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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一岁的小孩子,懂什么啊?奚墨很是不以为然地看着那个小男孩儿被抱上床。
“昇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一位明艳的妇人笑语盈盈地说道,她梳着整齐的妇人髻,明眸皓齿,头上珠翠缭绕,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儿的娘亲。
被娘亲鼓励的小男孩开始在琳琅满目的东西中挑选,奚墨被那双如同葡萄般水润润的大眼睛一瞄,也忍不住期待了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越是年纪小的孩童,就越能感觉到成年人无法感应到的玄妙。奚墨看着这个昇儿只扫了一圈,就果断地手脚并用向她爬来,奚墨还来不及做什么准备,就发现自己被一双胖乎乎的小手举了起来。
奚墨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小婴儿,软软的,白白的,看起来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她几乎呆滞地看着这个陶瓷娃娃朝她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还没有人冲她这样纯净地笑过。
主人嫌弃她做得不够完美,很多人厌恶她丑陋的外表,还有人觉得她奇货可居,只有这个小男孩,只是这样单纯地对着她笑。
奚墨的感动并没有持续多久,周围的大人们也没有来得及开口说出一连串的吉祥话,所有人没防备地看着小宝宝动作迅速地把奚墨放进了嘴巴。
“哇!”惊天动地的哭泣声响彻耳际,奚墨顶着一身的口水,默默地被扔回了床上。
她就知道,不能对一个只有一岁的孩子抱太大的希望!
奚墨知道自己的气味有着墨块特有的腐朽味道,就算是这个昇儿能感觉到她不同于其他物事的灵气,但这股味道却是怎么也忍受不了的。
不过知道归知道,在看到刚刚还视若珍宝举着她的昇儿,拿起了一盒胭脂爱不释手,奚墨还是忍不住郁闷了起来。
哼!这臭小子今年才一岁,就知道吃胭脂了!长大了还得了?看把他老爹气得…
十五年后。
“昇表哥,这块墨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好奇地问道。
“是,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说话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边说一边露出无奈的表情。他有着一张容长脸,眉眼秀长,气度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气派,让人一见心折。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几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着一袭湖水蓝的月华裙,已经及笄的她头上插着两支梅花纹碧玉簪,更显得面色如花,明艳动人。
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爷洪昇,而他身边的那位女子则是他的亲表妹黄蕙,他们两人年岁相当,黄蕙仅差了洪昇一天,所以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非常好。而今日黄蕙正巧听人说起洪昇小时候的那场抓周礼,便吵着要看看那块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静静的坐在书桌上,自从十五年前的那场抓周礼后,她就结束了盒子里的生活,被送到了洪昇这里。当然,这也是因为洪昇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儿子抓的是个胭脂,强硬要求儿子必须念书考科举光大门楣。
其实这个念头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谱的。已经观察了洪昇十五年的奚墨无声地叹了口气。这十五年来,她就一直被放在洪昇的书桌上面,看着他习《三字经》、《弟子规》,上宗学,读四书五经。她可要比这世上任何人都了解他,这位洪家的大少爷,根本就不是考科举的料!让他去考那八股文,纯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昇最喜欢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园中吟诗作画,联句酬唱,过得好不快活。那些女子们还成立了“蕉园诗社”,春咏柳絮,夏吟芙蕖,秋赏海棠,冬颂腊梅。好人家的姑娘们聚众玩乐,这都是奚墨无法想象的事情,她印象中的大家闺秀,哪个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啊?有的出嫁之前连秀楼都没有下过,她敢肯定这个女子诗社绝对是历史上的头一个。
洪昇在这些大家闺秀之间很受欢迎,洪、黄、钱、翁四大家族,是钱塘一带有名的望族,所以之间的年轻男女相识也就没有说那么多死规矩。洪家世代书香门第,百年望族,洪父还是一名七品官员。而洪昇外祖父黄机更是做过刑部尚书,现今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可谓国之重臣。洪昇也知道自己如果能通过科举取得功名,便为家族的延续出了一份力,多了一份保障,可是他确实对读诗书五经没有兴趣,无论怎么逼自己学都学不进去。
“昇表哥,你说这块墨确实是廷圭墨吗?”黄蕙低头看着奚墨,满脸的好奇。她早知道自家表哥的书桌上面总放着这块墨,以前就看到过,可是因为不起眼,也就没注意过。今天家宴的时候,被当成了笑话提起,她才知道这块墨就是表哥当年抓周的时候抓起的那块,然后还很嫌弃地扔掉了。这事儿这么有趣,都没听人提起过,应该是洪父过于古板,每次只要提起此事都会火冒三丈,大发一阵脾气,久而久之洪园内就没人敢提了。
洪昇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抓周抓了胭脂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饶是他也不敢触他老爹的每头,所以一般也并不提此事。此时见表妹好奇,便随手拿起奚墨,笑着跟她介绍道:“是的,这块墨的正面印有‘奚鼐’二字,背面则印有‘庚申’二字,是李廷圭作品的标志。这廷圭墨坚如玉,且有犀纹,丰肌腻理,光泽如漆,具有拈来轻、磨来清、嗅来馨、坚如玉、研无声、一点如漆、万载存真的特性。这块墨传说是李廷圭最初所制,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但已经是质量胜于普通的墨块。”
黄蕙听出了一点兴味,语笑嫣然道:“这块墨倒是真有拈来轻、嗅来馨、坚如玉的几点特性,就是不知道是否磨来清、研无声、一点如漆呢!”
洪昇闻弦歌知雅意,知道表妹是想要磨墨试试。这要求其实并不过分,但饶是挥金如土的他也不禁犹豫了一下。这块墨他自小得来,虽然并不放在眼里,但也是在他手边一放就放了十五年,他一点都没有起过把它用掉的念头。可是当接触到表妹期冀的目光时,洪昇便再也不管不顾,点了点头。
虽然是价值连城的廷圭墨,但是只磨一点点,让表妹开心一下应该没问题吧!
黄蕙闻言喜不自胜,特意洗了手,亲自打来清水,倒了一点在一方端州砚中,从洪昇手中拿过奚墨,一手撩起水袖,慢慢地研磨起来。
捏着奚墨的玉手柔嫩白皙,十指纤巧,本来应该是一副“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的美好画面,但洪昇看在眼里,总有股说不出来的抑郁之感。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黄蕙磨了半晌,时间长到洪昇都有些舍不得时,忽然抬起头,古怪地说道:“相传廷圭墨泡在水里三年都不坏,原来竟是真的。”
洪昇一接触到奚墨,顿时一怔,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传递到他的心里。待他回过神时,见到黄蕙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便洒然一笑道:“这块墨很有灵性,若是普通的诗稿,她还看不上眼呢!”
黄蕙以为洪昇在逗她开心,也不由得掩唇一笑道:“那表哥以后可要作出绝世之作,才能配得上这块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