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们见着新鲜吃食,很是积极的坐在桌子旁开动,神奇的是也没有谁哭着闹着要加冰,包括最小的萝卜头,看着大概就四岁吧,一举一动也仿佛刻着教养二字。

  沈丽姝不由多看了他两眼,鼓起勇气问,“秦叔叔,这都是您的孩子吗?”

  好家伙,没有计划生育也够能生的,看不出来秦叔叔这么风流,这是家里妻妾成群的节奏?

第106章

  不小心被妻妾成群的秦叔叔:……

  手中酸甜可口的杨梅水再也喝不下去了, 秦郁松缓缓放下杯子,神情微妙的抬头,“咳……我好像没听清, 姝娘方才想问什么?”

  小朋友们也不吃东西了, 不约而同的抬头,用那如出一辙的清澈无辜大眼睛看着她。

  好像误认什么严肃的审判现场, 而她就是那个唯一被审判对象似的。

  沈丽姝被看得一脑袋问号, 于是默默收起了准备祝福秦叔叔儿女双全、人丁兴旺的话,若无其事道:“哦,我就是看几位小郎君小娘子跟秦叔叔有点像, 想问问他们是不是您家里的……孩子。”

  最后一秒, 她还急中生智把险些脱口而出的儿女, 换成了更加模棱两可的孩子, 顺利蒙混过关。

  秦郁松看她的眼神依然带着几分微妙, 仿佛在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姝娘”, 不过好在恢复了一贯的淡然微笑, 配合的点头简单介绍, “闲来无事, 正好带家中子侄出来散散心。”

  尽管判断失误,这一串葫芦娃并不都是秦叔叔家的,但里面也的确有他亲生的, 沈丽姝的目光下意识落到了他右侧最小的那个小萝卜头身上。

  其他小朋友应该都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就这个粉雕玉琢的奶团子最幼小,看着也就三四岁, 在家里多半又是个需要佣人喂饭擦屁股的小少爷, 可秦叔叔带他们出来玩, 身边连照顾小朋友的保姆阿姨都没有, 不是亲爹干得出这种事吗?

  发现她的目光,秦郁松眼底笑容渐浓,“姝娘怎么看出来的?”

  这话等于默认了沈丽姝关于小朋友才是他儿子的猜测,但她却不能直说是从他身上预见了亲爹带娃的无数窒息操作,昧着良心说,“我看小郎君眉眼五官都跟秦叔叔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应该是您家的。”

  并没有,这小朋友长得唇红齿白、五官精致,走气质路线的秦叔叔一个人可生不出,孩子他妈应该才是大美人。

  她跟秦叔叔也算忘年之交,他的儿子侄子侄女都见到了,啥时候也让她见见秦阿姨,领略古代真正仕女的风采?

  话说秦叔叔这家庭条件,他媳妇应该也是标准的白富美,有机会一定要一睹芳容!

  秦郁松被她面不改色胡说八道的样子忽悠住了,还不知道有的人表面上一本正经,私底下已经在馋他的媳妇了,眉目舒展的介绍道:“这是犬子,还未正经开蒙,不曾取大名,乳名祈哥儿。”

  旁边的小朋友闻言,也不用父亲提醒,主动打招呼,“阿姊好。”

  沈丽姝也弯了弯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对秦叔叔的滤镜加持,总觉得小朋友怎么看怎么乖巧可爱,“祈哥儿也好,还喜欢这里的东西吗?”

  小朋友眨着杏仁般的大眼睛用力点头,奶声奶气却掷地有声:“好吃!”

  聊到这个话题,跟他一起来的、本来规规矩矩的堂兄堂姊,也都纷纷加入热聊了,那个年龄最大的、名为秦沣的男孩将信将疑的问,“三叔说你是这里的东家,就连桌上这些吃食,也是你做出来的,这是真的吗?”

  沈丽姝一看那暗藏不服的小眼神,就猜到秦叔叔在家可能没少拿她当别人家的孩子,去刺激家里的小辈学习上进。

  上辈子她就少被拉仇恨值,毫无新鲜感。

  她是要做大事业的人,也没必要跟小男孩置气,随口道,“哦,秦叔叔大约是爱屋及乌,跟我投缘,就觉得我干什么都好,其实还有好多兄弟姐妹陪我一起做事,众人拾柴火焰高,单靠我个人的能力,是万万不行的。”

  秦沣:……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她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听到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小娘子,张口就是一套一套的大道理,秦沣开始有了不好的预感,果然下一秒,他那个全家骄傲、吾辈楷模的三叔微笑着开过来,“《尚书虞书·大禹谟》中提到的‘满招损谦受益’,沣儿如今可理解了?”

  这下不只是秦沣震惊,沈丽姝也目瞪狗呆了,没想到他是这样的秦叔叔。

  这也能吹得起来?

  不过秦沣到底对他三叔的作风很了解,态度端正的点头:“是,沣儿受教了,无论是治学还是其他,有所成就都不是偶然,学做事先学做人。”

  秦郁松微微颔首,对大侄子这番总结算还算满意。

  秦沣不着痕迹松了口气。

  沈丽姝的目光在叔侄俩之间来回穿梭,心里已经激动的海豹式鼓掌,这就是传说中的言传身教啊,难怪一门三进士,恐怕下一辈也要出不少学霸。

  了不起了不起。

  看完热闹,包厢里唯二的女孩也眨着眼睛,甜甜问她:“阿姊是这里的东家,以后我们可不可以常来玩?”

  沈丽姝被小萝莉萌到了,想也不想的点头:“可以啊,只要你喜欢,天天来都行,阿姊请你吃。”

  又有个男孩说:“可是杨梅不是一年四季都有的。”

  “等没了杨梅,还有蜜桃石榴梨子等果子,也能做成各种糖水,风味不会比杨梅差。”

  正抱着杨梅碗一口一口吃得香甜的祈哥儿,忍不住吸溜了一下口水:“还有比杨梅更好吃的东西吗?”

  沈丽姝信心满满:“只要你们不讨厌果子本身的味道,那就必然会越来越喜欢。”

  愉快的装了个逼,小伙伴也帮她把包厢要的烤串送过来了,很快的,数量也不多,因为秦郁松真就是带小朋友们出来透气,没准备让他们多吃烧烤,尤其是年龄小的几个,每人一两串烤肉,尝尝味道就行了。

  这也是他没带太多仆婢出来的缘故吧,毕竟也用不上。

  不过秦郁松自己,倒是一如既往的胃口好,就着冰凉过瘾的杨梅饮料,一口一串烤肉吃得津津有味,动作熟稔中不失优雅,看得周围的小朋友们双眼发亮,充满了向往,大概在想等他们成了大人,也要这样潇洒自在,想吃冰就吃冰,想撸串就撸串,谁也管不了他们。

  沈丽姝也颇为自得的在旁边问,“秦叔叔可还喜欢这几样冷饮?多亏了您出手相助,不然我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变不出这么多花样。”

  秦郁松慢条斯理喝了口杨梅冰茶,颇为欣慰:“你在信里说要试试硝石制冰,我当时还想,古籍中确实有提过这个的,但也不见身边谁真去尝试,大概只是个传说,不想还真让你制成了。”

  沈丽姝眨了眨眼睛,“秦叔叔不相信,怎么还那么爽快答应帮忙?”

  秦郁松笑道:“这是你第一回 郑重其事请我帮忙,于我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为何不能答应?说不定这次你也给我们带来惊喜呢。”

  沈丽姝心想,秦叔叔都不相信古籍中记载的硝石制冰真能实现,还期待她能带来惊喜,这是有多看好她的能力?被信任总归是开心的事,但沈丽姝也没有觍着脸承认她创造了奇迹,实事求是的道:“其实我们没能真正弄出冰块,只勉强做出过碎冰,还格外耗费人力物力。”

  秦郁松不以为然,“倘若冰块真这么简单易得,一点点硝石就能制成,皇室宗亲和世家大族,每年又何必耗费那般人力物力建造冰窖?”

  想想也是,像秦叔叔这些家里藏书丰富、自身又学识渊博的文化人,能没从书中看到过硝石制冰例子吗?

  从他在信中见怪不怪的口吻上,沈丽姝就知道,对上层人士来说,硝石制冰根本不是什么秘密,要是真有她最初想象的那么神奇,硝石加水就能结成冰,达官贵人肯定早就广为利用了。

  是,封建社会的权贵阶级根本不缺为他们卖命干活的仆人,很多人的卖身费还比不上一头牛,当真是人不如畜,这里的人力成本根本算不上成本。

  但儒家思想中以人为本的理论,也备受主流人士推崇,甚至被运用到了管理朝政方面,沈丽姝接触过士族出身的人,给她感觉也没有真把人命当草芥看待的,所以她认为这个时代的大部分贵族,要是发现硝石制冰比用冰窖更省事,那肯定不会舍近求远的。

  既然没能推广,这会儿几乎所有贵族都还在用老办法储冰,就说明硝石制冰只是鸡肋产品。

  她能将一个鸡肋产品开发利用到这种程度,还真是天选之子呢。

  沈丽姝愉快接受了她果然最吊的事实,眼角眉梢都是对自己的认可。

  这个时候,秦叔叔却只字不提“《尚书虞书·大禹谟》”了,他选择性眼瞎,笑盈盈看着沈丽姝:“我算听出来,你方才是不是在向我哭诉硝石不够用了?”

  沈丽姝不要脸的承认了,反手给秦叔叔戴了一串高帽子,“秦叔叔果然明察秋毫,料事如神,什么都瞒不过您,硝石确实不多了。”

  平均两天就要消耗一斤硝石,当初那点存货所剩不多了,她爹后面也去找过那掌柜的几次,只是大概他们补货的速度也超出了那掌柜的认知,她爹觉得对方最近两次态度好像越来越微妙了,不知道是不是在怀疑他们搞什么私人兵工厂。

  但这事好像是他们东家背后的贵人吩咐的,连东家都没有轻易将人拒之门外,他就更不敢多做什么了。

  所以隔个三五天,沈爹还是可以帮沈丽姝去搞些货回来。

  只是沈丽姝老觉得不踏实,这个供货问题不彻底解决,她都不敢放开手开发心心念念的奶茶了。

  秦郁松不像在她的花言巧语中轻易迷失的沈爹、徐女士和小伙伴们,身为人生赢家,他对沈丽姝彩虹屁的抵抗力还是有一些的,不为所动的问:“事后没去那家药铺采买吗?”

  轻描淡写的一句,倒把沈丽姝问得一顿,心想这些大家族出身的果然个个都是七窍玲珑心,她当初纯粹是出于善良的请秦叔叔把店家联系方式给她,他们自己去沟通,自己都没想太多,秦叔叔大概就把她后续行动预测到了。

  属实是走一步看三步,厉害。

  既然如此,她也不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点头,“也不能说采买,我爹后边帮我去几次,都只能带回一两斤,就这还让人家掌柜的惴惴不安起来了,大概以为我们利用这些硝石搞见不得光的勾当,这种商业机密,我们也不能见人怀疑就解释,还嫌对家不够多吗?现在就怕时间长了,人家哪天把我跟我爹一块扭送衙门。”

  风度翩翩的秦郁松都被她这话逗得前仰后合,捧腹大笑,“言重了,你爹不就在衙门里当差?”

  “多新鲜呢,到时候正好上演一出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审自家人的好戏。”

  旁边竖着耳朵偷听秦沣,听到沈丽姝这段相声表演,都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被她和三叔悠悠的看了过来,赶紧挺腰坐直,摆出一副专心致志照顾弟弟妹妹的姿态。

  沈丽姝和秦郁松也没被这个小插曲打断,继续谈正事,“是我考虑不周了,明儿我再同李兄说一声。”

  “会不会很麻烦您和李大人?”

  秦郁松摇头否认了,“你们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属于正常生意往来,至于李兄,院中同僚们爱喝杨梅冰茶的风气就是他带来的,中午困顿,他还会让小厮来你们这儿提一大壶冰茶回去,说是提神醒脑。”

  沈丽姝恍然大悟,“难怪近日越来越多的客人,白日不吃烤肉,也要进来买些冷饮带走,他们还自带茶具,什么白玉瓷壶,青瓷,我还见过色彩斑斓的珐琅釉瓷壶,一看就很珍贵,弄得我们都不敢轻易接手,每回遇上这类客人,表哥他们就喊我出面。”

  她压力也很大啊,万一不小心把人家的容器打碎了,她和小伙伴们一整天都白干了。

  严重的甚至把后面几天的利润都给赔进去。

  唉,他们的顾客群体越来越高端,也是个甜蜜的负担呢。

  秦郁松没把她的凡尔赛放在心上,了然的打趣道:“我看你倒是乐在其中。”

  沈丽姝再次不要脸的承认了,谁赚钱能不乐在其中?

  但她还没忘记聊这个话题的重点,赶紧拉了回去,“我知道您和李大人都是好人,不会吝啬帮我们的忙,只是我们要这么多硝石,会不会给您也带来麻烦?”

  同样的疑虑她也向老爹表达过,她爹回曰没听说过。

  沈丽姝能理解。

  她爹就在衙门上班,听起来是个专业人士,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老爹当年连笔试面试都没有,被老爷子带到领导跟前看了看,是个面容周正、身板挺拔的年轻人,一问也识字,就算是通过了,老爹换上制服,轻轻松松吃上了国家饭——哦不,也不能算是国家饭,因为除了有品级身份的官员能领朝廷俸禄,其他人都没有,真正给她爹发工资,还送了他们家那么多福利的老板是衙门。

  这么说就知道老爹他们并不是那么的正规了,没经过考试,进了单位也从来不需要培训,就是看看前辈们怎么做事,他们也跟着学,等前辈们提休了,他们不知不觉也成了别人眼中的前辈。

  周而复始。

  所以朝廷律法那么高端的东西,这些基层人员可能都没亲手摸过,她爹只知道常发生的那些案例,比如鸡鸣狗盗怎么几年,以及盐铁走私要砍头这种常识性的条例。

  可硝石这种东西理论上敏感,可生活中利用率又很高,烟花爆竹、采矿开矿,大夫单方以及道士炼丹,都要用上它,界定就太模糊了。

  沈丽姝想问老爹具体红线在哪里,她爹只能茫然的跟她大眼对小眼,只能来问学富五车的秦叔叔了。

  现在秦叔叔知道他们家硝石的大概消耗量,会不会踩红线,他肯定一清二楚。

  秦郁松笑道:“无妨,如今还有谁不知道小郎君的冰茶是汴京一绝?你们如何一步步走到今日,许多人都有目共睹,如今这些冰茶从何而来,有识之士想必也能猜到一二。”

  就是说太阳底下无新事,有背景的上层人士早把他们的背景摸了个底朝天,知道他们就是一群白手起家的草根阶级呗。

  沈丽姝乍一听感觉没了隐私好不安全,转念一想又能接受了,透明人有透明人的好处,他们做了什么没做什么,大家心中都有一杆秤,这样或许还是防不过暗箭,明抢应该是能躲过的。

  也还行吧。

  最重要的是供货问题彻底解决了,奶茶搞起来。

  沈丽姝露出了大大的笑容,“这可太好了,这还没到立夏,以后要用冰的地方只会越来越多,不用担心用着用着,就买不到硝石了。”

  秦郁松笑着叮嘱了一句,“也不能太冒进,注意安全,硝石毕竟是危险物品。”

  沈丽姝真心实意感谢了秦叔叔,并提供了全程服务,这一次说什么也不肯让他买单,还亲自将一行人送到了大门外。

  她发现亲爹带娃还是有靠谱的地方,路旁停着秦家的马车,沈丽姝也就不需要再殷勤远送了,看着他们驾轻就熟的爬上马车,羡慕了两秒,等马车掉头离开,她就热血沸腾的回店里了,供货问题彻底解决的好消息,也要及时分享给小伙伴们。

  如此又过了几天,沈丽姝寄予厚望的奶茶上市了。

  动作有些慢,是因为遇到点小麻烦,这年头牛奶比时令水果难搞多了。

  他们店的奶香馒头和炼乳中都用到了牛奶,但量不是很大,起初这些牛奶是徐二舅和徐姥爷拿东西去跟镇上养牛的人家换的,但这些牛毕竟不是奶牛,主人家也不是专门养着繁育的,哺乳期过去就没奶了,不能长期供应,那时候就得花钱去世面上买,镇上买不到,繁华热闹的汴京还是可以的。

  市面上的牛奶价格相当昂贵,普通人实在享受不起,也就是需求量不大,加上徐姥爷他们平时坚持不懈找周边各村打听,只要附近有牛奶可以跟他们换,就把买改成以物换物,当然有些人家要求出钱也没关系,牛奶乡下地方卖不出价格,白菜价都能给。

  久而久之还有主动找上徐家问要不要牛奶的。

  这样一来,花大价钱买牛奶的次数也不多,大家倒也不那么心疼,可是推出各种口味的奶茶,对牛奶的需求量就太大了,市面上的奶价实在吃不消,哪怕他们不差钱,对外也宣称自己走高端路线,新品定价越来越高昂,但是被别人当成韭菜收割,沈丽姝还是有点不爽,她想要试一试跟商家谈供货商合同。

  大订单给个出厂价不过分吧?

  沈丽姝觉得不过分,但供货商们显然觉得她在想屁吃,不约而同摆出了免谈的架势。

  这件事其实发生在秦郁松带幼儿园小朋友们来撸串之前。

  沈丽姝的口头禅都是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牛奶这么重要的原材料,她当然是一有时间就在想办法了,还没有稳定硝石的货源,她就准备上了,但因为时间还算充裕,没谈成她也不气馁,更没过多放在心上。

  做生意久了就知道,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挫折和困难都是通往成功必须经历的东西,等硝石得到落实后,她打起精神继续出门谈生意。

  这几次谈生意,徐二舅和沈三伯沈四伯终于派上用场了,他们是大人,必要的时候还是很管用的,至少合作商没有把她当恶作剧的熊孩子。

  然后深度了解情况的徐二舅,不声不响给她带来了好消息,说是合伙在外城做生意的林大舅,认识个牛贩子,就是专门搞繁育的,牛奶那是一年四季都有的,而且那人在同行中人缘不错,要是他家的牛奶还不够用,还可以给她牵线搭桥联系其他牛贩子。

  沈丽姝心想这也挺好,直接找大规模养牛的商贩,还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于是兴冲冲和徐二舅去外城了。

  然后之前还信誓旦旦的商贩,第二天突然变卦。

  这下沈丽姝再傻也知道有猫腻,还不声不响的,莫非是传说中的商战?

第107章

  现实商战果然令人头秃。

  这也跟老爹他们说的正常情况不一样, 别说扯头花了,人家根本就不吱声,藏头不露尾, 身份行踪都成谜, 相当于立于了不败之地,这才导致他们被针对老半天, 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可能有那么一只幕后黑手在推动。

  可这个幕后黑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出于什么动机,最终要达成什么目的, 后面还有没有什么大招等着他们, 沈丽姝和小伙伴们全都一无所知。

  老祖宗都说知彼知己, 才能百战百胜, 他们这懵懵懂懂的样子, 还怎么迎战对手?

  别说迎战了, 他们连防守都做不到, 压根不知道从哪里防。

  于是直面现实商战, 沈丽姝的第一个大动作, 是召集小伙伴猜谜底。

  一个好汉还三个帮呢,触及到自己的知识盲区,沈丽姝更不可能强行硬扛, 把小伙伴们都叫过来开个严肃大会,大家一起集思广益,统计他们最近可能得罪过的人数, 然后从这当中猜猜谁或者那几位会是这个幕后黑手。

  头脑风暴后, 王武率先提起一件事, “这段时日替客人去隔壁那些酒楼打酒买菜, 好像有一点不对劲,以前常常碰到他们的掌柜,还能跟我聊上几句,问问咱们店的生意,可这几天只要我过去,那些掌柜们统统都不在。”

  他弟王功下意识反问:“那些大掌柜难不成还在躲着你?”

  他本意是想说他哥想多了,人家京城大酒楼的掌柜,放在他们老家个个都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那什么日什么万机的,哪有闲功夫跟他们一群小孩子计较?

  可这么一问,反而提醒了大家,生意场上尔虞我诈,发生什么应该都不稀奇吧?

  沈大柳恍然大悟,“说起来,这条街有好几位东家,平日还会来咱们家捧场,如今快有七八日没见到他们身影了吧?”

  徐虎也附和,“对,不忙的时候,同街的掌柜伙计们也会来串门,蹭点咱们家的小菜走,最近也没见到他们了。”

  这其中一两个现象单拎出来都很正常,串联到一起就不对劲了,徐虎紧张的问沈丽姝,“是不是这些掌柜和东家要联合起来对付咱们?”

  听起来是这么回事,沈丽姝挺瞧不上这种手段,“打不过就玩职场霸凌,不能整点阳间的活儿吗?”

  一头雾水的小伙伴们:“什么阳间阴间的,还有职场霸凌是什么意思?”

  沈丽姝无视了阳间阴间的问题,简单总结道:“意思是周围商家做生意竞争不过咱们,就联合起来排挤咱们,不知道是不是想让咱们在这条街混不下去。”

  大家这下明白了,群情激愤的声讨,“太不要脸了,怎么能干出这种事?”

  “就是,以为这点小动作就能把咱们打倒吗?”

  小伙伴们义愤填膺,都觉得很愤怒,身为老板的沈丽姝却反应平平,以为她总觉得他们还遗漏了什么细节。

  作为不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家属,沈家旺和齐孔目也出席了重要会议,毕竟分红不是白拿的,需要社会关系周旋的时候,他俩得出一份力。

  不过这会儿齐孔目也没说发表意见,沈家旺却有些忍不住了,毕竟这里最大的东家是他闺女,生意一但受到冲击,损失最大的是他们家,沈家旺等不了领导先开口了,当即提醒道,“即便是这条街背后的东家们,也并不都是一条心,各有各的背景,谁能让他们这般同气连枝?”

  沈丽姝只觉得茅塞顿开,敛眉沉思的齐孔目这时也感觉灵光乍现,“对,在这条街做生意的大都知根知底,姝娘自己就是铺子的主人,他们不会不知道,要如何把主人赶出这条街?何况能在这里立足的大都是老狐狸,不会不明白养虎为患的道理,要么不出手,大家和平共处,真准备对咱们动手,就不会如此儿戏。”

  齐孔目虽然平时大大咧咧,有种地主家傻儿子的既视感,实际上还是点水平在身上的,商场常见的这些套路伎俩早已见惯不怪,说不定还亲身经历过。

  毕竟在可以拼哥之前,齐孔目短暂的打理过家中产业,经验至少比在场众人丰富,看待问题也比他们更透彻。

  沈丽姝表示受教了。

  这个时候,她也没时间为自己坚持买铺开店一步到位、让他们少了很多被人暗算机会的机智决定沾沾自喜,顺着齐叔叔逻辑盘下去,她分析道:“所以真正想针对我们的另有其人,这条街的邻居应当只是明哲保身?当然咱们自从开业,这几个月太过顺风顺水,也确实招人烦,一旦有倒霉的时候,同行们多半也乐见其成。”

  齐孔目点头:“应是如此,这些人不会真的动手,最多在某个紧要关头顺水推舟一把,把心思放在他们身上并不能解决事情。”

  沈丽姝下意识总结:“问题还是要从源头解决。”

  于是又回归原点,幕后黑手是谁,到底有什么目的?

  不把这两个关键问题弄清楚,他们根本无从下手,更别提解决了。

  沈丽姝看看齐叔叔,又看看她爹,再看看齐叔叔,大眼瞪小眼半晌。

  聪明漂亮的闺女哪都好,就是太能干了,成长速度让人望尘莫及,不知不觉已经不需要父母的帮助,导致沈家旺也很久没有看到他闺女的招牌卖萌装乖眼神了。

  他偶尔还会失落,觉得这个父亲当得没有成就感。

  按说如今又有了为孩子遮风挡雨、展现父爱如山的机会,他应该迫不及待才是,沈家旺却只觉得压力山大。

  但他到底还是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认真的承诺,“别担心,爹会想办法找人打听内情的。”

  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帮闺女撬开一些人的嘴,让他们知道究竟发生了何事。

  齐孔目叹气:“我跟你爹一起试试。”

  沈丽姝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双手合十前程感谢:“拜托拜托,辛苦爹和齐叔叔了。我知道咱们势单力薄,没有跟人硬碰的资格,识时务者为俊杰。若对方只是见不得咱们每天红红火火,不希望再推出新产品,这也不是不能商量。眼下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谁也不知道背后之人其目的究竟是什么,总不能真把咱们赶出这条街才罢休吧?那我们也不能答应,还是把事情弄清楚好,这样才能做好最坏的准备,大家晚上睡觉也安心些。”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沈丽姝觉得认怂也该有个底线,真毫无准备地被人赶出自己的店,那他们除非离开汴京,否则就别奢望东山再起,换个行业依然摆脱不了被揉圆搓扁的命运。

  因为欺软怕硬是本能,追逐利益更是天性,但凡再做出些有价值的东西,都会有闻着味道而来的鳄鱼从他们身上摘桃子。

  本来还各种义愤填膺的小伙伴们,听到沈丽姝这番话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一个个提着心眼巴巴的看着沈家旺和齐孔目。

  齐孔目无奈一笑,“我晓得轻重,这事若处理不好,你婶娘都得跟我闹个没完。”

  最初姝娘说要送干股,齐孔目只是欣慰于老沈父女的知恩图报。

  他这个人讲义气重感情,先前帮沈家是看他们顺眼,后来发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有了姝娘这个小福星,他短时间内帮兄长拉近了和岳家的关系,也得到了家中诸人的肯定,好人好事就干得更起劲了。

  所以这份干股,对齐孔目的象征意义更大于实际——至少接受这个安排的时候,他没把它放在心上。

  他知道姝娘能干,未来可期,可是店里十中之一中的一半分红,能有多少?

  就算他们一年能赚到两千两,到他手里都不过一百两,按照姝娘的想法,前期应当是每月算一次分红,那就只有几贯钱。

  齐孔目还不至于到不把几贯钱放眼里的地步,但也确实不会多上心。

  如果真上心,当姝娘他们问想把干股记谁名下的时候,他就不会随口说给孩子他娘了。

  父母在无私产,孝顺老母亲才是第一要务。

  事后,他轻描淡写把这事通知了母亲和妻子,他娘也同样不在意,还打趣每月能有几贯钱倒也不错,儿媳妇可以多添两样脂粉首饰了,倒是孩子他娘得知后颇为欢喜,毕竟是意外之财,蚊子再小也是肉,于是孩子他娘也偶尔关注起姝娘他们的生意了。

  但无论是他和母亲,还是抱着些期待的孩子他娘,都没有想到姝娘能带来那般巨大的惊喜,开业第一个月,满打满算才经营了二十天,就给他们送来了足足四十五贯钱。

  单看四五十贯也不算什么,可每个月都有这么多,源源不断的话,一年,两年,乃至十年,将会变成一笔让他们都心动的巨款。

  齐孔目觉得惊喜,齐娘子则是堪比中彩票般的狂喜,搂着宝贝钱匣子数了又数。

  她说了,往后沈家送来的每一笔分红,她都不会乱花,其中的大半都要攒起来,日后孩子们长大了,这就是他们的家产。

  一听这话,齐孔目就知道,孩子他娘已经把这份分红,当成跟她嫁妆一样的宝贝了,又是攒给他们几个子女的,自然是不能让任何觊觎的,要是姝娘这桩生意黄了,家里那个还不知道怎么跟他哭闹了。

  总之,齐孔目面上没如何发誓保证,内心其实也做好了跟沈爹一样全力以赴的准备。

  沈丽姝也知道他的决心,又双手合十感谢了一下。

  然而有些东西,不是下定决心就有收获的。

  沈丽姝倒也能理解她爹和齐叔叔的徒劳无功。

  虽然他们内部分析,幕后之人能让整条街的商户全都明哲保身,应该是因为他们没有利益冲突,或者说自家倒了其他人也乐意,于是不约而同的吃瓜看戏了,这并非就表示对方势力强大到让所有人都忌惮。

  就像齐叔叔分析的,真正的好手段应该雷厉风行、一击必中,可这幕后之人搞的什么阴谋?

  人家不声不响断她的奶源。

  就这?要不是身份不合适,沈丽姝都想问问对方是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了。

  看得出背后的人完全有给他们致命一击的实力,偏偏不用在合适的地方,就感觉这对手也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比起底蕴深厚的世家贵族,更像是暴发户的作风。

  当然沈丽姝没有瞧不起暴发户的意思,古代暴发户也不是谁都能当的,齐叔叔家都算不上——除非他们举家搬迁到齐大人管辖的地方去定居,在那里有着一定的权威,本地豪强大族内心不平衡,又不得不碍于齐大人的权力,跟他们家周旋交际,那个时候,齐家就是当地的暴发户家族。

  是的,封建社会的暴发户跟钱没关系,一定要有权柄才行。

  沈丽姝她弟弟们要是上不了岸,当不了官,那她生意做得再大,富可敌国,这辈子也成不了别人口中的暴发户。

  换句话说,暴发户未必就比真正的贵族好对付,对方不讲究章法也可能是强大自信的表现,一力降十会,确定他们逃不出手掌心。

  所以对于老爹和齐叔叔跑了两天一点都头绪都没理出来,反而越来越一头雾水的现状,沈丽姝提前有心理准备,接受的比较坦然。

  只是她万万想不到,一直到牛奶事件彻底被解决,他们依然不知道是哪个刁民要害他们。

  这可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最后解决的方式也完全不值得借鉴,利用了强大的外部力量。

  这个外部力量并非秦郁松。

  沈丽姝、沈家旺和齐孔目三人都有一个共识,倘若走投无路当然要寻求秦家的帮助,小郎君烤肉如今可是一个会下金蛋的鸡,他们只要舍得付出,加上和秦郁松的交情,秦家出手相助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但只要有自我抢救的机会,他们都不想去秦家,这是下下之策。

  原因比较复杂,身为翰林院庶吉士的秦郁松多半不行,最后还得他父亲甚至是祖父出面解决。

  可秦家严格算起来属于清流一派,别看他们家有钱,但是在读书人眼中一点都不带铜臭味,家族产业都是些铺子啊庄子宅子和田地。

  秦家的子弟就算当不了官,也都安安分分的做学问,保持文人风骨,没有哪个跑出来做生意的,严格遵守为官者不与民争利的优秀传统——当然他们私底下有没有像齐孔目这样拿干股,谁也不知道,就算拿了也不是大事,毕竟秦家子弟本可自己下海捞钱,还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这么个有着一门三进士佳话,还出了个考入翰林院好苗子的秦府,被请出来解决生意人的官司,养出来的声望和口碑多少会受到些影响,沈丽姝还指望抱大腿,当然不想拖累未来的金大腿。

  而想要请秦家出面的代价,恐怕也足够让他们伤筋动骨,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所以于公于私,沈丽姝他们也不能轻易把秦家扯进来,努力想要独立行走,沈爹和齐孔目没头苍蝇似的到处碰壁,沈丽姝自己也没闲着,新品研发做不了,就让徐二舅陪她又去了两趟外城林大舅的肉摊那。

  表面上她是去看林大舅,其实是想观察那位出尔反尔的牛贩子周围,有没有出现值得怀疑的人员。

  虽然在闹市上接头的可能性极低,但这位商贩能确定是接触过目标的,可以广撒网多捞鱼,万一呢?

  结果可疑人士没见着,倒是碰到半个认识的人。

  说半个,是因为这人沈丽姝见过还说过话,只是至今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

  他们碰到的是每次都跟在“程公子”身旁的那位侍卫,当时只他一人,不知道是不是出门公干,但是想也知道他主人不可能出现在外城菜市场。

  认出人的时候,对方只远远的对她颔首,算是打招呼,也没多余的反应,很快淹没在人潮里。

  沈丽姝也没多想,她如今焦头烂额,榜一大佬又有日子没来,加上风靡汴京的冷饮帮他们在高端市场打响了名气,接待的贵客越来越多,也不是只榜一大佬出手阔绰了,前天沈丽姝还接待了位一身气度、慈眉善目的老太君,老太君觉得她挺讨喜,得知她没有长命锁,又还没满十二岁,当即让丫鬟赏了她一块。

  她也不知道老太君为啥出门逛街也带着长命锁,可能这是豪门贵族出门旅行必备吧。

  想想看,老太君们假如街头巧遇,一看对方身边跟着的儿孙是没见过的,要给见面礼,从兜里摸出一块寓意极佳的长命锁,是不是完美表现出了老人家对晚辈的慈爱之心?

  沈丽姝还挺受宠如惊,给小朋友的长命锁都不会太重,摸上去远不足一两,可她如今也见过世面的,知道金玉首饰等不是越重越好,而是越精巧的越讲究,很多精细活只有能工巧匠办得到,工艺远超其材料价值。

  她得到的那块长命锁就是做工无一处不精致,不知道是不是财迷滤镜,她觉得上面刻的字都有大家气派。

  不过字不字的不重要,沈丽姝很确定,这么精美的一块长命锁,无论是从工艺,还是背后代表的祝福寓意,都远超这块黄金本身的价值,又是值得放在家里供起来的宝贝。

  要不是最近发生了让大家焦头烂额的插曲,沈丽姝如今应该全然沉浸在开发了新的大客户的快乐中。

  可现在她新大客户都让她快乐不起来,快要过气的榜一大佬身边的小弟,就更是无关紧要,转头就忘了。

  她观察的目标也没发现新情况,眼看着林大舅要收摊回家,他们再留着就很突兀了,只好先回店里搬砖,明天上午再继续盯人。

  结果到了晚上,这个月还没光顾过的榜一大佬突然又出现了。

  这可就太巧了,沈丽姝一如既往的热情招待大客户,同时也免不了在心里嘀咕,难道是侍卫大哥回去汇报工作,连把在外城巧遇她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也一五一十交代了,榜一大哥听完掐指一算,是有段日子没撸串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也行吧,说不定事无巨细汇报一切,是人家侍卫的职业准则。

  她不懂就不要瞎吐槽了,沈丽姝收起心理活动了,拿出专业态度接待大客户,少不了介绍介绍榜一大哥还没尝过的新品冷饮,已经做好了大佬又用那种无可无不可的高人姿态让她安排的准备,可她这次介绍完,对方却只是淡淡的问:“听说你们近来在找牛乳,莫非也是为了做新的饮子?”

  沈丽姝一时不察,嘴巴下意识就脱口而出,“是,想做奶茶。”

  说完她意识到问题不对,就算侍卫大哥事无巨细的汇报,最多说说她在上班时间摸鱼跑去外城的事,怎么还把他们最近被牛奶搞得焦头烂额的事也给汇报了。

  这个年代当侍卫都得这么十项全能了吗?

  “奶茶?”“程公子”挑了挑眉,“是牛乳和茶一起煮?据闻胡人好牛乳也好茶,便有些胡人将两者一起煮,不过牛乳味腥膻,我们汉人一般难以忍受。”

  涉及到专业领域,沈丽姝就暂时忘了疑虑,想着大佬确实有条件把牛奶当水喝,看他的样子应该跟所有小朋友一样对它深恶痛绝,就让她帮大佬摆脱这个童年阴影吧。

  沈丽姝毫无预兆的问:“春风楼的招牌酥油泡螺,您尝过吗?”

  “程公子”不明所以的点头。

  “那您觉得味道可还好?”

  她也不知道这么简单的问题,大佬为什么要沉默一下,喝了口茶才回答说一般。

  不过没关系,没说难吃就行,沈丽姝笑眯眯道:“据我所知,酥油泡螺就是用牛乳做出来,精心处理过后是不会有奶腥味的。”

  “程公子”:……

  反正她从来看不懂大佬的表情,也就懒得去分析了,沈丽姝继续爆大料,“其实我们店里的黄金馒头和搭配的甜酱,也是牛乳做的。”

第108章

  自爆结束的沈丽姝就静静等着榜一大佬的反应, 惊讶或者是惊叹总会表现出一样,毕竟她没记错的话,他也挺喜欢炼乳馒头的, 是进店必点的菜单。

  但事实上惊讶到瞪大了眼睛的, 反而是她自己,“程公子”只云淡风轻的问了一句, “你们大概需要多少牛乳?”

  说到这里, 沈丽姝再不能把它当成一场无关紧要的对话了,她开始有了个大胆的想法,榜一大佬莫非是被她的三寸不烂之舌打动, 对奶茶生出了一点兴趣, 就想日行一善, 出手帮他们把这个小麻烦解决了?

  就那个抬出来能让人吓跪的姓氏, 要解决这个小插曲还真就是举手之劳, 大概面都不需要出, 就从根源上帮他们把麻烦掐灭了。

  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这年头谁吃饱了没事跑去跟皇帝的亲戚过不去?

  不是说不敢, 而是没必要, 对上位者来说赚钱是最简单的,只要有了权力地位,不需要亲自动手, 自然就财源滚滚了,为了一点小钱冒着得罪某位宗室的风险,正经人都干不出这种事的。

  可对她和小伙伴们来说, 榜一大佬小小的善举, 分明是大大的关怀!

  要是让外界误以为他们是大佬罩着的, 以后不说无往不利, 至少她想推出多少新品、把规模扩大多少倍,都不会有人跟他们过不去。

  天啦这是什么大佬,分明是人间菩萨!

  沈丽姝都要感动哭了,双眼闪闪发亮的看着面前的活菩萨说,“如果可以,我想要牛乳越多越好,因为说起酥油泡螺时想起来,这个我们自己也能做,还可以做不同口味颜色的酥油泡螺。”

  当然这个不同口味颜色的,本质就不是酥油泡螺了,她想到的是各种口味小蛋糕。

  沈丽姝也是灵光一闪,她觉得大佬挺喜欢炼乳小馒头,也吃过春风楼的酥油泡螺,应该还是对这类产品感兴趣的,否则也不会轻易被她说动了。

  那为了让大佬再感兴趣一些,以后也多罩着他们点,她当然要努力增加砝码,蛋糕奶茶搞起来。

  虽然沈丽姝一句话都没有请求帮忙的意思,可是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却盛满了期盼,偏自己还一无所觉,就那么眼巴巴的看着大佬。

  “程公子”却很是不为所动,在她的注视下低下了头,又在喝茶了,避开了与她对视。

  难道是她想多了,大佬其实只是随口聊聊?

  那一刻,沈丽姝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但很快大佬喝了口茶润润喉,便轻描淡写的道,“嗯,我让……问问家里有没有办法。”

  “真的吗?”这峰回路转的剧情,彻底把沈丽姝搞懵圈了,这一刻自信从容淡定优雅统统离她而去,沈丽姝只有纯粹的欢喜,高兴得像个两百多斤的孩子,都有点语无伦次了,“如果公子能帮忙解决这个麻烦,那我们以后真不知道该怎么感激您才好。”

  因为太过欢喜,也没有注意到大佬两颊宛如清澈水面上漾起的漩涡,一闪而逝,风过了无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