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猎人出去打猎,捕到了一头刚出壳的小鹰。于是他把这小鹰带回家中,和家里的鸡养在一起。”萧舜华的声音轻柔而清脆,忽然笑道:“真是失礼,我这样说,好像把郑先生当成我的学生一样了。”
她的学生就是那些胖乎乎的小孩子吧。郑司楚也笑了:“挺好啊,我想听。”
“这小鹰慢慢地长大了。因为它生活在鸡群里,就以为自己也是一只鸡,永远飞不出院子。开始时大家都一样,都是毛绒绒的,直到有一天,这小鹰发现自己和那些兄弟姊妹太不一样了。它有着钢一样的羽毛,铁一样的利爪和喙,当风雨来时,那些兄弟姊妹只会尖叫着乱窜,而它却听着风声,浑身的血液都仿佛会沸腾。”
尽管知道这个故事会怎么样,但郑司楚还是听得入迷了。不仅仅是故事,也许更多的是因为她的声音。他道:“后来呢?”
“后来?”她笑了,“后来的事,只有后来才能知道。你只要记住,未来永远都是属于你自己的。”
她挥了挥手,向那辆大车走去。郑司楚也挥了挥手,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车厢里,耳朵却仿佛还在回荡着她最后那句话。
的确,未来永远都属于我自己。
这个年轻女子的话仿佛点燃了他心底的一根引线,让他身体里的血液仿佛开始沸腾起来。
“毕将军到。”
随着赞礼的传报,大统制府门口的两个卫兵一个立正。尽管毕炜将军最近遭受了一场大败,连一只眼睛都丢了,但第五上将胡继棠也是从断了手腕后才开始领军征战,结果“断腕之猛将”的称号一直传到了倭岛,所以毕炜虽然右眼蒙着眼罩,反倒令这两个卫兵更为尊敬。
只是毕炜心里却没那么好受。
西原一战,共和远征军一败涂地,前后八千人,最后逃回来的只有四千许,竟有一半丧生在西原大草原上。胜负固然是兵家常事,但作为共和国的名将,在占据了绝对优势的情状下迎来这样一个败局,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虽然事情过去了已有一段日子,大统制对自己也已处分完毕,但这次大统制召见,毕炜心里仍是忐忑不安。
雾云城,本来就是帝国的首都,而大统制府也正是昔日帝君召见朝臣的勤政殿。虽然事隔多年,毕炜却还记得当初自己跟随帝国的文侯第一次上殿谒见帝君的情景。尽管那个帝君是个长年缠绵病榻的人,可是自己在听得帝君说话时还是出了一身冷汗。权势,威严,这些字眼从此就像深深刻在了他的脑海深处,直到今天。
“毕将军。”
过来招呼的是一个年轻人。这人名叫伍继周,是大统制的文书。他虽然年轻,现在却是大统制下达政令的中间人,几乎可以说是这个庞大的共和国里的第二号人物——当然他并没有实权,只是一个忠实的传声筒而已。毕炜站起来,拱了拱手道:“伍先生。”
“毕将军,大统制在荷香阁接见将军,请将军随我来。”
伍继周的脸上带着礼节性的笑意,只是这些笑容好像是黏在他脸上的一样,从这张脸上毕炜根本无从判断大统制此时的喜怒。他只是道:“是。”说得恭恭敬敬,虽然他的年纪多半比伍继周的父亲还大。
让毕炜带来的两个亲兵在勤政殿等候,伍继周领着毕炜向荷香阁走去。荷香阁在勤政殿的后院,是大统制读书的地方,布里得十分清雅幽静。到了荷香阁门口,伍继周弯下腰,沉声道:“大统制,毕将军到。”
这一切,岂不与当初的文侯一模一样?不,见到文侯时的压迫感也没有如此沉重。毕炜还没来得及再去比较什么,门里传出了一个平静的声音:“请毕将军进来吧。”
伍继周轻轻推开门。门推开时,发出了“呀”的一声,显然是门枢里长久没上油了。毕炜听到过一个传言,说大统制有个怪癖,喜欢听门开合时发出的声音,有一次某个新来的内务官员不明就里,给大统制的住处门枢里都加了油,还惹得大统制大为生气,命令把那些油立刻擦去,直到门在开合时仍能发出这种有些刺耳的声音为止。只是毕炜却知道,大统制并不是有喜欢听开门声的怪癖,而是不喜欢有人在自己没察觉的情况下走进来。
与当时的文侯一样,不过文侯也没有大统制这样挑剔。他想。
毕炜一走进去,伍继周便轻轻关上了门,门发出“呀”的一声,在关上时又发出恰如其分的“喀”一声。大统制的文书并不好当,伍继周年纪虽轻,听说精于史实,下笔也快,大统制大概正是看中了他这一点。
门里,一扇竹帘隔开了内外两室。透过竹帘,可以看到大统制正在内室里挥毫写着什么。大统制不喜欢与人面对面,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在公开场合露面的,甚至这种私下的场合也是如此。毕炜笔挺地站在竹帘外鞠了一躬,道:“大统制,毕炜前来。”
共和国以人为尚,以民为本,因此废除了跪拜礼,代之以鞠躬致敬。可是尽管已经推行了十多年,毕炜还是有点不习惯,他隐隐觉得以前的跪拜礼让他更自在一些。
“毕将军,请坐吧。”
大统制的声音很温和,可是毕炜不知道在这温和背后还隐藏着什么。表面上看来,大统制不喜欢抛头露面,但作为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还是会出现在民众面前。在民众看来,这张只能称得上平常的相貌,配以这种温和的声音,让人油然而生亲近和景仰之心。可是,作为共和国最核心阶层的毕炜却能看到大统制的另一面:阴险,狠毒。
这两个贬义词汇用在大统制身上,完全不过分。而这个无法告诉别人的结论是在毕炜偶尔读到一份第五上将军胡继棠在东平城易帜期间上给大统制的密信时,发现了一点小小的墨迹而得出的。
共和国能够最终胜利,水火两军团在最紧要关头倒戈固然是第一大功,当时帝国前哨第一重镇东平城在共和军与帝国军的主力决战于坠星原时倒向共和军也起了极大的作用。当时镇守东平城的是帝国后起名将钟禺谷,后来在扫荡帝国残存力量时钟禺谷也表现得极为抢眼,大统制对他赞誉有加,那个时候毕炜还曾经担心这个后辈有可能在新生的共和国里地位超过自己。可是,当钟禺谷率领自己的嫡系前去扫平一支帝国西府军残兵时,却传来了他全军覆没的消息,钟禺谷亦战死当场。事后,钟禺谷的名字作为共和军先烈,进入了纪念堂。消灭了钟禺谷的那支西府军残部,曾经被编入帝国军的地军团,战力当然可圈可点,却只是一支残兵败将,兵力和战具都远远不及钟禺谷军。但就在那一战前,钟禺谷军中出了内奸,行兵计划尽为西府军主将获悉,以至于这一战毫无悬念,全军覆没。
钟禺谷被困死时,另一支数目可观的共和军就在十几里以外驻扎。如果当时这支部队能够及时增援,钟禺谷根本不会败。可是很奇怪,尽管相隔只有十几里,当战事开始时那支部队却一直按兵不动,当时的解释是没有接到钟禺谷的求援信使。直到第二天,这支部队才赶到战场,当时钟禺谷已经全军覆没,而那支西府军尽管获胜,亦是惨胜,被这支共和军堵了个正着,结果同样被彻底消灭。
当共和国已经取得天下,以摧枯拉朽之势扫荡残余敌人时,出了这么个败仗实在不太光彩,所以共和国战史里说起钟禺谷时,只是加了些“为国捐躯”之类的褒奖之辞,并没有对此事的前因后果详细描述。
钟禺谷倒戈时,胡继棠在其中出力极大,后来便接掌钟禺谷的兵权,成为共和国开国八大名将中的最后一个。胡继棠是大统制的亲信,那封密信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内容,无非是汇报当时东平城中的情况,所以当东平城顺利易帜后,这种密信也就没什么价值了,已是准备毁掉。毕炜也是在一个极偶然的机会里看到这封密信的,偷偷保留下来,本来他也并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是听说上面有大统制的批文,希望能揣摩一下大统制的书法,这样在上书时就可以拉近与大统制的距离了。但读了几遍批文后,他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大统制十分勤政,对这种上书批得也多,像这封密信上,胡继棠说的东平城诸要点,大统制还加了个一、二、三、四的序号,但在一句话下,却隐隐有一点墨迹,似乎开始想写,后来却改了主意,没有落笔。
“其心欲降,然依职所见,其尚存观望。”
那点墨迹就在这句话的边上,很淡,一不注意还不会发现,或者发现了也只以为是偶尔溅上的。如果是年轻时的毕炜,当然会不以为意,根本不去多想。不过,在经历了受邓沧澜裹胁不得不倒戈的事后,毕炜已不敢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甚至是多疑了。
仔细地看,那点墨迹可以看得出笔锋的毛痕,所以并不是溅上的墨汁。从那一点点痕迹来看,细细的毛痕纹理相当顺畅,所以是一个字的第一笔。
仅此一点,自然看不出大统制到底想写什么字。但大统制写字有个习惯,一定要打完腹稿,所以下笔如游龙,从无滞涩。为什么他会在准备写下批文的当口突然又改了主意,只能是一个原因:大统制不希望被别人看到自己的想法。假如把这件事作为“因”,钟禺谷军败干西府军之事作为“果”,毕炜就可以肯定,钟禺谷的死一定另有文章。尽管钟禺谷死于帝国覆灭后的第二年,但很有可能在大统制落笔又收回的当口,就已种下了死因。一想到大统制在轻轻一提笔的瞬间,对已经答应投降的钟禺谷的杀机就已种下,可是付诸实施却是在第二年了,而且是在这个虽曾起过观望之心、却已死心塌地的降将为了共和国不遗余力消灭帝国残部的同时,毕炜就感到无比的寒冷。
自己比钟禺谷还不如。钟禺谷虽有观望之心,但他还是主动与共和军接触,而自己却是因为受到邓沧澜的裹胁才投降的
一想到这一点,毕炜的身体就会颤抖起来。不只一次,他在做梦时都会梦见自己睁开眼,面前站着一个蒙面的刺客,而这刺客却穿着大统制的礼服。大统制当然不可能来行刺自己,即使他真的有心要除掉自己,可是这个荒诞的梦毕炜却觉得如此真实,真实得让他胆战心惊。这么多年来,他从来不敢有违大统制的命令,甚至只做大统制说过可以做的事,可是他仍然害怕。
戎马半生,身经百战,即使是面对死,毕炜也相信自己挺得过去,可是这种背后隐隐悬着一把利刃的感觉却让他心力交瘁。大统制究竟知道了什么?他对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仅仅这两个问题就纠缠得毕炜几乎要发疯,所以当他听说儿子毕此道不愿从军,只想踏上仕途、做个小官时,他这个共和国第一流名将居然全力支持。其实在他看来,毕此道能够不卷入官场才最好。
从少年时就热衷名利,一心想要出人头地,老来却有这种想法,毕炜都有点不敢相信,但事实就是这样。他站得笔直,却垂下眼不敢看竹帘背后的那个人。有句话,叫“成大事者,必生异相”,但那人身材并不如何高大,外貌也毫不惊人,与在路上见到的那些平民百姓毫无两样,可是这个人不折不扣可称得上“成大事者”。也许,他的异相并不在外貌,而是在心里。
“毕将军,此番远征失利,请你将前后详细说一下吧。”
毕炜又感到了一阵寒意,那股曾经在纸上嗅到过的对钟禺谷的杀机,仿佛一瞬间都对准了自己。战事在刚结束时就由随军参谋撰写详细军情总结上报了,大统制也已肯定看过。隔了这些日子,大统制又专程让自己讲述一遍,恐怕并不是要知道战场上的细节,而是想知道自己隐瞒了什么吧。
这种汇报,大多避重就轻,尽量为自己开脱,但此时毕炜却再也不敢有所隐瞒,事无巨细都说了,连同大败前夕,郑司楚那封被自己驳回的上书都说了。
“毕将军,郑司楚的上书,你觉得有没有见识?”
毕炜怔了怔。在战况总结里,他故意把郑司楚自作主张,拉了两百人突袭楚都城这件事夸大了些,说此举使得兵无死斗之心,以致抵挡不住叛军进攻,却没想到大统制居然会问郑司楚有没有见识。
他到底是什么用意?毕炜心里极快地捉摸着,但一时间却摸不透。是该对郑司楚落井下石呢,还是说两句好话,这个念头只是一转,他马上就道:“颇有见识,但还是书生之见。”
“此话怎讲?”
“战场上瞬息万变,此人的看法却有点拘泥兵法。”他咽了口唾沫,又道,“但这只是因为他经验缺乏而已。假以时日,这人才堪大用。”
大统制没再说话,只是在挥毫写着。毕炜也不敢抬头,听着那种笔锋擦过纸面的声音。大统制突然问起郑司楚,到底是什么用意?在开革出伍前,郑司楚只是个行军参谋,论军衔也是个校尉,也许是郑国务卿私底下向大统制求情了,此时毕炜又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往郑司楚身上推卸了太多责任了。虽说郑昭不能与大统制相提并论,但郑昭毕竟也是这个政权里的第二号人物,如果郑昭恼恨自己害了他儿子,对自己怀恨在心,岂不是无妄之灾,不过郑昭大概不知道,郑司楚其实似乎
“才堪大用吗?”
大统制的话打断了毕炜的思绪。声音依然温和,但毕炜陡然间觉得身体又有些寒意。但这寒意也使得他脑海中一亮,直到此时他才恍然大悟,这一次大统制叫自己来,真正的用意并不是对质自己哪些是避重就轻地瞒过去了,而是为了郑司楚吧
这想法让毕炜也有些吃惊。郑司楚只是个年轻人,又已开革出伍,无论如何大统制都不该对他如此关心。那么,大统制实际上,关注的是郑昭了。难道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郑昭为了儿子向大统制求情,而是大统制对郑昭动了杀机?
这个想法让毕炜的心都一瞬间变得冰冷,如果不是强忍着,几乎当时就要发抖。大统制对国务卿动了杀机,这可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了,共和军受到的震动,将不亚于天崩地裂。不过毕炜当然不敢去向大统制求证,脑海中只是飞快地打着转。
起因,当然是自己递交上去的那份军情总结。在总结里,自己将贵任推了一大部份给郑司楚,不过也说了些好话,说他熟读兵法,胆量也大,颇有谋略决断。也许正是这几句话触动了大统制吧。大统制至今没有子女,但年纪不老,这些年多半会生下儿女来的。而主管政务的郑昭有这样一个才堪大用的儿子,将来说不定有朝一日会威胁到大统制的地位,也许大统制担心的就是这一点。可是这样一来,大统制难道难道想复辟帝制?
毕炜几乎要惊呆了。大统制复辟帝制的话,那也有点太出尔反尔了。共和国胜利后,当时为了斩断复辟的可能性,把几乎所有帝国宗室全都斩杀了。这种血腥行为,虽说震慑了民众,却也使得那些帝国残军也铁了心与共和国对抗到底,五德营甚至一直抵抗到了十多年后的今天。当然这也符合大统制斩草除根的原意,可是大统制真的想让自己的儿子接任大统制,岂不是成了变相的帝君?那与当初宣扬的一切未免也离得太远了。
当然不可能。毕炜心里想着。大统制到底想做什么,不是我能看得出来的。他也自知自己有好用计而不擅用计的风评。虽说经过那么多年战火洗礼,自己已算得上足智多谋了,不过与那些心计极深的人比起来,仍然是“不擅用计”吧。
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道:“当然是要在战场上磨炼才行。不然,也仅仅是一本活的兵法罢了。”
大统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毫写着。眼角瞟到了竹帘后的身影,耳朵里则是沙沙的走笔之声,毕炜一声不吭,心里却默默地念叨道:郑昭,我也卖给你一个人情,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自己老了,能与人为善,就多行善事吧。他想着,猛然间却想起了自己让洪修光暗中保护丁亨利妻女之事。他是有意让自己忘了这事,但此时却不住地冒出来。
大统制,有识人心事之能。在这当口毕炜还想到了这种传闻。如果大统制真能识人心事的话,现在他岂不是就知道自己违背了斩尽杀绝的命令?他越想越怕,紧紧咬住牙关,要不然上下排牙齿真要捉对厮杀了。半晌,才听得大统制缓缓道:“毕将军,说下去吧,说说叛军首领之事。”
第八章 黑眚枪
“啪”的一声,两杆枪相互一击,两匹战马交错而过,其中一杆却如闪电般一缩一伸,重重刺中了齐亮背心。齐亮身子一晃,勒住马叫道:“行了行了,我认输了。”
虽然只是枪头包着白垩粉的练习枪,但齐亮周身上下斑斑点点,几乎要被涂遍了。接连中了十几枪,就算是棉布枪头还是有点受不了。另一边的骑士也带转马,揭开护面笑道:“阿亮,你的枪法也有长进啊。”
那是陆明夷,在他的左肩上也有一点白。齐亮晃晃悠悠地从马上跳下,苦着脸道:“也只能刺中你一下而已。”不过话语里也真有点得意。陆明夷年纪虽轻,却已是人才济济的冲锋弓队里公认的枪术好手,纵然不是顶尖,也是数一数二了,练习时能刺中他一枪的,同样已算得上好手。齐亮虽然和陆明夷交情深厚,可练习时陆明夷从不放水,所以也从未能够刺中他过。这回见自己也能刺中陆明夷左肩一次,齐亮自是大为得意。
陆明夷也坐马上跳下来,牵着马过来道:“阿亮,先去洗个澡吧。”
齐亮的脖子里都有白垩粉,被汗沾住了,大是难受,现在最想的确实是洗个澡。以前同是士卒,只能等大家训练完了一同洗,不过现在陆明夷已经升为百夫长,而冲锋弓队一共只有五百人,百夫长也只有五个,陆明夷虽居五百夫长之末,在冲锋弓队里算得上是队长洪修光以下的第六号人物了,提前去洗个澡已不成问题。不过齐亮看了看周围,摇了摇头,小声道:“明夷,还是等大家练完了一块儿去吧。”
陆明夷年纪最小,这一次因为在战场上救了毕炜将军,才得以升任百夫长。西原一战,冲锋弓队损失惨重,右队长商君广也阵亡,补充进来的人与他大多不熟。能补入冲锋弓队的,多半是老兵,见百夫长居然如此年轻,知道的说他凭本事赚来,不知道的只怕背地里会有闲话。而陆明夷的年纪也的确太小了,对这些人际之事尚不熟悉,先去洗澡当然只是件小事,别人也说不了什么,却有不与属下同甘共苦之嫌。齐亮虽然年纪比他大不了几岁,当兵却要多好几年,当初见长官吃苦在后、享乐在前,肚里也会暗骂,推己及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陆明夷略略一怔,却也明白了齐亮的意思,点点头,大声道:“诸位兄弟,大家加紧练吧,练完了就好歇息。”
他们已练过了一趟,把马拴好后坐在一边看士兵练习。冲锋弓队的训练自然主要是弓术,但既要冲锋,当然不能只凭弓箭,枪术也很看重。齐亮看着场上一队队交替厮杀,忽然轻声叹道:“明夷,叛军那个一只手残废的元帅枪术好厉害。”
西原一战,毕炜与叛军总帅薛庭轩比枪,他们全都看在眼里。毕炜的枪术相当了得,他们也知道,不知道的却是那薛庭轩的本事。薛庭轩年纪比他们大不了多少,而且一手已废,还能身怀如此神奇的枪法,他们虽然意外,却也没有吃惊,吃惊的是薛庭轩竟然能驭使鹰隼在阵上助攻。陆明夷也低声叹道:“天下奇才异能之士,确实极多,那个薛庭轩当真不是等闲之辈。”
齐亮笑了笑道:“姓薛的是厉害,不过明夷你能在他枪下救出毕将军,他也无奈你何,看来你比他更厉害。”
陆明夷摇了摇头道:“战场上,可不是枪术决定一切的,不然胡将军也不会成为第五上将了。”
第五上将胡继棠,与那薛庭轩一般,也是一手已废。不过胡继棠没能练成单手枪法,连骑马都难,只是这并无损于他的名将声威。毕竟,名将更重要的并不是匹夫之勇,而是运筹帷幄、指挥千军万马的能力。齐亮也明白这道理,只是陆明夷刚升任百夫长,就算他有不输于薛庭轩的兵法,现在也没显现出来。
他道:“俗话说枪为百兵之王,这话当真不假,军中十成里倒有九成使枪。”
陆明夷道:“其实这也不奇怪,枪做起来最为简易,实在不行了,一个木柄削尖了都能当枪使,军中当然用枪的最多了。要是只会用刀,万一临阵时刀坏了,就等如废人。”
齐亮怔了怔,笑道:“你一说也说破了这道理。也正因为使枪的人多,所以枪法最为多变吧。世上事都这样,一环扣一环,不说破时觉得大为神秘,说破了便一钱不值。”
他们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边上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陆将军,有没有兴趣玩两手?”
说话的是冲锋弓队第二百人队百夫长王离。西原一战,冲锋弓队损失惨重,原先的五个百夫长中战死了三个,现在补充上来的三个百夫长里,有两个本来亦是军官,就陆明夷一个大头兵,一步登天连跳了两级,直接升任百夫长。王离已经在冲锋弓队做了数年百夫长了,这次战后仍是原位不动,他性情偏狭,对陆明夷这种越级提升大为不忿,这话说得也有点阴阳怪气。陆明夷却不怠慢,站起来行了一礼道:“王将军,我刚把马匹牵回去呢。”
现在陆明夷和王离是平级,顶多是队列序号有点不同罢了,陆明夷不愿上马比试,王离也不好坚持。他笑了笑,走到陆明夷边上坐下,道:“陆将军,听说毕将军本来有心要调你进亲兵队,结果你仍愿留在队里?”
毕炜是一军主帅,做他的亲兵大有好处,上阵时跟随主帅,比旁人自是安全得多,而升迁起来也是因为跟着主帅,要快很多。陆明夷淡淡一笑道:“我是自知不是这块料罢了。”
王离撇了擞嘴。在王离看来,陆明夷这种表示无非是讨好毕将军罢了,以示愿留在第一线,实在虚伪之至。他道:“冲锋弓队,战必冲锋。陆将军,您的枪法的确了得,是不是担心把我打落马下,让我下不来台啊?”
这话已是在挑衅了。陆明夷的嘴角也微微一抽,却马上笑道:“岂敢岂敢,我是怕我被王将军您一枪捅下来。”
王离看着陆明夷。这个年轻的同僚竟是出乎意料的沉稳,也不受激,让他多少有点意外。他打了个哈哈道:“陆将军真是说笑话了。”
场中,有两个士兵正在缠斗。这个照面两匹马已在缠在一处,马头碰马尾地绕成了一圈。实战中把这种情形叫作推磨,最为凶险,因为两人相隔极近,一时也分拆不开,肯定以一人被刺落马或两人同时落马为结局。不过在练习中因为用的是白垩枪,这两个士兵力量也不大,扎上去不痛,所以两柄枪你来我往,倒是打得热闹。王离长了长身,淡淡道:“陆将军,您的部下可当真了得啊。”
陆明夷自然听得出王离话中的讥讽之意,但这两个士兵的枪法实在乏善可陈,甚至可以说是可笑,他也没办法反驳。正在想着该如何回答,王离忽然一招手,他的坐骑飞跑过来,刚到他身边,王离的手一搭马鞍,人轻飘飘跃起,跳上了马背。马鞍边本就挂着一杆白木枪,他握枪在手,猛一催马,这马如利箭般冲出,眨眼便到了那两个士兵近前。
当王离冲出时,齐亮吃了一惊,刚“啊”了一声,王离的白垩枪已然探出。枪在手中滚动,说时迟,那时快,“啪”一声,他的白垩枪枪头正压在那两个士兵正交在一处的枪头上。这一招出手,陆明夷也不由吃了一惊,轻叫道:“败枪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