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作者: 林绵绵
简介:
很多人都羡慕孟听雨,只因为她的丈夫创造了从一穷二白到身家百亿的奇迹。
可没人知道,从十八岁到三十六岁,陪伴徐朝宗的十八年间,他在她心里变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从民政局出来后,孟听雨还没来得及约姐妹庆祝恢复单身,一场意外的车祸将她带回了十八年前,彼时她因军训中暑躺在医务室里……
这是什么惊天噩耗啊!!!
大别墅没了,每天睡在没有空调的四人间宿舍里;
豪车没了,挤公交车挤到怀疑人生;
永远都刷不完的卡没了,每个月守着一千块的生活费战战兢兢地省吃俭用。
孟听雨在悲愤之下,准备谈一场恋爱来转移心情,结果刚拉上小手跟着准男友去见他室友时,被徐朝宗那冷淡又锐利的视线逼得分分钟想投稿修罗场bot。
有比离婚后重生这件事更可怕的吗?
有。
前夫也重生了:)
【高亮排雷↓】
【我写过很多1V1甜文(自认为还算甜),所以我想尝试一下修罗场文学,最后会不会成功我不知道,但我想写】
【男主骄傲自负又目中无人,但我不会换男主(不代表我认可这样的人,作为作者只是想多多尝试不同的人设,希望理解)】
【女主会跟其他人谈恋爱,也会跟别人有暧昧期拉扯,介意勿入!!】
【不敢标榜是雄竞,但男主跟男配们也有你嫌我厌的冲突对手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狂骂、挥拳相向、互相算计,主要剧情不会只围绕男女主角,多多理解,求轻拍。】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重生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听雨、徐朝宗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和前夫重回一穷二白的学生时代
立意:爱要彼此尊重、互相理解
VIP强推奖章:创造了从一穷二白到身家百亿奇迹的徐朝宗,成为了孟听雨心目中的鸡肋,她果断结束了与他的婚姻,离婚后一场意外的车祸将她带回到十八年前,在她准备拥抱新生活时,却发现徐朝宗也跟着重生了……本文文风酸中带甜,文章情节张弛有度,主要觉得立体饱满,随着剧情的发展,也让人越来越好奇,从围城中逃离出来的两人该怎样找回当年的初心,学会尊重跟理解才是爱情的基石。
第1章
一场雨过后,燕市的气温骤降十几度、毫无预兆地进入了秋季。
这一个月,孟听雨茶饭不思,原本就纤细的身躯,更是瘦了四五斤,在秋风瑟瑟中,仿佛随时会跟着银杏叶一块儿被风卷走。
每个大一新生都是从高考的独木桥披荆斩棘过来,走出了高压的高三生活,进入了相对而言足够轻松的大学校园,每个人身上都洋溢着生机。孟听雨算是个例外,她丝毫没掩饰自己的苦大仇深、唉声叹气。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没有重生回高三那一年。
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否则脱离校园生活那么久,她早就过了智商巅峰,再让她面对高考试卷,她肯定是两眼摸瞎。
是的。
她重生了。
这样戏剧性的情节居然会发生在她身上,她这一个月来总会纠结于一个问题,怎么偏偏让一个没有丝毫遗憾的人重生呢??
如果找人来润色她的人生,那必然是一帆风顺。
家庭美满、父母恩爱,她也算争气,尤其是高中时期,那算得上是她人生中最刻苦的三年,高考时也很幸运,超常发挥,考上了燕大这所知名学府。
在她十八岁到三十六岁这些年间,有一个人画下过浓烈的笔墨。
这个人就是徐朝宗。
徐朝宗年长她一岁,他是她表弟的家教老师,两人因此结识,之后顺理成章谈恋爱,恋爱几年、水到渠成领证结婚,徐朝宗果然是一支潜力股,眼光独到能力也突出,运气更好,毕业那年便跟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吸引了外商投资,赶上了时代更迭,一跃成为燕市炙手可热的新贵,他性格稳重自持,依然如大学时期那样内敛,稳扎稳打创造了一个奇迹。
如果说徐朝宗的人生是一匹锦,那她孟听雨充其量只是上面的一朵花。
后来有财经杂志做徐朝宗的专访,也曾提到过他们这段走过十几年的感情。
在旁观者看来,几乎挑不出任何错处,甚至比童话更唯美梦幻。孟听雨知道,很多人都惊讶甚至沉醉于徐朝宗的“专情”,漫长的十几年中,他从未有过感情道德上的瑕疵,她是他的初恋女友,他在飞黄腾达之后,遇到过那么多的诱惑,他都不假辞色地拒绝。
很多生活例子都摆在眼前,男人有钱就会变坏。
一个男人在发达后还能不出轨,可能在一些人眼里那就是绝种好男人了。
因此,在孟听雨提出离婚时,几乎没有人支持她。
父母不解,朋友纳闷。
孟听雨看得出他们的潜台词:你是想上天吗?
她不想上天。
她只想回到岸上,回到地上,不想在一潭死水中沉下去。
也许是她贪得无厌了,可一开始,她跟徐朝宗在一起时,要的就只是爱情。十年婚姻中,最后那几年,他们几乎不牵手,更别提深吻,她看到网上说,中年夫妻亲一口,噩梦要做好几宿,在笑过后,她看着空荡荡的卧室感到孤单。
她也挣扎过,在发现自己已经不爱徐朝宗后,足足纠结了快两年,才做出了离婚的决定。
一直到现在她还记得徐朝宗出差回来看到桌上的离婚协议书时那错愕的神情。
“别胡闹了。”
在短暂的震惊后,他恢复了淡定,看向她说道。
孟听雨很想歇斯底里的控诉。
甚至想破口大骂。
可她发现真的到了这一刻时,这个人不管说什么做什么,其实已经无法牵动她的情绪了。
原来不爱了就是这样。
平心而论,徐朝宗并没有做错什么。他有他的野心,有在他心里比爱情比婚姻更重要的事业,可能在他看来,他已经做得很好了,所以他想不通,在物质方面对她百依百顺,她还有什么不满意。
他想要一个能说服他的理由。
孟听雨毕竟跟他在一起十八年,她没有提他已经三个月没回了,上一次她生日时送礼物的人是他的助理,那是拍卖会上的珠宝,她不想去猜也不想纠结他究竟有没有忘记……太多太多细微末节的小事了,真的到了离婚这一刻桩桩件件细数出来,反而像是希望被挽回的抱怨。
所以,她只是眉眼低垂,看着早就取下了婚戒的无名指轻声道:“我不爱你了。”
那一瞬间,徐朝宗微微一怔。
他沉默了很久,起身离开。
离婚这件事有时候很繁琐,有时候又很简单,尤其是他们没有孩子。
她父母甚至叹息,如果有孩子,他们就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何其可笑。
幸好她敏感的发现了自己的爱意早已消失这件事,否则真的备孕甚至生下孩子,那是多么糟糕的一件事,孩子不应该成为绑着他们的一根绳子。
从民政局出来的那一刻,孟听雨终于松了一口气。
受朋友还有新闻的影响,她曾经深深地担忧过,甚至在内心里排练过很多次,如果有一天徐朝宗出轨她该怎么办,那时候她很恐惧这件事的发生,怕他们会面目全非,二十多岁甚至三十岁时,想到的最不体面最可怕的情节就是出轨。
到后来,她开始惧怕自己出轨。
她怕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那些太太,跟丈夫貌合神离,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这不是她想要的婚姻。
不爱徐朝宗这件事,在过去两年里给了她很大的精神压力。在离婚的那一刻,她整个人轻松得就好像一只随时可以飞起来的小鸟。
正所谓乐极生悲,古人诚不欺我。
她就像从牢狱里出来的,跟姐妹们约好要庆祝重新恢复单身时,司机为了避开冲过来的车,撞上了桥墩,在昏迷前,她还在想,应该没事,毕竟这辆车的安全设备做得很好。
徐朝宗之前有个合作伙伴出了车祸,车身挤压,结果人没大事,那个合作伙伴对那辆车赞不绝口。
之后徐朝宗便购置了两辆,颜色不同,一辆给了她。
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醒来后没有在医院,而是在燕大的医务室!
经过几天的缓冲,她才接受了这个离奇又可怕的事实,她重生了,回到了大一入学军训时期,回到了十八岁,还没遇到徐朝宗的时候。
浑浑噩噩的迎来了国庆黄金周。
在家里躺了快一个星期后,她依然感到茫然甚至一丝丝痛苦。
她没有任何遗憾啊。
即便是跟徐朝宗那十八年的感情,她也没有后悔跟遗憾……还让她回来做什么??
……
显而易见,她无法适应大学生活了。
十八年前的燕大,本科宿舍都是四人间,没有空调,更别提洗衣机。
躺在宿舍床铺上,好像在蒸桑拿。
孟听雨决定离婚开始,就已经搬离了跟徐朝宗的“爱巢”,她名下也有不少房产,其中有一套大平层位于地段不错的顶楼,她已经找了喜欢的设计师,也看了令她满意的效果图,结果现在……别说是大平层,洗澡都要排队了。
刚放假那会儿,她还没回到现实,在燕大附近拦了辆计程车回家。
等掏钱的时候傻眼了。
劣质钱包里除了校园卡以外,就只有几百块钱。
由奢入俭难,她是充分体会到这句话的威力了,等再次返校时,她一脸生无可恋的挤上了公交车,艰难下车时发现包里的香蕉都被挤扁。
再之后,她回忆起来,在大一这一年,她的生活费是每个月一千块。
在同学中是中规中矩,不算很多,但也不算少,她的三个室友基本上也都是这个数。
好在燕大食堂物美价廉,省着点花,还能有钱去外面跟室友一起吃顿五十九一位的自助烤肉:)
室友钱静端着几盘五花肉入座,见孟听雨的盘子里只有红薯玉米以及白煮蛋,诧异地道:“怎么不去拿肉,五十九一位,你就来吃红薯玉米,也太亏了吧??”
孟听雨看着钱静拿回来的五花肉。
肉都是腌制好的,放在烤盘上没一会儿滋滋作响,散发着孜然的香味。
孟听雨还记得她以前十八岁的时候很喜欢吃这家的烤肉,每次跟室友都能吃得扶着墙出去。
可现在,她看着这些五花肉,不仅没有胃口,反而微微皱眉。
“……胃有点不舒服。”孟听雨有气无力地说。
钱静感到可惜,很快振作起来,“放心,我会把你那份也吃回来的!”
孟听雨一手托腮,喝着淡得没味的咖啡,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她感觉老天爷都是站在徐朝宗这边的。
不然怎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居然开始一日三省了呢?
不管她如何厌倦婚姻生活,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徐朝宗的野心跟努力,她也不会生活舒心惬意,她想起后来跟朋友抱怨不爱徐朝宗时,友人那仿佛一脸见了鬼的神情。
“不是吧??”
“姐姐,你今年多少岁你知道吗?三十六了!”
“三十六岁你居然还说爱不爱,看来是你过得太舒心太好了,不为柴米油盐,所以你才这样天真,哦,不,允许我用幼稚这个词。”
“在一起十八年还有个鬼爱情,都是亲人了。”
孟听雨皱了下眉。
不行……
她不可以一直活在这样纠结的状态中了。
不能一边嫌弃十八岁,一边又想念三十六岁。
迟早她会精神分裂。
重新给自己打气,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块钱静烤的五花肉,眉头舒展开来,“味道还不错哎!”
这是独属于十八岁的味蕾,还没有尝过那么多山珍海味的味蕾。
第2章
重生回到大学时代,自然也有一番乐趣。
孟听雨一直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她们宿舍四个人的关系很好,完全没有网上吐槽过的那些勾心斗角,四个人有三个群之类的。她跟钱静是燕市本地人,平日里更有共同话题,另外两个室友,一个是来自羊城的朱思雯,一个是来自江城的于佳琪,性格也都活泼外向,短短一个月时间,四个人的感情就很好了。
后来,大学毕业后,她跟钱静留在燕市工作,朱思雯去了港城硕博连读,于佳琪回了老家跟人合伙开了培训机构。
一开始,她们每年都聚一次,到了后来只能在彼此的婚礼上见面。
不算渐行渐远,她们四个人每天都在群里聊天。
吐槽上司公婆以及老公。
一直到离婚时,孟听雨是四个人中唯一一个还没生孩子的。
她们最后的一次聚会,三个室友都带着孩子,一边要聊天,一边又要分心照顾孩子。孟听雨逐渐发现跟她们格格不入,她们会聊家庭,会聊孩子,聊学区房政策,聊学校老师……她完全没办法对这些话题有什么代入感。
那也是她纠结了两年才离婚的原因。
父母年迈,身体也有了不少小毛病,她无比清晰地感觉到,父母是不会一直陪着她的。
朋友呢,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对她们而言,自然是老公孩子最重要,好不容易有空也都是被琐碎小事绊住脚步。
她实在怕孤单。
怕离婚后自己最后一直都是一个人。
现在回到大学时代,室友们也都是十八岁,这个时候最是无忧无虑,没有了高考升学压力烦恼,也不像大三大四学长学姐那样焦虑未来。
久违的快乐!
钱静的烤肉技术是宿舍最好的,她一边忙碌一边道:“明天没课,要不要一起玩?摄影社团的学姐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去玫瑰园采风。”
燕大有很多社团,社团五花八门,有一些很烧钱的,摄影社团就是其中之一。
朱思雯摇了摇头,“之前我哥给我科普过,大学千万别去摄影社团,对了,还有动漫社团,都特别烧钱。可以预见到以后每个月月底我都要开启乞讨模式,哪里有闲钱玩什么摄影。”
孟听雨不太记得有没有这一出了。
至今想起大学生活……
占据最多篇幅的居然是徐朝宗。
这些小事自然没有多深的印象,只隐约记得,她好像没去过什么玫瑰园采风。
那就代表那时候她也是拒绝了。
“摄影社团根本就不缺人。”钱静压低声音科普道:“说是采风,就是跟联谊差不多吧,学姐是听说我……那什么了嘛,就想给我介绍男朋友,我一个人去就太尴尬了,你们陪我一起去,说不定摄影社团有帅哥呢?”
钱静早恋过,她的成绩没受什么影响,倒是对方没考上燕大,选择了复读,也向她提出了分手。
朱思雯:“那算了,别找我。”
朱思雯有异地男友。
于佳琪倒是很有兴趣,大方地道:“好,我陪你去,反正明天也没事,在宿舍窝着也无聊。”
钱静看向孟听雨。
朱思雯扑哧笑道:“追听雨的人太多啦。”
言下之意是她并不缺可发展对象。
军训还未结束,孟听雨便上了学校论坛的讨论热帖。
好像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俗,每年新生报到,总会有一些学长开贴想搜索有没有漂亮的妹子。
九月份的一个帖子到现在都会被顶上来。
【有图有真相,军训期间捕捉到的大一学妹!清纯绝美,重金求联系方式!】
孟听雨看过一眼,呼吸急促立马关闭。
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拍的,军训期间每天抓紧时间休息,哪里有心思化妆,所以照片中的她是完全素颜,汗流浃背,头发凌乱贴在脸颊,目光涣散。
她只恨自己不认识什么黑客,否则肯定要黑了这个帖子,只能每天日行一举报发泄心头之恨。
好在她们系有其他好心人又将她更好看的照片贴了上去,这令她的心情好了那么一丢丢。
正在三个室友要换话题时,孟听雨突然说道:“我去。”
钱静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于佳琪眉眼弯弯,“那太好了,听雨拍照最好看,明天要多帮我拍照!”
重生一次,当然不能再走以前的老路。
虽然没什么遗憾也不后悔,但走过的路,她确实是没兴趣,想走一条跟重生前截然不同的路。
之前她没有去玫瑰园,那么现在她想去。
最重要的是,她突然想起来,如果她的记忆没出错,按照正常轨迹,她跟徐朝宗明天会见面。
手机上也有姑姑发来的短信,要她明天去家里吃饭。
她实在不想见到徐朝宗,便回了姑姑的短信:【姑姑,我跟同学约好了明天出去玩,就下次再去您那里吧!】
姑姑很快地:【好。】
孟听雨松了一口气。
因为她要去玫瑰园,朱思雯也不愿意一个人呆在宿舍,最终决定宿舍四个人都去。
回了学校宿舍后,钱静跟于佳琪比较期待明天的活动,翻箱倒柜的折腾,穿梭往返洗手间,想确定明天的着装。
孟听雨也被这样的气氛感染了,加入了她们的队伍中。
转移徐朝宗以及重生带来的影响,还有一个更有效的方式,那就是恋爱。
反正她离婚了,反正她现在十八岁。
太久太久没有尝到爱情是什么滋味,孟听雨感觉自己都成为了一株干枯的玫瑰,当然潜意识里,她也迫切地想要证明,离婚的决定是正确的,同时,她没有被一潭死水的婚姻打败,她依然可以像当初爱徐朝宗一样,继续的去热烈的爱另一个人。
她没有丧失爱人的能力。
周六,男生宿舍。
早上出奇的安静,几个男生几乎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游戏上,一大清早才从网吧回来,连澡都没洗直接爬上床铺睡觉。徐朝宗经过室友的床铺边时,低头看向运动鞋里胡乱塞的臭袜子,感到不适,下意识地皱了下眉头。
时间太久远了,他已经无法接受跟邋遢的人同处一室的大学时代。
从民政局出来后,他没有急着离开,恨不得将二十四小时当成四十八小时用的他,罕见地让司机在一旁等候。
他坐在车内,一旁是新鲜出炉的离婚证,捏了捏鼻梁,不解远远压过了那一点点细微的、可能正在弥漫开来的难受。
他并不擅长回忆,此刻也愿意花一些时间来总结十八年的感情,近十年的婚姻生活。
有人这样评价过徐朝宗,聪明但不自负。
聪明的人只要愿意反省,也能轻易地发现问题所在。
徐朝宗在接到电话时,脑海里已经下了决定。
从今以后,他不会再跟任何人,进入到婚姻关系中。
他接到电话,那边通知他,徐太太,哦,不,准确地说,应该是他的前妻遭遇了一场车祸,还好问题不大,现在还在昏迷中,出现了轻微的脑震荡,没有意外的话,几个小时后应该会醒来。
他思忖片刻,让等候在一旁的司机上车,前往医院。
只能说今天不是一个好日子。
诸事不宜。
有车辆追尾,司机下车要去解决问题时,他眼前一黑,进入了晕眩中。
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了大学宿舍里。
在几次睡了又梦醒中,他冷静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他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十九岁。
这件事,有好也有坏。
坏的是,他还有几个项目同时运转,如果他不在,可能会很麻烦,但他相信他的几个合伙人能够解决。只不过,还是会心烦。
好的是,这具身体里的他三十七岁,他有多出十八年的商业经验。只要他愿意,他可以用更短的时间达到之前的高峰。
……
“徐朝宗,你又去兼职?”盛韬从洗手间出来,顶着一头湿发。
盛韬是徐朝宗的室友之一。
徐朝宗跟他的关系不冷不热,不远不近。现在是大二刚开学,等下学期盛韬在家人的安排之下去了国外,之后的许多年里,徐朝宗也就没再见过他,只在同学聚会中听说过,盛韬在国外定居,在当地跟人合伙开了律所。
“嗯。”
盛韬也已经习惯了徐朝宗的冷淡。
不过他也发现,这次开学徐朝宗身上似乎多了一种说不清的气场。
盛韬是阳光又外向的大男生,并不介意室友的冷淡,“你好像就没闲下来的时候,对了,今天我们社团有活动,去玫瑰园那边,社团里的人说有几个大一的学妹也过去,你要不要一起?”
他们宿舍四个人,四个都是单身。
另外两个天天喊着要脱单,要谈恋爱,结果一门心思都扑在了游戏上。
徐朝宗不太一样,他很忙,除了学习以外,很难见到他。
“不了。”徐朝宗拒绝。
盛韬也不意外,这种活动,徐朝宗真的要去,反而很奇怪。
徐朝宗在学院很受欢迎,有个传播系的学姐也追了他大半年,但都没有回应。
盛韬耸肩:“好吧。”
徐朝宗循着记忆出门,来到门口的公交站。
这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很陌生的体验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脑子好像就没有停止思考过,突然回到十九岁,那些项目也不存在,他多出了很多时间……当然他依然很忙,除了上课、泡图书馆,他还有两份兼职,一份是给高中生当家教,一个星期两节课,一份是帮人设计系统。
这两份工作对他而言都不难。
尤其是后面一个,十九岁的他需要付出很多精力才能做好的系统,现在的他只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就能办好。
那边已经付了百分之三十的款项,剩下的会在接下来两个月内打到他的卡上。
等上了公交车后,徐朝宗找到位置坐下。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他想到了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
……马上他跟孟听雨就要见面了。
这会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他们不同学院,她是大一新生,他大二,学校太大,几乎碰不到,他是她表弟的家教,今天他去补课,她恰好也会过去,两人会在她姑姑家碰面,然后……
徐朝宗表情僵硬。
接下来要走的路他很清楚,但他不确定,该不该跟孟听雨再次开始那长达十八年的感情纠缠。
他有些为难。
等他来到小区,站在孟听雨姑姑家门口敲开门后,发现原本该给他开门的孟听雨,今天并没有出现在这里。
第3章
在去玫瑰园的路上,孟听雨一度担心自己面对年轻的男生无法产生异性的好感。
这实在正常。
毕竟她无法忽视自己是从三十六岁回到十八岁。
十八岁的男生面对三十六岁的成熟女人,嘴甜的会喊姐姐,情商没那么高的可能会喊阿姨。
孟听雨捂上胸口,该不会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吧?
等来到玫瑰园,看到年轻的男生们冲她笑,她瞬间毫无心理负担了。大概是现在的身体跟味蕾都是十八岁,连带着跟这群阳光少年们,她非常迅速地融入、把自己当成了同龄女生。
有男友的朱思雯是来欣赏玫瑰的,另外三人则完全陷入了男生散发的荷尔蒙里。
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
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
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颧骨微红,眼神闪躲。
……还是有些区别的。
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
严格来说,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但她跟他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恋爱。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呆在徐朝宗身旁,不敢抬头看他,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怕自己吃相不好看,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
她会担心自己不够好,担心他没那么喜欢她。
明明很想他,“矜持”的属性却在作祟,绝不主动给他发信息打电话。
她会细细品味他的每一句话后的含义。
比起“我喜欢”,她更在乎的是“他喜欢”。
也许是年纪阅历关系。
孟听雨看着盛韬,更自在的舒展自己。她会直直的、目不转睛的看他,会在听到某句好笑的话时放声大笑,会主动大方地跟盛韬交换联系方式、让他将今天拍的照片发给她。
现在的孟听雨,有着十八岁含苞待放的清纯甜美,但一举一动也有着成熟女人的从容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