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的钟小姐,锦衣有、琼羞有、良人有、宿襟有,俨然一位光芒四射的人生大赢家……

 

 

兴许这世界能够被拿来虚张声势的东西太多,以至于你觉得自己的奋斗看上去是那样卑微、盲目、杯水车薪。

埋头追求的时候,你感怀于自己微乎其微;追梦时屡屡受挫,你忧心于自己求而不得;偶发的功亏一篑,你失落于自己泯然众人。

可直到某天回头看,你会发现从前的那些微不足道、尺寸之功循环往复,竟成就了一个大写的“金光闪闪”。

因此,祝福那些心怀猛虎面若蔷薇的年轻人,希望你们身披绫罗绸缎,胸怀空谷幽兰;愿你们拥有华丽的外表,也拥有丰富的内心。

愿你们拥有一场充斥着万种风情与野心勃勃的青春。

 

 

爱你就是与你为邻


我们都曾有过不羁的那几年,

觉得横眉冷对很酷,昼伏夜出很酷,心猿意马很酷。

直到某一天突然发现,早睡早起很酷,满面春风很酷,

一生只被一人爱,很酷。

 

 

当Mr.罗衔着丝坏坏的笑,将家门钥匙放入阿夏手心的时候,阿夏的目光怔住了。她张张嘴,来不及开口问为什么,Mr.罗突然低头吻了她,接着他反手将风衣披

上肩,二话不说,转身带上了房门。

Mr.罗是阿夏的邻居,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四年。从毕业回国,开始第一份工作的那天起,阿夏就搬来了这里,短短几年间,楼上楼下邻居换了一拨又一拨,唯有阿

夏没搬,男友却换了一个又一个。

阿夏的人际关系很是清浅,除了工作就是伴侣,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她仿佛从来不需要过多的情感寄托,因此也没什么狐朋狗友。她大步行走、自娱自乐,却总

能将自己的生活过得潇洒又丰盛。

要说最最熟悉阿夏生活状况的,恐怕并非历任男友,而是Mr.罗。他见惯了她的早出晚归,知道她周一周三按时到家,周四晚上练竞走跟瑜伽。他甚至知道阿夏的

三号男友喜欢吃辣到爆炸的小龙虾;四号是位落魄的富三代;二号男友跟五号像,都喜欢用Kenzo的风之恋,都偏爱穿白色的浅口短袜。

阿夏到底换过几个男朋友,可能连她自己都记不清。周期短短长长,有的携手度过很多个辗转难眠的夜,有的甚至连架都还没来得及吵就已经分道扬镳了。

 

 

阿夏也曾有过“掏心掏肺”的那几年,彼时的她,脸上溢着笑,怀揣一颗红心闯天涯。那时候,她还相信人性本善,相信西门庆搭上潘金莲兴许是有苦衷的,相

信就算再资深的浪子有天玩儿累了也会上岸回家。

然而哪个好姑娘没遇到过几个人渣?几番摔打几番领悟,阿夏受了伤流了泪,终于明白人生囫囵、世事难料,末了,变成了一只享乐至上的空壳。

 

 

普通人拥有的一切缺点,阿夏都有。包括一点点颓废、一点点懒惰、一点点心猿意马、一点点左右闪躲。面对人生,她有时候会迷茫,有时候会绝望,与人之间

偶尔交流不畅……

而所有的这些缺陷,我们也都有。

这样的个体,反倒引人注目。她拥有真实的质感,而这份质感,是许多人纵情于世的全部因由。

在这个物欲先于情感的城市,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看上去体面而富有。逼良为优,强行使自己看上去光鲜而美好。然而,阿夏就是这样一个胆敢吹着泡泡糖,带着

一脸放肆微笑在人群中穿梭的姑娘。

毕业那年,阿夏认识了男友阿丁。阿丁是广东人,热衷于怀旧,喜欢吃甜品也喜欢张国荣。阿夏从爱尔兰留学回国,前脚下飞机,后脚便托朋友联系培训师,花

了三万块钱学手艺,没出半年便前后张罗,跟朋友合资开了家私人烘焙馆。

她做杏仁海盐蛋糕,做红丝绒奶油卷,做抹茶小山圆慕斯,做奥利奥咸奶油盒子……她尽心竭力地做好每一道甜点,再给它们取上可口又动人的名字。

他的味蕾,他的喜恶,她统统了然于心。

然而好景不长,阿丁因为出国工作的缘故与阿夏提出分手,这段甜点式的恋情便也中途落幕。阿夏不吵不闹,痛定思痛,痛心疾首,兴许是冲动作祟,伤心之余

,她毅然从甜品店退股。

那之后,她又陆陆续续找了好几份工作,也陆续谈了好几任男友,却也不知怎么了,统统无疾而终。

这使阿夏觉得,自己的人生像是高速公路上十车连撞的交通事故,恋情的破败与职场的失意循环交错,一桩接着一桩,忙到手足无措,连站在高架上抽根烟,感

慨“有惊无险”的时间都没有。

反反复复的辗转奔波之后,阿夏最终在一家独立杂志社安定下来。

后来的这位男友,就是在此期间搭上的。他是一位独立插画师,阿夏称他为“Last先生”。他们相识于一位作家的新书发布会。阿夏是图书责编,Last先生是封

面画师。

Last先生的长相与画风相符—现实中的二次元风流少年。他常年T恤牛仔裤,喝清酒,抽口味清淡的Kent。

兴许是职业所趋,Last的周围时常围绕着一群面目模糊却也清新诱人的小女生,Lily、Allen,或者Penny,她们热衷于各式各样的角色扮演,热衷于大大小小的

午夜派对。他们往往在酒场上相识,酩酊过后便也互不联络了。

阿夏不喜欢Last先生虚无缥缈的人际关系,她将自己的不满暗示过许多次,说画画是个技术活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做好手头的工作就好,没必要参与那么多

有的没的。

可Last先生却反唇相讥说:“个人技能的确重要,可这毕竟是个人情社会。你阿夏在国外待了那么久,职场法则自然不会懂。”

阿夏被这番话生生噎住,只好原地住口,作悻悻状。

先前几次聚会,Last先生偕阿夏一同前往,阿夏总是乖乖坐在角落,喝一杯淡如水的百香果汁。她看着眼前与自己无关的一切,听着那些天马行空的对话,感觉

自己像是飘在外太空。

直到有次从卫生间回包房,推门而入的瞬间,她亲眼看见Last与一位原宿风女孩勾肩搭背唱着K,她倚着他的肩,他则很是暧昧地将话筒举至她嘴边。

阿夏就算心再大,这种场面她也很难接受。她想要上前打掉女孩勾在Last肩头的胳膊,可双腿像是被焊在了原地,迟迟无法上前。

终了,只是窃窃拿起手包,不声不响走出包间。她绕过电梯,冲进楼道,用力跺着脚,从十六层一口气跑到街口。钻进出租车的时候,这才允许自己落下当晚的

第一颗眼泪。

对于Last先生的虚与委蛇,阿夏习惯采取“假装不知道”式的回避态度。“假装不知道”蒙蔽掉了所有的伤感,和那些本该因为心碎而掉下来的眼泪。

兴许是因为依赖,她屡屡原谅他的谎言,相信他所说的一切。他口口声声唱着天荒地老,阿夏跟在他的背后,自欺欺人地念着成人世界真是美妙!

 

 

而在Mr.罗的眼中,阿夏是那样敏感、纤细、孤独、胆小,这漫长的几年中,难得几次与他走在大雨滂沱的马路上时,她都要紧紧拽住他的衣袖。

看惯了阿夏的失恋,他甚至学会用一些稀松平常的言语送上安慰,比如“阿夏,肚子饿不饿?想吃什么?”“阿夏,别担心,这世界上的好男人还有很多,心碎

乃人间常事啊!”之类的。

Mr.罗就是这样一个既柔情又铁汉的人。

因此就算阿夏犯再多的错,在他心里,不过是等同于小孩子顽皮,奔跑之中不小心打碎了桌角摇摇欲坠的酒杯罢了。

有天傍晚,阿夏出现在了Mr.罗家大门口。她目光灼灼,明显等待良久。

那是入秋后的一天,她却衣着单薄,怀里抱着一大盆水仙。

前一晚,Mr.罗正好患了感冒,他一大早便向公司请了假,待在家里home office。门铃疯狂响过,听那节奏与力度,他明明知道是她,却还是习惯性通过猫眼儿

向外望,与此同时二话不说拉开房门。

下一秒,一阵冷风撞进了他的怀里。

彼时彼刻的阿夏,妆容清淡,手无寸铁,眼睛红红的,明显刚才哭过。

她依旧挂着那副清汤寡水的神情,哪怕是微微扬起嘴角,却也苦苦皱着眉,像是时刻藏着什么忧愁。

“怎么了?”他温柔地招呼她进来。她则抬抬脚,仰着头,将花盆往他怀里一推,搬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气势来。

不问还好,兴许是Mr.罗的语气过于温柔,阿夏瘪瘪嘴,像是下一秒就快要流眼泪。她打着赤脚,在窗台边站了一会儿,解释说自己跟Last先生吵架分手,他一气

之下扔掉了她公寓的大门钥匙。

她没有哭出来,却始终黑着脸。Mr.罗拉她到沙发上坐下,给她削苹果,与此同时说了一个笑话。可阿夏觉得一点都不好笑。他将一张纸巾撕来撕去,贴在脸上,

假装拖把超人。好一会儿,她突然笑了起来,可大笑带来了剧烈的情绪失控。没出十秒,便又转为了痛哭失声。

屋内的空气骤然凝滞,Mr.罗顿了顿,却没有问她为什么哭,只是递给她纸巾,然后默默吃起了剩下的那一半苹果。

后来的后来,阿夏始终在掉眼泪。一直到晚上九点,Last先生给她打了通电话。她因为过分哽咽根本没办法接听,等到擦干鼻涕接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挂断了。

错过“旧爱遗言”无疑为人生一大遗憾,这使她哭得更凶。

阿夏躲进卫生间,将马桶盖翻下来。她跷着二郎腿,突然想起与Last先生最后住在一起的那段日子,确切来说,就在不久之前的昨天。

她总是常常熬到后半夜,放首Autumn Leaves,处理没看完的稿件或者读一本心仪已久的小说。

两点多快三点的时候,Last先生会睡眼稀松地从卧室里走出来。他从背后深深抱住她,堵在她耳边说几句动人的情话,然后转身去卫生间……

待阿夏走回到客厅,Mr.罗已经守候良久。他扶起她耷拉在胸前的脑袋,轻声说着:“我替你叫了开锁师傅,他刚才在上一家忙完,现在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阿夏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接着双眼一眯,如释重负般一头栽进了沙发里。

开锁小伙离开之后,阿夏回到自己的公寓,反锁上门,好似执意将前尘后事拒之千里。她不开灯,顺着墙角,任凭身体滑向地面。剩下的时间仿佛已经没有了意

义。她又回到了这间房子里,看似与之前无数个日夜无异,然而不同的是,这一次,她只身一人。

阿夏不明白,为什么快乐总是如白驹易逝,而痛苦的时光总是苦苦盘踞。

 

 

在此之前,阿夏与Last先生之间的争吵时有发生,并且次次闹得动静很大。

阿夏总是举着把菜刀站在厨房门口,龇牙咧嘴着,扮出一副作威作福状。她信口开河地威胁他说,如果有天Last背信弃义抛弃自己,她就要率先拿刀把他给料理

了。

那时候,她和所有的年轻女孩一样,沉浸于一段不知深浅且用力过猛的情感关系中,善于利用自己的性别优势,也善于利用他对自己无条件的宠幸。

那时候,她认定了胡闹是宠溺,争吵是撒娇,大动干戈也不过是平淡生活的调味料;她觉得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是不可能被外力所分开的,就算遭遇盘古开天辟地

,遭遇五雷轰顶。

然而,她的信心满满终究变成了残酷现实的牺牲品。万事皆有尽头,终于,Last先生道尽了海誓山盟,就连曾经的信誓旦旦都变成了一副副饱含心猿意马的良药

苦口。

到了真的分手那一天,Last先生两股战战地撂下两句狠话拔腿就走,阿夏则怔怔站在楼道口的阶梯上发呆,呈手无缚鸡之力状,在他奋不顾身的背影之中,她咬

牙切齿着,泪水横流着。

有的人就是这样,以润物细无声般的姿态闯入你的生命,稍作停留,便大张旗鼓地转身走开。没有道别,没有愧疚,没有抱歉,仿佛理所应当一般,甚至连一句

堂而皇之的“江湖再见”都不屑说出口。

每次吵到歇斯底里、口不择言,吵到Last先生忍无可忍摔门而出,阿夏便会转身钻进Mr.罗的公寓。

她盘腿缩进沙发里,痛定思痛,对着Mr.罗的背影一遍遍发问,为什么自己遇事总是惊慌失措,而他却能够做到风轻云淡、镇定自若。

Mr.罗笑着,深深望她一眼,接着熄灭指尖的烟,从阳台走回来。他着手削一只苹果,一边削一边回答说:“二十岁的时候,你既骄傲又敏感脆弱,你总试图从世

俗中挣脱,想要表现得与现实格格不入。可是直到三十过半,你突然间发觉,就这样平平淡淡地活着,随人群随波逐流,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因此有的时候,我自己也搞不太清楚,到底是时光令我理智,还是阻止了我的闯荡,加深了我的胆怯与懦弱。”

阿夏对着杯中的可乐吹了一连串水泡。她好像听不太懂,只管将脑袋抵在他的后背上,用力地,理直气壮地。

她抬眼望向夜空,兴许是雾霾太重,头顶什么也没有。

直到后半夜,剧烈的伤感姗姗来迟。阿夏若无其事地走进卫生间,故意打开莲蓬头,并且将塑料盆摔得“啪啪”响。可这般掩盖好像并未减轻内心的焦灼。瞬间

,回忆与委屈以滔天之势袭来,她突然想要躲起来,躲去一个世界之外的星球。

她低头看了看瓷砖地板,心想,如果有一个地缝可以钻就好了……

Mr.罗擅长安慰人,但偶尔也会失算。

前几次阿夏遭遇被甩,他主动伸出援手,救她于水深火热。他怕她哭得太凶肚子饿,便为她煮了海鲜意面,哪料却烧煳了锅;他横跨大半座城市载她去看电影,

却遭遇半道儿堵车,好好的《全城热恋》只看了“全城”没看到“热恋”。

这一切的一切都使阿夏哭得更凶,可奇怪的是,这些插曲却屡屡有效地减轻了她的失落。

的确有那么一小段极度失意的时光,阿夏觉得自己已经厌倦了这座城市,因为除了闷热就是下雨,除了你好就是再见。这一切的一切,甚至令她动起了搬去别座

城市的念头。

她唯一的不舍,唯一的牵挂,唯一的留恋应该就是邻居Mr.罗。

Mr.罗总能给阿夏一种青草般的感觉,每每她结束一段糟糕的恋情,试图敲开他的房门找他讨安慰,Mr.罗都会给她递纸巾,帮她盖上小熊毛毯。

有很多个瞬间,阿夏觉得自己转山转水又转回了原点,仿佛一切并未走远,仿佛时光并未流泻。

阿夏从来都说不清Mr.罗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她全然看不清他的善与恶,理智与冲动,看不清他的愤怒与疲惫,他的骄傲与孤独。

可直觉告诉她,他是个好人,是个敢于敞开胸怀拥抱全世界的人。

每每她做着鬼脸试图对他表露出自己内心深处的小感慨、小猜测,Mr.罗便会龇牙咧嘴,故意扮出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来。

他凶巴巴地说道:“我的确不是什么坏人,但也不是好人,千万不要因为一点点空穴来风的好感,对我产生误判。”

每每说到此,阿夏便缩回身子。她好像明白他的意思,这是警告,还是若即若离的拒绝?

 

 

有天下班,阿夏敲响了Mr.罗家的大门。Mr.罗刚刚洗完澡,他连头发都没来得及吹干,三下五除二系好棉麻衬衣的纽扣。

他将目光对准猫眼儿向外望,一看是阿夏,干脆从茶几上顺手取过纸巾。

他“呼”的一下拉开门,只见阿夏咧着嘴,站在门外。她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拎着只塑料袋,肩上还跨了一只环保袋。

还没等Mr.罗开口安慰,她的眉头突然舒展开了,接着笑嘻嘻地说道:“今天心血来潮,我给你做蛋糕!”

Mr.罗简直被阿夏出其不意的善举惊呆了!他呆呆地招呼她进来,从门后拿出那双粉色的毛茸茸拖鞋。

这是Mr.罗家唯一一双女式拖鞋,大象的形状,少女的颜色,鞋跟上还缀着一团小尾巴。因为阿夏串门次数太多,以至于后来,Mr.罗干脆照她家里的拖鞋买了双

一模一样的。

阿夏套上围裙,又督促Mr.罗帮她系上腰带。有那么一个瞬间,Mr.罗突然心生一种奇妙的感触,就是那种只存在于一饭一蔬中的温柔感触。

阿夏给Mr.罗做了奥利奥咸奶油盒子,Mr.罗一口气吃掉三份。她又做了些清甜可口的红丝绒蛋糕卷,放进冰箱冷藏,要他第二天带去公司当下午茶。

早一些的那几年,阿夏常常在想,二十岁,不就应该是淋漓尽致、歇斯底里的年龄吗?爱到极致,恨到极致,快乐到极致,心碎到极致,生活的面目理应是惊涛

骇浪,是四处奔波,是刀枪不入,是四海拼杀。

直到遇到Mr.罗,阿夏突然明白,她所有的追逐,所有的漂泊,所有的厮杀,所有的抱负,不过是为了一个近在咫尺的拥抱。

当她看着Mr.罗大口吃掉蛋糕并意犹未尽地轻舔着嘴唇,一股久违的踏实涌上心头,兴许,这便是自己失落已久的“故乡”吧……

 

 

不久后,这座城市的雨季如约而至。

下班之后,阿夏拉Mr.罗赶公交。他们坐在车厢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上,任这座城市的浮光掠影自眼前一寸寸掠过。她将一只耳机递给他,那里面装满了阿夏留学

生时代最喜欢的情歌。

坐在窗边的阿夏常常在想,如果时光倒流该有多好;如果人生中的第一个伴侣就是Mr.罗,该有多好;如果这一次,自己能够永远将他留在生命里,该有多好……

 

 

Mr.罗去新疆出差的第三天,阿夏收到了他的来信,用圆珠笔亲手书写,有薰衣草的味道跟沙粒的痕迹。

她将牛皮纸封袋拆开,握着信纸,不禁轻读出声—

“阿夏,我觉得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在沙漠深处的水房,写封遥远的信给你。”

“这世界很美,却也容易令人感到心碎。至少在明目张胆的危机之中,我希望保护你,至少能够陪你走过漫漫人生中的一小段路途……”

 

 

我们都曾有过不羁的那几年。再年轻一些的女孩子,她们觉得抽成烟嗓很酷,醉到酩酊很酷,横眉冷对很酷,呼朋唤友很酷,昼伏夜出很酷,心猿意马很酷。

可在未来的某一天,她们会不会跟我们一样,觉得早睡早起很酷,粗茶淡饭很酷,满面春风很酷,忠贞不渝很酷……

一生只被一人爱,很酷。

 

 

岁暮将至


何必去管一片海有多澎湃,

只要你喜欢,就奔上前尽情拥抱!

 

 

我和他认识,是在清晨的第一班地铁里。

因为要赶上开往奥地利的火车,奈何六点不到,天光熹微,我坐在摇晃的车厢里愈发睡眼迷离。

下车的时候,不幸将手机遗落在了座位上,列车缓缓开动,原本坐在我隔壁的男人一面用力敲击车窗一面举着我的手机用力摇晃。

在呼啸而过的气流里,我用近乎飞起来的手势告诉他:“我在这里等着,能不能麻烦你帮我送回来。”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懂,也不知道他是否有这份好心,可除了原地等待,我别无选择。

等过两列疾驰而过的列车,他如约出现在我的身后。

我想给他钱作为回报,摸到钱包的时刻又觉得有些庸俗,转而掏出本子和笔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

我们一同走出地铁站,我邀请他在附近的意大利小店喝杯Espresso。他笑着没拒绝,只是结账的时候,执意付了自己的那份钱。

他叫简白。相识后的第一个周,我们开始联络。从很细微的事情作为开端—一个电话,一顿晚餐,一本书,一部电影。

我们也曾相邀参加过几个陌生人在脸书上发起的野嗨派对,玩儿过几次后便也觉得索然无味,干脆提前离席。

再之后,我们渐渐断了联系。我丢掉不了了之的未来,继续埋头在冗长无比的生活里。

 

 

再一次见到简白,是在一场庆祝朋友乔迁之喜的饭局上。那天吃日料,推门而入的瞬间,我定足于原地,而他,戏剧性地出现在长桌尽头。

我走过去,在他左手边的空位坐下,简白冲我点头微笑,我打着“哈哈”,说着“华人圈真小”之类的话。

他的话不多,吃得很少,也不常举杯邀酒。席间,大家玩儿真心话大冒险,我清酒、梅酒混着喝,氤氲的光影里,乘风般的快感从头烧到脚。

我笑得花枝乱颤,说起话来手舞足蹈。后来,简白猜拳输了,被上家命令向他左边的人说三个字。

所有的人都屏息凝神拭目以待,周边的空气密度变大,厚重的气体垂直倾倒,最终在我的身上停滞。兴许是气氛营造得太真太浓,就连我自己的呼吸都变得局促

。我艰难地屏住呼吸,等待着。

众目睽睽之下,简白憋红了脸,憋了半天才对我说出三个字—“你挺逗。”

大家面面相觑,顿了两三秒,随之笑得前仰后合。

当我红着脸,试图揣测出他此话更待发掘的用意,只听在场的所有人开始起哄—“在一起。你们好登对!在一起。”

简白不作声,端起杯子,伸手扬了扬。他也不说话,沉默着撞了撞我的酒杯,冲我笑了笑,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从日料店出来,天空飘起鹅毛大雪。几个三十出头的大老爷们儿跟未成年的小孩子似的互相推搡,抓起雪球往对方脸上扬。妖妖喝得有些高,尖叫着将小九抱起

来,接着两人一起尖叫,原地转着圈儿。没过半分钟,妖妖脚底一滑,一个趔趄,“咚”的一声,小九趴在满地冰碴儿上,还没来得及动弹,额头上就冒出一个

顶大的包。

回去的路上,妖妖眼泪一直流,她一个劲儿地说着抱歉,反倒是小九,捂着脑袋安慰了她一路。

 

 

看时间还早,大家合计着去市郊KTV,男人们唱着崔健,我和小九、妖妖脱了鞋,蹲在人造革沙发里举着双臂扮声浪。没过一会儿,简白在我旁边窝了下来,他的

肚子有点儿大,我望向他的时候,他正冲我笑得尴尬。

简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温润如风的男人,他不声不响地存在于我们这群叽叽喳喳的俗人中央,看似格格不入,却又显得那样自然而然。

从KTV出来,已经凌晨一点了。大家伙儿有伴儿的抱团回家,没伴儿的勾肩搭背游荡去河边酒吧。我和简白倒是顺路,于是撇下所有人径自开了一条小路。

走到半道儿,两人都有点儿饿。简白指着面前的全球连锁西餐店,向双手哈了两口热气,说:“没得挑,就那儿吧。”

就这样,他拖着我,我拖着自己无限干瘪的身体去了肯德基。当我们心满意足地干掉整整一大份全家桶和两份超大杯可乐的时候,整个世界瞬间都欢快起来了。

那之后,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不是约会,但胜似约会。

有时候是老城广场上的业余品酒会,有时候是参观美食节开幕,一次是参加卡罗维发利的国际电影节,还有一次是Tim Burton来布拉格办手稿绘展。记得那一天

,简白将我留在广场附近的一家法式甜品店吃蛋糕,自己去排了整整三个小时的长队,好不容易才排到了两张票。

三月末的一天,在妖妖的生日大派对上,后半场,大家都喝得有些高。小九抱膝窝在狭小的沙发里忙着和一个俄罗斯大帅哥谈情说爱,妖妖躲在卫生间里修补跳

舞时甩丢了的半只假睫毛。

我端着酒杯提脚踏入阳台的时候,和简白撞了个正着。他靠在扶栏一边,火光明灭的半支烟夹于指尖。

他冲我笑笑,解释说里面太闷出来透气。我正处于意乱情迷的巅峰,二话不说上前小三步。

我踮起脚,将酒杯搁在宽阔的水泥台上,伸出手臂试图勾住简白的脖子,想要亲吻他高高在上的脸颊。不料刚触碰到他的鬓角,他将头轻轻撇到一边。他的胡楂

扫过我的嘴唇,我轻轻抿,有微微的苦涩以及剃须水辛辣的气息。

这气味令我瞬间清醒。我受惊般向后退了一大步,险些撞到门框上方摇摇欲坠的贝壳风铃。

简白的脸上划过一丝窘迫。他略略垂了一下头,接着又伸手拉我进屋。他的动作很小,却刚刚好被我觉察到。

他拉我在靠窗的铁皮长椅上坐下,借着未尽的微醺,给我讲了一个云淡风轻的故事。可我知道,那是他自己的经历—

我和简白认识的时候,他已经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中式简餐吧了。而在此之前,他在一家中餐馆做主厨。那时候,他和万千在陌生城市打拼的劳苦大众一样,过

着油腻腻的生活。

可他算得上厨子中最有文化的,因为出国之前,他是国内一家大型图书公司的资深出版人。

简白出国,完全是因为他的前女友。可他不愿意称她为“前女友”。我也问过他为什么,他固执地说,因为自己没再陷入恋爱,她也还活得旺盛,为什么要用过

去式?为什么她要被叫作“前女友”?

谁都听得出来,他这番说辞不过是在自欺欺人,不过是在逃避自己爱到溃不成军还遭对方讨伐的残酷现实。旧的挥之不去,新的无处落脚,这是一条死胡同,很

容易使人陷入进退维谷。

女孩儿叫左星,天津人,简白和初恋分手,还没缓过来呢,就被左星收留下来。俩人大学毕业不约而同选择留在北京打拼,于是相拥着度过了人生的寒冬。

后来,他们在管庄租了一间屁股大的公寓。每天在公司面对老板严苛,下班回到家,小小的公寓便成了他们的温暖宇宙。

工作第四年,简白好不容易混成公司中高层,才华显山露水,人脉也逐渐开枝散叶。眼看他就要晋升为人生大赢家,不料情场出了差错。

左星也没与简白商量,便擅自联系到欧洲的一所大学读金融。先斩后奏,简白知道的时候,左星早已拿到了签证,甚至连机票都已经订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