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晗曦!”清胥只是叫着我的名字,旋即闷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一直重复着这句,似要把满腹的相思通通倾吐。
“我知道,清胥,我也好想你~!”
指环誓约
花香深处,一川晴阳笼罩的青草,天空碧云飘飘,头倚在清胥的腿上,手指翻动,享受着只有我俩的惬意。
“晗曦,我帮你按摩好不好?”清胥的声音如和煦的春风,温暖清馨。
“好!”又想睡觉了,春暖花开,北悍春天迟到的脚步终于慢慢行来。
“晗曦。”“嗯。”
“中午在外面吃好不好?”“好。”
“晗曦。”“嗯。”
“你不要当太子妃好不好?”“好”
“晗曦?你真的答应了?”清胥按摩的手一顿,讶异的问我。
“嗯,只要是清胥的要求我都答应。”声音虽轻,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清胥,把你的手给我。”轻轻将自己刚刚编织的指环套在清胥的食指上。
“晗曦?”
“清胥,喜不喜欢?”什么时候,清胥的手已经可以覆盖住我的手了。
“喜欢。”
“清胥,这指环是有意义的,你知道吗?”握着清胥的手,磨撮着清胥手里的茧。“这四根手指分别代表‘亲’‘热’‘解’‘毒’,‘亲’就是指亲人、朋友,你重视的亲人或朋友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
“就是晗曦现在给我带的手指吗?”清胥欣喜的问。
“嗯。‘热’则是指‘热恋’,也就是说你爱恋的人送你的指环就将它戴在中指。”
“哦。‘解’就是戴在这根手指上吧?”清胥勾勾无名指。
“真聪明,‘解’谐音‘结’,就是结婚的意思,结婚指环就将它戴在这根手指上。”
“晗曦,什么是结婚?”
“结婚啊?”我轻笑。“结婚就是成亲的意思,就是说你妻子,也就是要跟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这根手指上。”
“为什么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无名指上,我想戴在食指上。”
“傻瓜,这也是有意义的。”我笑。“来,你将两只手的手指像这样抵在一起。”我对清胥做着示范,将中指卷起抵住,其它四指直着抵在一起。“你现在将两个大拇指分开看看。能分开吗?”
“能。”
“你再将两根食指分开。”
“也能分开。”
“再试试小指,能分开吗?”
“能。”
“你再试试无名指。”
“晗曦,怎么分不开?”
“所以喽,和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戴在无名指上,表示着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哦。”清胥看着食指上的指环,若有所思。
“最后就是‘毒’了,毒与独谐音,意思是独身一人,独身的人自己送给自己指环,这样的指环就戴在小指上。”我继续说道,却见清胥将食指上的指环摘下,换到无名指上。
“晗曦,好看吗?”清胥笑着问我,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好看,可是清胥,你戴错了,应该戴在食指才对。”我笑的纠正。
“晗曦不是说,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在无名指上吗?晗曦会和清胥共度一生的,所以当然要戴在无名指上啊,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晗曦,对不对?”清胥紧紧的撰著我的手,等待着我的回答。
“清胥?”我不知道怎样去回答,这似乎也是我一直想要说却不敢说的。
“晗曦,对不对?”
“嗯,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回握清胥的手,十指紧紧相交,起誓似的,心里却有一丝罪恶感。
青草散香,浮云飘飞,谁知道未来有什么变故呢?你还只是个孩子,你什么都不懂,我尊重自己内心的渴望,也尊重你未来的选择。
“清胥,我们又有了一个弟弟了,你知道吗?”
“弟弟?”
“对啊,五姨娘生的,前些天才满的月。”
“晗曦,我们成亲吧!”
“清胥?你是在向我求婚吗?”浑身一震,抬头怔忪的看着清胥。
“嗯,晗曦,我们成亲吧。”清胥笑意盈盈,目光如水,仍旧重复着这句。
“呵呵,傻瓜,可不能这样向女孩子求婚哦,首先啊,你得准备一个镶着钻石的指环,再拿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然后单膝跪地,这样你心爱的女孩子才愿意嫁给你哦!”我看着清胥的眼睛,雾水的眼眸坚定执着,可这份执着不会属于我。
“什么是钻石?”
“钻石啊,它是矿石的一种,又叫金刚石,是自然界中最坚硬的物质,呈八面体状,以透明和透明之中带一点蓝的‘水火色’为上品,将它打磨加工后,镶在指环上,象征坚贞不移的爱情。”我笑着解释,嘴角的笑却怎么也舒展不开。
“若是清胥有了心仪的女子,就可以拿着这枚钻戒向她求婚,若是她答应了,就将钻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我认真的提醒清胥,要送给未来的爱人。
“在哪里能找到钻石?”清胥笑的时候睫毛会覆盖住眼睛,如同风中的小白花。
“一般是在沙砾和岩石中吧,它极其珍贵和稀有,所以想找到它很不容易。”
“只要我拿着钻石指环和红玫瑰,单膝跪地向晗曦求婚,晗曦就会答应和清胥成亲了,对不对?”清胥眯着眼,笑的幸福。
“不对啦,不是向我求婚,是向你心爱的女孩求婚。”我酸涩的强调。
“我知道,晗曦就是我心爱的女孩。”清胥理所当然的表示,笑的很开心,仿佛我说了什么很笨的话。
“傻瓜,我们是姐弟,是不能成亲的。”我说着,周围的风忽然都变的伤感起来。
“为什么呢?晗曦刚刚不是答应会和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吗?”为我按摩的手指一顿,突然捏紧。
“可以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但不能成亲,因为我们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清胥或许适合生活在童话中,只有生活在童话中,一切才是完美的,这样的清胥,即使是遇到巫婆,我想巫婆也是不忍伤害他吧。
“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怎么了?”一直笑的清胥竟也皱起了眉头。
“血缘关系的人拥有着相同的基因,这种相同的基因会使他们生下的孩子生病。”清胥原来都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吗?这种“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说的常识都不知道?
“那我们不要孩子不就可以了吗?”清胥的眉头忽然舒展开,像是将疑惑解开了一样。
“傻瓜,孩子是两个人生命的延续,没有孩子生命就有了缺憾,懂吗?”我轻点清胥的额头,笑他傻。
“可我只想和晗曦在一起,不想有别人。”清胥又将眉头蹙起。
“孩子不是别人。”我瞪他,生活中有个小孩多好玩。
“没关系,我会努力的学医,为我们的孩子治病。”清胥笑的天真,仿佛解决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可我知道,这一切都不能当真,清胥天真,我不能也跟着天真,毕竟生活不是童话。
但清胥后来不仅在医学领域创造了童话,在数学、物理以及天文、地理等十三个领域,都取的了惊人的突破,成为千万年后人们依然不解的传奇,被后世人尊称“圣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都穷极一生去研究他以及他的学术。
“晗曦,我们孩子要取什么名字呢?”沉默片刻之后,清胥忽然问出这么一句,害我好半天没反应过来,心里鼓胀出一股郁闷,哄他说:
“取你名字上的一个字,取我名字上的一个字,不论男孩女孩,就叫他黄胥晗好了。”
杏花村大酒楼
那日的事情虽然还历历在目,但却从未当真过,只是将它看成生活中一段美丽温馨且浪漫的回忆,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但清胥似乎不这么想,除了每天陪我之外,找来许多医书,一心钻到医学的海洋之中,从基础开始,一点一点的吸收这个世界的所有医学知识,不知是他天赋异禀,还是这个时代的医学知识太过与简单,很快他便将所有医书上记载的知识融会贯通。
我也常常和他说一些现代的医学知识和西医,如解剖,剖腹产、输血、疫苗,器官移植等等,虽然我知道的有限,甚至有时候说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来说,根本不可思议,但清胥却理所当然的将我所说的一切都拿出来研究实验,还照我说的样子,请工匠打造了很多现代才有手术工具以及显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