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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桃走后的第二年冬天,林向屿终于收到了关于她的消息。
是胡琳冲到他的办公室里,将厚厚一沓照片“啪”的一声摔在他的办公桌上。
“我找到她了!”她说,“你们都不愿意再见她,我恨你们。”
她看着林向屿的眼睛,一字一顿:“林向屿,我恨你们,恨你们每一个人。”
林向屿坐在办公椅上,没有去拿胡琳砸在他桌子上的照片,他安静地看着胡琳,等她摔杯子砸凳子发泄完,才淡淡开口:“我请你吃晚饭吧,想吃什么?”
胡琳是真的怒极,冷笑两声:“不用了,收起你的假惺惺吧,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了人!我真的对你太失望了!”
然后她“砰”的一声,把门摔得惊天动地。
而她身后的林向屿,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转回椅子,对着电脑屏幕继续回复标着“紧急”的邮件。他的手放在键盘上,眼帘垂下,却久久没有敲下一个字母。
隔了好久,林向屿才从那一动不动的僵硬中回过神来,颤抖着伸手去拿起那沓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卡其色的背带裙,曾经齐腰的长发被一刀剪下,短发及耳,看起来真是青春无敌。
一张一张照片翻过去,最后一张,是个下雨天。她穿着一件白色风衣,走在市区的街道上,她身旁站了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撑一把黑色的雨伞,雨水顺着伞面凝成大大一滴,正欲落下。没有拍到男人的侧面,胡桃低下头,用手指把头发拢到耳后。
照片的背后,拍照的人用黑色的钢笔写上地点:Melbourne,Australia。
林向屿用手轻轻摩挲着照片,似乎生怕惊动了里面的人。他闭上眼睛,有风吹过,桌面上剩下的照片一阵哗啦作响,翩翩飞舞,落了满地。
“我已不再爱你,已不再留恋此处。勿念,再见。”
命运最残酷的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把你错过的,一件一件摆在你面前,让你明明白白看个清楚。
而直到那个时候,你才知道,你已经永远地失去了。
这天夜里,林向屿在办公室枯坐了许久,夜晚整座城市灯火通明,他已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等回过神的时候,他的手指停在开灯的按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他在黑暗里静静待了一会儿,然后走到书房,找出一张电影光碟,《一天》。
偌大的书房,屏幕发出淡淡的光,林向屿想起曾经有个夜晚,胡桃打着哈欠,满不在乎地念着电影台词给他听:“我遇见那么多人,可为什么偏偏是你,看起来最应该是过客的你,却在我心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原来她不是不在乎,她只是努力地在掩饰她哭了。
他这一生,伤得最深的,却恰恰是最爱他的人。
那个人啊,总是一脸笑意地出现在他面前,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他需要她的时候,他总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她。
那个人啊,用了一整个青春来爱他,然后又用余生去忘记他。
胡桃啊。
窗外不知何时开始飞起了雪,时光轻盈地落在雪花上,踮起脚尖,只剩往事历历在目。深蓝色的夜幕渲染开来,不知从何而来,又将驶向何方的车灯如流水般缓慢向前。然而万家灯火,哪一盏才是彼此的归路?
一个月后,C城的冬天还未结束,天气预报说还会有最后一股寒流席卷中国大陆,林向屿踏上了去墨尔本的航班。
飞机起飞的时候,林向屿忽然想到那年他和胡桃一起从印尼回到中国,那是他们唯一一次一起坐飞机。
那时候,他满心荒芜,悲恸得近乎抑郁,却又不得不装作若无其事,然后听到她说:“看,彩虹。”
想到这里,林向屿朝机窗外望去,乌云密布,沉沉一片,分不清是雾还是霾。
出发前,他去找胡琳打听胡桃的近况,胡琳依然愤怒不已:“不是你自己说要放弃的吗?你现在又来找我做什么?!”
林向屿沉默。他和胡琳僵持不下,最后还是胡琳败下阵来:“向屿哥,你答应我,把我姐带回来。”
他摇头:“这个我没有办法承诺。”
“那你去干什么?”
林向屿抬头看了看天空,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说:“梦里见到的人,醒来后就应该去见她。”
他还想再见一次,他生命里的彩虹。
十二个小时的飞行时间,飞机在墨尔本落地。南半球的夏天,阳光强烈灼眼。林向屿按照胡琳写给自己的地址,找到胡桃住的公寓,他紧张地站在公寓门口,手心汗涔涔的,按了门铃,没有人应答。
林向屿猜到她大概是出门去了,于是走下楼,在公寓便利店旁的长椅上等她。林向屿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坐下来读,这样容易让他的心平静下来,时间也会过得快一些。
他保持着每天都要学习和阅读的习惯,即使毕业好几年,也从来没有间断过。
天色不知不觉暗下来,林向屿合上书,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正好一束车灯照过来,车停在公寓的门口,有人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走下来。
胡桃穿着深蓝色高腰牛仔短裤,将上身的白色衬衫束进去,短发扎成一个小小的髻,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她手里提着超市的购物袋,沉甸甸的,站在窗边冲车内的人挥手再见。
林向屿坐在长椅上,他静静地看着她。
那一刻,林向屿有一种非常、非常奇妙的感觉。
她好像生来就在他的生命里,永远在那里。
可是她又确确实实离开了他。他们之间,隔着往事的洪流,隔着岁月的仓皇,隔着天涯和海角,隔着白昼与黑夜。
胡桃没走两步,忽然身后的车亮了双闪,有男人从车上下来,大声叫她:“胡桃!”
胡桃和林向屿一齐向他望去。
周珩笑着说:“生日快乐。”
胡桃也笑起来:“谢谢你。”
他站在马路边,欲言又止,只好伸出手,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胡桃走上去,也伸出手,然后按住男人的左手,把它放下去,又抓住他的右手,放下去。
胡桃继续笑:“我过生日还是你过生日?”
“你过生日。”
胡桃点点头:“知道就好。”
然后她转回身,背对着男人,挥了挥手:“路上小心,早点回去,你明天——”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胡桃一只手还保持着挥手的姿势,另一只手脱力,购物袋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
便利店的白炽灯灯光透过落地窗落在林向屿身上,她看见了他。
胡桃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在这一瞬间凝固,是梦吗?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向屿放下手中的书,站起身后,挡住了他身后大片的光。
他走到胡桃面前,习惯性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头。
像这十六年来的每一次一样。
上百次,上千次。
他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恍如一梦,他说:“生日快乐,胡桃。”
胡桃憋了好久,才把涌到眼眶的眼泪憋回去。她努力眨了眨眼睛,挤出一个笑容:“谢谢。”
林向屿故作轻松地耸耸肩,指了指她的头发:“短发很好看。”
胡桃又想哭又想笑:“以前你就说过了。”
“嗯,”林向屿说,“南半球的天气真好,C城都下雪了。”
“是吗,”胡桃说,“真好。”
林向屿想问,下雪有什么好的,可是他没有。
他们像老朋友一样,云淡风轻地聊着天气,绝口不提分开的时光。
等胡桃想起来,回过头,才发现周珩已经走了。她手机震动了一下,拿出来看,是周珩的消息,他说:“我先走了,祝你好运。”
胡桃握着手机,想回复什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叹了口气,把手机放回包里。
2.
胡桃带着林向屿回到她住的公寓里。屋子面积很小,但是干净明亮,和胡琳的凌乱邋遢截然不同,胡桃就是那种,总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女孩子。
胡桃问他:“你怎么来了?”
“出差……”林向屿还是不习惯对她说谎,眼睛不停地向两边瞟。
胡桃笑了笑,没揭穿他,她自顾自地说:“我在这边做中文老师,不知道是不是这边阳光充足的原因,长高了两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