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冲动、偏激、充满了反叛性。
杜永的家世就和胡大麟完全不同了。
不管根据哪一份资料的记载,杜永都应该是个非常正常的人。家世和教育都非常良好。
十三号。
姓名:杜永。
性别:男。
年龄:三十。
籍贯:江苏,徐州。
父:杜安。
母:陈素贞。早殁。
妻:朱贵芬。
有子、女各一人。
杜永的父亲,杜安是江北最成功的镖师和生意人。白手起家,二十七岁时就已积资千万。
杜永的母亲早逝。他的父亲从未续弦,而且从未放松过对儿子的教养。在杜永七岁的时候,就已请了三位饱学通儒、两位有名的武师和一位武当名宿教导他,希望他成为一个文武全才的年轻人。
杜永并没有让他的父亲失望。早年就已文采斐然,剑法也得到了武当的精粹。被江湖中公认为武当后起一辈中的佼佼者。
杜永的妻子也是世家女,温柔贤慧美丽。十五岁的时候就嫁给他,所有认得他的人都羡慕他的福气。
杜永的儿子聪明孝顺,诚实规矩。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让父母伤心讨厌的事。
像杜永这么样一个人,怎么会放弃所有的一切,加入吕三的组织?
这问题当然有人问过他。有一次他在大醉之后才回答:“因为我受不了。”
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家庭,这么样的环境,他还有什么受不了的。
如果你更深入了解他的一切,你就会明白他受不了的是什么了。
他的父亲太强,太能干,太有钱,也太有名。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把他一生都安排好了。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操心的事。
他从小就被训练成一个规规矩矩的孩子,也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让他父亲操心的事。
他这一生好像已经注定是个成功幸福的人。有幸福的家庭,有成功的事业,有地位,有名气。
可是这一切都不是靠他自己奋斗得来的,而是依靠他的父亲。
江湖中有很多人妒忌他,有很多人羡慕,可是真正尊敬他的人却不多。
所以他才想做几件令人注目的事,让大家改变对他的看法。
——如果你急着想去做这种事,你一定会做错的。
杜永也不例外。
也许他并不是真的想去做那些事,但他却还是去做出来了。
所以他只有加入吕三的组织。
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出身名门,很少犯错。可是一错就不可收拾!
三年前他才加入吕三的组织。经过这三年的磨练后,他犯错的时候更少了。
胡大麟和杜永,无疑是两种典型完全不同的人。为什么他们现在会加入同一组织,做一种同样性质的事?
这问题谁也没法子答复。
也许这就是命运。
命运通常会使人遭遇到一些奇奇怪怪,谁也无法预料到的事。
命运也常常会使人落入某种又可悲又可笑的境遇中,使人根本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
只不过真正有勇气的人,是永远不会向命运屈服的。
他们早已在困境中学会忍耐,在逆境中学会忍受。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会挺起胸膛,继续挣扎奋斗。
只要他们还没有死,他们就有抬头的时候。
林正雄无疑又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典型的人。
他是闽人。
在闽南,林姓是大族。林正雄也是个非常普通,非常普通的名字。每一个城,每一个乡,每一个镇,每一个村都有姓林叫正雄的人。
他生长在闽境沿海一带,倭寇出没最多的地方。据说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曾以一柄长刀刺杀倭寇的首级一百三十余个。
在倭语中,他的名字被称为“马沙”。提起“马沙”来,倭寇莫不心惊胆战,望风而逃。
后来倭寇渐被歼灭。他也远离了家乡,浪迹天涯,去闯天下。
在江湖中,他混得很不得意。
因为他既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也不是出身于名门正派的子弟。无论他走到哪里,无论他做什么,都会受到排挤。
所以几年之后“马沙”这个人就从江湖中消失了,林正雄这个人也消失了。
然后江湖中就出现了一个冷酷无情的职业杀手。虽然以杀人为业,并不以杀人为乐。
在吕三的记录中,是以加入组织的先后为顺序的。“三号”的历史无疑已非常悠久,记录却最短。
三号。
姓名:林正雄(诨号马沙)。
性别:男。
年龄:四十三。
籍贯:闽。
家世不详。
二十五岁之后,林正雄就开始用剑了。
当时他已非少年,已经没有学剑少年们的热情和冲动。
他当然也没有杜永那么好的师资和教养。剑法中的精义他很可能完全一窍不通。
可是他有经验。
他的经验也许比胡大麟和杜永两个加起来都多得多。他身上的刀疤,也比他们加起来多得多。
他以少年时与倭寇贴身肉搏的经验,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剑法,一种混合了东瀛武士刀法的剑法。
他的剑法虽然并不花俏,变化也不多,但却绝对有效。
三号、二十三号、十三号,无疑都是吕三属下中的高手。
三个人代表了三种绝对不同的人格和典型。三个人的武功和剑法也完全不同。
吕三下令派他们三个人去刺杀小方,这命令绝对下得很正确。
——吕三下的命令一向不会不正确的。
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不让他们三个同时出手?三个人同时出手的机会远比一个人大得多。
他的用意是什么?
没有人知道他的用意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计划。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问。
非但沙平不问,胡大麟、杜永、林正雄也不问。
沙平找到了他们三个人,用最简单的字句将吕三的命令下达。
“老板要你们去杀方伟!”沙平说:“要你们三个人单独分别去杀他。”
他们三个人的回答同样只有一个字。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