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说,有空一起吃饭吧,祝你妈妈早日康复。
我应该说,保重,那我先走了,再联络。
可我说不出口。
我竟然贪恋起并肩坐着的感觉,舍不得硬气地离开。曾经那么平常的事情,此时却如此稀罕。
是他的手机先响了。他不好意思地接起来,电话里面可能是他的爸爸,问他在哪里。
我示意他赶紧回去,他一边听着电话,一边看着我,像是有什么话要说,最后都化成了转身离开。
我坐在长椅上,看着那个熟悉的背影消失在住院大楼里。
现在的我还是变了很多的,比如不再好奇他想说什么。
只是我再淡定,回家时也还是第一时间冲到了大衣柜前照镜子。
我今天居然穿了一身深蓝色的比睡衣还难看的运动服!裤线带白杠杠的那种!这头发又是怎么回事?还有这一脸的汗和油!
幸亏已经太困太乏,没力气沮丧。我匆匆洗了个澡,头发都来不及吹就倒在了床上。
半梦半醒间,和他的这段枯燥对话在我的脑海里重复播放了很多遍:他复杂的表情,干巴巴的话……还有那个突如其来的、拍后背的夸奖。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余淮的消失像楼上砸下来的第一只靴子。他的重新出现,则扔下来第二只靴子。一种难以言说的安定席卷了我。
我上午十一点才醒过来,吃了两口饭就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人忙起来的时候比较不容易胡思乱想,天日昭昭,专治多愁善感。
修片时助理打电话来,说接了一个新单子,婚纱照,客户下周会从北京飞过来洽谈,留在这里拍完再走。
“从北京过来,在这儿拍?咱们这儿有什么好景啊,他们是本市人?”
“我没问。人家说来了以后见面聊。”
“这也不问那也不问,我要你有什么用啊,当传声筒吗?”我差点儿摔电话。
她也不害怕,还在那边笑。我妈居然还说算命的语言我是个帅才,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算命的大都眼瞎了。在别人骂他们之前,自己先要把事情做绝。
白天是齐阿姨在陪护,所以晚上吃饭的就只剩下我和我爸。
由于昨晚余淮这个话题遭到我的激烈反弹,我爸今天见到我的时候都有点儿六神无主。
我俩面对面往嘴里扒着稀饭,我爸忽然找到了一个话题:“林帆出院后差不多也该回学校去了,新房子那边装修得差不多了,他一走我们就搬家了。你屋里那些以前的卷子、课本什么的,那么厚一大摞,前几天我和你齐爱意收拾了一下午才整理好。”
“唔。”我点点头。
“你留了不少你同桌的东西啊。”我爸笑了。
我一愣,瞬间恼羞成怒。
“谁让你们动我东西了!”我像被踩了尾巴一样跳起来,“都快退休的人了多歇歇不行吗?收拾东西就收拾东西,怎么还翻着看啊!您闲得慌就下楼打打太极拳、跳跳《伤不起》行吗?!”
我不顾我爸的反应,以光速冲进我的那个小房间。
我塞进 床底下箱子里乱糟糟的东西,都被他们理得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抽屉里和柜子里。
这么多年,我的抽屉里到底也没有钻出过一只哆啦a梦。
当我拉开抽屉,却看到了最上面躺着的一本包好皮的数学课本。
边角已经磨破泛黄,书皮快要挂不住了,又被我用胶带仔仔细细地贴好。
只因为上面那六个字。四个是对的,两个是误写错的“
“一年五班 余淮”。
我的手轻轻拂过书皮。
“还用我翻吗,那不都写在明面儿上了吗?”我爸在门口非常委屈地申辩道。
本来明天我爸休息,今晚应该是他去跟齐爱意交接班的。可是我坚持要去。
我不是犯贱地想要去见余淮。我是真心疼我爸。
真的。
我拎着我爸新煲的黄豆脊骨汤走进病房的时候,林帆的表情明显是要吐了。
“大夏天的这一顿一顿油腻腻的汤,你们是真心想让我快点儿死啊。”林帆还没说完,就被齐阿姨敲在了脑门儿上。
“骨头汤对你有好处,愈合地快,你以为我乐意给你送,想让你死有的是办法,我犯不上跟自己过不去。”我把饭盒放在桌上。
“妈,有我姐这么说话的吗,你评评理。”
“说得哪儿不对?你活该。”齐阿姨瞪他一眼,转头问我,“今天晚上不应该是你爸爸来吗?我听林帆说,你昨天快两点才回家。我今天跟护士打招呼了,让他们早点儿开始输液,你也早点儿回家睡觉。”
“没事,我闲着也是闲着,你快回家吧,都累一天了。”
齐阿姨又叮嘱了林帆半天才离开医院。我盯着林帆把一饭盒的汤喝完,在他开始输液以后才走出病房。
其实我都不知道应该上哪儿去找余淮,但是总觉得也许还可以再偶遇一次。昨天没有留电话,留了我也不会再主动打了,但是偶尔一次总归不过分吧?
我这样想着,就在门口拦下了一个护士,正要问问她尿毒症的患者住在哪几个病房,忽然有人从背后敲了敲我的头。
是余淮,好像刚洗过澡,头发还有些湿漉漉的,脸有些红,看着就清爽。
对啊,我笑了。他知道林帆的病房,他来找我远比我找他容易。
现在如此,以前也是如此。
他问我吃饭没有,我想了想,说没有。
我们在医院对面的一家兰州拉面馆坐下,各点了一碗面和几个小菜。
“我好久都没吃过兰州拉面了。”我说。
“我也是。”他很认真很认真地想了想,“上一次吃……好像还是咱们俩一起吧。”
“啊?”
“上新东方啊,记得吗,医大旁边那家。”
我抬眼看了看他。他现在的每句话我都会琢磨一遍,比如这样轻描淡写地提起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事情,到底是不是故意的。
我点头:“那家比较好吃,比现在的这个好吃。”
余淮倒是很疑惑:“有吗?”
有。因为现在这家我撑得吃不下了。
我转换了话题:“你在美国的时候和咱们同学有联系吗?”
“没有。”余淮摇头。
“为什么?”
他刚吃了一大口面,垂下眼睛闭着嘴嚼,不知道为什么嚼得那么慢。
“不为什么。没什么联系的必要呗,”他有点儿不自然地笑,“不过,我猜你肯定和简单、β关系依然很好。她们现在怎么样?”
“徐延亮考了公务员去青岛,现在在做市委办公厅的科员,向着腐化堕落的道路大步进发了。简单当年走了狗屎运,居然真上了中国政法,现在在读研究生,明年也该毕业了。β还在英国读书呢,和韩叙一样都在伦敦。张平的儿子都四岁了,她终于死心了。”
我一股脑儿地将我知道的事情都说给他听了。
余淮点点头,丝毫没有挑某个人继续深入问问近况的想法。我不知他是不关心,还是压根儿早就知道了。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开摄影工作室?听谁说的?”
余淮忽然有点儿不自在。
“google。”
然后我应该说什么?嗯?
“你搜索我的名字?”
“……嗯。”
“为什么?”
他抬眼看着我,忽然盯上了我剩下的大半碗面:“你不饿吗?”
“不是很饿。”
“拿给我吃吧,最近很累,特别容易饿。”
我没来得及阻止,他就把我的碗拖了过去,毫不嫌弃地继续吃起来。
在西藏的时候,老范也吃掉了我已经咬过一口的青稞饼,但是我的脸可没红成现在这样。
我的情商又回到高中时期。这很不妙。
吃完饭,余淮抢着结了账,我也没跟他抢。他接了个电话,之后就匆匆回住院处去了。
临走前他问我要手机号。我看着他掏出iphone,突然一股火冲上天灵盖。
“小灵通不用了?”
“早换了。”余淮先是笑了笑,好像我问了一个多傻的问题,然后慢慢地反应过来。
他紧紧地抿着嘴唇,不发一言,看向我的眼神里,流动着我完全陌生的情绪。
竟然有些可怜。我怎么可能会觉得余淮可怜?这种认知让我有些难过,关于那些石沉大海的短信和电话的疑问,忽然就问不出口了。
我迅速地报出了一串数字。他对数字的记忆力依旧很好,解锁、按键,没有停下来再问我一遍。
其实我高中也做得到,初中不用手机的时候甚至能把十几个常用的座机号码都倒背如流。但是现在完全不行了,一串号码过脑就忘,常常攥着手机找手机,盖着镜头盖儿找镜头盖儿。
时间对他真是宽容。
转念一想,人家在美国是天天泡实验室的,脑袋不好使可怎么办,说不定会出人命。
他朝我笑了一下,推开店门刚迈出一步,又转过身,问:“你最近拍片吗?”
我点点头:“后天,去雕塑公园,给三个刚毕业的高中女生拍闺蜜照。”
“我能去看看吗?”
“干吗,想泡妹子?”
“泡那些妹子还不如泡……”他明明已经咧嘴笑起来了,突然意识到自己本能地说了什么,整个表情都僵住了。
都不如泡什么?泡什么?说啊!!!
“那电话联系。告诉我时间、地点,我去看你。”他说完就走了。
我盯着来回哐当的们,又有点儿控制不住地想要傻笑。
可是我不能。
我到底是在做什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像两个老同学重逢一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聊天,在内心回忆一下当年的懵懂青涩,意淫一下未完待续的暧昧,记吃不记打,然后呢?下个星期人家高材生飞回美利坚深造,我干吗?沉浸在往事中苦守寒窑十八载吗?王宝钏好歹也是个已婚妇女,领了证的!我又算什么?
虽然当年不告而别和杳无音讯给我带来的难过,在七年之后已经淡得咂摸不出原味,但是至少,我不再是傻傻地在他背后亦步亦趋,把身边少年的小感动和小邪恶都无限放大的少女了。
时光放过了他,却没有放过我。
第六十一章 最好的我(NO.333-NO.337)
就当我矫情吧,我没有主动给余淮发拍摄的地点和时间,一起吃饭的第二天,我爸代替我去值夜。
我在家修图修到深夜,这样可以少想一些事情。
他说要来看我拍片,可我已经不敢期待了。虽然我一直在等他打给我,或者发一条短信——可关机开机许多次,依旧没有消息。
我说我不抱期望了,可为什么还是会失望?
下午两点我赶到了雕塑公园,化妆师提前半小时到的,在门口的咖啡厅给三个小姑娘化好了妆。
我没急着给她们拍,这个时候的阳光不好,不如大家先聊聊天,等夕阳。
我带了电脑,为了给她们看我高中的照片。
“你们哪个有照相恐惧症来着?”我问。
两个女生同时指着中间那个带牙套的短发姑娘。
“她一照相就喜欢乱动,非要在人家按快门的时候拨一下头发,挠一下鼻子,每张都会糊掉。”
应该是牙套造成的紧张感吧,我想。
“欸,这张好看!”一个姑娘指着简单和β穿着民国女生装大笑着打闹追逐的照片,“我也想穿成这样。”
“还真就给你们准备了民国女学生装。”我笑了。
这是我的恶趣味。我们仨青春不在了,但是她们仨清纯正茂。
没人永远年轻,可永远有人年轻。
为了克服那个姑娘的紧张感,我特意给她拍了几张半侧身回眸,眼睛特写、抬起手掌心朝外挡住嘴巴的逆光小清新照,回放给她看。
人都是这样,只要看到自己好看的照片,本能地就会学习成功的经验,自信心慢慢地也就来了。
牙套妹眼睛亮亮地看着照片,捂嘴一笑。
这三个女孩子真是我拍过最配合的对象,嬉笑打闹,宜动宜静,一丁点儿都不费劲儿,我也被带动着青春起来。
风吹动裙裾,吹乱头发,却遮不住三双明亮的眼睛。
我忽然好想念我的少年时代。
真的很奇怪,那本来不应该是我最开心的时期。如果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选择是否回到高中,我一定选择否。我喜欢现在的自由,喜欢从事现在的工作,现在现在的我自己,喜欢把一切牢牢抓在手里的感觉,因为这才叫做强大。
可在我的脑海里,真正清晰得纤毫毕现的回忆,却都在高中,我可以记得一段对话中的微妙语气和每一次停顿,也可以记得那些一闪而过的表情,微不足道的小事,发生小事时的天气……
是的,我更喜欢现在的耿耿,我是最好的耿耿。
但是,那些挥之不去的、最深刻的记忆和最炙热的感情,是不是我难以忘记余淮的原因呢?
现在的耿耿,是不是还喜欢着当年的余淮呢?
我放下相机,看了看将沉的落日,找了一个入画的好角度。
“来,我们排最后一组镜头。画面效果就是我躺倒,仰拍你们三个,你们要一起抬起脚朝我的镜头踩过去——别真踩啊,赔死你们!就是做个样子,上半身爱怎么摆姿势都行,别担心,我要拍好多张呢,总能挑到一张大家都美的。”
给姑娘照相,讲究太多都没有用,重点就一条——拍得胸大脸小显白显瘦,只要自己好看,甭管什么背景什么主题,她们都不在乎。
“来,来个凶狠的,就把我当仇人!”
“当数学!”牙套妹说。
其他两个立刻来状态了,三个人都凶神恶煞地踩过来,半途却忍不住要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