑都没有要给他介绍的意思。沈固一边拿出船上的急救箱给钟乐岑包扎手腕上的伤,一面装模作样地看看时间:“不早了,赶紧去医院吧。邵先生,我们就不送你们了,到了岸上两位自己打车回去吧。”

这等于是下逐客令了,虽然这地方也不是谁的家。邵靖却只看着钟乐岑:“墨白,我——”

“邵先生!”沈固加重了“邵”字的读音,“乐岑姓钟,叫钟乐岑。”沈墨白什么的,那都是从前的事了。

钟乐岑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低着头嗯了一声:“是得快一点,不然小康昏睡的时间太久也不好。黑子,东方小姐在岸上等着?”

“啊。”小黑子应了一声。这不是废话吗?东方辰还能跑了?

小汽船只用了十分钟就回到了岸边。东方辰抬起头来,声音里微微有点惊讶:“张少?”

“东方小姐?”邵靖也微微有些意外,“你怎么在这里?”

“哦。”东方辰的情绪波动也就只是那么几秒钟,马上就恢复了原来的冷漠,“我过来做指导人。”

“指导人?”邵靖看一眼沈固和钟乐岑,“难道滨海也成立了特别事务小组?”

东方辰扶了扶墨镜:“听说张少从来不过问这些事的,怎么今天关心起来了?”

邵靖沉默着没有回答。沈固适时地插进来:“都上车。黑子,一会你打个车送东方小姐回宾馆,我和乐岑去医院。邵先生,你们请自便吧,我们先走了。”他一手拎着装漂流瓶的包,一手几乎地示威地搂住了钟乐岑的肩,直接上了车,砰一声把邵靖的视线关在了车门外。

车子开出近百米,钟乐岑才回头向车后看了看。小青岛是一条笔直的路,虽然开出了百米,仍然能看见后面那两个人。沈固把着方向盘,声音里有点酸溜溜的:“看什么呢?”

钟乐岑沉默了一会,转回头来看着他笑了:“看你。”

沈固哼了一声:“是吗?”

钟乐岑略微有点不好意思,后座上那毕竟还坐着两个人呢。他只能含糊地带点讨好意思地说:“你伤到没有?”

沈固也不打算穷追猛打。回家之后有的是时间,何必在外人面前给钟乐岑难堪?

“没事。你呢。手腕上的伤怎么样?”

“我也没事,已经止血了。只是我真没想到,会遇上青龙君。”

“青龙君?”沈固现在不想谈一切与邵靖有关的话题,但钟乐岑居然认得那条龙,让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

“嗯。是前世在钱塘水中被我们——啊,被罗靖镇在水眼里的青龙。当时它是钱塘一线的统治者,因为江两岸垦荒侵占了他的地盘,就掀起巨浪侵扰百姓,所以…”钟乐岑发现自己说得太多,赶紧闭上了嘴。

沈固对他那个“我们”十分不豫,但好在钟乐岑及时修正了错误,因此他倒是心平气和:“既然已经被镇在水眼里了,怎么又会出来?”

“那是多少年前了啊。千百年间水道也有改变,当初设在江中的八八六十四根镇水柱大约也早就倒了大半,所以才被青龙君逃了出来,顺水归海。只不过大海茫茫,居然能在海市里遇见,倒是巧得不能再巧了。不过刚才忘记问问,他们到海市来找什么?”

沈固对邵靖来找什么不关心:“那么后来出来的那条小龙呢?”

“那不是小龙,是蛟。没有角的龙称为蛟。”

“那怎么还能变出张人脸来?”

钟乐岑沉思起来:“那张脸有点熟悉啊…”

沈固斜眼看他:“熟人?”别告诉他身边的熟人里有条蛟啊。虽然都是精怪,于悦和于玲就让人觉得心安些,而那条蛟——再漂亮的脸安在那牛一般大的头上也很可怕啊。

“对了!”钟乐岑一拍腿,“想起来了,那是郑王妃!当初她就是被罗靖逐走的,原来和青龙君做了搭档。”

“王妃?”连小黑子在后座上都忍不住问了,“怎么又出来个王妃?”

“都是以前的事了。”沈固一想就知道如果解释起来肯定啰啰嗦嗦而且免不了一次次地提罗靖,马上打断,“跟青龙君斗的那个海族是什么?是鱼?我可从来不知道还有那种模样的鱼。”

“那是摩羯呀。在印度神话里,摩羯是夜叉之类的乘骑,又是桓伽女神的化身,唐宋时期曾经大量用来做为装饰的吉祥图样。虽然神话有所夸张,但做为海族,摩羯是有相当威力的。难怪那么大脾气要跟青龙君斗上一斗,估计从来还没人敢把他的摊子掀了呢。如果不是赶来的海妖数量太多,估计它还不会走的。”

“还是外国的…”

“水族无所谓国界,只有咸水与淡水之分,顶多,有个海域的观念。不过像龙族这样的,咸水淡水都一样生活,就更没有界限的概念了。”

“可是他们怕海妖?”

“如果是单独一两只海妖,它们不怕,但大量的海妖聚集在一起,它们的歌声威力是可怕的,能够搅动周围几百平方公里的海水形成致命的漩涡,所以来的数量比较多,它们就退了。而且海妖不比鲛人,不是平和的种族,万一惹到了,绝对是赶尽杀绝。”

沈固琢磨一下:“那小孩子倒挺可爱的,看不出来有那么狠。对了,他送了你什么?”

“哦——”钟乐岑刚才都把那东西忘了,这时候沈固一提他才想起来,从背包里把那个盒子拿了出来。盒子是龟甲做的,看上去就像个脑袋四肢都缩在壳里的乌龟,钟乐岑把盖子掀开,里面——里面是一种青碧色的——泥土?

“泥?”沈固瞥了一眼,有点惊讶,“居然送你一盒泥?”

钟乐岑也怔了。虽然他是没想过要什么酬谢,但海族最喜欢黄金宝石之类光亮的东西,在他想来,送的也可能就是什么宝石呀或者珍稀贝壳呀之类的,再不然也是什么珍珠珊瑚,甚至送两条稀有的鱼也是可能的,万没想到会送一盒泥土。他伸出手指轻轻拨一下。泥土入手微微有些湿润,也不知是不是进了海水的缘故。但这泥土跟普通的泥土又绝对不一样,至少有颜色上来看,是一种玉一样的青碧色,几乎让人感觉是半透明的莹润,要说是泥也不太恰当,哪有这么细腻漂亮的泥呢?

“不会是什么药吧?”沈固猜测。毕竟要是送盒普通的泥也太搞笑了。

钟乐岑凑上去闻了闻:“没有药味。倒是普通泥土的那种青草味儿。应该还是泥,但肯定不是普通的泥。”

“拿回去种花,说不定能长出什么灵芝仙草来。”小黑子也提出想法。

“就这么一小盒…”钟乐岑为难,“够种什么?”那盒子连拳头大都没有。

沈固突发奇想:“海妖好像不是咱们中国的物产吧?”

钟乐岑对“物产”这两个字比较无语,但还是回答:“不是。海妖在古希腊神话里比较著名,塞壬,知道吧?英雄奥德修斯经过她居住的地方时都要让水手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否则就会受她的吸引而不能自拔。”

“那就回去查查希腊神话,看里面有没有一件宝物是像泥一样的。”

这种方法,小黑子闻所未闻。但钟乐岑却真的苦苦思索了一会,然后摇头:“好像没有。希腊神话一般比较务实,还没听说哪种宝物像泥一样的。”

“算了。”沈固摆摆手,“先拿回去放着,不行就像黑子说的,种花。和普通泥掺到一块用。”

“不行!”钟乐岑赶紧把盒子收起来,“这么漂亮的泥,不能跟普通泥巴混在一起,你暴殄天物!留着,不行捏个泥塑也很漂亮啊。”

沈固点点头:“这倒不错,你可以拿来当橡皮泥用。再不然现在不是有什么软陶之类的,你拿这个去做个东西也行。”

钟乐岑想了想:“这个办法倒不错,估计烧出来会很漂亮,晶莹的绿颜色…”

一通胡扯之中,车开到了医院。韩近月已经等得心力交瘁,听到钟乐岑说小康能醒过来,腿一软差点坐到地上去。钟乐岑不想吓着她,找个借口让沈固把她带出去,然后把漂流瓶里的魂魄放出来。淡白色的光形成一个模糊的人影,跟床上的人重合。片刻之后,小康眼皮动了动,睁开了眼睛…

钟乐岑和沈固回到康佳花园已经又是七点多钟了。一进门钟乐岑就傻了眼。早上非非快递过来的那一包内裤被他仓促塞在茶几底下就走了,结果这会儿被汤圆翻腾出来两条,也不知怎么套到头上去了,犬鬼正帮它往下扒拉呢,精致的蕾丝边被扯得一丝一缕的,在脑袋周围飘着,要多吓人有多吓人。汤圆自己浑然不觉,喵呜一声就跳到钟乐岑怀里,强烈要求解放。沈固哼哼冷笑了一声,走过去研究剩下的那几条内裤去了,钟乐岑表情僵硬地把扯烂了的内裤从汤圆头上拿下来,回手把它锁到笼子里去了。

非非送过来的这几条内裤各有特色,现在还剩下三条,一条前头是个足球,一条后头有个小狗尾巴,最可恨的是第三条,在前头居然是个香蕉。沈固拿着一条条地看,再斜眼看看钟乐岑,笑得很是不怀好意。钟乐岑本能地觉得危险在靠近,勉强笑着说:“我去做饭。”

沈固笑眯眯地把三条内裤收藏好,然后跟着他到了厨房:“非非这酒吧干的,还带卖这东西?”

钟乐岑冷汗直冒,恨不得冲到非非家把人揪出来打一顿。他是了解非非的,这小子绝对会在酒吧里大张旗鼓地捎带着卖这种东西。当然,这内裤是挺有情趣的,如果是穿在沈固身上,他绝对乐见其成,可是现在可想而知,这东西恐怕…是要穿在他身上了。

沈固看看案板:“今天做什么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