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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两步冲上去,所有房间都灯火辉煌,但转一遍却半个人也不见。不过,经过我平常睡觉的那间巨大主卧室时,衣帽间里全部的收纳都给清了出来,在地上铺得七国那么乱,那是我逐年设计时装系列中的代表作品,每一件都见证了一个风潮。
走过去,拣起一条绿色上衣,这是哪一年了,时尚界风行有限度的娇嫩风格,旨在配合流行指标低龄化的倾向,这件上衣的颜色,非浓非淡,带有奇异透明感和细微纹路,如同蝉翼。是的,就是记忆中,夏蝉初蜕,第一次展翅之前,所呈现出来的那种颜色。
躺在床单上的那条黑色长裙,是私家定制的绝品,十年前奥斯卡的三任影后,点名请我为她设计红地毯上礼服,这条裙一反当时倡导现代女性干练自立的中性风格,回归三十年代的华丽复古,突出衣着者的纤弱高贵气质,是之后全世界报刊的首选封面对象。
叹口气,我胡乱拉扯开地上堆聚的这些矜贵衣物,心里纳罕沙西娅把它们弄出来做什么。忽然灵机一动,我仔细检视,这一个冬季正热卖的代表作品,不见了。
那是一款大红色皮革镶嵌粗呢披肩,点缀以金属质感铁蝴蝶图案,是今年的最受追捧单品。
沙西娅在T台上穿够了穿烦了我设计的衣服,日常生活中一条牛仔裤,一件运动外套,都是街头随便买的,穿到最脏就自己守着洗衣机洗,水波轮一下一下转过去,对她来说不是劳作,倒是享受居多。
她会拿这条披肩,我想唯一的原因是,它有一个对外宣传的名字:倾慕。
回身冲到楼下,不请用人的坏处这会就出来了,完全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幸好,我看着她长大,多多少少,有点了解。
那些一路走来的对话,想起来都在耳边;
“沙西娅,你出去的话,要记得告诉我。”
“可是我看不到你。”
“那么打我电话。”
“你电话常常不通。”
“昂…。那你最少要留个字条给我吧。”
从此以后我就常常在餐桌上看到很多很多字条。
有时候她只是出去散步,而我就在楼上发呆,也会郑重地写:“我出去一会儿,
也许五分钟回来,如果我半小时还没有回来,请报警。”
她说得出我做得到,半小时不回来,我真的会报警。后来,我们两个都丧失了仅有幽默感,但是效率高得吓死人。
今天也不例外,在餐桌上那只日本风格的大圆盘里,她潦草的字迹在便签纸上,写着:“我去十三街,维纳斯书店,不回来。”
不回来那三个字吓了我一跳。赶紧窜出去,住宅区中家家灯火辉煌,防范严密,这是各国狗仔队的常规活动区,我有任何异动,说不定明天就上了报纸头条,白纸黑字写着:知名设计大师,夜变草上飞,于住所附近暴走。
情急关心,管不了那么多。大略看看左右无人,我先活动了一下手脚,小心地把衣服脱下来,脱光…连小裤衩也没有例外,然后咚的一声爬到地上,嘴巴里念念有词,很快身体逐渐拉长,那一百零八块属于人类的骨骼软化消失,四肢顶端出现适合快速地面行走的软掌,原来的皮肤从人类白种人,慢慢变得像蜡烛那样微黄透明,再逐渐呈现和我周围经冬草坪一样的深绿色,即使有人细细查看,也会以为我就是草坪的一部分。
现在,我的行走速度可以达到两百八十公里一小时,而且只要稍微小心一点,所到之处都风平浪静,不会有人围着我索要签名,或者奉上自己的服装创作意图得到赏识。顺便说一声,其实这些有时候还挺享受,最讨厌的是尖叫声,常常有两个回合---一个回合是发现有名人,一个回合是感叹,这老头太难看了…
蹭蹭蹭我这就开始四肢着地飞奔了,说起来,开什么车都不会有开自己那么爽。操作极其方便,动作极其灵活,路况适应能力极其强,发动反应时间微乎其微,窜到最高速度,也一点声音没有。
趟草地,过大路,爬高楼,钻下水道,既无红灯也无堵塞,走的是最直线距离,所以我很快就到了十三街,很快就发现了那家维纳斯书店。
老实说,这家书店其实半点也不打眼,小小一张门脸,藏在一家面包房和一家咖啡店中间,名字叫维纳斯,大概设计师也就懒得想装修创意了,直接在门上钉了一个巨大的心形标志,三更半夜的,一闪一闪的还亮着。
距离天亮应该还有三四个小时,不知道沙西娅是否就在此地。这个问题还没有真正问出来,答案已经在五十米以外出现,体重四十七公斤,身高一米八七,三围完美。
沙西娅,她严严实实地包裹着那条名字叫做倾慕的披肩,孤零零站在路边,眼睛炯炯闪亮,盯著维纳斯紧闭的门。这架势是豁出去了,在得偿所愿之前,就是打她她也不会走的。
这个女孩子,我从小看到大,对她的倔强程度了如指掌。初初当模特的时候练习身姿,整个身体紧贴在墙上训练挺直度,看起来很简单的动作,其实要求非常高,很少有人可以坚持到一个小时的,只有沙西娅,会一直站到全身麻痹,最后咚地一声倒在地上,整一个木乃伊,连膝盖都不会弯了。
好吧,看看她到底要什么,天边隐隐有一丝晨色,空气中开始酝酿新一天的味道。我还有时间,陪她一起等待。
等待。
没有人比我更擅长等待。前生的往事跳跃闪回,在我脑子里一幕幕地过去,那些焦渴恐怖的长夜,四周响动各种危险丛生的杂乱声音,难以动弹的无力感贯穿全身,蜷缩到极致,身体也活生生地暴露着,孤寂连同狂躁,逐渐演化成绝望,唯一的安慰,是时间一点点流逝,我所等待的,终将到来。
从头到尾,沙西娅一动没动,倒是我乘着黑和寂静,到处乱窜了一下,这条街是著名商业区,白天人如潮水,晚上连贼都不来,第一到处是摄像机监控,第二全是店面,偷不了什么东西,打劫都要等下午,人家营业额攒了一天再说。
天大亮了。面包店最早开,接着是咖啡店,当香气开始四处飘扬,我从街边的草丛里爬起来,身体恢复原形,快手快脚把衣服穿上,做惯了名人,裤子可以不穿,墨镜和帽子则绝不可少,装束齐全跳出栏杆的时候,动作太猛,差点撞上一个人,我忙举手抱歉:“对不起,对不起。”
人家也戴了墨镜,给我一撞,头慢慢转过来,摆出侧耳倾听的姿势,立刻回应:“没关系,我是不是挡着你的道了?”
原来是一位盲人,中等身材,年纪不大,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的,灰色的风衣,露出白色衬衣领,鞋履光亮,皮肤修洁,把自己打理得非常干净,手里拿着一把雨伞,作为导盲杖用。我急忙说:“没有没有,是我太鲁莽了,对不起。”
他于是微微一笑,说:“能够鲁莽是年轻的标志,先生,说明您非常有活力。”
举起雨伞来轻轻一摇,作为告别手势,往前走了,语调平和,脚步轻快。要不是那把雨伞有规律的触地动作,简直看不出来他是盲人。然后,他一直走到了维纳斯书店面前,站住,掏出了一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