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的小城,街边的宅子商铺几乎都关门歇业了,只有那所通宵营业的歌舞厅尚在霓虹闪烁中,虽已无热闹可言,仍可见三三两两的男女进出其中,几个还指望着生意的黄包车夫殷勤地拉着车朝这些衣着光鲜的舞客们迎去。
一身男儿装扮的古灵夕把头上的鸭舌帽压低了些,快步跑了过去,生怕被人给认出来。小城里的居民,不认识她父亲和她的,少数,暴露行踪就麻烦了。
那群夜不归宿的人很快被甩到了后头,稍微放缓脚步,古灵夕微微喘着气,一阵轻轻的水流声传到耳内,抬头一看,前面便是城里最大最豪华的万兴戏院,那水声正是来自戏院门口那座华丽的人工喷泉,据说是戏院老板专门找洋人设计师给弄的,椭圆的池子里,立着个白色的雕像,仙女儿一样的女子,背上还长着一对翅膀。白天,会有大股大股的水柱从她的手心里层层叠叠地冒出来,那情景好看得很,尤其是有太阳的好天气,阳光会把水柱照得五彩缤纷,常引来大拨大拨看稀奇的路人围观。古灵夕以前也常到这地方玩耍,她知道,绕过万兴戏院再直走下去,就是车站所在。
也许是沾了喷泉池里的湿气,从对面拂来的一股夜风凉得透心,古灵夕禁不住哆嗦了一下,把衣襟用力拉拢了些,加快步伐朝戏院一侧的小路而去。
正当古灵夕举步绕过水池时,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了一幕足以令她停下匆忙脚步的古怪情景——
仙女像的背后,水池的中间,立着一个绑着羊角辫的小女孩,五六岁的年纪,穿了身薄薄的碎花小短褂,已经冻得乌青乌青的小脸上,一双大眼虽说圆睁着,目光却呆滞得很。身下,那一池凉水刚刚淹过她的腰际。
怪,这深更半夜的,谁家孩子不睡觉,偏跑到这水池子里来玩水?!何况,现下也不该是玩水的季节呀!
古灵夕正纳闷儿,冷不丁却发觉事有蹊跷。
那个喷泉池,总共不会超过两尺的深度,顶多也就没到那孩子的腰,可是,为什么她清清楚楚地看到那小孩的身子还在笔直地往下沉呢?!是孩子自己在往水里蹲?不对,若是有那样的动作,怎么没有在水面激起一丝涟漪?!
不过片刻的思索,池水竟已无声无息地没到了孩子的胸口,准确地说,是那孩子自己沉到了那样的位置。
见孩子有性命之虞,古灵夕赶忙两步跨到池边,刚把一只脚迈进水里,眼尖的她赫然发觉水底有异,一个忽有忽无的黯白光团,将那孩子紧紧围绕其中。
“难道又是那些东西…”古灵夕眉头一皱,双脚踩着光滑的池底,迅速朝那孩子冲了去。
一股令人极不舒服的幽冷从她的脚底直窜入全身,跟天气所带来的由外而内的寒气完全不同,这种冷,是由内而外的,就算你抱着个大火炉也暖不了的感觉。
哈秋!
古灵夕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她一边吸着鼻子,一边伸手从孩子的腋下穿过,紧紧环住她的胸口,运足全身力气狠劲将其往上拖。
“哎,你是谁家孩子,赶紧醒醒啊!”古灵夕边拖边冲那孩子的耳朵喊,可是,她已用上了全部力气,孩子却只被拉出了水面半寸,而且,这半寸距离也仅仅维持了几秒种而已,不待她再用力,孩子又猛然沉了回去。
拖起来半寸,沉下去一寸,如此反复了几次,古灵夕只觉那水底像是有人在跟自己玩拔河一样。
见鬼!她在心里骂了一句,缓口气,低头朝水下细细一看,不由吃了一惊。
水底那团诡异的白光里,竟生生长出了两只瘦骨嶙峋的人手,灰巴巴的没有颜色,正紧紧箍在女孩的两只小腿上。看模样,正是这玩意儿在跟自己抢夺着已知觉全无的小女孩。
古灵夕只觉臂弯一重,孩子又朝水里陷了一截。
硬比力气,自己好像不可能占上风。
她一咬牙,左手拽紧了小女孩,果断抽出右手,俯身一拳便向水里那令人不寒而栗的人手砸去,并厉声斥道:“鬼东西,马上给我滚开!”
大朵小朵的水花溅了她满脸,眨眼的工夫,水底的异光消失了,人手也不见了,没了那股跟自己对着干的拉力,怀里的小人儿一下子轻巧了许多。
古灵夕松了口气,顾不得抹一下脸,立刻抱起小女孩吃力地走出了这个差点要了命的喷水池。
把小女孩放到池子外的平地上,又探了探她的鼻息,确定鼻腔有热气呼出后,古灵夕赶忙轻轻拍着她冰凉的小脸:“喂,小姑娘,快醒醒啊!”
一阵被呛到了似的咳嗽之后,小女孩终于睁开了闭紧的双眼,圆黑裎亮的眸子与刚才判若两人。
“谢天谢地,你总算醒了。”看着对方再正常不过的眼神,古灵夕彻底放心了,摸着小女孩的头问:“怎么大半夜跑到这里来,你家在哪里?!”
小女孩揉了揉眼睛,疑惑地看看四周,又看看面前的古灵夕,登时被吓住了,豆大的眼泪哗一下涌了出来,语无伦次地哭喊道:“凤儿在睡觉…有人喊我名字…我下楼…什么都不知道了…呜呜呜…姑姑…姑姑在哪里…”
见孩子大哭,古灵夕慌了神:“嘘!你别哭啊,现在没事了,告诉姐姐你家在哪里,姐姐送你回去。”
孩子根本不听她的,一个劲儿地哭闹:“姑姑…我要找姑姑…”
“我的小祖宗嗳,你别闹啊,你告诉我你姑姑在哪儿啊!我们马上去找她!”古灵夕手忙脚乱地安慰着她,再这么哭下去,半个小城的居民估计都会被闹起来,那她还逃哪门子的婚啊。
正一筹莫展间,从戏院侧门冲出个中年女人来,身上胡乱批着件外套,边跑边喊:“凤儿!凤儿!你跑哪儿去了!”
古灵夕一看,那女人不就是在万兴戏院卖戏票的么?!那大嗓门儿,市场上十个卖菜的加一块儿都吆喝不过她,这声音,名副其实的过耳不忘。
“姑姑!”小女孩的哭声嘎然而止,见了救星般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要朝来人扑过去。
这女人是认识她的,以前古灵夕每次陪古仁天去看戏,她总要和他们父女打个招呼,一来而去,也算混了个脸熟。要是被这人发现自己大半夜穿成这样在外头游荡,传到她父亲大人耳朵里,不气死他老人家才怪。
见状,古灵夕一把抓起丢在一边的包袱,马上把脸别向另一方,起身摁着帽子,一溜烟拐进了前头的小路。
确定身后没有任何动静之后,古灵夕放慢了步子,亏得刚才的运动量太大,虽然衣裳裤子上已经找不出几块没沾水的地方,但丝毫不觉得冷,背上还阵阵地冒汗发热。
“出门不利,可恶的水鬼!这衣裳才头回穿呢,被糟蹋成这样,哼,总有一天姑奶奶得扒了你们的皮!”停下来,她用力拧着水哒哒的袖子和裤脚,嘴里骂骂咧咧,一方通体乳白的玉镯子在她的右手腕上晃来晃去,泛着轻柔润泽的光。
打从记事开始,古灵夕就能看到那些常人见不到的东西,年幼的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把自己的头拿下来玩,有些“人”可以在半空中飞,有些“人”可以笑嘻嘻地在一堵厚厚的墙壁里穿梭自如。她更不明白,为什么还有些模样骇人,缺手少脚的家伙老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跑出来张牙舞爪地吓唬人。把见到的景象跟大人们说,他们却说小孩子家不许撒谎,从来没有人把她的话当一回事。不信就不信吧,反正她从不害怕这些时不时在各个地方出现的怪家伙们。一直到她长大之后,她才渐渐知道自己所见的种种怪“人”,其实是一种被称之为“鬼”的物体,也有人管它们叫“魂”。总之,经年累月,看来看去,古灵夕已经完全习惯了那些玩意儿的存在,只是偶尔会奇怪为何别人看不见,当然,她也曾见过两三个能看见的,只不过无一例外都被吓晕了过去。反正说了也没人相信,古灵夕索性再也不把自己见到的情景向别人提起了,古家上下,包括古仁天在内,无人知道自己家居然出了古灵夕这么个有“本事”的成员。
正文 逃婚(2)
开初的几年,对于那些鬼魂,古灵夕其实是拿它们当有趣的大戏一般看着,人不犯鬼,鬼不犯人,一个演一个看,两者一直相安无事。这样的友好关系一直维持到她过完九岁生日。打那之后,古灵夕常在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身上有淤青或者抓痕,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她那粗心的老爸还数落她一点不像个女孩子,爬墙上树弄得自己一身伤。只有古灵夕自己最明白那些伤口的来历,那段时间,从不将些家伙当回事的她,终于开始害怕了。
不过万幸的是,她的害怕并没有持续多久。
同一年的夏天,古仁天领着她去庙会游玩,就在古仁天挤进一个小摊给她买面人儿的当口,一个老太太来到古灵夕的面前,从怀里掏出个白生生的玉镯子,不由分说地套在了她的右腕上,只说了句“镯不离身,可保平安。”,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这镯子委实漂亮,小小年纪的古灵夕只顾着高兴地欣赏腕子上的玩意儿,待她再抬头想追去找那老太太问个究竟时,面前人山人海,哪里还有老太太的踪影。
迄今为止,老太太的具体模样古灵夕是忘得差不多了,只依稀记得那种慈眉善目的感觉,以及一张白面馒头似的胖圆脸,还有满头放亮的银发。
镯子的来历虽然蹊跷,可自从戴了它之后,那些鬼怪似乎个个都不敢在古灵夕面前猖狂了,只要一见到她腕上的玉镯子,它们全部退避三舍。至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伤痕,当然也再没有出现过。这镯子一戴就是八年,其间古仁天也曾问过她镯子是怎么得来的,也试过把它从她手上褪下来,但是,不论用什么办法,镯子就像长在她手上了一般,再也脱不下来,最奇的是,古灵夕长大,它也跟着长大,总之手腕跟镯子一直保持着最贴合的距离。大家尽管纳闷儿,可也毫无办法,反正也不见得碍事,而且怪好看的,也就让古灵夕一直戴着了。而刚才在水池里救小孩时,她出拳砸进水里,无非也是想靠这镯子把那只水鬼给驱走,看来果然奏效呢。
盯着已经被自己蹂躏到比百岁老人的脸还皱的衣裳,古灵夕疲倦地叹了口气,彻底放弃了把水拧干的想法,把衣服换下来吧,这四周又没遮没拦的,虽说是半夜,可难保不会有人经过。没法,她只得打起精神,抬脚快步朝车站赶去,车站那边有公厕,唯一能换衣服的地方。
等到明早售票口一开,自己绝对会是第一个购买车票的乘客。坐上头班车,一路绝尘,嘿嘿,谁都别想找到她。早已铁了心,她爸什么时候跟钟家取消婚约,她就什么时候回家,这话明明白白写在了她留给她爸的“告别信”里。她才不管她老爸怎么想,总之要她嫁给姓钟的就是不行!
带着一肚子的愤愤然,古灵夕的步伐越来越快,平日里要走上一个钟头的路,她只用了不到半个钟头。
进车站,换好一身干爽衣服,寻了张离售票口位置最近的长椅坐下,古灵夕把包袱紧抱在怀里,把帽沿再压底了些,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除了她自己,车站内外难觅人踪,只有不远处的角落里,横卧着一两个黑影,偶尔动动,伴着粗鲁的鼾声。总有那么几个无家可去的流浪汉,白天在人潮涌动的站间向人乞讨,夜晚以地为床,借他人屋檐避避风雨。虽然常听说这类人中的一些会纠合在一起抢劫路人财物,可身为女子且此刻单身一人的古灵夕却并不害怕。她爸是个生意人,免不了天南海北地奔波,防人之心不可不无,身边跟带着一两位名为助手实为保镖的汉子也是常事。有这些现成的师傅在身边,好动贪玩的她少不得缠着他们教自己一招半式的,日子一久,她的拳脚功夫还真不能拿花拳秀腿来形容了。不夸张地说,真要遇上恶人行凶,三、四个匪徒齐上也不是她的对手。
把身子朝后靠了靠,古灵夕打了个呵欠,一阵睡意不可遏止地涌了上来,她慌忙甩甩头,告诫自己不能睡,撑也要撑到上车离开!只要到了省城,自己的逃婚行动就算大功告成。
是的,古灵夕要去的目的地正是省城,那座远比她家乡繁华千倍的,同时也是她拒婚对象所居之处的大城市。选择去那里,无非是玩起那套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的把戏,任古仁天再老谋深算,也不可能想到女儿会“自投罗网”。
古灵夕很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她家亲戚不少,可是大都居住在小城或者临近的市镇,在省城,只有一位远房的表姨。早些年,表姨一家偶尔会来小城小住一段时间,那会儿,年幼的古灵夕难得有一个年龄相近的投契玩伴,故而与表姨的女儿关系非常好,管这位比她大三岁的姑娘叫十七表姐。之后,听说表姨父在省城的生意越做越大,算了算,他们一家子已经三年没回过小城,两家人的联络也就因为各自的忙碌而越来越稀松了。把所有能投靠的亲戚想了个遍,古灵夕坚定地认为表姐一家是最最合适的去处。一来表姨和表姨父宠自己如亲女,肯定不会舍得着她往火坑里跳,必要时可以搬他们出来当说客;二来他们家家势不错,就算住上个十年八年也不愁衣食无着;三来她自己已经许久没见过十七表姐了,怪想念她的,这回也当是顺便探亲吧。古灵夕的如意算盘,在心里拨得哗啦哗啦响。
抬头看了看仍旧漆黑一片的天空,古灵夕求神拜佛地盼望着早点天亮。
如她所愿,一夜平安无事。
当那张薄薄的车票被紧紧捏在手中时,古灵夕连念了三次阿弥陀佛老天保佑。
坐在颠簸不止的座位上,看着车窗外向后飞快倒退的景致,古灵夕的心都快要飞起来了。
PS。1。哈哈哈,看到这儿,各位老筒子该知道这回D男女主角是WHO了吧。嘿嘿,还记得当年那位被有些筒子称为“过分活泼”D钟老太吗?还有在“老公”里被一笔代过没有正面描写过D钟家爷爷吗?没错,就是这“二老”,呃,不过现在好像不能管他们叫老人家哈,民国时候,人家还是风华正茂D~^_^
2。这次D故事背景,放到了民国时期,对这个年代我是相当有兴趣D,觉得是一个枭雄辈出的乱世,既然是乱世,那就由得我胡来一把吧,哇哈哈哈~~:)
3。热啊,成都好多年都米这么热过了,人都成了火锅里D菜了,据说要8月下旬才会凉快。成都的XDJM些,响应政府号召,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哈!空调莫调太低了哟!!!:(
4。下头是我之前捣腾出来的一副DIY插图,贴此,以纪念“与魅共舞”这个新征程D开始!加油,吼吼^_^再次感谢各位义无反顾D筒子们长久来D支持,统统抱抱D说。^_^
抬头看了看仍旧漆黑一片的天空,古灵夕求神拜佛地盼望着早点天亮。
如她所愿,一夜平安无事。
当那张薄薄的车票被紧紧捏在手中时,古灵夕连念了三次阿弥陀佛老天保佑。
坐在颠簸不止的座位上,看着车窗外向后飞快倒退的景致,古灵夕的心都快要飞起来了。
这是古灵夕生平第二次踏足这块繁华得让人目眩的土地,上次她爸领着她上表姨家时,她只得一十三岁。四年时间,眼前的省城除了更热闹更喧嚣之外,与记忆中差别不大。许多穿着时髦的女子,挎着精致的小提包,袅袅婷婷地进出于装修豪华的商店,过处,总惹得空气里漫过阵阵胭脂水粉的味道。男人们的行头虽不如女子那么夺目,不过那一身的西装革履或是挺括的绸衣布衫到也把他们衬得颇有些精神,当然,如果他们不把他们的头发用发蜡梳得油光水滑就更好了。总之,省城就是满街的人,满街的车,穿马褂的穿洋装的,开汽车的蹬脚踏车的,一个个或悠闲或急促地穿梭在大街小巷,音乐声喇叭声还有脚踏车的车铃声,汇成了一首从早奏到晚的必听曲子。
“终于到了。”走出车站,古灵夕呼了口气,欣喜地打量着这个崭新的地方,虽然这里的空气远没有小城清新,虽然这里到处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噪声,可是在她眼里,这儿就是天堂,因为,她嗅到了自由。
招呼了一辆黄包车,古灵夕坐上去,将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的表姨家的地址报了一遍。
车夫跑得飞快,车轮子轻松地转动着,古灵夕把漏出来的发丝小心地塞进帽檐里,想象着当表姨他们见到从天而降的自己时会是一副怎样惊讶的神情。
悠闲地欣赏着四周的美景,心情大好的她,不禁在车上哼起了小曲儿。
一路上,古灵夕都是止不了的笑容满面,直到车夫停了车,提醒她目的地已到。
“这儿…这儿是上东大街九十八号?!你没认错路吧?!”
古灵夕的声音拔高了几个调,边问边从兜里掏出记着地址的纸片出来仔细核对。
“没错啊,这儿就是上东大街九十八号!”车夫把车费揣进怀里,肯定地应了她一声,说罢拉着车便离开了,临走时还嘀咕,“拉了这么些年车,我还能把路认错?!”
不可能啊,表姨家阔气的大房子,怎么会成了一堆残垣废瓦了?!印象里朱红的大门,已经成了两扇横倒在地的漆黑木板,往里一瞧,几间将垮未垮的房屋可怜巴巴地立在一地凌乱的砖瓦木梁之中,再一细看,到处都是被大火烧过的痕迹,狼藉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