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虎仍然默默无语。对他来说,这几个字,仿佛带着神奇的魔力,也许能令他从此飞黄腾达,极尽荣耀,也许又会让他身败名裂,满门无幸。
赵虎是个孤儿,五岁的时候家乡闹饥荒,一家子全蹲在野地里刨野菜充饥,屋漏偏逢连夜雨,他的父亲不巧染上了重病,拖了个把月就撒手人寰,留下母亲和他,日子过得更艰难了。一个家庭没了顶梁柱,迟早都会崩塌的。果然,父亲去世后两个月,母亲实在挨不过去,还没等天气开春,就活活饿死了。
五岁的赵虎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小小年纪就这样跟着逃荒的饥民,一路走到了京城。为了活下去,他什么苦都受过,甚至吃过死人肉。
当时的潘尚书才刚刚执掌吏部,有一回走在街上,在众多面黄肌瘦的饥民中,他第一眼便发现了这个小孩,尽管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但他的眼中仍闪烁着强烈的求生意志,潘尚书毫不犹豫的吩咐下人将他抱走,养在京城附近的农家,并给他取了一个生气勃勃的名字,赵虎。等到他稍大一点,潘尚书又暗中派人教他识字,教他武艺,并不着痕迹的让他中了武举,投了军中,终于,在赵虎三十二岁这一年,他如愿以偿当上了神武军的大将军,执掌一方兵权。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赵虎等于是潘尚书收养的干儿子,潘尚书对他有活命养育之恩。然而这么多年过来,除了潘尚书身边贴身的亲信,没有一个人知道,赵虎与潘尚书之间居然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
帐内的空气似乎凝固了一般,良久,赵虎轻吁了一口气,将纸折好,伸到灯火前,点燃了,二人默然盯着这张纸渐渐烧成了灰烬。
强忍住心中莫名的恐惧,赵虎低声道:“老大人还有什么话吗?”
郑岩松小心的看了看主子的神色,这才开口道:“老大人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尽管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赵虎脸上的肌肉仍然不受控制的抽动了一下。
老大人这是打算谋朝篡位啊!
他到底有几成胜算?若是孤注一掷,我是否应该盲目的跟着老大人一条道走到黑?
关乎生死的事情,没有一个人能毫不犹豫的慷慨赴死,尽管老大人对他有着天高海深般的恩情。
不知怎的,赵虎的思绪飘到了那个寒冷的冬天,那个五岁的小孩,饥肠辘辘的从死人堆里爬出来,顾不上去害怕满地饿死的尸体,如人间地狱般人吃人的景象,睁着麻木而空洞的双眼,茫然的跟着逃荒的饥民,高一脚低一脚的走进了京城,沿途不断有人倒下,然后一群人围上去,一刀一刀的割下死者身上的肉,血淋淋的送进嘴里…
然后他依稀又看到了当时正值中年的潘尚书,含着淡淡的笑容,捋着胡须威严的吩咐下人:“快去!这个孩子快饿死了,快把他抱过来。”
※※※
“赵虎,长大了想做什么?”潘尚书的脸慈祥可亲,一如逝去的父亲。
“我要当一个威风的大将军!”六岁的赵虎挺着瘦弱的小胸膛,像个小大人似的,许下了这辈子的第一个愿望。
“哈哈哈,好!老夫便让你当大将军!”潘尚书笑得很开怀,眼中的疼爱之色溢于言表。
※※※
赵虎揉了揉脸,抬头发现,帐内一盏孤零零的油灯更昏暗了。
看了看正等着他说话的郑岩松,赵虎苦笑了一声:“赵某这条命是老大人给的,多活了近三十年,从一个快饿死的孤儿,到今日掌兵数万的大将军,够本了。”
郑岩松沉默了一会儿,迟疑着开口道:“将军,…天下没几个人知道您与老大人的关系,其实您若不予理会,就算老大人倒了,也不会连累到将军的前程…”
“住口!”赵虎怒目暴睁,“我赵虎不敢自称是个忠臣,但好歹是一条堂堂正正的汉子!老大人从死人堆里把我救出来,养育成人,便是一条狗,也该知道报恩吧?如今老大人正是需要我之时,我怎可做出那无情无义之事?”
郑岩松被赵虎的怒气吓得后退了一步,诚惶诚恐的跪下道:“末将该死!末将失言!”
疲惫的叹息了一声,赵虎有气无力的道:“…你去传个话,告诉老大人,赵虎愿为老大人效死命,神武军随时准备入城——清君侧!”
最后三个字,赵虎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从牙缝中迸了出来。
郑岩松闻言眼皮一跳,身子感觉到一阵冰冷的寒意,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
“害怕吗?”赵虎忽然笑了,笑容在昏暗的灯光照射下,显得不可捉摸。
郑岩松摇了摇头,表情坚定的道:“将军待我恩重如山,末将誓死跟随!”
赵虎叹了口气,挥了挥手,郑岩松不敢多言,行礼后退出了大帐。
赵虎无声的笑了笑,清君侧,古往今来,多少乱臣贼子谋朝篡位时用过的借口,有的功成了,黄袍加身,有的失败了,九族被诛。——老大人会是哪一种下场?我呢?
呆呆的坐在大帐内,夜风掀开了帐前的帘子,一团乌云正悄悄的遮住了明月,夜色茫茫,万物无声,赵虎的心也如同被笼罩在乌云之中,沉甸甸的,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
禁宫御书房内。
皇上的声音一如往常般平稳:“…你的情报是否属实?”
方铮难得正经的点头道:“皇上,千真万确呀,这个情报是影子的一个老弟兄用命换来的…”
“这位弟兄在偷听潘尚书与幕僚的机密谈话时被发现,潘府关着大门在府里搜索了三天三夜,亏得他在潘府的花园里用土把自己盖住,不吃不喝的埋了三天,这才躲过了搜查。可惜在即将逃出府时,还是被潘府的护院一箭射中要害,他撑着最后一口气,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接应他的兄弟,这才断气…”方铮的语气有些伤感。
皇上的脸色丝毫不变,仍然板得紧紧的,看不出任何情绪上的变化。
“皇上,您是不是早就知道潘尚书要谋反了?”方铮很好奇,有人跟皇上抢椅子坐,皇上怎么一点儿生气的意思都没有?
“朕几年以前就看出来了,他迟早会走上这一步的,只是没想到他居然会这么沉不住气。”皇上冷笑道。
方铮暗里翻了翻白眼,听听,人家这马后炮放得多漂亮,几年以前就知道了,那你这几年干嘛去了?由着他发展势力,等到他跟你势均力敌的时候你再动手收拾他?
“可是…为了这事儿,咱们有个弟兄赔上了一条命呀…皇上,您不感动吗?”方铮觉得皇上现在的表情很不合时宜,人家为了你连命都丢了,他怎么一点伤心惋惜的意思都没有?难道别人活该为你死吗?
“感动什么?”皇上淡淡的问道。
方铮不禁有些激动:“我影子里的弟兄为了给皇上探听情报,死了一个啊!”
身为影子的首领,方铮无法接受属下为国捐躯后,皇上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欠奉,这让方铮觉得属下死得有些不值,莫非人命在帝王眼中就这么贱吗?
“按律抚恤便是了,朕还要做什么?嚎啕大哭吗?”
见方铮一副敢怒不敢言的神色,皇上叹了口气。
“方铮啊,你如今也算身为上位了,怎么还将喜怒形于表面?难道高兴或者愤怒一定得在表情上体现出来才算数吗?影子里剩下的那几十个人,哪一个不是跟了朕好些年的?朕难道真不伤心吗?可朕是皇帝,是天下共主,若连这点城府都没有,如何去号令群臣,教化万民?”
方铮释然,但仍不满的咕哝了一句:“我跟你说分成的时候,你的情绪就很失控嘛…”
“你说什么?”皇上的声调略略高了些。
方铮赶紧陪笑道:“啊,微臣认为皇上简直是英明神武之极,尧舜禹汤算什么,跟您比起来,拍马都追不上,皇上之雄才大略,古往今来…”
“行了行了,你的马屁功夫依然没有长进,拙劣之极。”皇上不满的瞪了他一眼:“潘尚书果然准备谋反了,说说你的看法,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置此事?”
“呃…要不,皇上您先说?”方铮一时拿不准皇上到底是个什么想法,若说错了,难免又是一顿臭骂。
“朕想先听听你的意见。”
“哎呀,皇上您这不是拿我当外人吗?千万别客气,还是您先说吧…”
“朕让你说你就说吧。”
“要不咱们猜拳?谁输了谁先说…”
“方铮!你哪来那么多废话?”皇上的脸色不太好看了。
方铮缩了缩脖子,赶紧陪笑道:“皇上,您别发火呀,刚才您不是还教导微臣,喜怒要不形于色吗…”
皇上怒哼了一声。
理了理思路,方铮迟疑道:“微臣觉得,此时若莽莽撞撞将潘尚书抓起来,恐怕也解决不了此事,潘尚书在朝中经营多年,势力庞大,朝堂和军中皆有他的心腹,抓了他只怕会适得其反,加促了他手下的爪牙造反,所以咱们只能等他露出狰狞的面目,亮出血淋淋的獠牙,伸出邪恶而肮脏的魔爪…”
“闭嘴!说重点!少给朕卖弄你那点可怜的文采!”皇上实在听不下去了。
方铮还有一大堆形容潘尚书丑恶嘴脸的形容词儿没说呢,到了嘴边被皇上打断了,不觉有些悻悻然。
“…是是是,微臣觉得,咱们应该一边等机会一边抓紧时间布置,特别是潘尚书潜伏在军中的同党,更要趁其不备,一举擒获,否则一旦潘尚书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候,兵权在他手中,大事不妙啊!”
皇上对方铮的见解颇有几分满意,笑着点头道:“你这官儿倒是没白当,说的确有几分见地。潘尚书现在确实抓不得,抓了天下必将大乱。可是朕有一个问题要问你,——潘党在朝中的文臣朕不担心,你知道潘尚书隐藏在军中的将领有哪些人,各自担任着什么职位,麾下能调动多少兵马吗?”
方铮老老实实道:“微臣不知道。”
皇上皱眉道:“投鼠忌器啊!朕查了这么多年,一直查不出军中到底哪些人死忠于他,查出来的,都是一些小鱼小虾,无关大局,这些人隐藏得太深了。若不能将他在军中的羽翼彻底剪除,就算将潘尚书抓了杀了,朕也如鲠在喉,不得安生。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
方铮理解的点点头,确实不好办呐,抓潘尚书容易,可那老东西身后势力如此庞大,又不清楚军中到底哪些将军死忠于他,万一抓了那老东西,忠于他的将领造反怎么办?闹不好就天下大乱了,到时候凑热闹的,等着打秋风的,落井下石的,一股脑儿都来了,老百姓还怎么过日子?他这皇帝还怎么当?
在军中大肆搜捕排查也不靠谱,就算抓到人了,别人承不承认先不说,万一抓错了呢?
比如说,人家没招谁没惹谁的走在街上,忽然从街旁边忽然窜出一个人来,二话不说从背后捅了他一刀,结果一看正面,嗯?不对?又赶紧道歉:“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被捅的那个冤不冤呐?
目光盯着方铮,皇上眉眼之中隐含威势:“你认为朕该怎么办?”
方铮为难道:“这个微臣可真说不好了,皇上,军中之事甚为敏感,您得乾纲独断才是呀。”
皇上笑了笑,“无妨,朕已有了主张,就想听听你是怎么想的。”
转了转眼珠,方铮道:“微臣以为,在不知道何人忠于潘尚书的情况下,如今之计,不能打草惊蛇,只能秘密调遣皇上信得过的军中将领,以训练或移防的名义,率军逐渐向京城靠近,然后下令边军戒备,一旦发现某支军队不稳,有谋反的迹象,立马命边军南下,与城外驻扎的军队互成掎角之势,两面夹攻,如此叛乱或可快速镇压…”
皇上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方铮心里没底,不知自己说得是对是错,见皇上没表态,方铮试探道:“要不…咱们干脆把潘尚书抓起来得了,然后大刑逼供,叫他把同党的名单交出来,皇上再按图索骥抓人就是了,多简单呀,对吧?呵呵…”
皇上冷笑:“你未免也太想当然了。潘尚书年逾古稀,心志坚定,且混迹官场多年,你觉得他有可能会承认吗?换了你是他,若被抓了,你会怎么办?”
“英雄饶命?”
“…你就是一无赖!”皇上怒道。
顿了顿,皇上淡淡的道:“潘尚书那里,你再多派些人盯紧了,务必将此事查得更清楚一些,但你要记住,切不可打草惊蛇,朕想看看,君臣数十年,这位忠心耿耿的臣子,有何能耐坐上这万王之王的龙椅!”
说完皇上龙目中精光暴射,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气喷勃而出。
方铮吓得低垂着头,半晌不敢出声。
好犀利的王霸之气!可你对我喷没用,朝潘尚书喷一喷,没准这会儿他早就痛哭流涕,低头认罪了…
生平头一次,方铮隐隐感到了担心。
形势已经一目了然,一个皇帝,一个叛臣,俩老头憋着力气掰腕子,谁赢了谁就坐龙椅,可万一皇上输了怎么办?以自己和潘尚书之前的恩怨,那老东西如果登了位,恐怕第一件事就是砍了我全家的脑袋,来祭他的新国旗吧?
方铮觉得,目前自己能做的,就是将影子下属们全都派出去,玩命的打听情报,好给皇上有力的支持。除了这件事,剩下的,就是求神拜佛,希望潘尚书那老宅男在家里散步时,一不小心跌个跟头摔死了,多省事呀。
抬头看了看皇上,见他似笑非笑的盯着自己,方铮忽然感到寒毛直竖,皇上这眼神太瘆人了!这么盯着我,打啥坏主意呢?瞧他那胸有成竹的模样,似乎早就有了对付的办法。
“皇上,咱们先说好啊,微臣胆儿小,一般只做幕后工作,冲锋陷阵的事儿您可别找我,再说微臣家里三代单传,千顷地里一棵苗…”方铮觉得丑话说在前面实在是中华民族自古传下来的一种美德。
“谁说要你冲锋陷阵了?就你这胆子,上了战场也只剩掉头就跑的份儿。”
方铮终于放了心,仔细一琢磨,皇上这话啥意思?
“皇上,那倒不至于吧?赶鸭子上架,微臣还是勉强可以上阵杀敌的,就怕宓儿会当寡妇,您看着也不落忍不是…”方铮干笑道。
“钦天监算过你与宓儿的生辰,下月十五乃黄道吉日,你与宓儿那天成亲吧。”皇上忽然没头没脑的说道,眼中闪过几分复杂之色。
第一百六十七章 满园春色
方铮退出御书房前,看了看皇上的脸色,欲言又止。
他想问问,不知在这次谋反事件中,太子有没有参与进来,毕竟潘尚书是太子的老师,按惯例,师徒俩都是同穿一条裤子的。潘尚书在玩火,太子难道就清清白白吗?
想了想,他还是没问出口。除了不愿过多的牵扯进皇室的纷争外,他还觉得,皇上已经被臣子的背叛弄得有些心力交瘁了,方铮不想再让他认为自己是个失败的父亲。
走出宫门,方铮伸了个懒腰,秋高气爽,天气很好。但他却感觉心里仿佛压了一块大石般,谋反,兵变,篡位,这些只有在前世的小说和电视里才能看到的狗血剧情,竟然让自己真实的碰到了,而且还身陷其中,实在是造化弄人。
由此看来,封建独裁专制还是弊端多啊,人人都垂涎着那个一呼百应,号令天下的宝座。如果像西方国家那样的君主立宪制,甭管谁当皇帝,反正手中没权力,只能吃喝玩乐,顺便做做慈善,向欢呼的人群挥挥手,这样的皇帝就算送给潘尚书做,估计他也不肯做吧?不但不肯做,可能还会誓死反抗,举着板砖对着自己脑袋,“谁要让我当皇帝,我就让你看看里面是什么馅儿的!”
说到底,还是权力害人呐。
京城最近可能有动乱,方铮琢磨着,是否要将爹娘送出京城避一避?这不能怪他自私,国是大家的,家是自己的,保护家人的安全是他的责任。
后来一想还是算了,京城之外不知哪支军队保不准哪天就反了,届时京城之外可能会更乱,任你是华朝首富,在面对刀兵之灾时,跟普通的平民百姓没什么区别。再说皇上下旨下个月就要成亲了,方府正是大张旗鼓准备的时候,爹娘怎么可能会离开?
接下来的半个月,方铮陷入了繁忙,除了分析各地不断送上来的情报外,还兼顾着影子营地的新人训练。
杀手哥哥很胜任他的教官工作,所有的训练课程中,他教的课是最苦的,而且是唯一一门有减员情况发生的课程。有几名自认艺高胆大的学员,在杀手哥哥教了一点飞刀绝活的皮毛之后,竟然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承了杀手哥哥的衣钵真传,想挑战一下高难度动作,于是他们便蒙着眼睛射飞刀。
结果很显然,误伤了几名看热闹的学员的大腿后,这几名艺高胆大的学员被杀手哥哥痛揍了一顿,并且关了禁闭。
影子的老成员派出去执行任务,不断有情报传来,京城外的几支军队毫无动静,仍像往常一般训练,吃饭,睡觉,没有一点大战即临的紧张气氛。方铮不禁奇怪,潘尚书那老东西到底准备什么时候起事?他这把年纪也活不了几天了,再不抓紧时间,等进了棺材,他造谁的反去?
一晃半月过去,很快到了初九,太子举办的赏花会在众多官员名士的期待下,开始了。
赏花会之所以如此被众人看重,除了举办者是未来的国之储君外,还因为这是文人雅士聚会的场所,但凡文人聚会,总免不了吟诗作对,风雅一番。如果自己的诗句作得好,便很有可能获得太子的器重,太子会以举才的名义,向皇上推荐,绕过科举的残酷竞争,轻轻松松当官。所以不少在民间颇有才名,然而科举却总是落第的才子们,对赏花会可谓趋之若鹜,欲求一入而不可得。
赏花会选在京城被郊的怡红园举行。怡红园是前朝某位官员的别院,后来被太子重金买下。园中种植着来自全国各地的珍稀花卉,从普通的兰荷菊梅,到珍贵的蝴蝶兰,文心兰,雁来红等等,秋高气节,园内桂馥兰香,姹紫嫣红,风景煞是迷人。
园门外有太子府的侍卫们层层把守着,没有请柬的一律不准入内。
一大早受邀的人们便三五结伴而来,一辆辆豪华尊贵的马车,踏着满地花香,徐徐进入园中。众人笑语盈盈,往来持礼,风度翩翩。更有那大户官宦人家的小姐闺秀们,趁着这次难得的外出机会,三三两两凑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低声细语,娇笑连连。
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心旷神怡,如入画境。
园门外不远处,却有着一副不和谐的景象。
一个贼头贼脑,满脸坏笑的华服年轻人,正在赴会的人群中来回穿梭着。
“哎呀!这不是张掌柜的吗?您真来啦?唉,其实这赏花会挺没意思的,要不您回去得了,把请柬转让给我行不?”
“为什么呀?这不是你五千两银子卖给我的吗?”张掌柜的不乐意了。
“里面尽是一些纨绔子弟风花雪月的,咱们都是商人出身,凑那堆人里面你觉得有意思吗?”
“我管它有没有意思,我是来谈买卖的,没准哪位有钱的公子哥儿觉得我城南的店铺有前途,肯出银子合伙做买卖呢。”
“得,您赶紧进去吧…”
“哎呀!这不是周老板吗?怎么您也亲自来啦?小弟劝您一句话,赶紧回去得了,这赏花会没意思,小弟今晚请您上倚翠楼喝花酒去,——您把请柬送我成不?”
“凭什么呀?这不是你卖给我的吗?花了我五千两呢。”
“小弟再把它买回来行不?”
“行,你出一万两,我把它再卖给你。”
年轻人吓了一跳:“你怎么不去抢啊?才几天就翻了一倍,想钱想疯了吧?”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你要不要?不要我可进去了啊。”说完周老板甩甩袖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奸商!无耻!”年轻人在背后狠狠的骂了一声。
毫无疑问,这个年轻人正是方铮方大少爷。
至于他为什么在园门外上窜下跳满世界买请柬,原因很简单,那天跟小公主一起卖请柬留下的后遗症,——卖得兴起,他把属于自己的那张请柬也卖出去了。他本身只是个五品闲官,还没狂妄到敢放太子殿下鸽子的地步,所以便产生了现在这种望其门而不得其入的窘境。
正在感叹为什么这世上的奸商比好人多时,一道熟悉的身影映入他的眼帘。
萧怀远!
这小子怎么也来了?后来一想又释然,这小子本身在太子府打工,出现在这里是很合理,很符合逻辑的。
“哎!萧兄!好久不见,你好吗?”不顾经过身旁的文人雅士的侧目,方铮高兴的挥着手大喊着。
萧怀远站在门口迎客,听见喊声不由一楞。声音太熟悉了,熟悉得他想忘都忘不了。
但他仍然装作没听到,连头都没回。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方铮跟熟人攀交情的决心。
方铮仍不管不顾的大喊着:“萧兄!萧怀远!是我呀,你最亲密的好朋友,肝胆相照的好兄弟,方铮啊!你怎么不理我呀?”
萧怀远听得牙帮子发酸,横了横心,正打算若无其事的走进园内,躲开这位瘟神的骚扰。园门口站着的侍卫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劝道:“萧先生,您的那位朋友叫了很久了,要不您上去跟他相认一下吧,这…来往的都是文人雅士,大呼小叫的也太不成体统了,小的怕太子殿下会怪罪呀…”
萧怀远仰着头,重重叹了口气,板着脸慢腾腾的走到方铮面前,冷冷道:“行了,别叫了。”
方铮见他终于肯出来相认,不满道:“年纪轻轻的,怎么就耳背了呢?我叫你那么多声你没听到吗?”
“…你到底想干嘛?”萧怀远实在拿他没办法了。
“废话,我要进去。”
“你不是有请柬吗?直接进去不得了,在外面大呼小叫的干嘛?”
“呵呵,本来是有请柬的,可我这人太大方,东送一张,西送一张,没了。”
“说得好听,是卖了吧?”萧怀远不满的哼了哼,想到方铮抢他请柬,他心里的就来气,本来他想自己卖几张来着,结果一股脑全被方铮抢了。
“嘿嘿,都一样啦,正好看见你了,好兄弟!有今生,没来世,快,带我进去。”
“不带!自己想办法去。”萧怀远扭头就走。
“你不带我进去,我就回家了啊,到时候太子殿下问起来,我就告诉他,压根没人来请过我,我都不知道有赏花会这回事儿…”
萧怀远停住脚步,仰天长叹道:“…我怎会认识你呀!”
就这样,方铮顺顺利利的被萧怀远带进了园门。
“别绷着脸嘛,多难看呐,你的形象代表太子府呢,来,笑一笑…”方铮一路上开导他。
路过园门口时,方铮听到守在门口的侍卫的对话。
“…真奇怪,今日来了许多生面孔。”
“什么生面孔?”
“好象有不少京城大商号的掌柜,奇怪,太子殿下怎么会邀请他们?这是文人们聚会的地方啊。”
“你认真检查过他们的请柬没有?”
“查过了,请柬是真的。”
“那不就得了,管他呢,只要请柬是真的,就没咱们的责任了。”
方铮听完暗暗一笑,一抬头,却见萧怀远狠狠瞪了他一眼。
将一张银票拍在萧怀远手中,方铮笑道:“好啦,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怪别扭的。这是给你的分红,这事儿咱们两清了啊,你去忙吧,不用招呼我了…”
方铮挥一挥衣袖,潇洒的走开了。
萧怀远展开一看,不禁气得火冒三丈:“一百两?这个混蛋!打发叫花子呢?”
怡红园的花卉是京城最出名的,由于终年有太子府的侍卫把守,寻常人家根本无缘见到这些争奇斗艳的各种名贵花卉,今日太子广邀宾客,倒是令那些小姐闺秀们惊喜了一把,于是乎园内处处皆是女子的身影,娇笑打闹,赞叹惊奇,莺莺燕燕,环肥燕瘦,给本就繁花似锦的园子更增添了几许沁人心脾的脂粉芳香。
方铮一踏进园子便看见一个异常臃肿肥胖的身影,如同一只营养过剩的花蝴蝶一般,在一堆小姐闺秀中奋力的穿梭着。
“啊,这位小姐,此花名叫百合,取百年好合之义,种在家中,兆头吉祥,小姐说不定很快便遇见像我这么风流倜傥的如意郎君呢…”
“呀!真的吗?奴家…奴家还未出阁呢…”小姐无限娇羞状。
“是吗?未出阁好呀,呵呵,在下不才,愿找个僻静之处,与小姐细细分说种这百合花的诀窍…”
方铮噗嗤一声笑了,这死胖子,泡妞的技巧如此低劣,好歹也是每日流连于青楼妓馆的风流人物,怎么就没点长进呢?
悄悄走到胖子身后,使劲一拍他的肩膀,方铮刻意压低了声音道:“小子,不要命了?敢勾引我家娘子?”
胖子一惊,头都没回,下意识双手抱着脑袋,颤声道:“…这位兄台,误会,误会了呀!”
嗬!动作还挺熟练,看来这死胖子没少勾搭有夫之妇呀,而且肯定吃过不少瘪。
被调戏的小姐其实长相很普通,而且脸上还点缀着一些雀斑和麻子,听得方铮如此一说,不由羞得满脸通红,狠狠一跺足,啐道:“呸!谁是你家娘子?不要脸!”说完捂着脸飞快的跑掉了。
胖子赶紧回头,见是方铮,不由一楞,随即大怒:“我说你小子是不是有毛病呀?这么久不见,也不说来看看我,一见面就吓跑了我好不容易看上的美人儿…”
说完胖子一脸不舍的望着那位飞身远去的小姐,还意犹未尽的咂摸咂摸嘴。
方铮撇嘴道:“得了吧,你那什么眼光呀,就那砢碜样儿,能叫美人儿吗?一脸的美人痣,满身的守宫砂,坑坑洼洼,坎坎坷坷,一盆水泼脸上都不带往下滴的,——我说胖子啊,你好歹也是个王爷呀,怎么就不挑食呢?”
胖子闻言一窒,接着一挺胸,嘴硬道:“我就喜欢麻子,就喜欢长得很有层次感的女子,怎么着?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