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也可以说就是变“地方贡奉”为“中央采购”,观念也够超前的。但这样一来,所谓“发运使衙门”就变成了一家最大的国营企业,而且是垄断企业了。其实青苗、市易两法的问题也正在于此。青苗法是衙门做银行,市易法则是衙门做商店,兼做银行。因为“市易司”不但做买卖,还兼做贷款。商人以产业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钱或赊物,年息二分。于是市易司和发运使衙门,还有发放青苗贷款的州府县府,便都既是衙门,又是企业(公司或银行)。
我们现在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政府部门办企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何况王安石的办法还不是政府部门办企业,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结果自然只能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当时代理开封府推官的苏轼就说均输法弊端甚多:“簿书廪禄,为费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此其二。于是,“官买之价,必贵于民。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因此他断言: 朝廷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获”,也不会比向商人征税来得多。
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们比谁都清楚“官倒”是怎么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国企)采购是怎么回事。那可真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没有回扣不买(非贿不行)。所以官方采购贵于民间采购,也就不足为奇。至于官方经商,就更是有百弊无一利。事实上所谓“市易司”,后来就变成了最大的投机倒把商。他们的任务,原本是购买滞销商品,但实际上却专门抢购紧俏物资。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完成朝廷下达的利润指标,也才能从中渔利,中饱私囊。显然,在这一点上,所谓“保守派”的意见其实是对的: 商业贸易只能是民间的事。官方经商,必定祸国殃民。
青苗法的问题同样如此。青苗法不是办法不好,而是不该由官方贷款。不难设想,当时如果有多家可以竞争的商业银行来发放贷款,又有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来解决经济纠纷,朝廷不过进行宏观控制(比如规定利息不得超过二分),则青苗法的实施就决不会弄得天下汹汹,民怨沸腾,贪官污吏也就无法将改革变成腐败的良机。

 


六、教训所在(2)

 

  其实,不但贷款,而且税收也可以照此办理。中国历代王朝即便实行低税制度,但因人口众多,集腋成裘,也很可观。这些税收有银钱,也有实物,但取之于民,却未必能够用之于民,甚至未必能够用之于朝廷。西汉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铜钱,积累到几百万万,串钱的绳子腐烂,散钱遍地无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粮食,新旧累积,无处堆放,只好任其霉变。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国强兵,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又再造库房堆积。如此之多的货币,如果交给银行打理,岂不是更可富国?如此之多的粮绢,如果投放市场流通,岂不是更可富民?一旦出现问题,即交由法庭审理,岂不是更有效率,更加省心?
但这完全不可能。因为多家竞争的商业银行和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都只能是商业社会的产物,农业帝国是闻所未闻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这就像朝野两党轮流坐庄、互相监督的共和制度不可想象一样。因此,原本是好朋友的王安石和司马光,便只好变成你死我活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在既无休止又无效益的争论中同归于尽,一个戴上“熙丰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一个背上“元祐奸党”的罪名被后世唾骂。
和王安石、司马光一起同归于尽的还有大宋王朝。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后(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没多久,就发生了“靖康之难”(公元1127年初),正所谓“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从熙宁变法,到北宋亡国,前前后后也不过五六十年光景。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颓势,反倒加速了它的灭亡。
其实更具悲剧性的恐怕还是司马光。因为王安石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毕竟还能“长使英雄泪满襟”。司马光却只能背上“保守派”和“顽固派”的骂名,甚至被骂作“最没有头脑的人”。不错,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司马迁的《史记》确实不可同日而语,此司马也不是彼司马。但司马光绝非没有头脑,甚至也未必就是“保守派”和“顽固派”。就算是吧,如果能让他作为在野党和反对派在台下对王安石进行批评和监督,不也可以纠正王安石的一些错误吗?实际上,王安石的改革如果能够稳健一些,不是也不至于弄得那样民怨沸腾吗?杜牧的《阿房宫赋》最后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同样,如果我们今天仍然只知道以政治态度(改革与否)划线,对历史和历史人物进行道德层面上的批评,却不知道将九百多年前那次改革的成败得失引以为戒,那才真是哀莫大焉呐!

 


《水浒》四章


宋江活捉高俅又把他放了,这事让人憋气。高俅那厮,不但是梁山好汉的“私敌”,也是国家人民的“公敌”。不少人,是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的,只可惜抓他不到。现在活捉了,正可以“大快人心”一把,怎么又放了呢?不要说林冲几个,便是我等,也想不通。  决定要放的是宋江。想当时宋江一定很为难。他夹在山寨与朝廷之间,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手里捏着高俅这个活宝贝,杀也不是,放也不是。所以,宋江虽然大获全胜,心情却很沉重,忧心忡忡,一脸的难色。


一、替宋江拿个主意(1)

 

  宋江活捉高俅又把他放了,这事让人憋气。高俅那厮,不但是梁山好汉的“私敌”,也是国家人民的“公敌”。不少人,是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的,只可惜抓他不到。现在活捉了,正可以“大快人心”一把,怎么又放了呢?不要说林冲几个,便是我等,也想不通。
决定要放的是宋江。想当时宋江一定很为难。他夹在山寨与朝廷之间,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手里捏着高俅这个活宝贝,杀也不是,放也不是。所以,宋江虽然大获全胜,心情却很沉重,忧心忡忡,一脸的难色。
因此,我很想替宋江拿个主意。
办法也无非三条: 杀,放,不杀也不放。
杀了高俅,自然大快人心。林冲(还有杨志、鲁智深)不用说,武松、李逵、刘唐以及三阮,也一定拍手称快、喝彩叫好。投反对票的,除高俅自己,不大会有别人。但站在宋江的立场上,为他所谓“招安大事”计,却是不杀为好。宋江是铁了心要投降的。为了投降,他只想把事情闹大(闹大了才能引起注意,也才好和朝廷讲价),却不想和朝廷闹翻(闹翻可就没戏了)。所以,他可以大败官兵,也可以杀个把芝麻小官,甚至不大不小的官,比如曾是蔡京门人的华州太守贺某等等,却杀不得高俅。高俅不比别人。他不但是当朝太尉,而且是天子宠臣。杀了高俅,就等于是和朝廷翻脸,和皇上翻脸。这个脸,宋江翻不起。
于是宋江便把高俅放了。依宋江的一相情愿,原本是指望高俅能在皇上面前为他说项的。宋江深知,他能不能投降,关键不在自己,而在朝廷,更在皇上。然而,作为先前的“猥琐小吏”,此刻的“犯上草寇”,他根本就没有资格和那“至尊天子”说上话。他的种种想法、愿望、要求,包括投降的乞求,都不可能直截了当地“上达天听”,而只能通过高俅之流来“中转”。这就是宋江决计要放高俅回去的根本原因。可惜,高俅是个小人。根本不讲诚信,还使了不少坏,害得宋江“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实,宋江应该知道高俅是什么货色,也应该知道高俅那厮根本就靠不住。因此他的做法,应该是把高俅当作可居的奇货和讲价的筹码扣在梁山,不杀也不放。也不光是留做人质,而是要他不断地写信给皇上,催皇上快快派人来招安。如果不写呢?对不起,那宋某就只好请林冲兄弟来和太尉大人说话了,就像当初对宿太尉所说的那样:“只怕弟兄们惊了太尉。”对宿太尉那样的“清官”尚且可以连哄带骗,高俅这混蛋为什么就吓他不得?
甚至在我看来,宋江还可以动点“真格的”,比如让林冲隔三岔五来臭骂一通,或者狠揍一顿(只是不可往死里打)。这既可以让林冲出出气,也能逼高俅就范。那皇帝老儿原本对高俅就言听计从,又耽心高俅小命难保,自然会乖乖地下诏招安,还得客客气气地恭请宋大人下山。如果三番五次都弄不来一纸诏书,则证明该“奇货”已毫无利用价值,那就交给林冲发落好了。送给林冲的这份人情,比招待高俅的几顿酒肉值钱得多。
那么,倘若那厮果真弄来了招安诏书,又怎么办呢?也不妨碍林冲报仇雪恨。因为这时高俅已毫无用处,留下来只能是一个祸害。他会到皇帝那里搬弄是非不说,宋高两人同朝为官,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有这么一段“过节”,岂非说有多尴尬就有多尴尬?再说了,这种祸国殃民的东西,留他作甚?因此不妨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在招安天使将到未到之际,结果了他。朝廷来人问起时,宋江可以双肩一耸两手一摊,对不起得很,天使晚来一步,高大人一片孝心匆匆忙忙见老祖宗去了。至于死因嘛,尽管随便编: 失足落水啦,忽染暴疾啦,有的是说法。宋江身边有个诡计多端的吴用,何愁做不了这点手脚?又有个“神医安道全”,自然不难出具全套“医生证明”。反正这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朝廷也无可奈何,总不能因此而收回成命吧?自古道,君无戏言,何况那“君”又是昏君,好糊弄得很。此计的关键是掌握好时间,必须是招安天使“将到未到”之际,早了晚了都不合适。

 


一、替宋江拿个主意(2)

 

  这无疑是最好的一个办法: 既不耽误招安(没准还能加快),又不妨碍报仇(顶多拖上几天);既不悖于“忠”(替皇上除了奸臣),又不碍于“义”(让弟兄出了恶气)。忠义双全,一举两得,好极了,妙极了,简直OK顶呱呱!
可惜,这个办法也是不灵的。
不灵的原因,是宋江做不来。也不是做不来,而是不能做。如果梁山寨主是高俅,用不着咱们出这馊主意,他早就这么干了。然而宋江不行。因为高俅是小人,宋江是君子。小人可以无恶不作,君子却须正大光明,这样的诡计,如何使得?宋江倘若果真做出这种两面三刀的勾当,他在弟兄们面前,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形象?使不得,万万使不得。
然而反过来一想,似乎又不对。想当初,宋江为了赚秦明上山,拉卢俊义下水,什么狠毒之计没用过?卢俊义差一点掉了脑袋,秦明则被整得家破人亡,还连累了不少无辜平民,正所谓“只为一人归水浒,致令百姓受兵戈”,宋江却并无愧疚,众人也说他是“义气深重”。这可真是咄咄怪事!莫非对自己弟兄(还有无辜百姓)就可以“使坏”,对高俅那样的混蛋反倒应该“行善”?
这已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还是以后再说!

 


二、犯不着那么傻(1)

 

  宋江其实不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他这辈子,傻事做了不少。但最蠢的事,除了放高俅,就是打方腊。
认真说来,宋江和方腊,似乎是难免有一场恶战的。因为他们两个,都不是那种满足于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毛贼”,而是颇想有一番作为的“大寇”。这样的大寇,出路无非三条: 招安(如宋江),被剿(如方腊),或是居然成了气候,改朝换代自己当皇帝(如朱元璋)。李逵无疑是倾心于第三种选择的。他多次表示,要“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宋江却不肯(或不能、不敢)。其实,倘若宋江果真依了李逵,则他与方腊之间,便更会打得你死我活。因为方腊也是一个想当皇帝的,而中国的皇帝又历来不准有好几个。如果大家都想当,那就只有打,打到只剩一个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