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瑞安 《红电》

第一章 阵阵梵音中的杀意

我们等待冲天的火光、红色的电光,
就如看电影时期待血腥暴力,变态性爱的
心理一样。
1.夜夜狂欢中的女人
要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为妻,是不是件幸福的事?
不知道。
但对男人而言,还是梦寐以求的“好事”。
“好事”不等于“幸福的事”。
——“幸福”这码子的事,肯定不是一厢情愿就可以随手能拾的。
如果是一个很丑的男人娶了一个很美丽而又十分温柔的妻子为妻的呢?
那绝对是他的“福气”。
——假使他能够持续的保有她的话。
这一点,却是非常不容易做到。
有的男人就是明知做不到.所以宁可把美丽的女人当作“艳遇”,而不敢娶上为妻。
当然,不是有很多男人可以拒绝这种“艳福”的。
连“银戟温侯”吕布、大唐国君李隆基、“平西玉”吴三桂都无法抗拒.更何况区区一个巴闭。
所以巴闭享尽艳福,以此为由,故尔理直气壮。何况他的爱妻虽然美得出神入化,但绝对是贤妻良母,决非红颜祸水。
大家都羡慕巴闭有这样一位美妻、这般一个贤内助。
有人说:人的幸福就是那末多,要是你先十年早了八十分的幸运,剩下的十年,也只有剩下的二十分了.也有人说;人的幸福其实都只有这么个分数,要是你事业上已有了九十分,那么,可能子女之亲,就只分剩下的十分了。是的,你可能能够名成利就,但说不好欲短命夭寿;也可能艳福无边,但紧随而至的是后患无穷。
你说呢?
——也许,“有风毋要驶尽帆”,“不要得理不饶人”……这些话,就是从这个角度感悟出来的。
虽然还没有孩子,巴闭已感觉到自己很满足,何况,他正在值精壮之年,他的太太甘玲身段是那么润腴丰满,到了时候要生育,想来决不会是件难事。
他不但对自己很有信心,对他大大也极有信心,对他们共同的未来就更有信心。
他是个老实人。他老实得甚至在拍拖的时候,也是甘玲先拖他的手、先向他示爱、甚至先向他奉上亲吻的。
甘玲是个很有才干的女子、她本来只在街边帮她母亲卖马铃薯为活,居然在多年努力、省吃俭用下。储钱开了一家路边咖啡茶档、靠她的姿色和人面,生意兴隆旺盛,于是不单卖茶,连吃的东西,包括:炒蛤粉、喇沙、咖哩、港式点心、肉肯茶、酿豆府、炸鸡、糖水……等都应有尽有,一应俱全。卖不同熟食的小贩,像卫星似的困绕着咖啡店为中心,甘玲就成了“事头娘”。
才那么几年光景,她就开成了间当地规模数一致二的酒楼,她自己当了真正的“老板娘”,亲自招等客人,而且也是“生招牌”有她在“主持大局”,大家自都趋之若渴;单是她那一截青靓白净的藕臂为大家斟茶倒酒,大家都不吃也喝醉了。把圆口袖子一开直开到膊上腋下来,没那么修长匀圆的手臂,也可真撑不了场面。
可是这“老板娘”,却还没有“老板”。
追她的人自然多。
——而且是很多很多——像把一块上好的肉扔在后巷时那些围绕的苍蝇那么的多。大家调笑着、亲近着、藉头藉路以沾芒泽,但甘玲一方面不得罪朋友客人,但另一方面又巧妙推拒。绝不让那些醉翁之意的客人得逞。
她只是陪客,不陪睡;卖酒,不卖身。
她一几如此。
可是,这么一个弱女子,只有一个老妈妈,没有任何家势背景,要做到左右逢源,洁身自保,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有些“客人”是不能得罪的、无法抗拒的(例如:当地的大豪、暗牌——即便装警察——政府官员),但她顶多只在百般无奈中应酬、周旋一下,始终能保不沉沦堕落。
这些人,不管多有钱、多有势力、多有权,她都不喜欢,至少,决不视为终身所托的对象。
她却看上了巴闭。
巴闭没有很多钱。
巴闭虽然是个教头,在当地很有点快名清首,但事实上并没有什么权。
巴闭当然不算英俊。
而且有点口吃。
他顶多够扎实强壮。
——甘玲总不会因为他够壮而嫁给他!
要是这样。她还不如嫁头牛算了。至少牛只吃草,省米饭。
她喜欢他的平实。
——他只是那种只要一旦受上那个女子,就会用刀尖在自己心里到上她的名字,就不磨灭的男人。
他有安全感。
——他看来有点闷,老是气虎力壮的样子,但对女人却很温柔,而且,假使懂得他的脾性的话,还可以发掘也他大情大性一如儿童般纯真好玩的地方:他会倒着骑摩托单车。他会用鼻子嗅了哪儿的地底有煤矿的味道。他嚼食物的时候声音脆响得像破一粒粒的兵乓球。他会对狗、猫还有鱼说话,并说他养的那三缸鱼都会叫他做爸爸。
甘玲喜欢这种男人。
——纯真、豪壮、善良、有胸襟,而又对女人用情真而深专。
甘玲久阅人矣,当然懂得选择。
所以她虽知道巴闭稍笨一点、微穷一些,她也愿意嫁给他。
很多人说甘玲平时聪明这时蠢,甘玲却认为自己选择了个可托终身的对象。
——女人注重的是终身的幸福,尤其像她那么一个在风尘中咬牙切齿熬上来的女子,嫁一个丈夫,不只要为自己选一个好老公,还要为她年迈的老母找一个好女婿,为她未来的儿女找一个好爸爸。更要为她的“美食轩酒楼”找一个好老板。
她坚信自己没有看错。
不会选错。
没错。
巴闭待甘玲千依百顺。她叫他买菜,他就买菜。叫他铲草,他就铲草。叫他一身大汗的快去洗澡,一身大汗的他本来就不爱洗澡也只好为她洗澡。叫她初一十五吃素,一向无肉不欢的他每逢十五初一也只好斋戒。
他听她的话。
因为他爱她。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如果爱得很深,很容易成为这个人的奴隶。
却是除了一件事:这事巴闭是绝对不肯“听话”的。
那就是要他不听顾影的话。
因为他佩服顾影。
他爱甘玲。
但他崇拜顾影。
——崇拜和爱,是近似但不同、绝对不一样的两种感情。
所以当你崇拜一个人,别以为就可以和他一生一世、结为夫妻,因为崇拜一个人需要美学上的“距离”,而爱一个人则愈是亲密愈情深彻底无怨无尤。
甘玲也明白这点。
她向来跟顾影没有冲突;顾影觉得她是个了不起而且不得了的女人(了不起是她的才干,不得了是他的美貌),甘玲也认为顾影是个不得了和了不起的男人(不得了是他的学识和武功,了不起的是他的魄力和志向)。
是以她乐得她的老公跟着顾影去闯荡,她觉得这是她老公“学好”的最佳途径。
巴闭虽比他威武、强大,但在她的心目中,巴闭却只能算是个大孩子。
一个蛮牛一般的(悍野和勤奋)的大孩子。
——甚至在床上。
在床弟间,巴闭的欢快,是毋庸置疑也勿用言喻的。
像甘玲这样一个丰腴、润艳、些微带点冷和艳的女子,加上他的年纪还他略长,需索是无尽而不断的。
有时候。他正在练气运功时,她的手却已伸入他裤裆里搜索着。他的气功立即僵化如铁。有时候,他们还在酒楼用餐,她已用足踝喝他,甚至用趾失为他卸下了袜子,直至皮鞋软绵绵的褪了一大堆蛇皮般的萎在那儿。
她是个需索强烈,夜夜狂欢的女子。
那有什么不可以?
他们恩爱。
甘玲美。
巴闭强壮。
然而巴闭今晚特别欢快。
他俩在黑暗中的喘气刚刚才渐平息。在这温热滋润的胴体上,巴闭觉得每一次进人时的欲仙欲死之际,就算死在那他也心甘情愿。
今晚他却不这样想了。
因为他不是“死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