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童忆南相处了四十多天,嘟嘟终于接纳了这个陌生人,慢慢走到童忆南的身边,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喜欢。
也许是太慌张,童忆南的手一下子盖在了嘟嘟的脑袋上,他整张脸都变得扭曲起来,闭着眼睛准备迎接嘟嘟的爪子。
谁知想象中的疼痛没有袭来,下一秒,童忆南的毛孔都舒展起来,他慢慢地睁开眼睛,就看见嘟嘟正在舔他的手。
“它很喜欢你。”金珂看着眼前的一幕,眼睛弯了弯,对童忆南说,“虽然有过不愉快的回忆,还是要努力地学会和解。”
童忆南不断说服自己,终于将手小心地放在了嘟嘟的身上,最后感叹一声:“真软。”
嘟嘟也像是读懂了童忆南的意思,将庞大的身躯又朝着童忆南靠近了几分,轻轻地蹭着童忆南。
“大概就这些了。”童忆南将自己的衣服装进行李箱,对金珂笑了下。
金珂的眼睛还在房间里搜索着,最后才确定道:“好像是没什么了。”
空气安静下来,两人对视着,都不知道如何开口。
年少如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去告别。
童忆南的脑筋飞速动着,他明明有很多的话要说,可是脑袋里却一片空白。
金珂抿了抿嘴巴,将视线移到院子里,随便找了个借口:“我去帮奶奶收拾东西。”
童忆南起身:“我也去。”
“不用了。”金珂摇摇头,“你再检查一遍东西,不要落下了。”
阳光从天空中倾斜下来,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童忆南的眼睛里只有奶奶和金珂两人的身影。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样的场景再次见到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望了眼生活了四十五天的房间,童忆南环视一周,将自己的东西收起来之后,房间都变得空荡起来,一切回到了刚来的样子,就好像他没来过一样。
把床上的被子整理了一下,遗落在床上的手表被他弄得掉在了地上,他轻呼一声,蹲下身子准备捡起手表。
低下头便看见床底放置着一个纸箱,童忆南轻咳了一声提醒自己:“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可以乱碰。”
可是好奇心被压抑之后并不会就此消失,反而会无限地放大。
刚坐到床上,好奇心就不受控制,指引着童忆南蹲在床角。然后一只“魔爪”已经伸向了床底:“实在是冒犯了。”
一纸箱的书。童忆南看着整箱的书并没有感到意外,他随手拿过最上面一本,将落在上面的灰尘吹了吹。
课本被保护得很好,里面除了笔记就没有别的字迹,童忆南翻着课本还不时地赞叹着:“真是个学霸。”
哪像他,期末考试前书都还没翻过一遍。
小心翼翼地将书物归原处,童忆南从没有这般虔诚过,往下翻了几本,基本上都是教科书。
作文本?
童忆南的眼睛一亮,将作文本抽了出来。
原本白色的作文本纸张已经有些泛黄,童忆南像是找到宝藏一样激动,立刻坐到床角,喜滋滋地念着:“八年级的时候写的呀。”
金珂的字迹不像一般女生娟秀,横竖撇捺之间都透露着力度,饶是童忆南这样不懂书法的人都要承认这样的字真是好看。
作文大多是叙述性的文章,一向对书本没多少兴趣的童忆南此时捧着一篇名为“故乡的秋”的文章,正津津有味地读着。
一页页地翻过去,童忆南彻底地被金珂的文字折服,明明是很普通的事情,在金珂的笔下却变得有趣了起来。
童忆南嘴角翘了翘,在这个作文本里他找到了很多金珂生活的痕迹,而这些文字正帮助他去拼凑出金珂的人生。
作业本已经快要翻到尽头,童忆南也被《我的梦想》这篇作文吸引,注意力更加集中了。
“我想成为一名医生,很久之前就有这个梦想了。”
“我生活的地方没有发达的交通,经济也相对落后,村里甚至连一个像样的医院都没有,只有一个蹩脚的小诊所……”
“……”
金珂的父亲是因为延误治疗而离开的,这个世界总是这样,生老病死往往让人猝不及防。
虽然作文里面没有任何抱怨的话,童忆南却感觉到了巨大的愧疚,如果他早些遇见金珂的话,是不是情况就不一样?
老师无疑很喜欢金珂,每一篇作文下面都有长长的批语,而这篇批语的大致意思就是夸奖金珂有很大的抱负。
在老师的批语下面,金珂又补上了一句话,字迹很小,童忆南仔细辨别才看出来。
“我没有太大的抱负,救死扶伤离我太遥远,我只想保护我奶奶而已。”
“奶奶,我走了。”童忆南将行李箱放在车后备厢,不舍地抱了抱奶奶,“您照顾好自己。”
小胖和二丫也闻讯而来。相比于小胖脸上的喜悦,二丫却是满脸的不舍,她抱了抱童忆南,委屈巴巴道:“童童哥,还能再见到你吗?”
“嗯。”童忆南点点头,虽然不知道节目其他主人公的做法,但他还是会来这里的。
童忆南打开车门,转头望着在一旁沉默不语的金珂:“我在城市等你。”
金珂闪躲了下眼神:“嗯。”
心里莫名地闪过一丝不确定,童忆南将车门关上,直视着金珂的眼睛:“你会来找我的,对吧?”
金珂却不正面回答,笑道:“你该出发了。”
童忆南更加确定了心里的猜测,脾气一上来就朝着车后备厢走去:“我不走了。”
“不要任性。”金珂慌了神,皱着眉头拉住了童忆南搬行李的手腕,“大家都在等你呢。”
童忆南没再动作,只重复着方才的问题:“你会来找我的,对吧?”
“嗯。”金珂点点头,应了一声。
童忆南这才放下心来,坐上车子摆了摆手:“那我走了。”
“一路顺风。”
陈萱走到金珂的面前,看童忆南方才的反应,她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了?”
“我不想离开这里。”金珂回头望了望奶奶,只是意外童忆南竟然有所察觉,“奶奶身体不好,我怕没人照顾。”
陈萱表情微愣,望着金珂,说不出拒绝的话。
倒是一旁的奶奶开口了:“小珂,出去走走也好,回来给奶奶讲讲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金珂心里仍然有几分顾虑:“可是……”
“要说话算数的。”奶奶点了点金珂的脑门,笑道,“你都答应童童了,怎么可以言而无信呢?”
炎热的空气里没有一丝风,温度达到了一年的顶峰,金珂被周围的环境影响,只觉得有些烦躁。


第四章 那些薄凉的小时光
回到家里,童父、童母却不见踪影,童忆南“啧”了一声,也是,成功人士哪有那么多空闲,甚至连接儿子回家的时间都挤不出来。
童忆南望着空荡荡的家,但孤独这样的情感早在高中之前就被他从人生中给剔除了,他将行李箱随手一扔,从衣柜里拿了几件衣服便进了浴室。
十几分钟后,童忆南擦着头从浴室里出来,坐到沙发上,拿起手机开始呼朋唤友。
除了庆祝他回家之外,童忆南有件更重要的事情要通知一下大伙儿,金珂就要来这里了,他在乡村里做了四十五天的乖宝宝,总不至于接下来的四十五天就人设崩塌吧。
下午的时候,童忆南通知的那些朋友基本都到了,人人手里都提着大包的零食,庆祝童忆南“凯旋”。
“欢迎童哥回家。”
“竟然在开学之前回来了,有点可惜啊。”
“童哥这次有什么见识,说来听听。”
童忆南躺在沙发上,挑了几个感兴趣的问题回答。
艾星转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向四周张望之后没有任何发现,不禁捅了捅童忆南的胳膊:“哥,摄像头呢?”
童忆南白了艾星一眼:“你当我犯人哪,还二十四小时监视吗?”
“不敢。”艾星敷衍着,眼睛还在四处张望。
“暂时没有。”童忆南对艾星有些无奈,无论他暗示得有多明白,艾星永远听不出背后的意思,“等到她来了之后,拍摄才会开始。”
艾星有些失望,来之前他还特意去吹了个头发,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他腾出心思,注意力立刻就集中在童忆南的话上,眯了眯眼睛问道:“TA?是什么偏旁?”
知道这件事瞒不住,童忆南老实地回答:“女字旁。”
“哇呜!”
十几个男生共同发出一声惊呼,八卦起来的能力绝不亚于女生。
“有没有照片?”
童忆南又喝了一口汽水:“拍摄的四十五天,任何人都不要打扰我。”
“哥,”艾星顿时捂住胸口,不可置信地看着童忆南,“才四十五天,你就‘重色轻友’到了这种地步?”
“她和别人不一样。”童忆南随手拿了一片薯片,将艾星的嘴巴堵住,“这四十五天里如果看见我任何反常的举动,都不要大惊小怪。”
都知道童忆南的脾气,虽然平时不错,但是触到逆鳞绝对是要命的,所有人都应了声,既然童忆南开头都声明了,他们自然不会自找不快。
“嗨”到晚上,所有人都带着垃圾陆续离开,童忆南望着恢复空荡荡的客厅,拿起行李箱回了卧室。
行李箱里的衣服都是洗好了再放进去的,童忆南将衣服一件件地放进衣橱,最后拉开行李箱的夹层,把偷偷带回来的作文本拿了出来。
昨天在强烈的心理斗争之下,童忆南还是将作文本带了回来,他小心地抚平褶皱,最后放在床边柜子的抽屉里。
奔波了一天,童忆南也没有心思做别的事情,草草地收拾一下,便躺在了床上。
“You were the shadow to my light. Did you feel us...”
童忆南艰难地睁开眼睛,强烈的光线让眼睛有几分不适应,他顺着声源一望,桌上的手机正在拼命地叫喊着。
“喂。”童忆南拿起手机,重新躺回床上,脸上带着淡淡的不耐烦。
“哥,”手机里传来熟悉的声音,艾星缩了缩脖子,要不是事情紧急,他还真不敢做出这样不要命的事情,他的声音又低了几分,“你,醒了吧?”
童忆南轻哼了一声,二郎腿一晃一晃,嗯哼一声,道:“你说呢?”
“哥,对不起。”艾星马上认错,都知道童忆南最讨厌被吵醒,但是他却知道童忆南还是有点人性的,态度良好的话一般不会有什么事情,“我真是有重要的事情……”
“说。”这一声像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一样。
“哥,你找找我的手机。”艾星的声音急切了起来,从童忆南的家里疯玩回去之后,他发现手机不翼而飞了,“我的手机不见了。”
“哦。”童忆南这才起身,穿着拖鞋晃悠悠地朝着客厅走去。
艾星的手机是刚买的新款,是他努力了半年让自己的成绩保持在及格线上才换来的。艾星宝贝极了,如果经济实力允许的话,童忆南毫不怀疑艾星会给他的手机镶上一层钻。
童忆南随便一翻就看见了艾星的手机,划开一看已经有上百通未接来电,最早的那一通是早上六点开始的,但是无奈手机设置的是静音,他丝毫都没察觉。
到现在才敢给他打电话,童忆南倒是有些佩服艾星的定力,不用想也知道艾星是怎么度过这煎熬的一晚上的。
“在我这儿。”
“哥,你真是我亲哥!”
手机里传来艾星撕心裂肺的声音,童忆南将手机移开半分,嫌弃道:“你再喊,就要再次失去它了。”
“别啊,哥。”不用看,童忆南都可以想象艾星那一脸谄媚的模样,“哥,那我现在去找你……”
“不用。”童忆南淡淡地拒绝,“我晚点去火锅店,给你捎过去。”
“好,请你一定要照顾好它,它还有多少……”
童忆南翻了翻白眼,艾星对手机的照顾几乎到了老父亲对女儿的关照程度,他也不想听艾星再叽叽喳喳了。
“挂了。”
童忆南窝在沙发里,桌子上还有他没喝完的汽水,他移开视线,半秒之后拿起汽水罐走向洗手间。
“嘭!”
在一米之外,汽水罐被准确无误地投放到垃圾桶,童忆南坐在沙发上,又将没吃完的薯片袋扔到了附近的垃圾桶里。
虽然喜欢干净,但是童忆南并没有多勤快,除了忍受不住会大清扫以外,他一般不会主动打扫卫生,在双重矛盾下,他家里最多的就是垃圾桶,几乎每隔三步就能看见一个。
外面的阳光已经很充足了,童忆南朝外面望了一眼,拿起旁边的手机,都这个点了,已经有点饿了。
城市永远是快节奏,就连外卖都规定了时长,不一会儿门铃就响了起来。
童忆南将外卖盒子打开,饭香立刻溢满整间屋子。丰盛的饭菜并没有让他多开心,相比现在他其实更喜欢村里的生活,虽然每天都是一样的饭菜,但是身边总归有人,而现在他觉得菜咸了都不知道和谁开口。
扒拉了几口饭菜,童忆南就收拾了桌上的东西,抬起脚步朝着卧室走去,很快卧室里发出游戏的声音。童忆南坐在电脑前,看着颜色鲜明的电脑界面,手指在键盘上娴熟地移动着。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是童忆南的处世态度。
“幸好没丢。”艾星接过童忆南扔来的手机,捧着手机很是开心,“分别一天,可想死我了。”
只要是假期,童忆南自动切换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模式,唯一会来的地方就是这家火锅店。
艾星和童忆南的性格天差地别,虽然童忆南总是对艾星表现出一脸嫌弃,却不妨碍他和艾星的关系最亲近。
“打住。”看着艾星油腻的表演,童忆南给了艾星一个冷眼,“如果你不想失去它的话,就立刻闭上嘴巴。”
艾星也知道童忆南的脾气,做了一个封上嘴巴的手势,彻底地安静了下来。
童忆南搅拌着眼前的饮品,眼睛空洞起来,不知在想什么。
看着童忆南的样子,艾星的双眼写满了八卦,虽然昨天和童忆南对过话,但是他对和童忆南交换人生的姑娘好奇不已,只一个姑娘就够他兴奋了,何况还是和童忆南有交集的姑娘。
“哥,”终究是抵不住好奇心,艾星将头朝着童忆南移了半分,“有什么好事情能和我分享一下吗?”
童忆南这才将目光移向艾星,金珂马上要来了,自然是不能少了介绍朋友这一环节,而这个朋友的最佳人选无疑就是眼前的艾星。
“她叫金珂。”虽然不怎么情愿,但是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的道理他还是懂的,童忆南不等艾星调侃,先发制人地给艾星打预防针,“她和我们这里的人不太一样,你最好收起你‘流氓’的气息,免得吓到人家。”
“哎哟!”艾星冲着童忆南挤眉弄眼,这还没见面就开始护短了,“哥,看你这护短的样子,肯定前途不可限量。”
“去。”童忆南白了艾星一眼,他可是带着任务来的,“跟我出去一趟。”
“好嘞,哥。”自从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之后,艾母的心情直线下降,而艾星已经被关在屋里面壁思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想到暑假结束之前,他还有机会去外面转转,“我们干什么去?”
“买东西。”
“小南,这才来一会儿就要走吗?”艾母望着童忆南,一脸的欢喜不加掩饰。距童忆南去村里参加节目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时间,在这期间艾母一直都在挂念着他。
看着艾母的反应,艾星嫌弃地撇了撇嘴巴。他当初也好奇,童忆南并不是什么好学生,可是艾母竟然没有阻止两人来往,还劝他多邀请童忆南来家里玩。
后来母子两人发生矛盾的时候,艾母一气之下终于吐出原因:“童忆南长那么帅,虽然学习是弱项,但随便一站都招人喜欢,你长成这样怎么好意思不努力?”
当时艾星就气炸了,梗着脖子回了一句:“还不是你的基因不给力。”
后来这场争执以艾星受不住蛮力而告终,从此以后艾母也不加掩饰了,看着他的成绩,就恨铁不成钢地打击他:“都说人不可貌相,你的成绩怎么就和你的长相那么相符呢?”
“阿姨,能让艾星和我出去买点东西吗?”童忆南对艾母非常有礼貌,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他看起来比同龄人要懂事很多。
“可以,可以。”艾母连连点头,她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给艾星一张帅气的脸。都说相处越久的人长得越像,她只能依赖后天的影响让艾星稍微好看点,而童忆南无疑有着她最满意的长相。
看着艾母一脸怜爱,艾星心里无限地哀叹,他要是长了一张童忆南这样的帅脸,他家也不至于整天鸡飞狗跳了。
“时间还早,要不要吃完火锅再去?”看着两人的身影,艾母问道。
“我待会儿还来,”童忆南朝着艾母笑道,他很喜欢艾母,“想唱歌。”
“好好。”艾母笑得一脸灿烂,朝着两人摆摆手,“路上慢点。”
彻底被忽略的艾星在一旁嘴角上扬,他时常怀疑童忆南有两张面孔,一张恶魔、一张天使,天使的面孔只对少数人展现,而他很幸运。
“哥,去买什么?”艾星跟在童忆南的身旁,他们身高差不多,但是童忆南身形偏瘦,看着比他高点。
“买点洗漱用品。”童忆南穿着红色的短袖,眼睛随意地张望着。
艾星“哦”了一声,下一秒反应过来:“是给村里的那个女生买的吗?”
闻言,童忆南彻底不满了,什么村里的女生,当下就教育起艾星:“懂不懂礼貌!”
“呃……”艾星被瞪得莫名其妙,要知道以前的童忆南记不住女生的名字,他们两个聊女生都是用“长头发”“小眼睛”之类的代号,现在竟然不适用了。
看着童忆南那一脸的严肃,艾星小声嘟囔了一句:“哥,你这是典型的双标。”
童忆南自然听见了艾星的吐槽,他再次冷冷地瞥了一眼艾星:“你说什么?”
“没什么。”艾星当然不会重复,明智地跳过了这个话题,“那我应该称呼……”
“能不能跟上潮流?”童忆南迈开大长腿,将艾星甩在了身后,“怎么说,你也是新时代的青年。”
艾星愣了一下,带着半分疑惑,语气上扬道:“小姐姐?”
走在前面的童忆南嘴角几不可见地弯了一个弧度,声音却没有起伏,反而带了些嫌弃的味道:“嗯。”
口是心非并不是女生的特权。艾星彻底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迎上去问了一声:“哥,我叫她小姐姐,你叫她什么?”
童忆南难得有几分害羞,但是又怎么容许让艾星发觉,霸道地说了句:“这就不让你费心了。”
超市里,艾星推着购物车,跟在童忆南的后面。
漱口杯、牙膏、毛巾……
在挑女生所用的东西时,童忆南的审美系统全面崩塌,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心里只有一个声音“粉色,女生喜欢粉色”。
购物车被粉色占据,艾星推着购物车接受路人的目光洗礼,而童忆南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可自拔。
“哥,”童忆南望着颜色缤纷的拖鞋,一时陷入纠结,艾星这才有了开口的机会,指着一双天蓝色的、有小兔玩偶的拖鞋说,“这个挺好看的。”
童忆南看了一眼,摇了摇头,因为颜色他已经在心里给这双鞋判了死刑:“我要买粉色的。”
艾星的脑门上滑下三条黑线,不知道是童忆南对粉色的误会深,还是对女生的误会更深一点。
向四周张望了一眼,童忆南将“魔爪”伸向一双粉色的拖鞋,粉色的拖鞋上面是个狗,他当即就想起嘟嘟,立刻做了决定。
购物车里又多了一个新成员,艾星的眼睛全部被粉色占据,他摇了摇头,不知那位小姐姐看见这满车的粉色会有什么感想。
“等下。”童忆南后退了几步,指着粉色拖鞋旁边的蓝色同款拖鞋,征询着艾星的意见,“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好看。”艾星的头点得像个拨浪鼓,像是看见了一丝希望那般,“比粉色的好看。”
“噢。”童忆南淡淡地应了一声,将蓝色的拖鞋扔进购物车,就继续向前走去。
艾星望着离开的童忆南,微张嘴巴,这是不是少了一个操作?
“哥,这粉色的……”
“留着。”
“那……”艾星望着购物车的两双拖鞋,“小姐姐只有一双脚吧?”
童忆南恨不得堵上艾星那张多事的嘴,瞥了艾星一眼:“我还有一双。”
艾星委屈地捂住嘴巴,他不就问了一句嘛,怎么还急上眼了?
“你知道吗?”童忆南看着品种繁多的护肤品没有丝毫头绪,拿起一瓶看着,“哪个牌子最适合女生?”
艾星也没有姐妹,对护肤品的了解和童忆南一样多,望着整车的粉色系,建议道:“买粉色的。”
童忆南瞅了艾星一眼,不满道:“这是要看肤质的,你以为都像你这么随便。”
艾星被攻击得很无辜,摊了摊手:“你来个不随便的?”
童忆南望了艾星一眼,放弃了对艾星的期待:“算了,我自己看。”
售货员在一旁犹豫了半晌,方才以为这两个男生只是随便看看,没想到竟然会是潜在客户。
“有什么可以帮助你们的吗?”售货员礼貌地问道。
害怕童忆南一口回绝,艾星撤了半步,给售货员让了个空位:“他需要帮助。”
“女生适合哪一款?”童忆南说完便移开了目光,他一个男生买这些东西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
售货员打探道:“方便透露一下年龄吗?”
“和我差不多。”童忆南将手里的护肤品放在柜子上,等待着指导。
“这个年纪只需要简单的补水就好了。”售货员朝另一边的柜子走去,“这里的比较适合。”
童忆南乖巧地跟在身后。
售货员介绍的护肤品都特别少女心,从包装上就可以看出。
浏览了一下所有护肤品的价格,童忆南拿了一款最贵的,在他的价值观里,贵的就等于好的。
而艾星则看中了另一款,他指着粉色包装的护肤品建议道:“哥,不买这个吗?”
“这两个都适合你们这个年龄段的女生。”售货员尽职地介绍着,“效果的话,这个更好一些。”
售货员指了指童忆南手里的,顿时童忆南就好像做了多正确的选择一般,朝艾星轻蔑地看了一眼。
艾星无奈极了,价钱都摆在那里,真不知道童忆南的优越感从哪儿而来。
“这个……”童忆南心里已经有了主意,轻咳一声,问道,“有粉色的吗?”
售货员愣了一下,才点了点头:“有的,我帮你拿。”
这款护肤品主打的就是少女心,在包装上更是做足了功夫,基本上是可以凑齐少女喜欢的颜色的。
“哥,”艾星对童忆南佩服得五体投地,对童忆南竖了一个大拇指,“你真是我哥。”
两人买完东西回到艾星的卧室,只等着晚上去火锅店撑场面。
艾星的卧室是大多数男生的风格,墙壁上是各种球星的海报,床上凌乱地放着各种杂志。
童忆南再次检查了一下准备的东西,确定没有漏买之后,小心翼翼地放在书桌上,碰了碰在床上半躺着的艾星:“走了。”
“好。”艾星虽然说着,但眼睛仍旧望着手机上的游戏,手指加速做着最后的挣扎。
晚上正是火锅店最火爆的时候,忙碌一天的人下了班开始享受属于自己的时光。
火锅店的面积比较大,为了调节气氛,艾母就在空闲的地方安上了话筒等设备,让自己的店铺更吸引人。
大概一年前艾星带着童忆南来了火锅店,当时童忆南只是来吃火锅的,看了看话筒便即兴唱了一首歌。
一首 Poker Face 捕获了很多“姐姐粉”,而艾母作为“妈妈粉”则是最疯狂的,斥巨资买了一套装备,让那块地方瞬间成了小型KTV,而童忆南则是VIP用户。
而童忆南也一曲成名,凭借着完美的嗓音和那张堪比明星的脸,成为火锅店最具特色的一个招牌。只要有童忆南在,火锅店里的人就肯定爆满,很多女生拼桌也要坐进来。
艾星轻轻地叹了口气,在一群小姑娘面前,已经处在更年期的艾母竟然是最狂热的粉丝。
这不,艾母已经将童忆南的牌子挂到了墙上,艾星委屈地抿抿嘴巴,而他也被奴役成了童忆南的首席点歌师。
童忆南往下一瞅,果然艾母已经举起了应援牌——“童哥在,世界全是爱”的标语很是吸人眼球。
“你能不能和阿姨说说不要挂?”童忆南有些哭笑不得,虽然被人喜欢的感觉还不错,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做法实在是有些“中二”。
“我不敢。”艾星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我妈肯定觉得我嫉妒你,我可背不起这样的罪名。”
随着童忆南的歌声,火锅店的气氛到达了一个高潮,欢呼声和尖叫声响彻了整个店。
今天晚上童忆南没有早早地躺在床上,而是在隔壁的客房布置着。
护肤品、镜子、茶杯……
童忆南把这些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床也已经铺好,他环视了一周,其实还有很多需要装饰的,比如窗帘,墙壁也需要再粉刷一次,可是时间有限,他只能暂时搁置下来。
小心地关上门,童忆南拿着洗漱用品进了浴室,一个粉色的漱口杯放置在他的杯子旁边,他将自己的毛巾叠起来,腾出一半地方放粉色的毛巾。