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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假如你对他一无所知,那又为什么要说你‘当时就不喜欢那笨家伙的样子’?现在你对他有所了解了吧?”
巴特勒迟疑了一会儿,对杰里说道:“我就知道我们应当把那个该死的律师带过来的。”
“没用的,林基,”哈丽雅特两颊通红地说道,“他全都知道了。换句话说,他知道我的情况,也知道米利亚姆与彭德雷尔有一段私情。”
她稍稍强调了“私情”俩字。我们终于踏上了一条从一开始就绕不过去的路,而我早就决定了要走哪个方向。“私情”,而且是一段事态严重的私情,足以构成本案的作案动机。除非万不得已,否则没有必要把孩子扯进来。为了表达得清楚无误,我一字一顿地说道:
“没错,是有一段私情。在这段私情中,韦德小姐成了彭德雷尔的情妇。公事公办的话,我知道的就是这些了,而且你们大伙要是头脑清醒的话,就会明白任何人需要知道的也就是这些了。”
一阵沉默。他们是忠诚的朋友。哈丽雅特·柯克顿眼里噙满了泪花。杰里·韦德低着头,嘴里紧紧衔着口琴。
“那——”哈丽雅特嘟囔道,“那——就好,”她声音微弱地补了奇怪的一句,“可你们那位可怕的验尸官呢?”
“找一个高人来为你们大伙出庭辩护。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上当受骗。会挺过去的。不过记住:别在我面前撒谎。我再问一遍,有人撒过什么谎没有?”
“没有。”杰里·韦德平静地说道。他抬起了头,满脸通红,那副和蔼可亲、玩世不恭的面容还没完全恢复。“谢谢。嗨,没有人会对您撒谎的。”
“你听说过你妹妹和彭德雷尔的事吗,韦德先生?”
“没,没听说过。这么说吧,我是昨天晚上才听说的,是我妹妹告诉我的。不过,彭德雷尔的名字我倒是听她提起过,在信中提起过。很久以前,米利亚姆写信给我,说她遇到了一个叫这个名字的‘大帅哥’,不过她写的这样的信多了去了。我记住了这个名字,是因为它听着像迈克尔·阿伦3笔下的某个人物。”他用口琴吹出了几个尖酸讥讽的音符,“我能怎么着啊?对他说‘先生,只要你踏上本俱乐部的台阶,我就拿鞭子抽你!’?我要是知道就好了。我也许可以证明自己有点用,但用处不会很大。啊,天哪!这个浑蛋!”
他长出了一口气,接着就闭上了双眼。
我回过头来对巴特勒说道:“好了,跟我说说星期五晚上的情况吧,比如,你们为什么那么想捉弄曼纳林先生?”
巴特勒好像很困惑。“老实说,我说不上来。我想,有可能是因为听说了那些有关他的传闻,也很有可能只是我平日里老想搞一出戏的缘故。等你渐渐了解他以后,你会发现他这个人其实还不错。”他指了指自己的缺牙部位,“我觉得我成不了他的知交,不过——唉,遇事洒脱一点,活得就会轻松一点。不知道有人跟您说过没有,我和他发生过一点争执。僵持的过程中,我突然觉得两个大老爷们居然在这个地方捉对厮打,无非是博他人一笑或叫好,真他娘的是滑天下之大稽,于是我不禁放声大笑。那一刻,我获得了一些哲理般的感悟。这就好比走进了毒气里后,却发现那毒气原来是笑气。如果这种心态能够风靡全球,我怀疑将来还会不会战事频仍。而那出戏——好吧,我得承认,说到底并不出彩。”
他自己对当晚的描述与其他人的说法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吻合,我就不再重复一遍了。我只在一个地方打断了他。当时他正讲到米利亚姆·韦德去地窖找钉子,他和哈丽雅特上楼去阿拉伯展厅的那一段。
“你们上楼时,”我插嘴道,“韦德小姐捡起了楼梯上的匕首,嗯,她说了什么没有?”
巴特勒一时语塞,好像让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似的,然后直愣愣地看着我。
“嘿!”他嚷了起来,像是挨了冷枪,“嘿,该死的,我说——!”
哈丽雅特唐突地说道:“我要是说错了,还请原谅。一点也没关系的,我说过很多次了,我们应该信守诺言,对哈德利先生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林基,我不知道你看到了没有,但我觉得你肯定听到了。米利亚姆确实从楼梯上捡起了匕首;当然了,她把它放到了某处,说出这件事不会对她造成丝毫伤害的,因为她无疑一直都和我们一起待在楼上——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
“我没用什么眼神看你。”巴特勒委屈地申辩道。他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自己的额头。“想起来了,我确实听到她说了点什么,好像是‘把它安全地交给萨姆’。没错,我发誓!她的确说了!可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提起这事……”
“这事米利亚姆跟我商量过了,”姑娘没好气地说道,“再说了,既然我们答应了人家要实话实说——好了,就别遮遮掩掩了。”
“好吧,她拿那玩意儿到底干了啥呢?”他问道,“她把它交给萨姆了吗?我可没看见他腰带上系过那玩意儿。不过,我也不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那该死的玩意儿是啥时候了。我只记得一点,那就是,萨姆和我11点把那口‘棺柩’弄下楼时,匕首确实不在楼梯上,因为当时我还刻意留意了一下。天啊,她把它放到哪儿去了?”
我打断了他。“照柯克顿小姐的说法,我们目前只知道她‘把它放到’某处去了。不过,这事不着急。她有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因而这个不一定会给她带来什么不利。咱们还是谈谈本案的最后一幕……你发现尸体的情况吧。”
大伙都不吭声了。巴特勒第一次真正显得有些惶惶不安,而不只是紧张了。
“哦,好的,”他说,“是这样的。我说过,萨姆和我在快要11点时把那口‘棺柩’往楼下搬。我没听清他们在博物馆大厅前端哇里哇啦地说什么。当时我能想到的就是还不到11点,曼纳林还没来,我们还可以玩这个恶作剧。这时我想起来了,我把警棍落在楼上了……”
“要警棍干什么?你不就是要扮一个值班的警察嘛。”
“是吗?”他迷迷瞪瞪地问道,“没错。但警棍配制服,是怎么也少不得的。您想啊,我演的是警察,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们这出小闹剧得有个结局,您明白不?换句话说,一旦萨姆·巴克斯特向曼纳林俯下身去,持刀相威胁,不管我们吓到了曼纳林没有,戏都不能就此收场,或者说像个平淡无奇的笑话一样不了了之。不,不,不。这样一来戏剧的一致性4就毁了,何况我们还想为日后留下一点借鉴呢。就在萨姆持刀俯身之际,扮伊林沃斯的演员拿枪瞄着众人,哈丽雅特则努力挣脱并尖叫着跑开,这时我冲上了场。‘伊林沃斯’(就是那个由演员假扮的穆斯林)毫不犹豫地向我开了枪,我应声倒地,摔破了上衣里的一个红墨水球;不过,我虽然佯装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但其实蓄势待发。他靠近我准备再补一枪时,我一警棍下去,把他的手腕打得发麻,趁机缴了他的枪。然后我就把塔伊夫·艾布·欧拜德公子和奸诈的伊林沃斯双双弄到了我安排好的地方。就这样,这两个骂骂咧咧的家伙被带到了馆长室,锁在了里面。接着,身负重伤的我催促曼纳林拿起那把枪,看好这两个孤注一掷的家伙。他可能因畏惧而拒绝,也可能答应。要是他答应,我就说:‘你敢把他们押送到苏格兰场去吗?’‘敢,敢!’浑身是胆的曼纳林大声道,‘带我去见他们!’他以坚定的决心握着手中的枪,我以沙哑的嗓门说了声‘准备好了!’,便猛然打开了门。他咬紧牙关,冲了进去。
“萨姆·巴克斯特和那名演员正舒舒服服地坐在桌子两旁,他们将假发和胡须搁在一边,把脚搁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抽着雪茄,中间放着一瓶威士忌。
“‘请允许我,’我深鞠一躬,说道,‘请允许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威廉·奥古斯塔斯·伊林沃斯博士和塔伊夫·艾布·欧拜德公子。’”
我接口说道:“我当然非常乐意听你这一系列谋划的最后一部分。只是——”
巴特勒粗野地做了个手势。
“噢,我知道此时此地,这个故事听起来简直他娘的荒唐到了极点,”他气冲冲地说道,“在这个破地方,任何事情听起来都会如此。不过当时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一个极棒的主意,到时候仔细观察一下曼纳林的面部表情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警棍很重要,非常重要,因为我得用到它啊。您明白不?打斗戏要演得真正令人信服,就不能只是一拳打在垫了东西的胳膊上!所以,发现时间快到了而我的警棍却不见了时,我就大呼小叫地四处去找。后来我想起来了,我进来时把它扔到了一辆马车里,省得它碍手碍脚。
“当时别人都在大厅前端的另一侧,我在大厅的这一侧打开了那辆出游马车的车门。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选择了那一辆。也许是因为它的样子最气派吧……而那该死的家伙正面朝下躺在只比我的眼睛低一点点的马车地板上。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这是某个疯子在跟我开玩笑。所以我既没骂娘,也没说什么,只是爬到马车里面,把那家伙拽起来,好看个究竟。”
“你认出他了吗?”
巴特勒又在用手帕擦脸了。“认出了,当然认出了。络腮胡已经从他脸上脱落了;我一下子就认出他来了。所以我只是半扶着他,跳了下来,随后‘砰’的一声把车门甩在了他脸上……接下来的几分钟,大概是我记忆中最糟糕的时刻了,或者说我稀里糊涂根本就没记住什么。大家似乎都在冲我大嚷大叫,可是我看不清楚东西,不然就是光线不够好。我回过神来时,碰巧瞅了对面一眼,正好看见一个模糊的脑袋轮廓紧贴在电梯通风口后面。那颗脑袋从本质上说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地方,但对当时的我来说却很可怕。”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噢,对了。韦德老爷子给我转述过伊林沃斯的说法,要是我没听错的话,有一件事是伊林沃斯没有看到的。当时他从电梯的高处摔了下去,没看见我上马车,所以首先映入他眼帘的就是我站在马车里面,为了更亮堂一点而将车门打开的情形。
“我第一次打开车门时,有样东西掉了出来。这样东西之前肯定不是在他身上,就是在他身边,后来滚到了门口。我接住了它,不由自主地接住了它。我一定是把它揣进自己口袋了,虽然我不记得自己这么做了。下一次我发现它——事实上,甚至可以说是下一次我想起它——已经是今天早上的事了,当时我要把租来的制服还回去,所以先检查了一遍。这一点我对谁都还没提起过,我也不知道这东西意味着什么。不过,我来这儿就是要把它交给您的,来,给您。”
其余的人都跳起来了,我也难以继续板着脸了。他将一把形状有点儿奇怪的钢钥匙放在了我桌上。匙柄狭长,顶部有一个窄孔,状若箭头的末端有四个平滑的凸缘。
“哎呀,见鬼——”杰里说了一半又吞回去了。
“怎么啦?”
“我知道这是啥。这是老爷子喜欢的一种特殊设计。看着像是博物馆围墙后门的钥匙。”
我倏地站了起来。
“就到这儿了,”我说,“你们,全都可以走了。”


第21章 镜子上的指纹
不过,又解决了几件事情后,我才把他们放走。据我调查,有博物馆后门钥匙的只有三人:罗纳德·霍姆斯、老爷子杰弗里·韦德和米利亚姆。杰里压根儿不知道米利亚姆手上有一把,但哈丽雅特有印象。米利亚姆前晚告诉过她,说自己从霍姆斯那儿弄到了一把。不过,哈丽雅特称巴特勒在出游马车里发现的钥匙不可能是米利亚姆的那一把,因为那一把还在米利亚姆手上,而且前天晚上她还亲眼见过。巴特勒发现的是一把新钥匙,闪闪发亮,是最近才配出来的,更难得的是,上面还刻有配钥匙那家店的信息:河岸大道,阿伦德尔街,博尔顿锁具店。
最后,我问他们当中有没有人反对采集指纹。很多人都会拒绝,因为这是一项个人权利。可这三位似乎对这一建议很感兴趣,巴特勒更是坚决要求采集。
“我希望把这事查清楚,因为我碰过那把刀,”他坦率地承认道,“可我既没握过它,也没拿过它,您明白的。我只是碰了碰它——我当时稀里糊涂的,想确定那玩意儿是真是假。我们要怎么配合指纹采集?”
他们走了之后,我在去韦德博物馆之前,坐下来研究了一番他们的指纹,并把所有报告都制成了表格。我仔细把那些照片过了一遍,发现匕首上的各种指纹非常模糊不清,几乎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以这样的证据来定罪吧?好在还有一些别的线索让我很振奋。我派贝茨巡佐带着那把钥匙去了一趟博尔顿锁具店,接着又打电话给万安街分局的卡拉瑟斯,让他加会儿班,替我到蓓尔美尔街摄政王公寓大楼调查一件事,然后到博物馆来找我。快到吃午饭时,我才动身去博物馆。
毛毛细雨渐渐停了,但天还是很冷,风也很大。虽然就博物馆这样一个看起来很坚固的地方而言,卡拉瑟斯那些异想天开的想法未免太夸张了,但有一点,我还是不免赞同他的观点,那就是这儿看起来的确很荒凉冷清。今天这附近没有闲逛的人,而且博物馆依然不对公众开放。开门的是日间接待员,他自报家门,说自己姓沃伯顿。大厅里只有一个檐口亮着灯,所以整个大厅有一半的地方都是黑灯瞎火的。我又不得不实话实说,在我看来,大厅的样子看上去很普通,和任意一家别的博物馆都没多大区别。从诗意的角度出发,诗意的标准自然很有价值,不过我觉得诗意的标准代替不了卷尺和好眼力。
有人正从著名的东方集市展厅朝我走来,这间展厅是我最感兴趣的地方。(原因你们明白吧?)从半明半暗中走上前来跟我说话的这个人,从体形上看,是罗纳德·霍姆斯先生。我对他的印象非常好,觉得他是一个精明能干、充满活力而又文静稳重的小伙子,他跟你交谈时会直视你的眼睛,是个不好糊弄的人。虽然他看似顶着压力,但举止却并不紧张,说起话来也很坦率。
“嗨,长官,”他说,“赫伯特爵士吩咐我们在这儿恭候您。韦德先生这会儿就在馆长室,正跟伊林沃斯博士一块儿查看一些新到的货。您要不要进去——?”
“馆长室回头再说,”我说,“我想去看看地下室。不过先要做点儿别的事。能请你把大厅里的灯都打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