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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又是怎样结识八王爷的?”

顾廷烨把手伸进明兰的中袄,摩挲着她细嫩的肌肤,微睁眼含笑道:“那年我接了笔买卖去蜀地,路经八王的藩地,正巧遇上八王府的管事去请蜀王府的太医,谁知那太医好生可恶,竟推脱不肯去。我生平最恨这种捧红踩低的势利之辈,一怒之下,当夜我就蒙上面巾,领着一伙兄弟砸开那太医家的大门,连人带药箱一道抢了出来送去八王府!”

“你……?!蜀王势大,这会不会连累八王呀?”明兰张口结舌,“后来怎么样?”

顾廷烨一脸无惧,笑道:“官有官道,匪有匪路,我自有办法。这种人自来是欺软怕硬的,我一把刀架在太医脖子上,威吓他说,若他敢去向蜀王告状,我就一把火烧了他的宅邸田庄,还要宰他几个小妾儿孙来出气。他躲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躲的过自己,躲不过一大家子!我是路见不平的江湖好汉,来无影去无踪,抓我不到的!”

明兰听的眉开眼笑,捂嘴笑倒在男人身上:“你个黑心的促狭鬼!”

想起往事,顾廷烨也觉得畅快好笑:“事毕后,我本想走了算了,谁知早年皇上未就藩时,于京城中曾见过我几次,我一时不防,居然叫他认了出来!……之后嘛,一来二去的,我就成了八王府的常客,有时捎去些山珍海味,有时带去点儿风物书画什么的,有时替皇上办些事。我若病了伤了乏了,就老实不客气的去王府住上三五日——常来服侍我的人里头就有那位小夏公公。那会儿皇上日常寂寞,我就去天南地北的胡说八道一通;沈兄若得空,咱们三人便小酌一番,酒后骂上两句,倒也解气痛快。”

“皇上眼神真好,隔着面巾也能认出你来!”明兰抚掌笑道,“你这样很好呢,帮人家点儿小忙后就去蹭些吃喝,有来有去的,反倒能叫人家和你真心要好。”

顾廷烨牵过明兰的小手,在唇边亲了亲,赞赏的看着她:“江湖上打滚,总算知道些人情世故,施恩太过,大恩即成仇。且八王到底是天潢贵胄,我想着不要叫他心存不适才好。何况也不全是故意的,有几次我染了时疾,若无王府照料,怕也不易痊愈的。”

明兰想到他自小被奴仆环绕伺候着长大,彼时却孤身一人漂泊江湖,怕是休憩行事乃至一茶一饭都极不习惯的,也不知当中吃了多少苦才熬出头的,居然也撑下来了;这么想着,明兰的目光中就不自觉带着些怜惜和钦佩,顾廷烨看了,心中一动,低声道:“当时怎么也料不到会有今天,我只想着赚多些银子,好歹混出些名堂来,不要叫人看扁了……”

想不到的人何尝他一个,在几场争斗中丧毁前程性命的官员何止繁几,明兰低低叹息道:“那位邹夫人真是可惜了。”

“可惜归可惜,可沈兄此事做的不妥。”顾廷烨利落道。

明兰听的一怔,过了一刻才道:“…沈大人怕也是无奈吧,没法子呀。”

谁知顾廷烨不可置否的摇了摇头,嘴角微斜,目中似有不满,转而忽问:“你今日也见到那小邹氏了吧,你觉得如何?”

明兰支吾起来,她不愿对一个初见面的人下断言,只好道:“看着和皇后情分颇好。”

“这便是麻烦!”顾廷烨目光冷峻,“我曾见过那小邹氏几次,看似柔弱,实则好强,皇后又念着先邹夫人的情分,处处厚待,不忍苛责于她,如今又敕封了诰命。沈夫人到底是张家嫡女,高门下嫁,沈兄如此行事,把英国公府的面子往哪儿放?!”

“你……认为沈大人不该纳小邹氏?”明兰目光狐疑,她觉得顾廷烨的态度里似有些迁怒成分,莫非他也联想到了白氏了?

“不。”谁知顾廷烨一口否决,“不论沈兄娶哪个,都是有理的,要紧的是沈兄处事不妥。”

顾廷烨坐起身来,宽厚的肩膀靠在床头,低叹道:“沈兄重情义是好事,但世上有些事是不可两全的;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要么他就好好娶了张家女,要么他就去娶邹家姑娘,以邹夫人当年的厚德仁爱,皇上念着情分,也未必会硬逼着沈兄去娶张家女。完全可叫沈家小妹嫁入英国公府,然后叫段兄弟的闺女与郑家联姻,又何尝不可。沈兄就是太拖沓了,又想兼顾情意,又想前途顺遂,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明兰头一次听到还有这个内幕,心里澎湃不已,顾廷烨又道:“好罢,若是沈兄实在想和英国公府结亲——也是人之常情——那就把事情做漂亮些!若是顾忌着有了后娘就有后爹,要纳姨妹为妾也成,但得拿住了分寸。前头早有嫡子嫡女,英国公府还是送了嫡女来做填房,已是十分诚意了,沈家还这般一再抬举小邹氏,唉……你且瞧着吧,早晚闹出事故来。真惹急了英国公府,到时候皇上又能说什么?怕是还会累及皇后。”

对旁人而言,国舅家事可能只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谈资,但对顾廷烨来说,却是严重的政治问题,英国公府并非只有一个选择,如果真和沈家闹翻了,很可能会转而投资其他嫔妃,作为好友,顾廷烨也不愿意看见沈从兴因内宅之事而有所损毁。

明兰歪头看着顾廷烨,其实她对沈家并不如何关心,她感到兴趣的反而是顾廷烨的思维模式和行事风格,她小心翼翼的凑过去,两只小爪子趴在男人肩头,甜蜜蜜的悄声道:“唉……我来问你呀,若你是沈国舅,你会娶哪个?”一边是前途无量,一边是发妻情深,稚儿可怜,该怎么办呢。

顾廷烨失笑道:“这怎么知道?”自打江上救了明兰后,他就镇日苦思冥想着打她主意。

“你好好想想,假若我死了呢?你会另娶高门吗,还是娶我的妹妹,好照看孩子们?”明兰眼神发亮,不依不饶的问着;顾廷烨慢慢眯起眼睛,眼神略带危险,明兰吞了吞口水,往后退了退,顾廷烨盯了她良久,才缓缓道:“我自是要另娶高门的,骄悍厉害一点也无妨,反正她能给我再生孩儿。”

明兰惊愕,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好容易缓过气后,抬脚飞起光秃秃白生生的小肉脚丫,一肉团踹在顾廷烨肩上,恨声骂道:“你你你……,你混蛋!”

顾廷烨劈手捉住她的脚丫,顺手抱住她光滑柔腻的小腿,咧出白森森的牙齿,就着她的小腿半轻不重的咬了一口,明兰呼痛,拿拳头去捶他,他却乐的朗声大笑:“所以,夫人最好别死,千万保重!起码比为夫的活长些。”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结束,明天开始就是美好的隔日更了,下次更新在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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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亲问我,为什么英国公不直接把女儿送进皇宫给皇帝做妃子呢?贾家不是把元春送进宫了吗?不是比把女儿送去沈家更好吗?

其实,红楼梦是照着清朝的皇室习俗来写的,看贾府里面的男人,大多遵循的还是满清习惯,而明朝和这里是有些微不同的。

偶是有历史根据的,有明一朝,那些非常显贵的勋爵之家基本很少把女儿送进皇宫的,其中以英国公张家为例子,好像只在早年时,把一个旁支的侄女送给朱棣做妃子过了,这之后就再没听说有张家女儿进宫为后妃的。

这是朱元璋定下的国策,也是有具体政治考量的。

其实经过这么多朝代,很多显贵家族也看明白了,送女儿进宫的最好结局是什么,不就是外孙当皇帝,女儿当太后,哥哥当国舅,老爹当国丈吗?

可是就算这样,显赫的家族还能更显赫一点吗?再显赫就要篡位了好不好。

而如果在宫闱斗争中失败的话,那结果是非常惨的(嫁给沈国舅还有退路),可谓得不偿失,而如果女儿受宠,宫闱斗争成功了,英国公府反而有了种种顾忌,他们在军中朝中的要职还能继续把持下去吗?

不被文官的口水淹死才怪——作者是这样理解的。

反正明朝基本是这样的,大家可以去查明朝后妃的背景,基本上,三分之一是选秀上来的中等官吏或普通世家的女儿,三分之一是选秀上来的平民女子(基本温饱的小康之家),还有三分之一宫女婢女之类的,哦,还有很少的一部分是朝鲜贡女(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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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的宫妃制度又不一样了,以后再说吧,反正本文基本模拟明清制度的,明多一些,清少一些。

第120回 内宅整治,海氏生产,贺家的医药册

明兰依旧是一脸哈欠状,独自坐在早饭桌旁,举粥匙的样子好似在梦游,看的丹橘连连摇头:“好在夫人托生成个女儿家,若是个男儿身,三更读书四更早朝的,夫人可怎么是好?”

明兰差点大笑三声。一个会飞会吐丝的小个子男人告诉我们,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古代男人相较于现代男人有这么多的特权,自然得辛苦一些,话说,她上辈子也不是没有过过半夜伏案天明早起的生活‘唉……真怀念上辈子呀。那个时候,虽然天是灰的,地是黑的,河流是彩色的,但老公偷腥到底还是可以分产离婚的,发现小三是可以打上门的,婆婆寻衅是可以顶嘴的,闺蜜撬墙角是可以天涯的;最最重要的,就算红杏了也不用被浸猪笼啊。

好吧——明兰收回幻想的口水,人还是要回到现实的。

古代著名的三八红旗手王熙凤同志对明兰而言,是可望不可及的高峰,这是什么样的奋斗型人才呀,没有多一份工资,没有升级预期,虽可藉职务之便捞些钱,可资不抵债,天天半夜起床,天不亮理事,上下一大家子哄着供着,就这样,她还生怕累不死自己,上赶着去宁国府找活儿干!秀逗。

最后累垮了身体,赔光了嫁妆,连个儿子都没生出来,还被人以无子为说头,弄了个偏房尤二姐,难道是为了传说中的‘成就感’?费解啊费解。

明兰的性格和劳模无缘,所以她让廖勇媳妇几位管事妈妈轮流负责卯正点卯,然后安排一日的工作。她自己则在早饭后查点事务,对清账目,而第二日的工作则在前一日晚饭前就分派好,只需时不时的突击抽查一番,迄今为止看来,效果颇佳。

崔妈妈对明兰‘懒惰’十分不满,总要拎着她的耳朵唠叨一番,谁知明兰却振振有词:“既然成果一般无二,为何非要折腾自己呢?”

崔妈妈板起脸:“年轻时辛苦些,待夫人儿孙满堂了,自可以好好歇息。”

“非也非也。”明兰摇着一根手指,“妈妈,您如今爱谁懒觉吗?”

明兰目色清亮,崔妈妈眼光躲闪:“不大爱睡了。”

“这不结了!所谓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睡懒觉也是不等人的。人家年轻媳妇是没这个机缘,我如今若不好好保养自己个儿,岂非暴殄天物?妈妈您说是不是唉…”

崔妈妈因口才不好,素来寡言,只能瞪着明兰干生气,人皆道盛家六姑娘是最乖巧温顺,只有她知道,‘乖巧’应该换成‘乖觉’,‘温顺’其实是‘阳奉阴违’,满肚子听似有理的歪理,笑容可掬的挨着你,眯着弯弯的大眼睛,貌似请教的跟你笑着‘讨论’。

崔妈妈很无奈的承认,从明兰九岁起,她就不是对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