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么?”有人问。

“够了够了太够了!”摊主的注意力全被银子吸引了去,看都不看便将珠钗塞到她手里,连声道,“姑娘戴这个实在是太合适了!太合适了!”

她握着珠钗,回头看那提她付账的人。

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了全部视线,背后的彩光潋滟,晃花了她的双眼,迷离的眼底,只见到一双碧蓝如洗的深邃眸子,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

你是谁?

路过的闲人。

你的眼睛怎么是蓝色的,跟这里的人长得很不一样。

没有什么不一样,天下间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叫什么名字?

罗德。我刚来这里不久,道路还不是很熟,你愿意作我的向导,带我逛逛城隍庙么?

我…我先回家取银子还你吧。

不必了,你若愿意做我的向导,这珠钗,就当是我赠你的谢礼。

四目相接下,她好奇的眼神渐渐融化于他温和的要求,她垂下长长的睫毛,点点头。

其实,不过一个陌生人,不过一个温柔的眼神,便莫名地卸下了心里的防备,她的心间,此刻只一个感觉,便是——跟他走吧,去看这满街的灯火辉煌,流光飞舞。

于是,当夜的城隍诞上,又多了一对兴高采烈的男女,提在彼此手里的蝴蝶花灯,点亮了街市里喧嚷热闹的空气,也点亮了一颗沉闭已久的心。

快乐的时间,总是走得飞快。夜阑人静时,满街灯火渐渐寂寥,他意犹未尽地晃悠着手里的灯笼,孩子气地笑道,说今天真是开心。

她睁大清澈的眸子,看了他许久,小心翼翼地问,以后,可以每年都陪我来看灯么?

他的目光从鹅黄的灯光里穿过,嘴角的好看弧线让人安心,只要你在我身边,我每年都陪你来看。

真的?她有些惊喜,那是多年来,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笑而不答,许是默认。

从那个城隍诞之后,她静如止水的心底,被一个不期而至的身影乱了节拍。

多少年了?有一千年了么?!打从鬼王将自己从北海的无望渊里收服之后,自己的时间好像就处于静止状态,只在他们的差遣下,尽一只“魑”的本分,视钟家为主人,助他们降妖除魔。似乎,自己只是个活着的工具,一直为别人而活着,没有一天的时间,是为了自己。

今天,是个例外。

今天,她第一次感觉,自己的生命,有了别样的意义。

在东方渐白的时候,她同他道别,恋恋不舍藏在她因羞怯而笨拙的唇舌之间。

你…住在哪里?以后还能见到你么?

城西门外的千里客栈,我暂时住那里。客栈外头的斜坡上,长满樱花树。

她默默地记下,千里客栈,斜坡,樱花树。

回到钟家,回到北书房里,她把自己的一切归于原状,化回人身龙尾的原型,缩进那存放于书架最顶端的檀木盒子,那个容纳了她千百年的“家”。

身体可以还原,心呢?她渐渐地魂不守舍,小小的檀木盒,曾经习惯的地方,却越来越成为她最想摆脱的障碍。

她偷溜出去玩,主人并非不知。她必须承认,这么多年来,主人待她很好,知她寂寞,偶尔便也睁一眼闭一眼,故意收起檀木盒上的封印,任她出入自由。而这一次,主人似是觉察到了她心中小小的异动,也曾好意问过她是否有事发生,然而,她否认。

主人亦不深究,只说了一句,万事当有分寸。

她一直是有“分寸”的,她这么觉得,她主人也这么觉得,身为一只上古神兽,半人半龙的“魑”,天生的智慧是所有低等的山精妖魅所不及的,包括跟她同出一门的魍魉娃娃与棋子魅,她有思想,有感情,且不低于任何一个人类。当初鬼王选择收服她而不是消灭她,也是看中她过人的灵气,以及与人类相近的智慧,觉得是可以助人类一臂之力的可造之材。

可是,鬼王千算万算,却不曾算到,正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她的优点,最终成为了背叛的导火线…

数日后的一个午后,她怀揣着惴惴的心思,站在千里客栈外的斜坡上。

如他所说,这方不大的斜坡上,种满了樱花树,疏密有致,轻风拂过,簌簌有声。

他背靠在一棵树干上,手里转动着一颗葱绿的野草,笑望着满坡的树木,说,现在时节不对,若到了四月间,满山的樱花绽放,那颜色,雪白中缀了点点浅粉,就像那夜你穿的衣裳。

漫山的樱花,那情景定是美丽非凡的,他的描述,让她情不自禁地神往起来。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他走到她的面前,温柔地问。

我…我的名字?!

她摇头,她没有名字,鬼王一直管她叫“魑”,主人也这么叫自己,这就是自己的名字。可是,能告诉他,自己是一只被鬼王钟馗收服的上古神兽么?

她在矛盾中迷惑着。

我没有名字。最终,她老实地回答。

他没有半点讶异的表情,只是怜爱地勾起她的下巴,说,那我送你一个名字吧,樱华。初见你时,穿了一身樱花颜色的衣衫,再见你时,又在这满坡的樱花树下。华通花,比花少了几分俗意,如何?

樱华…她楞楞地重复,然后点点头。

终于,自己有了一个像人类的名字。她感激地看着他。那双海一样深蓝的眼眸,那片温柔无比的笑容,像个漩涡,将她的心一点一点吸了进去,再难脱逃。

愿意跟我一道离开么?他突然问了这么一句,然后缓缓背过身,沉沉地说,我需要有一个同伴。

她愿意跟他离开么?离开是什么意思?要她离开钟家?她问自己一串问题。

我不想总是一个人。他回过头,笑得有些寂寞。

好,我跟你离开!

他的笑,有无法言语的魔力,瞬间摧毁了她所有的犹豫。所有的牵挂,所有的踌躇,全部化成了一股随他而去的坚定信念。

也许,是时候为自己做一个选择了。

真的?你愿意为我离开家园?你…不怕我是个坏人,害了你?见她应了自己,他反而有了不安。

我觉得,你不是坏人。她认真地想了想,给了一个简单到可笑的答案。

作为一场约定的唯一见证者,樱花树上的枝叶唰唰摇动,像一群窃窃私语的人。

“就是这样么?!你为了一个一面之缘的陌生人,选择离开栖身了数百年的钟家…”钟晨煊的口气里,没有惊讶,也没有责怪,只有一点惋惜与不解,“那你离开时,为何要放火烧掉所有的手札?还有我曾太爷爷对你的记忆,是你…还是他下手抹去的?”

“对不起…”樱华的头一直不曾抬起,“在我同他约定离开的那天,他告诉我,其实他并非普通人类,也知道我同他一样,不过是披着一层人类的外衣。也正因为如此,上天注定同样孤独的我们,可以以彼此为依靠。他的语气,如此坦诚,我无法不动容。”她顿了顿,继续道,“那些手札,的确是我放火毁掉的。他说,既已决定离开,便要走得干干净净。所有关于我的一切,还是不要留于世上。就让关于‘魑’的一切,都成为不可继续的谜,慢慢消失吧。”

钟晨煊略一思忖,说道:“他不但要你毁掉我家的手札,还出手消去我曾太爷爷对你的记忆,要我们钟家彻底失去你的下落。呵呵,罗德,他有这个本事吧,一个可以自如玩弄他人记忆的旁观者。”

樱华慢慢抬起头,嘴唇嚅嗫着,似想承认什么,却又没有那个勇气,好半天才答道:“以主人的本事,罗德要抹去他的记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那么,是有帮凶?”钟晨煊一挑眉,心中已了然七八分。

“我…我偷偷在主人的酒里,下了罗德专门配制的乱魂香。”樱华的声音低得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到,“主人好饮…却全没想到,我会在他的酒里下这般玩意儿,让他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最沉的睡眠,防备全无…他方才下得了手。”

曾太爷爷好杯中物,钟晨煊早有耳闻,传说他曾为搜寻天下美酒游历大半个中国,但是却没想到,竟在这事上遭了别人的道。难怪爷爷还有父母,从小就告诫自己不可贪杯,原来钟家早有不良典范。

“难道,你一点都没有怀疑过他要你做这一切的真实动机?”钟晨煊把樱华从地上扶起来,不温不火地问,“于你而言,一个见过两面的男人,便能抵消跟钟家数百年的缘分,甘愿从此消失,再不回头?”

“我…只以为他是个同我一样的人,一样的寂寞而已…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樱华背过身,一滴愧疚而伤心的眼泪从脸颊上无声滑落,“他与我的相遇,并非一场美丽的邂逅,而是…故意的巧合。”

她望着对岸的彼岸花,火红的颜色点染了她苍白的眼底:“从我在教堂第一次见到小主人时,我便知道,我的宿命终于开始惩罚我当年的过错了。千方百计叛逃的人,终还是找来了,避无可避。我欠钟家一份忠诚,如今,应当还给小主人。”

听着她有些迷乱的讲述,钟晨煊认真道:“我并没有怪你的意思。老祖宗曾说过,魑魅魍魉里头,要对你特别留意。看来他也知道,这世上最无法操纵,最变化莫测,最无法解释的,便是感情两字。你不是人类,却有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旦被心怀叵测的人知晓,加以利用,只怕后患无穷。”

樱华苦笑,沿着黑色的河水朝前走,复杂的目光期盼又畏惧地在四周搜索。

“难道你不准备跟我说说,你跟罗德出走之后,这几百年间发生的事?”钟晨煊加快几步,与她比肩而行,又指着彼岸花问,“冥界的渡难花一夜间失踪,也是罗德所为吧?事到如今,你已经没有立场再替他隐瞒了。”

“我想找到她!”樱华突然转过头,答非所问,“只有见到她之后,我的疑惑才能解开。”

“你…”钟晨煊愕然于她突然坚决的脸,那种执著,藏了不可想象的力量,“一定要见到尸女么?”

一听到尸女两个字,樱华痛苦地抱着自己的头,压抑在心里最深处的情绪瞬间爆发而出,大喊道:“是!是!我想见她!我一直想见她!究竟是怎样的女子,会让他如此奋不顾身,弃我于不顾!!”

撼动人心的声音回荡在四周,飘渺轻微的回音尚不及消褪,钟晨煊只觉一股奇异的压力,波浪般朝身上推来,跳动的心脏在这瞬间慢了一拍,异样的移动之力从脚下的土壤中传来,似是站在一张地毯上,不经意间被人抽走的感觉。

他低头一看,不过眨眼间,脚下凉润的黑土突地变了颜色,一片灼目火红,暗藏着犀利的金亮光华,岩浆般覆盖着整个地面,丝丝白烟,从岩浆龟裂的缝隙中不断冒出,看得人触目惊心。

“小主人小心!”樱华朝钟晨煊大叫一声,猛抓住他的胳膊朝空中飞起。

刚一离地,方才钟晨煊所站的地方,便被滚滚岩浆覆盖,清晰的热气腾腾而起,竟灼得他的脚掌微微发疼。起飞慢了半拍的鎏野,此时正呜呜呱呱地乱叫着,高难度地扭曲着身子,拿前爪拍着后爪上烧焦的一缕绒毛。

“虽然这里是幻忆空间,一切本该是不存在的虚无。可是,你也知道这个幻忆空间已经被他们两人的力量改变了本质。我们两人的魂魄与肉身已经同这里融为一体,所以这岩浆,于我们而言是有真实的杀伤力的。”樱华心有余悸地看着脚下,红亮的光华晃得人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