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地窖通往博物馆入口的楼梯
2.找到尸体的马车
3.普鲁恩所坐的位置
4.通往二楼的铁制旋转楼梯
5.沾有煤末儿污迹的墙
6.卫生间,有朝后院开的窗户
7.通向博物馆后门的过道的门
8.主楼梯,通往二楼
9.匕首被取出的玻璃展柜
我来回走动,脚步声在大厅里回荡,直到被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
“一样不少而且都没问题吧?”普鲁恩问道。他那皱巴巴的脸上,皱巴巴的眼皮开开合合。他把帽子歪到一边,简直不成样子了,还把双手放到了屁股上。“没找着被绑架的受害者吧?没死尸吧?我就说嘛!没有半点儿痕迹——”
他说了半截突然打住了,因为我已再次走到了前面离青铜门很近的地方,并且看到了一些痕迹。大理石地板上,有一串约六英尺长,从门口呈一条直线延伸过来的黑色污迹。我掏出手电筒照了照,发现是脚印;虽说不是很清晰,但通过脚印的角度和轮廓,可以清楚地看到有人进过这扇门,且在污迹逐渐变淡前还走了约两码远的距离。半个脚后跟的印迹清晰可见,鞋子尖头的印迹也很明显。这些脚印是因为鞋底沾有煤末儿而留下的。
“你发现了啥?”普鲁恩突然大声喊道。我听到了他啪嗒啪嗒的脚步声。
“这些脚印,”我质问道,“是谁留下的?”
“啥脚印?”
“你睁大眼睛看看。你不是说今晚这里没来过人吗?”
“呃,啊,”普鲁恩说,“就这个呀?我是说过10点钟博物馆关门后就没人来过这里了,也没说别的呀。我咋知道是咋回事呢?早一点的时候,这里有好几十人——你别笑——好几十!我们这儿可有人气啦,我可没吹牛!”
“你值班时的位置在哪里?我的意思是说,你是在哪里站着或坐着的?”
他指了指青铜大门左侧(以你面朝主楼梯的角度)的一把椅子。坐在这把椅子上,可以看到那些四轮马车右侧的大厅,还可以看到我上楼时所通过的那扇门的一大半。
“你坐在那儿,就没看到有人留下了这些脚印?”
“没有,没看到。”
“一个鞋底沾有煤末儿的人是怎么从大街上走进来的,我想,你能够给我一个解释吧?”
他那副薄薄的小眼镜后面掠过了一丝什么东西,他看起来很紧张却又好像下定了决心。他开口了。
“我问你,就问你一句,那是我该管的事吗?你给我听好了!那是你的事,那些脚印!”他提高了嗓门,“你要找的那具尸体指不定是活着时走进来的呢,嗯?搞不好是我拿刀子捅了他,嗯?然后随手把他扔到了其中一辆马车里,或者东方集市展厅的某个隔间里,也说不定是丢进了八大天园展厅或楼上的阿拉伯展厅呢……你就说要拿我怎么办吧。”
我气得嗓子都冒烟了,快步从那排四轮马车旁走过,任由普鲁恩在背后瞎扑腾。是中间的那辆马车让我收住了脚步,就是那辆有黑色遮罩、隐秘小窗和锃亮的黄铜门把手的巨大马车。挂在门把手上的解说牌上写着:“英国出游马车。19世纪初为欧洲大陆观光而制造,可百分百地保护乘客的个人隐私。”
身后传来了普鲁恩的声音。“天哪!”他阴阳怪气地说道,“老兄,碰它的时候可要小心喽。里面有个死人!有一具奇大无比、血迹斑斑的尸体就躺在——”
接着他的嗓门突然提高,变成了一种刺耳的尖叫声。
我够到高处,扭开了门把手。有样东西头朝前冲了出来,差点儿砸到了我脸上。这东西看似要像玩偶匣里的小丑一样起跳,我还看见了它的眼睛。它跃过了我的肩头,不料鞋子被马车的踏板给挂住了,于是侧栽下去,扑通一声落到了大理石地板上。
一个高个子男人的尸体直挺挺地仰躺在地上,四肢没有完全张开,呈姜饼形;一同摔下来的,还有从他的一只手中脱落的一本棕色封面的书。这名男子已和姜饼一样,没有一丝生气了。他穿着一件长长的深色大衣,在他胸部的左侧,大衣被什么东西顶出了帐篷的形状,看起来很奇怪。我把那一侧的大衣拉开后,看到了插在湿漉漉衬衫上的一把刀子的白色刀柄。但吸引我目光且让我目不转睛的东西并不是这个,也不是他头上紧紧戴着的那顶高顶礼帽。
这场噩梦的巅峰是,这个死去的男子戴着假络腮胡:一副几乎已从他下巴上脱落的短粗、邋遢的胡须。不过,这副假络腮胡是黑色的。
第3章 博物馆里的尸体
我认为,诸位,理性的脑子也有不好使的时候:这时候直觉判断力处于瘫痪状态,就只能把眼前看得见的每一个细节记录下来,并慢慢加以消化。如果你觉得这话听起来太玄乎,或者(就一个警察而言)纯属胡说八道,那我可以告诉你,这是因为你不曾在半夜零点25分身处韦德博物馆,站在那个戴着假络腮胡的丑八怪身边。
我在检查每一个细节的时候都记下了时间。受害者应该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尽管从装扮来看,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大得多,就连假胡子也被细心地染上了些许灰色。他的脸虽说有点儿圆乎乎的,但无疑很英俊;哪怕已经死了,脸上也还流露出一股具有讽刺意味的冒失劲儿。他的高顶礼帽虽然破旧,却刷得很仔细,是被紧紧地扣在深色头发上的。他棕色的眼睛大张着,鼻梁很高,皮肤有点儿黝黑;留着两撇(真)黑色八字胡;脸颊和下巴上,还闪着快干胶水的光泽,黑色假络腮胡有六便士硬币大小的面积粘挂在左颌上;嘴张得很大。据我判断,他已经死了一到两小时了。
和礼帽一样,他的大衣也很旧,而且袖口都磨破了,但看得出保养得很仔细。我戴上手套,再次把那件大衣掀开。一根黑丝带绕了大衣领口一圈后,从大衣里面垂了下去,末端系着一副眼镜。大衣里面是晚礼服,也很旧,而且马甲还掉了一颗扣子;亚麻衬衫也穿旧了,就衣领是新的,但对他来说又太大了。虽然从他的神情来看,他肯定是当场就毙了命,但那截笨重的象牙刀柄是从他的胸口——比心脏稍高的位置伸出来的,约有五英寸8,浸在血泊里。我仔细检查了一下他张开的右手,还有他摔倒时从指间掉下去的那本书。书的封皮是磨砂小牛皮材质,平摊在地上,书页皱在一起,暗示这个谜团背后还有更见不得人的秘密。
我把书捡起来,看了看,是一本烹饪大全。
诸位,这一下真是疯到家了。这本书的书名是《埃尔德里奇太太的家庭烹饪手册》,我随手一翻,翻到的第一篇文章是一段小讲义,讲的是羊肉汤的正确做法。
我恭恭敬敬地把书放下,然后伸出一只手,攀上马车的上层踏板,朝里面看了看。在手电筒的照射下,看得出来车内是打扫过的,一尘不染。黑色的真皮座椅和木地板都干干净净,看不到刚才在这辆车的人留下的半点儿痕迹。他之前一定是呈跪姿,头朝下,脸颊靠在门上,所以从外面看不到他。地板上有一些血迹,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首先要确定的是死者的身份,可这一问题又加剧了目前的混乱。这么说吧,除非霍斯金斯巡佐在描述时犯了两个惊人的错误,否则胸口上插着刀子的这个人,不可能是刚过11点时在博物馆外面攻击过他的那个人。死者个头高,没错;体形偏瘦,这一点也没错。把一件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家青睐的老式双排扣长礼服与这么一件普通的长大衣混为一谈也是有可能的。可是,把白胡子和黑胡子,大玳瑁框架眼镜和系带眼镜都搞混了,这是怎么都不可能的。霍斯金斯再怎么粗心,在描述这最重要的两点特征时也是不可能错得这样离谱的。当然了,除非是有人出于某个荒诞的原因,来了个偷梁换柱,把这些都调换了一遍。
我跳下马车,刮了刮死者的鞋底,上面有厚厚一层煤末儿。
但现在还没到思考案件缘起的时候,更来不及思考“白络腮胡”为什么没冲着别人,而是偏偏冲着霍斯金斯疯喊“好你个大骗子,你杀了他,会被吊死的。我看到你在那辆马车里”。这个问题,必须先搁一搁。我把头转向了普鲁恩。
“你说得很对,”我说,“里面是有个死人。”
他站在几米开外的地方,一只手的手背在擦嘴,另一只手拿着那个装有杜松子酒的扁酒瓶贴在胸口,两只泪汪汪的眼睛正盯着我看。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他要放声大哭了。没想到他却非常平静地说话了。
“这事我不知道,”他说,“上帝可以作证,我真的不知道呀。”
这嘶哑的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我一把夺掉他手中的酒瓶,并将他拽了过来。他全身都在哆嗦,跟筛糠似的。
“你还要坚持说今晚这地方只有你一人吗?”我说,“那样的话,你当然就要受到谋杀的指控了。”
犹豫了一会儿,他说:“没辙呀,长官。我还是得说——这里——我……没错,就我……”
“过来,再近点儿。你认识这个人吗?”
他将头扭到了一边,迅速掩饰住了自己的表情,速度之快,出人意表。“他?从来没见过。不认识。看着像个外国佬9。”
“看看这把刀的刀柄。以前见过吗?”
普鲁恩转过头来,直勾勾地看着我,泪汪汪的眼中透着一股犟劲儿。“见过,见过。跟你直说吧,这把刀我见过一千遍了。它就是这里的东西,所以我当然见过,现在充分发挥我的作用吧!来,我证明给你看!”他大声说道,好像我一直在怀疑他似的,还拽着我的胳膊,指了指大厅中央的展柜,“这把刀就是从这个展柜里拿走的。人们管它叫‘阿曼弯刀’——是一种波斯匕首。你知道这东西吗?哈!我敢打赌,你不知道。阿曼弯刀,地毯推销员都会随身带上一把。刀身是弯曲的。阿曼弯刀,这个展柜里丢失的那种刀,是用来——”他就像重复套话一样,用着那种烂熟于心的抑扬顿挫的腔调,但当他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后,他眨了眨眼,然后打了个哆嗦,就住口了。
“这么说,你知道它丢失了?”
又是一阵犹豫。“我?不,不知道。我是想说我现在知道了。”
“我先打个电话,回头我们再来谈这事。这儿有电话吧?好的。顺便问一下,你还是坚称杰弗里·韦德先生出城去了吗?”
他还是一口咬定,语气斩钉截铁。他告诉我,馆长外出期间,博物馆负责人是罗纳德·霍姆斯先生。霍姆斯先生住得不远,就在蓓尔美尔街的一套服务式公寓里。此外,普鲁恩还以近乎病态的热情,建议我马上跟霍姆斯取得联系。他一边嘴里叽里咕噜,一边领着我穿过大厅来到了馆长室的门口。可他按了门边墙上的一个开关,进门看到屋里的情形后,吓了一跳;而且我可以发誓,这一情形,他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见。
房间里虽然没有尸体,但显然发生过什么相当暴力的事情。这是一个宽大舒适的房间,地上铺着库尔德斯坦风格的地毯。有两张桌子,一张很大,红木材质,摆在房间中央;另一张是放打字机的桌子,样子类似办公桌,摆在一个角落里,周围全是大大小小的文件柜。椅子都是红色真皮的。墙面上有摩尔风格的回纹装饰,上面挂的镶框照片看上去也有异国风味。红木桌上放着一本打开的小册子,旁边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
不过,你首先注意到的还是房间里的那股穿堂风。左侧墙上靠里的地方,有一扇敞开的门,里面是一个小卫生间。卫生间后墙上,在洗手池上方有一扇很高的窗户,是打开着的。我四下瞧了瞧。红木桌前面的地毯上,一面便携小镜子的碎片散了一地。一块特殊场合铺在地毯上的小毯子被揉成了一团。不过,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没说的还多着呢。
我走进来的那扇门的右边墙内装了一部电梯。电梯是双开门的,每扇门上都有一个小玻璃窗,玻璃窗后面都用金属丝加固了,这两扇门此刻是半开着的。其中一扇玻璃窗已被人砸碎了,一看就是从里面砸的。玻璃碎片溅落在地板上,地上还有一把斧头和一块先前挂在电梯门外的牌子,上面写着“故障”两个字。我注意到电梯的双开门外边有一根铁闩,这样一来,双开门就不仅可以从里面闩上,从外面也可以闩上了。看样子好像是有人被囚禁在电梯里过,而这个人又采取粗暴的行动,逃出来了。
我推开了双开门。在大厅那个方向的电梯壁上,些许光亮从高处通风口的长纱窗透了进来。梯内横着一口翻倒的木箱,除此之外,就别无他物了。
“我一直在跟你说,这事我可是啥也不知道啊,”普鲁恩无可奈何地说道,“今天晚上我没来过这个地方。这部破电梯已经坏了一个星期了;好像没谁修得了,而且上帝知道,我也没这本事。老爷子一直在为这事大发脾气,他断言是有人故意做了手脚,把它搞坏了。肯定不是他说的这么回事,不过电梯坏了挺好的,因为他坐电梯时总是毛手毛脚的,甚至有两次脑袋都差点儿搬家了呢;要是他看到了这一团糟——哇!”
“老爷子?你是指韦德先生吗?顺便问一下,他长什么样?”
他瞪眼看着我。“长什么样?韦德先生啊,长相挺不错,虽说个子有点儿矮。他脾气火爆。特别爱出风头,哈!留着两大撇漂亮的白八字胡,很有军人风范。对了,还有权有势得很!——他刚在波斯待了两年,在那儿挖掘哈里发的宫殿,是政府正式盖章批准了的。对了,还有——”他突然打住,横眉竖眼,发起怒来了,“你干吗要知道这些?干吗不打电话?电话就在桌上,就在你鼻子下面。你干吗不用呢?”
那个一直令我困扰的模糊想法——说白了,就是隐隐觉得没准儿就是脾气火爆的韦德先生本人,戴了一副白色的假络腮胡在自己的博物馆搞恶作剧——似乎被“个子有点儿矮”这一描述给排除了。我拨通万安街的电话,跟霍斯金斯说了说这边的情况,要他派摄影师、指纹鉴识员和法医过来。缓过神来后,霍斯金斯以一种取得了重大发现的得意语气说道:
“曼纳林那家伙,长官……”
“把他也带过来。你没把他放走吧?”
“没有,长官。好的,我把他带过来,没问题!”霍斯金斯小声说道,“还有,我拿到证据了。他口袋里掉出了一张字条,长官。这张字条证明可能真的发生了谋杀案。您等着瞧吧。谋杀和共谋——”
为了让普鲁恩听到,我重复了一遍“证明存在共谋的字条”,然后“啪”的一声,果断地挂断了电话。“看来可以结案了,”我对普鲁恩说道,“现在你什么都不用说了,除非在我把你带走之前,你自己还想说。情况我们已经搞清楚了。所以是共谋杀人,对吧,而且是你谋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