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马士革的市集上我了解到,和我想的一样,他们没有杀霍顿,而是活捉了他,押送至埃及阿布戈尔贝的科普特教修道院,一个阉割男人的地方。我赶了过来,祈祷自己没有太迟,可内心深处的预感告诉我已经迟了。的确。
我看着面前的栅栏,知道它们深深嵌进地底,以防止夜行的掠食动物掘土钻过去。里面就是埋阉人的地方,整整十天,只露出脖子以上。他们不想鬣狗半夜闯进来啃食暴露在外的脸。绝对不行。就算这些人死,也只能是死于终日曝晒,或者阉割留下的伤口。
我丢下卫兵,潜入围栏之内。夜色昏沉,只有月光为我指路,而目力所及的沙地上都沾染了血色。先后有多少人在此遭受煎熬,残缺着身体、除了头部全被掩埋?我想不出。不远处传来低低的呻吟,我眯起眼睛,看到空地正中有一块不规则形状,我立刻明白,那是二等兵詹姆斯·霍顿。
“霍顿,”我小声招呼,立刻赶到他戳出沙地的脑袋边,蹲了下来。眼前景象让我倒抽一口冷气。这里的夜晚凉爽,但白天酷刑一般炙热,他被阳光严重灼伤,脸上的肉仿佛都被烤糊了。脱皮的眼睑和嘴唇正流着血,整个脸部皮肤发红、翻卷剥落。我拿出准备好的皮水壶,拔掉塞子,凑上他的嘴唇。
“霍顿?”我又叫了一声。
他动弹了一下。眼睛忽闪着睁开,视线聚焦在我脸上,眸子浑浊不堪、充满了痛苦。但他认出了我,非常缓慢地,浅淡的笑容浮现在他皴裂僵硬的唇角。
笑容倏地消失,他开始剧烈颤抖,是想从沙堆里挣脱出来还是感到了一阵剧痛,我无法得知,只看到他张大了嘴,脑袋猛地左右晃动,我挨近捧住他的脸,不让他伤到自己。
“霍顿,”我仍压低嗓子,“霍顿,别这样。拜托了……”
“带我走,先生,”他声音喑哑,眼睛在月辉下闪着泪光,“带我走。”
“霍顿……”
“带我走,”他哀求,“带我走先生,求你了,马上,先生……”
他的脑袋又开始一轮痛苦的挣动。我再一次伸出双手稳住他,必须在他情绪失控前制止他。我还有多少时间,他们几时会派新的卫兵过来?我把水壶递到他唇边,让他多嘬上几口水,接着从背后抽出一把铁铲,从他头部开始,一下一下把饱浸鲜血的沙砾铲走,一边跟他说着话。渐渐地,他赤裸的肩膀和胸口露出地面。
“对不起霍顿,对不起。我就不该抛下你。”
“是我要你走的,先生,”他强撑着开口,“我推了你一把,记得吗……”
我越往下挖,泡足了血的沙子就越发乌黑。“天哪,他们对你做了什么?”
但我已经有数了,何况片刻之后证据也显现出来,我挖到了他的腰部,只见那里缠着的绷带上结了一层厚厚的、乌黑的血壳。
“先生,往下可要小心点,拜托你了,”他的声音几不可闻,人瑟缩着,吃痛地咬紧嘴唇,最后还是没挺住,失去了意识。这未免不是好事。我将他整个挖出来,带离了这个可恨的地方,向来时系在山脚树上的两匹马走去。
二
我把霍顿安置妥当,站起身,望向山上的修道院。我检查了一遍袖剑的机关,往腰间别了一把长剑,填好两把手枪塞进腰带,再装填了两杆火枪。随后,燃上烛头和火把,我揣着火枪返身上了山,沿路点起第二、第三支火把。我把马全赶跑,第一支火把丢进马厩,心满意足地看着干草轰一声蹿起火苗;第二支我扔进教堂前厅,等两边都烧得正旺,我一路小跑到寝室,途中再点了两根火把,砸破后窗把它们甩了进去。接着返回正门,之前我将火枪倚在门前的树上。然后等。
没等太久。不一会儿,第一名祭司就出现了,我射倒了他,随手扔开第一支火枪,再捡起一把射向第二个。人陆续涌了出来。我射空了手枪,冲进过道,长剑和袖剑左右开弓。死者在我身边倒下——十个,十一个,更多——建筑燃烧着,直到我浑身浴血,双手也沾满湿滑的鲜血,血水从我脸上一道道流下。我任凭伤者哀嚎,门内余下的祭司踌躇了——既不想被活活烧死,更吓得不敢出来战死。有些豁出去了,挥剑冲过来,下场自然只有被砍倒;另一些人我听见在哔剥燃烧。也许有的跑了,但我没心情赶尽杀绝。确认大部分都死了之后,我听着耳畔响彻的尖叫,嗅着烤焦的人肉气味,跨过一地尸体和半死不活的人,走远了。修道院在我身后焚烧。
1757年9月25日
我们在一间农舍内,隔桌相对而坐,面前摆着残羹和一支蜡烛。不远处霍顿还在昏睡,高烧不退,我不时起身摘下敷在他前额的布条,换上一块更凉的。我们只有让热度彻底发作出来,等那之后他身体好转,再继续上路。
“父亲是个刺客,”我再次坐下时,珍妮开口了。自她获救以来这是我们第一次触及这类话题。此前,搜寻霍顿、逃离埃及和每晚找落脚处占据了我们全部的精力。
“我知道,”我说。
“你知道?”
“是。我自己发现的。然后才醒悟你当年那些话的意思。记得吗?你叫我‘自大狂’……”
她撮着嘴唇,不自在地动了动。
“……还说我是男性继承人;说或早或晚,我会发现自己前程已定?”
“我记得……”
“嗯,到头来我却没有及早了解,而是到很晚才发现为自己定好的前程。”
“既然你知道,为什么伯奇还活着?”
“为什么他得死?”
“他是个圣殿骑士。”
“我也是。”
她身子向后一震,顿时怒容满面:“你——你是个圣殿骑士!可父亲信仰的一切……”
“是,”我平静道,“是的,我是圣殿骑士。但不,我没有违逆父亲信仰的一切。得知他从属哪一方之后,我慢慢意识到两大派别有诸多相似之处。我开始思索,以自己的血统和目前在骑士团的地位,设若刺客和圣殿能联合起来,我不就是最佳的斡旋人吗……”
我打住了。她有些醉意,我看在眼里;突然间她的面容带上脆弱与感伤,她嫌恶地皱起了鼻子。“那么他呢?我的前未婚夫、心上人,风度翩翩、魅力不凡的雷金纳德·伯奇?求你告诉我他是哪种人?”
“雷金纳德是我导师,骑士团的大团长。袭击过后头几年,是他抚养的我。”
她面部肌肉扭曲,挤出一个我所见过最酸涩的冷笑。“好啊,你可不是个幸运儿么?你被导师抚养,我呢,被土耳其奴贩子养。”
我感觉自己一眼就被她看穿,这些年我是怎么决定任务的轻重主次,都逃不过她的眼睛。我目光低垂,随即望向房间另一头躺着的霍顿。满屋子都是我的过错。
“对不起,”我说,仿佛同时对他们俩,“真的对不起。”
“没必要。我运气还算好。为把我卖到奥斯曼王庭,他们一直没碰过我,进了托普卡帕宫也有人照顾,”她转开视线,“所以还不是最糟糕。说到底,我也习惯了。”
“什么?”
“我猜你从小就崇拜父亲对吗,海瑟姆?现在多半还崇拜着。日月般光辉?‘我的父亲、我的王’?可我不:我恨他。他口口声声的自由——精神上的,智力上的——都完全不涉及我,他亲生的女儿。从不为我安排武器训练,记得吗?没有‘换个角度思考’的教育。珍妮只要‘做个好姑娘,嫁给雷金纳德·伯奇’。多么天作之合。我敢说苏丹对我都胜过和他在一起。还记得吗,过去我告诉你,我们的命运早已被写定?某些方面我错了,我想,你我都无法预知事情会变成今天这样。可换个角度呢?换个角度我再正确不过,海瑟姆,因为你生来就是要杀人的,你也一直在杀;而我生来就是服侍人的,于是一直在服侍。不过,我伺候人的日子已经到头了,可你呢?”
语毕,她将盛着红酒的高脚杯举到唇边,大口痛饮。我猜不出她想借此强压下什么不快的回忆。
“袭击我们家的正是你那些圣殿朋友,”饮干了高脚杯,她道,“我确定。”
“但你没看到谁带戒指。”
“没看到又怎样?能说明什么?他们肯定是取下了。”
“不,珍妮,他们不是圣殿骑士。后来我和他们又碰上了。这些人是被买凶的。是佣兵。”
是的,佣兵。我心说。给雷金纳德的亲信爱德华·布雷多克打下手的佣兵……
我凑近她。“有人告诉我,父亲身上带着一件东西——他们想要的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知道。那晚他们抢到了,放在马车里。”
“是?”
“一本笔记。”
我感到一阵冰冷与麻木袭来。“怎样的一本?”
“棕色,皮革包边,上面有刺客的标志。”
我点头。“如果你再看见,能认出它来吗?”
她耸耸肩。“大概吧,”她道。
我望向熟睡的霍顿,他身上汗津津的。“等他烧退了,我们就走。”
“去哪儿?”
“法国。”
1757年10月8日
一
今早天气虽冷,阳光却很明艳,眼前的景致用“日影斑驳”来形容再恰当不过,明亮的光线透过树冠倾泻而下,为林间地面上缀上金色的补丁。
我们三人骑马而行,我打头,身后是珍妮。她早就丢了那身女侍的衣服,换了一身罩袍,长袍从马的身侧垂挂下来。宽大的深色兜帽拉过她头顶,她的面容在底下若隐若现,仿佛从山洞里向外张望:霜染的发丝披散在肩头,衬得她神情益发严肃而深邃。
她后面跟着霍顿,和我一样穿一件整齐扣好的双排扣外套,戴着围巾、三角帽,唯独他坐在鞍上有些佝偻,不仅面色苍白委顿,而且……失魂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