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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完这些,李洵便去了一趟云麓寨,察看火药改进情况。
寨子里头和以前没多大变化,李洵一到,便有人立刻飞跑着去通知负责人杨进禄了。
李洵才走进作坊区没多久,他就快步赶了出来。
李洵一看到他就皱了眉。
这个他跟前的首领太监如今又黑又瘦,一个胳膊还用纱布吊在脖子上,很明显是受了伤。
“殿下!”
他想作揖都不行,只能弯腰示意。
“手是怎么回事?”
杨进禄露出了挣扎的神色,扑通跪在地上请罪:
“殿下恕罪,奴才并非有意隐瞒。但奴才这伤不影响做事的……”
李洵亲自把他拉起来,温声问道:
“好端端的,跪什么。这是怎么伤到的?”
杨进禄垂着头道:
“被哑雷炸到的。”
“奴才作为军工坊首领,却没有严格遵守殿下制定的安全规范,实在是惭愧。但殿下放心,那次只有奴才一人受伤,绝对没有伤及旁人!”
跟在他身边的一个小太监道:
“殿下,杨大人平日里对坊中的安全检查一直很上心的,每天都要亲自去工坊巡查好几次。就是之前一直试验不出合适的火药粘合剂,太心急了,才会忘记遵守安全规范,没等到安全时间就去察看哑雷,谁知运气不好,那蜂蜜粘合的火药它突然炸了,这才伤了手。”
“大人怕您因为他伤残就不用他,一直不敢上报。”
“你家大人伤势如何?”李洵沉着脸问。
小太监道:“炸断了两根手指,胳膊也骨折了……”
杨进禄再次跪下,哀求道:
“殿下,奴才不求加官进爵也不求赏赐,只想能帮殿下继续掌控军工坊!求殿下成全!”
朝廷有规定,残疾者不可为官。
军工坊作为殿下麾下如此重要的司部,用一个残疾的阉人作为总负责人,看起来实在有失体面。
可正因为军工坊如此重要,他才生怕出纰漏,不敢交与他人,怕别人做不好,坏了殿下的大事。
李洵眉头紧皱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狠狠地往他脑袋上敲了个爆栗子。
这爆栗子还真的挺痛的,杨进禄用完好的那只手捂着额头,有些莫名,还有些委屈:
“殿下……您这是作甚……”
“敲敲你脑袋里的水!”李洵冷声训斥道,“你是本王最信重的人,本王会因为你伤了残了就不用你?受了这么严重的伤竟然不上报,不好好休养,你是想整个胳膊都废了?”
呵斥的话,却是满满的关心。
杨进禄感动得泪流满面,一边擦眼泪一边道:
“是奴才想左了!”
李洵把他拉起来,又吩咐人去把城里最好的医官请来给他看手。
杨进禄解了心结,倒是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伤势,兴高采烈地道:
“殿下,有一个好消息正要向您汇报,找到合适的粘合剂了!干燥快不易出哑雷,粘合力足够,却不影响火药威力,成本还很低!”
这让李洵顿时转移了注意力:
“是何物?”
杨进禄双眼发光,低声在他耳边道:
“醴酒。”
醴酒是这时代的一种低度数甜酒,其中最主要的成分便是糖分,淀粉,水与酒精。
比起蜂蜜,它的造价要低很多,且更容易保持干燥;比起油类,粘合性又要强很多,且因为含有酒精,在烘烤时更容易蒸发水分,在没有火胶棉的如今,确实是非常完美的一种粘合剂。
“可有成品?”
“有,之前试验的还剩十来个。”
李洵迫不及待地道:
“你留在作坊好好休息,等大夫来给你看伤。本王带人去试试!”
火药的颗粒化对其威力提升实在是太重要了。
有了颗粒化火药,震天雷的威力必然会大幅度提升,在战场上使用起来也会更方便。
并且,使用火木仓时不容易再炸膛,到时候便能组建火木仓队了。
那才是真正的骑兵克星!
于是,杨进禄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家殿下才来没一会儿,就兴冲冲地带着人跑去后山试验新的震天雷了。
作者有话说:
(1)大秦在古代是指的意大利一代。本文用它来代指遥远的欧洲国家。
第48章
看过杨进禄记载的新式火药, 李洵对这款火药的各方面记录已经较为满意。
亲自试过后,发现其与杨进禄所记载的果然是别无二致。
不仅是不用需要再使用前摇晃,而且爆炸的威力可与重新混合的粉末火药持平, 完全解决了颠簸带来的分层效应。唯一的缺陷,就是引燃的速度变慢了一秒。
颗粒状的火药, 内部结构较为紧实,相比充分混合的粉末状,点燃的速度会慢一些。
仔细思索一番, 李洵觉得还是有必要加一部分桐油。
若油与醴酒一起混合, 会影响粘合度紧实度,倒不如先加醴酒,成粒烘干后, 再在表面浸一次桐油, 再行烘干。
如此, 应该是既有助燃作用,又不影响粘合强度的。
当然, 这只是设想, 到底行不行,还得看具体做出来的成品。
两天后,浸润过桐油的火药做好,李洵特地将两种火药堆放在地上进行点燃观察过, 确实如他所料,浸润过桶油再烘干的火药, 比起只加醴酒的那种, 点燃速度要快很多, 几乎是即点即点燃。
而当它们被装进震天雷的铁壳子里后, 新的火药爆炸速度也快上一两秒, 且威力并不比只加醴酒的差。
抗颠簸程度方面,因为只在表面浸润了桐油,也并未使得火药的颗粒变得松散,所以它不会因为路途颠簸而变散。
至此,完美的颗粒火药配方就完全成型了!
震天雷不管是威力还是使用的便捷性都已经提升到了极致。
接下来就该制造□□了。
枪械制造,是李洵最得心应手的事情。
作为一个优秀的特种兵,对于各种枪械结构,尺寸,作用原理他都可以信手拈来。
考虑到如今的弹药制造水平,他很快就画出了一款滑膛式燧发枪的设计稿,将每个部位所需零件,尺寸画出来,然后叫来杨进禄:
“拿给铁器制造作坊那边,令他们暂停下手中的工作,用最快的速度为本王将这上头的东西打造出来。”
毕竟理论与实际是有差别的,他先前没组装过如此落后的武器,或许制造出的成品会因为某些误差不能使用也未可知,必须得一边试验一边调整,方能编写出规模化,标准化制造的规范来。
杨进禄看着上头形状各异的图案,有些不解:
“殿下,这是何物?”
在最擅长最喜欢的领域,李洵神采飞扬:
“是比震天雷还好用的神兵利器!”
震天雷虽然威力不错,但用投石机投射少了些机动性,用手投,投射距离还是太近了。
这便导致它在使用的时候局限性很强,若非如此,他也不会两次攻打北戎用的都是偷袭战术。
杨进禄听到这话,却跟打了鸡血一样。
他如今是一点都不怀疑李洵的话。殿下说比震天雷更好用那就肯定比震天雷更好用。
震天雷的威力就已经够无敌了,比震天雷还好的神兵,那得是何等惊人。
殿下有了这等利器,必将越发如虎添翼,到时候殿下拿下的领土可就不止肃城,燎原与河原三地了!
“奴才立刻就去!”
他兴冲冲地跑去组织人手制造燧发枪零件。
交待完该交待的,李洵又回肃城去了,一方面趁着还有空闲,多少陪伴一下妹妹,另一方面,也检查一下肃城的军政事务。
五天后,杨进禄便让人来禀告,说他要的东西已经造好了。
李洵再次回到云麓寨,便见所有零件已经很整整齐齐地摆在了一个托盘里。
组装枪械,他闭着眼睛都能做,短短一两分钟,便将所有零件组装完毕。
铁匠们打造的时候还是比较精心的,并没有出现任何尺寸不合的情况。
一杆完整的燧发枪呈现在眼前,修长的身躯,照门、照星、铳托、铳机等部位都是银色的铁,枪杆,枪托等部位包裹着一层打磨光滑的木头,银色与原木色相配,像极了博物馆里的陈列品。
这倒是让本就是枪械爱好者的李洵起了几分把玩的兴趣。
只是,仔细端详摩挲了一会儿,他便微微皱起了眉头。
“拿火药,药称与几双牛皮手套来。”
“殿下,可是有什么不对?”
杨进禄关切地问道。
李洵摇了摇头,没有答话,他只好按照吩咐去准备东西。
杨进禄很快将他需要的东西拿来了,李洵来到宽阔的室外,找了几个木头靶子,站在了一百米多米外,然后让所有士兵都退下,身边只留了杨进禄一人。
他先打开燧发枪后端的火药池盖子,将已经分装好的少量火药倒入其中,关上盖子。
然后将枪身竖起来,把大量弹药倒入枪管,抽出通条插到底反复几次,然后戴上几层牛皮手套,举平枪身,扣动扳机。
枪体内部的燧石相互撞击,尾部冒出大量火焰,只听嘭地一声响,枪管的火药被推了出去,一百多米外的木桩木渣横飞。
杨进禄大为惊叹:
“殿下,神了!这么□□,竟然能打中那么远的东西,要是个人,还不得皮开肉绽脑袋开花!而且这比强弓的射程还要远些,却毫不费力!”
作为李洵专门设计的滑膛式的燧发枪,它克服了早期燧发枪射程短的劣势,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十米以上,若不要求精度,则可以达到三四百米。
杨进禄一眼就看出了这东西的优越之处。
它的有效射程明显比强弓还要略长一些,但关键是它不像强弓一样,需要射手的臂力异常强健,且需要全力拉弓,才能保证一百多米的射程内有极强的穿透力,能对中箭者造成有效杀伤。
训练有素的强壮弓手,在使用强弓的时候,最多发出十二三箭,手臂便会脱力,这玩意儿却轻轻松松就打出去了。
那还不得想打多少次就打多少次。
强弓的射程尚且不如这神兵,一般的弓箭就更比不上了。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这东西若拿到战场上,必然所向披靡。
而且,火药可比造弓箭省钱省时太多!
想到此处,杨进禄看着这陌生武器的眼睛都在闪光,恨不得马上就批量产出几万把来。
但他的主子脸上却丝毫没有喜色,只是一次又一次地进行着射击。
杨进禄不明所以,只得在旁边看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也忘记数李洵发射了几次,突然砰地一声巨响,李洵手上的神兵突然炸开。
“殿下!”
杨进禄紧张地跑上去,然后便见李洵微微皱眉,将手上的几层已经炸烂的牛皮手套脱下来扔掉。
即使隔着这么厚的手套,他的两只手还是伤到了,整个掌心都是血。
“殿下……殿下你的手!”
杨进禄惊恐极了,他生怕自家主子出个什么意外。
李洵面不改色,前世他受过的伤多了去了,对疼痛的忍耐力很强。
“不用担心,我早有防护,只是一点皮外伤。”
杨进禄听他这话,便明白他是早就知道会这样,心中又担心又生气,忍不住哽咽着责备道:
“您既然早知如此,为何不让其他人来试!偏要以身犯险!这手要是有个什么好歹,可怎生是好!”
说着说着,便用尚且完好的那只手抹起了眼泪。
李洵见他一个大男人竟然哭起来,有些窝心又觉得有点好笑,温声安抚道:
“本王有所预料,自然知道如何防备,若换了其他人来,伤势便远不止如此。好了别哭了,本王心里有数,一点皮外伤,几天就好了。”
杨进禄却不肯信,赶紧跑着去喊大夫,等大夫确定了只是皮外伤,李洵清洗了伤口,上了药,他的情绪才平静下来,却还是忍不住强调:
“殿下,以后再不可以身犯险!”
李洵点点头,屏退左右,只留了杨进禄说话。
“这东西叫燧发枪,威力你看到了,但我们如今的制造工艺有问题,所以才会像刚才那样炸膛。本王不让别人试,只是不想造成无谓的伤亡,也不想过早泄密,或者在军中引起恐慌。”
一开始他是没发现这枪有什么问题的,但稍微把玩了一会儿,他便发现枪管上有一道衔接的缝,虽然已经打磨得很平滑,却还是能感觉到其中的不同。
当时他就意识到,这枪必然会炸膛。
所以他没有让其他人来试,使用的时候也没有瞄准,就是因为担心造成更严重的损伤,或者让士兵们以后对这枪产生恐惧心理,不敢使用。
杨进禄见他是要与自己商量正事,也不好再纠结于李洵刚才的以身犯险,而且,殿下所说,也确实是一件顶要紧的事。
“还请殿下详细指示,奴才好叫工匠们改正。”
李洵却摇了摇头:
“目前本王也没什么好办法。”
这是冶炼技术的问题,不是他的专长。
“先前你说,有个工匠想到了用铁丝网筛制颗粒火药的办法?”
“是。奴才已经赏过了。”
先前做颗粒化火药时,大家一开始只能手搓,效率低不说,大小也难以统一。后来有个工匠便想了这法子,立刻便被杨进禄采用了。
想到殿下说要奖励敢于创新的工匠,他当时还赏了那工匠十贯钱。
李洵却道:
“将所有工匠召集起来,本王要再赏。”
杨进禄不明所以,却还是立刻照做了。
当日下工的时候,所有工匠便被聚集起来,李洵站在台前,道:
“本王召集尔等来此,是要嘉奖一人,并宣布一些新政。”
所有人不明所以,你看我,我看你,当着郡王的面却不敢随意交谈。
李洵继续道:
“工匠范三郎,上前来。”
那位叫范三郎的工匠,小心翼翼地走上台前,刚要跪下行礼,却被李洵拦下了。
李洵朝身边的亲卫点了点头,亲卫立刻领命而去,不过片刻,便抱了一筐钱上来。
李洵这才对众人道:
“本王已经听你们杨大人说过了,范三郎想出了铁网筛制火药的法子,极大地提升了制造火药的速度,对坊中贡献很大,因此,本王特嘉奖其赏钱一百贯。”
他挥了挥手,亲兵便将那一筐钱递到了范三郎手里。
天降横财,范三郎整个人都傻了。
底下的数百大小工匠却是羡慕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就算是地位最高的大匠,一个月也只得三贯钱的工钱,而大匠,每个工坊仅仅只有一个。
李洵将众人的神色收入眼底,道:
“大家勤动脑,但凡提出的建议有助于提升效率,或武器威力,或解决了技术难题,本王都将重重有赏!”
说着,当众宣布了技术创新奖,其奖金最低十贯,最高一万贯。
一万贯这个数字,狠狠地刺激到了台下众人。
一个几口之家,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地种地,交了税,刨除种子,畜力与自家嚼用,最多就能存下个三五贯。那还得是风调雨顺,自己家有几亩地,不能全靠租的情况下。
一万贯,得存几千年。
而这,仅仅只需要一个新点子!
就算拿不到一万贯,能拿个最低档次的十贯,或者稍高档次的百贯,也足够家里宽裕地过好些年了!
看着众人激动的模样,李洵当场宣布了一项万贯悬赏的技术难题——
打造出一个口径不超过一寸,长度不低于二十寸的圆管,必须一体成型,厚度不超过十分之一寸,内里光滑,且高温不变形,铁锤重击不碎裂。
验收合格,立刻奖励一万贯。即使未能攻克全部难题,能达成部分,也能奖励一百贯到几千贯不等的奖金。
工匠们当场便冥思苦想起来。
“这么长的管子,又很细,还得内里光滑,如何能一体成型?”
“是啊,而且管子那么薄,怎么可能做到高温不变形,重击不碎裂?”
“太难了!”
“不难能值一万贯?”
“对!一万贯,再难也得想出来!”
被这一万贯吊着,众人的创新热情前所未有地高涨起来。
李洵之所以会如此重金悬赏,便是因为经过初步试验,他已经充分意识到那燧发枪的问题所在。
以如今的冶铁技术,造出来的成品,炸膛率会高达百分百。
这一方面是因为冶铁的技术不达标,杂质含量高铁质较脆,且制造出的枪管经过瞬间高温后很容易变形,影响弹道,弹药不能顺利推出,便会造成炸膛。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目前无法造出一体化的枪管。为了保证枪管内部能打磨平滑,枪管只能和震天雷的外壳一样,分成两半制造,等将内部打磨平滑后,再焊接在一起。
这几方面的原因叠加起来,可以说每一支枪都必然会炸膛,区别只是使用次数多少的问题。
若造火门枪,炸伤的便是士兵的手指手掌,这种能瞄准的燧发枪,则会在炸膛的时候炸伤他们的眼睛,甚至是炸泼脑袋伤及性命。
那都是满腔热血忠心追随他的士兵,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有妻儿老小兄弟姐妹在等着他们回去。
他不能明知道炸膛率那么高,还执意用他们的手指,眼睛,甚至是性命去为不成熟的武器献祭!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推出这种不成熟的武器。
为了制造更安全的枪,他必须让工匠尽快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便是提高冶铁精度,并且能保证高温下不变形。
第二则是,如何才能打造出一体化而非焊接的枪管。
这两大问题,不管能解决哪一个,或者其中一个方面,都能获得高达千贯的奖励。
除了在军工坊内部悬赏以外,他也在肃城,燎原与河原张贴了这一悬赏令,甚至还招来了商贾,让他们去各地行商的时候,也帮着他宣传这一悬赏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只能将这交给百姓们的智慧。
第49章
在肃城待了几日, 河原并没有军情传来。
李洵不放心,派人快马加鞭去了一趟河原询问情况,得知那边很太平, 百姓们正忙于秋耕,而伍汲带人一直对河原北边的阿拉坦仓旗, 以及东边被北戎占领的河陵郡都派了人监视,没有任何兵马粮草异动的迹象。
既然如此,那便只能耐心等着他们来。
因此, 李洵也没急着回去, 只让厢军带着民夫继续往河原运震天雷。
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又让人带了话回去,令工曹主簿协同守军一道, 把那些俘虏来的北戎士兵用起来。
如今百姓们忙着秋耕, 根本没那么多人手加固城墙, 那些北戎俘虏饿了这么些天,每天都只能喝点粥, 也很难造成什么大的乱子了, 可以将人赶到东边去加固防线。
毕竟,河原东边就是被北戎占领的河陵,中间隔着一道分界线一般的高原小尾巴,这一道高地若不好好守住, 被北戎军占据,便会有些麻烦。
驻守他是一开始就派了人的。
如今既然局势暂且稳定, 便不妨把防御工事和上去的路修好, 也便于运送武器。
那些北戎兵身强力壮, 哪怕饿了好些天, 也是挺好的劳力。不合理使用, 倒是浪费养他们的米面。
李洵这一道命令,顿时让河原以东,多了一道奇异的风景线。
数以千计的北戎壮丁,被鞭子和刀箭驱赶着,挖土挑土抬石头,热火朝天地做起了修路的活。
这苦活磨人,连日没吃饱饭的北戎兵哪里熬得住,时常便有人做不动,被监督的士兵们鞭子伺候。
听说了这件事,许多河原百姓都跑去看。
一开始,还有人因为仇恨想要冲上去报仇,却被劝阻下来。
“郡王说了,让他们一死了之那是便宜了他们,这些北戎兵给大家带来了那么多年的苦难,就该让他们好好感受大家曾经的痛苦,给咱们做活赎罪!”
众人听着这话,再看那些北戎兵们衣衫褴褛,瘦了一大圈,做着最累的活儿,还要时常挨鞭子,渐渐便觉出了几分解气。
杀他们确实没意思,一刀下去,这些人什么都不知道了,还不如让他们活着天天受折磨!
看得久了,不仅解气,连胆气也壮了。
北戎兵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他们那么多人,还不照样被郡王给抓了,如今为了一口饭,老老实实干苦力活,鞭子打在身上一样的哭喊求饶。
同是中原人,郡王的兵能杀北戎兵,他们也能杀。
没多久,不管是军中士兵还是城中百姓,对北戎兵的恐惧都降到了谷底。
而这些北戎俘虏们,自然是备受煎熬,唯一支撑着他们的希望,便是当时有人能逃出去,向汗王报信,这样汗王就能很快发兵河原救出他们了。
事实正如他们所期盼的那样,当日河原城确实有北戎人逃出去了,而且还不少。
那日,河原城被大启官军占领,守军全部伏诛的消息半夜传来时,众多北戎人便什么都顾不得,一窝蜂地往北边的城门跑。
谁知那时候北边的城门也被占领了,但守城的官军却放了话,留下全部财物,便可放他们出城,否则格杀勿论。
在几十个奋起反抗的北戎人被无情射杀后,所有人只能忍辱负重,交出全部财物,兵器,牲畜,身无长物地被赶出城去。
毕竟在这样的情况下,保住命比什么都重要。
当然,逃出去后,他们首先想的,便是去最近的阿拉坦仓旗报信,率领戎族勇士回来报仇,抢回自己的财物。
三十余年的时间,让他们早已习惯了凌驾于中原人之上,如今本该是奴隶的存在,竟然杀了他们那么多士兵,夺走了他们的全部财物,这对他们来说,既是血海深仇,也是奇耻大辱。
然而,想象很美好,现实却无比凄凉。
戎族以游牧为生,帐篷是时刻放在车上的,只要附近的牧草吃得差不多了,车一拉,牛马羊群一赶,便迁徙到其他地方去了。
失去了马匹,也没有粮食和武器,在茫茫草原上,他们走路只能靠一双腿,遇到野兽也只能捡起石头与树枝抵御,东逃西窜之下很快迷失了方向。
在地广人稀的草原上,要找人报信实在是很艰难。
足足花了十多天时间,他们以草原上的野草野菜为生,间或捉几只老鼠果腹,四处搜寻,这才找到阿拉坦仓旗的人报了信。
消息一级级上传,等传递到北戎王庭乌苏乌台时,都已经是河原城被占领二十天后了。
收到消息的不只是北戎汗,还有北戎城中的其他贵族。
河原这种中原沃土,自然是哪一方势力都想分杯羹的,许多实力强大的家族,都有分支人员在河原。
先前燎原的那一场败仗,考虑到不能动摇军心,没有广泛传播开来,因此对许多人来说,河原被夺十分突然。
打惯了顺风仗,却突然败得如此惨烈,无异于狮子遭到了兔子的挑衅,个个暴跳如雷。
“大汗,这次必须给那些中原两脚羊一个惨重的教训,让他们知道咱们戎族是不可战胜的!”
“对,必须重兵出击夺回河原,最好能把燎原也占下,杀光他们城里的人!让那些两脚羊好好记住挑衅咱们的下场!”
“没错,必须屠城!血债血偿!这还可以震慑其他战线,叫那些中原的软骨头将领吓破胆,直接开城门投降!”
北戎汗阿古达木看着众人义愤填膺的面庞,目光冷凝,脸色却很平静。
他点了最器重的儿子之一的哈丹□□:
“哈丹,你怎么想的?”
哈丹□□也是一脸战意:
“父汗,儿子请求作为此次出兵的主将,为父汗夺回河原!”
北戎汗心中失望不已,目光逡巡了一圈,落在了人群中一直没怎么开口的另一个儿子乌力罕身上。
“乌力罕,你说呢?”
乌力罕是中原奴隶给他生的儿子,却是从小就智谋超群,战场上也敢拼敢杀,后来渐渐走入他的视野之中,被他重视起来。
乌力罕长着一张比一般北戎人更清秀精致的脸,身躯也比一般北戎勇士要稍微单薄一些,大约是为了看起来和其他人的差别不那么大,他年纪轻轻就蓄了一脸络腮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