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米拉又想到了其他的。有些时候图妮在做事前后都不经过大脑,但不光她是这样。行动不总是像帕森斯设想的那样周到或者可以解释,我们经常会顺着习惯和欲望行动,有时也会被疯狂的冲动和狂热的陶醉牵着鼻子走。她感觉自己开始忍不住打瞌睡了—可能是药物的副作用—这时她被贾丝明的敲门声吓了一跳。瑟斯从贾丝明的肩膀后探出半个脑袋。
“走,米拉,我陪你去看医生,”贾丝明说,“快走吧,不然瑟斯又要开始分析你的灵气了。”
***
终于叫到号了,米拉走进诊室,医生挥了挥手,示意她坐下。医生迅速地上下打量了米拉几番,随后开始浏览米拉的病历。
“你觉得身体哪儿不舒服?”
“我感觉很难受。”医生没说话,米拉觉得她的回答可能有点不太合适。“嗯……我的意思是,我现在完全没法工作了……只能整天卧床,我很累,也没什么胃口。”医生盯着她那双倔强的红眼睛。
“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让你压力很大,或者感觉很焦虑呀?你的学业、家庭,还是总是跟男朋友闹矛盾?”
米拉努力抑制住愤怒。她本指望医生每年都能碰到几百个像她一样的女孩:基本健康但是感觉迟钝,持续性地感到不舒服。“我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事,跟那些完全没有关系。我是觉得……好吧,我也不知道。事实上我朋友给了我一点药,我觉得好多了,没事了。”医生扬了扬眉毛,表示十分惊讶和不满。“我只是需要给老师交个假条,解释一下我上节课缺席的原因。”说到这,医生似乎更生气了。
“我不能给每个到我这儿来的学生都开假条。我忙得很。你要是感冒了,我也没什么能做的,所以你也不需要从我这儿拿什么证明。你还有别的事吗?”
米拉摇了摇头,嘀咕了一句“那麻烦你了”,然后离开了诊室。她拖着沉重的步子和贾丝明一起回到宿舍,开始用一些她本来能在医生面前为自己辩护的话来折磨自己。回到房间后,米拉读到“弗兰肯斯坦”中对帕森斯关于“病患角色”(the sick role)的讨论时,还是感到无比懊恼。
鉴于社会现象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应该对其进行研究。这是帕森斯的作品中最经久不衰的内容之一,同时充分显示了他这条分析进路的活力。他坚定地将疾痛经验、病人与医务人员的角色看作社会经验与社会角色。疾病与健康同是现代社会建构的一部分,而非独立于社会的生理现象。生病是一种社会性的经验,而药物是一种道德的、受到价值影响的关怀。疾病面向个体,在表达上符合道德的需求,也意味着这是关乎社会续存的基础。帕森斯不是从表面上看待疾病,而是试图通过允许一组人为另一组人定义疾病或健康来找出社会的目的。在这一点上,医学就像是新教伦理在资本主义中的作用,这与它在神学中的作用毫无关系。医学为帕森斯揭露了现代社会,就像图腾宗教为涂尔干揭露了原始社会一样。
米拉很高兴,自己对医学与新教伦理之间存在关系的猜测竟然是正确的。最后她马上将这句话从脑子里赶了出去—这毕竟只是一个侥幸的猜测—然后又接着回想了一下这段话里的其他内容。医生的一张假条有权让她免除学校的功课,但出自她哥哥或瑟斯的假条则没有此功效。这种文件本身就负载着书写者的权力—或许不是他们的权力,而是他们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权力。她想到了她和医生所扮演的角色。医生有权力向她提问,即便没有问题,她也必须回答。
病人的角色已经被呈现出来了,米拉想。一开始是因为她不能工作,然后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整天躺在床上)。不能工作、不能同他人正常互动、白天躺在床上,都是对正常社会角色的侵犯。(要贾丝明说,她大概会说社会学学生的角色就是一天到晚都在床上待着。)为了融入病人的角色,她必须表现出知道自己病了,知道自己为什么病,以及希望自己有所好转的样子。米拉尝试了一种不同的方法—将自己的身体疾病直接呈现给医生—但这样做毫无意义。除非得到医生的接受和确认,不然这些关乎其内在状态的报告就没有任何价值。
米拉明白,帕森斯在这里意图表达的不仅仅是病人和医生试图达致某种意欲得到的结果。在她和医生之间有一种冲突和不确定性。病人的角色允许人们生病,让他们抽身于工作的同时维护住了包括职业道德在内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在扮演病人的角色时也有一丝社会控制的因素在起作用。当意识到图妮有意让自己生病或夸大病状时,瑟斯拒绝帮助她。想让你的疾病被承认,你必须是无辜的,你过去的所作所为对此没有责任。在此意义上,图妮是个越了轨的病人。
仔细地审视自己的行为后,米拉认为自己在另一个方面也偏离了病人的角色。她去看医生纯粹是出于功能方面的需要,并没有期待自己会因此好转。她自己给自己开方服药,而这本是帕森斯留给医生的职责所在。她没有让自己处于被动,而是质疑了医生对她病状的解释。医生对此不满意可能是因为觉得自己医生的角色被篡夺了,又或者是因为更喜欢那些愿意听从她的处方服药的病人。或许自打帕森斯写了这篇文章之后,病人的角色已经改变了,对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产阶级来说,或许这种状态只存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又或许情况从来都不是这样。她只好继续读下去。
如今有证据表明,帕森斯曾经对病人角色改变做出的判断是正确的。他预测,病人的角色将变得更加独立—医生会更像一个团队成员,一位疾病管理人员,而不是曾经的那个床边的专业人士。这正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在富庶的西方国家所发生的变化。病人开始表现得像消费者一样,需要对信息、特定治疗方法以及新的疾病状况进行甄别。
米拉仔仔细细地读了两遍才确定自己心领神会。她这回想的又是对的!应该不是侥幸了吧。说不定她甚至已经开始学会运用理论思维来思考了。然后她又想起作业的辅助思考问题,关于人们是否做了他们最擅长的事,她还是不明白所有这些关于医生和病人的讨论与这个问题有什么关系。所以还得接着往下读。
功能分化与职业
在帕森斯看来,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工业社会朝着结构分化更加精细的方向发展。这就意味着需要创建具有专门功能的系统。比如说,在中世纪,家庭是一个经济单位。家庭会承担生产产品、照顾成员、照顾病人和老人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中,这些功能大部分都被经济制度、福利国家和专业护理人员等一一接管了。医生只是一个小群体,存在于一个大群体—专业人士—中,他们的职业道德要求他们为社会服务,而不是为他们自己服务。
这不仅仅是一个对社会如何发展出复杂的劳动分工的观察。帕森斯认为,这些系统中的一部分成了道德和价值观发挥作用的地方。比如,职业发展出了自己的道德规范。在医疗行业中则需要平均主义—每个病人都得到平等的治疗。医生的行为并不是出于他们的个人利益,而是出于病人的利益。职业道德服务于公共利益。这是社会解决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冲突所采取的一种方式。然而,这一理论很快遭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攻讦,只有一些被定义为需要专业人士解决的社会问题才勉强幸免于难,然而这些问题的定义方式本身就反映了社会各个部分的权力与利益。
米拉一边读,一边随手为课堂展示作业写下笔记:“功能分化理论没有关注到医疗系统重新造成了社会不平等,它似乎更关注事情的社会影响而不是内容。”所以有可能,米拉暗暗地想,医生就算是在进行什么巫毒教①仪式也没什么关系。而这就是她能做的“最擅长的事”了。“弗兰肯斯坦”中谈到,功能分化其实就像身体的器官分化,随后她又回头接着读起了结构—行动的内容。
帕森斯试图将结构和行动整合在一个普遍性的理论中。社会学需要一个统一理论,用以解释社会秩序(或者说社会)何以可能。他从人类学家阿尔弗雷德·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以及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所发展的各种人类行为文化研究的功能解释中得到启发。他们分析了组织完备的系统中的行动及其联系。各式各样的活动—宗教仪式、亲属制度、性禁忌,甚至玩笑和咒骂,都可以用他们对社会制度所整合的理论贡献加以解释。它们亦可以用于解释特定的实践,比如巫术何以满足特定需求。任何事都可以划进四个子系统(sub-system)或制度中去:亲属关系、宗教、经济和政治。塔尔科特·帕森斯从现代社会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发展。他认为,社会有四个基本的功能范例(imperative)或需求。它们分别是适应(adaption)、达鹄(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与维模(latency)。其中,适应是指社会成员实际的、生物学上的需要,每个人都需要食物和住所。社会必须适应环境,或者让环境适应它,才能满足这些需求。达鹄是指社会所宣称的基本价值观,如对繁荣、自由和幸福的追求。整合是确保社会成员共享这些目标的过程,诸如宗教、教育系统的目的是使得个人社会化,形成共同的价值观。维模是指所有的社会与组织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行自我复制。经济因素保证了适应,政治促进达鹄,宗教与其他信仰体系、文化组织服务于整合,亲缘则确保了维模。许多组织具有多重功能,因此,家庭既是一个生育单位,又是一个社交单位,有时也兼具经济意义。
然而,功能主义不止于此。它还试图演示系统进行选择并完成功能进化的过程。社会像有机体一样不断进化。冲突也可以是功能性的,因为它脱胎于社会对一个或多个系统或环境的变化所进行的适应。
米拉想知道学生生活是否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观察。大量的社会化与过渡仪式的存在是为了传递成为一名学生的意义,而正式的部分,学习、写论文等,其实只占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她继续补充笔记:
大学也是一个给人分配角色和地位的系统。就像医疗系统,大学的目的是向学生灌输价值与能力。但他们可能会对非常不同的事物感兴趣。学生们将大学看作或者是社交场所,或者是寻找伴侣的地方,或者是结识人脉—获得晋升的途径。
因此,大学可能参与了重塑不平等的过程。帕森斯管它叫什么来着—维模?大学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社会再生产以及对下一代进行社会化的过程,但它同时维持了业已存在的差异。想罢,她接着读起了“弗兰肯斯坦”。
对功能主义的批判
对功能主义的批判有很多。有人说,功能主义者过于重视秩序和共识,它只允许那种服务于进化的冲突存在,然而有些冲突是非常根本的,比如我们就想要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这一问题而产生的冲突。事实上,功能主义更关注的是一种均衡。社会必须改变并适应力量的平衡,但同时也要始终保持自身的稳定,就像走路的时候会不断失去又恢复平衡一样。稳定和静止是不同的,静止不变的社会突然面临对其生活方式的根本挑战,往往会让社会失去平衡。
法国革命就是制度无法适应社会的例子,革命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且最终通向的不是自由而是恐怖。然而,宣称自己反对功能主义实际上比不反对功能主义更容易。许多功能主义的批评者本身就是功能主义者—事实上,大部分社会学的解释都依赖于常识或功能主义的详细说明。任何对社会秩序的引用参考,或对某些行为有用性的考量,都暗示了一种功能主义的阐释。
米拉能理解帕森斯的功能主义为何失宠,因为它让那些自诩进步主义者的人们感到不安。它区分了原始社会与复杂社会,同时证明了专业人士的权力凌驾于普通人之上,从而承认特权以及地位的不平等。它带有一种明显的历史进步论调,最糟糕的是,它声称,如果我们坚持做那些我们应该做的事,一切都会变得更好。
米拉终于找到了一些可以在课堂展示时展开的内容。帕森斯认为社会是由社会系统构成的,社会系统执行以下四种功能:适应、达鹄、整合与维模。这些系统保证了人们在每个功能方面都做到最好,不管这样做对他们来说是否是最好的选择。因此,根据这些观点,社会无法保证人们能够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或者做他们想做抑或喜欢做的事,而只是确保了他们所做的事能让社会保持最佳运行状态。那么,当人们没有发挥“最好”的作用时,又会发生什么呢?她不禁想起了她的父亲:他毁掉了许多人的生活,甚至包括自己家人的生活,而这恰恰是因为他在做“他能做到的最好的事”。他一直坚守着制度要求努力地赚钱。她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人们过于严格地遵守价值观行事,或制度的某个部分开始支配其他部分,制度可能会进行自我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成为经济、政治或宗教的奴隶。
米拉整个报告的基本结构已经越来越清晰,是时候回顾一下她读过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了。但是,在这之前,她翻到了“弗兰肯斯坦”对帕森斯的讨论和结语,在她刚要翻过去时,眼睛不受控制地被那个人的一句话吸引住了:
在现代西方社会,尤其是在职业领域中,以技术能力等普遍评价标准对价值以及地位、能力和成就方面进行评价、认可与表达的现象,比其他大多数社会和领域都广泛得多。没有其他任何社会能够做到如此接近普及“社会平等”的目标。这种通用模式在这两个领域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极高的社会流动性,每个人都有潜力根据自己的能力“找到他自己的能力水平所在”,从而在选择中听凭自己的个人愿望,而非强制性地依附于传统地位。
然后米拉注意到这段文字首次发表的日期,是1947年。那是民权运动前的一代,在当时这场运动还未给美国社会带来任何基础性的变化。帕森斯又如何能对一个充斥着种族隔离,对一个种族恐吓、各种暴力和谋杀行径的实施者日常逍遥法外的社会如此自鸣得意呢?美国的民权运动恰恰是在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发展起来的:人们在拒绝系统对他们的要求时迎来他们的最佳状态。米拉想到通过打破法律破除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屏障的人们。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这样做,而在当时,许多人,不仅仅是那些心怀偏见的白人,都认为这些人是麻烦制造者,认为这些人不仅没有对系统运行做出贡献,反而对系统构成了阻碍。
人们已然以一种不同的方式看待世界之后,便很少能看到自己曾经的学习过程,以及旨趣和观念的转变。大多数时间里,这种转变十分缓慢,以至于当我们意识到它时,它已经发生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几乎意识不到这种自我转变,只有当我们学习的时候,才有可能在镜子里得以短暂一瞥,这是我们提高自我意识的特殊时刻。对米拉来说这种时刻尤其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