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威武大将军沈信在朝堂上威望颇高,先皇在世的时候,沈家便有颇多特权,天子近臣四个字名副其实。谁掌握了兵权,谁就有资格说话。是以就算沈信常年不在京城,提起沈家,众人都还是免不了尊敬,而沈贵和沈万在朝堂上顺风顺水,也是借了自己大哥的势头。
男眷们看沈家,是看重权之家,看武将威武,女眷们看沈家,却是看笑话。
夫人们还好,毕竟年长,即便心里轻蔑,面子上总是要敷衍几句,少女们却不一样。或许人都有嫉妒心,沈信只有一名嫡女,沈妙身为沈信嫡女,身份自然不同。可以说,甚至比得上公主了。而这样货真价实的高门嫡女,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蠢笨无知,胆小怯懦,爱慕定王傅修宜闹出不少笑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举朝皆知。
更别说在两个出类拔萃的堂姐面前,越发衬得像个乡下姑娘。
“不知道今日又是什么好戏,定王殿下在场,沈妙必定会‘精心’打扮一番吧。”易佩兰捂着嘴笑。
“你们不觉得校验的时候更好笑吗?以沈妙那样无脑的性子,怕是会自以为是的主动上台,介时,那才叫精彩!”江晓萱也跟着笑起来。
白薇叹了口气,装腔作势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沈将军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生有了个这样的女儿。”
正说着,便见雁北堂的婢女领着一行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赫然正是任婉云和陈若秋。任婉云一身弹花勾金薄罗长袍,她本就生的丰腴,梳着原萝髻,越发的显得富贵端庄,很有掌家之母的气派。陈若秋则不同,虽然沈玥都十六了,她仍如少妇一般,着琵琶襟浅绿烟罗裙,一看便是出自书香门第的温婉女子。
而她们二人身后,正是沈玥和沈清。
沈玥穿着淡粉对襟羽纱长裙,长发挽成了飞仙髻,其中缀着粉色的珍珠,那珠子成色极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直把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她身边的沈清,桃红色散花如意云烟裙,也是亮眼的颜色,梳着一个百花髻,显得精神又明朗,腕间带着的翡翠镯子颜色透亮,一看便不知是何凡品。
她二人正是年少,一人柔美一人大方,穿着戴着都昭示着价值不菲,本就生的不错,人靠衣装,竟是不少少年郎的目光都投了过来。男眷席上,一位大人也忍不住赞叹:“沈家的几位女儿,倒是好相貌。”
“还有一个。”蔡霖见到了自己心仪的沈玥,心中正是愉悦,闻言忍不住讥讽道:“沈家还有一位沈将军的女儿,那才是好相貌。”
那位大人似乎并不太理会外头的传言,对沈妙的评论一点也不知道,听到蔡霖这么说,还以为是真的,便道:“沈将军的女儿,必然不会差的。”
“呵,”蔡霖忍不住笑了一声,随手指向沈玥一行:“那可不是……”
他的话没说完,却咽了下去。
便见沈清沈玥的后面,还走着一人,她没有和沈清沈玥走在一起,孤零零的落在后面,本该是看上去有些不得志,瑟缩畏怯的,却不知为何,一点也不显得卑微。
乌金云绣衫,月牙凤尾罗裙,裙摆勾画描边绣着大朵大朵的海棠花,竟像是盛开在她脚下一般。随着少女的走动,步步生花,摇曳多姿。
而这少女大约是觉得冷,外头罩着一件莲青色的云丝披风,瞬间便将那花团锦簇的图案压了下去,生生多了一股子威严出来。
随着她走的越近,众人也才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梳着一个简单的垂云髻,只斜斜插了一根素色银钗,在银钗尾部绽放着一朵小巧的秋海棠,瞬间在那沉色中点亮了一抹鲜亮,搭配起来颇为动人。
她肤色本就白皙,穿着莲青色的裙子越发显得肤如凝脂,而一双眼睛澄澈透亮,亮晶晶的如某种幼兽,唇角含着微微的笑容,然而却又似乎并不是在笑。鼻子小巧而鼻头有肉,嘴巴红润。看上去颇有些可爱的长相,但众人瞧见她,却并不会以为这是一位小姑娘。
有的人,天生美貌却无气质,有的人,虽不美貌气质却动人。这少女模样算得上清秀可爱,说是绝色倒也过于,可那气质竟然人忍不住沉迷其中,那种威严的,端庄的,打从心底呈现出一种高贵的风华,让人不敢生出什么造次的想法。
而她走路的姿势,微微抬着下巴,裙裾纹丝不动,双手交叠的动作恰到好处,不僵硬也不随意,仿佛这样的动作做了千百倍,精准的没有一丝漏洞。
这种高贵的气质和打从心里生出来的威严笼罩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而是一名经过了千锤百炼身在高位上的妇人。前面的沈玥沈清,任婉云和陈若秋,不知不觉便成了这少女的陪衬,竟像是随身带着的四个侍女。而走在最后的,分明是她们的主子。
“那是谁?”易佩兰喃喃道,即使身为女子,见了这少女,也忍不住为之失神,怎么会这般年纪就有这种气度?
“这是……沈家的客人么?”白薇问:“似乎是从未见过的人啊。”
男眷席上也是鸦雀无声,男人们看人,与女人们又不一样。在座的都是官场中人,自然能一眼看出这少女的不同之处,非是外貌,而是气度,那种经过了大风大浪的平和之后的沉静,面对眼前的一切,态度尊贵,却会由内而外的让人感觉到她的不屑。
像是豹子跑到了羊群,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这便是沈将军的女儿么?”之前那位与蔡霖说话的大人目光有些激动:“实在是好相貌!好气度!青出于蓝!”
“沈妙?”蔡霖一愣,定睛一看,失声叫起来:“是沈妙?”
一石激起千层浪,满座人静了一静,紧接着,瞬间哗然。
第二十七章 豫亲王
沈妙?
冯安宁忍不住一怔,她和沈妙在广文堂平日里同坐一张桌子,自然比别人看的更清楚些。那的确是沈妙没错。
这些日子以来,沈妙的性子安静了不少。虽然她以前也很安静,但是不再跟在沈玥和沈清后面,说些蠢笨无知的话,安静起来的模样倒也不差。冯安宁以为沈妙不过是变得聪明了些,却不想这样正经的打扮起来,模样竟然如此惊人。
因着前段时间落水后养病,她消瘦了些,平日里没注意,这样看来,下巴略微尖了一点,显得整个人比起之前的十一二岁来,更像是十四岁的豆蔻少女。
仿佛一直蜷缩在窝里的猛兽幼崽,终于在沉睡了许久后,第一次亮出了爪牙。
裴秀才也在男眷席中,虽然如今他只是广文堂的书数先生,可人们尊敬有才的人,在一众官老爷中还是颇有地位的。他如今年纪尚轻,如此才华,若是入朝为官,也当是能拿得起一个官位的,官场上的人都是人精,要懂得为日后铺路,裴琅未必就没有发达的一日。
沈妙的目光扫过男眷席上,在裴琅的身上停留一瞬。
她知道,今日的校验,裴琅虽是书数先生,但斗才的时候,有恃才放旷的学子向先生挑战,裴琅的一篇《行律策》文采斐然,有理有据,当日便入了傅修宜的眼,后来傅修宜为了收揽这位人才,做了许多礼贤下士的举动,终于得到了裴琅这员大将。
这辈子,是断然不能让此事发生的了。
裴琅敏感的察觉到那少女的目光似乎是远远的落在了自己身上,带着审视,仿佛在衡量猎物价值的野兽,让他心中腾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他顺着目光回望过去,沈妙却早已转过了头。
身边的大人们都在赞叹:“沈将军的嫡女年纪尚小便有这样的气度,日后实在是不可小觑啊。”
“模样生的也不错。”一名蓝衣少年道:“原先怎么没发现,这沈妙长得也算是个丽色佳人。”少年们看少女,又只是看容貌了。
“可惜是个蠢货。”蔡霖在短暂的惊讶过后回过神,他不满众人都看沈妙反而将沈玥给忽略了,便哼了一声。
“你才是蠢货!”一个突兀的声音在他耳边炸响,蔡霖吓了一跳,见一个穿着软缎红衣的团子气鼓鼓的瞪着自己,他个子尚矮,却气势逼人。
“对不住,”闻讯赶来的青衣少年冲蔡霖好脾气的笑了笑:“舍弟无礼,冲撞了。”
蔡霖正想骂人,一见对方却是平南伯世子苏明枫,那团子正是苏二少爷苏明朗,便又将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苏明枫可是谢景行的挚友,谁敢惹?
“大哥,”苏明朗拉了拉苏明枫的衣角:“那个姐姐好漂亮,你把她娶回去做嫂子吧。”
苏明枫嘴角一僵,好在苏明朗的声音很小,周围没人听见,他微微俯身,问:“二弟认识沈姑娘?”
“不认识呀。”苏明朗无辜的玩手指。
苏明枫便不说话了。
沈妙跟在任婉云一行人身后,走到了女眷席上。
一般来说,女眷席夫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相熟的好友随意坐的,小姐们也是一样。可沈妙平日里除了广文堂就在沈府,沈玥沈清不必说,广文堂更没有人愿意与她交好,她也不恼不怕,自顾自的寻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她并不惧怕这些少女们的孤立,相反,她倒很享受这种安静的感觉。
那些个少女们看着沈妙今日不同的装扮本就有些嫉妒,想瞧她出丑而故意忽略她,却见沈妙自己一个人坐着,并不显得凄惨。桌上有为了让少女们不无聊而准备的棋盘和叶子牌。她想了想,便从棋篓里将棋子拈出来,自顾自的开始对弈。
琴棋书画,她样样不通。以前是因着二房三房的刻意教导心中厌弃,后来嫁给了傅修宜更是没时间学。所以上辈子从秦国归来,面对能歌善舞,长袖玲珑的楣夫人,她心中不是不自卑。后宫那些嫔妃拿她和楣夫人比较,说她是武将世家出来的粗人,不知情趣,粗鄙不堪,难怪傅修宜对她这个皇后视而不见。
然而下棋并不一定要懂棋的人才会,她虽然不会下棋,可为了傅修宜在秦国那几年,她却是钻研了不少兵法。她不会下棋,却会用兵,这是战棋。
勋贵家的女儿们远远的看着,见沈妙气定神闲,那种冷漠和高高在上的气度,将她和众人明显的划分开来,仿佛、仿佛她在上,而别人在下。
“五小姐如今瞧着变了不少呢。”易夫人与任婉云笑着道:“似乎也变成大姑娘了。”她不好说沈妙看着竟将沈玥和沈清都比了下去,只得婉转的提醒任婉云。
任婉云哪能不知道?她善于察言观色,刚才一路走来,众人的目光可不是在瞧她,亦不是在瞧沈玥和沈清,分明是落在最后的沈妙。她心中咬牙切齿,看来沈妙这次也是下了血本,知晓定王也会来校验,变想方设法的吸引定王的注意力,和她的清儿争个高低?
她举起茶碗来,笑盈盈的看着对面的男眷席:“可不是嘛,如今年纪也不小了,老太太疼小五,说大伯不在,这次出门前让我特意相看着有没有合适的人呐。”
坐在身边的陈若秋目光一动,相看?
沈玥和沈清都比沈妙的年纪大,却要先替沈妙相看,自然不会是因为沈老夫人的好心。沈老夫人恨死了大房一家人,怎么可能让沈妙得了好?
陈若秋的目光落在正和易佩兰说话的沈清身上,任婉云似乎要急着在沈信回来之前把沈妙的亲事定下来,为什么,因为沈清也爱慕定王?要替沈清扫除这个最大的威胁?
正想着,便又听到男眷席上传来一阵喧哗,江家夫人道:“豫亲王来了。”
正在执子的沈妙动作一顿,白子立刻落盘,她抬起眼看向男眷席,目光十足平静。
豫亲王,上辈子沈老夫人想让她嫁给的瘸子鳏夫,性淫而残,如今四十二岁。
若非她那时迷恋傅修宜自奔为眷,只怕就成为豫亲王府的枯骨一具了。
第二十八章 本宫回来了
便见自远而近走来一名中年男子,他并未和那些官老爷和少年郎坐在一处,而是远远的坐在特置的席位。这男子约摸四十来岁,面目生的黑瘦而狰狞,穿着件松香色长锦衣,衣饰极为富贵,可惜只有一只腿。
这便是当今皇帝的胞弟,豫亲王了。
豫亲王是皇帝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年少时曾在刺客手下救过皇帝的命,也因此左腿受了伤,不得已截肢,从此成为了一个瘸子。自此以后,豫亲王性情大变,残暴凶狠,性格乖戾,更是收了一屋子姬妾,外头人尚且不知内情,皇家人却知道的一清二楚,这豫亲王很有些肮脏的怪癖,被他玩死的女人数不胜数。
豫亲王妃早在七年前就死了,这其中也很是蹊跷,奈何皇帝和太后都护着豫亲王,王妃一家便也只得吞下这个苦水。而近日,豫亲王府突然传出消息,豫亲王有意要纳妃。
一时间,定京城中众人都猜测不已。豫亲王地位颇高,又有皇帝和太后宠着,选王妃也要门当户对。高门大户家的,真心疼爱女儿的,自然不愿意让女儿进那等狼窟,也有只将女儿当做交易筹码的,却巴不得将自己的女儿换做荣华富贵,哪怕是牺牲一条命。
看那之前的豫亲王妃一家,虽然损失了一个女儿,却在皇帝补偿般的照蔽下不是越来越繁荣?
沈妙的目光划过豫亲王,又划到了女眷席上任婉云的身上。
果然,便见任婉云的脸色亮了亮,对一边的易夫人道:“陛下果真待豫亲王殿下极好呢。”
都是在后宅里摸爬滚打的人,易夫人几乎立刻就想到了任婉云打的什么主意,虽然有些鄙夷任婉云做事也太绝了些,可是自家老爷和沈贵是一条线的,她自然也是要偏帮着任婉云,便笑着道:“不错,虽说年纪大了些,却也是会疼人的。”
陈若秋在一边低下头,慢慢的吃着点心,嘴角的笑容却有些古怪。疼人?任谁都不会想自家女儿嫁给一个瘸子鳏夫,就算再会疼人再权势滔天,那也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她思及此,又转过头看了看沈妙。
沈妙耐心的执着棋子,一步一步的顺着棋局落子,似乎一点心思都没分在其他人身上。陈若秋心中突然有些没底,自落水后沈妙醒来便似变了一个人般,难不成这就是沈信的骨血终于觉醒。沈信一家可都是暴烈的性子,若是沈妙得知了任婉云的打算,她会乖乖的接受吗?
正想着,却见沈妙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十足冷漠,本就是十月金秋,霎时间让陈若秋的心冷到冰里。
沈妙低下头,看着手下的棋局。
上辈子,金菊宴中她出尽了丑,回府后却被任婉云向沈老太太提起了豫亲王府的亲事。任婉云说:“小五如今这般行事,无一长处便罢了,还丢了沈家的脸。哪家高门会愿意娶小五这样的姑娘,眼下还有豫亲王府这门好亲事,小五过去了,便是王妃,有陛下和太后娘娘照拂,那可是个有福气的。虽是腿不好,年岁大了些,可咱们小五,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不算亏了小五。”
说的冠冕堂皇,实则恶毒无比,是后来她花重金买通了荣景堂的丫头才得知了这番话。沈老夫人心底本就恨毒了大房,沈信乃原配所出,当初沈老爷在世的时候就亲厚沈信,让继室沈老夫人心中妒忌,好容易熬死了沈老爷,沈信却又军功在身动不得。动不得沈信,总能动得沈妙,而对于一个女人,没有什么比让她嫁的不好更让她痛苦的了。
沈老夫人和任婉云一拍即合,当即便要遣人去豫亲王府提出此事。沈妙心中又怒又怕,她那时恋慕傅修宜,心一横,当晚便携了包裹去了定王府上,请求收留。又不顾自己名声故意让人传出此事,想着既然名声都坏了,生米煮成熟饭,嫁给定王做妾都比嫁到豫亲王府好。
当时便气的沈老夫人人仰马翻,傅修宜虽然心中虽恼,面上待她却不算太差,或许也是看出了沈家兵权于他的价值,虽然对沈妙不甚热络,却也没有反驳。后来沈信年底回京,迎接他的就是满定京城女儿自奔为眷的事实。他又惊又怒,沈妙却不惜以绝食抗议,沈信终究没办法,拼了一身军功,终于为她换来了定王妃的名头。
可谁也没想到,那才是真正噩梦的开始。
沈妙闭了闭眼,前生的种种错误,似乎都是从今日开始,而今日,注定要成为她今生的转折。欠了她的那些人,现在,就统统开始准备还债吧!
“喂,一个人有什么玩的?”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冯安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她面前,面上还带着些别扭,在她对面坐下来:“不如和我对弈一盘?不过你会下棋吗?”
冯安宁低头看向棋盘,本是无意随口一说,这一看之下却有些来了兴趣,仔细瞧了一会儿,终究是没瞧出来什么由头,便问:“这是什么下法?我从未见过。”
“这不是下棋,”沈妙笑了笑:“这是打仗。”
“什么?”
“现在看不见,”沈妙淡淡道:“这种棋,只有最后吞子的时候才能看得见。”就像一张网,牢牢实实,严丝密缝的盖住,一个都跑不了。
冯安宁打了个冷战:“说什么呢,怪渗人的。”她瞧着男眷席,突然眼睛一亮,有些促狭的看了沈妙一眼:“你看,定王殿下到了。”
男眷席上,定王傅修宜一身绣金松蓝长袍,青靴玉冠,好不风光。他本就生的俊朗,气度又颇为冷峻,然而行事却亲切,似乎并没有高高在上的皇子架子。一路走过,都能引起女眷席上的惊呼。
沈妙低着头,握着拳的手指嵌进掌心。
十载相伴,倾心扶持,换来的不过是白绫一条,满门血债。甚至一双儿女,也因此命丧黄泉。
这个人外表看着有多良善,内心就有多狠毒,表面有多公正,实则有多狠心。
上辈子这个人赐她全尸,今生今世,她就要此人死无全尸!
傅修宜,本宫回来了!
第二十九章 迷惑
男眷席上,除了定王外,便只有周王傅修安和静王傅修泫两位皇子。太子身子不好,这样的场合是不会参加的。周王和静王是徐贤妃所生,二人皆是才能出众,周王性格外露更自大,静王内敛却有城府。这二人亦对皇位虎视眈眈,谁都知道太子的身子孱弱,终有一日皇帝会改立太子,而徐贤妃本就深受皇帝宠爱,相比之下,定王的母亲董淑妃就显得低调得多,若非定王还算出色,只怕连四妃的位子都坐不稳。
上辈子,周王和静王卷入夺嫡之中,却对定王放松警惕,一来傅修宜和太子交好,时时刻刻与太子走在一路,亲自为太子寻珍贵的药材,皇后都对傅修宜颇为满意。是以其余人都觉得定王只是个太子的跟班。二来傅修宜平日清高,不屑参与朝堂之事,加之董淑妃又是个谨小慎微的性子,整日整日的念经修佛,又没有强大的娘家支持,料想定王也翻不起什么浪来。
但事实上,最后坐上龙椅的,正是他们以为翻不起什么浪的傅修宜。
沈妙拿起一边的叶子牌把玩,就像是这叶子牌,傅修宜从出生开始的牌面就烂的很,所都人都以为他一开始就出局了,偏偏却不知道,他从来就没想过要用自己手上的牌。他的牌都在别人手中,而他要做的,就是抢夺。
“你怎生毫无反应?”见她沉默不语,目光也未见对傅修宜的爱恋,冯安宁有些奇怪:“你不是喜欢他的么?”
沈妙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冯安宁一惊,那一眼中的凌厉让她不由得心底发寒,有一种几乎要忍不住跪下去的冲动。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感觉有何而来,只是本能的知道自己刚刚说的话让沈妙不高兴了。她顿了顿,道:“其实我也不大喜欢他,世上怎么会有这般完美的人呢?瞧着不真实。”
沈妙这回,倒又难得的认认真真看了冯安宁一眼。她没想到,这个骄纵的大家小姐竟然能看出这层。迷恋傅修宜皮相的人有多少,怕是只要傅修宜愿意,这满场的少女,没有不为他倾倒的。怎么,竟还有一个特立独行的?
她慢悠悠道:“看来你是有心上人了。”
“你、你胡说什么?”冯安宁小脸顿时涨得通红:“别诬赖好人。”
沈妙便不与她说话了,小姑娘家家的心事,她倒也没心思打听。
她自然有自己的事情。
来来往往,菊花宴的帖子都收的差不多了,人也该到齐了。
雁北堂菊花场下,搭起了巨大的高台。这样戏台子一般的装扮却并不让人觉得粗俗,只因先皇也曾在此处祭天。那是沾染了真龙气泽的高台。两边插着棋子,有穿着礼服的依仗士兵头绑红巾,大声擂鼓。
鼓声轰隆隆直响彻天际,乐手也弹拨长筝,那是一曲《贤士曲》,寓意皇家求贤若渴,今日的校验便是为明齐江山选贤举能,选出真正的国之将才。
乐曲鼓声生生入耳,带着特有的激扬壮丽,让人不由自主的汹涌澎湃。在场的大半都是少年郎,正是一腔热血的时候,险些跟着那乐曲入了境,只恨不得将自己一身才华全部展现与众人面前,在明齐奔个好前程,为明齐皇家青史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即便是女儿家,也忍不住流露出激动地神情。她们虽然不能如同男孩子一般入朝拜官,自己的父兄却是国之栋梁。自己的家族却是顶天立地,与有荣焉之下,她们便也沐浴在皇家的圣宠之下,心中满是感激。
在全场都笼罩在皇恩浩荡的激动虔诚之下,唯有一人眸光冷漠,丝毫未见一丝动容。
沈妙的目光落在最中心弹琴的人身上,明齐皇家最爱的便是这样,勾起少年郎们的报国之心,利用他们为腐朽的皇室办事,然而到了最后,一旦江山平定,这些为江山抛头颅洒热血的男儿们却极少得到好的结局。
狡兔死,走狗烹。每一任新皇上任,都会铲除旧的人。尤其是那些经历了黑暗的夺嫡时候的臣子,见识了皇家肮脏的交易和血腥,皇家怎么会放心的让他们步步高升?
这些激扬的乐曲,日后只会成为催命的丧曲。而这些此刻沉浸在报国之心的少年们,日后只会死在皇室诡谲的倾轧之下,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她救不了天下人,却救得了自己人。
沈妙轻轻一抬手,右手衣角瞬间划过桌边,那一碗清亮的茶汤顺势被拂到地上,“啪”的一声,清脆的声音在会场上响起,本该是听不见的,可和那些富有节奏感的乐曲相比之下,便犹如在好端端排列的丝线中硬是拉起了其中一根丝线,把个其他的线搅得乱七八糟。
“嘣”的一下,就打乱了乐曲的节奏。
犹如大梦初醒,冯安宁一下子回过神来,却见沈妙施施然捡起地上的茶盏,微微一笑:“对不住,手滑了。”
那正在台上激烈的打着节奏,弹拨着琴弦的乐手却是脑子一炸,几乎要疼晕过去。
这种乐曲,是明齐从一个舶来的西洋人手中学来的,大约有些蛊惑的意思。能小小的煽动人心中的情绪,这曲子又是战曲,几乎把人心中的战意和效忠的情感大幅度的放大,若是一曲弹完,有些忠心怕就会变成愚忠了。
这种乐曲的可怕,是后来沈妙当了皇后才见识到的。明齐皇室用这样的乐曲来迷惑后生,让这些后生为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当初匈奴进犯的时候,皇室让大批御林军守护都城,招募新兵去边关时,就让这些乐手在台上击鼓弹奏,大波少年人便头也不回的参军了,有的还未曾及笄。
被沈妙这么一打岔,那些乐手的后劲儿也是越来越不足,最后的琴声,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慷慨激昂,只是普通的弹奏了。而在场那些魔怔般的热血情怀,便也渐渐消散,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但沈妙刚才的举动,到底还是引起了有些人的注意。男眷席上,傅修宜和裴琅一同看过来。
第三十章 抽签
傅修宜是皇室中人,对于皇家的手段自然不可能一无所知,茶盏落地的清脆响声,看似不经意,却已经打乱了台上乐手的节奏,让那些蛊惑人心的音调不能继续。他自然要瞧瞧始作俑者是谁,傅修宜本人便是个谨慎多疑的性子,他不认为对方是无心的。
紫衣少女正托腮与身边人说着什么,她神情冷漠,远远的,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度,把她和周围的人明确的分离开来。
“九弟这是在看谁?”周王傅修安顺着傅修宜的目光看过去,露出一个了然的笑:“说起来咱们几兄弟中,就九弟不曾娶妻。父皇不是曾提起多次九弟选妃的事情,怎么,那姑娘瞧着是哪家府上的小姐,看上去倒是不错。不知道是这儿哪位的亲眷,可有人认识?”
“是威武大将军府上的五小姐,在下的学生。”裴琅站的不远,闻言便答道。
“威武大将军府上的五小姐?”静王傅修泫记忆力不错,或许是沈妙的名头太大,即便是皇家,都对她的名字并不陌生。他道:“那不是沈信沈将军的嫡女么?似乎叫沈妙?”
“怎么可能是沈妙。”傅修安毫不在意的一笑:“沈妙追咱们九弟的事情全京城都知道了,前些日子不是还为了看九弟落了水?若九弟真心悦沈妙,哪还用得着这么麻烦。再说了,沈妙可是个草包,你看对面那姑娘,气质沉静高贵,怎么可能是沈妙嘛。”
“四哥慎言,修宜并无此意。”傅修宜摇头,目光却是远远的落在女眷席上的紫衣少女身上。
他的心中也不是不震惊的,沈妙是什么人,在他眼里,和那些爱慕他的少女们并无不同。那些爱慕他的少女至少表面会故作矜持,也总懂得些礼仪进退,而沈妙……大约除了看着他发傻,什么也不会。他自然也不会瞧上一个全定京城的笑话草包,若非看在沈信面上,他肯定会明明白白的显示出自己的厌恶。
而他记忆里的沈妙,总是爱穿些大红大绿的衣裳,酷爱金饰,恶狠狠的往脸上抹胭脂水粉,活像戏台子上唱大戏的丑角,还是乡下的戏台子。而眼下对面那个紫衣少女,肤如凝脂,眉目婉约,通身的贵气又把她和周围的女子明显的区分开来,怎么可能是沈妙?
困惑的不止他一人,还有裴琅。
作为教习了沈妙两年的先生,裴琅无疑比傅修宜了解沈妙的多。若说人的打扮可以换,衣裳可以调,但通身的气质却是不同的。裴琅是读书人,读书人对气质更比别人看重,沈妙一夜之间便如同变了个人般,哪里就有这样的事?
他倒是没想到方才茶盏的事情,虽然他也觉出了乐曲声不对,可在他心中,一个小姑娘怎么可能听得出这其中的问题。更何况沈妙从来都不是什么琴技高手。
众人心中各自思量,台上的乐手却已经终了。校验要开始了。
今年的校验与往年并不一样,不分男女子,只分文武。虽然广文堂要求学子们文武双全,文类和武类都要教习,可百年间的规矩历来如此,极少有女子选择武类,而文类中,策论、时赋、经义又基本为男子囊括。只因这三门其实都是为朝廷选拔人才的途径,如同一位大人说过:“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
武类则需考骑射、步射、马枪、负重等。但毕竟不是真正的武举,练兵操演以及具体的擂台都不必。
而女子们大多数都考校文类中的诗词歌赋四项,这都是默认的传统。即便明齐国风尚且算开放,对女子总要苛刻的多,倒也不光是明齐,所有的国家几乎都这样。女子就该在家相夫教子,吟风弄月。
明齐的校验一直都分为三个部分,抽、选、挑。
抽是每人都要抽的,由校验官打乱顺序,抽签的形势决定每个人抽到校验的项目是什么。为了避免抽到太难的加大难度,女子都在文类的四项中抽,男子则在武类和文类的策时经里抽。
因为这是避免不了的一项,每年沈妙都会在这项上丢脸,只因诗词歌赋四项,她一样也不会。
而选,则是第二阶段,可以选择一类你自己擅长的自行上台展示,就如沈玥常常选择弹琴,沈清选择书算。
至于最后,则是挑,这个挑不是挑选,而是挑战。有人可以上台任意挑选一名学生上来做对手,对某一项进行比试。这样的场面往往发上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如沈妙这样的,挑她则是侮辱了自己的实力。不过也有想看沈妙笑话的,以往故意挑选沈妙上台,对某一项进行比较。结局自然不用猜疑,无论是哪一项,沈妙都一败涂地。
所以对沈妙来说,年年的校验都是一场噩梦,每年都是当做笑话被众人嗤笑。这样的日子数不胜数。
而今年亦是一样。
台上的主校验官煞有介事的如往年一般说了一通话,另两人则从后头拿出两个小木桶,木桶里正是签纸。这些签纸上面都写了校验的项目,由学生自个儿抽来。
男子与女子都要抽的,一人走到男眷席上,挨个儿递到男学生手中。另一高个女子则拿着签桶,走到了女眷席上,按次序让女学生抽签。
冯安宁眨巴眨巴眼睛:“愿老天保佑,我只盼着抽到琴类和书类,画和棋可真是不通。”她看向沈妙:“你看着倒是一点也不担心,难不成是胸有成竹?亦或者破罐子破摔?”不是她说话刻薄,可沈妙确实就是这么一个凡事不通的傻瓜。
沈妙不置可否,抽什么有意义么?琴棋书画,她本就样样不通。
待那木桶传到沈妙这桌时,冯安宁先抽,抽到签纸后拿出来迫不及待的拆开,顿时松了口气:“是琴!是琴!这下可好了,这些日子的琴总算没白练。沈妙你的是什么?”
沈妙的手刚从签桶里收回来,掌心躺着一枚白色的签纸,折叠成长长的一条。她打开来看,里头赫然正是一字。
画。
第三十一章 不要忍
“画?”冯安宁伸长脖子,瞧见沈妙手里的签纸时,也是微微一愣,随即道:“你会吗?”
这倒是真话,琴棋书画四样,沈妙着实是样样不通。图画莫说是韵味,便是好好地画都画不成。
见沈妙不言,冯安宁也安静下来。大约人都是很奇怪的,当初她看沈妙不顺眼,如今沈妙对她冷淡,冯安宁反倒更愿意和沈妙说话了。她觉得现在的沈妙,有一种特别的气质,不自觉的吸引着人靠近。
两人正沉默着,却见沈玥和沈清施施然走了过来,沈玥笑道:“五妹妹手里拿的签纸是什么,也给我看一看罢,说不定我和大姐姐还能想些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