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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医生和扶苏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也丢失了一些与人交流的技巧。老板难得地苦恼了一下,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害怕没有朋友的小学生。
“然后我就去了哈利勒市场,对,就是你的旅游指南上着重推荐的那个哈奈?哈利勒市场。在公元十四世纪时便已经存在的市场,足足有一个区那么大…”老板尝试着组织自己的语言,但显然效果并不是那么的好。
“哦哦!所以你去捡漏了?”医生显然没有老板那样敏感的神经,根本没有察觉到老板的不自在。但作为一个优秀的医生,他还拥有强悍的联想能力。“这纸卷就是你捡的漏?真不错!大概能是多少年前的古董?糟了,你不会搞得太夸张了吧?若是很古董的东西,过海关的时候我们会不会被扣留啊?”
老板撇了撇嘴,觉得对着医生这个迟钝的家伙,自己想得那么多简直就是自寻烦恼。
“这是埃及特产的纸莎草做成的纸卷,纸莎草的茎芯去壳后排列整齐连接成片就可以造纸,一张莎草纸共有两层,上层用于书写,和下层叠在一起经过敲打之后,芯内的酵素就会在压力下起来黏和作用。将多张长纸沿边黏和,可以制成长卷。这是历史上最早最便利的书写材料,历经了三千年不衰,直到公元八世纪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了埃及,才取代了这种莎草纸。”老板不仅对于国内的古董了若指掌,他还拥有漫长的生命,有许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
“那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我看好像是什么赞美死亡的诗吧?”医生一听果然是古董,立刻小心地把纸卷放在了茶几上。他可不想不小心撕坏了,然后里面冒出了什么可怕的木乃伊之类的东东。好歹山海经里的穷奇和环狗那两货还挺可爱的!
“这是亡灵书。是古埃及人为死者奉献的一种符箓,写着咒语和对神的赞美。通常是写在纸草卷上,放入死者的墓中。古埃及人认为可以保障死者在阴间的安全,而亡灵书上的咒语,会让死者在白昼返回世间。”老板轻描淡写地说着,但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套房之内回响着,让人不由自主产生一股浑身战栗的寒意。
“那…那这个亡灵书…不会是什么无名小卒的吧?”医生知道老板的眼力一向很刁,能让他另眼相看的古董,那绝对是超级恐怖级别的。
“是…拉美西斯二世的…”
“…”
一阵足以溺死人的沉寂,就算医生历史学得不好,但也知道拉美西斯二世这个名字代表了什么。那是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法老王!在位六十七年,比中国的康熙皇帝在位的时间都要长,也许甚至是世界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统治者!更别说他统治的还是四大古文明之一的古埃及!在三千多年前,统一了埃及,缔结了第一条战争和平条款,在埃及的土地上,到处都建有他的雕像和他的神庙…“这东西我们能带出国吗?”医生回过神,首先想的就是安全问题。三千多年前的古董啊!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被海关拘留啊!
“放心,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真的古董,因为莎草纸不可能保存三千多年。”老板不以为然,哈利勒市场上到处都在卖这个东西,任谁拿在手里都觉得这是仿造得很逼真的赝品或者旅行纪念品。
“那…”那这个并不是真品?
“所以我怀疑这卷亡灵书,是真的有法力的。”老板一边缓缓地说着,一边居然伸手去撕那张珍贵的亡灵书。
医生想要阻止,但动作却没老板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板揭下一层莎草纸。浅棕色的莎草纸一揭就开,显然之前已经被老板揭开过了。一行古埃及语出现在第二层亡灵书之上,其中还有部分词语破损,医生读得勉勉强强,下意识地去看身边的老板。
“当阳光再次照射到…时,远古的亡灵即将归来…大概翻译过来就是这个意思。”老板叹了口气,“中间破损的词组根本猜不出是什么,也许,是当阳光再次照射到这第二卷亡灵书时…”
医生脸色难看地看着外面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毫无阻碍地照射到了亡灵书上。可是除了让那上面的裂纹及纤维痕迹更清晰外,根本没有任何异变反应。
“什么都没发生,老板,你肯定是太紧张了。也许外国的古董没你想象的那么神奇呢!”医生干笑了两声,起身道,“你昨晚都没睡吧?还是先休息休息。怎么客房服务还没送来?服务太差了!我要投诉!”
其实医生更想亲自去餐厅转悠一圈,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有了鎏金耳环,医生便不怕独自出门了,沟通没障碍了嘛!
听着房门关上的声音,老板又盯着茶几上的亡灵书看了好一会,才收回目光,随意地躺在沙发上。
他们住的这个套间的客厅里,有着一套豪华的家具,他现在躺着的便是仿地中海风格的欧式贵妃椅。老板虽然并不是同普通人一样需要每日固定的睡眠,但这贵妃椅非常舒适,他闭上了眼睛,放空思绪休息,确实很不错。
过了一小会儿,当阳光完全把亡灵书照射在内时,浅棕色的莎草纸骤然间亮了起来,一股白烟在阳光下升腾而起,慢慢地凝聚成一个人形,五官逐渐清晰,最终幻化出一个半透明的年轻英俊的男子。
此人大概只有二十多岁,眼眉深邃,鹰钩鼻,头上戴着亚麻布,上身赤裸,胸前还挂着若干镶嵌着珍贵宝石的项链,下半身穿着白麻布窄裙,是典型的古埃及贵族的打扮。他虽然只是一具灵魂体的状态,整个人却透露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男子先是疑惑地观察四周,对室里的所有东西都分外好奇,尤其是客厅墙上挂着的照片,更是让他看了又看。最后,他才把目光转向了贵妃椅上小憩的老板,本来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瞥,却在看到老板穿着的衬衫时,吃了一惊,瞬间便飘到了贵妃椅旁。
那人英俊的眉眼间显示出越来越惊奇的神色,最终控制不住地向老板伸出了手。
“我就猜你应该快出来了。”老板缓缓地睁开了双目,并不去看已经搭在他胸前的那只半透明的手,而是直直地看向那名突然出现的古埃及男子。“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法老王?陛下?还是…拉美西斯二世?”
英俊的法老王收回了他的手,挺直了身体,微扬下颌,居高临下地看着老板,傲气十足地沉声道:“异国的庶民,朕准你称呼朕为陛下。”
老板挑了挑眉,知道这是鎏金耳环把古埃及语翻译成了他能理解的意思,否则一个埃及法老王不会称自己为朕。老板无礼地看着法老王,并没有起身,事实上,他觉得这个贵妃椅舒适极了,一点都不想动。
“我想你应该知道,现在的埃及,并不在你统治之下。”
法老王环顾了一下四周,点了点头道:“显而易见,可我已经做够了法老王,好不容易从漫长的沉睡中醒了过来,我可不想继续以前那种无聊的日子。”
老板没想到拉美西斯二世居然如此上道,不过换了是谁重生,都不会想让自己的生命一成不变地重来一次。人的灵魂体应该是可以控制外表的,法老王逝世之时虽然已经九十九岁高龄,但现在的外表却是他二十多岁刚登基时,最年轻气盛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