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有钱就能做事,有兵就能护家,懂法就能治国,通儒就能安定人心,粉饰太平。结果,汉的版图面积比秦大了一倍,统治反倒更加牢固。
秦亡而汉兴,原因就在这里。
汉武的帝国,也就是这样炼成的。
支撑帝国大厦的则是三根支柱:中央集权、官员代理和伦理治国。前两根支柱是秦也有的,后一根却是汉武帝所立。但,正是由于这一改革,秦政和秦制才变成了汉政和汉制,帝国制度也才立于不败之地。
那么,什么叫“伦理治国”?
其实就是周人主张的德治和礼治,因此也可以说是周政和周制。周政和秦政,周制和秦制,是对立的。周是邦国制(封建制),秦是帝国制(郡县制);周政讲王道,秦政讲霸道。所以,秦也不要德治和礼治。
秦政是刑治和律治,号称法治。
汉武帝却在延续秦制的同时,也继承了周政,即制由秦帝,政借两周。因为德治和礼治的统治成本更低,效果也更好。军国主义和严刑峻法只能维持表面的太平,统一的思想和价值体系才能保证长治久安。
要实行德治和礼治,就只能靠儒家。因此,尽管武帝本人并不尊儒,宣帝更明确主张王霸杂用,但独尊儒术却仍是汉武以后的基本国策。
这个国策也为后世王朝所采纳。即便不尊儒,儒家主张的宗法制和礼乐制也照样实行。这样看,所谓“百代皆行秦政治”,其实是该叫“百代皆行汉政治”的。
那么,汉政治的核心又是什么?
皇权政治加官僚政治。表面上看,这与秦政无异。然而秦是吏治天下,汉则是官治与吏治并存,而且逐渐由吏治走向官治。这当然要拜独尊儒术所赐。事实上,当官员们越来越儒化时,官僚政治就牢不可破了。
与此同时,儒学也在官化。官方思想其实是不要思想的,官化的儒学也只要教化和灌输,顶多再加对先王圣教的心得和注解。没有思考,没有质疑,没有批判,没有争鸣,那才真是“毁人不倦”。
永为神州种祸胎,当作如是解。
把儒学变成官学,也该由汉武帝来负责。尽管在当时,儒学并没有那么重的官气,反倒是一股清新气息。
靠着汉政治,周文明的血脉延续了下来。在楚文明的基础上将周秦文明融为一体,就是汉文明。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世界性文明,其深远影响难以估量,而能够与之媲美的则只有罗马。
罗马,与大汉会有关系吗?

后记 汉武帝下诏罪己了吗
撰写《汉武的帝国》有一道迈不过去的坎,那就是他的“轮台罪己”。这事历来被视为史实,而且评价甚高。因为以帝王之尊,汉武之雄,居然能下诏罪己,做自我批评,实在是太难能可贵了。
但,此案可疑。
首先要问:汉武帝下诏了吗?
下了。时间是在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月份不详,起因则是桑弘羊等人建议招募青壮不怕死的农民,到轮台(今新疆轮台县)屯垦戍边,被武帝否决。所以这份诏书又叫“轮台诏”。
那么,“轮台诏”罪己了吗?
没有。此诏中最严重的话,是“朕之不明”,以及“悲痛常在朕心”。至于“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那是批评桑弘羊他们这建议的,不是自我批评。
因此,学术界比较严谨的学者,并不称此诏为“罪己诏”,而称之为“哀痛之诏”或“悔悟之诏”。其实就连这两
个说法,都是受班固的影响。《汉书·西域传》在记录这份诏书时,班固是这样表述的:“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曰…”
这就是“悔悟之诏”的来历。
此传班固的赞语则说:“(汉武帝)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岂非仁圣之所悔哉!”
这就是“哀痛之诏”的来历。
也就是说,班固也没有称之为“罪己之诏”。
那么,“罪己”的说法有依据吗?
有。因为据说汉武帝曾说过这样的话:
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靡费天下者,悉罢之。
这当然是罪己了。如果“轮台诏”里有这段话,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罪己诏”。
可惜不是。
据《资治通鉴》卷二十二,这段话是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三月,汉武帝封禅泰山后的口谕,既非轮台,亦非诏书,怎么能称为“轮台罪己诏”呢?
何况就连这段话,也来历不明。遍查《汉书》,并无记
载,仅见于《资治通鉴》。那么请问,司马光的根据在哪里?
一个宋代的人,怎么知道连班固都不知道的事呢?
请博览群书者有以教我。

注释
(第一章)
1.本卷所言汉武帝事,除另有注释者外,均见《史记·孝武本纪》、《汉书·武帝纪》。
2.西汉前几任皇帝依次是:高帝刘邦,惠帝刘盈,前少帝刘恭,后少帝刘弘,文帝刘恒,景帝刘启,武帝刘彻。但一般不将前后少帝计算在内。
3.秦二世胡亥继位时二十岁,卒年二十四岁。
4.刘盈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汉书·惠帝纪》。
5.见《史记·留侯世家》。
6.《史记》等书述汉惠帝、吕太后故事多不可靠,早已由吕思勉先生指出,请参看吕思勉《秦汉史》。
7.田生即云“吕氏雅故本推毂高帝就天下”,见《史记·荆燕世家》。
8.司马光曾说,刘邦最终不立如意,是因为“知群臣心皆不附赵王”,见《资治通鉴》卷十二。
9.见《史记·曹相国世家》。
10.见《史记·高祖本纪》。
11.关于刘章的想法,《史记·吕太后本纪》称“恐见诛”(害怕受到株连),《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则称“因立齐王为帝”。
12.见《史记·齐悼惠王世家》。
13.本段论述亦请参看吕思勉《秦汉史》。
14.见《史记·吴王濞列传》。
15.此盟除见于《史记》之《吕太后本纪》外,亦见于《绛侯周勃世家》。绛侯世家其文曰: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16.见《史记·吕太后本纪》。
17.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18.见《史记·高祖本纪》。
19.请参看吕思勉《秦汉史》。
20.见《史记·吕太后本纪》。
21.高祖所封十王,荆王刘贾战死,故地改封吴王刘濞。赵王如意被毒死,其地改属吕禄。梁王刘恢被气死,其地改属吕产。淮阳王刘友被饿死,其地改属刘。燕王刘建病死,其地改属吕通。齐王刘肥病死,子襄继位。所余者,高祖四子代王刘恒,七子淮南王刘长,四弟楚王刘交,侄儿吴王刘濞。
22.见《史记·外戚世家》。
23.西汉十一帝,有庙号者五人:高帝刘邦,庙号高祖;文帝刘恒,庙号太宗;武帝刘彻,庙号世宗;宣帝刘询,庙号中宗;元帝刘,庙号高宗。
24.见《史记·孝文本纪》、《汉书·文帝纪》。
25.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26.见《汉书·贾谊传》。
27.本节所据,如无另注,均分见《史记》之《袁盎晁错列传》和《吴王濞列传》。
28.见《汉书·爰盎晁错传》。
29.见《史记·梁孝王世家》。
30.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第二章)
1.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2.见《汉书·外戚传上》。
3.见《史记·儒林列传》。
4.见《史记·汲郑列传》。
5.请参看《史记·平准书》。
6.见《汉书·武帝纪》。
7.关于董仲舒,详见本中华史第九卷《两汉两罗马》。
8.见《汉书·董仲舒传》。
9.见《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下同。
10.见《汉书·高帝纪》。
11.见《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
12.见《汉书·武帝纪》、《史记·儒林列传》、《资治通鉴》卷十九。
13.请参看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
14.见《韩非子·说疑》。
15.李广事见《史记·李将军列传》。
16.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17.见《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18.见司马迁《报任安书》。
19.见《史记·孔子世家》。
20.张汤及其他酷吏故事无另注者均见《史记·酷吏列传》。
21.见《史记·平准书》。
22.见《汉书·刑法志》。
23.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等。
24.见《汉书·刑法志》。
25.汲黯事迹无另注者均见《史记·汲郑列传》。
26.见《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第三章)
1.本节所据史实请参看翟连仲主编《世界通史·古代卷》。
2.美索不达米亚原指两河流域北部,后来泛指整个冲积平原。
3.主父偃故事见《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4.见《汉书·武帝纪》。
5.见《文献通考》卷二六七。
6.本节所述亦请参看田昌武、安作璋主编《秦汉史》。
7.见《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8.见《史记·吴王濞列传》。
9.本节论述亦请参看吴晓波《浩荡两千年》。
10.见《史记·货殖列传》。
11.以前也有官办的手工作坊,但多为满足宫廷需求,产品并不出售,所以不算企业。
12.见苏轼《司马迁二大罪》。
13.见《史记·平准书》。
14.见《史记·酷吏列传》。
15.见《史记·平准书》。
16.见《盐铁论·复古》。
17.郭解故事见《史记·游侠列传》。
18.见《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19.请参看《后汉书·酷吏列传·序》。
20.见《史记·游侠列传》。
21.本节所述西汉官制,请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杨鸿年和欧阳鑫《中国政史》、韦庆远和柏桦《中国官制史》、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22.按照《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说法,九卿即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中尉。他们的官俸,都是“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
23.请参看《周礼·考工记》、《晋书·李胤传》。
24.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5.见《史记·酷吏列传》。
(第四章)
1.本节所述张汤及其他酷吏事,如无另注,均见《史记·酷吏列传》。
2.见《史记·汲郑列传》。
3.本章所述秦汉官制及官僚政治,亦请参看阎步克《帝国开端时期的官僚政治制度──秦汉》。
4.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5.见《论语·卫灵公》。
6.见《孟子·尽心下》。
7.见《论语·子张》。
8.王充《论衡·程材》。
9.本节论述亦请参看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绪论》。
10.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
11.见《韩非子·扬权》。
12.请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3.见《汉书·循吏传》。
14.见《史记·平准书》。
15.见《史记·酷吏列传》。
16.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17.本章所述亦请参看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杨鸿年和欧阳鑫《中国政制史》、韦庆远和柏桦《中国官制史》、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孔令纪主编《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版)、徐连达编着《中国官制大辞典》。
18.见《汉书·武帝纪》。
19.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汉书·食货志》及《文献通考》。
20.文学与吏道的说法,见《文献通考·选举考八》。
21.请参看阎步克《帝国开端时期的官僚政治制度──秦汉》。
22.卫宏《汉旧仪》便称:汉帝国取士“皆试以能,信,然后官之”;“不宜者还故官”。
23.以上见《史记·滑稽列传》、《汉书·东方朔传》。
(第五章)
1.见《汉书》之《昭帝纪》、《霍光金日传》。
2.见《汉书·东方朔传》。
3.见《汉书·外戚传》。
4.以上均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5.卫青事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6.霍光和霍去病的父亲,《汉书·卫青霍去病传》作“霍仲孺”,《汉书·霍光金日传》作“霍中孺”,但注音读如仲。
7.见冒名班固的《汉武故事》。
8.见《汉书·外戚传》。
9.这三次战役的时间分别是元光六年(《史记》称在元光五年,此据《汉书》)、元朔元年和元朔六年。
10.见台湾学者傅乐成《中国通史》引方壮猷说。
11.见《汉书·匈奴传》。
12.这十年是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共八次出击,数据见杜维运《中国通史》。
13.见《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14.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15.以上数据见《史记·平准书》。
16.见《汉书·西域传》。
17.见《汉书·昭帝纪》。
18.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19.见《盐铁论·本议》。
20.见《盐铁论·刺复》。
21.见《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22.见《资治通鉴》卷二十二。
23.于右任《汉武帝陵》。
24.见《汉书·东方朔传》。
25.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26.请参看王子今《汉武英雄时代》。
27.见《史记·大宛列传》。
28.请参看《史记》之《孝武本纪》、《封禅书》,李长之《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
29.请参看易中天《帝国的终结》。

附录
本卷大事年表
说明:从汉高祖元年到汉武帝元封六年,汉人沿袭大秦历法,以每年的十月为岁首,第二年九月为岁末。因此,此间如果出现同一年的正月在十二月之后,请读者不要感到奇怪。汉武帝太初元年,汉人恢复夏历,仍以正月为岁首,十二月为岁末。
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十月,刘邦军进咸阳,秦王子婴投降;正月,项羽封刘邦为汉王;四月,刘邦入汉中;八月,刘邦出汉中。
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四月,刘邦与项羽战于彭城,刘邦兵败,太公与吕后被俘,刘盈差一点被刘邦抛弃;六月,刘盈被立为太子。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称帝,大汉建国。
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十月,长乐宫成,叔孙通制定的朝仪开始实行。
汉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令商人不得衣锦骑马。
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十月,封刘濞为吴王;十一月,以太牢祭祀孔子;四月,刘邦卒;五月,刘盈继位,是为汉惠帝。
汉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十二月,赵王如意被杀,徙淮南王刘友为赵王;正月,开始筑长安城,五年后完工。
汉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相国萧何卒,曹参为相。
汉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匈奴单于冒顿侮辱吕后。
汉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十月,立鲁元公主之女为皇后;三月,皇帝行冠礼。
汉惠帝五年(公元前190年),曹参卒。
汉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十月,齐王刘肥卒,子襄立;以王陵为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夏,留侯张良卒,周勃为太尉;六月,樊哙卒。
汉惠帝七年(公元前188年),汉惠帝卒,子刘恭继位,是为前少帝。吕后临朝听政。
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诸吕封王。
高后四年(公元前184年),吕后杀前少帝刘恭,立其弟刘弘,是为后少帝。
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吕后卒。太尉周勃灭诸吕,立刘恒,是为汉文帝。
汉文帝前元年(公元前179年)十二月,废连坐法;正月,立刘启为太子。
汉文帝前二年(公元前178年)十月,陈平卒;五月,废诽谤谣言罪。
汉文帝前三年(公元前177年),匈奴入侵;济北王刘兴居反,兵败自杀。
汉文帝前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五月,废除刺青、削鼻、断足三种肉刑。
汉文帝后七年(公元前157年),汉文帝卒,汉景帝立。
汉景帝前三年(公元前154年),七国之乱。
汉景帝前七年(公元前150年),立刘彻为太子,任命酷吏郅都为司法官。
汉景帝中二年(公元前148年),郅都逼死前太子刘荣,窦太后杀郅都。
汉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44年)四月,梁王刘武卒;七月,任命酷吏宁成为司法官。
汉景帝后元年(公元前143年)八月,周亚夫被诬陷死。
汉景帝后三年(公元前141年)十二月,汉景帝卒,汉武帝立。
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郎中张骞出使西域,被匈奴俘虏。
汉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置五经博士。
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举孝廉、贤良、文学,察举制度开始。
汉武帝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始伐匈奴,匈奴与汉决裂,此后年年入侵。
汉武帝元光四年(公元前131年),魏其侯窦婴被杀。
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重用酷吏张汤。
汉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大司农郑当时兴水利;匈奴入侵,卫青等反击;张骞自匈奴逃至月氏。
汉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十一月,诏令不举贤良孝廉者有罪;三月,立卫子夫为皇后;张骞至大宛。
汉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正月,采纳主父偃建议实行推恩之法;卫青伐匈奴,收复河南,置朔方郡、五原郡;迁郡国豪杰三百万人于茂陵;杀郭解;张骞回国途中被匈奴俘虏;主父偃亦被杀。
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冬,以公孙弘为御史大夫;酷吏张汤任司法官;张骞乘匈奴内乱逃回中国。
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十一月,封丞相公孙弘为平津侯,破封侯拜相惯例,开拜相封侯之先;春,车骑将军卫青伐匈奴;三月,卫青拜大将军;六月,公孙弘请为五经博士设弟子。
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淮南王刘安反,自杀。
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三月,丞相公孙弘卒,以御史大夫李蔡为丞相,廷尉张汤为御史大夫;骠骑将军霍去病伐匈奴;秋,匈奴浑邪王降,汉得河西地。
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制白鹿皮币;颁布死罪令,严禁民间铸造金钱;任命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主持经济体制改革;禁民间铸造铁器和煮盐;颁布缗钱令,树卜式为道德楷模;发动漠北之战,李广自杀;卫青、霍去病兵分两路伐匈奴,卫青至颜山,霍去病封狼居胥,从此沙漠以南无匈奴王廷;置大司马职位,以大将军、骠骑将军任之。
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丞相李蔡下狱自杀。
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颁布告缗令,其法大抵出自张汤;张汤诬大司农颜异腹诽,从此有腹诽罪;九月,霍去病卒。
汉武帝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遣张骞出使乌孙。
汉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张汤畏罪自杀;丞相庄青翟下狱自杀;置酒泉、武威郡;张骞自乌孙回国。
汉武帝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规定平民可以入粟补吏,吏员可以入粟补官;张骞卒。
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刘彻出巡。
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灭南越,置其地为九郡,含今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以及越南;灭西南夷,置其地为五郡;分酒泉、武威地,增设张掖、敦煌。
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桑弘羊建议实行平准和均输法;汉武帝登泰山封禅。
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降滇王,置其地为益州郡;酷吏杜周任司法官,一年内系狱十多万人。
汉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朝鲜降,置其地为四郡。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分天下为十三州部,各州置刺史一人。
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以正月为岁首;贰师将军李广利攻大宛,求善马;酷吏王温舒自杀。
汉武帝天汉元年(公元前100年),苏武留胡。
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颁“沉命法”;李广利伐匈奴,李陵投降,司马迁受腐刑。
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筑白渠。
汉武帝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太子刘据杀江充,兵败自杀,其母皇后卫子夫亦自杀。
汉武帝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李广利投降匈奴。
汉武帝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刘彻下轮台诏。
汉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二月,汉武帝刘彻卒,刘弗陵继位,是为汉昭帝。
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二月,盐铁会议。
汉昭帝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燕王刘旦、盖长公主、上官桀、桑弘羊谋反事泄,燕王、盖长公主自杀,上官桀、桑弘羊灭族。
汉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汉昭帝刘弗陵卒,侄昌邑王刘贺继位,二十七日后被废,故太子刘据之孙刘病已立,是为汉宣帝。
汉宣帝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霍光卒。
汉宣帝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霍光妻、子等谋反被杀。
汉宣帝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汉宣帝刘病已卒,子刘奭继位,是为汉元帝。
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昭君出塞;汉元帝刘奭卒,子刘骜继位,是为汉成帝。
汉成帝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刘骜封王莽为侯,赵飞燕为后。
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任王莽为大司马;废刺史,改为州牧。
汉成帝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汉成帝刘骜卒,侄刘欣继位,是为汉哀帝;免王莽大司马职。
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汉哀帝刘欣卒,堂弟刘萁子继位,是为汉平帝;王太后临朝,王莽任大司马。
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汉平帝卒。
公元8年,王莽称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