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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雾里阴伶唱戏的声音,阴魂不散的在我们身边萦绕。我听得烦不胜烦。邓瞳听见,也浑身不自在,左顾右盼。

“不用担心了。”我对邓瞳说,“他们不是在吓唬我们,他们不唱,魂魄就散了。”

“能说说,阴伶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吗?”

“为了对付当年的那个阴伶,我查过了很多相关的资料。”我开始对邓瞳说起来:

中国古时候,各个地方就有唱戏的,但是那时候唱戏的目的可不是娱乐活动,而是古老部落祭祀遗留下来的传统而已。到了周朝,孔子就把古时候祭祀的传统给整理成了官方的仪式。而其他的诸侯国,还是保留了他们的传统,距离中原地区越远的,就保存的越完整。比如我们现在呆的地方,就是楚国的地盘。

是的,所有的唱戏的目的,就是和鬼魂打交道。到了汉朝,皮影戏也出现了,皮影戏的初衷,就是把死去人的鬼魂给拉回来,和阳世的人交流。这些形式,延续了一千年之后,才演变成了各种戏曲。所以,戏曲也有傀儡戏的说法。

所以那些在唱戏的班子里,在戏台上穿着戏袍,脸上画的花花绿绿的,根本就没法分辨出来那些是人,那些是鬼。那些戏台的班子,只要是有点出息的,其中一定有一个戏子,是鬼魂。戏班子把那个鬼魂给供的妥妥帖帖,为的就是让参与到戏班子里唱戏。这个传统,知道的人并不多。拿京剧来说,民国前后出了很多名角,他们在后期都是请了阴伶。而且几乎所有的名角都是深入简出,为的就是保持自己的神秘,让观众无法分辨自己和阴伶的区别。

我刚才跟那些个阴伶发了狠,我跟他们说了,我知道他们的戏班子差一个有先天本事的人,才能凑足一个戏班子。当年那个人的名字我也告诉他们了,就叫楚大。

楚大是你王总的的师兄,妈的,还就是这么巧,要说你邓瞳和诡道还是有点渊源。

楚大是有先天的本事的,他的本事就跟你一样,身体有某种功能,能通过镜子啊、相片啊、照相机啊之类的东西显现出来,这是本事,也是缺陷。当年我就是拿准了他的这个缺陷,把他的魂魄给封印到照片上。我刚才看明白了,楚大当年就是这个戏班子的阴伶,但是他为了报复王总的师父,也就是他的师叔,跑了出去。因为楚大被我给灭了,这个戏班子就一直在找人,找个和楚大一样的人。

对,就是你,你知道我为什么看见你这个傻逼,就心烦意乱吗,原因就是你他妈的就是楚大一个德行,连你长得就是男生女相,和他妈的一模一样,怪不得我看你不爽。在轿车上,你能从镜子里看到鬼魂,而我从镜子里,看到你就是他妈的一个张牙舞爪的模样,我当时就猜的七七八八了。

刚才我跟阴伶的戏班子说了,别把我惹急了,惹急了我,我知道怎么对付他们,到时候大家都不好过。我们诡道还有两个牛逼的人,王八和金仲,都不是好惹的。他们不知道王八和金仲是谁,但是我刚才和他们交流,用的是听弦的办法,天下会这个法术的人不多。所以,我们就定下了一个约定,每年的中秋,我带着你来和他们唱一出戏。算是两边都扯平。

邓瞳听我讲了这长篇大论,对我说:“徐大哥,你也是诡道的人,到时候我拜了王总为师,和你也是同门了。”

“不是。”我想邓瞳解释,“我他妈的是挂名,就是临时工,不需要对诡道的传承负责,而你不同了,你一旦进入诡道,就一辈子摆脱不掉。除非你跟王八一样,谁都不敢惹他。”

“还有一件事情。。。。。。。”

我看见邓瞳说的迟疑,摆摆手笑,“我们诡道里的人就喜欢相互扯皮,到时候你真的和我不对劲了,我不会客气的。”

邓瞳兴奋起来,“这么说,我拜王总为师,是有指望了!”

“当然有,我看你和诡道也有渊源,”我对邓瞳说,“你平时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记得我就行,我给你在王八面前说点好话。妈的王八这个铁公鸡,一毛不拔。”

邓瞳高兴坏了,恨不得在我面前磕头,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想告诉他我是忽悠他的。

(阴伶这个这篇,来源于我在沙市念书的一个经历,当时我和同学毕尼莫和王八两个人到学校外一个城中村看热闹,那家人是死了人,请了草台班子唱戏。我们学校那一片是古云梦泽的地盘,属于古郢都,水系丰富,也就是沙市城市的边缘,我们去看热闹之前,先在餐馆里吃饭,我那时候的酒量是可以白酒喝一斤左右。当时我喝了一瓶啤酒,然后与毕尼莫和王八去看草台班子唱戏,到了草台班子跟前,我就看见一个道士站在舞台上唱青祠,然后舞台上一些人在表演,喝了一瓶啤酒的我突然醉了,脑袋晕晕乎乎,自己莫名其妙的走到舞台上,看见身边草台班子的戏子都变成了古代人的模样,然后我被毕尼莫和王八拉到台下,在校外胡乱行走,一切都是恍恍惚惚,仿佛行走在另一个世界,草台班子上的那些古代人至今记忆犹新。还有名角请阴伶是正常的,古代的皇帝和王公贵胄都请阴伶演戏,不是什么稀奇事。戏子也就是现在演员都是阴气很重的行业,现在香港的艺人拜白龙王,养小鬼,没什么好奇怪的。)

阴伶完

赶马脚

今天讲一个长阳地区的一个古老巫术。

标题已经说出来了,就是赶马脚。

赶马脚是一个比较高端的巫术,很难实施。能够把赶马脚这个巫术运用出来的端公绝对是顶尖的民间术士。赶马脚这个巫术在长阳地区流传了很多年,但是在文革后,几乎没有什么文字记载了,我也是在长阳地区的朋友口中得到的这个失传的诡异巫术。

那个朋友是我们宜昌市一个非常有名的作家,长阳人,土家族(和赵一二一样的民族),是我写作上的前辈,我很尊重他,所以他说的这个事情,我绝对相信是真实发生发生过的。

长阳地区当时有个很厉害的术士,郑端公。专门处理一些诡异的事情,而且还解决日常上的一些刑事案件。

先说这个事情的背景。

就是一个大户人家,家里的腊肉和一些值钱的细软被人给偷了,于是报官,当地保长也没有什么侦破能力,无法破案。所以就请来了当时最厉害的郑端公。

郑端公用的办法就是赶马脚。

赶马脚需要两个年轻人作为马脚,为什么要把这个巫术叫做赶马脚,就是因为年轻人在巫术实施的过程中,跑的比马还快,所以就有了这个名称。

我再说赶马脚该怎么弄。

郑端公到了那个被盗的大户人家里,然后指定了村子里两个年轻人当做马脚。两个年轻人就站在被盗人家的堂屋里,并排而站。而郑端公就在堂屋里摆设香堂,拿着桃木剑在堂屋里比划,还要烧纸符,画像拜神之类一系列法事。

在郑端公做法的过程中,村里的人就都来围观,郑端公边做法,边对人群中的人循循告诫:若是偷盗的小偷,现在就不要不信邪了,把东西偷偷拿回来,就不再追究。看热闹的人,就觉得郑端公有点虚张声势,装神弄鬼。而且这些人就是为了看郑端公施展赶马脚的巫术而来,见郑端公老是絮絮叨叨的说这些劝说小偷的语言,当然不耐烦,就开始质疑郑端公的能力。

就这种状态下,郑端公做了两天法。所有看热闹的人都没有耐心了,都说他是一个名不副实的骗子。被盗的主人家和保长也觉得郑端公是不是真的没有本事。于是在第三天的晚上,保长对郑端公强调了他们之间的约定:如果郑端公无法找到小偷,追回财物,那么他不仅得不到酬劳,而且要赔偿主人家的损失。

要是真的这样,那就不仅赔偿财物那么简单,郑端公的名声就毁于一旦。于是郑端公,在即将做法之前,最后一次对着围观的众人说,如果小偷再不还回财物,他就真的要做法了。

当然是没有人还回财物。

郑端公开始真正的赶马脚。他首先用红布,将两个年轻人,也就是两个马脚的头脸一层层的缠绕,缠绕三层,露出口鼻,接着在红布上又铺四层黄表纸。

两个马脚就被红布和黄表纸把头脸包裹的严严实实,听不到声音也看不见东西,只能靠口鼻呼吸,静静并列站在堂屋里。

郑端公就绕着两个马脚绕圈,边绕圈,嘴里还念念有词,这个过程中,还给了两个马脚一个工具,我们宜昌话叫“江叉子”,其实就是一个手腕粗的树枝,树枝的前端分叉。

在郑端公的咒语中,两个马脚就开始神志不清。两个马脚中,一个会勉强保持清醒,而另一个,就会随着郑端公的咒语中,身体开始左右摇晃,然后摇晃的幅度会慢慢增大,然手浑身筛糠一样的摆动,接着就是在原地烦躁的跳跃,完全失去控制。

这个过程,就是马脚上身了。

郑端公一看火候到了,对着围观的村民说:“如果平时手脚不干净的,偷了别人家的瓜果蔬菜,小针小线的,现在都回避吧,马脚到时候就不认人了。”这句话一说,人群中还就真的有不少人偷偷躲了起来。

郑端公万事俱备,对着马脚一声大喊:“抓人!”

马脚立即抓起江叉子,翻两个筋斗,然后顺着院子就跑,马脚跑的路线,就是小偷偷东西的路线,小偷当时一定是翻墙而出,马脚也是爬到院墙前,一跃而起,不用手脚,就跳到了墙头。

郑端公和旁人就紧追马脚不舍,可是马脚跳下院墙之后,跑得飞快,真的跟一匹马一样。郑端公哪里跟得上。于是郑端公把手上的桃木将一举,嘴里一声喊:“止!”

跑得没影的马脚就停下,郑端公就在黑夜里去找马脚,他是靠什么去寻找马脚呢,因为马脚的脖子上挂了两个铃铛,就是平时挂在马脖子上的铃铛,这也是马脚名称的由来之一。

郑端公就追随这铃铛的声音,赶上马脚。然后再一声喊:“走!”马脚就继续在乡野里飞奔。郑端公就听着马铃的声音跟随。

马脚厉害之处现在就显现出来了,首先马脚跑的飞快,这已经说过了。

农村以前的环境当然是很简陋的,根本就没有平整的道路,而且马脚的眼睛都是被红布和黄表纸给遮住,跟瞎子一样,什么都看不见,马脚的膝盖是弯不了的,只能是直着腿,大步跳跃前行。马脚在这种状况下,竟然不会撞到障碍物。遇到沟壑,就跳跃而过,遇到溪流,就踏水而行,身体沉不下去。攀登山坡,也是如履平地。

马脚顺着盗贼的路线,翻过山岭,郑端公和旁人勉强跟上,到了一家人户的门前,用身体猛烈撞击大门。但是大门在里面已经闩住,马脚连续撞了几次,都没有撞开。

可是失主现在后悔了,因为这家人,就是他的一个叔伯侄子的家。失主想跟郑端公说好话,让他不要让马脚继续了。

郑端公就破口大骂,赶马脚一旦开始,不找到盗贼,就无法停止,否则自己和两个马脚都要死于非命。

郑端公正在和失主争执。马脚却是不等人的,终于抬脚把门给踢开,这才发现,门在里面被一根盖房子的橼子给闩住,这么粗的木头,竟然被人力给踢断,简直是不可思议。

马脚进了大门,就在房间里绕圈,然后跑到放在房间里的一个棺材面前,不停用江叉子打击棺材板,郑端公和失主还有旁人就把棺材板掀开,果然丢失的百把斤腊肉,还有金银细软,鸦片都在棺材里好好端端的放着。

事情还没完,马脚立即就转身,向着木楼的楼梯往上跳,跳到上面的卧室,在卧室里床下,把小偷给拉出来,然后用江叉子把小偷的脖子叉住,死死的钉在地上。

小偷已经吓的魂不守舍。

案件就这么给破了。郑端公把解了马脚的法术。

由于小偷是失主的叔伯侄子,失主后悔不已,这是家里的丑事啊。

更加巧的是,那个做马脚的年轻人,竟然是失主的亲戚,他作为马脚,抓了自己的亲戚,也是非常后悔。

现在说赶马脚之后的事情。

那个小偷,被马脚一顿惊吓,失魂落魄,过了几日,就病死在床上。

而那个做马脚的年轻人,由于做马脚是透支自己的精力和体力,后来也没有什么劳动力了,差不多成了废人。

而郑端公,名声大噪,在长阳一带,成为了首屈一指的端公。

方所长

邓瞳还算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我勉强把他的事情给弄妥当了,然后真的在沙市给我订了一桌酒席。我宴请我当年的同学来吃饭,一个一个的打听他们的电话,邀请他们。结果到了时间,一个同学都没有来。我一个人独自坐在酒席旁,苦笑不得,酒店的领班老是催促我上菜,我看时间也过了一个多小时,就问领班能不能把酒席退了,把钱折算给我。

领班为难,我就说退一半也行。领班一听,更不敢答应。

我急了,吼领班,“那就上菜,我一个人吃,不信吃不完。”

吃到一半,总算来了一个给面子的哥们,马老板。要说当年和他的关系也过得去,听说他毕业后也没上班,当了一条街的黑社会大哥。我就感叹,我们这些同学,还真是出了几个奇葩,我和王八就不说了,你说马老板好歹也是一个高材生,搞什么不好,要开赌场、放高利贷、收保护费。

我郁闷的和马老板对着一桌好菜喝酒,马老板就说:“他们都说你现在是专门跟鬼打交道的,全部不愿意来,我不怕。这些人读书都读到狗身上了,还相信这些扯淡的东西。”

我觉得马老板这句话完全就是指桑骂槐,嘴里说的是那些没来的同学,我听着就是在损我。结果酒过三巡,马老板就问我,能不能用什么法术出老千。我哪里敢答应这个,就是会我也不敢啊。我只能说我真的是不会,马老板就没那么热情了,匆匆吃了几口,就告辞。我也松了口气。然后灰头土脸的回到宜昌。

王八看见我回来,笑着问:“玩过瘾了吧?”

我哼了一声,“你知道那些阴伶没什么太大的恶意?”

王八说:“邓瞳这小子的和一个人很像,你发现没有。”

“是的,他完全和楚大一个模样。”我顿了顿,好奇的说,“可是你没见过楚大啊?”

“他像你。”王八摇晃一下脑袋,“你还记得你的命格吗?”

“六个火,见鬼杀鬼。。。。。。”我沮丧的回答,“守门人拿走了。”

“邓瞳的八字我看了,”王八神秘兮兮凑近我,“有七个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