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高中时候在心中默默揣测了三年,猜想对方是怎么看待她这个人的,毕竟,她一直以为自己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时至今日终于得到了朝思暮想的谜底。
自己只是个人名而已。她对着冷柜咧咧嘴,咧不开,然后再咧一下,终于笑了出来。
不过这也许是里程碑式的一天。她第一次跟他打招呼了。就算对着背影。
收银员在她眼前晃了一下手指,她才回过神,赶紧把手里的红茶递出去。
那瓶红茶是她和他有生以来最近距离的接触。可是,完全没有什么“他手指微凉,拂过我手背时有干爽的触觉”等等的经历——大脑空白,什么都回忆不起来了。
冰红茶在手里拧了半天拧不开,都走到法学院楼前了,左右手掌都通红,右手虎口印上了瓶盖的细密的竖条纹路,但还是没能喝上一口。
在法学院办完手续出来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她很喜欢这个时段,阳光灿烂但不耀眼。
正对着楼前的一排自行车发呆,余光感觉到有人看自己。一个女孩子正朝她微笑。女孩戴着金丝框眼睛,两只眼睛因为过分接近而显得有点古怪。身上穿着稍稍发白的牛仔裤和浅紫色的长袖T恤,有点胖,裤子的大腿部分都绷了起来。
洛枳记起她叫郑文瑞。
“发什么呆呢。”郑文瑞开口问。
“没,就是想想……然后我要做点什么。”对方熟络的口吻让她有些诧异。
“吃饭了吗?”
“正要回宿舍收拾一下就去吃。”
“那一起吧。”
洛枳下意识点点头说,好。
她回宿舍,踩在椅子上面把那瓶宁死不屈的冰红茶高高地立在柜子的顶端,然后出门去浴室洗澡,换衣服,前往约定的地点。
洛枳不认识郑文瑞,但是只要是振华高中的学生都记得高三的时候3班那个穿着短袖T恤衫七分裤还有凉鞋出来做课间操的女孩子。
那可是在寒冷的三月天。
所有人都像是得了颈椎病一样扭着头朝着她的方向看。洛枳印象中只知道这个女孩子一直成绩很好,现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对于那一次她的举动,也许是出于尖子生的怪癖吧,她自己也有怪癖。
郑文瑞和自己甚至从来没说过话,这个邀请显得格外诡异。
不过,郑文瑞在烤肉店一落座就轻声问她,“想要喝点酒,你不介意吧”,洛枳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她觉得对方只是随便抓了一个人陪着借酒消愁吧。这样想着,洛枳放松了很多。
郑文瑞不讲话,她也不讲话。偶尔抬起头,看见郑文瑞朝她略带拘谨地笑。
烤肉上桌,啤酒也上来了。于是两个人开始沉默着吃饭,郑文瑞一杯杯地灌酒。
奇怪的安静氛围,直到郑文瑞有点喝多了。
“我曾经很普通。”开篇和这顿饭一样莫名其妙,洛枳连忙从发呆中回过神,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为了接近他,努力学习,我进了全班的前五。可是进前五又怎么样?我估计我都已经被别人笑话死了吧?都快成芙蓉姐姐级别的了。我自己也鄙视自己,变态也好自虐也好,我做过很多特别糗的事情来惩罚自己,左手拿筷子右手拿笔边吃饭边看书,课间休息的时候拿着假冒的瑞士军刀玩空中抛接吓得同桌的女生嗷嗷直叫,在课堂上面大声质疑老师的教学方法把语文老师气得拍桌子就走……完全毁掉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如果曾经有形象的话。回头想想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这样伤害自己的形象和名誉。”
洛枳一头雾水地看着郑文瑞,她却只是抬起头目光没有焦点,惨淡地咧嘴笑,没有解释的意思。
“如果变得优秀也没有办法接近,所以不如干脆彻底毁掉一切接近的途径,也许这样就死心了。”郑文瑞嘿嘿笑起来,把杯子里面剩下的酒一口喝掉,继续说。
“但是我还是不死心。都这样了,我还不死心。”
“我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那又怎么样?如果你身边有一个这样完美的人,只和你隔着一条走道,每天都能看到他坐得端端正正地看书解题,或者上课的时候偷偷在底下玩NDS,被老师叫起来还是能回答出来所有的问题,他稍稍一动你就能闻到清香的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打球回来满头大汗都没有什么异味,你鼓起勇气把纸巾递过去,能听到他特别好听的声音说谢谢,还有笑起来弯弯的眼睛——我怎么能不喜欢?是,我丑,我配不上他,可是上天本来就不公平,难道我自己也要死心?我凭什么要喜欢那些不如他的人,就因为比他差的人才跟我比较配?我凭什么要想开点,凭什么要退而求其次?!”
郑文瑞越说越激动,泪如雨下,较劲一样地死盯着面前的那盘烤肉,绷紧的身体微微颤抖。洛枳本来一开始听到她没头没脑的抒情叙述时一直憋着不敢笑,觉得她活像在演戏。然而听到这里,不觉也有些唏嘘。
是啊,为什么要放弃。老天折磨人就在于它不怀好意地给你展示什么是美好的,然后看着你中意垂涎到瞧不起其他所有,再把它收回,告诉你,别作梦了其实这都跟你没关系。
所以郑文瑞才不放弃的吧。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保留偏执的权利。
洛枳想着,不自觉也有些苦涩。
洛枳现在已经知道了,郑文瑞说的“他”就是盛淮南。虽然她自始至终没有提起他的名字。
她爱他,但是他不爱她。这是很无聊的话题,而且经久不衰。郑文瑞高一的时候就喜欢他,表白,被拒。后来他有了女朋友,她发誓死心。再后来大学的时候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她又一次鼓起勇气再次表白,又被“很温和的笑容”给拒绝了。
洛枳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微笑或者叹气,配以摇头点头等等动作,还有关切安静的眼神。
郑文瑞说,暗恋太痛苦,当得知他有了女朋友的时候,她让全校师生看着自己穿得很清凉地做间操,这样被嘲笑,让她觉得自己罪有应得。自虐很快乐。
那是她高中最后一次犯傻。
但不是今生最后一次。
她说,本来以为忘记了,放下了,可是大学还是不自觉地认真研究了他深爱的女孩子的特点,把自己塑造成了了一个活泼泼辣的女孩。
“我没有什么理想。家里对我其实也没什么期望,期望都在我弟弟身上,我考上这么好的大学,家里面都当成意外惊喜。我身边的人,包括父母和弟弟,都是那么平庸的人,会为鸡蛋涨价和邻居家的家事絮叨碎嘴大半天的那种。我看见他们就想躲得远远的。但是,他是我生命中遇到的最美好的人,跟我上高中之前的生活里遇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很多人劝我放弃,让我适可而止,可是我放不下啊,我就是喜欢啊,我凭什么要放手啊,我凭什么。他们又凭什么笑话我?”
洛枳哭笑不得,却在心里泛起一种很温柔的情绪,这个怪女孩好像不懂得赢得他人好感的策略,可是她却不愿意嘲笑对方的愚蠢招数。
姐妹淘经常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商量怎样帮助闺密拴住或者耍弄一个男孩子的心,然而洛枳更欣赏这个孤军奋战的蠢孩子。心怀孤勇,不知道是不是说得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她必须承认,喜欢看悲情英雄,不能说没有一点点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作祟。
后来郑文瑞彻底醉了,不再间或说些遮遮掩掩的、诸如“其实我醒悟了,现在也不是很在意他了”等等挽回面子的话,也不再看她,而是伏在桌子上面小声地呜咽。洛枳终于长出一口气,把目光移向右侧的玻璃,表情放松而冷漠。北京秋天的晚上还是很凉的,烤肉店里面很热,窗子上面就结起了水汽。
洛枳试探性地拿起了一杯酒,一口灌下。
大家都是不被爱的人,自己没那么彪悍勇敢,只能喝酒略表敬意。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对于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来说,他们的存在简直是一种讽刺。
比如盛淮南。
“对了,你跟他前女友,是同班同学吧?”
洛枳以为对面的人已经睡死了,刚刚的一句话吓了她一大跳。
“是的。”
“关系好吗?”
“不熟。”
“那现在还有联系吗?”
“没有。”
郑文瑞突然咯咯咯地笑起来,“骗子。”
我最希望看到的
洛枳没有说话,快速地瞥了她一眼,目光渐渐冷下来,对面的郑文瑞仍然保持着用侧脸贴着桌面的姿势,咯咯咯笑个不停。
“骗子。”她又说。
洛枳皱了眉,立刻转过身叫老板娘结账。郑文瑞突然大声地说,“她不配!骗子!”
扬在半空招呼老板娘的手缩了一下。她?反正不是说我——洛枳心里舒服了一点,但仍然担心郑文瑞胡闹起来吸引众人目光,还是接着喊服务员结账,偏偏此刻生意好得很,没有人理她。
“都是装的,都是装的。”
“你冲我喊也没用。”洛枳忍不住想告诉她收敛一点。
“她要回来,她后悔了。我昨天才知道的,她后悔了。”郑文瑞的眼泪就像不要钱一样往下掉,洛枳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她们两个今晚会出现在这里。
“她”回来了。所以摆在郑文瑞面前原本就渺茫的希望就直接转成了绝望。
洛枳本想告诉郑文瑞“她回不回来,你喜欢的人都拒绝了你,这原本就是两码事”,不过最终收住了口。刚才郑文瑞哭诉了半天,就是忿恨别人总是劝她知难而退趁早放弃,自己怎么还要往枪口上撞。
洛枳的沉默不语却引来郑文瑞不依不饶地用通红的眼珠紧盯着她,说,“你怎么想?”
“我没什么想法。”
“我不信。骗子。”
洛枳终于承认自己今天答应跟她吃饭简直是一件愚蠢透顶的事情。
“说,你告诉我,我知道你不是没有想法的,你不喜欢他吗?他那么好。”
“所以我应该喜欢?”
“你不喜欢他吗?”
洛枳微微有些晕眩,这么多年,终于有一个人清清楚楚地问她,是不是喜欢盛淮南。然而问话的居然是这样一个喝醉了的偏执狂,还在闹哄哄的充满油烟味道的烤肉店里,真是煞透了风景。
她自然是不会回答的。有句话几乎要脱口而出,“他是谁?”——反正郑文瑞一直遮遮掩掩没有说自己单恋的是谁,干脆将对方一军然后赶紧结账撤退。
但是她猛地把那个问句咬紧吞进肚子。
刚刚,郑文瑞问她是不是他前女友的同班同学,她毫不迟疑地给了肯定的答复,显然等于承认了自己通过郑文瑞的描述猜得出她暗恋的对象。这会儿要是再装傻,恐怕没可能了。
失算了。
洛枳打起精神认认真真地看着对面那个红着眼睛等答案的女生,霎时觉得背脊发寒。
这个人真的醉了吗?
“你喜欢他的吧?”郑文瑞仍然咬紧不放。
洛枳的手机在千钧一发之际响了起来,她一颗心落回胸膛里,连屏幕都没看就接起来。
是百丽,忘记带钥匙,楼长又不在没办法借备用钥匙,所以希望洛枳快些回宿舍。
洛枳抓住机会东拉西扯了好一会儿才挂了电话。对面的人又瘫倒在桌子上了,刚才的那个话题就此不了了之。
结账的时候郑文瑞仍然没有醒。洛枳交了钱,把她叫醒,连拖带拽地弄出了餐厅。靠在自己身上的郑文瑞一身酒气,絮絮叨叨地低声说着什么,身体又重的不得了,洛枳斜斜歪歪地朝前艰难地走着,觉得自己简直倒霉到了家。
“你自己能上楼吧?”她记得计算机学院的女生宿舍楼跟自己的宿舍楼挨着,所以直接把郑文瑞带到门口。
“恩。”郑文瑞又开始咯咯咯地笑。一个小时前那笑声听起来像母鸡,现在听起来却像巫婆。
“那就这样吧,快上楼吧,再见。”
“洛枳……”郑文瑞靠在大门上半眯着眼睛叫她。
“怎么?”
“我不会让她第二次得逞的。不止是她,任何人都不会得逞的。”
洛枳没说话,控制着不让自己的表情显得太厌恶。
“我知道你觉得我卑鄙。嘿嘿,反正大家都是骗子,其实谁也不比谁高尚。但是你要是以为我是为了让他爱上我才去阻挠他们俩的,呵呵呵,那你就错了。我知道他不会喜欢我了,就是世界上只剩我一个女人,他也宁肯变成GAY都不会喜欢我,”郑文瑞笑着,眼睛有一刹那亮晶晶的,转瞬又暗下去,“不过,我所希望的,并不是他喜欢上我,而是——”
她刷了门卡,推开了半扇门。
“我最希望看到的是,他谁也喜欢不上。”
门在洛枳眼前吧嗒一声上锁。她目送郑文瑞斜斜歪歪的身子消失在门厅的转弯处。
郑文瑞居然有这样恐怖的一个愿望呵,她想。
在嫉妒的人眼中,幸福不在于得到,而在于别人得不到。
洛枳匆匆赶回宿舍,百丽正在门口等她。
“你一身烤肉味。”
洛枳点点头,掏出钥匙开门。百丽进屋的时候顺手放在她桌子上一封信。
这是她的几个好习惯之一,她喜欢写信和明信片,所以每次看公共信箱的时候都会把洛枳的那份也带上来,虽然洛枳基本没有收到过什么信件,大多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网上书城或者购物中心的商品推荐。
没有寄信人地址。收信人一栏字写得很好看。
只可能是丁水婧。她要么在画室里面,要么在课堂上题海里,很少有机会上网,自然会写信——虽然洛枳不能理解为什么不发短信。她知道,大多数的信件不过就是丁水婧上课时候趴在桌子上的涂鸦,她也许觉得寂寞,也许只是打发时间。信里也没有什么重要的话题,时长时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