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十八岁崛起江湖,身经大小三十三战,至今从未败过一次。

他高大强壮英俊,威武豪爽,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总是带着爽朗的笑容,就连他的仇敌都不能不承认他是条少见的男于汉,绝不会缺少美女陪伴。

可是他对他的妻子儿女和对他的朋友,都同样忠实,从未没有一点丑闻牵连到他身上。

这些还不是他最值得骄做之处。

在他这一生中,最值得骄做的一件事,是他在两年之内,以他的武功智慧和做人做事的明快作风,说服了自河朔中原到关东这条线上最重要的三十九路绿林豪杰,从黑道走上白道,组织成一个江湖中空前未有的超级大镖局,收合理的费用,保护这条路线上所有行商客旅的安全。

在他们那杆以紫缎镶边的“大”字缥旗保护下,从未有任何一趟镖出过一点差错。

这是江湖中空前未有的一次辉煌成就,这种成就绝不是只凭“铁”与“血”就可以做得到的。

现在司马超群才三十六岁,就已经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的偶像——永远不败的英雄偶像。

只有他自己和卓东来心里知道这种地位是怎么造成的。

二喝完了第一杯酒时,卓东来已经把策划今夜这次大典的前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一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想却极快。

今天是司马超群第一次开山门收徒弟,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江沏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司马超群收的这位弟子,赫然竟是一个月前才叛出“中州雄狮堂”的杨坚。

雄狮堂是北面道上四十路绿林好汉中,唯一没有参加司马超群盟约的一个组织,也是其中规模最庞大、最有势力的一个组织。

杨坚本来是雄狮堂朱堂主麾下的四大爱将之一。

江猢中人从来也没想到杨坚也会叛出雄狮堂,可是每个人都知道。杨坚出走后的第二天,“雄狮”朱猛就已遍洒武林帖,表明他的态度。

——无论是哪一门哪一帮哪一派,只要有人收容杨坚,就是雄狮堂的死敌,必将受到雄狮堂不择一切手段的残酷报复。

现在司马超群不但收容了杨坚,而且大开香堂,收他为开山门的徒弟。

雄狮堂虽然没有投放司马的“大镖局”,可是也没有正面和他们作对过,更没有动过他们的镖旗。

“雄狮”朱猛阴鸷沉猛,冷酷无情,是个极不好惹的人,而且言出必行,如果他说他要不择手段去对付一个人,那么无论什么样的手段他都会用得出来。

为了达到目的,就算要他拿雄狮堂属下子弟的三千八百颗头颅去换,他也在所不惜。

他平生最钟爱的一个女人叫蝶舞。

蝶舞不但人美,舞姿更美。

天下最懂得欣赏女人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还没有死于离别钩之下的时候,在看到蝶舞一舞时,居然变得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别人问他的感觉如何,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他才叹息着说道:“我没有话说,我从来没有想到凡人身上会有这么样一双腿,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

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借,这一次朱猛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会放过杨坚的。

就算他暂时还动不了司马超群,也一定会先杀了杨坚。

卓东来的想法却不一样。

他相信这一次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朱猛都休想动杨坚一根毫发。

他有把握。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登堂人室,做司马超群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厅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

雄狮堂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算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息间的也不知有多少。这些人今天晚上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未,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杨坚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卓东米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杨坚还是不去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杨坚的人,都己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这件事,他已经出动了“北道三十九路大镖局”旗下的一百八十六位一级好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二十七八条大汉的好手。

卓东来把他们分成了八组,每一组部绝对可以独当一面。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一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三个人。

“是哪三个人?”

今天早上司马超群曾经问过卓东来:“为什么要用一组人对付他们?”

卓东来只说出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三个人中有一个是韩章,还有一个是木鸡。”

这时候司马超群正在吃早饭。

他是个非常强壮的人,需要极丰富的食物才能维持他充沛的体力。

今天他的旱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三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他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卓东来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刀锋殷的锐眼盯着卓东来。

“韩章和木鸡都来了?”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两个人?”

“我没有。”卓东来淡淡的说:“我相信这里没有人见过他们。”

他们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他们。

韩章和杨坚一样,都是“雄狮”的爱将,是他身边最亲信的人,也是他手下最危险的人。

朱猛一向很少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身边。

木鸡远比韩章更危险。

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

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的绞索飞镖和他永远不离手边的两把刀。

一把长刀,一把短刀。

他用刀割断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农夫用镰刀割草般轻松纯熟。

他用绞索杀人时,就好像一个温柔多情的花花公子,把一条珠链挂上情人的脖子。

他做这种事当然是需要代价的,如果你付出的代价不能让他满意,就算跪下来求他,他也不会为你去踏死一只蚂蚁。

无论谁要他去做这种事,都一定要先付出一笔能够让他满意的代价,只有一个人是例外,因为他一生中只欠这一个人的情。

这个人就是本鸡。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已经摆在盛伪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首浓浓的肉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