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日条。野史所说吕惠卿的表现,李焘书注认为不实。
[1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闰四月壬子日条。
[1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十月庚寅日条。历史上的华亭有两个,一个在今天的甘肃省,一个在今天的上海市,此处所称华亭属秀州,在今上海市。
[15]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辛卯日条、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九年十月戊子日条、丙午日条。
吕惠卿被诬
事实证明,吕惠卿是被诬陷的。
对于吕惠卿出卖王安石一案,最早提出质疑的是陆游的祖父陆佃。哲宗初年,陆佃由吏部调任礼部,以侍郎的身份参加《神宗实录》的编撰。写到这段历史时,检讨官黄庭坚主张按照当时监察官员弹劾吕惠卿的奏折表述,陆佃却认为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必须找到证据,核对事实。
黄庭坚说:按侍郎的主张做,岂非谄媚?
陆佃则说:照检讨的意思写,便是诽谤。
两人争执不下,陆佃便上了一道奏折,请求垂帘听政的太皇太后下令将宫廷收藏的有关文件发下,看看当年吕惠卿上缴的王安石书信中究竟有没有“勿令上知”的字样。
档案调出,搜检的结果是没有。[16]
后来的正史却依然认定有。对此,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解释说:陆佃是王安石的学生,他的话怎么能信?
这种逻辑十分可笑。郑侠也是王安石的学生,他的话怎么就信?何况陆佃与王安石虽有师生关系,对于老师的改革却是存疑的,至少态度比较客观。他曾经对王安石说:新法不能说不好,实行的结果却是扰民,比如青苗法就是。
王安石大吃一惊,问:怎么会这样?
陆佃说:因为老师听不得不同意见。
王安石大笑:我岂是固执己见的人?
陆佃答:当然。但是外面都这么说。
于是,王安石不再让他参政议政,只让他做学问。[17]
事实上陆佃的学问非常好。他对此案的重新审视,便正体现了治学的严谨,甚至有“重证据,不重口供”和“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否则,他有什么必要为“欺师灭祖”的吕惠卿辩诬?相比之下,罔顾事实的人不该脸红吗?
没错,吕惠卿上缴的书信不止一封,不可能每封信里都有“勿令上知”的字样。但是陆佃的奏折说得很清楚,调出档案的目的就是要查明这一事实。那么请问,宫中为什么要扣住关键证据不发?太皇太后可是反对变法,既不喜欢王安石也不喜欢吕惠卿的。说那封信丢了就更不通。如此重要的证据,怎么会遗失,又怎么可以遗失?难道有贼?
结论只有一个:王安石根本就没写过那样的信,吕惠卿也没有出卖他。反目为仇是真的,恶毒攻击也是真的,但那是自卫反击,最多防卫过当,因为先下毒手的不是他。
那么,先出手的是谁?
王安石的儿子王雱(读如乓)。[18]
说来王雱也是才子,甚至神童,却又是病人。他的心理恐怕是不健康的。据说,这位公子曾在父亲与程颢讨论如何推行新法时冲出来大放厥词:只要把韩琦和富弼的脑袋砍下来挂在大街上,新法自然盛行。此事虽被证伪,但要说王雱胆大妄为,王安石教子无方,则大约不诬。[19]
王雱对吕惠卿,也确实恨到了骨头里。原因可能是他们父子重返京师时,就听说了吕惠卿的种种忘恩负义。按照正史的描述,此人在担任参知政事之后就背叛了王安石,千方百计阻挠王安石复出。这种叛徒,当然人见人恨。
可惜此事查无实据,正史也只留下“凡可以害王氏者无不为”一句空话,什么细节都没有。唯一能够拿出来说说的,是他曾经想借余姚县主簿李逢谋反案大做文章,但同样没有细节。司马光的记载中只字不提,李焘也不采信。[20]
那么,吕惠卿究竟干过那些坏事没有?
没有,证据是熙宁八年六月神宗与王安石的谈话。皇帝告诉王安石:吕惠卿对爱卿很有意见呢!他说以前爱卿被人污蔑,他极力辩诬。现在他被诬,爱卿却一言不发。朕只好为卿再三解释。他又疑神疑鬼,怀疑有人挑拨离间。
王安石的回答是:臣不知道谁要陷害吕惠卿,也许他是疑心生暗鬼吧!不过,惠卿兄弟确实得罪了一些人,有些事也做过分了。臣劝他们不要树敌,他们不听。[21]
这就很清楚。如果吕惠卿当真对不起王安石,他怎么会有委屈?更何况,李逢案发生时,吕惠卿担任参知政事还没多少时间。就算他想做宰相,也不到时候吧?他的政治资本既然是变法,还得依靠王安石的影响力吧?这个时候就去把王安石搞臭,犯得着、划得来吗?
吕惠卿没有那么傻。
神宗的话,也分明是在为闹误会的好朋友做调解。
但是到了七月,吕惠卿却先是请病假,然后又几次三番提出辞职。皇帝当然不批准,还让王安石和另一位副宰相王珪去慰问。神宗说:什么事情都没有,为什么要辞职?
吕惠卿答:没有别的原因,力不胜任而已。
宋神宗说:天下事又不要你一人负责,何必呢?
吕惠卿答:臣确实能力有限。当年受命,只因安石外放朝中缺人,这才勉为其难。现在他已经回到相位,臣也早就该离开中枢,到地方上去报答陛下的知遇之恩。
宋神宗说:安石复位,正该协力,为什么要走?
吕惠卿答:因为臣碍手碍脚。陛下圣明,应该看得出他跟以前不一样了,动不动就请病假。诚如陛下所言,王安石必须觉得事有可为才肯复出。复出而不作为,那就一定是有不如意的地方。不如意,只因为臣在政府。臣以为,朝廷事可以无臣,却不可以没有他。这就是臣辞职的原因。
宋神宗说:安石必不忌讳爱卿。
吕惠卿答:当然不。但,如果陛下专心专意只听王安石一个人的,天下大治指日可待。臣在朝中于事无补,反倒横生枝节,实在是于公于私都有不利。实话实说,臣也不知道臣参知的政事,究竟是陛下的,还是王安石的?[22]
谁都听得出,这口气只是酸溜溜,而非恶狠狠。
不过到九月份吕惠卿再次辞职时,跟王安石之间就不但有政见分歧,也有个人恩怨了。尽管皇帝一再声明,关于他的流言蜚语并不来自王安石,吕惠卿还是说,王安石和王雱父子已被小人包围,自己危在旦夕,只能选择离开。[23]
可惜,这里仍然没有吕惠卿陷害王安石的行迹。
然而散布和听信流言蜚语,却并不需要讲证据,也不需要讲逻辑,只需要有情绪。以王雱的性格,自然也不会像陆佃那样去求证。那好,你不仁,就休怪我不义。对于吕惠卿这种恩将仇报的小人,王雱认为不必手软。
吕惠卿在华亭买地一案由此兴起。
这同样是疑案。证据是熙宁九年六月初七神宗明确告诉王安石,御史中丞邓绾(读如晚)报告,已经查明吕惠卿借钱买地一事不实。要知道,这个邓绾可是王安石的人,弹劾吕惠卿的也正是他。如果连他都说没有证据,恐怕此事根本就子虚乌有。就连最早弹劾吕惠卿的御史蔡承禧,后来也承认华亭案查无实据,只不过他称作“偶尔网漏”而已。[24]
王安石却认为,邓绾只是没有找到证据罢了,不等于举报不实,应该再派人查。王雱更是迫不及待,这才有了前面所说违法乱纪的事,也才逼得吕惠卿跟王安石翻脸。这恐怕就不能说是吕惠卿背叛,只能说是王雱坑爹了吧?
于是,当六月初七神宗出示吕惠卿奏折时,王安石也如五雷轰顶,只能如实报告做手脚的事自己并不知情。不过当他得知这是儿子干的蠢事时,其恼怒也可想而知。弄巧成拙的王雱愧对父亲,更是急火攻心,终于一病不起。
当月二十五日,王雱病故,时年三十三岁。
战友反目,爱子去世,谁能承受这双重的打击?王安石恐怕也不例外。但他还是又坚持了四个月,然后才在这年的十月二十三日离开相位和京师,再也没有回来。[25]
[16]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注、《宋史·陆佃传》。黄庭坚当时的职务见《宋史·黄庭坚传》。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一书亦采信陆佃之说,但认可吕惠卿在王安石罢相期间做过有损于王安石的事。
[17]见《宋史·陆佃传》。
[18]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己酉日条即称:(王安石)与惠卿交恶,使人告发吕氏奸利事,皆自雱发之。
[19]见《宋史·王安石传》所附王雱传。此事之证伪,见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
[20]以上两说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日条、闰四月壬子日条,司马光和李焘的态度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日条注。
[2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五熙宁八年六月丁未日条。
[2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六熙宁八年七月癸未日条。
[2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八熙宁八年九月乙酉日条。
[24]神宗此言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辛卯日条,邓绾弹劾吕惠卿见《长编》卷二百六十八熙宁八年九月乙酉日条、《长编》卷二百七十五熙宁九年五月己巳日条,蔡承禧言见《长编》卷二百八十熙宁十年二月己酉日条。
[25]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辛卯日条、己酉日条,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
邓绾倒台
爱子去世之后,自己离职之前,悲愤交加的王安石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奏请皇帝将邓绾等人罢免。这是他在位期间被皇帝接受的最后一次建议,因此值得注意。
成都双流人邓绾是因为拥护变法而青云直上的。他原本是宁州(州治在今甘肃省宁县)通判,相当于副州长。这样边远地区的地方小官一般难入宰相法眼,邓绾却在朝野上下对新法议论纷纷的熙宁三年十月上书朝廷,声称:吾皇任用千古贤相,颁布青苗和免役等法,宁州民众无不载歌载舞颂扬圣泽。以臣亲眼所见推而论之,可知天下皆然。
王安石大喜过望,将邓绾推荐给皇帝。
神宗问:认识王安石吗?
邓绾答:臣不认识。
神宗说:这是当今的古人。
又问:认识吕惠卿吗?
邓绾答:也不认识。
神宗说:这是当今的贤人。
邓绾退下,去见王安石,两人一见如故。
王安石问:家属也一起来了吗?
邓绾答:匆匆进京,未知所使,不敢俱来。
王安石说:为什么不一起来?我不会让你走。
宰相陈升之和副宰相冯京却决定让邓绾回宁州,只不过由副职晋升为正职。邓绾大为不满,公开发牢骚说:大老远地把我叫来,怎么还让我回去?我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