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你十岁了,大小姐见夫人狠不下心来,把你接到林家,给你把脚缠好了。不过,怎么也是年纪大了,却不能缠成太小了。”

“就因为你这双脚,夫人受了多少的埋怨。那年,回陪都老家,老夫人还在,当然大家的面就给了夫人没脸,不就是因为你这双脚?”

“赵姨娘也因为二小姐的脚缠得漂亮,总是在夫人面前说些不该说的。”

“就是小姐大了,固然是纯孝,不曾有过一点的心思,但几次议婚事,都被人笑话,心里岂不着急。前些日子还让老奴把缠脚布再用力紧一紧,把鞋子再做小一分。”

“再说,要不是这脚,小姐能有这场灾吗?”

因为脚,自己才摔伤了?春花一直听丫环们说自己是从秋千中上摔下来了,还真不知道这个原因,她用疑问地目光看向胡妈妈。

胡妈妈却不肯再说下去了,又劝春花,“以后不要再说那些伤夫人心的话了,小姐们哪有不缠足的呢,就是体面些的丫头们也都把脚缠起来呢。”

听了胡妈妈的话,春花觉得自己太对不起于夫人了,占居了人家儿女儿的身体,享受了人家的照顾,还要伤人家的心。她站起来,扶着胡妈妈的手说:“我们去看看母亲。”

于夫人坐在西屋的一张梨花木的小桌前,看着桌上的汝窑花瓶里插着的一支牡丹花发呆。自己从小是家中的独女,受尽宠爱,父亲在她择婿时用了不少的心思,才选了家世、品行、才学都是上佳的丈夫,又给了自己丰厚的嫁妆。

丈夫也没有辜负岳父的厚望,仕途顺遂,对自己敬重有加,自己也争气,生了五子二女,虽然有二子夭折,但还是养大了三子二女,京城里哪一家的夫人明里暗里不羡慕自己呢。

可是,就是这个小女儿,成了她的心病。

所有的问题都是源于自己的心软。

大女儿小的时候,自己还在老家与婆婆一起住着,女儿就养在婆婆身边。到了七岁时,婆婆让人给缠好了足,自己去看女儿时,女儿哭得涕泪交加,可是有婆婆看着,也就慢慢挺过去了,缠成了一双好看的小脚。

可是小女儿缠足时,唉,那时,她已经与丈夫搬到了京城,上面也没了长辈。小女儿本来就活泼,喜欢跑来跑去到处玩,缠上了足,哭闹不休,差点哭断了气,有一点力气就要扯下缠脚布。

自己倒底心又软了,就由着她等了两年。结果,该缠还是缠上了,只是脚已经大了,却缠不成好看的小脚了。

那年,婆婆当着众多婶娘、妯娌、还有小辈的面,狠狠地说了自己几句重话,自己羞愧是羞愧,可是知道婆婆说的对。哪一个女人不是遭过这个罪?自己也还记得当年缠足的疼,这就是女人的命,天生就应该的。

要是当初自己能够一狠心,把春花的脚缠好,春花的亲事早就能定下来了。好在春花的命好,几经波折,还是订下了不错的亲事。

同样是因为春花没有一双漂亮的脚,才让赵姨娘那母女俩生出得陇望蜀的心思来,最后累得春花从秋千上摔下来。

不知不觉中,于夫人握紧了手,一只长指甲啪地一声断了。

春花在胡妈妈的搀扶下,走了进来,看见于夫人怔怔地看着断了一半的长指甲,就几步上前坐到了于夫人身边的椅子上,拿起了于夫人的手,“母亲,怎么这样不小心?”

于夫人勉强笑了一下说:“没关系的。”

春花看着于夫人的手,这是一双保养得非常好的手,皮肤细嫩白皙,骨肉均匀,几条淡青色的血管隐隐可见,更显出这双手的柔弱。每只手的最末两个手指都留了一寸多长的指甲,唯一有些败笔的地方就是,上面染的花汁大概是因为这两天没有时间打理,有些斑驳。

“母亲的手真美。”春花赞美着,在她前世众多的职业中,她曾经做过美甲师,这样漂亮的手可并不多见,不但要先天手型长得好,还要不能做粗重的活,再加上认真保养。

于夫人心情再不好,如今也笑了,女儿真是贴心的小棉袄,亲密的举动,由衷地赞美,驱散了她心里的阴霾。

她反过来拉起了春花的手,“母亲老了,春花的手才真漂亮呢。”

春花看着自己手也笑了,这双小手与于夫人的手从外形到颜色都非常相像,不过由于它的主人是十几岁的少女,莹润光泽的皮肤是精心养护的中年人怎么也不能比得了的。

况且,由于年龄的原因,这双手上要比于夫人的手还要丰润一些,平伸出来,关节处出现的小坑简直可爱得想让人忍不住去摸一下。

于夫人也是这样做的,她轻轻地抚着春花的手,笑着说:“你这手,同母亲年轻时一样,只是你太淘气了,养不住长指甲,要不然会更漂亮。”

确实春花的手指头都只留了短短的指甲,而且还没有染上花汁,不过指甲粉白粉白的,别有一番可爱。

春花抬头看了看于夫人,自己不只是手与于夫人相像,脸长得也很像,这就是血缘,没怎么多接触就有一种无端的亲近感。

“母亲,我替你把这个指甲修一修吧。”

于夫人含笑让下人去拿工具过来。

春花看着那把剪子愣了一下,对了,这里可没有指甲刀。她拿着剪子小心地把于夫人断了的指甲修剪出优美的弧形。

于夫人满意地看着新修好的指甲,对春花说:“我们娘俩一同染染指甲吧。”

春花自然也会赞成。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正是仲夏,花园里的花五彩缤纷。一会儿的工夫,几个小丫环就用玉盘托着新摘下来的凤仙花,再用玉石的研砵压出花汁来,加上了一点白色的粉末,涂在指甲上,又用裁成长条的帛包起来,据说等到明天就好了。

于夫人用的正红色的花汁,春花用的是粉红色的花汁。

春花虽然知道过去的人拿花汁染指甲,但还真是第一次看到。一切的过程都让她吃惊,还有那些制做花汁的小玩意,也很可爱。

在花汁里加的白色粉末,于夫人告诉她那是明矾,加了明矾,颜色会更鲜艳,保持的时间也会更长。而且春花还知道了,最好连续多染上几次,那样指甲上的颜色就不会掉了。

真是麻烦,要是没有这么多人帮着,想染个指甲也不容易,不过,这可是纯天然的,绝对不会有任何负作用。要知道染指甲的化学颜料可是有毒。

她拿着小小的玉石杵细看,真是精美的工艺品。

“喜欢这个?”于夫人笑着说:“可见是真的忘了不少的事,喜欢就拿去玩吧。你那里也有,而且你的嫁妆里也有几套,有一套比母亲这个还好呢。”

春花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了手里的玉石杵,“母亲,我把过去的事都忘了,你慢慢告诉我吧。”

“不怕,还有好几个月才出门呢,母亲好好地告诉你,你就都想起来了。”于夫人慈爱地说。

春花本来是想提缠足的事,想了想还是没有说,而是问了一个她觉得有些奇怪的问题,“母亲,谁给我起的名叫春花啊?”

前世她就叫春花,为了这个土气十足的名字,春花被同学们嘲笑了无数次,尤其十二三岁最为敏感的时候。曾有一个阶段,春花最大的梦想的是改名,为此她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给自己起了好几个高雅动听、意境幽远的名字。

父母坚决地制止了她,当她长大后终于能够自作主张去改名的时候,她又不想改了,她已经觉得叫春花挺好的了。

现在她还叫春花,真是冥冥中上天就注定了。

于夫人脸上露出了笑容,“生你大姐的时候,你父亲正在扬州府江都知县任上,正是五月琼花开放时,花大如盘,洁白无瑕,你父亲刚刚赏花归来,就听到你大姐出生的喜迅,于是给你大姐起名叫琼花。”

“后来,母亲就接连生了五个男孩,本以为不会再生了,就给你父亲又纳了两房妾室,没想到,快到四十岁了,母亲又有了你。”

“那时候我们在陪都的老家,正是阳春三月的时候,百花齐放,万紫千红,你父亲喜不自胜,想了几天,也没有挑出最喜欢的花,就给你起了这个名字。”

原来不管是哪一世,她的名字都是父亲看到艳丽的春花有感而生,春花不禁笑了。不管是前世没有多少文化的父亲,还是今生进士出身的父亲,对女儿的一片心意是不变的。

于夫人显然也回到了美好的回忆中去了,她含着笑说:“你没多大的时候,母亲抱着你去庙里批八字,老主持就说你命格好。果然,你父亲从那以后,一路仕途顺利,颇得圣心。”

这个春花倒是不太信,庙里的和尚也是会看人说话的,看到官宦人家倍受宠爱的千金小姐去批八字,自然会说好话。

不过,这里的父亲确实是高官,虽然她不太懂吏部左侍郎倒底是多大的官,但看着家里摆放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精美异常,再看周围的人们,都穿着昂贵的丝织品,还有这两天在于夫人和自己身边侍侯的人,就有几十个,这样的富贵,说明父亲的官真的不小了。

母女两人说说笑笑,就过了半天。

下午的时候,二奶奶,也就是春花的二嫂过来了。这几天她每天几次来看春花,春花也认识她了。因为她现在是家里的管家奶奶,上午事情繁多,就在下午过来说话,还带着她的一儿一女。

二奶奶过来告诉她们,琼花大姐派人来传话,明天一早她会回娘家来。这里可不比前世,出嫁的女儿,只要愿意,就可以随时回娘家。虽然都在京城,但一年之内也就能在大年初二的时候回来一次,再想见面,除非是在一些宴会上见了,否则就得有合适的理由。

琼花姐姐回娘家的理由就是听说于夫人身体有些不适,她要回来探望母亲。春花看着大家的眼色,细品着话里的意思,终于明白了,琼花姐姐是知道自己从秋千上摔了下来,要回来看看母亲和自己。

她还明白了一件事,自己从秋千上摔下来是一件丑闻,家里全面的隐瞒了这消息,这就是所谓的家丑不外扬。

不过琼花还是知道实情了,不知是家里的保密措施不够严格,还是琼花消息太灵通。

过了一会儿,家里有些有脸面的管家娘子们听到三小姐无碍了,也一个个过地来给三小姐请安。春花陪坐在于夫人身边,打定主意少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大家的话,记下有用的信息。

这些人的对话中,信息量不是一般的大,春花总结出不少的内容。

春花的大姐叫琼花,比她大二十多岁,早年嫁到林阁老家,是林阁老的嫡长孙媳。而且,这个与杨家同是江南的世家大户的林家,家中同样才子辈出,尤以林阁老最为突出,刚过知天命之年便进入内阁,此后便屹立十几年不倒。

琼花姐姐的丈夫是四品官,琼花也夫贵妻荣,封了诰命夫人。她先后养大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已经成了亲,如今在阁老府中掌管中馈,据说非常精明能干,在京城的贵妇人中也颇有名气。

春花的大哥杨淇现在在陕西的一个地方任知州,她的二哥杨汶在都察院任右佥督御史,三哥杨淮由于一直没有考上举人,现在还只是个秀才,正在老家的学堂里苦读。她的大嫂和三嫂都陪伴夫君,眼下都不在京城。

春花的四哥和五哥都没有养大,春花与最小的三哥还差上十几岁,这也是杨松夫妻对春花异杨疼爱的原因。

眼下杨府里只有在京城任职的二哥和二嫂与公婆住在一起。

春花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她后来才知道像杨家这样,家里有公婆在堂,让儿媳妇与儿子一同去任上,还真是少见的。一般的人家都是正妻留在家中,孝敬老人,教育孩子,而丈夫带着小妾上任。

而杨家做为百年世家,门风正派,家规极严。家里严厉约束子弟们用心读书,不赞成年少时纳妾,娶妻一定要贤良聪慧、知书达礼。但正是因为这样,杨家子弟少有只在内帷混日子的,上百年来人才辈出。

杨家的祖籍在南京陪都,现在共分成九房,父亲杨松是三房的嫡次子,目前也是杨家做官比较高的。与父亲并称杨家双杰的七房的伯父杨栎现在是山西布政史,论品级比父亲还要高上一级,但毕竟不如父亲在京城影响力大。

现在老家那边,于夫人的公婆都已经下世。

春花知道大家有意地避免谈一个人,那就是她的二姐雪花。那天,她在屋子里听到于夫人与胡妈妈的对话,得知自己摔伤了与雪花有关,看样子,应该是雪花陷害的,现在大家就像忘了似的不提雪花就是这个原因吧。

其实还有两个人也是大家闭口不谈的,那就是府里的姨娘。杨家虽然不赞成子弟年少时纳妾,但过了中年后只要家境允许,还都是有妾室的。杨松有两个妾室,赵姨娘和周姨娘。

周姨娘没生养过,赵姨娘生了雪花,其实她还生过两个孩子,都夭折了,同样是因为只有这一女,对雪花也是捧在手心里非常疼爱。

而且雪花无论是相貌还是才学,都要比春花强很多,更兼一双小脚,缠得尖尖翘翘,总是把年龄相差无几的春花比下去。

杨松就是再宠爱幺女,对这个样样出色的庶出女儿,也要多几分怜爱。而于夫人一向心善,并不过多约束赵姨娘和雪花,形成了雪花无论什么都要与春花攀比的习惯。

小的时候还好,不过一件首饰、衣服的事,杨家富贵,于夫人更是大方,雪花也与春花的待遇相差不多。

但到了谈婚论嫁时,就是天差地别了。

婚嫁讲的是门当户对,春花就是再差,也是嫡出的小姐,要嫁的自然也是高门大户的嫡子。而雪花,只能嫁同样人家的庶子,否则就要下嫁到一般的人家。

婚嫁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嫁妆,大家族哪一家的规矩都差不多,给嫡女的嫁妆本就远远多于庶女,而于夫人的嫁妆丰厚,更是给春花添置了大量的金银、田地、古董、绸缎,就冲着这份嫁妆要娶春花的就不在少数。

于是,雪花对春花的不满逐渐升级,最终造成了春花出事。

当然这里面有不少的内容是后来春花才补充全面的。

春花还在认真地吸收着杨家以及本时代的知识,于夫人却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大约她这几天折腾得太累了。满屋子的人就如流水般地散去了。

于夫人虽然又困又累,但看时间已经快到晚上了,并不敢这时睡觉,怕夜间走了困,就去了静室念佛。

而春花呢,在院子里开始了练习走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春花想通了,原来的春花也是用这双小脚,能跑能跳,她现在不能自己走路,主要还是心理问题。只要克服了心理的障碍,她一定能正常走路。

果然没多久,春花就适应了自己的小脚,不用别人的搀扶,她也能四处走动了。不过,就是走路姿势,实在是令她自己太不满意了。

她觉得自己是一瘸一拐,左摇右摆,但大家都说是弱柳扶风,袅娜飘逸。胡妈妈还对春花说:“小姐以前走路总是过于矫健了,现在这样子,倒是比原来还好。”

春花无语。

胡妈妈看出春花的不屑,就又告诉她,还有的人家给小姐缠足缠得过小,这样的小姐只要走路就得要别人扶着,稍微远一点,比如从内院走到外院坐车这样的距离,都需要有人抱着。

而这样的“抱小姐”居然还很受欢迎,有不少的人家都非常愿意娶。

春花庆幸地打量着自己的脚,虽然确实是很小的脚,但比起于夫人、二奶奶,她的脚还是大了一圈。就是院子里这些丫环婆子们,里面大约也有一半是缠足的,而缠足的这一半人的脚,也大多数比自己小。

既然她们都能正常走路,那自己再练上一会儿,一定会走得更稳了。

晚上躺在了床上,春花的脚很疼。才走了这么一点的路,就受不了了,小脚实在是太脆弱了。她几次想再将缠足布扯下来,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不只是于夫人对她缠小脚的态度强硬,而是整个社会的风尚就是如此,

春花今天把缠足布扯下来,明天还会重新被人缠上,她还是等等,找一个机会彻底摆脱缠足布。

第二天,琼花果然一早就回了娘家。给于夫人行了礼后,琼花就对着在于夫人指引下给自己行礼的春花细细地打量起来。

春花也看向琼花。琼花应该是将近四十岁了,从长相上看,她与于夫人也十分的相似,可是她不如于夫人保养得宜,也不如于夫人万事不操心,故而看起来不似于夫人的女儿,倒像是于夫人的妹妹。

春花突然一阵紧张,在于夫人面前,甚至在杨松及与她曾亲密接触过的丫环面前,她都没有紧张过。她能感觉出来,这些人是很好打交道的。

而琼花的身上有一种气势,非常的强大,让别人不禁就会生出畏惧的感觉。再加上知道自己的小脚就是她做主给缠的,更是心里有了障碍。

“妹妹什么都忘记了?”

“是。”面对琼花的精明春花老老实实地答。

“还记得小时候,我带你去庙里,你爬到一棵大树上下不来,还是你姐夫找来了小厮,爬上去把你抱下来的事吗?”

“不记得了。”

“那去年,你外甥成亲,我接你到家里住几天,你和外甥女打闹,把新房里的定窑花瓶不小心碰碎了的事呢?”

“不记得了。”春花在心里想,原来的这位春花小姐还真是个淘气的,琼花大姐一件好事都没说,估计她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这些事。

“那你还会背,《女诫》吗?”

“不会。”

“还记得烈女传吗?”

“不记得了。”

虽然琼花态度非常的严肃,但春花慢慢倒放松下来了,她感到琼花严厉的外表下对自己浓浓的关心。

于夫人最初也被琼花的急切问话惊呆,现在她想起来自己应该开口了,“刘院判说不要追问你妹妹,让她自己慢慢地想,就是想不起来,再告诉她一遍就是了。”

琼花却不为所动,她严肃地说:“妹妹还有几个月就要嫁了,母亲还要宠她宠到什么时候?嫁了人,可不比家里,妹妹若是什么也不懂,会吃大亏的。”

一席话说得于夫人也噤了声,琼花就继续问:“你还认得字吗?”

春花心思转了几转,琼花先前话中的意思说明自己应该是识字的,但现在什么都忘了,只还识字,是不是有些说不通啊?

但又一想,要是说不认识,就得一直装做不认字了,会有很多的麻烦,就点点头说:“认得。”

琼花马上就吩咐:“去西屋拿本书过来。”

很快一本书就放在了春花面前,虽然有准备,春花还是对这本书有些不适应。这是一本线装的蓝色布面的书,打开后,里面的字似乎也是印刷的,但分明像是用毛笔写的小楷。

最要命的是那上面的字,春花有不少不认识的。

春花虽然学历不高,她高中毕业就开始打工了,但那不等于她没考上大学。事实上是她顺利地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但高昂的学费和毕业即失业的现实,让她反复思考后决定还是一边打工,一边读夜大。

后来她还上了些管理方面的课程。

但眼前的字,有很多都是似是而非。其实她不是没看过来自台湾繁体字的书,就是有几个不认识的字也能顺着读下来。但此繁体绝非彼繁体字,而且还是竖版的,要从右往左读。

“这个字念什么?”琼花已经用手指着书问她了。

春花一看,原来琼花指了本页上最简单的一个字。

“大。”

“那这个呢?”

“陈。”

琼花明显是松了一口气,“把这段念一遍。”

春花拿起了书,念了起来。书中的话都是文言,不同于现在她们说的话,跳过几个不认识的字,又因为不习惯竖排从右向左看,有两次念完了一竖排又念到了刚刚念过的一排。

春花不可抑制地红了脸,她现在成了文盲,确切地说是半文盲,真是够丢人的。

不过,她的这番表现倒让于夫人和琼花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春花以前就不喜欢读书,基本就是这样的水平,要是现在一下子都会了,那才是怪事呢。

春花琢磨着琼花下一步是不是应该考她针线活了,她可是连衣服掉个扣子都让妈妈帮着缝的。要是非让她做点什么,只能是丢丑了。

好在,琼花没有考她女红什么的,春花不知道,原来的春花也是个从不动针线的主,论起女红,不见得比现在的春花强多少。

琼花高兴地说:“还好,还认得字。若是不认识字要重新学起来可就麻烦了。对了,还会算数吗?”

春花又点头说:“会。”这可是她的强项,两位数的乘法,她基本随口就能算出来,这可是工作时练的,要是琼花考她这样的题她得保留点实力。

不过琼花考的问题实在是太简单了,“五加上八等于多少?”

“十三。”春花压住想笑的冲动。

“还好,”琼花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样子还很灵俐,别人就是知道了也不打紧的。”

于夫人终于想起来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听大爷说父亲请刘院判来家里,说是您身体不舒服,见没给我报信,以为是小事。结果没两天就又请了一次,我就知道是春花有什么事了,找人打听一下,就全知道了。”

“知道你那一大家子,事情多,就没想告诉你。”于夫人素来知道大女儿精明能干,若真是自己病了,当然要通知女儿,而能请刘院判来看的,也只有自己和春花这几个主子了,这样也就猜出个□□不离十。

而找人一打听说知道了,说明这事已经传了出去。

“不是让家里的下人封口了吗?”于夫人转过头去问二奶奶。

琼花来时,是二奶奶亲自接进来的。

在琼花的气场下,若说春花正在努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的话,那二奶奶就是成功地把自己变成了个隐形人。

春花的二嫂身材纤细,一道弯眉也修得细细的,细长的眼睛很清亮,小小的嘴就似一颗红樱桃,低头敛目,一声不响地站在于夫人身边,就像画上的美人。

现在让于夫人一下子给点了出来。

“是儿媳治家不严。”二奶奶马上上前行礼认错。

琼花倒是不介意地挥了挥手,“这种事哪能都瞒住,不是弟妹的错。要是外头有人问,只说不小心摔了一下,只要妹妹没事,就不要紧的。”

“谢谢大姐姐体谅。”二奶奶又向琼花致谢。

看来琼花姐姐虽然严厉,但是很讲道理,对家里人也关爱。

“妹妹,”琼花又转向了春花,“我给妹妹请了个女先生,过几天送到府里,让妹妹好好跟着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