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分潇洒的起身,在简小从前面站定,很明显的等待姿势。这段短短的时间里,简小从心里瞬间闪过很多念头,想明白沈自横请她上去合唱总比请台下那么多疯狂的女生一起唱好,她便没有再迟疑,也飞快起身,摆出最完美的微笑跟上了沈自横的步子。

她听到了台下观众的叹息声、交头接耳声、怨声……

但她还是微笑着,一点也不介意,其实她很想拿着麦克风对台下那群女的说:你们这群傻女人!你们心心念念的这个男人是个同性恋啊!他不会喜欢女人的啊!可是,她还是生生忍住了。

刚接过麦克风,舞台上的音响里就传出一首熟悉的伴奏——《私奔到月球》,简小从惊讶的转头去看沈自横,还没来得及看到他的表情就先听到他的声音,“其实你是个心狠又手辣的小偷……”

简小从有一种吞下了蚯蚓的无语感。

好在,一首歌的时间也就三分多钟。

对于简小从和沈自横来说,唱完歌都是解脱。

下台的时候沈自横被无数个捧着花的女生拥住了。简小从像躲瘟神似的飞快的逃离了人群密集处,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戴上眼镜啃着香蕉继续看节目。

沈自横回来的时候心情似乎不好,拉下座位一直闷闷的,然后他放在一旁的手机开始没命的震,简小从实在是不耐烦,“喂,你有电话。”

沈自横没理她,他知道白律又在找他,这几天白律出奇的粘人,也出奇的烦人,坦白说,他一点也不喜欢和白律太近。

简小从一直用一种愤恨的眼神看着沈自横,眼里那两簇小火苗一直没有灭过,因为手机的震动也一直没停止过。

“你为什么不干脆关机?”

沈自横一愣,道,“好建议。”然后随手把手机关了。

简小从欣喜地继续看节目。

可惜,好景不长,大概是节目太无聊或者是有些女同学的心思根本不在晚会上,总之,简小从面前不断掠过不同的女生,用不同的方式和她旁边的沈自横搭讪。虽然沈自横冷淡的表现还挺让她满意,但她还是觉得吵,于是,在他终于得闲的时候,她转头对他说,“其实,这节目也没那么好看,你觉得呢?”

“嗯,确实。”

“其实你可以先回去的。”简小从宛转的说。

“你也觉得这节目无趣?”沈自横垂眸反问。

“嗯,当然,无趣极了。”简小从加重了语气。

“那简老师和我一起回去吧,我也不太想在这里给你的学生工作增加麻烦。”沈自横语气波澜不惊,这个晚上,他不太想这么早回去,他知道白律一定在他家等着他。

十一场

认识沈自横这个人以后,简小从似乎一直在妥协。可是没有办法,她不能得罪沈自横,她记得雷莎莎说过,沈自横还有一年就合约期满了,她只要忍耐他一年,噢,不,还有半年。

这个元旦前的晚上,天气并不是太糟,温度虽然低,却还是比较干燥的,很适宜散步。简小从和沈自横从学生大礼堂走出来之后一直是沿着校园大道走的,简小从不时的会踩几片落叶,听它们在她脚下发出“叭呲叭呲”声。

“你叫简……”

“简小从,从一而终的从。”简小从双手紧紧的抄在口袋里取暖,想着沈自横什么时候能把路拐回教职工宿舍的方向,她出来的时候看了一眼手机,已经九点半了。

“你是‘野渡无人舟自横’的自横吧?”简小从随口问。

“好像是的。”沈自横不太清楚,这是沈墨给他取的名字,沈墨总是附庸风雅。

简小从淡笑,“名字倒是很有文化。”

“嗯。”沈自横似乎完全不在意简小从的讽刺,事实上,他已经陷入一些对沈墨斯人的回忆中去了。说到“文化”,沈墨确实很有文化,沈自横记得她从小就要自己背诗,背许多诗,礼仪孝悌,廉耻大方,待人接物,她总是用最好的教育教他。

简小从当然发现了沈自横的不在状态,她甚至敏感的觉察到,沈自横的反常必然和那个电话有关,而她又好死不死的在沈自横的手机屏幕上看见了那个不太熟悉的名字:白律。

这两人吵架了?这是简小从的第一反应,她继续想,原来同性恋也和普通情侣一样,一样吵架一样闹别扭,她记得她和何忘川吵架的时候,总是她不接他的电话,不见他人,而每每这样,何忘川就要亲自到她学校到她寝室楼下等她,她才会碍于鲍欢的教训气呼呼的下去,所以,他们吵架的时间总是很短。这么一想,简小从算是分清楚了沈自横和白律之间的主次关系,扭头去看了看他,发现他的表情又是十分阴沉的样子,简小从吐了吐舌头,小心翼翼地问,“你……你要带我走去哪儿?”

沈自横这才回过头来,也总算意识到了简小从的存在,拧了拧眉道,“除了宿舍,你有没有什么好去处?”他一出礼堂大门就刻意的往宿舍相反的地方走,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要走去哪儿。

“哎。”简小从轻轻的叹了口气,“何必这样呢,两个人之间有什么误会解不开的,逃避不是办法。”简小从忍不住劝解,她其实是有个轻微强迫意识的女人,喜欢插手别人的事情,喜欢让别人按照她的思路行事,大学时鲍欢就曾经被她折腾得几近崩溃。可是,这么几年下来,简小从的强迫意识仍旧没有缓解,似乎在见到沈自横以后还有愈加严重的迹象。

“你好像很喜欢管别人的闲事。”沈自横冷嘲道。

“我就觉得,其实,我是以我的经验来看,这样的冷战没什么好处的,只会让两个人的感情道路越走越相悖。”简小从认真的分析。

沈自横一听她语气就知道她误会了什么,他也懒得解释,自从白律出现在他的宿舍楼下被人发现后,这个误会就一直没有消停过,有时倒也为他挡了不少烦人的追求者。

见沈自横不说话,简小从便更加放心的说,“我和我男朋友也常吵架,可是,他总让着我,我也没好意思继续生气,既然你们两个之中有一个愿意主动化解误会,那就没什么还要去介意的啊。”

沈自横忽然想笑,觉得身边有个这么吵的女人,夜路也不是那么安静,心里也不是那么空旷,他便不想打断,继续听她说。

“坦白说,我个人觉得吧,你的人品真的不是很好,有白律这样一个懂你愿意接受你的人,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珍惜才对。”

“谢谢。”沈自横觉得白律听到这话应该会很开心。

沈自横的谢谢让简小从心情霎时好了许多,那种“好了许多”的感觉就像你轻轻松松就把一个迷途少年拉回到正道一样,那是一种深刻的成就感,是简小从一直致力于去达到的目标,因为沈自横这句“谢谢”,她忽然觉得人生真的很有意义。她忽然觉得,或许她该去当一个恋爱咨询专家或者是心理咨询师。

心情一好,她的笑容也就大喇喇的挂在脸上,“不用谢啦,希望能帮到你就好。”她伸出手搓了搓自己已然冻僵的脸,整个人都快呈跳跃状了。

她真是个特别容易满足的女人。

两人又静静地走了一小段路,沈自横偶尔用余光瞥瞥简小从,只看到她一直在莫名其妙的微笑,一开始他觉得她脑残,但那种从心底流露出的幸福感最终还是感染了他,他便不再去想关于沈墨以及与沈墨有关的任何烦恼的事情了,只是悠悠的散着步。

“请问,外国语学院怎么走?”就在两人走到校园岔道的时候,有个外国人来问路。简小从一直在发呆,一时半会儿没听明白那外国人在说什么,而且,那个人的英语口音也不怎么纯正。

她便礼貌地回问了一句“Pardon?”

那外国男人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简小从仍旧没听懂,沈自横听懂了,“他问你外国语学院怎么走。”

“噢。”简小从从衣服口袋里抽出手,与外国男人站成了同一水平线,顺着他的视线往前指,“就在前面,很近的,那栋有红色屋顶的学院楼就是外国语学院了。”夜很黑,还有些雾蒙蒙的,但昏黄的路灯下那个红色的建筑屋顶还是很好辨认的,那外国男人明白简小从的意思后,便一直兴奋的点头,道了几句谢便往前走去。

又帮了一个迷路的人,又做了一件好事,又收到了一句道谢,简小从又开心了一些。随口问,“你怎么听得懂他的意思?他半英半洋的,我都不知道他那一半语言是什么。”

“法语。”沈自横答,转了个身继续往前走。

“你会法语?”简小从惊讶的问,实在不觉得沈自横是一个会去学外语的男人,在她的意识里,学艺术的男人要不成就斐然一辈子只专心于自己的专业,要不就是糊糊日子用艺术来糊口谋生,那样的人多半不会去学法语这样并不通用的语种,除非……她想到了徐悲鸿,那个去法国巴黎美术学院深造过的著名画家。

“难道你要出国?”

“看起来,你还不太笨。”沈自横略带笑意的答。

此时简小从的内心活动是:真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么上进好学的一面。

“申请了学校么?法国的?”简小从此时此刻绝对想不到,这个时候,这个问题,会是沈自横现在最想谈也最挚于谈论的话题。

“唔,刚过的,巴黎美术学院。”沈自横尽力维持平淡的表情,事实上,他早就为此欣喜若狂了,因为白律——他唯一的朋友,也是唯一的好朋友,根本连一句恭喜和祝福的话都没有对他说过,他内心虽然荒漠已久,但能去巴黎美院这件事情,这个消息一度让他荒漠的心生出片片绿洲,他是如此迫不及待与人分享,又是如此迫不及待想得到祝福,仿佛不这样,他的一切就没有意义了似的。要知道,为了这一天,他足足准备了十几年,十几年,占去了他人生的绝大部分。

简小从自然是惊讶不已的,她手底下就带着绘画班,她常常会在学生们的班级群里看大家拿巴黎美院开玩笑,但大都是将之与白日梦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她当然知道这对于一个学画的人来说是怎样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许……我根本都不曾了解你,但我想,你有这样的才华,而且你的才华也得到了认可,这便是人生最美丽的事情,相信你会在异国他乡得到更好的教育创造更美的辉煌的!”

沈自横被她的官腔逗笑了,简小从望着他,在昏黄的路灯下望着他,他的眼睛里漾着幸福的水波,与平常的冷眼完全不同,他的笑容带出了他一口整齐的白牙,衬着他毫无瑕疵的脸,竟让人觉得……美不可言。

“谢谢。”这句谢谢,沈自横很真心,她果然没叫他失望。

“谢什么!将来回国的时候给我带几份小礼物就好!”不知不觉中,简小从已经对沈自横卸下了所有的防备,连小女儿的憨态都毕露无疑。可是她这个时候却没看见沈自横的表情:笑容瞬间收起,恢复冷凝。

“如果你需要,我会寄回来给你。”沈自横道。这次出国,他根本没做过回来的打算。

简小从只道他是怕麻烦,也便不再多说什么。路,愈走愈僻静了,简小从不得不十分委婉的说,“呃……时间很晚了,回去吧。”

“好。”沈自横果断的转了个身,作势就要回头。

这下,反倒是简小从愣住了。

十二场

期末考试和论文都结束以后,简小从便收拾东西回家了,何忘川早就帮她订好了机票。因为归心似箭,她连易傲教授的离别之宴都错过了,直想着要快点见到父母,快点见到何忘川。

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简小从便从C城陌生的土地回归了N市熟悉的热土,早就在候机大厅等她的简父简母一眼就看到了她,在人群中快乐的对她招手,她提着行李箱几乎是飞奔向他们的。

“瘦了。”简父过去是N城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车间主任,在厂里就是有名的“弥勒脸”,对女儿疼到极致这条也是在厂里出了名的。隔了这么久终于见到女儿,简父隔着眼镜片的眼神一秒也舍不得离开简小从。

“可不得瘦么?忘川早就说了,这孩子懒得出奇,天天吃泡面加火腿,不瘦才稀奇。”简母也嗔怨道,虽然话里是抱怨,语气却是温柔得出奇。

简小从的眼眶一下子就湿润了,从机场打车回家的一路上,她一直抱着简母的胳膊倚在简父身上,一个人泪流满面。她突然倔强的想,她下学期还是不去读研了,直接在父母身边老死好了,一个人在外的生活虽然不累不辛苦,但哪有在父母身边这么幸福啊。

“妈妈,何忘川不是说要来接我的么?”下了出租车进自家楼道口的时候,简小从问起。

“忘川今天有大单子,据说总公司的老总都来了,他没能抽出时间。不过他说他晚上会来一起吃饭。”简父拍拍简小从的肩膀,慈爱的解释。

“噢。”简小从点了点头,想从简父手里接过自己的大箱子,却被一把隔开。

“让爸爸在有能力疼你的时候多疼你一些吧。”

简小从再一次泪流满面。

简小从的房间很温暖,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玩意,有的是别人送的,有的是自己买的,何忘川第一次进她房间的时候差点以为那是儿童乐园,不过,也是从那一次后,何忘川每次出差都会给她带上一些小礼物,每一次的都不同。简小从数过,何忘川送的礼物从洋娃娃到益智小玩意儿,加起来有一百多个。大一点的,她就摆在床上摆在矮柜上书桌上,小的她就摆在一个大大的粉色收纳盒里,本来一直想带去C城,实在是难以取舍,她便最终放弃了。

躺在熟悉的铺着干净粉色床单的小床上,她轻轻的闭上眼睛,觉得一辈子没这么安逸过。

何忘川是晚上来的,尽管来得晚,却还是风尘仆仆的样子。

简小从开的门,她想,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天晚上打开门后,何忘川看见她时的表情:他的眼睛里还有满满的血丝,他的神情分明是疲惫的,可是在抬头看到她时,他的眼里瞬间染满了一种叫惊喜的霞光,然后,整张脸都充满着生动的喜悦。

“进来吧,我爸妈等你很久了。”简小从给他拿好拖鞋,又一把拉过西装革履的他,笑嘻嘻的。

事实上,何忘川还是有些呆。虽然早知道简小从今天回来,但当他忙了一天尽全力提早来简家的时间后,他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极度疲累的情况里,直到终于在简家看到照例穿得粉粉的简小从时,他终于完完全全的放松了,似乎忙了一整天就只为了这一刻。

简小从伸手捏了一把他的胳膊,悄悄的说了句“傻样儿”然后就一个人呆呆的傻笑。

简母刚从厨房端上烧得喷香的红烧肉,见简小从和何忘川的亲密样子,嗔怪的看了简小从一眼,道,“先让忘川去洗个脸吧,要吃饭了。”

听简母这么说,简小从又笑开了,轻轻推了何忘川一把,“我妈比我疼你!”说完走回饭桌上替简母摆碗筷。

“妈,忘川和你提过了……”

“订婚的事么?”简母移开一盘小青菜,表情严肃了一些。

简小从轻轻地点了点头。

“吃完饭再说吧,你去看看你爸买酒怎么还没回来。”

简小从应了一声,回房间披了件大棉袄便出了门。

简小从所住的小区是简父所在的国企的职工住宅区,由于建得早,小区内到处是绿树成荫,简小从在树影横斜的小路旁边,一眼就看见坐在路灯下那个黑色的身影。

心一惊,她快步走了过去。

果然是简父,他正满脸惆怅的坐在木椅上,旁边放着他刚买的两瓶酒,空气稀薄,他的呼吸在黑夜里一缕一缕的,同他的惆怅保持着一致的频率。

“爸。”简小从轻轻的叫了一声,心里有些酸。这样的父亲,这样的场景,她猜到了是因为什么,毕竟,订婚的事情父母都应该知道了。

简父扶着眼睛抬头,那一刹那,头顶的路灯直直的照在简父苍老的眼眶里,简小从很明显的看见了泪光,脚一软,她也提步向前,和简父并肩坐在了一起。

“小从。”简父搭上了她的肩膀,又叹了一口气,“你长这么大了,爸爸现在要仰望你了。”

简小从眼眶里抑制不住的泛酸,偎进父亲的怀里,“爸,这么晚,这么冷,回家吧。”她不敢抬头,那路灯几十年了,还是亮得射人。

“我看见忘川了。”简父的目光投远了一些,“那是个好孩子,我也充分相信,他会把我的小从照顾得很好很健康很幸福。可是,怎么办呢?爸爸真的很想自私一回,爸爸真希望你一辈子别嫁了。爸爸就只有你一个女儿……”

简小从终于哭了,她哭的时候会有声音,像个孩子一样。

“你这次去C城读研,我和你妈妈才真正意识到,不是你依赖我们,而是我们依赖你。你不知道你妈妈每天早上起来晒衣服,晒着晒着就说,‘瞧我这烂记性,小从的衣服又忘了捡。’或者有时候做顿饭,不小心在什么菜里放了姜丝,吃着吃着就说‘糟了,我又放了姜丝,小从又得嚷嚷了。’你不知道,我和你妈妈还没到半百啊,就已经这样糊涂了……”

“爸爸,你别说了……我不嫁了,我不嫁了。我和你们一直住。”

简父摇了摇头,“爸爸只是把这些话告诉你,不希望你因为我们而不快乐。忘川是个难得的好孩子,你嫁给他只会更幸福。我想他今天来,肯定是说订婚方面的事情,爸爸的意思是,不必订婚了,直接订好婚期吧,等你放了暑假……就把婚结了吧。”

“我还小,不急着结,我再多陪你们几年,就几年。”简小从撒起娇来。

简父笑了,“爸爸可不能这么卑鄙,忘川马上就要升职了,到时候只会更忙,早点结了,也了了他一桩事情。况且,研二研三你肯定也很忙,在你们都不忙的时候把婚姻大事了解了,也好。如果能早点给我和你妈抱个外孙带带,我们也不会那么寂寞了啊。”

简小从不说话了,光抱着简父的胳膊,吸着鼻子,完全忘了自己出来的目的。直到何忘川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小从是出来找伯父的吧?”

简小从抬头,抹掉眼里的泪光,坐好,“你怎么来了?”

何忘川温柔的笑,“伯母说你出来很久了,怕你太久没回家迷路了。”说完便走了过来,“伯父,夜凉了,回家吧。”

“嗯,爸爸,回家吧。”简小从伸手勾住简父的胳膊,对何忘川说,“何忘川,帮我爸爸拿酒。”便勾起简父起身朝家里走去。

晚饭时,简父很是高兴,拉着何忘川直把两瓶酒都喝完了才终于肯听简母的话去洗澡睡觉。安排完了简父,简小从便送何忘川回家。

何忘川是开车来的简家,简小从怕他晚上喝了酒不好开车,便拽着他去小区散步。

何忘川怕她冷,出楼道口的时候就帮她把围巾围得紧紧的,然后又把她的一只手拽到自己的风衣口袋里,很幸福的微笑着。

“何忘川,我爸爸的意思是,不用订婚了,我们暑假……就直接结婚。”她还是有些害羞的,只觉得这是一件很重大很重大的事情,需要慎之慎之又慎之。

“我知道。”何忘川在口袋里把她的手紧紧捏住,她的手很小,他听说心脏的大小就和手差不多,他想着,把她的手捏在手里,就像是握着她的心一样,“我尊重你爸爸的意见。”

简小从望着他的侧脸,他脸上有酒意产生的红晕,把他整个人都染得通红,她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很凉,很冷,又伸手艰难的摸了摸何忘川的脸,很暖,很热,只不过,她的手还没来得及从他脸上移下便被何忘川一把抓住,然后,他就势把她整个人都拥入怀里。

有酒气喷洒在她围巾没能围住的空隙里,她有些怔愣,只得呆呆的被他拥在路灯下,拥在冬夜里。他一直没有说话,只是抱着她,愈来愈用力,愈来愈用力。

“真的好想你,在你不知道的时间,不知道的地点,想你想得心好疼。不要再离开我了,好么?”何忘川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压得很低,断断续续的。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以为自己醉了,因为这话说出来,根本不是他的风格。可是,说着说着,他的心就真的抽着疼,于是他最终意识到,他其实没醉。或者该说,他连醉着都醉得很清醒。

简小从又是心酸。

她发现自己的感动点真的很低,很低。

十三场

春节前,简小从终于约到许久未见的鲍欢。

鲍欢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全国各地忙着,也是直到寒假才回来N城,第一个见的朋友就是简小从。

两人约在一家火锅店见面,C城是羊肉涮锅最地道的城市,N城却是麻辣火锅最地道的城市,火锅基本是N城的象征,所以,N城人不管去哪个城市都喜欢去那里吃吃火锅。

这是毕业半年多以来简小从第一次见到鲍欢,她穿一条极修身的黑色风衣,长腿掩在衣摆下,蹬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简小从其实净身高比鲍欢高,可是,远远看去,简小从却足足像矮了半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