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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言守边备塞”。所谓“守边”,当时指防御匈奴。作为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一向是“中国”的大患。用晁错的话说,就是“汉兴以来,胡虏数入边地,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这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晁错也主张对匈奴用兵,还比较了匈奴与“中国”的长短优劣,得出“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的结论。这里要说明一下,就是当时所谓“中国”,和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当时的“中国”,是“中央之国”的意思。古人认为,天下五方,东西南北中。中央居住华夏民族,四方居住其他民族。其中,住在东方的叫做“夷”,住在南方的叫做“蛮”,住在西方的叫做“戎”,住在北方的叫做“狄”。华夏民族既然住在中央,当然是“中国”。“中国”之“长技”既然多于匈奴,当然可以战而胜之。因此,晁错主张,用“以一击十之术”,“兴数十万之众,以诛数万之匈奴”。
四、晁错其人(2)
对于这个“纸上谈兵”的建议,文帝表示嘉许,但并未当真采纳。于是晁错又提出新的建议,这就是《论守边疏》的内容。
晁错认为,秦代的戍边失败,在于决策有误;匈奴的难以对付,在于流动不居。秦有什么错误呢?第一个错误,是动机不纯。秦始皇的目的,不是为了保卫边疆救助人民(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而是为了满足贪欲扩大地盘(贪戾而欲广大也),结果“功未立而天下乱”。第二个错误,是方法不对。秦王朝的办法,是调遣内地军民轮流戍边。内地军民千里迢迢赶到边疆,既不熟悉情况,又不服水土,结果是作战则被人俘虏(战则为人擒),驻守则自取灭亡(屯则卒积死),到了边疆的死在边疆(戍者死于边),走在路上的倒在路上(输者偾于道),不过徒然地劳民伤财而已。第三个错误,是政策不好。晁错认为,但凡军民人等甘愿坚守战斗到死也不投降败退的(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都是有原因的(以计为之也): 要么是因为“战胜守固”能获得封赏,要么是因为“攻城屠邑”能掠得财物,这才赴汤蹈火视死如归(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可是,秦代的戍卒只有千难万险(有万死之害),没有半点好处(无铢两之报)。一个人战死之后,他的家人连减免一百二十钱赋税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谁还肯前赴后继?所以秦代的军民,无不视疆场如刑场,视戍边为送死(秦民见行,如往弃市),还没走到半路就准备叛变了,陈胜就是例子。这是秦的错误。
匈奴的特点,则是流动性强。他们就像野生动物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如飞鸟走兽于广野)。条件好就停下(美草甘水则止),条件不好就搬走(草尽水竭则移);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往来转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时至时去)。这是他们的生存方式(此胡人之生业),也是我们难以对付的原因。试想,匈奴人来了,朝廷派不派兵呢?不派,“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派,派少了不管用,多派一点,则我们的部队还没到,匈奴人就跑得无影无踪。还有,派去的部队,是留下呢还是撤走呢?留下,朝廷耗资巨大;撤走,匈奴接踵而来。连年如此,中国就又穷又苦又不安宁了。
因此,晁错主张改革边防军“一岁而更”(一年轮换一次)的制度,用免税、赐爵、赎罪等办法,鼓励那些在内地生存有困难的人向边疆移民,安营扎寨,屯垦戍边。这些内地移民以他乡作故乡,视卫国为保家,必能“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因为国家利益和他们的个人利益已联为一体,而且也没有敌情不明、水土不服的问题。移民解决了生计,国家节约了军费,边防得到了巩固,人民得到了安宁,岂非两全其美?
这是一个好主意,因此被采纳(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言“劝农力本”的主张也被采纳,其他如“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等等则被拒绝(孝文不听)。不过文帝还是很欣赏他的才华(奇其材),调他做了中大夫。中大夫也是郎中令的属官,秩比八百石,和太子家令级别一样,但职责不同,是“掌论议”。
晁错终于如愿以偿,参与朝政了。这也正是他的宿命。他这个人,是不甘寂寞的;而历史选择他来唱削藩这场大戏的主角,也绝非偶然。
可惜,历史选错了人。
五、历史之错(1)
晁错是一个有学问的人,有才华的人,有思想的人,不甘寂寞的人,但不等于是一个适合搞政治的人。他其实只适合做“政论家”,并不适合当“政治家”。
晁错的第一个问题,是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他在太子府的时候,和朝廷大臣的关系就不好(太子善错计谋,袁盎诸大功臣多不好错),进入中枢以后就更是关系恶劣。公元前157年,文帝驾崩,景帝即位,任命晁错为“内史”。内史的职责是“掌治京师”,相当于京城的市长,是首都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级别则是秩二千石。晁错一下子越过秩千石的副部级(丞),变成和九卿(部长)平起平坐的“部长级干部”,自然春风得意,也认为有了施展政治抱负的舞台,便不断向景帝提出各种建议(常数请闲言事),景帝也言听计从(辄听)。结果是“宠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成为炙手可热的权贵。
俗话说,树大招风。朝廷大臣对这个靠着能言善辩、夸夸其谈,一路青云直上的家伙原本就心怀不满,现在见他今天改革,明天变法,把原来的秩序搅得一塌糊涂,弄得上上下下不得安宁,便恨透了他。第一个被惹毛了的是丞相申屠嘉,当时就找了个岔子要杀他。事情是这样的: 晁错因为内史府的门朝东开,出入不方便,就在南边开了两个门,把太上皇庙的围墙(壖垣)凿穿了。这当然是胆大妄为,大不敬,申屠嘉便打算拿这个说事,“奏请诛错”。晁错听说以后,连夜进宫向景帝自首(即夜请闲,具为上言之)。于是第二天上朝,景帝便为晁错开脱。景帝说,晁错凿的墙,不是真的庙墙(非真庙垣),而是外面的墙(乃外壖垣)。那个地方,是安置闲散官员的(故冗官居其中),没什么了不起。再说这事也是朕让他做的。申屠嘉碰了一鼻子灰,气得一病不起,吐血而死。申屠嘉是什么人?是追随高皇帝打天下的功臣,也是文皇帝任命的宰辅重臣。这样一个人都搞不定晁错,别人又哪里斗得过?不难想见,这件事以后,晁错自然更加恃宠骄人。
这里得顺便说一下,就是申屠嘉这个人,绝非小人,司马迁称他“刚毅守节”。他“为人廉直,门不受私谒”,也就是从不在家里面谈公事,任何人都别想走后门。
袁盎从吴国丞相任上回京时,曾到他家里求见。申屠嘉先是老半天不见,见面以后又冷冰冰地说,大人如果要谈公事,请到办公室找办事员谈,老夫也会替你奏明圣上;如果要谈私事,那么对不起,老夫身为丞相,没有私话可说。袁盎好歹也是王国的丞相,申屠嘉却一点面子都不给,可见其正派清廉。
申屠嘉也从不拍马屁,反倒疾恶如仇。汉文帝有个“幸臣”,叫邓通。这家伙是个小人,也是恃宠骄人(孝文时中宠臣,士人则邓通,宦者则赵同)。申屠嘉却不吃这一套,逮住把柄就问罪,邓通把头磕破了也不顶用,最后还是皇帝出面赔礼道歉说好话,才算了事。这事让申屠嘉在朝廷享有崇高威望。所以,申屠嘉憎恶晁错,就等于一大批正人君子都憎恶晁错。晁错得罪了申屠嘉,则等于得罪了一大批好人。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和晁错搞不来呢?除了“道不同,不相与谋”外,性格也是一个原因。晁错的性格是不好的,《史记》、《汉书》都说晁错为人“峭直刻深”。什么叫“峭直刻深”?峭,就是严厉;直,就是刚直;刻,就是苛刻;深,就是心狠。这可不是讨人喜欢的性格。不难想象,晁错在朝廷上一定是咄咄逼人,逮住了理就不依不饶的。
晁错的性格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执著。他是那种认准了一条道儿跑到黑、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政治理想,他可以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身家性命。汉景帝二年八月,晁错由内史晋升御史大夫,极力推行削藩政策,引起舆论哗然。晁父特地从颍川赶来,问他: 皇上刚刚即位,大人为政用事,就侵削诸侯,离间人家骨肉,究竟是为什么?晁错说:“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晁错的父亲说,他们刘家倒是安全安稳,我们晁家可就危险了(刘氏安矣,而晁氏危矣)。我走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吾去公归矣)!“遂饮药死”,也就是服毒自杀了。
五、历史之错(2)
这当然证明了晁错的忠心耿耿,但同时也证明了他的执著。执著好不好?做一个学问家,执著是好的。做政治家,执著就不好,而且是大忌。政治家需要审时度势,见机行事,该坚持时坚持,该妥协时妥协,坚持而不失灵活,妥协而不失原则。晁错显然缺乏这种品质。
晁错是那种为了理想义无反顾一往无前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受人崇敬,但也往往误人大事。也就是说,这种人只有“美学意义”,没有“现实意义”;作为小说人物十分好看,担任朝廷大臣就很可能误国误民。因为他的头脑中,只有“该不该做”,没有“能不能做”,而后者却恰恰是政治家必须考虑的。政治家不但要考虑“能不能做”,还要考虑是“现在就做”,还是“将来再做”。汉文帝就懂得这个道理。晁错向文帝上书,说“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文帝回答说:“言者不狂,而择者不明,国之大患,故在于此。使不明择于不狂,是以万听而万不当也。”也就是说,作为建议,没有什么狂妄不狂妄的;作为决策,却有英明不英明的问题。因此应该道理归道理,事情归事情,建议归建议,决策归决策,不能混为一谈。
同样,像晁错这样的书呆子,也只能让他发议论,出主意,不能让他办实事,掌实权。文章写得好的,事情不一定做得好;调子唱得高的,手段不一定高。高瞻远瞩的人,可能看不清细节;深谋远虑的人,可能看不见眼前。所谓“知人善任”,就是要把策划与执行、设计与操作区分开来,让他们各就各位。汉文帝欣赏晁错,却不委以重任授以实权,除晁错资历尚浅外,恐怕也有这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