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盛母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找到这个小姑娘。
但她了解儿子,儿子每天都很伤心也很忧虑,但他出门时都似乎被注入了活力,她跟丈夫都知道,儿子非常喜欢他的女朋友。
儿子还支支吾吾地,提了很幼稚的建议。
她知道这个女孩子家里住哪里。事实上,儿子压根就没掩饰,他早就在家里如数家珍般分享了他女友的一切。
孟听雨心情沉痛,却还是说道:“不好意思。”
盛母笑着摇头,“我们都托了亲朋好友联系了不少医生,我先生的病有点特殊,而我不想失去他,所以我们商量之后决定去国外,那边的医疗条件会好一点,我们也有亲戚朋友在那边。我不愿意他离开我,他也不舍得太早离开,所以我们都要努力,但这一去不知道要多久,我也倾向于手术后还是留在国外观察休养,他舍不得儿子,我也舍不得。”
“我跟我先生其实一直都希望阿韬能去国外留学,我们也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我们都不想有遗憾,如果我先生真的寿命不长,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希望我跟儿子能陪着他走过生命最后的日子,这样我们都不会有遗憾。”
孟听雨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喝一口茶,眉眼波澜不惊。
盛母叹了一口气,“阿韬他答应了,他其实也一直抱怨我跟他爸爸总是忙工作没陪他。但他很不舍很痛苦,也很犹豫,以我对他的了解,我猜他还没跟你说,听雨,我跟他爸爸特别感谢你,我总觉得,因为有你,他才没有崩溃,才一点一点地撑起来,他变得更加成熟。”
孟听雨许久都没说话。
过了片刻后,她抬起头来,对盛母笑了一笑,“谢谢您告诉我这些。”
她一直在等,靴子落地。
“祝叔叔早日恢复健康。”孟听雨说,“也祝您跟盛韬在那边一切都好。”
盛母一愣,随即明白过来,神情怅然,“是我跟我先生拖累了阿韬。”
“怎么会是拖累。”孟听雨笑,“盛韬是心甘情愿的,我相信在他心里没有什么人会比您跟叔叔更重要,如果我是他,我也会毫不犹豫的陪在我父母身边。”
就如同在她心中,没有任何人能比她父母更重要一般。
“还是很可惜。”盛母语气失落。JSĜ
孟听雨只是莞尔一笑。
很可惜吗?大概吧。
如果盛韬一直都在燕市,或许他们会有慢慢磨合的机会,或许在日积月累之下,他们会成为感情深厚的情侣。
可现在他即将离开,他们的感情基础太过薄弱,都没来得及去磨合去适应就要面临分开,他心里还有一道隔阂,未来,他既要适应学习生活,又要照顾父母,难道还要疑神疑鬼她在国内这边是否跟其他人有接触吗?
刚开始,还勉强能称之为情趣,时间长了,没有人能受得了。
最重要的是,她不会也不愿再等待任何人,她的脚步不会再为了谁停留。
她不会从一个等待里跳进另一个等待里。
人生短短几十年,等待本来就是最乏味的一件事。有时候等待也意味着给自己上了一层枷锁,有人甘之如饴,有人避如蛇蝎。
就这样吧。
几天后,在盛韬的坚持之下,孟听雨跟他来了郊外,他们约好了寒假要出来玩一趟的。
只是在做计划的时候谁都没想到,这一次,竟然可以称之为分手旅行。
孟听雨将为盛韬织的那条围巾帮他戴好,她神情认真,睫毛卷翘,盛韬低头看着她,越发不舍,他甚至卑鄙地在想:他也想像徐朝宗那样没有道德底线一回,想装作不知道也不理解她的意思。想继续保持情侣关系……就算就算,她偶尔跟别人出去约会也没有关系,他总有一天会回来,到时候他就当分开的几年不存在,他们依然在一起,像现在这样快乐。
可他知道,她不会这样的。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那边多久,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来一次,而他们不过才谈两个月罢了。
她那样好,喜欢她的人很多,且不提躲在暗处伺机待动的徐朝宗,光是那些喜欢她的学弟也都在虎视眈眈。他凭什么要她等他几年呢?这一刻,他发现自己甚至有点能理解徐朝宗的所思所想了,不在乎她有没有男朋友,不在乎她跟谁吃饭约会,只要有一天——她为他侧目,就好。
两人一整天都呆在酒店的套房里,只在日落到来时,手牵着手出门。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盛韬非常难过,低头看着围巾上的相机,更是酸涩无比。
第二天,孟听雨醒来的时候,盛韬没在房间里,天已经亮了,她有些不解,明明他们也约好了要去看日出的,但他竟然没叫醒她。
孟听雨不知道的是,盛韬起来时,来到床边看到她的睡颜,可谓是心如刀绞。
他卑劣了一回,没有吵醒她,自己一个人来了山顶看日出。
一段感情中,必定要留有一些遗憾的,太过圆满,也容易放下甚至遗忘。
跟她在一起的两个月如梦如幻。
他在心里想:如果,如果。
如果有一天我回来了。
如果你还记得我。
我会尽我所能地将这个还未做完的美梦续上。


第43章
盛韬变得很忙。
也是在这忙碌的过程中, 他才更加深刻地明白听雨想要分开这个决定是正确的。父亲患病,母亲既要往返医院还要去处理工作,他不再是无知懵懂的小孩, 是时候撑起家庭的责任来, 他才恍然明白, 过去近二十年里,他之所以过得那样惬意开心,都是父母创造出来的条件,一旦父母倒下, 他就得逼着自己成长起来。
现在都如此繁忙,更不要提出国以后的种种, 他要适应新环境新生活,还要陪着父母治病,根本就没有时间陪听雨。
隔着异国, 即便是最最简单最必需的情感需求, 他也无法提供, 因为他也想象不到, 当他身心俱疲时,怎么可能还会精力跟心神去抚慰她, 或许,在他们两个人之间,一直寻求安慰的人是他。那对她有多不公平, 每天见不到男朋友,隔着时差,还要安抚他疲倦的心灵。他没那么自私。
他们都还年轻。
她不应该, 也没有责任帮他承担起那些事情跟心情。JŞĢ
每个人都有自私阴暗的一面, 盛韬也不例外, 所以他在逼着自己适应分手,明明想见她想到快疯了,也只敢偷偷在她家附近徘徊。他怕自己见到她后会后悔,他更怕自己会犹豫,父母生养他多年,为了给他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多年来艰辛奔波,他但凡犹豫一秒钟,他都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孝的人。
所以连带着给她准备的礼物,他都是用快递的方式寄给她的。
这天,孟听雨接到快递电话。
还以为是徐朝宗又发疯寄来了东西。
年初八,各个工作岗位恢复正常运转,她就收到了徐朝宗寄来的一箱东西,有真空包装的糍粑跟黑糖红糖,还有干艾蒿。如果说之前还会为了这种事感到悲哀,那么现在,她的内心已然毫无波澜。她没有怒气冲冲地将这些东西扔掉,也没有给他打电话警告他或者提出要给钱,情绪是很宝贵的东西,她不想浪费在这些小事上,只是默默收下,交给了父母,说是外地同学寄来的特产。
随便他吧。
一出戏,台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话,那个人又能演得了多久呢?
更何况她也了解徐朝宗,这个人实在不算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当他意识到,他投入的时间跟精力得不到成正比的回报时,他会立马放弃。就像他们当时离婚一样,他察觉到谁也打动不了她,他就点了头,毕竟离婚这种事一旦上升到拉锯战,对他也没有半点好处。
当孟听雨看到发件人是盛韬时,一阵失神,她下意识地在附近找寻一圈,也没看到他的踪影。
只好搬着小快递箱上楼回了家。
拆开快递箱,里面竟然是他常用的那款相机以及一本相册。
她随手翻了翻相册,都是他抓拍她的照片。送她相册她能理解,可是这个相机不是他最喜欢的东西吗?她思忖了片刻,还是拿出手机拨通了盛韬的号码,那头过了一会儿才接了起来,语气疲倦却也在刻意打起精神来,显得有几分温柔,“听雨?”
“嗯。”孟听雨随手翻着相册,迟疑着说道,“我收到了你的快递。”
那头盛韬轻笑了一声,“那同城快递效率挺高的。是我送给你的礼物,那本相册本来准备开学后给你的。”
“谢谢。”孟听雨又道,“可是你的相机……”
“送给你,就接受吧。”盛韬声音清朗,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你知道,我很喜欢摄影,我总觉得,用眼睛无法将看到的美景全部记录下来,听雨,以后,你就用我这个相机拍照吧。”他顿了顿,声线更是低沉温柔,“去拍你见过的山川湖泊,拍你见过的日出夕阳。”
孟听雨一怔,想起了她跟盛韬才认识时,他们聊天说到的种种。
电话这头的盛韬好像也能察觉到她的触动。
他在心里说,对不起。ɈSԍ
他不是真的圣人,他卑劣到想将他的东西留在她身边。这样以后,她每用相机拍一次照,都会想起他,哪怕只有一秒钟也好。
将每一次的一秒钟堆积起来,以后可能会变成他续梦的能量。
到了这一刻,他不敢再去挽留她,甚至连会令她不适反感的话都不敢再说。就这样吧,一直到他下次再出现在她面前为止,他在她心里留下的都是好的一面。
这样成功的几率才更大不是吗?
孟听雨果然很动容,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祝福。
她想要开口说些什么,盛韬却又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笑着问道:“你看了相册没?我猜你肯定没认真看,所有的照片我都是按认识你拍下来的时间放好的。”
“嗯?”孟听雨这才低头又一次翻开那本相册。
盛韬失笑,温声提醒,“其实我也是才发现的,当我将照片按时间排列好时……”他微微一顿,“我发现我们刚认识时,你好像过得并不开心,笑容都没在眼睛里,但随着我们认识的时间越来越长,你在我的镜头里,笑的次数越来越多。”
话到此处,他竟然有点儿小小的骄傲自得,“听雨,这是不是说明,跟我认识以来,跟我在一起,其实你也很开心?”
孟听雨沉默,她翻着照片,越看越心惊。
旁观者清,盛韬可谓是一针见血。ĴȘG
的确,她认识盛韬时,她才重生没多久,那时候的照片里,她虽然在笑,但眼神很淡,笑意完全没到眼底。
周身都被一层灰蒙蒙的看不清的情绪包裹着。
那是……度过了十年婚姻生活以失败告终的她。
越翻相册,她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直到最后一张,她在场内滑冰,感到自由的气息,回头冲盛韬的镜头一笑,眼里仿佛又带了一些微光。
直到这一刻,孟听雨的眼泪才终于掉下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她微微哽咽,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一声“对不起”。
回顾这几个月,盛韬好像成为了过渡阴郁、疗伤以及戒断期的药物。
盛韬却满不在乎地笑道:“听雨,你听我说,在我这里,你永远都不必说抱歉。因为跟你在一起,我获得的开心比难过更多,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静默了几秒钟,他状似洒脱道:“听雨,等下次我回国,你再给我看看你拍的照片,毕竟这几年我的生活可能会变得很无趣,根本没空去观察周边。”
孟听雨郑重其事地嗯了一声,“好。我会的。”
开学后,盛韬还是回了一趟学校,除了办理手续以外,也是顺带跟同学们道别。
回了宿舍,三个室友都在,盛韬收拾自己的杂物,很大方地说道:“殷明,王远博,看看我这里的东西有没有你们用得上的,我就不带走了。随便你们挑。”
毕竟也一起住了一年半,殷明跟王远博都挺不是滋味。
殷明声音低迷,“韬哥,你这怎么突然就要去国外了呢?之前都没听你提过啊。”
盛韬不愿意将自己家的事情说给外人听,说了也无济于事,他也不想看到同学同情的目光,只是淡淡一笑,说道:“也不是突然,我爸妈其实一直都挺希望我到国外留学深造。”
班上其他人也很羡慕盛韬,因为盛韬的家境摆在这里,的确,在国内很多人看来,燕大已经是顶尖学府,可这个世界上有比燕大更厉害的学校,如果他们家里有条件,谁不想去外面多见识见识呢?
王远博也看得出来盛韬不想就这件事情多说,便也没问什么。
盛韬脱了羽绒服,眼睑低垂,想起什么,笑了声,问殷明跟王远博,“我这围巾好看吧?”
像是在得意的炫耀一样。
王远博跟殷明看了过来,坐在书桌前看书的徐朝宗则没动。他感觉得到应该是出了什么事,只是孟听雨没说,盛韬也不想要说的样子,对盛韬,他还是很讨厌,他也的确无法克制住对于他们分手这件事的喜悦,但也不至于在这个节骨点上表现出来。毕竟跟盛韬过去是同学,毕竟他们未来也不会再见面,临分别也没必要闹得太难看。
徐朝宗这样想着,直到盛韬很刻意地提了一句,“是听雨亲手织的,看到没,这个围巾上还有一个相机的勾花,是不是很可爱?”
王远博跟殷明对视一眼。
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了,即便是迟钝如殷明,也感觉到盛韬此时是刻意而为。
徐朝宗倏然攥紧了手中的钢笔,愣是逼着自己没有回头看一眼。
他记起来,前世也是这一年,她曾经为他织过一条围巾,但被岳父误会拿了去,那时候他并不那么在意。
一开始是钥匙扣,再接着是围巾,连他都分辨不清楚她究竟在想什么。
她是想将他们过去的回忆全都由另一个人覆盖么?
还是说,无论在这个节点她遇到谁,他视若珍宝的钥匙扣也好,他并不那么在意的围巾也罢,她都会送给那个人?
他深吸一口气。
再次睁开眼睛,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没什么好生气的。
没什么好生气的,他对自己说。
盛韬马上就要走了。
平静……
平静不了!尤其是想到某一桩刻意被他忽略的事情,他心头更是沉闷难忍。也幸好是盛韬要走了,但凡这人还要留在这里,他只怕有一天真会克制不住弄死他。
盛韬将自己的东西能分的能送人的都给了出去,他最后只带走了几双鞋,想起什么,他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扣,喊了徐朝宗一声,“徐朝宗,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我的钥匙扣,不过不好意思,这个我不能送给别人。”
他低着头,自顾自地说,“情侣之间送礼物都是有特殊意义的,这个钥匙扣也是,是听雨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
徐朝宗冷冷地回,“不用了。没想要。”
盛韬没搭理他,继续说道:“听雨跟我说,这个钥匙扣是独一无二的,上面是一个小小的地球,是她,这只手是我。”
徐朝宗终于是懒得再忍了,他动作生硬甚至粗鲁地将笔帽盖上,起身,周身都是蓬勃着的怒火难散。
王远博跟殷明都能感觉到宿舍的气氛一触即发。
这两个哥怎么回事,都要走了,何必再打一架呢?
王远博赶忙上前,一手牢牢地抓住徐朝宗的胳膊,笑道:“韬哥,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了,那次殷明生日不都是解决了吗,何必再提起来自寻烦恼呢。我们几个从刚入学报到就住一块儿,不说十分情谊,两三分至少也处出来了不是?别让外人看了笑话。”
盛韬霍然攥紧了钥匙扣,微微一笑,对王远博和殷明说,“这次太忙,没空跟大家聚,算我欠你们一顿饭,等我回国了我再请你们,到时候再好好,叙旧。”
殷明笑了声,开始试图缓和一触即发的气氛,用调侃的口吻问道:“你还回啊?还以为你去了美利坚就不舍得回来看我等乡亲父老了。”
盛韬直直地看向徐朝宗,眼里平静无波,语气却有一丝势在必得,“当然,我一定会回来的。”
徐朝宗也看向他,目光冰凉,脸上全无笑意。
这一刻,他们两个人好像已经经历了很多次厮杀。
明明他们也没有言语上的冲突,也没有对对方挥拳相向,但旁观者如殷明和王远博,好似看到了一出宛如你死我活的困兽决斗。
他们都希望对方,永远消失。


第44章
开学后没几天, 孟听雨接到了赵铃秘书打来的电话,跟她确定好了时间地点,孟听雨便约上李虹君准备去参加馨铃公司的年会了。
她好像也没有太多时间去伤感什么, 严格来说, 她并没有什么大事要去操心, 但生活中琐碎小事太多,多到她在收到盛韬消息时,也只能沉默良久后回复一句“一路平安,祝叔叔早日恢复健康”。
盛韬的心思, 她不是不知道。
他明明不舍,却还是装作坦然大方的样子, 不过是希望她记住的都是他好的一面,甚至于他留下相机这一举动背后的意思是什么,她也知道。
盛韬现在是很喜欢她的, 可是也有一句话叫做物是人非。盛韬会不会回来, 谁也不知道, 他回来后对她还有没有感情, 谁也不知道,真到了那个时候她身边说不定也有人了, 一切都是未知数。
她没办法给盛韬什么承诺,同样,现在盛韬给她的承诺, 她会听进去,但她不会太当真。
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记得许下承诺时的心情就好。
这一段感情, 她无法用“失败”作为结尾。因为她跟盛韬没有发生过争吵, 两人对彼此的感觉停留在最恰当最浓烈时分开,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大概是无疾而终。
李虹君知道她分手,很贴心的没提起盛韬。年会是晚上七点准时开始,她们下午都没课,孟听雨带着李虹君在外面理发店洗了个头,特意让理发师给吹了很好看也很适合她们这个年龄的发型。
孟听雨现在更适合直发。
李虹君的脸型则适合发尾内卷。
从理发店出来,两人又跟赶场子一样来了家美容店。李虹君简直叹为观止,她觉得为了这次年会买一套新衣服已经是她想象到的极限了,然而,孟听雨又是带着她洗头做造型,又是带她来……化妆??
接下来李虹君也傻眼了。
她听孟听雨跟店员姐姐交流化妆心得,感觉自己是在听天书的傻子。
临走前,两个店员姐姐都掏出手机要加孟听雨好友,大概是一见如故。
从店里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孟听雨重生以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习惯了坐公交挤地铁,这一次她没吝啬,打了个车带着李虹君去了君庭酒店。
馨铃公司的年会就在这里的宴会厅举办。
酒店的宴会厅都有好几个,馨铃订的是最大的那个,可容纳几百人。
孟听雨跟李虹君只是学生,并不起眼,宴会厅特别热闹,在行政人员的带领之下,两人入座,赵铃的秘书将她们两个人安排在了设计部这几桌上。
设计部除了两个领导,其他员工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没一会儿她们就打成一片。
跟孟听雨对接的同事叫刘琪,刘琪之前都是跟孟听雨在手机上联系,这是两人头一回见面,刘琪惊叹不已,“苏秘没说你是大美女啊!怎么办,我还说给你介绍男朋友,好糗!”
孟听雨抿唇笑,“谢谢你,不过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此话一出,另一个同部门的年轻男人目光炯炯地盯着她,很大胆地询问,“所以,孟小姐现在没有男朋友?”
桌上其他人看了过来,露出意味深长的神情。
孟听雨抬手,将头发捋在耳后,浅浅一笑,“没有,不过暂时还不需要前辈们给我介绍男朋友,太忙了,没空谈。”
年轻男人却好似不在乎她的婉拒,“那以后我们部门活动,孟小姐有空也一起来玩,我们也可以交流一下设计心得。”
馨铃公司基本上都是年轻员工居多,孟听雨也关注过他们这两年的服装风格,看得出来高层领导想要改革,前几年馨铃更像是代加工厂,这两年她们聘请了很多年轻员工,就是想为公司注入新鲜血液,打造自己的服装品牌。
知道这件事后,孟听雨也终于理解为什么赵铃会跟她签合同了。
赵铃现在是不想放弃任何打造品牌的机会,听刘琪说,她跟另一个大老板是痛下决心,花了很高的工资从别的公司挖到了设计人才。那么,赵铃看上了她一点点点小小的创意要签一份合同,就一点儿都不奇怪了。
不过了解越多,孟听雨反而越镇定。
她可以赚点小钱,但要想走这条路,很难很难。
正在孟听雨思索未来时,有人来了她身边,主动跟她打了招呼。
扭头一看,是一个年轻短发女人,整个人看起来很干练。
“孟小姐是吧?”女人笑意盈盈地跟她碰了一杯,“我去年也来参加过年会,看到了很多生面孔,有点好奇,问了苏秘,苏秘说你还是学生呢。”
孟听雨没敢在这样的场合喝酒,杯子里也是柳丁汁,但还是跟她碰杯,抿了一小口,算是回应。
“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董曼,是繁锦社人物周刊副主编,嗯……你也可以叫我mandy。”
孟听雨对这样的交际也算是游刃有余,她曾经陪着徐朝宗出席了很多应酬聚会,她也因为工作跟很多人打过交道,此刻也不会露怯。
跟董曼聊过几个回合后,董曼终于说明了来意,“孟小姐,我刚听苏秘说你是燕大的学生,还是新传专业的,既然你想找兼职的话,不如来找我。”
孟听雨闻言微微一顿。
其实以后要走什么样的路,她只有个大致的思路。
像前世他们同学中,有一毕业就去考公的,也有去电视台的,她当时选择的是去电视台,从实习到转正,再从转正到升职,这条路看着很光鲜,但如今回忆起来已经是身心俱疲,现在既然重生了,是不是该走一条她之前从未走过的路呢?
繁锦社现在比起独占鳌头的那几家纸媒,在知名度上,的确稍微逊色一些,但由于社长跟总主编的犀利眼光,后来也是风生水起。
“孟小姐?”董曼见孟听雨没接话,又叫了她一声,微微一笑,“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
孟听雨当然欣然应允,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
李虹君在年会上也有意外的收获,她也加了几个法务部员工的联系方式,一脸雀跃。
董曼在知道李虹君是法学院的学生后,又很积极地跟她交换了电话号码,她还眨了眨眼,自我调侃,“说不定以后还要请李律帮我打官司的。”
年会结束时刚好九点半。
其他部门都有自己的活动,孟听雨跟李虹君也都婉拒了邀约。李虹君听他们说要去酒吧就连忙摆手,她连KTV都很少去,更别说去这样闹腾的场所,孟听雨则是有任务在身。
姑妈跟姑父开的店生意蒸蒸日上,竟然有津市人想要来加盟,夫妻俩也不太了解这一块,怕被人坑,特地跑去津市出差。
两人都不放心章一鸣一个人在家,索性就把孩子丢到哥嫂那边去了。
孟听雨今天上午就收到了章一鸣发来的消息,他非要她去接他。姐弟俩感情很好,以前还常在一块儿玩,自从孟听雨上大学住校后,一个月也就见那么两回,孟听雨直接答应了,谁知道章一鸣顺杆子往上爬,接到他后,他又嚷嚷着要去学校附近的地下美食广场吃宵夜。
看着如今还是大孩子的一鸣,孟听雨感慨却也头疼。
后来一鸣越来越像一个大人,毕业后参加工作,又谈恋爱结婚生子,但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没变,在听说她跟徐朝宗要离婚时,家里长辈都来劝她,只有一鸣找到她,声音沙哑地问,是不是徐朝宗对不起她了。
他大有一副,如果她点头,他就要提刀去砍了徐朝宗的架势。
明明徐朝宗那时候还是他的大老板。
现在想想,她之所以能果断离婚,逃离她不想要的生活,大概就是她亲人们给的勇气了。
孟听雨虽然很想打章一鸣,但想起过往的种种,还是无奈地点头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