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啊?
他刚说什么?
49.
提摩西笑笑,“布鲁斯是一个笨拙的人,他不知道该给你多少合适,暂时只在你的基金里存了五百万。”
50.
五百万!!!!!!!!!!


第3章
51.
从今天起,布鲁斯·韦恩就是我亲爹!
52.
嗯,不对。
他本来就是我亲爹。
53.
有钱真好。
54.
金钱治愈了我初到异国他乡的迷茫与无助。我回到房间,幸福地躺在床上,安详地闭上双眼。
老婆,从今天起,我就是一个有钱养你的人了!
首富老爹万岁!
55.
躺到一半,我突然睁开眼睛,想起来自己的论文还没写完。
于是我又从三米大床上爬起来,表情严肃地在书桌前摊开笔记本电脑。
《论单手剑与双手剑剑招差异:避青入红,蹈实击虚》。
妈的,你让一个剑修怎么用文字论述她到底是如何耍剑的,峰主我亲自上山给你舞一套行不行啊?
56.
我真的是想方设法地在抠字眼,一个字一个字地编论文字数。如果不是害怕查重,我能把我背下来的所有剑诀扔进去凑字数。
所以为什么修仙界也要搞论文查重这一套啊?
如果不是因为修士保密守则,X天临每晚都会有不重样的论文查重率过高修士带他上天御剑飞行极限过弯。
修士们会为了争夺带他上天的名额打起来的。
真的。
57.
在此我要为我们修士界正一下名,不是所有剑修都要搞这种花里胡哨的论文的。
相比于正常修士,实际上符修、医修和器修才是少数,更稀少的流派还有驱兽师、妖修、体修等等。
剑修分两类,一类是除少数流派修士以外的统称,因为大多数正常修士的武器都是剑,即使是少数流派的修士也是人手一张飞剑驾驶证。
剑是修真界一代又一代御剑飞行的前辈们总结下来最好用的交通工具,毕竟耍枪耍匕首的修士想飞实在是没地方踩。
其实这类剑修虽然官方说法是剑修,但我们一般管他们叫杂修,啊,不是金闪闪的那个杂修。
因为里有不少修士主打武器是其他兵器,比方说美美,这位比我矮了一个脑袋的软妹,身高155,抡得最顺手的是一柄大锤,舞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
这类剑修是不需要写习剑论文的,当然,他们的峰主万一查得严,会不会有习锤论文这也说不定。
第二类是正儿八经的剑修,比方我。我们这类剑修的主兵器就是剑,明明是当代修仙大学生,活得却和体校学生差不多,不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还要抓耳挠腮编剑诀来应付文书作业。
我们与第一类剑修最大的区别是我们要天雷淬体开剑骨。一般来说各学校内部戏称的老年太极剑代表团就是我们,穷逼也是我们,修士避雷针也是我们,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还是我们。
隔壁走淬体流的体修好歹还有钱呢,我们连钱都没有,好惨。
58.
我强撑了一千字,灯枯油尽,一滴都不剩了。
现在是凌晨三点,华夏与美利坚有将近半天的时差。我倒在床上闭不上眼。
美利坚盛产超级英雄,这里的城市要是没有一个自己的招牌英雄,说出去都丢人。
华夏其实不太看待超英们,比起个人主义,我们更相信群众的力量。自强部和中国正义联盟都相互扯不清楚,修士们更是干脆利落地躲上山,不想淌这趟混水。
实话实说,中国的正义联盟确实没有牌面,虽然中国超英的能力都很强,但大家的代号都是比着美利坚的正义联盟叫。我们的中国蝙蝠侠甚至还有机器罗宾。
修仙界公认的中国正联牌面是中国神奇女侠彭黛兰,她就是白蛇传里的青蛇这事儿基本上就是修仙界公开的秘密。作为超级英雄中少有的妖仙,她的身上比中国超人寄托了更多华夏的道学文化。
我对中国正义联盟没什么看法,愿意出面保护他人的人值得敬佩。而且彭黛兰那么好看,做我第25个精神老婆不过分吧?
对于美利坚的正义联盟,我也持同样态度。
除了蝙蝠侠,他居然敢说我们中国的蝙蝠侠胖?
虽然那是真话,但是不能忍。
胖就胖了,我们的蝙蝠侠可爱,你能有这么可爱吗?啊?!
59.
我迷迷瞪瞪地眯了几小时,到了时间,那万恶的生物钟就提醒我起来运功打坐。
实际上现世灵气渐消,无论是修士还是妖鬼,修道一途都要比以前困难得多。小青彭黛兰这种妖仙都算得上当世大妖了。
有些老派的修士在教导学生的时候还会遵从以前的法子,辟谷修身,寡欲修心。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现在社会,是一个拥有手机电脑PSP奶茶蛋糕火锅披萨剧本杀KTV的社会。
我和美美阿强偷偷溜下山吃火锅的时候,我们隔壁那桌坐着掌门和各峰峰主。两拨人面面相觑,无语凝噎。最后大家背过身,当作没看到的样子,安静如鸡地吃完了这一餐。
修炼一途,难呦。
60.
我离开卧室的时间比我醒来的时间还要晚好几个小时。
我以为我下楼的时间就已经够晚了,没想到家里除了我和阿尔弗雷德,他们所有人都还没有起床。
包括我爸和昨晚说要带我去银行认证的提摩西。
啊,不对,我还漏掉了一个人。
我站在窗口,看着我的亲弟弟达米安拿了一把看着不像模型的刀,在花园里砍那些被精心修剪过的可怜灌木。
他出刀凌厉,收刀迅捷,起起落落间身手矫健。
我的手指落在窗沿上,轻轻一敲。
61.
这是在给阿尔弗雷德帮忙修建灌木?
62.
那他的审美可真够糟糕的。
63.
啊,他刚才那一脚怎么就没有踩岔掉下去呢?
真可惜。
64.
提摩西下楼的时候我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丧尸片场。
脸色惨白的男孩摇摇晃晃地歪下楼,他的眼睛真的有睁开吗?
我敬畏地看着提摩西一路闭着眼睛,不知用什么器官引领自己走到厨房。
他在闭眼酣睡的情况下完成了使用咖啡机的整套流程。
少年英才捧着咖啡杯低啜,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我依稀听见他在对手中的咖啡倾诉爱语。
虽然,虽然啊。提摩西已经不在我的老婆名单里。
但是亲眼看见自己的前老婆对着一杯咖啡甜蜜地叫“宝贝”,这个塌房方式,委实让人心如刀绞。
65.
你就是对着理查德叫“宝贝”也好啊。
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至少“宝贝”得是人型生物吧?
66.
一杯咖啡下肚,提摩西恢复了神智。
他又变回那个衣冠楚楚的小总裁,就好像咖啡是某种buff,给他叠加上,你就能得到一个闪闪发亮的提摩西。
“时间不早了,我现在开车带你去银行,我们回来的时候还能赶得上阿福做的午饭。”他温和地道,“相信我,阿福的饭菜你不会想要错过的。”
我对阿尔弗雷德的饭菜没感到很好奇。
我好奇的是,如果早上把提摩西的咖啡换成牛奶会怎么样?
他会自动调整不同的模式吗?
那换成可乐呢?
67.
我们走的时候,我爸还在楼上睡觉。
我搞明白了,他昨天睡到那个时间点真的不是因为尴尬想要故意避开我。
他是真的就睡到那个时间。
哇,我妈当初和他恋爱是因为他是一只可爱帅气美丽的小懒猪吗?
68.
我坐着提摩西的车,一路到了哥谭市区。
看到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我又一次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正身处异国。
提摩西带我进到银行,马上就有服务人员上前,专程为我们服务。没有任何琐碎的步骤,我们连队都不用排,就直接跳进了签字录入指纹的环节。
我深呼吸一口气,凝重地掏出卫生纸,把我的右手每一根手指都擦干净。
提摩西哑然失笑,“不需要这么细致,这个机器录入的准确性很高。”
“不,”我严肃地说,“不够干净的手配不上五百万。”
苍蝇搓手.jpg
69.
提摩西:“……”
70.
韦恩家族不愧是富到华夏这边都有些闻名的家族。
看似繁琐的手续,我们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办完了。
全程我只是坐在会客室,捧着茶杯看提摩西和银行副行长谈笑而已,会有工作人员自觉拿着平板电脑过来,指导我办理手续。
再次感叹,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吗?
嘶——
这份愉快持续到手续办完,提摩西和副行长握手告别。我的鞋跟刚落在银行大厅的地上。
论坛老话,民风淳朴哥谭市。
我们所在的银行遭遇了抢劫,而劫匪挥舞着枪支冲进来时,正好与我和提摩西面对面。
71.
提摩西:“……”
72.
我:“……”
73.
劫匪让银行的所有人靠墙抱头蹲下,我和提摩西蹲在墙边。
我虽然不是能一剑劈开山海的剑修大能,但是打打银行劫匪还是没有问题的。
要是我连这群普通人都搞不定,那真是白瞎了我这么多年在门派联合大比上被前辈们吊打成狗。
现在的问题是,我得想办法把提摩西支开。
74.
劫匪头子很好心,他来给我送机会了。
他在场内转了几圈,眼睛瞥到提摩西,他慢慢踱过来,对提摩西道,“你,把脸抬起来!”
虽然不合时宜,但我还是很想吐槽。
大哥,这句话真的很像霸道王爷看上某个叛逆的俏侍女,让侍女抬头看他时才会说的早古男主宣言。
完蛋,这么一想,我顿时觉得空气中都充满了莫名其妙的粉色泡泡。
我是不是有病?
75.
正当我在想要不要冒领提摩西的女主戏份,让劫匪头子把我当作人质,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再给他一闷棍。
啪啦一声。
银行的玻璃天顶破了,数颗小黑球甩进来,烟雾四起。
层层灰雾中,我凭借我考过三次飞剑驾驶证的良好视力,看见一个红枣成精的男人从天顶的破洞里跳下来。
他踩着劫匪头子当肉垫,一膝盖撞在另一个劫匪的腰上。
哇,好胸!
不对,好凶!


第4章
76.
胸大腰细腿长的红枣精三下五除二把劫匪们收拾了一通。
他的战术靴踩在劫匪头子胸口时,我内心嗷嗷直叫。
别问我为什么嗷嗷,你不在现场感受不到那种快乐。
提摩西蹲在我旁边,淡定地偏过头,躲开被砸到他旁边的劫匪。
不愧是哥谭人,他还有心情和我唠嗑,“今天刚好有机会,我们的另一个兄弟也回了哥谭,我们可以顺路把他也带回去吃饭。”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带回去吃饭”意味着什么,傻白甜似地点头,“好。”
提摩西摸出手机,不需要看屏幕就可以盲打消息,“正好,我给迪克发消息。”
他脑袋又是一偏,避开红枣精踢飞到这边的手枪。
我不得不佩服。
这大概就是哥谭人吧,枪林弹雨在前而面不改色。
真是修仙的好苗子,有空不如去我们学校坐坐。
77.
红枣精,不,礼貌一点,红头罩,哥谭道上的大反派。
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反正消息飘洋过海传到我耳朵里,这位红头罩和哥谭反派黑面具的爱恨情仇已然可以出三本书,论坛上还有连载同人文。
当然,他和其他男男女女超英反英的CP也是有的,毕竟当代网民的一大爱好就是在制服紧身衣里面乱组CP写泥塑同人。红头罩近期和黑面具的CP比较火,因为他前不久才坑了那位一把,以卧底的身份。
直白点说,他是我到哥谭后第一个我能光明正大欣赏其美色的人。
啊,这胸!
啊,这腰!
啊,这腿!
嘻嘻。
78.
可能是我注视他的目光太明显,头罩老哥临走前望了我一眼。
隔着那个红彤彤的红枣头,我都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之复杂。
他随手将劫匪们捆成一堆,在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扔给哭闹中的小孩,在警察抵达前离开了。
我目送他远去,唏嘘不已。
提摩西:“你对他有印象?”
“之前没有,现在有了。”我沉稳地道,“真大啊……”
提摩西看我的眼神好似在看一个变态。
79.
鉴于我抵达哥谭后,提摩西是与我相处最久的人。
我好心安慰他,“没关系,虽然藏在衬衣里看不太出来,不过你的尺寸也不小。”
80.
提摩西:“……”
这次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下一秒就要给哥谭警察局打电话。
或者是迪克,我名义上的养兄会亲自送我去警察局。
81.
啊,天是不是又被我聊死了?
我以为分享XP这种东西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难道不是吗?
82.
我和阿强的友谊就是这么来的。
阿强是一位体修,男性,所以当然和我不住同一间宿舍。
我们在蜀山大学校内赛上相遇,我把阿强的衣服削成拖把条,阿强把我的眼睛揍成烟熏妆。
我们互看不爽。
直到我们在后山洗髓池相遇。
我在一个池子里,阿强在另一个池子里。
我手上拿着一本女性超英写真集,阿强手里拿着一本男性超英写真集。
我们两个泡在池子里面面相觑。
83.
我:“彭黛兰真棒!”
阿强:“绿灯侠是我老婆!”
我:“亚马逊女战士天下第一!”
阿强:“氪星人美颜盛世!”
我:“蝙蝠系妹子世界珍宝!”
阿强:“闪电家族全家王道!”
84.
我们隔着池子间的石壁,伸出了友谊之手,珍重地握了握。
洗髓结束,我们交换了手里的写真集。
85.
所以说,交换XP是友谊的开端。
86.
哥谭警察局已经很是熟悉银行抢劫这种生活小插曲了,我和提摩西只是做了一个简短的笔录就可以离开。
提摩西开车带我钻进哥谭一个偏远的区域,这里看上去比起市中心的繁华,更接近于贫民区。
他礼貌地冲我笑笑,“请等我一下。”
他下车,走到一个辣热狗摊前,拍拍摊子前一个年轻人的肩膀。
年轻人黑发蓝眼,长相英俊,见到他不耐烦地吊起眼睛,“不回,不去,关我屁事。行了,你可以走了。”
提摩西好言好语,“阿福准备了大餐。”
年轻人指向油锅里飘香的香肠和烤箱里软绵的面包,“我的大餐。”
提摩西回头看了车里愣头愣脑的我一眼,“他的女儿到哥谭了……你的妹妹,你不见见?”
年轻人一愣,我有幸见识到那张好看脸蛋上的表情由不耐转向呆滞转向震惊,最后转向暴怒,“操他妈的是塔利亚还是猫女还是扎塔娜,别告诉我是戴安娜!!!”
我的表情也由平静转向呆滞转向震惊,最后转向伤心欲绝。
啊!
为什么每个长得好看的人都他妈和我有户口本上的关系!
我爸就不能少捡几个,留几个能给他女儿安心当老婆的黑发蓝眼小帅哥吗!!!
87.
提摩西冷漠地看着我们。
而我和我的新哥杰森,面对面坐在路边的咖啡厅卡座里,脸上表情千变万化。
提摩西端起咖啡啜了一口,“杰森·陶德,”指向我的新哥,“李词章。”指向我。
新哥如临大敌,将面前的薯条推给我,“你好,”他说的是中文,意外得标准,字正腔圆,“李词章。”
我也谨慎小心,捡了一根薯条塞进嘴里,然后撕开番茄酱淋在上面,把薯条推回去,“你好,”我说的是英文,相当野鸡,“杰森。”
提摩西冷漠地看着我们。
“我得说,”他终于不再维持那副温和的礼貌,反而显出几分少年气,“我搞不懂你们之间的神秘仪式。”
88.
“你当然搞不懂,”杰森拿起一根薯条指着他的鼻子,“因为你是一个资本家,而李刚刚高兴地收下了我的辣热狗,并称赞了它的美味。所以我认定她是一位有礼和善的女士。”
提摩西是万万没想到问题出在这一步上,“就因为我两个月前拒绝了你放了三倍辣酱的热狗,你就记到现在???”
如果不是手上端着咖啡,我觉得提摩西可能会拍桌子站起来,“而且你的热狗还弄脏了我最喜欢的那件衬衣!”
“你起码有十几件最爱的衬衣,而且它们都是红色!”杰森反驳道,“辣酱不也是红色吗?红色加红色就等于不用洗!”
明明是我的介绍会,这两人自顾自陷入了幼稚的争吵。
我不着痕迹地往外挪,对服务生招手,“麻烦给我上一杯冰可乐,要大杯的,谢谢。”
提摩西一定对我有什么误解,我真的不是喝热牛奶的淑女类型。
89.
我一个人喝完了一升装的可乐,吃完了三人份的薯条。
提摩西和杰森还在小学鸡吵架。
我嚼完可乐里的冰块,给服务生一沓小费,倍感无聊。
听美国人吵架有点无趣,因为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换成中文大概就是小学生吵架水平。
一只手落到杰森的肩膀上,然后是第二只。
我们的大哥理查德高兴地钳制,啊,抱歉,看眼前的场景我只能想到这个词,钳制住热狗老哥杰森,看得出来是经验丰富的老警察。
“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回庄园吃饭,阿福一定很开心!”大哥自言自语,脸上洋溢着幸福且他人无法介入的微笑。
他的高兴程度与手上的用力程度成正比,杰森宛如一条咸鱼在他手底下扑腾,“放开我,你这个迪克头!”
看吧,这就是小名叫迪克的坏处。
杰森悲愤欲绝,“德雷克,你算计我!”
提摩西适时站到他旁边,和理查德一左一右,好似劫匪挟持人质一般将杰森夹在中间,三个肌肉壮汉并肩而行。
他们一人扯住杰森的一只胳膊,将他拖上汽车。我站在一边,仿佛亲眼见证良家少男拐卖现场。
“来吧,上车。”人贩子提摩西对我友善地道,背景是杰森和理查德在车上搏斗,重拳出击。
我:“……”
90.
在我上车前,我眼见瞥到杰森掏出一支黑色手枪。
我拉开车门的动作一顿,与车里的杰森大眼瞪小眼。
啊……这……
91.
哥谭民风淳朴,手枪人手一只。
论坛诚不欺我。
92.
理查德大惊失色,一把把杰森拿枪的手按下来,并对我挂上了尴尬不失礼貌的紧急笑容,“杰很喜欢收集手枪模型,他是一个富有童趣的大男孩,哈哈、哈哈。”
他见我不说话,弱弱地尬笑,“这个模型超级逼真,对吧?”
93.
提摩西则是瞪了杰森一眼,我看得见他聪明的小脑袋瓜里正在飞速寻找借口,“哥谭不太安全,你知道我们这些身价比较值钱的人一直都是被关注的重点对象。”
他露出一个暗示的笑容,“所以,其实,有些自保的东西很正常。”
94.
杰森看他们的表情就像,不对,就是,看两个傻子。
“傻逼。”他对准理查德扣下扳机。
在理查德瞪大眼睛的不敢置信中,一小股水流喷在理查德脸上。
“傻逼,”杰森重复道,“这是一只水枪。”
95.
我:“……”
提摩西:“……”
理查德:“……”
老实说,我觉得杰森是故意的。


第5章 番外:忍者蝙蝠崽
1.
我在村子的角落里劈柴。
柴火高高堆成小山,几乎把我整个人埋起来。
我一边劈柴,一边泪如雨下,“老婆,对不起你,是我抛弃了你,我真是一个负心汉!”
2.
一个戴着高高的红色稻草编制头罩的男人拉开后院的柴门,杰森的声音从那桶似的玩意儿底下传出来,“你已经念叨了两年了,是不是该换一个句式了?”
“你应该理解她和她老婆分居两年的痛苦。”提姆说,他梳了一个诡异的发型,坐在我劈好的柴火堆上吃苹果。
“吃苹果吗?”他把一个苹果抛下来,被我一手接住,"希望它能抚慰你失去妻子的痛苦。"
“我想吃芝士汉堡。”迪克瘫软在柴门上,“为什么战国时代的日本连拉面都没有?”
“因为拉面是华夏明朝时期传过去的,格雷森。”达米安剃光了脑袋——我单方面认为这是方便散热,只留下一撮刘海和一个小辫子,“我不指望你是一个历史书呆子,至少你要有历史常识。”
“所以咱爸什么时候过来?”我放下柴刀,毫不在意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深蓝的和服上滚了一身灰,“再不回去见老婆,我就只能找一个瀑布盘底下打坐了。可恶,好惨。”
“我已经替你找了三四个瀑布。”达米安冷漠道,“所以你什么时候滚过去打坐?”
“嘤嘤,”我哭哭,“我怀念我们最初见面时真诚又拘谨的样子。”
“恶魔崽什么时候‘真诚又拘谨’过?你滤镜不要太深。”杰森说,我很想知道他每天头戴稻草桶走来走去,那个被他细心染红的稻草桶真的不会被风吹走吗?
“阿福呢?”我问坐在柴火堆上吹风的提姆,他的围巾长到可以从柴火堆上垂下来,我扯扯围巾,思考用多大力气能把他扯下来。
“去见布鲁斯了。”提姆轻飘飘地说出让所有人为之一愣的话,他自从跑到这里来之后,整个人活泼许多,表情管理极其失控。
他大大咧咧往柴火堆上一躺,“你就快能回去见老婆了,恭喜,李。”
他躺下的那一瞬间,我潦草垒在一起的柴火从底部开始垮塌。提姆跟着柴火一起垮下来。
啪——小院里烟尘四起。
“……”我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最后看向迪克,“我是不是没有告诉他这柴火我就是瞎摆的。”
迪克点点头,“是的,你没有说。”
3.
解释一下目前的情况。
我、迪克、杰森、提姆、达米安和阿尔弗雷德目前正身处日本。时间是战国时代。
与我们同样在战国发霉的还有猫女、毒藤、丧钟、双面人、企鹅人,当然啦,还有导致我们远离现代社会的罪魁祸首大猩猩格鲁德和小丑、哈莉。
至于我爹,鬼知道他为什么会晚了我们两年到这里。
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大猩猩格鲁德搞了一台时空震引擎,想把上述罪犯在世界上抹去。至于我们,都是追着罪犯去了阿卡姆疯人院。
啊,不是我们,是我爹和我四个令人操心的兄弟。阿福是去给我爹送车的,我是坐车上顺带的。
可想而知,当时空震引擎启动的时候,我正坐在车上吸溜可乐。
下一秒,整座阿卡姆疯人院连带我一块儿消失了。
我的剑,我的老婆留在了韦恩庄园,而我本人,坐在战国时代的木头桩子上吸溜可乐。
察觉到我与老婆的契约中断的第一个瞬间,我嘴里的吸管掉下来,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老婆!!!!”
4.
如果这是日本拍摄的动画片,那么我大哥迪克的CV应该是小野大辅,所以我们可以管我大哥叫空条迪克,或者承太郎·格雷森。
可惜的是两年了,他还没有召唤出白金之星。迪克,你果然不是替身使者。
我二哥杰森,CV石田彰。
所以我们可以叫他我爱桶,或者桶小太郎。前者他至今不会结印,也不会砂瀑送葬,真令人失望。
后者的话,这……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对已婚女性有特殊偏好,这位战国蹭的累根本不告诉我。
三弟提姆,河西健吾。我想了想,决定给他起一个外号叫时透提一郎,他正好可以在日本斩鬼,下将棋也行。
达米安,这位可厉害了。梶裕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